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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上海男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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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争论中,确有持不同意见的,但这些声音不多。现任东南亚研究院研究员的王贤勤表示,龙的论点及要求并无不对,因为亚洲范围很大。他又说,龙虽住在欧洲,但却具亚洲人思想。
新加坡国立大学政治学者徐本钦也以持平及客观的看法表示,亚洲价值观并不单一,印度、巴基斯坦等国的价值现就与新加坡很不相同。徐又进一步指出,某一些领导人的看法,并不一定代表新加坡人的看法与观点。例如,禁止人民吃口香糖,并不是新加坡人都认可、支持。前新加坡首席部长马绍尔就公然表态,反对政府过度干预人民的自由与权利。而生孩子的问题,也引起一些人的不满,认为政府干预他们的切身问题。
新加坡人不是没有不同的声音,但显然他们凝聚一个更强的共识,去追寻东西方社会越来越缺乏的社会稳定与生活品质,但也势须在社会的主旋律中去包容不同角落中所响起的杂音。
(原载香港《亚洲周刊》1994年11月号)
为何只有一种声音?
台湾作家龙应台的《还好我不是新加坡人》在新加坡《联合早报)转载后,引起读者热烈批评,针对她这篇文章所引起的反应,龙最近接受《亚洲周刊》专访,以下是访问摘要:
你对《联合早报》转载你这篇文章有何看法?
我很高兴,显然编辑认为这篇文章可以引起一些反省和讨论,但他们还是应该事先取得我同意。
它所引起的反应,在我意料之中,但令人失望。近十篇反应中,不是热血的辩护就是怒目攻击,反省与就事论事的讨论没有一篇,我不仅要问,为什么只有一种声音?新加坡人自己也该觉得奇怪吧!
你对冯焕好等人的来函内容有何反应或反驳?
有些作者由我的文章引申为台湾对新加坡的不满。对不起,我不代表台湾人,只代表自己,在台湾,有许多人欣赏新加坡的价值观,譬如《天下》杂志,同时也有许多人持相反看法,譬如我。两种看法都属于一个多元的社会,谁也不代表谁。
有些作者读了我的文章之后,起而攻击台湾社会:国会打架、未婚妈妈……这是基本逻辑的错误。我批评新加坡,和台湾扯上什么关系?台湾有台湾的问题,我对台湾的批评要比对新加坡严厉得多,但并不是这篇文章要谈的事。
我不苟同一些人认为新加坡人可以代表“亚洲人”。如果日本首相大刺刺地与西方对话,且口口声声“我们亚洲人如何如何……”,我的反应会更强烈。如果中国大陆的总理以亚洲人的代表自居,他也少不了“大汉沙文主义”的嫌疑。
不以一己的价值观代表他人,是对异己文化的尊重,我们同时也要对抗西方人对亚洲的刻板概念化,当新加坡人说“我们亚洲人如何如何”时,他其实强化了欧洲人的传统偏见:“欧洲人”尊重自由,“亚洲人”强调集体。欧洲人很愿意忽视亚洲人彼此之间的差异,因为那些差异会破坏他对亚洲人的整体刻板概念。
当欧洲人体认到日本人与中国人,新加坡人与印度人之间存在着重大的文化差异时,我们才能说,东西的了解向前跨了一步(假定亚洲人也体认到挪威人与葡萄牙人有多么不同)。
至于自由不自由这个问题,因为太复杂,不是我那篇短文想讨论的题目。我只是提出个人的立场:新加坡这种自由不投我所好。只是当新加坡人振振有辞说:“我有阅读、写作、发言和出版的自由……”时,我不得不问:“是不是所有的新加坡人都和他一样有那样的自由——包括与政府或与社会主流持相反意见的人?”如果他们没有,你是否太自私了?
为什么你认为新加坡部长不应以亚洲人的代表自居,跟欧洲人比较文化价值观?
我觉得新加坡部长可以“新加坡人”的身分很理直气壮地教训欧洲人,让欧洲人听到直接的、不客气的批评是件很健康的事情。我只是反对他将亚洲人一元化、集体化,同时在这里提醒他,南欧人比起北欧人,更高度重视家庭、族群与集体。欧洲人也不能一概而论。
新加坡试图和强势西方文化作平等交流,值得鼓掌支持,可是前瞻少不了自省,开拓者更不可缺兼容并蓄的大胸怀。民族情绪,爱国激情,没什么用的!
中国大陆不少领导人常称赞新加坡的成就,并当作是学习榜样,你有何看法?
不只大陆,台湾也有政治人物称赞新加坡为好榜样。大陆的我管不着,台湾的就使我戒慎恐惧,如履薄冰。台湾是从极权政体下走出来的,牺牲多少人才有今天这一点自由保障,政客希望造成的逻辑很简单——“自由造成动乱,安定需要集权”,人们一旦接受这个简化的逻辑,政客就有权力的基础。
在我看来,任何简化了的“真理”都是危险的。
美国籍的一位学者原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执教,他最近撰文批评新加坡的司法制度不够超然,引来警方人员调查。可能被控以藐视法庭罪名。你对这件事又有何看法?
你想如果我今天住在新加坡,登门按铃的将是谁?
(原载香港《亚洲周刊》1994年11月号)
辑四 思路
第1节 我的十年回首
1997年正月,欧洲大寒,冻死了许多流浪汉。在俄罗斯边界和阿富汗,仗继续打着。不知其数的人死于沟壑,暴尸荒野。我们这些存活的人等着看1997年的徐徐开展。这一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将踏着钢铁的步伐进入香港,结束一百五十多年的西方帝国主义的统治,开启另一页不可预测的历史。这一年,是台湾解严的十周年纪念。
纪念?也许,但若说庆祝,许多人或许要反问:庆祝什么?与十年民主如影随形的是官商勾结、黑道横行、权力斗争。对台湾这个社会,十年回首,我们究竟进步了多少?从威权政治走进民主,我们又学到了什么?当旧的价值一一解体时,我们是否还有某一个共同的信仰?我很想问问我的同代人。
台湾的社会是否较十年前“进步”,恐怕没有人敢贸然回答,因为,嘿,什么叫“进步”?人民的政治权力显然多了,但是行政的品质是否较从前为高?治安是否较从前为好?生态环境是否较从前健全?遭受外侮的恐惧是否较从前为低?答案恐怕都是:不见得。
然而对这个问题感觉困惑的当然不只台湾人。1989年冷战结束之后,欧洲人以为日子将从此美好,却发现,在冷战中至少部落间的仇恨之火也被冻结,在自由的时代中却一一引燃爆发。一个西欧人固然不敢轻率说出“进步”二字;一个东欧人,面对冒着烟的断垣残壁和有了自由却又买不起汽油的生活,只能叹一口气吧。
人类的进步,不论是科技发明或思想制度的创新,极少没有副作用的,而副作用的危害往往抵消了或甚至超过了“进步”的正面功用。20世纪的我们所目睹的许多灾难都和“进步”有关:医学发达导致寿命延长、人口膨胀及饥馑问题;对俄罗斯和前南斯拉夫而言,冷战后的自由使他们陷入大混乱,因为人们无力承担自由所相对要求的责任。仅只翻阅20世纪,我就难以相信历史是一条“进步”不断的直线发展。
从80年代的直接参与到90年代的距离观察,我在台湾这个民主实验室中看出了一些东西,可是这些东西,没有一件不是前人已经体验过的。自己蜕了一层皮才认识的“真理”,其实只是历史的老生常谈;然而亲身“悟”出来的道理当然不是历史可以传授的,譬如一个孩子必得手指被火烫过、痛过,才确切明白火和烫的真实意义。
有了90年代,才发觉80年代是多么单纯的敌我分明的时代。敌,就是那个专制政权;我,就是所有反对强权、追求自由的人。压抑已久的社会也有一个共同的默契:我们要民主;但是当民主真正到来时,我们似乎都傻了眼。在新的组合里,原来专制阵营中出现了高喊民主自由的人;原来反对阵营中,一旦掌有权力,就出现了行事独裁的人。原来千夫所指、万民唾弃的国民党“老贼”突然显得高风亮节,因为民选出来的新一代“国会议员”贪婪无厌、粗鄙不堪。究竟谁是我,谁是敌呢?
傻眼的同时,我们理解了原来当时只有一个敌人,就是统治政权;民主之后,敌人就在“我”的身边,好大一串:财团形成利益团体收买政客,政客为了巩固选票结合黑道,黑道为了充实地盘贿赂地方官吏,地方官吏利用职权勾结派系……,一切,都在民主的旗帜下进行;而由于民主的结构,这一切都经过了“我”的默许与合作,我,就是自己的敌人。三分之一的民意代表有犯罪前科,老百姓应该义愤填膺吗?什么义愤,什么填膺?他们全是“我”老百姓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义愤填膺就是自打耳光。
这种讽刺,哪里是当年关注民主运动的我们所能预见的呢?可是严肃的历史剧演变为荒唐闹剧是有前例的。1912年1月1日民国成立,孙中山意气风发:“……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余年来而滋甚,一旦以国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历史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
十一年之后,他有了新的体认:
“……综十数年已往之成绩而计效程功,不得不自认为失败。满清鼎革,继有袁氏;洪宪堕废,乃生无数专制一方之小朝廷。军阀横行,政客流毒,党人附逆,议员卖身……使国人遂疑革命不足以致治,吾民族不足以有为,此则目前情形无可讳者也。”
“革命不足以致治”,能破未必能立,能反对不见得能治国,这个教训我们在台湾的民主实验中亲身经历了。为什么反对者——我指当年向威权政体挑战的知识分子、政治人物和一般民众——一旦掌有权力,却不见得更有能力?这种情况在今日东欧几乎是个定律。我想和反对者的本质有关。
我们在80年代抨击国民党时,很少人说是因为国民党的经济决策或交通政策、教育政策不够完善而加以反对。我们所反对的不是那个体制没有效率,而是那个体制没有正义。当然,很可能没有效率的体制也必然没有正义,但重点是,有没有效率是实务问题,有没有正义是道德问题;而异议分子,不论是纯洁的理想主义者或不怎么纯洁的政治野心家,往往倾向于以道德诉求作为夺权的基础。“吊民伐罪”也好,“替天行道”也好,都是从道德出发。
革命成功之后,反对者,尤其是遭受过迫害的反对者,头上便有一围道德光环。
然后问题就紧接着出现了。如果从前最迫切的是有没有正义的道德问题,那么现在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有没有效率的实务问题。头上有道德光环的人却不一定能处理经济政策、交通政策、教育政策。
而最严重的挑战还在于,凡有道德光环的人都容易有道德洁癖:我纯洁,你肮脏,因此我正确,你错误。在抗争强权时,他也许曾经是那纯洁的正确的,但是在改变了的环境里,他不一定仍旧是那纯洁的正确的,可是多年来他已习惯地信任自己的纯洁正确。波兰前总统瓦文萨访台,让台湾人充分见识到他作为工人革命家的魅力,但是今天波兰人提到他时,却要面露轻蔑地说:“哦,那个傻瓜呀!”他们觉得瓦文萨的反对者魅力和工人知识已经不足以应付庞杂深奥的国家难题,但是瓦文萨对自己仍旧信心满满。
反对者是不是有能力走在社会的前面而不拖在后面?反对者是不是保留了批判力,像从前检讨别人一样地检讨自己?他是否不因权力而腐化,不为夺权而堕落?在短短十年中,我们所目睹的“议会现形记”、官场中俨如宫廷政治的权力斗争和交易,以及知识分子的轻易收编等等,显示的是反对者文化素质和能力的薄弱。“革命不足以致治”,唉,何其真确!
至于“民族不足以有为”,则未免妄自菲薄了。哲学家卡尔·波普(1902~1994)在50年代观察欧洲在战后所建立的摇摇摆摆的民主时,曾经提出过警告:任何民主形式,如果缺少了固有传统文化的支持,都是空的。民主只是原则,如何实践则必须看一个文化本来的传统是什么性质。
台湾的选举热热闹闹开展时,我常在乡下看见同乡会和宗亲会的拉票活动,不能不想起波普的话。民主的形式我们是赢得了,但是它与我们什么样的文化传统结合而实践呢?布袋乡的人选布袋乡的,姓李的选姓李的,歪嘴的选歪嘴的。哇,传统文化果然决定民主的实质内容!在这种结合下,十年中所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有杀人不眨眼的黑道,有偷鸡摸狗的窃贼,有偷窥女人内裤、口说脏话的下流痞子和财大气粗、目中无人的土霸王;自由选举出来的总统费尽心思打击异己,扩充自己的权力。你和我,觉得惊讶吗?
在十年实验中,我对“民意”这个东西也有了新的认识。在威权统治下,民意受到压迫和扭曲。依照“凡受压迫的都是崇高的”这个定律,民意也戴着道德的光环,成为民主时代最受欢迎的英雄。政治人物以民意为武器打击对手,社运人士以民意为后盾推销理念,报纸老板以民意为理由废掉副刊。在民意的统治下,不同意见的声音自动消音;这是个民主时代,民意至上的时代。
太奇妙了。在强人政权下,反对蒋家王朝、推动闽南语、鼓吹女权运动、赞成同性恋等等都是被压抑的声音。民主之后,这些被长期压抑的声音一一跃为主调,很好,可是在同时,不合乎主调的声音却变成了新的被压抑者。民意张开一张“政治正确”的大伞,没有多少人敢大声地赞美蒋家父子,敢大声地支持两岸统一,敢大声地批判闽南文化的新沙文主义之可能,敢大声地批评女权运动或大声地宣布自己不喜欢同性恋。让我暂用“自由”和“保守”这两个并不精确的字眼。如果说十年前是保守派当道的日子,自由派受到打压,那么十年后便是自由派掌权,而保守的言论受到抑制。我们从“什么都不可以”的时代走进“什么都可以”的时代,而反对“什么都可以”的却不可以。
换了一批人,换了一套思想作为主流,可是压抑异议的机制依旧。只是这一回,压力不来自一个强权政府,而来自一个强权的“民意”。不,这不是我在80年代所想象的公平开放、理性辩论的民主环境。
而民意的强权并不比政府的强权不危险。首先是民意本身的可疑及不可信赖。很大一部分的所谓民意由媒体形成。威权政府曾经是媒体的共同敌人,这个敌人没有了,媒体在自由中很吊诡地成为自己的敌人:报纸老板以一己的政治立场控制言论,政治人物利用媒体操纵舆论,电视唯利是图不设下限地自我庸俗化,媒体记者因素质不够而提供半真半假的信息,因判断力不足而做出夸大或偏颇的评论。民意的形成过程中有太多太多操纵做假的空间,此其一。
而民意即使是真实的,却绝对未必是对的,此其二。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希特勒是靠着民意上台的,美国南方当年歧视黑人的法令是基于民意而写成的,义和团残杀外国教士时,旁观的常有喝彩的乡民。民意如果不接受批判又没有自我反省的节制,可以形成可怕的暴力,带来全体的灾难。
对民意的批判从哪里来?如果民意指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那么批判当然得来自少数人。民主的基本原则固然是“服从多数”,可是有一个不可或缺的下半句:“尊重少数”。在迷信民意、民粹主义越来越盛行的十年中,“服从多数”成为信条,“尊重少数”却被轻易遗忘。威权政府和暴力是明显而易见的,“多数”的暴力却往往隐于无形,因为可能批判它的人,本身或许就属于那多数而不察觉自己的霸道和粗暴;但是多数如果践踏“尊重少数”的原则,它就是另一个形式的暴力集团,彻底违背了民主的基本精神。此其三。
我可从来没有想到,在80年代鼓吹民意至上的人到了90年代竟会谈起民意的危险来;时代真的变了,问题也换了一套。如果反对者从前的责任是挑战强权,热辣辣地批判,他现在的责任可能是做那客观而理性的“少数”,不哗众取宠,不被主流收编,对盲从性极高的“大多数”提供一个冷冷的声音。我的同代人不知以为然否?
和许许多多改革者、革命家一样,我曾经天真地以为专制政权被摧毁之后,自由就有了保障。十年回首,才知道那不过是个谦卑的开始。当人民自己掌握了权力而他对权力的相对责任了解不够时,他对自由的威胁和专制政权一样大。但是如果十年民主后的台湾显得混乱,我们的结论不该是民主制度不好,而是我们的民主体质不够成熟,不够健全。太着急,大概也不必吧?想想,法国大革命发生在两百年前,而我们,毕竟也才只是十年罢了。但是一步一个脚印,不愧对历史。
1997年1月1日
第2节 反省之可疑
有许多似乎大家都已同意的结论,深思起来,其实可疑。
只要提到战争责任,不论是大陆人、台湾人或香港人多半会走到一个结论:德国人懂得反省自责,日本人死不认错,民族性差别甚大。
表面上在客观地谈民族性,真正蠢动的是中国人对历史不平的愤懑,像余烬在冷却的壁炉里兀自闪着火光。
我对这个简单的对比非常怀疑。在“日本人不知反省”这个论调里,有多少是客观的现象,有多少是我们主观的认定?身为中国人,我们都知道日本政府将教科书中的“侵略”改成“进出”,并且为之义愤填膺,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家永三郎为了教科书这种改动而控告日本政府,诉讼锲而不舍进行了一二十年?我们也都知道哪一个日本官员又到靖国神社参拜去了,并且为之大大抗议,但是有多少人注意今年4月发生在日本爱媛县的事情?
爱媛县政府在1981至1986年间,每年由公款支付靖国神社大祭的“玉串费”和慰灵大祭的供物费。爱媛县民认为这种公款支出违背了日本宪法二○·八九条“政教分离”的原则而对县政府提出控告,要求退回公款十六万六千日圆。案件经过地方法院一审、高等法院二审,到最后最高法院法官以十三比二的比例判定爱援县政府违宪,必须抽回公款。
钱的数目非常小,但是判决的意义非常大。显然日本人也有很多种:有人借着靖国神社的慰灵来闪避与历史的尖锐面对,也有人不为靖国神社所代表的民族意识所惑,坚持政教的分离;然而为什么中国人只记得前者而忽视后者?这种有选择性的记忆是不是反映了中国人的主观意愿?选择出来的细节当然是片面的,它究竟证明了“日本人不知反省”或者只是加强了我们对日本人原有的成见?
司马辽太郎的《台湾纪行》令人反感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他笔下,好像所有台湾人都是精通日语、怀念日据时代、喜爱日本文化的。我们知道那只是台湾人的一种。司马缺少一个文化观察者不可或缺的警觉:他的采样选择是否受他主观情感和意愿的影响?他的采样有多大多广的代表性?
当我们说“日本人不知反省”的时候,我们的采样是否客观?我们在说哪一种日本人?这一种日本人在他的整体社会中占多大比例?除了家永三郎和爱媛县民之外,是否还有别的个人或团体不同意官方的历史观?他们又有多大影响?我们是否充分认识日本社会里的多元性?
也许日本人不知反省是一个事实;但是在我们能切实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不能骤下断语。毕竟方法如果不周全,任何结论都是可疑的,不是吗?
“德国人懂得反省”又是不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呢?我觉得不那么简单。
对第一次大战的战败,德国人的反应是屈辱与不平。后来希特勒的崛起与战败德国人希望重新振兴国威的心理很有关联。二次大战后,所谓反省也要等到60年代末学生运动开始向传统挑战之后才能展开。也就是说,日耳曼人对战争的反省与其说是民族性所塑的必然态度,不如说是历史条件的促成。
原子弹落在长崎和广岛,就是一个历史条件。由于原子弹所造成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见的浩劫,遂使原本是侵略者的日本人同时成为受创深重的被害者。要一个单纯的凶手忏悔容易,要—个凶手兼被害人忏悔,就困难了,因为他觉得“我固然负了别人,别人也负了我”;历史的罪与责他不能轻易厘清。
德国人的反省本身也是一个层次复杂的东西。当一个德国人对自己的过去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挞时,他可能是一个最具自我批判性、最清醒的(春秋)史家,但是他也可能是一个戴着面具的文化沙文主义者;当他说德国人的罪行举世无双时,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德国人的文明高度是举世无双的。
他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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