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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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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开到晚,压轴重场戏自是段小楼和程蝶衣的拿手戏《霸王别姬》,正日子里,这一场拉起,就是唱了几个时辰。

花家当家人花盛璋亲自陪同母亲花老夫人过这场七十大寿,后院的夫人太太姨太太小姐们,也都出了三院的门,聚到这二院的戏堂子中来了。

花家的姻亲故旧、亲朋好友,一早就来送过贺礼,由着下人们指点,分席落了座。

在这乱世之中,还有这一派繁忙喜庆的景象,实属难得,席间众人吃着可口的饭菜,看着台上的大席,难免不夸赞花家孝子贤孙。

花盛璋对六儿子花清远的按排很是满意,宴席看着不铺张却处处见奢华,品味卓然,不落俗套,让他在官僚同仁、上司下属面前,足足长了一把脸。

花清远的母亲,也就是花盛璋的大夫人柳云芳听到自己的儿子被表扬,欣慰之极,看着坐在对面的花盛璋的二夫人秦若然难免就带出几份得意来。

花家两房之争,不是一日两日之事。

当年花盛璋在花家老夫人的主持下,以平妻的身份迎娶了表妹秦若然,就为着花家的后宅永远不宁埋下了深深的祸端。

这么多年来,柳云芳为花家生下三子两女,分别是长子花清辽、长女花婷爱,次子花清逸,行五的女儿花婉爱,以及这最小的儿子花清远,秦若然也不示弱接连生了三子花清迟四子花清迈以及次女花媛爱。

孩子没长大时,看不出个之乎者也,柳云芳和秦若然在花府的势力相当,若实算来,先入门、占着名份的柳云芳还略逊后入门、只是平妻的秦若然,谁让秦若然是花老夫人的嫡亲外甥女呢。

但随着孩子渐渐大了起来,优劣像是剥了皮的鸡蛋,瞬间立显出来。

这不得不说柳云芳的出身名门,使她的眼光极好,大儿子未到十二岁便由柳云芳的父亲做保,送进了国立学校,后入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军校,没过一年竟辗转地进了黄浦军校,镀了一层金边。

军阀混战的时候,也参加过几年军,属于最早站对位置的那批人,在别人争着军功抢着华而不实的官当的时候,他又转而投入到了商场中,用花清远的话来说,就是发了大笔国难产。

有了大儿子开拓出来的局势,柳云芳在花家的地位直线蹿了上去,这还没有到达可以独步花家的地步,使柳云芳一度横霸花家时,是她的二儿子花清逸。

花清逸的长相完全遗传了柳云芳和花盛璋最好的基因,只看那层皮相真是人中龙凤,无论拿到哪里,都是吸引人目光一片的,连花清远都不得不承认,他活了两世,俊男帅哥看得不计其数,也没有哪个能拿出来和花清逸比一比的。

要说人长得好,家势还不算太坏的情况下,优势立显出来了。

在他大哥和内部军阀打得火热,横遍华北捞钱捞官时,他留洋在外,以他大哥赚来的钱,开辟了国外的市场,还娶了一个外国老婆回来。

这并不算什么,必竟娶外国老婆的又不只花清逸一个,但这个外国老婆的家势却是不得不提的。什么贵族,什么财团的,直到现在花盛璋还没有掰指算明白他那个洋亲家到底是什么背景呢。

这在当时是极其震惊的事了。

花清逸的行情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入了政府的外交部,天天和一群外国人打交道,用花清远的说法,就是里通‘卖国’、外通‘骗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花清远能幼年出国,十岁留学英国,就是托了这位二哥的福气。

但这些外面的强势,对于花家内宅来说,只是能让柳云芳的腰杆子更硬一些了。

远水是解不了近火的,随着最小的一个儿子出国,柳云芳张扬了一段时间后,渐渐发现她在花家实在是孤立无援的,她的两个儿子是都出息,但……两个儿子每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就连这次花老夫人大寿,那两个只顾着捞钱的小兔崽子也只是送了厚礼,人却未回。

这就比不得秦若然的两个儿子了,虽没有什么大出息,但一个比一个嘴甜,哄得花老夫人十分开心,难免日常冷落了她这个正牌儿媳妇。

这种状况直到一年多前,花清远英国回来后,大大改观。

从小被宠坏的小儿子一向脾气爆燥,心性浮然,却在出国转了一圈后,性子大改,果然是孩子大了就不用娘操心了,处事周到得连些老人都不得不点头,无可挑剔。

柳云芳终于不用在花府里孤军作战了,有了儿子的配合,那叫一个如鱼得水,生活得越发惬意了。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此消彼长的,这边舒服了,那边就有不舒服的。

二夫人秦若然这一年多来十分不顺心。

三儿子从政后,事业虽算不得飞黄腾达,但一片顺遂的前景还是有的,谁想却招惹了不该招惹的女人,还弄出了个婚前私生子来,现下西院里养着呢,撵也撵不走,打又打不得,眼看着和警备司令家七小姐的婚礼就在眼前了,这简直是癞蛤蟆摆脚面上,膈应人啊。

四儿子更是不省心的,好不好的闹什么□,那事是他该参于的吗?富贵人家的少爷,做什么不好,没看到老五就是因为入了什么□,被逐出家门的吗?前车之鉴啊。

程蝶衣和段小楼一前一后来花老夫人面前领赏时,恰巧就听到秦若然的一句,“说来咱们家六少爷,也年近二十了,平日里最是清白自省,半分女色未近,这婚事……不知哪家小姐有福气呢。”

这一句话戳到柳云芳的心口上去了。

二十岁不结婚,这没有什么,但二十岁连个女人都没有,这……柳云芳就有些不舒服了。

“劳二夫人惦记了,哥哥们尚未婚娶,我这个做弟弟的不急。”

花清远一言搪回,目光却是半点未看秦若然的,回迂间,淡淡扫过一身戏容的程蝶衣,又笑道:“娶妻当娶虞姬,生同穴死同椁,好不快意!”

蝶衣给他一说,脸色不知何故,突泛潮红。叫花清远心中一动。他也若无其事。

恰好这时程蝶衣也看向了他,两人目光相对间,花清远毫不避讳地笑指,“就蝶衣演的这虞姬最好了,老祖宗,你可要多打赏些才是啊!”

“你这猴儿,我还能少了程老板的赏钱不是!”

花老夫人被花清远说得假嗔起来,布着皱纹的脸上却是喜笑颜开的,今儿这个寿,她过得开心,打赏的钱自是大手笔的,甩手下去就是几十块的大洋。

更深夜重,喧闹了三日的花府,渐渐恢复了平静,明早戏班子就要撤出去了,花清远特在小院里为段小楼和程蝶衣摆了桌小型的答谢宴。

这在段小楼和程蝶衣出师以来,唱堂会开始,还是第一次遇到对他们这般客气的。

“本来老夫人和夫人们赏过了,轮不到我这个做晚辈的再赏一次了,只是近来新得了一件好东西,拿来给段老板和蝶衣共同赏玩了。”

花清远说话间,双手轻拍一下,外面早就有人准备好了东西,两个人抬着一个衣架子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人托着,摆在了小院的正中。

摆好之后,后面托着的人除除拿下盖着的厚重幕布,随着幕布的褪下,里面的衣架子上撑着那件花清远说的好东西。

程蝶衣几乎被那恍得站了起来,他还从未见过那般华丽的服饰,在清冷的月辉和暖耀的灯光下,这件撑在衣架上的服饰像一位含娇带羞的美人,吐露出幽幽华采。

段小楼的眼神也是惊讶不已的,却绝对没有程蝶衣表现得那种炽热。

“这是一件真正的贵妃服,宫里流落出来的,是前朝一位得宠的妃子令宫内的能工巧匠为自己精心绣制,在皇帝生辰寿宴时,一曲霓裳舞给皇上看的,之所以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是这针线用得与别种衣物不同,用了金丝银丝还遍洒了珍珠鳞粉,幽暗的环境里,灯光一打,夺人眼目。”

这件衣服费了大周折才弄到手的,原本是打算做收藏用的,那日见了程蝶衣唱的《贵妃醉酒》忽就动了心思,倒不如送了程蝶衣,舞台上潇洒挥袖间,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这样啊!”

程蝶衣叹息一声,这样贵重的东西,他连肖想都不敢想了,探起的身子落座下来。

“蝶衣的一曲贵妃醉酒甚是怡人心脾,只是行头差了些,这件衣服就算是我给你锦上添花了。”

花清远这般说完,程蝶衣惊得手里拿着的筷子都差点要掉下来了,他不自觉地把目光看向了对面的段小楼,寻求着帮助。但凡他们师兄弟两个遇事,总是段小楼替他挡的。

花清远出手如此大方,也令得段小楼措手不及,他也不知是帮着程蝶衣拒绝还是收着,必竟那东西贵重得非同寻常。

未进花府之前,花清远已经打赏了一把宝剑,他和程蝶衣已觉不妥,要不是见着花清远态度和善、言语清爽,他们几乎要怀疑花清远另有目的,这又……

“两位别多想,花某完全是欣赏两位的才艺,这衣服收着也是收着,放久了怕也放不住,倒不如穿出去,这才不算是糟蹋了。”

花清远说得很是真诚,但事实是他送出去的东西,从未有赔本的时候,舍得越多收得越多,往往到最后都是连本带利地拿回来,但在前期投入的时候,他却从来不要求回报。

是以,很少有人能看得清楚这斯的狼子野心,还当他是冤大头呢。

程蝶衣很想拒绝,却又实在不舍得,他现在的行头几乎都是租来的,刚成的角儿,还没有那个积蓄给自己置备什么,眼见着这样的宝贝放在眼前,怎么能不动心呢。

“蝶衣不要和我客气了,收下吧!”

花清远笑着对程蝶衣说话,手却拍在段小楼的手上,不能厚此薄彼啊。

“段老板若哪日有空,花某朋友新开的一家园子不错,这张卡尽管拿去,可以有些折扣的。”

花清远从袖口下拿出的一张红色的硬纸片,就势塞到了段小楼的手里。

男人么,特别是二十岁的男人,哪个没有些燥火什么的,想来段小楼会非常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慢热啊慢热……,小花在重金收买美人心啊,有木有……,然后呢,然后呢,小花,你的诡计是神马,是神马……

☆、一出老戏

望着床对面,撑在衣架上的贵妃服,程蝶衣喜不自胜,看了六、七天了,还是舍不得把目光从那上面移开。

矮矮胖胖的那班主站在床边,小心地给程蝶衣递去简易的暖手炉,堆着一脸的笑说:“要说花六少出手太是大方,这么件稀事珍宝说送您就送您了,一点不犹豫,您这面子满北京城找去,也找不到第二个像您这样的角儿了。”

“他是钱多,烧的!”程蝶衣嘴上这么嗔着,心里却是笑着的。

和他们同去花府唱堂会的戏班子,可没见到谁拿到他们这么多的打赏。临收拾东西出来时,听花府的下人们说,花清远连去瞧都没有瞧他们一眼的,打赏那活还是花家的管家做的呢。

这么一比较,立刻就显出了档次。

他们前脚才出了花府,之前在花府听戏的那些客人们,后脚就有来他们这里打听的,请他们去唱堂会的,这身价也随之陡然升了许多。

“就看着这件衣服,程老板您今晚也得演出贵妃醉酒才行。”

那班主在旁拐弯末脚地连捧带劝着,一双不大的黑豆眼,透过玻璃镜片瞄着程蝶衣的神色。

“唱什么贵妃醉酒,说好了要和师兄连唱三十场霸王别姬的,”程蝶衣并没有听出那班主话里的意思,目光仍在对面的衣服上流连,“就是可惜这衣服了!”

“不可惜不可惜,今天晚上它就能派用场了,”那班主连声笑着,“段老板今天晚上告了假。”

程蝶衣没心情再去看衣服了,眼神转了过来,脸上的喜色立时收敛,“告了假?我怎么不知道!”

“是刚说的!”其实昨天晚上落了场,段小楼就找他说过了,还告诉他千万先别和程蝶衣说的,他当时担心今晚的戏码会因此出事,但段小楼却说程蝶衣是绝不会欺场的,没有他段小楼也能唱出整场的好戏,“段老板急匆匆地出去,做什么去了,我也不知道啊!”

那班主十分聪明,没等着程蝶衣问呢,先把主动权抢了过来,先找个理由搪塞了。

“急匆匆走的……,能有什么事呢?”程蝶衣有些失落地垂下了头,满腹的疑团和担忧。

那班主哪敢说真话,二十岁的大小伙子能有什么事,还不是去泄火了。

花清远今天的心情不错,刚和人谈完一桩大生意,获利不菲,甩了身边常带的仆从,一个人游逛在前门大街上,不知怎的绕着绕着就绕到了大红门戏院前面。

这时天色将晚,夕阳西斜,小街上人来人往,于这乱世之中,难得的世景升平。

花清远心情更好,买了张戏票,撩起长袍跨过门槛,走了进去,找了一处僻静的桌面坐了下来,点了壶碧罗春并一碟干果,悠然自得地看起戏来。

戏台上面,一连串的丑角翻跟头,拉着场上场下的气氛,花清远清楚,这是给即将出场的角造势呢。

花清远看个热闹,偶尔扒几个开心果,扔在嘴时,极慢地嚼着。

直到主戏开场,程蝶衣穿着他送的那身衣服,款款而上时,他的心情才豁然开朗。

那身极奢侈的衣服,在剧场的灯光营造下,更显得富丽堂皇起来,配得这出《贵妃醉酒》果然是锦上添花。

场上的喝彩声更是接连不断了,花清远含笑跟着鼓了几下掌,人们赏戏的时候,他在那里静静地赏人。

本是好好的一出大戏,好好的一婉佳人,偏偏总有那不识趣的来搅场。

花清远从来没想过‘英雄救美’这样的事,会让他摊上,哪怕就是打着程蝶衣的主意,他也没想过用这么低劣通俗的手段,搏美人一笑的。

那几个流氓混混冲上戏台去时,程蝶衣正唱得‘一轮明月……’后面的词句,正抿着一口茶的花清远还未及听得清楚,就被打断了。

一时间台上台下乱成一片,那几个打手来势汹汹,人多势众的样子,看台下面刚有几个戏迷替程蝶衣说话,就被打得鼻孔穿血,便再也无人敢言语了,趁着乱,纷纷跑了出去。

“你们……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胖墩墩的那班主,从后面跑了上来,还未等说上两句话,就被领头的那位一推,掉了黑框的眼镜。

“你就是这戏院的班主啊,知道不知道这里是什么规矩,该上的好处,你都上全了吗?”

带头推那班主的那位撇着个嘴,语气凶狠地问着,后面跟着的几个摩拳擦掌。

程蝶衣见这情况不好,就想退到幕后去。

他本就不善于应付这种场面,以前走草台班子,碰上这事,也都是班主和他师兄段小楼来处理的。

但他的步子还没等迈开,就被旁边一个手疾眼快的混混一把拉住,“哎呀,角儿要是走了,咱们这出戏还有什么意思……”

他话说到这里时,突然意识到手里抓着的衣服布料不同与普通戏服,眼睛像狼般绿了起来,连声喊道:“老大,你来看看,这是件宝贝啊,这衣服是金子做的,怪不得刚才看着金光闪闪的。”

小混混的一句,点燃跟着那些小混混赤果果的欲望,他们望着程蝶衣的眼神不只带出银邪来了。

对这些小混混是谁,程蝶衣或许不熟,但对他们眼里迸出的光来,他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从他第一次出场,第一次在老公府里演虞姬开始,这样的目光他总是能够遇到,这样的侮辱与惊吓,他未尝没有受过。

只是今天,他仿佛觉得他掉进了狼窝里,而身后惟一觉得有靠的人却是不在的。

“哎呦喂,几位爷,有话好好说,别吓到我们的角儿,他胆子小,”那班主眼见着那几个小混混冲着程蝶衣围了过去,心道不好,想派人去叫段小楼回来,却又是远水解不了近火的。

“滚一边去,老胖货,给我们预备好五十块大洋,是这个月的好处费,等我们一会儿带着你们的角儿一并拿走。”

领头的那个一脚踹了过去,几乎就要把那班主从台上踹到台下去了。

那人的手也没有闲着,一撩袖子就向程蝶衣伸了过去。

台上台后的戏班子里的人,见自家的角儿被困受侮,哪能放手不管,十几个人呼拉拉地围了过来。

但戏班子的人毕竟不是专业练斗凶玩狠活的,三拳两脚就被台上的几个小混混揍趴了几个,剩下几位吹拉弹唱的老弱哪还敢上前。

一伙人肆无忌惮地对程蝶衣推推搡搡的,围在台下的几个小混混,跟着起了哄,哈哈的狂笑荡笑此起彼伏。

眼见着那领头的手就要摸到程蝶衣的脸颊处了,程蝶衣认命地闭了眼,躲怕是躲不过了……,却不知从哪里飞出的什么东西远远地弹了过来,如流星一般打到了那人的手腕处。

“啊呀!”

那人立时叫了起来,反射般地抖起手腕,惊嚎着,“谁他娘的偷袭老子?”

他这么一喊,其他混混也跟着紧张起来,四处一看,空荡荡的戏院大厅,只有西北角一处小桌旁,还有一位穿大褂的正喝着茶水。

“就是他!”其中一个小混混一嗓子喊道:“你看,开心果!”

没错,刚才打中那个混混头目手腕处的东西,正是花清远刚扒的还未及扔进嘴里的开心果仁。

这一世的花家六少爷,是个养尊处优的富贵闲人,但有谁知道前一世的花清远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他是刀头上舔血、见不得光的人。

“花……花六少……”

被踹在戏台边上的那班主是最先看出坐在那处的人是谁的,仿佛看到了菩萨一般,就差磕头,口念‘阿弥陀佛’了。

不等台下把着的那几个小混混过来,花清远已经信步走了过去。

“让蝶衣受惊了,真是罪过!”

花清远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使得台上被围的程蝶衣说不出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明明是又惊又喜的,见到花清远肯为自己出头,觉得安了心,可对上花清远穿过人群看向自己的眼神,只觉得今天定不会被欺负了去,又觉得往后又少不了会被欺负了,便讷讷地闭了嘴,一个字都不想说了。

台下的几个小混混,还真不是花清远的对手,三拳两脚就收拾掉了几个,台上的那些一看今天是遇到硬碴子了,连忙暂时放过了程蝶衣,呼啦啦地围了上来。

面对着十几个狂徒,花清远抖了抖衣角,只淡淡地说:“砸坏了人家桌椅茶碗什么的,你们得赔啊。”

“放你妈个屁!”

领头的那个人出言不驯,伸拳过来时,脏话也骂出了口,花清远本来只是想教训教训他们,但听到这话,心里就不痛快了,手下的难免重了些。

以掌化爪,抓住那个伸过来的拳头,一个反向扭劲,生生地扭断了那个的手腕子,那人发出了杀猪一般的惨嚎,花清远仍是淡淡的笑着,“不管我活在哪里,我最讨厌别人骂我妈。”

花清远说完,一脚踹了过去,直踹到那人的肚子上,那人似个球一般地被花清远踹出足有两米多远。幸好那边有个桌子把他拦住,却也因惯性力,撞断了桌子的两条腿。

又一个不怕死的小混混冲了过来时,花清远已经没有打的兴趣,从腰间摸出一把勃朗宁,直指到小混混的额头处。那小混混的眼睛在枪眼面前,瞬间瞪成了斗鸡眼。

时逢乱世,花家的男人大多都是身不离枪的,何况上一世枕着枪睡的花清远。他或许有忘记带钞票的时候,但枪从来都没有忘带过。

另外那些眼见着这副情景,都纷纷地向四周退去。

“趁着我心情还好,还不快滚!”

花清远的声音仍是淡淡的,并不高昂,但那群小混混却像是听到了惊雷一般,驾起被打伤的几个,惊颤着屁滚尿流地离去。

那个被花清远扭断手腕的混混头,被两个掺着离去时,还不忘了嚎叫,“你等着,有种你就等着……”

一场闹剧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只留戏场上下一片狼籍。

花清远绕过几处残桌断椅,从一侧的台阶上慢慢走上戏台,其实他完全可以从他刚才的位置跳上戏台来的,但他总觉得那十分不附合他少爷的身份。

要不是为了程蝶衣,他还真没想露这一手,他是打算这一辈子都做个斯文败类的。

“那班主,还不去沏壶茶,给你们角儿压压惊!”

花清远走到程蝶衣的面前,伸手把刚刚被那个小混混抓皱的衣角处,替程蝶衣拉平。

花清远的手伸过来时,程蝶衣下意识是要躲的,至少他之前伸在袖外的手退回了衣袖里。哪想花清远却只是帮他拉平衣服。

“是,是,……那某这就吩咐人去!”

那班主还有些惊魂未定,没想清楚怎么回事,怎么看着文文弱弱的一人,动起手来却那般的迅速,三拳两脚就解决走了十几个小混混,再去看花清远的眼神,就不只是像看菩萨了。

“还有,拿两把椅子来,我和蝶衣就在这戏台上坐着了。”

花清远像是在自己家似的,很随意地吩咐,根本没有理会,其他人是如何看他的。

他的目光至使至终地看着程蝶衣。

程蝶衣被他看得不自在地垂下头去,轻声说:“刚才的事,谢谢了!”

“你我之间,还用说什么谢谢吗?”

不管之前不管之后,他为了这个人做多少,都没有想听他说什么谢谢的。他一番苦心,这个人或许一生都不懂,但他会让这个人慢慢明白他们是彼此的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耽搁了好久,主要是我的腋窝长了一个好大的包,汗,现在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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