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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水浒之武大郎传奇-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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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老哥,良乡县只是一个县城而已,我记得城里没有几家大户才对,他们是如何给胡县令施压的?”武大疑惑道。
中年老兵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板,有些骄傲的说道:“您说的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莫要忘了,我们良乡县城乃是北燕王在整个燕云的发迹之地!而且,赫赫有名的铁血十三鹰大头领吴刚的老丈人,就是我们良乡县县令大人!虽说是吴大头领没有开口们将胡县令升官进爵,但既然有北燕王和他的噱头在,自然就有无数豪商巨贾……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趋之如骛!短短一年有余的时间,我们良乡县城已经大变样了!早已不是当初的破落小县城了!”
武大嘴角一抽,有些骄傲的同时,又不胜唏嘘。
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名人效应啊!
良乡县有他武大与十三鹰的名头在,首先就确定这里势必会比其他地方更安全,其次,众多的豪商巨贾联手将良乡县发展的繁荣昌盛起来,他们自己会赚一些,当然这是次要的,最为重要的是,一旦良乡县翻天覆地,这等于变相的拍了武大与十三鹰吴刚的马屁啊。
就好比后世当年那首歌,“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这一圈滑下去,于是乎,当年的小渔村,摇身一变,成为了整个华夏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
真正的位高权重者,一言一行,皆意义重大,而武大作为燕云之王,他还没说话,下面自然就有无数人来拐着弯的拍马屁了。
而且,这个马屁的确拍的武大身心舒畅,毕竟,无论如何,武大对良乡县城是有特殊感情的,何况,毫不谦虚的说,如今整个燕云都是武大的,无论哪里富庶起来,都是武大喜闻乐见的。
……
又等了大概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武大入城了。
武大递上了提前准备好的文牒,当然此时的他是化名“吴名”的。
文牒既然是武大这位北燕王亲自派人准备的,自然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不过府兵在检查后面的马车,看到金莲与圆圆姑娘之后,却眼睛一亮。
无他,委实是她俩人长的过于出挑。
当然,那些府兵倒也没有因此而故意发难,很快便放武大一行人入城,这让武大很是满意。
入城之后,武大与那几名老兵暂时分道扬镳,来到悦来客栈。
当初众多兄弟将武大自上京城救出后,回归燕云途中,被辽国围追堵截,卢俊义身为大师兄,带着燕青孤身前来支援,路过良乡县城时,曾经在这家客栈收了一名徒弟,名曰何顺,外号“狗蛋”。(忘了的书友可以回看第367章。)
卢俊义曾经跟武大提过这家客栈,也说起过那对淳朴的父子,武大深受感动,便记在了心头。
此次既然来了良乡县城,武大自然要来看看。
客栈老板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膨大,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似乎有些病态。
不过即使如此,老板一看到客人上门,依旧很是热情的亲自迎了上来,笑容满面道:“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本店应有尽有,物美价廉,童叟无欺,绝对是整个良乡县城最良心的!”
武大啼笑皆非,“打尖(吃饭的意思),但也住店,有没有大一些的客房?要两间。”
客栈老板眼睛一亮,“有有有,正好有两间天字号房,今儿个起床我就感觉有贵人临门,一直给您留着呐!您请,请跟我来!”
武大一笑置之,抱着小武哲,带着金莲等人上楼。
由于不是饭点,客栈里没有任何食客,倒也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关注。
客栈老板亲自把武大一行人领到顶楼天字号房,便按照武大吩咐,下楼让厨子去准备吃食了。
武大一家四口,住了极大的一个房间,天邪与李信的房间就在隔壁。
圆圆姑娘伺候着武大洗漱了一番,收拾了一下房间,饭菜便送上来了,速度很快。
李信极为谨慎的取出一根银针,确认无毒之后,才坐定准备开始吃饭。
武大突然来了兴趣,随手剥了一个煮熟的鸡蛋,自己咬了一口之后,才取出一根银针,插在鸡蛋黄里。
片刻后,银针迅速变黑。
李信脸色大变,霍然起身,就连天邪也坐不住了,但是武大却信口把鸡蛋黄吞入腹中,又把蛋清喂给了小武哲。
小武哲这孩子不喜欢吃蛋黄,只吃蛋清。
李信与天邪顿时就急了,“家主!”
武大翻了个白眼,笑吟吟说道:“教你们一个乖,别以为银针试毒很厉害,其实银针能测出来的毒药很少,而且误差极大!这鸡蛋没毒,慌什么?赶紧吃饭,吃完饭出去给我打听一下,良乡县城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会闹到直接封城的地步?”
第540章 繁华夜市
银针试毒,是古人常用的手法之一。
古人所指的毒,主要是指剧毒的砒霜,即“三,氧,化,二,砷”,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致使砒霜里都伴有少量的硫和硫化物,其中所包含的硫与银接触,就会发生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ag2s。
但是到了后世,生产砒霜的技术比古代要进步得多,提炼很纯净,不再掺有硫和硫化物,银金属化学性质很稳定,在通常的条件下是不会与砒霜发生反应的。
而武大是谁?武大是一名穿越者,而且是一名理科高材生,他对银针试毒的原理再清楚不过了。
鸡蛋自然是无毒的,但鸡蛋黄里却含有大量的硫,银针“插,进,去”自然也会变黑。
但,很多有毒的物品,比如毒蕈(一种毒蘑菇),银针与它接触,却不会出现黑色反应。
因此,银针不能鉴别毒物,更不能用来作为验毒的工具。
不过即使如此,依旧把天邪和李信吓得不轻。
如果武大真被毒死了,那乐子可就大了,武大此行就带了他们两个人,他俩可就百死莫赎其罪了。
他们盯着武大看了许久,一直到最后确定武大依旧面不红气不喘,没有任何毒发的征兆,这才勉强松了口气。
李信不信邪,拿过一个鸡蛋,把银针,插,进去,看到发黑之后,迟疑了许久,才一副跟吃毒药似地神情,抱着慷慨赴死的态度,一口将鸡蛋吞入腹中。
半晌后,确认自己也没毒发,与天邪面面相觑。
俩人无论如何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以前不都是用银针试毒吗?现在这算是怎么回事?这简直是颠覆了他们的常识!
就连圆圆姑娘也给吓得不轻,倒是早已习惯了武大的神奇手段的金莲,脸上波澜不惊,显示出一家主母的镇定气度。
武大也懒得解释那么多,伺候儿子吃饭才是正事。
客栈里的饭菜并不能与王府相提并论,因为都是水煮的,并不是油烹。
不过,即使如此,众人依旧吃了许多。
原因无他,饿了!饿了的时候,吃什么都香!
吃过饭后,众人便各自开始休憩,不过李信出去打探消息,留在天邪在隔壁守护着武大一家四口。
……
等武大一觉睡醒,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华灯初上。
站在窗前,一眼望去,万家灯火,很是壮观。
良乡县城的确已经不是当初的破落县城了,由于武大与这里的瓜葛,大量的豪商巨贾涌入,再加上燕云境内本就正在大肆兴建作坊,致使良乡县城愈发的繁荣,即使到了晚上,也依旧是车水马龙。
古代有宵禁,但是那是在大宋之前的朝代。
虽说是大宋百姓苦不堪言,但其实各大豪门权贵,的确已经开始大肆发展商业,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其功劳是不容抹杀的。
宋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其经济总量远超汉唐,文化繁荣,思想开放,对外交往活跃。
宋代之前,历朝历代确有“宵禁”之制,宋朝时“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
一直到了元代,才又再次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
元人治理体系的粗鄙化。元廷君臣的文化层次跟宋人不可同日而语,这也导致元人无法继承宋朝发达而繁密的治理体系,换言之,用我们后世的眼光来审视,元代那种简陋的政府根本无法在历史转型期组织社会与经济的革新。
小武哲年龄尚幼,喜欢到处看热闹,何况金莲与圆圆也想要出去逛逛,武大便带着他们,以及天邪,走出了客栈。
天邪小声的对武大说道:“李信之前回来过一趟,已经打听清楚,最近良乡县城之所以封城,只准入不准出,的确是因为出了一名侠义之士,武功不低,专门抱打不平,揍了不少纨绔子弟,擅长使刀,名曰‘夕阳’,来历不详,籍贯不详,李信已经去追踪了。”
武大淡淡点了点头,一笑置之,继续陪着妻儿逛夜市。
按照常理来说,这种小事还轮不到武大这位北燕王亲自过问,理由由衙门捕快接手,但既然撞见了,查探一下也无妨。
如若真是见义勇为的侠义之士,帮他一把也未尝不可;但如若是个打着见义勇为的幌子招摇过市之徒,那自然就应该给他一点儿颜色瞧瞧,然后悄悄扔给衙门处理便是了。
古代市场名目繁多,有直市、狱市、肉市、军市、宫市、关市等;按经营时间来划分,则有早市、大市、夕市、夜市4种。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诗人杜牧的这首《泊秦淮》,便是描绘的盛唐时期,金陵秦淮河边纸醉金迷的夜市景象。
如今已经是北宋时期,武大入驻燕云后,又首重发展商业,燕云的夜市自然比之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在当下这个年月,小贩可以贩卖的商品种类并不多,但即使如此,金莲等人依旧玩的很是开心。
尤其是武大亲自掏钱,亲手为金莲与圆圆买了几件小首饰,让俩人高兴的不得了。
这些首饰自然无法与王府的首饰相提并论,但王府的都是别人送的,而这些却是武大亲手为她俩买,意义自然有所不同。
至于小武哲,他正抱着一串糖葫芦啃,牙都已经酸掉了,小脸蛋一抽一抽的,却依旧爱不释手,看那副架势,一定会吃完。
县城中间位置,有人正在唱大戏,弄杂耍,武花灯。
金莲与圆圆更多的将注意力放在大戏上,而小武哲却望着会“喷火”的杂耍艺人,目瞪口呆,满脸崇拜。
还时不时的瞅武大一眼,那意思很简单,无所不能的爹爹啊,有本事你也喷个火呗?
武大老脸一抽,假装没看到,这玩意委实不会玩啊。
便在此时,人群当中突然起了骚乱。
武大抬眼望去,便看到一名身穿白衣,一副风流倜傥德行的持刀年轻人,正在飞檐走壁,顺着屋檐飞奔。
在其身后,有许多懂武功的捕快在追。
第541章 屠尽天下不平事!
在屋檐上飞檐走壁的持刀年轻人,既然能惊动如此之多的捕快,自然也就是那名传说当中,行侠仗义的,外号“夕阳”的小哥了。
当今这个天下,武功的高低分的很粗略,大体分顶尖、一流、二流、三流以及不入流。
顶尖武功高手,自然是指的卢俊义霸道无匹的家伙,一流宗师当中最顶尖高手便是武松、林冲那样的,像青面兽杨志那种,便是最普通的一流高手,而武大,只能算的上是一位二流小宗师。
二流小宗师,武大勉强可以攀岩走壁,但还做不到飞檐走壁,很明显,这个夕阳的武功比武大要略高一筹。
武大的武功一般,但眼力却很毒,他一眼便看出,这个夕阳的武功虽然还不至于入了一流门槛,但恐怕也相差无几了。
至于在屋顶上追他的那三名捕快,很明显有些力有不逮,武功大致与武大差不多。
当然,捕快人多势众,地面上还有许多人在寻着踪迹狂追。
最为重要的是,武大看的出,夕阳已经穷途末路,因为四周的捕快正在合围,他跑不掉了。
武大找了许久,也没看到李信的踪影,看了天邪一眼,结果天邪也摇头,示意他也找不到。
唔……看来李信长进的很快啊,隐匿起来连天邪这只老油条都找不到了。
地面上的捕快,为了追捕夕阳,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大量的混乱。
人群的拥挤,有许多人趁机揩油,女子的惊呼,小孩子的哭闹,络绎不绝。
武大眉头微皱,抱紧了小武哲,护住金莲与圆圆,天邪护卫在侧,暂时选择了作壁上观。
而房顶上的夕阳,在跑出没多远之后,终于被人堵住了。
四面八方,大约有十几名捕快,有的直接飞檐走壁,一路紧追,也有的是看准时机,提前爬上了房顶,堵截夕阳。
而且,地面上正有更多的捕快正爬上房顶。
很明显,今夜大概整个良乡县城,三分之二的捕快都参与了此次追捕。
夕阳眼见已经无法再逃跑,倒也称得上是光棍,索性直接收住了身形,长啸一声,朗声道:
“想不到我夕阳一介无名之辈,居然能劳动如此之多的捕快大驾,深表荣幸。你们的动作倒是够快,只是,我想问一句,尔等身为良乡县城捕快,富家子弟欺压百姓之时,尔等为何视而不见?我打了那些纨绔子弟,你们便如此费尽周折,不遗余力的追捕,试问,百姓击鼓鸣冤之时,尔等又在哪里?”
夕阳站在房顶,居高临下,想不吸引百姓的关注的都难。
如今,他站在屋顶登高一呼,发出此等质问,百姓群中沉默了片刻之后,议论声骤起。
良乡县城捕快们的脸色很难堪,说穿了,他们是官府当中最底层的人物,有很多事,他们不能管,也管不了。
他们今日收到的命令便是,拿下夕阳!
捕快头子黑着脸说道:“夕阳,我燕云是讲究律法的地方,百姓有冤情,自然会有衙门出面,还轮不到你做那游侠一般的人物!你以为你是在行侠仗义,为民除害?试问,如若所有人都跟你一般如此胡作非为,我燕云岂不是要天下大乱?北燕王麾下高手如林,你可曾听说过他们跟你一般如此施为?今夜我等奉命前来拿你,并没有要伤你的意思,你若束手就擒,随我回衙门……”
“随你回衙门你就包我平安无事?”
夕阳满脸讥讽的说道:“我以前听某位受人敬仰的大人物说过一句话,你要战,我便战,我有兄弟千千万!倒下一个我,还会有无数个我站起来!无需多言,来战!”
“噗!”
武大听到这句话,顿时就喷了。
金莲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武大尴尬的挠了挠头,也没有解释,只是心里头依旧忍不住有些狐疑,丫的,这句话……似乎,好像,大概就是老子我说的啊!这夕阳是从哪儿听来的?
房顶上,夕阳一语既出,抽刀便主动杀了上去。
捕快们求之不得,他们根本不想与夕阳多费唇舌,之前说出那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来,无非是存了安抚百姓的意思而已,此时见夕阳率先出手,捕快头子立刻便高呼道:
“大胆夕阳!居然敢拘捕,还要杀害官差,罪加一等!来呀,给我拿下!”
“诺!”
大批捕快,呼啦一下子就围了上去。
但,夕阳临危不惧,手中一柄长刀,舞的如行云流水一般顺畅,而且忽东忽西,极为诡异,且极为迅速,竟然致使本就束手束脚的捕快,一时之间奈何不得他。
而且,夕阳的爆发力极强,每当捕快们即将将他困住的时候,他总是能爆发出令人侧目的战斗力,刀光闪成一片,让捕快们只能暂避锋芒。
但是,无论如何,夕阳只有一个人,正所谓孤掌难鸣,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很快被人多势众的捕快压制,进退维谷,举步维艰。
而正在观战的武大,看到夕阳的刀法之后,脸色愈发的古怪了。
“你绝不觉得这套刀法很熟悉?”武大对天邪问道。
天邪沉吟了片刻,言简意赅的说道:“很熟。”
李信那臭小子不知从哪里突然就蹦了出来,凑到武大身前,低声说道:“不只是熟悉,这分明就是跟张良的刀法如出一辙嘛!”
不错,张良原来跟着武大在江湖上混的时候,人送外号“神经刀”,刀法便是如今这样,忽东忽西,让人捉摸不定,偏偏自成一系,刀刀致命。
而此时这个夕阳所使用的刀法,似乎便有张良那套得自周侗的刀法的影子。
武大两眼微眯,若有所思。
半晌后,房顶上的夕阳再次爆发出一片雪白刀光,暂时逼退捕快,却终于力竭。
夕阳的神色有些萎靡,大汗淋漓,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英雄末路,大概就是指的他如今这幅样子了。
夕阳扫视一圈,长吸了一口气,大呼道:
“一日身为阳谷人,便要屠尽天下不平事!我张虎……不负此生!”
捕快们看出夕阳已经是无力再战,趁机围了上去。
而武大等人,闻言却脸色大变。
第542章 营救
(新的一周开始了,求支持!恰逢元宵,今天会有加更,祝书友们元宵节快乐,新的一年团团圆圆!)
如果说良乡县城,是武大在燕云的发迹之地;
那么大宋阳谷县城,便是武大永久的羁绊。
即使武大如今已经贵为北燕之王,但他始终都无法忘却当初在阳谷的日子。
好不疑问,武大对阳谷的感情,是最为特殊的。
阳谷,是武大穿越之地。
在阳谷,武大与金莲正式有了夫妻之实;
在阳谷,武大结识了西门庆,并将在史书上被唾沫的上千年的西门庆,改变为自己一生最为信赖的兄弟。
在阳谷,武大结交了大批心腹左膀右臂,比如张平、张良以及吴刚,甚至还包括大批的武府家将护院。
如若不是他们,如果没有他们,莫说是今日武大之成就,毫不客气的说,武大早已死在蔡京的数次刺杀当中。
而且,莫要忘了,阳谷还有大批对武大有着特殊意义的,那一群淳朴而又可爱的乡亲们。
武大热爱阳谷,爱到了骨子里,只不过今时今日,他想要再回阳谷一趟,委实是有些过于兴师动众,大宋不会错过这种活捉武大的机会,而兄弟们势必会为了此事而大费周章,得不偿失。
于是乎,武大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在良乡县城度蜜月。
而如今,这名原本自号“夕阳”的年轻人,居然说出了“身为阳谷人”这句话,武大如何能不惊?
而且,他的本名居然是“张阳”?
很明显,丫一定跟张平、张良脱不了干系。
阳谷的百姓太多,武大不可能全都认得,甚至包括张平、张良的七大姑八大姨家的兄弟姐妹,武大也都认不全,但是此时这名自号“夕阳”却本名张阳的年轻人,既然自称是阳谷人,又使得是张良的刀法,或许那些捕快一时没整明白“阳谷人”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但武大却绝对不可能再坐视不理。
只是,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之下,李信一个人想要在众多捕快面前,顺利救下夕阳,非常困难,几乎是绝无可能。
何况,有金莲等人在侧,武大愈发的束手束脚。
“回客栈。”
沉吟了片刻之后,武大淡淡吐出几个字。
……
夜半时分,夜深人静。
武大悄悄起身,对已经察觉到的金莲略带歉意的微微一笑。
金莲白了武大一眼,翻了个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搂着小武哲继续睡大觉。
武大走到隔壁房间,对早已准备好,随时都可以出发的天邪与李信说道:“天邪,你留下,我带李信走一趟。”
天邪有些迟疑,但武大已经不容反驳的摆了摆手,淡淡说道:“千军万马我都闯过来了,一座小小的县衙大牢而已,没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如果连这种小地方我都不敢闯,日后一旦我燕云大战起,我又如何有足够的胆气率领将士们上阵杀敌?你留下,保护好这里便够了。”
说罢,武大换上夜行衣,与同样打扮的李信,推开客栈的窗户,直接就跳了下去。
良乡县城的夜晚自然有巡城的府兵,而且人数还不少,分许多小队,穿梭在大街小巷。
当然,这显然拦不住武大与李信,至多制约一下他们的行动,不好光明正大的罢了。
李信白日里在城内搜寻夕阳的时候已经踩过点,知道县衙大牢的位置,俩人一路畅通无阻,迅速逼近。
县衙大牢外面,守卫还算森严,明面上有二十多人守卫,暗地里也有许多暗哨。
但是,无论他们的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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