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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鉴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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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我终于忙完,倒了一杯葡萄酒坐下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午夜了;这时我才想起还没取回今天的邮件。
    我们住在芝加哥以北20英里的一个小区里。其实我们以前住在城里,并且打算一直住在市区的;但是有一天,我带着蕾切尔从我们居住的湖景公寓小区步行去公园,走过街区尽头人行道旁边的一个大型垃圾桶时,好奇而敏锐的三岁女儿突然指着前面惊叫道:“妈咪快看,那儿有只胳膊!”
    果然,一只手臂一动不动地吊在那儿。
    六个月以后,我们就搬到了郊区。
    有时我也想搬回城里;这个学区的中小学尽管偶尔也会出点儿事故,但就各方面条件而言,在本州还算是名列前茅的;我们所在的社区虽然没什么独特的优势,但晚上外出也相当安全,哪怕是去公园也没什么可怕的。
    问题在于我讨厌打开信箱——因为信箱里只有账单,从无他物。但明天是周五,今晚拿了信,后面几天就不必去,周一再去就行。于是,我匆匆穿上外套,冲向信箱——尽管已到四月下旬,春天之于芝加哥依然只是理论上的概念。
    电力公司与燃气公司寄来的账单之间,夹着一个白色的大信封;这个大信封是芝加哥庆典活动办公室寄来的。该办公室是我的一个客户,我曾为他们制作过电视纪录片。我一拆开大信封,就掉出来一个小一些的浅黄色信封,上面贴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艾利:这是寄给你的,很可能又是你的一个粉丝写的。市长说把它退回去。看来你抢了他的风头。丹娜。
    我禁不住笑了。芝加哥市政府搞千禧年庆典活动,负责该活动的办公室招标拍一部题为《欢庆芝加哥》的纪录片,后来我中了标,当时自己都吃惊不小。结果,《欢庆芝加哥》成了我的最佳作品——该片采用资料影片、照片和访谈等方式,诗意地再现了芝加哥及其周边城市的历史沿革。片子首映于城市的庆典仪式,至今也还在电视节目中播放。称赞该片的信件开始时如溪水一般源源不断,现在已经变成了细流;尽管如此,优雅大度的丹娜是庆典活动办公室主任,她收到这类信件后依旧一律转给了我。
    我把黄信封翻了个面,看到信封边缘印着花卉图案。我的名字“艾利·福尔曼”,是用钢笔蘸着墨水写的,由《欢庆芝加哥》节目组转交。寄件人地址是芝加哥的伦特街,位于罗杰斯公园。我用小刀开启了信封,抽出信纸;信纸上挤满了难以辨认的字迹。
    亲爱的福尔曼女士:
    希望你能收到这封信。我并不知道你的地址。我叫露丝·弗莱希曼。我们从未谋面,可是我不知道还能找谁。最近两年来,一位名叫本·辛克莱的老先生租住在我家,他不幸于几周前去世。然而我不认识他的任何亲属;不过我发现他的遗物中有一张纸条上写着你的名字,于是我就猜想你可能是他的一位亲属或朋友。如是,请打个电话过来,我将非常感激。我觉得他没有留下遗嘱;不过,他所留下的几件物品中可能会有一些让人回忆留恋的东西。希望尽快收到你的回复。
    签名下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我又倒了一杯葡萄酒。本·辛克莱?这个名字毫无印象。不过,在拍摄《欢庆芝加哥》的过程中,我们曾在十多个社区采访了数以百计的人,其中是否有他呢?或许可以让布伦达·库恩思查对一下记录。布伦达是我们摄制组的文案人员,她小心谨慎、一丝不苟,负责保管所有的记录及其他资料。
    但我还是颇觉奇怪,一个死去的老人怎么会有我的名字?尽管我的这部片子热播,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我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人生和一个在出租房里孤独死去的老人究竟是怎么有了交集的。
    已到凌晨四点过一刻,我却毫无睡意。或许是酒精的作用——酒精一转化为糖分,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要么就是临睡前吃了一些巧克力,还有可能是那封信让我心神不宁,却又挥之不去吧。于是我翻身下床,先去看了看熟睡中的蕾切尔,然后拿着信到了工作间。
    工作间在离婚前是家里的客房。
    屋子不大,却是一个绝妙的观景点,可弥补其空间太小的遗憾。窗外有一株皂荚树;夏日里微风拂面,阳光透过树叶而产生的亮光闪烁,使得任何人造的焰火都自愧不如。目光穿过树叶向下望去,整片街区尽收眼底。当然啦,我们街区一般都平安无事;若是真的有事发生,我就会在那儿拉响警报——我的书桌恰好就在窗前。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狭窄了,无法留客人过夜。
    对我却很重要。
    我打开电脑,查阅该片的资料,搜索“本·辛克莱”。毫无结果。我又打开电子邮件搜索,还是没有。于是发邮件给布伦达,向她询问这个名字。
    我走进卫生间凝视着梳妆镜,纠结着是否要吃一颗安眠药。一张四十岁女人的脸,灰眼睛,一头波浪式的黑发——与我金发碧眼白肤的女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张脸也凝视着我。多亏了经常步行,再加上偶尔去健身俱乐部,还有必须照顾蕾切尔,我的身体还算不错,只是眼框细纹如织,黑发中夹扎着丝丝灰白。
    还是决定不吃安眠药。我回到工作间,重读露丝·弗莱希曼的信,然后登陆一个数据库网站;该网站号称能查到国内任何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我输入“本·辛克莱”。点击鼠标,全国15个本·辛克莱出现在网页上,每人都有地址和电话号码。我又试着输入本杰明·辛克莱,又出现了六个。没有一个住在芝加哥一带。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这些信息都打印了下来。
    一串车灯闪烁的光亮从百叶窗钻了进来,送来的报纸扑通一声扔在了门前的草坪上。我打着呵欠,关了电脑。
    
    第2章
    
    第二天早上,蕾切尔上学后,我查了一下电邮,布伦达已经回复——她要么是地球上最有效率之人,要么就和我一样有失眠症。她查对了手头的资料,并没有任何有关本·辛克莱的信息。
    我喝着咖啡,查了一下日程。还要给中西部互惠保险公司写一个脚本;这家公司是我最主要的客户和经济来源,不过截止日期要到下周。我拿起那封信,打电话给露丝·弗莱希曼。
    “你好?”声音听起来微颤而尖利;我想象着一个染发、浓妆并且珠光宝气的女人。
    “弗莱希曼太太,我是艾利·福尔曼。昨天收到您的来信了。”
    “啊,对。谢谢你打来。这整件事儿都糟透了。我接收房客已经二十多年,当然是从莫里死了之后,但我从没给哪一位办过丧事。这段时间真是糟透了。”
    外加假指甲,亮橙色指甲油。
    “我能理解。不过,恐怕我并不认识辛克莱先生;说实话,我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人。”
    “天,我还指望你会认识他呢。”
    “为什么呢?”
    “嗯,因为,嗯,当然,我们看过你的节目。”
    “我的节目?《欢庆芝加哥》?”
    “对。”
    我等着她说自己有多喜欢这档节目。
    “我付不起那些特别好的电视台,HOB1,Showtime2之类,莫里留给我的财产刚能勉强过下去,所以我凑合着只看基本频道。”声音里有种恼人的鼻音。“很好看,”她补充道。“你的节目。”
    “谢谢。”无论她说的是什么。“辛克莱先生提过没有,他是怎么知道我的?”
    “嗯,是这样,要知道,辛克莱先生不怎么出门,当然,除了去图书馆。他年纪挺大的,九十多岁了,而且又一向独来独往。不是说他这人不好。他一向按时付租金,而且也从不找麻烦,甚至那次风暴特别严重,断电两天,他都没说什么。当然,他自己没有电视,所以有时候我会请他下楼,一起看个节目。不过他倒是挺喜欢带布鲁诺散步的。”
    “布鲁诺?”
    “我的狗儿。看门狗。我肯定需要一点保护。从……几年之前那件事儿开始。”罗杰斯公园就是丹·桑顿闹事儿的地方。“所以,你看,福尔曼小姐……呃……是福尔曼小姐,对吧?”不知怎么,她的声音听着过于热切。难道她有个单身的儿子或者侄儿?
    “是福尔曼夫人;我有个十二岁的女儿。”
    “哦,”她失望地说。肯定是有个男亲戚。“嗯,就这样吧。我说到哪了?”
    “你和辛克莱先生一起看《欢庆芝加哥》。”
    “对。那天早上我做了咖啡蛋糕,那会儿正切着。我能看出来,辛克莱先生很喜欢。我是说,这个节目。尤其是有关朗代尔的那段。”朗代尔是我们的一个主题街区,在芝加哥西部。三四十年代的时候是芝加哥的犹太人聚居区。“最后,你知道,就是他们会说谁做的节目,谁参演了……”
    “演职员表?”
    “对,演职员表。嗯,他一看到你的名字,表情就变了。”
    “表情?”
    “对。那种表情——好像他认得你,但又觉得很惊讶。他大声叫出了你的名字。”
    “艾利·福尔曼?”
    “没错。他就是这么说的,还有点疑惑的语气。”
    “接着说。”
    “就这些了。”
    “他只说了这个?只有我的名字?”
    “接着他就上楼了。”
    “他从没说过别的?我是说,在那之后?”
    “我也这么问过自己,在……那以后。但没有,他确实没说过。其实,我都已经忘了这事儿了,直到后来我发现你的名字和照片。”
    “照片?”
    短暂的停顿。
    “是老式的快照。你知道,一张黑白照片,带齿状边儿的那种,这是肯定的。”
    “肯……什么照片?”
    “嗯,亲爱的,我就想问你这件事。”
    露丝·弗莱希曼所在的罗杰斯公园片区,五十年来一直都没什么变化——低矮的平房,狭窄的街道,两边挤满公寓楼,这一切纵横交错,织成了一张细密的网。滨湖一带,重新启动的区域绅士化3进展迅速,大量高档住宅不断涌现,而且湖景宜人、绿叶如盖——尽管如此,依然掩饰不住那种无人问津的荒凉气氛。
    我停了车,走到4109号。砖砌的房子,很窄,有一座门廊。门廊底下安着格子型挡板,前面掩着几丛稀疏的连翘。几朵水仙花迎着春寒绽放,星星点点散落在屋前。我走上三阶已经松动的木质台阶,按了门铃。正对着门廊有一扇大窗,掩着白色的帘子,我正顺着窗缝往里看,门开了。
    露丝·弗莱希曼脸上涂着厚厚的粉,胳膊上套着一堆手环,只是没有染发;看上去七十岁开外,头上戴着一顶蓬松的假发,颇有几分像年轻时代的杰奎琳·肯尼迪4;要么曾身患癌症,要么就是必须要戴圆顶小帽的正统派犹太教徒,——后者可能性更大些。罗杰斯公园的这个街区已经取代朗代尔,成为了芝加哥的犹太人生活中心,再说她看着很精神,实在不像经历过化疗的人。
    她带我走过杂乱的客厅,沙发上有一团毛绒绒黑白相间的东西,它抬起头嗅嗅,跳下沙发,好像认定我是一个新鲜味道,需要进一步探索。
    “这就是布鲁诺吧,”我说,它跑过来,使劲儿摇着尾巴,都快要飞起来了。“你的看门狗。”
    弗莱希曼太太肩膀动了一下,扬起眉毛,表示认同。我弯下身子拍拍它。这是一条有比格猎犬血统的杂种狗,它把头探到我手下,让我拍,我抚弄了一下它的耳朵。一停下,它就跳起来抓我的裤子,好像在说“我让你停才能停。”
    “来吧,上楼。看看他的房间。”声音刺耳,比起指甲抓黑板还要难听。
    我们上了楼,布鲁诺在后面跟着。
    “辛克莱先生什么时候去世的?”
    “4月12号。”
    “怎么死的?”我问。
    她的声音沉下来。“警方认为他把普萘洛尔和拉诺辛5搞混了。那天我带布鲁诺去散步,回来以后布鲁诺就跑上楼大声叫,就这样发现他死了。真可怜。虽说他已经九十多岁了,但一个人就这样突然去世,还是挺难受的。”
    她打开一扇正面朝向的门,屋里满是尘土和酸腐的气息。一张双人床,床垫已被撤下,立在墙边;另一面墙边靠着一个五屉木柜,窗户底下放着一张小桌;还有一个衣橱,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衣架;地上堆着几个纸箱子。
    弗莱希曼太太走过去,打开窗,一阵冰冷的空气涌进来。“所有东西在那里面了。”她指着纸箱子。“前两个是他的衣服,我打算捐了;那个箱子里是他的个人物品。”她转过身,看到我在门口踌躇。“进来吧,亲爱的,这东西又不咬人。”
    我不太情愿地走进屋里,帮她把其中两个箱子搬到一边,她示意我坐在地上。我盘腿坐下,打开第三个纸箱,最上面是一个塑料袋,用扎口线系住的,里面是剃须刀,一袋刀片,剃须膏,还有两个棕色的塑料药瓶。我看了一下标签,是拉诺辛和普萘洛尔。
    “这些就是他的药——?”
    “不是,那些运走他的人把药也拿走了。这些应该是他以前剩下的。”
    我隔着塑料袋研究这些药瓶。“你是说,他是因为把吃的药搞混了?”
    弗莱希曼太太点点头。“本来他应该一天吃四次普萘洛尔,一次拉诺辛,但这些药看着太像了,很容易搞混。我有时候还这样呢。我就在厨房里贴了张表提醒自己——当然啦,吃过药就得马上去填表才行。”
    我曾经目睹父亲的生命随年龄而衰退;但我和大部分婴儿潮6期间出生的人一样,从未放弃自己的青春,对于老年生活的诸多不便,几乎没什么意识。优雅地老去是一门艺术,一门我还必须掌握的艺术。
    塑料袋下面放着一摞书,有一本《西都尔》,是正统犹太教的祈祷书,其他的好像是从公共图书馆借来的。我拿起几本一看:《二战秘闻》,《纳粹医生》,《影之战士:美国战略情报局7》,还有几本勒卡雷8的小说。
    “他差不多天天都坐公交去图书馆,”她说。“附近新开了一个。”
    我把一本书翻到最后一看,已经超过归还日期几个月了。我递了一本给弗莱希曼太太。“这些书该还了。”
    “天哪,”她叹了一声。“他们可别罚我款啊。”靠近箱底还有一个米黄色的金属盒子,长宽大约十二英寸,三英寸高,看着挺适合用来放钓具的。我把它拿了出来。
    “我打不开这盒子,”弗莱希曼太太说。“要不你试试看?”我把盒子拿在手里。“噢,试一下吧,亲爱的,”她唆使道。“你不想知道里面有什么吗?”我咬着唇。他人已经死了,我觉得自己好像食尸的秃鹫一样。她夺过盒子,来回扯着锁扣。
    盒子纹丝不动。
    “对了,我房里好像有东西能用上。”她放下盒子走出去。我听到走廊对面的门打开又关上。一分钟后她回来。“拿去。”她递给我一个金属指甲锉。“看看管用吗。”
    “弗莱希曼太太,这不太好吧。我又不认识辛克莱先生,这样好像……”
    “没事儿的。”她摆了摆手,镯子叮当作响。“辛克莱先生已经不会在意了。而且说不定里面有什么能说明他的身份,是哪里人,那么……”她耸耸肩,好像不必再多说。
    我勉强接过指甲锉,试着用它把锁撬开,但没用。然后我又把锉子的尖头插进去,来回扭了几下,想把锁扣弄掉,也没用。想着利用一下重力,我把盒子倒过来,重复撬锁的动作,但还是一样。
    弗莱希曼太太不耐烦地看着。最后,她抢过盒子,扔回纸箱。“我看算了。”
    箱子最底下躺着一个系绳的布袋。我松开绳子,从里面掏出一个锃亮的银色打火机,正面的图案是一个歪戴帽子的男人,靠着路灯柱站着,反面蓝色的机身上刻着三个首字母:SKL。我打开上盖,摁了一下打火轮,火苗随即绽放。
    “看。”我向弗莱希曼太太举着打火机。
    “亲爱的,我没带眼镜。”
    “打火机。而且还能用。”我扣上盖子,仔细看那些字母。“上面有首字母‘SKL’。”我皱眉。“不应该是‘BS’吗?9”
    “是啊。”她也蹙起眉头。“不过,本·辛克莱是有秘密的人。”
    “秘密?”
    “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不会多过问。只是和人共处的话,这样就可以了。辛克莱先生对自己的事从不多说。坦白讲,我觉得他可能有过,呃……不太光彩的过去。要不是我需要用钱的话,嗯,谁知道呢?不过我也说过,他是个挺好的房客。”
    我摸着打火机。可能这是他朋友或亲人的,后来就由他保管了,什么原因呢?这其中肯定有故事,每个人都有。我也是因此才成为影视制作人,帮助人们讲出他们的故事。
    “这倒提醒我了。”露丝走到桌前,打开抽屉。“请看看这个吧。”
    她递给我一张旧照片,我父母相册里就是这种。这张可能是用广角镜头拍的,说不定是一台布朗尼相机10拍的;照片里是一对夫妻,站在某座桥端的卵石道上,桥两侧围着矮石墙,有许多雕像;一座欧洲常见的瓦顶建筑俯瞰着大桥。桥的另一端房屋更多,照片的背景中,有一座高耸于山丘上的城堡,哥特风格的塔楼和尖顶优美壮观。桥下,一条小河流过。
    照片里的男人很年轻,精瘦结实,双眼漆黑,眼神犀利,手拿一顶薄边呢帽。女人穿着笔挺的垫肩套装,浓密的深色头发盘在脑后,怀里抱着一个婴儿。虽然姿势有点僵硬,但二人还是对着镜头微笑。
    “这是本·辛克莱吗?”
    “我觉得是,”露丝说,碰了一下自己的眉。“你看那双眼睛。”
    虽然心里明白是徒劳,但我还是把照片翻过来,希望能有个名字或者日期。“你觉得这是什么时候照的?”
    “看他们的衣服,应该是二战期间,或者那以后没多久。”
    露丝摆弄着手镯,不断交换它们的位置。“当初他搬进来的时候,我问过他有没有家人,他说没有,我就没多问。”
    我把照片递回去。“弗莱希曼太太,昨晚我查了一下,找到一些叫本·辛克莱的美国人,名单在我包里,我拿给你吧。”
    “这有什么用?”
    “嗯,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这谁也说不好,可能其中就有人认识他。”她眼里泛起一阵奇怪的目光。想着她可能是担心长途话费,我接着说,“名单里还不到二十个人。”
    她耸耸肩,盯着地板。我站起来,拍掉手上的灰。窗外天色阴暗,我映在玻窗上的形象格外明晰:黑发白肤,相互衬托,一如照片里的女人。
    “等一下,”我缓慢地说道。“你——你觉得这照片跟我有关?”她脸一红。“天哪!你觉得我就是照片里的婴儿!”
    “我——不能肯定。我们看你的节目,他好像认出你的名字;之后,他去世了,我又发现你的名字和这张照片……”
    “然后你就想我可能是他女儿,”我指了一下照片。“一个遗失了很久了女儿,可能就来自欧洲。”可恶。我看起来真有那么老?“对不起,弗莱希曼太太。我生在芝加哥,那时二战都结束很久了,而且我父亲还健在;我从来都不认识本·辛克莱。”
    她皱起了眉头。“我知道这不太可能。”她叹了口气,轻揉自己的假发,好像是要放松神经一样。“不过,还是非常感谢你一路赶来。很抱歉耽误你的时间了。”她盯着纸箱,眼睛亮了一下。“对了,我还真的有件事。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忙?”
    “什么忙?”
    “我想把他的衣服捐给“哦哈达斯”11,但我没有车,他们又不会来拿。能不能请你把他的东西送过去?离这不远的。”
    那是芝加哥的一个犹太慈善组织。初次见面就要求帮忙跑腿——想到这一点,本来应该拒绝的,我已经做得够多了。我看着她,她又在摆弄手镯,看起来一副老迈可怜的样子。我扫了一眼手表,还不到3点。蕾切尔在踢足球,5点过后才会回家。我叹了口气。“好吧。”
    “啊,那太好了。书也一起送走吧?”
    我努努嘴。她扬起一个满意的笑容。我们一起用胶带封纸箱的时候,露丝的眼神落到那个打火机上。她拿出打火机。“哦哈达斯肯定不需要这个。你抽烟吗?”
    “不抽。”
    “那你男朋友呢?或者你爸爸?”
    “嗯,其实,我父亲要抽烟。”
    “何不把这个送给他?”
    “啊,这不好吧。我不想让他多抽。”
    她把打火机塞到我手里。“拿着吧,他能管好自己。”我看着打火机,它挺特别的。我顺手放在包里。“谢谢了。”
    我搬着纸箱子出来的时候,注意到两个男人,他们把车停在我的车附近。开车的那个人长发,梳在脑后扎成马尾,正在摆弄收音机,另一个佝偻着坐在那,低着头,好像在地上找东西。真糟,我正需要帮忙。不过看他们如此专心于各自的事,装作对我的吃力毫不注意,估计就是喜欢看女人辛苦,那种“小姐,要帮忙,先开口”的类型。我把箱子放进了后备箱,刚关上箱门,就听见弗莱希曼太太在屋里叫:“亲爱的,搬完了就进屋来吃点东西。我这有咖啡和丹麦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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