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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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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蝶衣对着花清迈这匹‘白眼狼’颇有微词、十分指责,——用着自家爷们的时候,千好万好,就差跪到地上,给自家爷们磕头了。如今事成了,连句‘谢谢’都没说,拍拍屁股就走人,这是什么德性、什么人品,怪不得一个得用的朋友交不到,废物!

花清远到是无所谓,能把花清迈这个黏豆包成功甩掉,过程他可以忽略。他还是喜欢清清静静的庭院里,他和他的蝶衣促膝而坐或是相拥一起,品花赏月或只是说说话而已。

花清远拿着铜制小钳子,轻松地夹开一颗刚从山西那边送来的鲜核桃,去掉壳后,拿出里面油白嫩香的核桃肉,递给正翻戏本子的程蝶衣。

程蝶衣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很熟练地接了过去,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一天三个核桃、一碗牛奶、一个鸡蛋,这是花清远固定要给他弄的。说什么核桃养颜补脑还乌发,保证他七十以后,上戏妆都不费油料。至于牛奶和鸡蛋,不用花清远说,他也知道,那是调补的。

如今外面乱得很,老百姓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自己饭桌上,却从未断过鱼啊肉的,新鲜时令的水果蔬菜更是应有尽有。不提花清远的本事如何,只说花清远对他的心,程蝶衣心里明镜似的,花清远是把他放在手心里疼的。

他这一辈子,前十几年是极命苦的,不知道爹是谁,娘幼年又把他抛下,索性上天垂怜,学戏虽苦,但师傅和师兄待他极好,长大了,又碰上了花清远,顺遂得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了。

还有一点,随着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日子久了,程蝶衣慢慢注意到,没有自己在时,花清远是吃素的,没错,真是一点荤都不沾,白菜豆腐、青菜萝卜,如苦行僧一般。

程蝶衣问他,他只说他信佛。这点,程蝶衣却是半分未瞧出的。花清远下手对付仇敌的阴狠,真和信佛之人该有的慈悲心,联系不上。

“过些天,郊外的春色愈发浓翠时,我们出去玩几天吧!”

这样的好春色,这样的好光景,一生不知能碰几回,自是遇到一回,就得享受一回了。

花清远放下手里拿着的铜钳子,拉了拉程蝶衣的手。

程蝶衣的眼睛终是舍得从戏本子里抬起来了,弯起新月状的样子,连笑起来,都令花清远那般的心疼。

“好啊,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程蝶衣一向是听花清远的,他只是有些担心,最近城里城外这动静,闹得不小,连他的戏院也越发的不安定了。

瞧到程蝶衣眉眼间的一抹忧色,花清远也颇感无奈,有什么办法呢,摊上这个世道,就得在这乱世里活出滋味来。

“我听小笙说,最近他爹爹接连收到情书,还是位名门闺秀,”花清远伸手,把程蝶衣揽进怀里,“拿来,让我鉴赏鉴赏,看看文笔如何?”

程蝶衣的脸色顿时黑了一半,他终于理解了他师兄段小楼的苦,他儿子这张嘴,是该管管了。

“哪有什么情书,都是小笙胡说的,不过是个女戏迷送几次诗笺,我又看不懂,都还回去了。”

这种事怎么好叫花清远知道呢,他明明已经想到如何处理了。

他不怕花清远误会他,他绝对信得过花清远,他只怕花清远那灵动的大脑随便动动,那位姑娘就会跟着倒霉了。

而且,他很久之前和花清远保证过,只要花清远的下半身不犯错,花清远的上半身犯什么错,他都不会去管。

“嗯,小笙也说是诗笺,《卫风淇奥》,我还记得几句,”花清远兴致颇高,声情并茂地念道:“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好句好句,甚得我心。”

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自几千年便有,积累至今,每一句话每个词,都有着不同的说法不同的韵味。

饶花清远前一生连半个中国人都算不得,仍对这份文化关注得很,所以,诗经,他通篇读过。

花清远只念了其中一段,便觉口中回味无穷,这几句,用来形容程蝶衣,不为过。那女孩子,很会选。

日复一日地送程蝶衣,这一首诗写就的诗笺,已经半月有余了。听小笙说,只是每回的字体都不一样,什么小篆、什么行书的,却是个难得多才的女子。

眼看着这事接不下去,“小笙认得诗经了?”程蝶衣故意带偏话题,假装瞪大了眼睛,“不是上个月才启蒙的吗?”不是该学些《百家姓》、《三字经》之类的吗?怎么会学《诗经》?

“不巧不巧,刚好只学这一首,”花清远稳坐泰山。也是觉得这首与程蝶衣气质相附,他信手捏来,教了小笙。如今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这词,诚不欺人。

他的儿子自己的侄子,叫谁叔叔叫谁爹爹,这都不主要。主要的是谁的手段更为高明,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孩子,哪怕不足月余,那也一定是自己的眼目,但有一点却是自己忽略了,自己的眼目从未想用在程蝶衣的身上,小笙也不该。

他一定要程蝶衣知道一件事,孩子,不是一味宠出来的。毕竟程蝶衣以后不会只有小笙一个孩子。

他会有许多的徒弟,有缘份与他浅的,有缘份与他深的,浅的好说,过眼云烟了,那些深的呢,若只是教戏若只是宠着,他们又怎会知道师傅因何才是师傅呢。

程蝶衣的性子软,不把他刺激大发了,他断不会像他师傅关老头一般,拿着鞭子棍子,下狠手打徒弟的。

所以,这等恶事,以后怕只能自己来做了,那好,就从小笙开始吧,顺便把自己忽略的这第一课,给小笙补上。

人生的第一课,永远是忠。忠于该忠的人,永不能变。

“小……小笙呢?”程蝶衣不敢看花清远,眼神四处乱瞟。明明心中无愧,这么一弄,到有些不自在了。

这个小罪魁祸首,上次段小楼来找时,自己应该训他几句才对。

转而又想,当时不训也是对的,自己的孩子,怎么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训的,没得卷了小孩子的脸面。自己是他的倚仗,要说也得背后说,不能让这孩子,没了受宠的心。

看着程蝶衣纠结的表情,花清远心知肚明了。

他很随意地说:“在后堂,面壁思过呢,”那口气,好像在说小笙正吃他做的三鲜馅馄饨一般,毫不在意。

“什么……什么?”程蝶衣甩了花清远揽着他的手,立刻站了起来,“他才几岁,你怎么能罚他跪?”

想到小笙小小的身子,他的心就痛了。

程蝶衣越发不理解花清远了,小笙告的是自己的秘,又不是他的,他不该奖励吗?怎么还罚?

“你像小笙这么大的时候,没被罚过吗?”花清远还是笑吟吟的,“做错了事,就该罚的。”

“做错了事?”程蝶衣还是不懂。小笙错了,那是对他错了。对花清远,又错在哪里呢。

“出卖疼爱自己的爹爹,不管为了什么原因,都该罚,”故意与无意,在有了结果以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该说。

花清远收敛起眼里的温情,冷冽的目光一瞬即逝,马上又笑了起来,“我们春游的时候去哪座山好呢?香山的人,怕是会多。”

程蝶衣愕然,花清远的思想跨度也太大了,春游跳到诗笺、诗笺又跳到小笙、最后竟又跳回春游了,这算什么事啊。

“去桃花多的地方吧,我知道有处山景不错,不甚出名,却胜在清静。”

抱着名人出门,总要考虑再三的,一个不好,就是‘绯闻’缠身啊。程蝶衣刚竖立起来的清名,怕是要被他再毁一次了。

无论哪个领域里,名声总是重要的。梨园界的领袖不是谁都能当的。做个名角便好,领袖什么的,徒劳不得。

程蝶衣出身不好,入进这梨园门第,全靠自己,比不得那些梨园世家出来的人物,有着好教养、好修为,一辈一辈攒出来的戏名,他一切都是靠自己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花清远也不想程蝶衣做这一行业的领袖,没得来的‘木秀于林’,以后惹来诸多麻烦,如今这样,最好不过了。

程蝶衣不耐烦地摆手,“我在和你谈孩子,”小笙的事情不解决,他哪有什么心情说春游。

“小笙的事,不算事,”花清远胸有成竹,“你以后就是收一百个孩子做徒弟,都不算事。”

程蝶衣轻叹一声,摇摇头,“一个都够我头疼的了,还一百个?我哪有个精力,”又别有深意地斜睌了花清远一眼,有他,足够了。至于收徒弟什么的,全是怡情娱乐了。

程蝶衣的一眼,花清远很受用。

他忽记起了那日,他去大红门戏院的后台给程蝶衣送饭时,瞧见程蝶衣身边,有个很熟悉的人影,问道:“那个叫小四儿的,不是跟在你师兄身边学武生吗?怎么这几天对你侍候的,反倒越发殷勤了呢?”

都是关师傅手下的弟子,有不少孩子,学艺之余,会跑到大红门戏院来,一览两位师兄的风采。顺便蹭点艺回去。

其他的,花清远或许都不记得了,但小四儿,这般重要的角色,花清远怎么能忘记呢?不过是见着这孩子,不如书里戏里那般缠着程蝶衣,转而缠上段小楼了,便想着自是没有后面的事了,他才只当没看见的。

“是师傅说,他的身段不适合演武生的,叫他学着我些,”

叫小四儿那孩子,学武生还是学花旦,程蝶衣根本没往心里去,花清远问他,他才想起有这么一个人,顺嘴说:“那孩子还是我捡回来的呢,”

“嗯,我知道,”花清远沉吟了一声,程蝶衣反而来了兴致,“你怎么会知道,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当初捡回来,师傅就没让说,只有我和师兄知道。”

戏场里的孩子,没有几个正经的梨园世家出身的,人家那样的门第有自己的成师之路,像他们这种,几乎都是命苦的穷孩子,哪个都有些不能说的身世,谁也不说,不说便罢了。

“啊?”花清远愣得都不足三秒,就回了程蝶衣,“谁知道他是你捡的,我说我知道是你师傅让他跟着你学旦的,你师傅一辈子只培养出你一个出名的旦角,怕是不甘心,但凡长得平整点的,都支到你身边来了。”险些说了不该说的,露了天机。

“小四那孩子,如今还看不出来,但总是好过你说的平整的,我看着还算清秀,”

自古以来,人们都瞧不起唱戏的,但唱戏这口饭,也不是哪个人都能吃上的。这得祖师爷赏饭,不说脸面如何重要,但你若长得忒不入眼,学旦角怕是万万不能的。

像小笙,自己是下了全部心思的。总想着,自己这个当爹的,除了这出戏腔还算凑和,能拿得出手,想传给他,他却……哎,他却是个没音没调的。如何也学不会。

程蝶衣想到小笙,没心思再和花清远谈不相干的人了,转身就去了堂屋,他得看看他儿子面什么壁呢,——孩子还那么小,花清远这心啊,太狠了。

花清远却一把拉住了他,“宠他,是你的事,罚他,是我的事,我不挡着你宠他,你也别挡着我罚他,小灶台上的首乌鲤鱼汤怕是熬好了,你陪我去品品味。”

春天里,这味鱼汤最补了,——强精,补肝肾。

花清远说完,不由程蝶衣分说,拉着程蝶衣就往反方向走了。

程蝶衣就算再如何惦记着小笙,也扭不过花清远的劲道。只徒劳地望向堂屋那个方向,心疼得不行。

晚上八点多了,被花清远强灌着,喝了半碗鲤鱼汤的程蝶衣实在奈不住了,“你什么时候把我儿子抱回来啊?这都几点了,他晚上饭还没有吃呢。”

他快要抓狂了,他已经想好了,今儿晚上,定要把花清远一脚踹下床去,他要搂着他儿子睡。

“饿不坏他,”花清远老神在在。

他能说他已经派小凳子送过晚饭去了吗?他当然不能说。他要是说了他只给程蝶衣的宝贝儿子吃个玉米面馒头,程蝶衣还不得对他家暴啊。

“我不管了,你快去,你要是不去,我就亲自去了,”程蝶衣一把扯过花清远手里捏着的报纸,两下团成个球,扔在了地上。没扔到他脸上,算是给他花清远留情面了。

花清远掐指算算时间,估计也差不离了,小孩子,总不好罚他太重的,长长教训就好了,重在教育意义。

抬头又见到程蝶衣一张俊脸,喷出火来,心里蛮是好笑的。那卸了妆后,浅淡的五官,此时竟比台上还要浓烈了。

人家都说,欲使一个女人疯狂就扔给她一个渣男,欲使一个女人更加疯狂就扔给她一个熊孩子。如此可见,孩子的杀伤力,往往是比男人更大的。

这话,换到男人身上,也有那么几分适用了。

“好了,好了,蝶衣别气了,我这就过去,”花清远立刻从摇椅里起来,好声哄着,在程蝶衣催促的目光中,去了堂屋。

程蝶衣倚在门栏处,望着花清远过去,不放心地说:“你与他好生说,他定是知错了。”

花清远从那幽暗的堂屋里,把小家伙抱出来时,小家伙已经哭得睡过去了,清秀的小脸,一脸的鼻涕眼泪。花清远拿着手帕,帮他擦干净。

这么一弄,小家伙又醒了过来,他看到是花清远,堵气地把头偏到一边,花清远也不哄他,仍是帮他擦手。

手脸弄干净了,再次把他抱起,准备抱他回正屋时,却听他问:“叔叔,我错了吗?”他六岁而已,并不明白错在哪里,面壁思过也只觉得委屈。

花清远任他小小的脑袋枕在自己的肩头,抱着他,站到院子中央,四四方方的头顶上,挂着一轮半月。

他说:“子不言父过,你父亲那般疼你,你更不能说他,好的坏的,都不说。”

小家伙更委屈了,“我又没对别人说,”那意思,花清远也是他最亲近的人,“上次我说段伯伯,你又没有说我。”

“那怎么能一样,你啊,外面听来的,好的坏的,总要告诉你爹,这是对的,但你要记住,之于你爹,你说了就不对,对任何人说都不对,”花清远轻轻地拍着小家伙的肩膀,“因为他是你的爹爹,只有他说你,没有你说他。”

这个道理,小笙现在可以不懂,但必须记得深刻,成为一种习惯,印在脑海里,等他大了,他就明白了。

花清远的话刚说完,那边倚门站着的程蝶衣已经快步走下来了,一把夺下花清远手里抱着的小笙,搂在怀里,连声安抚,“小笙,爹的乖孩子,是不是吓到了?都是你叔叔,小题大作的,晚上爹爹罚他,替你出气啊!”

听到程蝶衣的温声软语,小笙的泪水又一次忍不住地留了出来,两只小手紧紧地扒在程蝶衣的肩头,蹭啊蹭的。

刚刚,他叔叔说的,他还听不懂的话,这一下子,好像都明白了。

这一晚,花清远被他家蝶衣一脚踹到卧室的偏榻处,他家蝶衣搂着小笙睡到床里。

半夜时,程蝶衣被睡得不安稳的小笙吵醒,断续地听到小笙闭着眼睛,说梦话似的含糊着,“爹爹,对……对不起……,爹爹……,我下次再不说了。”

程蝶衣眼睛一涩,把小家伙搂在自己怀里,紧紧的。

一直没睡,等在床边的花清远,也趁此机会,如愿地挤到了这对父子的床上。

拉灯和谐!

     

作者有话要说:节假日休完,第一天上班,亲们,累吗?嘻嘻……

☆、最新更新

春天实是个好季节 段小楼迎来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也是喜事。他辛勤耕耘播种成功了;——菊仙有孕了。

这个消息像颗炸弹一样;轰炸了小院的里外。

男主角段小楼很不淡定;当场兴奋得昏过去;吓得程蝶衣连忙跑出去,叫住了刚走、还没有走到屋门口的大夫。

花清远比较镇定;又不是他的孩子,程蝶衣跑外面叫大夫的时候;他俯□掐了段小楼的人中,很快这个准爹就醒了过来。

人啊,果然不能太高兴;大喜与大悲伤身啊。

随后好长一段时间,段小楼的气势指高气扬到令人发指的地方了,一个男人能让自己女人怀孕,这也算是大展雄风吧。

这一日里,花清远空闲,亲自考察着小笙这阶段,在私塾所学。

他前天刚谈妥了一桩大生意,赚了一笔不小的中介费用,最近一段时间,都不打算接手生意了,在家陪男人孩子。

背完了一整本《三字经》,小笙爬到了花清远的膝头,抱着花清远的脖子,童声稚稚地说:“叔叔,菊仙婶婶说,要是生个小妹妹就给我当媳妇,要是生个小弟弟,……”

小笙垂着头,有些迷茫不解,“叔叔,为什么生个小弟弟就不能做我的媳妇了呢?”

这个,花清远也不好回答,他自己喜欢程蝶衣,不在乎程蝶衣是男是女,他只是喜欢程蝶衣这个人、这份性情而已。

他努力组织一下,才说:“因为小弟弟是男孩子,你也是男孩子啊。”

花清远解释完后,小笙更糊涂了,“为什么男孩子就不能在一起呢?叔叔你不是也做了爹爹的媳妇吗?”

“噗!”

花清远喝到嘴里的茶水,一气喷了出来,还差一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哈哈……”那厢里,散场刚回来的程蝶衣,恰巧听到这一句,笑得整个人都摇颤起来。

要说这世上,还是自己儿子最贴心,越看越是可爱了,他冲着小笙招招手,“儿子,过来,爹带你去天桥,看胸口碎大石玩。”

小笙高声欢呼着,也不在乎花清远喷了他一脸的茶水,从花清远的腿上跳下来,撒欢地向程蝶衣跑去了。还是爹爹最好了,叔叔嫁得好、嫁得好。

程蝶衣拉着小笙的手出去时,回眸望了花清远一眼。微微上挑的眼睛,弯起一条弧线,抛来一个优雅华丽的眼神给花清远,绽出星光灿烂的欣喜来。

花清远如触了电一样,打了一个颤,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媳妇就媳妇吧,只要那个人开心就好。

清明一过,踏青的日子到来了,青草翠郁、野花绽放,连着风都柔和起来,不似初春那般如刀锋入骨了。

远离人群的后山,小径崎岖,山路多石子,两旁总有些去年经历过冬风摧残的树枝横斜着,花清远细心地拔开,拉着程蝶衣,一路向山上摸去。

“昨儿,在戏院见到袁四爷了,袁四爷说我和师兄的《霸王别姬》唱的不如刚出道的时候了,缺失了最初些的味道。”

程蝶衣淡淡的惆怅着,抬头望了一眼,还很远的山路,以及耸在雾里、若隐若现的山头,有些难言的失落。终究是用过心的,现下却渐行渐远了。

“怎么会,你们唱得久了,当然是越唱越好才是,”花清远心中不喜。袁四爷干嘛多这个嘴,好不好的,他还不是有时间就癞去戏院一遍遍地听,“四爷不过是听得多了,期待也就更高了,蝶衣,你用心唱就是了。”

“不用四爷说,我也清楚的,哎,总是一颗心散了,不如那时一心一意学戏时好了,”

有得就有失。他命幸,得了花清远,总是要随之失去一些东西,不用花清远帮着开解,他也懂的,但这份失,他觉得值,就好了,他之所以说,还是有点子落寞的。

——戏,毕竟是他忠爱的事业。他曾经小半辈子的执着。

“四爷说,我的霸王在台下了,”

程蝶衣幽幽说完,瞟了身边人一眼,花清远已经开心得像偷到嘴的大白猫似的了。

这时的花清远也不怨袁四爷多嘴了,这嘴多得好多得妙,颇成人之美。下次还得建议四爷多来才是。

“你是我心里的虞姬,不是台上的也不是台下的,”花清远抓住程蝶衣的手,放到心中,“永远都是这里的,永远就是我们都老了,我比你晚死一天。”那种没有期限的承诺,不是承诺,是谎话了。

什么生生世世的,谁能记谁那么久远,三途河边一碗汤,谁又可能成为谁的执念呢。珍惜此生,珍惜现在,才是真的。

“不,我不要,”程蝶衣摇头,温情脉脉地说:“我们要是死,也要在一天一起,你比我晚一天还是我比你晚一天,都会伤心的。”

“好,”花清远并不多言,有他在,自然不会叫程蝶衣先死的,至于同生同死,那真是看缘份了。

两个人边说边走,竟也走到了半山腰处,正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却听到距离山径不远的地方,一阵吵嚷叫骂之声。

那流里流气的淫词荡语,声声字字地飘了过来,小树林里的场面,不用看,听到的人也能猜到是什么了。

程蝶衣的手下意识地抓紧花清远,整个身体都绷紧起来,一双凤眼戒备地看向四周。

花清远好像没有听见似的,拉着他继续往前走,还有心情说:“蝶衣你看,山顶好像有座小庙。”

程蝶衣的眼神可没有顺着花清远的手指往上望,他还盯着不远处传出声音的小林子,那位被欺侮的人,已经大叫起来,听声音,是位年轻的姑娘。

程蝶衣心有不忍,这样的欺侮,他也遇到过,感同身受,他清楚当事人,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拉了拉花清远,“要不……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花清远抬起的脚顿住,他实不愿意做这个好人,又不想伤了程蝶衣的心,就说:“万一他们人多,我们两个过去,打不过他们呢?”

“不会的,听着声音,那边至多不会超过三个人的,做这种事的人,都是欺负人,咱们忽然过去,或许就吓住他们了,”程蝶衣垂下眼帘,“一个姑娘家的,清白最重要了……”他到是懂这个。

花清远承认程蝶衣说得有道理,但他是那种轻易都不管什么闲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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