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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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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注意到我的脸部表情由僵硬到软化,我数着自己的睫毛,总也数不清,我的眼角有淡淡的鱼尾纹了——尽管我用韩国买来的最好的眼霜。我喜欢这些岁月的痕迹,我的眼里有了污浊,它不似青葱岁月里的明媚了,我看到了光阴把我的眼神沉淀出一把瘦骨,又坚硬又脆弱,我找到自己,又迷失自己,发现秘密,又把秘密丢失。
  这样的午后总带着逃亡的味道,我在镜子里,奔跑着,喜悦着,又惆怅着,这个镜子中的人,我会爱到死,也会,厌倦到死。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更新时间2009…7…3 14:42:15  字数:1730

 我坐在黑暗中,在看一场旧电影,旧到快让人忘记了里面曾经炫目的金童玉女,那是我去一个旧唱片店里淘来的,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在那张碟的封面上,依然那样风日洒然的美着,近乎玉貌朱颜。
  我近乎疯狂地迷恋过他。如同现在的孩子们迷恋周杰伦,不过,和周比,他的确是倾城的,因为倾城,所以,和他在一起的玉女也有几分黯淡。
  是三浦友和。
  那时我真是小,才十岁吧,可是,就知道了喜欢这样有眉有目的男子,知道买他的“画张”然后偷偷藏起来,我假装也买山口百惠的,假装也买他们的合影,可是,我主要是为了看他。
  那几乎是天性,好色的天性。我曾经为此感觉到自己的无聊,到现在我却为此感觉到自己是这样敏感而脆弱。
  这张旧碟,是我曾经看过的。
  《淤泥中的纯情》,远远不如《绝唱》和《伊豆的舞女》,我却迷恋里面的三浦友和,他足够坏,因为又帅,近乎让女孩子痴迷,难怪作为外交官的女儿真美会爱上这个叫次郎的坏男人,没有原因,就是无缘无故的爱上。
  我喜欢这种爱上。因为有纯粹的盲目性,没有原因的爱,多好啊,就是喜欢,就一见钟情了,就是无缘无故,天生一根筋的女人都会这样,我为什么说出理由来?去他的理由吧,我就是爱你,就是爱!
  真美是这样的傻瓜,就一直跟着这个打架斗殴举止粗俗的流氓,三浦友和是第一次出演这样的人物,我看得心酸,因为他长了一张好男人的脸,所以,当他游戏似地抬起真美的脸问:你真爱我?真的想和我结婚啊?真美傻傻地点着头,我的心酸就开始了。
  十七岁啊,十七岁时我就这样迷恋过一张脸啊。
  我天天跟着他,下了晚自习跟在他单车后面,他有一张太完美的脸,那么似三浦友和,我曾经对自己发誓非他不嫁,甚至在月光下写了一万遍他的名字,他有很俗的名字,全中国有一千万人叫这个名字,可只有他叫是对的,简直正确的体无完肤。
  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喜欢。我的喜欢,是一条寂寞的青藤,慢慢地在心里爬着,我以为,它会爬上青春的屋顶,所以,我一意孤行的喜欢,不管他喜欢不喜欢,我就喜欢。这一点,多么像傻傻的真美。
  在一个下晚自习的夜晚,它下大雨,他骑得飞快,我飞速地追着,脚下一滑,裁倒了,然后,我感觉眼角疼疼的,我伸手去摸,有粘粘的东西,很腥,是血。
  我独自去了医院的急诊室,值班的大夫简单给我缝了四针,然后就走了。我继续行走在风雨中,他或许知道我的跌倒,因为我喊了他的名字,可是,他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回一下头。
  这让我在以后的岁月中右眼脚总有一个月亮型的小疤痕。
  谁也不知道这小疤痕的秘密。
  后来,我渐渐失去他的消息,后来,我青春里的东西越来越多,我渐渐知道,你最初喜欢的那个人,只是一个小小的起点,仅此而已。
  真美把前途、名声、家庭、地位、金钱全抛弃了,她如一只飞蛾,在最后,他和她临终的时候,他看着她,温柔地说:叫你不要跟着我,你看……此时,我的眼泪滚滚而落,只是这轻轻寡淡的一句话,让我在这个冰凉的秋夜里涕泪狂流,他至死也没有说爱她,可是,他的心软了,心疼了,“你看,叫你不要跟着我。”
  如果,如果真美如我一样,有了疤痕就回头,她不会这样死掉,不知为什么就为爱死掉了,也许以后还会遇到好多好男人,是的,好多。
  也许她会和我一样,一边给自己涂着指甲油一边想约谁吃饭,然后戴上个眼镜,为自己遮挡一下这淡淡的疤痕。
  什么都会过去,包括这要死要活的爱。
  包括这个流泪的夜晚,我抚mo着自己的疤痕,这是暗恋带给我的,我不能忘,怎可忘。
  还好,我没有一意孤行地爱下去,因为,太盛大的爱太用力的爱一定是苦的,一定只是自己的,这爱情,未必有男人可以承担得下来。
  他能说一句“你看,叫你不要跟着我”就不错了。
  所以,我暗自庆幸那个雨夜,如果不跌倒,我不会知道有多疼,不知道有多疼,我就还会傻下去。
  青春里总要傻一次。
  后来,我遇到了我青春里的三浦友和,我们在苏宁电器里擦身而过,他沧桑得不像样子,而我提着一把俗绿的芹菜,到这时,我真的笑了,爱情和生活有时真的是两回事,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爱情和生活相比,小菜一碟。

布,我的姐妹
更新时间2009…7…3 14:42:35  字数:1747

 我喜欢布。喜欢到了近乎神经质的程度。
  这个喜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敢确定,可能是七八岁,或者更晚一些?我叔叔从越南带回一块色彩艳丽的布,可母亲认为我穿不合适,于是自己做了条裙子。我非常耿耿于怀,于是盼望长大,长大的唯一愿望是穿这块有热带雨林图案的布。
  迷恋上买布是上大学的时候。
  因为要做一个小隔帘,希望有一个自我的小世界,我便到石家庄的花布市场去看,这次,我彻底迷恋上了那些布。麻的,棉的,甚至俏丽的化纤我也不讨厌,可我更喜欢棉,棉有一种亲近和贴心的温暖,是自家姐妹,什么都可以容忍,什么都不嫌,棉是低调的,是温存的,是羞涩的。
  我一下认同了棉。
  因为手里的钱有限,我只买了一块蓝色碎花的棉布。
  可我也喜欢那些白底红花的棉布,我也喜欢蓝色小格子的,红色小格子的,我也喜欢那缠绕着常青藤的棉布。
  我近乎贪婪地摸着那棉布,好象摸着久远的故事、失散太久的亲人,好象我从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下子回到宁静与最初。
  后来,我逛石家庄最多的不是书店和音像店,我更醉心于到棉布市场,也不一定要买,看一眼就够了。
  有一块绿色的棉布分外让我难忘。
  那是一种旧绿,因为旧,很少有人看到它的好,而上面,居然还是艳丽的红,红配绿是最忍受不了的颜色,可是,我却看出它的好来,那旧绿太孤单了,所以,要配上这红吧。
  是一块布头,扔在角落里,只有不到一米,我买了下来,四块钱。仅仅四块钱。如果不是我买下来,那个人说,我明天就会把它做了孩子的尿布。
  一针一线,我用它缝了一个靠垫,然后一直抱着它,从石家庄抱到廊坊,多少年来,没有扔掉。
  如今我看到它老了旧了,更苍绿了,更暗红了,可是,我却更喜欢了,那上面,有我的体温么有我的光阴么?
  后来有了钱,我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家里的所有东西几乎全是布艺的,沙发是蓝色的,有鲜红的靠背,是我一针一针缝的,装信的小袋子,是有蜡染的布做的,上面,绣了我的名字。台布,是一块明亮的黄棉布,有黑色的花儿点缀着,神秘而雅致。最让人惊叹的是我的床,铺了一张蓝色的大印花布,是藏蓝,是蜡染,是我亲手在染缸里一点点染成的一朵朵小花!
  而那上面,铺了一块小它一半的布,那布是从布艺市场淘来的,旧的被面,艳红的底子,暗蓝的花,缠枝莲的枝枝蔓蔓,不,这还不算完,还有凤凰,还有牡丹,要多艳丽就有多艳丽,要多烟火就有多烟火。
  我几乎被这刺激的颜色燃烧起来,床上东一本西一本是我的书,康丁斯基的《论艺术的原理》,章怡和的《伶人往事》,还有画家《夏加尔》,还有一本科学论述《比光速还快》,我愿意在这颜色里读书,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在看夏俊娜的画时,我有一种看到布的感觉,非常的前世,于是,我总是会在夏俊娜这个女画家的画前发呆。
  这些布让我感觉家的温暖,我去外地,一定要去的是布艺市场去找那些等待我了太久的布。
  去丽江,满街头的布让我晕眩了,我买了又买,终于背不动了。在西藏,我看到那披肩和整块的刺绣,几乎要惊艳、要惊叫,旅行回来,我带的最多的一定是布!那些布让我感觉脚踏实地,非常有成就感。
  记忆最深的是去越南和尼泊尔。
  那异域风情的布让我开始颤抖,我知道钱带的太少了,我会把所有的钱变成布,变成多姿多彩的裙子、包、帽子,它们都是用那么好看的布做的!
  即使家里到处是布,我仍然还感觉到不够,把窗帘也换成了大块的布,抽象的几何图案,好象是毕加索的画,另一个屋子里的窗帘完全用牛仔布,连卖给我的人也张大了嘴巴说,别人都用来做这裤子,你用来做窗帘?
  不可以吗?
  谁说牛仔布只能做裤子?我还用它做了围裙,做了信箱,做了沙发罩!
  我为布的痴情让家里的布成了灾,它们静静地躺在我的箱子里,等待着有一天我会用到它们,我最喜欢的一块布是一块藏青色的布,上面游着一条条小鱼,我把它铺在了茶几上,那些小鱼,好象有了生命,来回地游着动着,好象告诉我,它们实在是很高兴。
  在北京的798,我曾遇到一个女诗人,名字叫棉布,这名字让我感觉到欣喜,原来,这世上还有更喜欢布的人,索性把自己也叫做棉布,我想,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呢?

烟火气
更新时间2009…7…3 14:42:52  字数:1348

 烟火气是喜人的,带着喜气洋洋。西门庆与瓶儿有了官哥之后,越来越像夫妻了,他醉酒回来之后,瓶儿接过衣服,西门庆问:官哥睡了没有?如果睡了,叫他睡吧,休要沉动着,只怕唬醒他。写得如此琐碎家常,非常暧人。瓶儿死了,他抱着她大哭,让人忘记情与欲,完全是烟火夫妻的感觉。
  有女友以为遇到爱情,向我诉说,我问,他说爱你什么?
  她说,说倾慕我的才情,又说我气质绝然,再有,说我画得好,总而言之,他说离不开我,愿意与我做精神之伴侣。
  我付之一笑。
  这算什么?没有半丝烟火气。
  他与她玩暧mei,说思她念她,他与她半夜说电话,一说三个小时,她发烧了,他不曾问一句,她没有钱了,他亦没有说帮助一下,他的爱,停留在口头上,仅此而已。
  还有女友,亦是搞艺术之人,遇到男人,死缠烂打,一天八个电话,问的问题与艺术不沾边,你吃了吗吃的什么?你今天穿什么衣服?你今天要多喝水,天气太冷了,别穿丝袜子了,你千万别喝酒啊,胃不好……女友学起来,一脸的不屑,这样絮絮叨叨,好象我妈转世。
  结果呢?
  结果谈艺术的全完了,结果吃喝拉撒的修成了正果,一年之后,第二个女友生了孩子,然后和夫君开起夫妻店,生活美丽爱情如意,攒钱过日子,从此成为小神仙。
  烟火气是爱情里多么重要的因素。你爱我?用你的嘴么?我觉得用你的心更好,用心的爱情是有心疼,爱情里有了心疼,那就是牵着骨头连着筋了,那就是,血水相连了。
  潘金莲和西门庆,调情的成分就多,烟火气就少,所以,她只能抱着琵琶唱:“好教我提起来,又是疼他,又是那恨他。”想必也是一肚子气,他没有把热好的酒给金莲吃,倒想着给瓶儿吃,这想着,就是烟火吧。
  看《钢琴别恋》,荷莉享达演的爱达,森尼尔演的柏因,我喜欢荷莉享达,因为有深的眼神。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烟火细节。
  她为他弹钢琴,他要看她的玉腿,于是,趴到桌子底下。
  他看到的,是露了洞的黑色网袜子。
  那袜子上,有一个洞。
  他摸着那个洞,我感觉很心酸,爱达的眼里看似平静,可是,眼睛里分明有东西。是的,谁,能注意到这个洞呢?
  这个洞,是这样破,裸露着,显露着她的破败底线,她没有袜子,过着不富足的生活,虽然表面上看着如此华丽。
  他注意到了,摸着那个洞。
  我的心。软了,疼了,轻了,重了。
  这个动作,是爱情的,是难忘的。
  还有两个朋友,他们人到中年,却痴情相爱了,我忘记了他们说过的所有山盟海誓的话,忘记了太多细节,可是我记得有一次去他们家,他们正在为对方染头发,他们有了白头发,可是,不去美发馆,他们相互染,他们戴着手套,然后披着塑料,嘻嘻地笑着为对方染头发。
  我想,这是烟火的爱情。比坐在保利剧院谈爱情要厚实很多,好象那个盛着饭的碗,瓷实,确定,让人觉得稳妥,好象练武的人,一招一式全有来处,怎么着,也是有底气的。
  所以,如果我谈恋爱,我希望这个男人给我烟火气,我不怕俗,我愿意他问了吃了没有胖了没有,问我要不要吃巧克力?问我喜欢不喜欢今年新款的钻戒?问我要不要安瑞井的裙子?
  我不嫌俗。
  因为,俗气,那是烟火的味道。
  而这味道,有脚踏实地的温暖。

一切从爱情开始
更新时间2009…7…3 14:43:09  字数:1376

 我记得薄薄的素秋里,我仍然穿着单薄的白衣站在他家楼下。那年我十六岁,迷恋着白,白里有一种青,让人心碎,也让人迷恋。
  一切从暗恋开始,一切从爱情开始。
  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的颀长的身体,甚至他的每一个细胞,重要的是,他的白衣。
  他总喜欢穿白衣,那仙风道骨让人沉醉,欲罢不能里,我看到一个少年的空灵和素然,于是,更加义无反顾地喜欢。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无缘无故的爱,从来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而喜欢白,就是从他开始吧。
  我只知道白有一种近乎不沾烟火的清凉,却也不知道它这么不禁脏,这么容易变黄,为了配合他的白,我几乎不再穿任何颜色的衣服。
  后来才知道,喜欢白色的人,天生是自恋的。
  他们是临水照花的美少年,眼里哪里容得下别的人别的物?
  我仍然一意孤行地喜欢,近乎狂热,近乎不通情理和肆无忌惮。
  甚至,收集他扔的垃圾,笔记本,废旧的纸,不出水的圆珠笔,只要他用过的使过的,我便觉得千好万好。
  爱情也许从来都是销魂和惆怅同行,一半甜蜜,一半心酸。
  就像我喜欢白衣,白到自己看着都一片寒凉,我每日跟在人家后面,他在前面骑,我在后面骑,白衣闪过一个,又闪过一个。
  我记得那个雨夜。
  我跌倒,戴的眼镜碎了,扎破了我右侧的脸,是挨着眼角的地方。我摸到自己的脸上有粘粘的东西,腥而且热。
  是血。
  因为追求那梦想中的少年,我流了血。
  赶到医院,大夫几乎是不负责地就给缝了针,五针,多年以后,我的右眼旁侧有一个小小的月牙,这是只有我知道的秘密,有关雨夜,有关暗恋,有关白衣。
  那年,我十七岁。
  此后经年,我少穿白衣,因为发现这么容易脏容量旧容易泛黄,有一天我搬家,看到那些旧的白衣,真是旧了,就像一张老脸,再也不敢想象他年轻的样子,那些白衣委屈地在衣柜里,黄了,有了渍。我想洗干净它,结果发现很枉然,我用了84消毒液,邻居姐姐告诉我可以漂白,结果我发现,所有的衣服,呈现出了一种光阴黄。
  这更让我惆怅。
  我把它们一件不留地送了人。
  我拉开衣柜,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一点也不花团锦簇,还是一件件素色的衣衫,格子的,灰色的,黑色的,墨绿的,只是少了白色。我对白色有了恐惧感,它过于矫情,过于张扬,过于显摆,所以,我潜意识中拒绝了这种颜色,也许,也许是因为爱情里惆怅的伤害。
  秋日阳光下,把收音机调到99兆赫,正播齐秦的老歌《冬雨》,主持人说,对于七十年代出生的人说,这首歌是很疼的记忆,那时的女主角还是王祖贤,那么倾城之色的天人,二十年后我再看到她,老得不成样子了,穿着碎花的露背装,背上好多肉,我忽然掩面,替她难过起来。
  她怎么可以穿碎花的裙子。那是小女孩的招数啊。
  她的脸上,亦没有了当年的神韵,就那样笑着,有几丝尴尬,有几丝牵强,我摸了摸自己眼角边的小小痕,无端地难过起来。
  一切从爱情开始,一切从平静结束。
  而我贪恋的少年颜色,已经在我的手里,老成一片旧青苔,无限地苍绿,绿得要滴出一滴眼泪来。
  这薄薄的素秋,请允许我清扫过去的尘埃,请允许我在暮色里,对一棵已经落叶的青裳树发发呆,此时,此刻,是我一个人的长恨歌,无关风月,有关清欢。

我的枣,我的恋
更新时间2009…7…3 14:43:29  字数:1195

 中秋节,他从外面买来一袋子红枣,他知道我爱吃枣,说是沧州金丝小枣,他说,不如你家的枣好吃。
  他都忆起我家的枣。那里面,有关乎初恋的记忆吧。
  记得鲁迅写过一篇散文,其中一句我记得清楚: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当时不理解,这重复的后一句,完全没有必要。后来看他写故乡的文章,才知,唯其表达,才会充分体现那种对往昔的追忆,追忆里,有淡淡的惆怅。
  我家的院子里却是有三棵枣树的。
  两棵较老,一棵是年轻的,如我的年龄。
  小的时候,奶奶不轻易让摘枣吃,即使落到地上的。那时家里要靠这枣树卖钱,然后给我们做新衣服,后来奶奶去世,那棵最老的枣树忽然就死掉了,父亲说剥掉它,母亲反对,不想,三年后又出了新芽,死了的树又活了下来。
  另一棵老枣树更老了,但结枣极多,枣大而且圆,脆而且甜。我上高中时,常常摘一把枣带到学校去,给三五个闺蜜吃,后来她们常常惦记我家的枣,说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枣了。
  我从十八岁离开家,极少回去,父母也搬离了从前的老院子,住到楼房去了,我偶尔回家,还是要去看老院子,老院子真的老了,到处是断垣残壁,可枣树还是郁郁葱葱,每年中秋,母亲都要去收枣。
  记得他第一次去我家,我们俩站在枣树下,母亲说,“他一进门,我便觉得是咱家的人。”那时我们刚刚十九岁,还青涩,正如六七月的青枣,饱满却生动,我不语,他不语,只在枣树下低头羞笑着。
  十年之后我们回老家,他拉我去看枣树,枣树更老了,结的果少了,可依然那样甜蜜,他举着杆子打枣,哗拉拉的枣掉到地上,溜圆,红而饱满。他打枣,我拾枣,不是青涩少年了,他依然笑我,说我是十年前的芙蓉面,照样是好看,我骂他调戏我,心里却是喜的,一层层罩上来,这光阴如箭,有爱相陪,真觉得太快。
  母亲却老了,似一粒晒过的红枣,干瘪的,可是更甜了。
  她慈眉笑着,为我装着晒过的枣,一粒粒挑最好的,又艳又浓的枣,放进布袋里。然后嘱咐我,做汤或煲粥时放上几粒,很是提味——我记得小时候没有暖气,我生了炉子,在炉子里放上一粒枣,整个屋子全是枣香,扑鼻而来,在夜光里,我围炉读三毛的书,甚是清苦。可三毛的世界,却那样充满了温暖与流浪的意味,于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来说,那无疑是诱惑的。
  所以,那淡甜浓香的枣味,常常让我想起故人来,三毛离去多年了,她是那粒最红的枣,在最饱满的时候飘然坠落,也好,也好。
  中秋节前夕,母亲又来电话,说今年家里的枣树结的枣奇多,今年雨水格外多,枣格外甜,让我回去吃。
  旱梨涝枣,我知道今年雨水不是很多,母亲故意这样说。我知道母亲的心,母亲是思儿心切,托枣之名,所以,我和他说,“打点行装,回家吧,去吃枣。”
  我哪里是去吃枣呢,我是为着母亲慈悲的心,她愿意看自己女儿一眼,哪怕是,给自己找一个最温柔的借口。

素心禅
更新时间2009…7…3 14:43:52  字数:1644

 北方的冬天说来就来了,一场大风之后,雪,跟着就来了。
  外面飘着大雪,捧了一杯热茶坐在阳台上,正打开一本丰子恺的漫画看,电话就响了。
  谁这么讨厌,打扰我的清幽?最近迷上丰子恺的漫画,简单的笔画却是禅意芬芳,大雪压住红尘的这个周日,是准备一个人看书听戏的。
  “阿莲,干什么呢?下雪啦,特别大特别大的雪,快出来,我们雪中散步去!”
  又是她!她总这么热闹,我的蜜桃姐姐,好象快乐粘在她脸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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