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回到古代玩机械-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净的筷子摆放在桌子上。

雷晓飞连忙起身迎上去说:“雷婶,让我来。”

林姑娘也同时做出同样的言行。雷晓飞和林姑娘两人都愣了一下,最后,还是雷晓飞抢先把东西接过。

雷婶边笑眯眯地望着雷晓飞摆放筷子,边对林姑娘说:“林姑娘你来了,快坐下。”

“雷婶,你什么时候请了个伙计?”

“今天。”雷婶笑容满面地回答道,她把救雷晓飞的事和雷晓飞自编的身世说了出来。

听完雷晓飞的“悲惨遭遇”后,富有同情心的单纯姑娘已是眼睛通红。

雷婶看到雷晓飞摆放好了所有的筷子,就招呼他过来,给他介绍道:“这是隔壁林先生的女儿林采微,林姑娘可是这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知书识礼、手巧心灵的好姑娘呀。”

“采微,采微。”雷晓飞心里默念着这个在哪里见过的词,他把脑中的存货搜索了一遍,隐约记得好像是诗经里的一首诗的名字,至于诗的内容和含义就没印象了。他重新又搜索一遍,噢,记起了,是在《大唐双龙传》中见过,寇仲出征前,宋二小姐给寇仲的信就是这首诗。他一高兴就忘乎所以地把书中寇仲的解释吟了出来:“采微,采微,速归,速归。”

雷婶和林采微被雷晓飞没头没脑的话吓了一跳。

雷婶疑惑地问道:“阿飞,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我记起了一首诗。”雷晓飞见自己的话有些唐突,急忙转个话题掩盖,他说:“我到厨房里看看有什么帮手。”

雷晓飞说完,就走进厨房里去了。林采微望着雷晓飞的背影,心生感触:她长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有人一听她的名字就说出名字的含义,看来这位年轻还真有点文墨。采微这个名字是她妈妈起的,正是这个意思。

林采微出生时,他那在朝廷为官的爸爸,正在皇宫接待外国节度使,不能赶回家中。林采微的妈妈因产后大出血,在林采微出生几个时辰后就去世了,临终前,妈妈给她取了这个名字,是盼望丈夫速归的意思。

林采微的父亲林先生当时身兼太师、“文华阁”阁主、参知政事三职。太师就是皇子的老师;“文华阁”阁主是大华帝国最高的学术机构的领头人;参知政事是大华帝国最高的政务长官之一。这三个官职中,随便哪一个都是位高权重,而林先生竟能身兼三职,可见他当时在朝廷中红到发紫的程度。

可正当林先生事业上踌躇得志时,爱妻却离他而去了,这打击对他来说足以致命。林先生是一个比较迂腐的文人,他的性格执着,是个极重感情之人,他对爱妻倾注了他全心全意的爱,以致在当时三妻四妾的年代,他位极人臣的身世,都没有纳妾。爱妻离他而去的那天,他赶回家时,竟连爱妻的最后一面都见不上,这一刻,他心灰意冷了,当即向皇上提出请辞,要回乡为爱妻守墓三年。

皇上对林先生钟爱有加,特批了他一年的假期。谁知一年后,因皇上身子有恙,皇宫内人事变迁,林先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变故正中林先生的下怀,他趁这个机会,把家迁移出了京城,来到了这个离京城一千八百里远的地方,并在这里找了一份先生的职业,过着清淡的生活。

后来,林采微的爷爷奶奶相继过世了,就只剩下他们两父女相依为命,林先生也没有再娶,只默默地守着爱女过日子。

林先生的身份在这里是个秘密,他和林采微都从来没有暴露过片言只语。这里的人只有胡医师对他们家知根知底,胡医师做御医时与林先生同朝为官,因两人志趣相投就结为知交好友。

胡医师是在林先生请辞前两年告老还乡的,胡医师的乡下就是这里,林先生想迁家时,就想到了这位知交好友,两人一番联系后,林先生就搬迁来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

他们两家成了邻居后,曾做过约定,不泄露对方的身世。所以直到现在,林先生已在这里居住有十几年,林采微也长成大姑娘了,街坊邻里还不知道他们的来历,只当他们和胡医师有亲戚关系。

雷晓飞的一句多口,竟惹出了林采微连串的心事,这是雷晓飞意想不到的。雷大婶也感到奇怪,平日爽朗大方的林姑娘今天怎么一副满怀心事的样子。

林采微正沉浸在往事的缅怀中时,雷婶打断了她的思路,拉住她的手对他说:“林姑娘,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不知方不方便?”

林采微忙说:“雷婶,有什么事?能做的我就一定帮。”

“你能做,能做。”雷婶连忙说道:“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阿飞的衣服很古灵精怪,在这里是穿不出去了,我家里还有一幅布,想托你帮他做两套衣服。”

“好啊。”林采微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了,因为这里的街坊邻里,平日穿的衣服几乎全都是她做的。

第7章异世工装

雷婶听到林采微应允后,就马上到房中拿布去了。

林采微答应过雷婶后,脑里浮现出雷晓飞现在穿在身上的衣服形状,他那衣服的式样很古怪,这种式样的衣服她可从来没的见过,但按自己的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那衣服无论做工、质地都是她见过最好的,而且衣服也很能表现人的身体特征,有机会的话,叫他借来研究研究。林采微突然又生出了另一个念头:他穿惯了那种式样的衣服,不知习不习惯穿和我们一样的衣服,要问问他做怎样的衣服,如果是他穿的那种,自己可做不出来呀。

想到这里,她连忙问托着布出来的雷婶:“不知他要做什么式样的衣服?”

雷婶可能也和她后面想的一样,犹豫了一下,说:“还是让他自己定。”

雷婶到厨房里叫雷晓飞出来,对他说:“这方圆几十里针线最好的是林姑娘,我请她帮你做两套衣服,你说说要做什么式样的。”

雷晓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又望了望放在桌上的布,沉思起来。林采微的心里一跳,想:不是真的要做像他穿着那样的衣服吧,看那疏密有致、整齐划一的针线,就不是自己能做到的,雷婶刚才还说我是方圆几十里针线最好的,这次可要出羞了。

其实是林采微多心了,主要是她看到雷晓飞穿的衣服是自己不会做的,所以心虚了,以致胡乱猜测。雷婶刚才都说了这样的衣服穿不出门口,如果能穿出去,雷婶也不用让林采微帮雷晓飞做衣服了。

雷晓飞想的是应该做怎样的衣服,他望着放在桌上的布,只见布的纹理粗糙,就似很多条小绳子编在一起,有点像前世做麻袋用的料,颜色也蓝不蓝黑不黑的,还深浅不一。他又摸了摸布,很硬,跟硬纸板差不多。就想:这样的布做什么衣服都不会好看,况且古人没有缝纫机械,靠一针一线的手缝,也变不出什么花样,更有的是当代应该还没有塑料纽扣、拉链、橡皮条等玩艺,还要想办法用什么东西替代才行。

雷晓飞沉思了很久,想起了刚进工作时,厂里发的工作服。那时的工作服是用一种叫卡其布的面料制成的,手感厚实,耐括耐穿,加上那时工厂的工作服都是染深蓝色、蓝灰或深灰色,既不易脏又抢眼,所以,工作服曾在前世的五、六十年代风靡一时,成了继军装以后的又一全民流行的服饰。工作服的特点是式样简单大方,耐用实用,适合在任何工作时穿。

但做工作服的布虽也属粗布,也远没眼前所见的布那么粗。不知这布做出工作服后的效果如何,雷晓飞权衡再三后,确实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主意,最终还是决定了做工作服的式样,但裤子要改一改,因为当时没有拉链,纽扣也是用布缠一个圆球而成,裤门就不能做了。

想好以后,雷晓飞把式样跟林采微说了,林采微的心才放了下来,这种式样她还可以做,但有些地方她还弄不明白,比如在衣服的下摆每边钉两个扣子有什么用?裤袋应该怎样做?裤腰做几个环是干吗用的?她就把疑问一一提出。

雷晓飞指手画脚地说了一遍,林采微还有些地方不大清楚。雷晓飞已说得口干舌燥,他正想用什么方法表达自己的意思时,突然脑中灵光一现,他一把拉着林采微向门口走去。

林采微被雷晓飞拉住手时,心中一惊,这男孩子怎能这样,才认识就拉女孩子的手,但她看雷晓飞一副自然的样子,不像有不轨的意图,就脸红着没出声责怪。

其实,雷晓飞完全没有唐突佳人的意思,只是因为在前世时,无意中拉拉女孩子的手也是很平常的事,他的思想、意识还没有习惯现在的世界,停留在前世。雷婶把整个过程都看个清楚,但却也不作声,偶尔还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

雷晓飞拉住林采微一直来到门外,才放开林采微的手,捡了枝干树枝在地上画起来。林采微虽然已被放开了手,但还是心跳急速,脸红耳赤。当她定下神来看着雷晓飞的画时,马上被吸引住了,这衣服的式样介于雷晓飞身上穿的衣服和当地人穿的衣服之间,比雷晓飞身上穿的衣服简单,比当地人穿的衣服实用。

雷晓飞画完后,一一解释了林采微疑问,并对一些画不出来的地方,比如裤袋,也作了详细的说明,林采微弄明白后,对这衣服的设计更是推崇,心想:不知是不是他想出来的,衣服做成这样子,比这里的人穿的好看多了,也实用多了。想到此,林采微望雷晓飞的眼神也多了一丝敬佩。

雷晓飞读懂了林采微的眼神,心中不免得意了一番:哼,这是几千年的经验积累,理所当然会镇住你,如果我把牛仔装、西装说出来还吓倒你呢。

林采微沉思了一阵,又想到了一个技术问题,就对雷晓飞说:“你的衣服有很多地方需要折叠后再缝,这折叠痕很难平复,不平复的话缝起来不好看。”

“哦。”雷晓飞听后,也想到了那时还没有烫衣服的工具,确实没办法解决这个难题。他沉思了一会,说:“你到时把需要平复折叠痕的衣服拿来,让我解决。”

林采微心存质疑地想:这个问题我都已想了好几年了,但却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法,难道你有办法解决?但她看雷晓飞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就没有出声询问,拿起布往自家里走。

这时轮到雷晓飞质疑了:做衣服不是要量身的吗?

两天后,按雷晓飞要求的衣服已基本完成,林采微把衣服拿来给雷晓飞,让他处理折叠痕。

雷晓飞一看,林采微的巧手还真的不是盖,那针脚的平直、间隔与缝纫机做的有得比。

雷晓飞接过衣服后,拿出来一块较宽的平木板放在桌子上,当烫衣板用,然后把衣服铺在上面,再拿出一个平底带把的茶壶,从厨房中装满刚滚的开水,把茶壶放在需要平复的折叠痕上用力压住来回拖动起来。林采微和闻讯而来雷叔、雷婶一齐不知甚解地围观。来回烫了几遍后,雷晓飞把衣服抓起来看了看,折叠痕已经平复了。雷晓飞又顺便在裤管和衣袖上平时叠衣服的位置,烫了几条直纹,让衣服更美观,更好折叠。

在林采微他们几人的嘴还张成O形,还没有合拢时,雷晓飞已经完成工作。他看到几人的表情后,雷晓飞有点得意地心道:这读书时用的小玩意已让你们吃惊成这个样子啦?我还见过用炭的烫斗呢,有条件的话做个出来玩玩,让你们见后连嘴也合不上。

林采微把烫好的衣服拿了回去,做最后的针线工夫。

一个时辰左右,林采微把做好的衣服交给了雷晓飞。雷晓飞接过新衣服就立即回房间去换。雷晓飞穿上新衣服后,感觉正好合身,看来林采微不只手巧,眼睛也巧,不用量尺就能做出合身的衣服。

当雷晓飞走出房门时,发现六道目光紧张地锁住他。雷晓飞轻松地笑了一笑,做了个模特转身的动作,然后竖起拇指说:“林姑娘真是好手艺,这衣服正合身,针线也一流,我在这里谢谢林姑娘你啦。”

林采微被赞得脸飘起几丝红云。几人看到新衣服穿在雷晓飞身上,虽然和当地人的衣着还是有所区别,但却没有了原来的怪异感觉,还能让人接受,新衣服也把雷晓飞衬得更精干更利索。几人就同时松了一口气,换上欣赏的眼神,不知是欣赏雷晓飞设计的新衣服,还是欣赏雷晓飞,或许是两者都欣赏。

第8章溶入当代

转眼间,雷晓飞来到异世已有一个月了。这个月中雷晓飞已慢慢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把雷婶面馆的大部分工作都包揽了,并且对邻居和周边的环境也逐渐熟悉。

雷晓飞通过从街坊邻里的口中了解到,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离前世的广州不远,大概有百多里,坐马车的话要一个时辰左右的行程。不过那时的广州不叫广州,叫穗城,是南海郡的郡治。雷婶门前的土路是一条官道,也是穗城往南的大华帝国境土内的唯一通道,从这里过往的多是商人和保镖。官道源头的那个大市镇叫番山墟,是大华帝国的南方第一道关卡,也是穗城往南的大华帝国境土内最大的市镇。按雷晓飞的估计,番山墟应相当于前世时一个地级市的分量。

他们这里一共有才九户人,除了林采微林姑娘一家以外,其余的都是六、七十年前战乱时从北方迁来。那时,因为番山墟不让外人入户,这时里的住户们的父辈,就在这离番山墟不远的地方白手起家,经过两代人几十年的努力经营,才有了现在的模样。

这九户人都干着不同的营生。雷婶的一边隔壁是教书的林先生父女,另一边隔壁是半瞎的金婆婆一个人住,雷婶告诉过雷晓飞,金婆婆的儿子落草当了山贼,定时送些粮食回家,养着金婆婆。其它的几户,除了曾给雷晓飞看过病的独身的以游医为生的胡医师外,还有帮人烧陶的独身的钱师傅,开打铁铺的张铁匠父子,做木工的王木匠夫妇,帮人杀猪的赵屠夫夫妇和赵屠夫那久病在床的老母亲,种菜的孙伯夫妇。这九户人有九个姓,虽然大家都过着清贫的生活,但却像一家人似的团结,哪家有事就全体帮忙。

雷婶的面馆生意清淡,只有一些行脚商、下人和镖局的趟了手光顾。面馆也只经营汤面、劣质酒和那自家腌的用来下酒的腊肉。雷晓飞的工作量也不大,和面、制面条是他的弱项,这工作只有雷婶胜任,剩下的工作雷晓飞都争着做,但雷叔却也是个闲不住的人,家里没事做就到后山上砍柴,雷晓飞接手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家里的柴堆到绕屋的外墙一周。

雷晓飞工作之余,一有空就去串门,和邻居闲聊,从中了解这个年代各行各业的情况,探听属于这个年代的各种事情,好让自己尽快溶入这个年代。

古时候的人老实平和,容易交往。加上这里家家户户的生意都很一般,所以大家都有空闲的时间,古时候没有什么娱乐节目,人们闲下来后,多是围在一起喝喝茶、抽几口旱烟和拉家常,特别是的吃过晚饭到睡觉前这段时间,几乎这里全部的人都集中在村口那棵大榕树下,相互交流一番,才回去睡觉。每到这个时候,雷晓飞就成了忠实的听众,无论谁发言他都认真听,听到不明处就问,听多了,自然就知道多了。

这种场合只有一个人不参与,他就是林先生,他每天从墟里学堂回来后,就钻进家里半步不出门。

这种场合最活跃的是胡医师,一般有他在的大多时候,都是由他主讲,他经历丰富,见多识广,当然有说不尽的话题,加上他的年纪虽然是这里众人中最老的,但他的性格却像孩童,最喜欢凑热闹,出风头,所以每次他都要抢着“演讲”。因为他讲述的内容丰富多彩,大家都喜欢听他“演讲”。雷晓飞也不例外,他从胡医师的“演讲”中过滤出很多有用的东西。

这里的人因为日子过得并不富裕,所以大多人连郡治穗城都没有去过,最远只去到番山墟,见闻有限。只有胡医师自小走南闯北,并在皇宫里呆过,所以他见闻最广,每次都有说不完的故事。每当他眉飞色舞地说得口水横飞时,雷晓飞瞧见他那洋洋得意的满足笑脸,不知怎么,脑子竟是出现“老顽童”这个绰号。

邻里街坊和雷晓飞交往后,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位有礼、和气和肯干的年轻人。雷晓飞每到一家,都会争着帮人做事,因为他前世喜欢动手的习惯,让他什么都做会一点,所以他无论在哪家干起活来都得心应手。他不但帮手干活,还提了不少合理的建议,让得益的街坊更加喜欢他。比如他给张铁匠提建议,改善了钳铁的钳具,使张铁匠打铁时功效和安全性都有所提高,张铁匠逢人就赞雷晓飞;又比如他帮王木匠搞了个钻圆孔的工具,用现代的话来说是填补了当时木工的一项技术空白,让王木匠高兴得如获至宝。

与雷晓飞交往最多的是胡医师。胡医师那曾经的身份、阅历,决定了他那超群的眼光,他被雷叔叫去医治雷晓飞的那次,已经发现雷晓飞的独特,再看到雷晓飞这个月来的行为和街坊的对他的喜爱,就确定雷晓飞非池中之物,一定有出头的日子。加上张铁匠的儿子张天牛受伤的那件事之后,他与雷晓飞交往下来,就越来越发觉雷晓飞的不平凡,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个看法。

张铁匠的儿子叫张天牛,张天牛可以说是雷晓飞溶入当代的一个重要牵线人。

张天牛,刚过十岁生日,长得虎头虎脑,身体十分壮实。张天牛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病逝了,而张铁匠又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粗人,不会教管儿子,只信“棍棒出孝子”的古训,对张天牛不是骂就是打,以致张天牛在家中没人关爱,变得特野特顽劣,脾气也越来越犟,专干一些恶作剧的事,不得人喜欢。加上父亲又没钱供他去上学,在这地方也没有和他一样大的孩子跟他玩,他就越来越孤僻,对所有的大人都抱着敌视的态度。

雷晓飞看到张天牛和自己前世的女儿年岁相近,就对他有种特殊的感情,平日看到他吃不饱就给他做面吃,看到他被父亲打就去劝或拉他走。几次下来,张天牛感觉到了雷晓飞真的待他好,就成了雷晓飞的“跟屁虫”。做了一段时间的“跟屁虫”后,他对雷晓飞更是心服口服,这位大哥哥不但对他好,和蔼可亲,还教会了他很多好玩的东西,比如雷晓飞教他用篾编成一个有倒剌的笼子捉黄鳝,只要傍晚把笼子笼口逆着水流放在水泉里,明早提起笼子,里面一定会有钻到笼子里出不来的黄鳝;又比如雷晓飞做的小弓箭,他用来射杀了不少山鸡和鸟。雷晓飞还教会了他设陷阱、用绳套等捕猎手段。

张天牛每次都把自己的收获全交给雷晓飞,雷晓飞见到他家里穷,就要他带回家中吃,或去墟里卖了帮补家用,但张天牛死活不肯,一定要给雷晓飞吃,雷晓飞没办法,就把这些收获做成菜,每次都先让张天牛吃个饱,剩下的再让他拿回家给他父亲吃。如果猎物确实多了,能养的就养,不能养的做成菜后,再让张天牛去每家派一些。就如那次张天牛射杀了一只不小的野山羊,雷晓飞就羊头羊蹄羊尾巴炖汤,羊肉羊骨则腌起来,让张天牛拿回家中,羊角让张天牛送给胡医师入药。羊汤炖好后,雷晓飞又让张天牛每户按人头一人派送一碗炖羊汤。

张天牛跟着雷晓飞后兴趣转移了,把工夫用到捕猎上,再也不干那些恶作剧的事,自然让人们对他改观,加上雷晓飞隔三岔五地让他去给邻里送吃的,人们逐渐就接受他喜欢他,同时,也对改变这个顽劣孩童、频赠众人食品的雷晓飞另眼相看,与他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古时的人淳朴,都会投桃报李,大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回送给张天牛。让张天牛长到这么大,到今才真正体验到了人间的温暖,他固执地认为这一切都是雷晓飞给他的,所以就更死心塌地的跟着雷晓飞。

张天牛的变好,最高兴的当然是张铁匠。张铁匠家是这里最穷的一家,因为那时候家用的铁器少得可怜,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工可做,平时只干些修补破旧农具、给过路的旅客换马蹄铁或小修一下马车等小活,连养活他们两父子都很困难。但手艺却是祖传的,不能荒废,所以只好咬着牙关硬撑,本已粗暴的他,被生活折腾得更粗暴。而儿子也继承了他的犟性,很反叛,父子相处的时候多是火星撞地球,家无宁日。

自从天牛跟着雷晓飞后,整个人变了,虽然与他还不太亲热,但他听雷晓飞的话,有吃的也往家里拿,而且再也没有惹事,这段时间来是家里最安宁的日子,也是这地方最安宁的日子,连平时最不喜欢天牛的胡医师早两天都在他面前赞天牛。张铁匠能不高兴?他内心深深地感激雷晓飞帮他教好了儿子,对雷晓飞感激之余,还带着一线尊敬,是把他当成儿子的老师一样的尊敬。

第9章天牛受创

那件令胡医师更看好雷晓飞的事情发生在一天中午。那天中午张天牛上树掏鸟窝掉了下来,被树枝挂伤了腿。

原来,在那天之前,张天牛发现了金婆婆屋前的那棵高挺的树上有个鸟窝,他观察了几天后,断定窝里有鸟蛋,他就想把它掏下来,让雷晓飞尝个鲜。

直到那天中午,张天牛亲眼看到鸟儿离巢,就爬上树去掏鸟蛋。因为鸟窝太高了,高处的幼枝承受不了张天牛的重量,折断了,张天牛因而失足坠下。幸好他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一根粗树干,才没有摔到地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