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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丫鬟不可欺-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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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顿,往前看去,一辆马车停在对面。他疾步往那跑去,一跃上车,胭脂已扬起手上缰绳。
所幸此时正是夜里,又非什么庙会节日,街上的人并不多。
胭脂驾马车已十分熟手,当你三番两次用它逃生时,想不掌握它最快的逃跑方法也难。
从镇大门一路冲出去,直到马匹累得无力前行,两人才下了车,往小路前去。
一路无暇说话,跑得再无气力,才寻了个隐蔽地方歇息。
缓了片刻,胭脂才道,“回去后,你教我骑马。拖着个大箱子,实在是太浪费马力了,否则我们可以再跑得远些。”
连枭抿紧了唇角,开口时,夹着一阵冷意,“你回来做什么?为什么不自己逃?”
胭脂听见语气里满是责备,握了他的手道,“因为少爷没有先丢下我。在客栈你本可以一人逃走,可你没那么做,那我也不可能丢下你。”
“我让你先走,便是要护着你先逃。”
听他仍有责备,胭脂微气,“少爷可以护着我,为什么我不能回来接应你?”
连枭面上竣冷,“你可知晓多危险?”
“知道。”
两人都知晓对方心思,但却不能体谅。
他要她逃,就是不想让她被抓到,可她却枉费了他的心思。
胭脂回来,是怕他被抓,有马车也好逃走,可他却辜负了她的好意。
两人默然许久,连枭起身,“我去寻吃的。”
身体还未完全站起,便被她伸手环住了脖子,温热的气息吐纳在耳边,“就算以后少爷再让我先走,我也要回来。”
语调带着一丝赌气的意味,又有三分俏皮的挑衅,连枭突然发现自己拿她没办法,拿这种面对生死刚烈不怯,又随时能似水柔情的女子毫无办法。他板着脸道,“再磨,我身子便热了。”
胭脂轻声笑了笑,“下回再大声唬我,我就磨的更久些,反正少爷许诺过,回皇城前不碰我。”
“……”
他又明白一个道理,女人无赖起来,实在是比千军万马更难应对……
69
因两人的月国身份已被官兵知晓;一路的钱也无法再取;因此便又改为山路,偶尔遇到山贼;还能从他们手上打劫些银子;倒觉得如此有趣极了。
又行了半月;此时离祁桑国边境已十分近,再过四五个城镇;便到了。
夜幕将落;两人寻了山洞;拾来柴火点燃。连枭去抓飞禽走兽,胭脂也跟在身后。找到河流宰杀时;他倒不如胭脂手巧。
拿了生食回山洞里烤熟,就这么吃;没一点盐,实在是有些难吃。但如今能果腹便不错,倒也不至于吐出来。
胭脂见连枭一直看着自己,忍不住道,“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么?”
连枭说道,“只是见你面色比先前更好了些,明明这半月来东躲西藏,是病了么?”
胭脂摇头,“应当只是因为很开心罢了。”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对方又如自己一样喜欢着她,自然会欢喜。
吃过了晚饭,睡了片刻,胭脂便觉阴冷,腹中隐约不舒服。早晨起来,就发现自己来了葵水,偏这没有月事带,只好扯了中间的一件衣裳,撕成布块垫着。知会了连枭一声,便往后山去寻了泉水洗干净裙裤,晾晒在石头上。等晒干了,穿回身上往山洞走。
昨日还红润的面庞今日看来,又染了一丝苍白,无端生了病色出来,连肚子都有些鼓胀。连枭没想过女子来葵水时会这般难受,“休息几日再走。”
胭脂痛得眉头直皱,也只好点头。
在山洞里睡得迷糊,醒来时,连枭已不知从哪弄来一身衣裳,连女子的月事带也有。
胭脂枕在他铺下的衣裳上,问道,“少爷,你这是去做飞贼了么?不过……”她笑了笑道,“你认得这东西?”
“是跟山下的农户讨的。”
听见他这么淡然的说这句话,胭脂心底蒸腾起丝丝难过绿罗裙最新章节。银子用完后,能当的都当了,如今让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去跟别人讨东西。
连枭见她噤声,知晓她在想什么,摸了摸她有些微凉的额头,“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丈夫。况且,那些农户也极好说话,并没为难什么。”
胭脂应声,又握了他的手,贴在脸颊上,“嗯。”
休息了四五日,连枭便见胭脂又恢复如常,之前的柔弱易折似乎只是错觉。
这几日在小镇已听不见有追兵的动静,因各州府都发放了画像,两人在镇上打探了附近的路,就往山路去,并不多留。
今日上了山道,已经是午时。按理说,这种山路一般只有砍柴人和猎户经过,但他们却看见有七八人也上了山,远远走在他们后面。起先连枭以为是乔装的追兵,但是见他们似乎也在刻意保持距离,并不愿太接近,才放下警惕。
胭脂也注意到后头的人,即便没有恶意,担惊受怕的多了,也不想太过接触成群的人,“少爷,我们寻个地方歇下,让他们走前头吧。”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感觉总是让人不安。
连枭点头,用匕首斩断右边的灌木,携着胭脂进去。为了避免对方会因看不见他们而产生恶意,并没有走太远,若是往这边看来,虽是坐着,还是能见到他们的。
很快便听见那行人的脚步声,依稀还有声响。
“方才那两人去了何处?怎的一路都没见到了。”
“这条路农户说走的人少,他们本就奇怪,公子还是小心些,以防有诈。”
“待会若再见到,还是杀了罢,这山林中藏两具尸首也容易。”
“四弟用弓箭杀了,别人见到,也会以为是猎户误杀了人。”
连枭一顿,这些人并非普通人,而且脚步声里,还夹着兵器声。若是对方有弓箭,就算他们现在要跑也难。直接正面相对的话,对方底细又不知晓,语气浑厚有力,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但现在他们的位置很容易被看见,一旦看见,便危险了。
他看了看胭脂,也是蹙眉。似乎是视线灼热,胭脂也抬头向他看去。这一看,目光便交汇在一起。
那八人已没再说话,这山林便显得特别安静,可不多久,就听见有男女的喘息声。八人都已是成年男子,这声音只是隐约听见,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从那灌木看去,只见两具衣衫凌乱的身体交缠在一起,众人隐晦一笑。
走得远些,一人才道,“原来是私会的男女,无怪乎要进这山林里。”
“那我们可是有成人之美了。”
众人笑笑,忽然一人顿了步子,蹙眉,“若是普通百姓,身上会带刀子么?方才那灌木,分明是被利器斩断的。”
“可私会的话,带些东西除去杂草荆棘,也不奇怪。”
“方才那男子的背影,似乎十分眼熟……我与他交战多次,可他分明已死……”
为首一人思量片刻,“以防万一,回去杀了。”
众人疾步回到原地,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连枭和胭脂并未下山,当地州府的士兵虽然不多,但也是人多势众,硬闯不得,只能仍是走山道。只是无路的山十分难走,后头的人又不知是否会追来,走得急了,身上也被勾破了许多地方。
终于翻过了山头,见山脚处炊烟袅袅,两人又不能生火觅食,便往那边的村庄去了。
两人身上已无可给的东西,唯独剩下一支修补好的玉簪子,胭脂也不愿拿去换银子。所幸农户性情淳朴,倒是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一顿饭。粗茶淡饭,却是人情满满。
农户要留他们过夜,两人婉拒了,若是那些人穷凶极恶,将这些百姓连累,也不是他们所愿看到的,因此继续赶路。
明日便能到月国边城,在邻城稍微打探消息,便打听出边城守备比起之前来更加森严,而且那通缉画像就贴在城门上,分外醒目。
胭脂探听到消息,暂时也没个对策。若身上还有银子,那跟人买两个身份来也是可以的,可惜她身上一个铜板也没。
折回树林,却没看到连枭。却见那地上的落叶依稀粘着血迹,俯身用手指抹了,还未凝结。她惊的起了身,后背已被什么坚硬的利刃抵住,她立刻僵住不动。
“你就是这几日跟连枭一起的女人吧?”
他的话刚落,又听见另一个声音,“先别杀她,拿她做诱饵。”
“像他那样的人,又中了一箭,怎么可能回来救个女人。”
“那就杀了她。”
胭脂听得心中一紧,她离开后,连枭被人埋伏还受了伤?这些人……是那日的八人?但只有两个人在,那六人全去追他了?而且这些人分明是认得连枭的。她冷静下来,问道,“诸位是何人?总要让我死个明白。”
一人缓缓走到她面前,看见她的脸时,微微惊艳片刻,转而又是满目乖戾,“我本是青国高高在上的三皇子,如今却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祁桑国狗皇帝要灭我皇族,我好不容易脱逃到月国,却不想仍有死士又将我们逼到这边境。这全拜连家所赐,全因为祁桑国!你要怪,就怪你跟了连枭吧。”
胭脂一顿,脑中飞快转了数圈。再看他,目已无惧色,轻笑道,“若你真是三皇子,那你应当知道,当初在两国开战时,有人曾为你们送去祁桑国领兵大将行军布阵的详细册子。”
三皇子着实一愣,“你、你怎么知道?”
胭脂嗤笑道,“因为写那册子的人,是我。”
“你?”三皇子狐疑看她,默了说道,“那册子上梅花印记有几瓣?”
胭脂凝眸看他,缓声道,“三皇子犯不着这么试探我,那册子除了字,什么也没有,更别说梅花印记了。这种事若让人知道,可是要掉脑袋的,我又怎么会让人抓到把柄。”
那册子的事胭脂知道的并不多,之前听白梨说过一些。只是以她当时一心要报复两国的心态来猜,根本不会去花费时间在那什么印记上面。而且白梨素来怕麻烦,也没那么多花花肠子,若是苏洛心的话,倒是可能会弄些奇怪的东西上去。
那身后的人也开口问,“你为何知道这些?”
胭脂答道,“我自幼便在连家,又本是连枭的通房丫头,连白两家素来交好,我知晓这些并不是难事。你们没有发现么,后来祁桑国换了领兵大将后,就再也没收到册子了?那是因为我只熟知连白两家罢了。”
“你既然是连枭的通房丫头,也就是他以后的妾侍,为何要如此负自己的夫君?这可说不过去。”
胭脂轻轻冷笑,“大人,你应当知晓,皇上将白梨赐婚给连枭一事吧?连老将军为护好友之女,于是将我逐出家门。我就是要让朝廷误以为连白两家有通敌之嫌,两员大将成亲,对朝廷的威胁可是很大。即便攻下了青国,但连枭身上的嫌疑仍没有洗脱,朝廷还要追究,于是连枭便假死。也正是因为这样,你们才会看到死而复生的他。”
三皇子皱眉看她,“那你为何又出现在这里?还好好的与他一起?”
胭脂淡然道,“他和白梨的婚约取消,在外又无接应,写了信给我。我念他往日待我不错,便送了银子来。只是没想到……处多了几月,却怀了孩子。我总不能顶着个肚子回去让人沉了河吧?因此我劝他和我一起回去,所以我们才会出现在月国边境,谁想却遇到了三皇子你们。”
身后那人冷笑,“果真是最毒妇人心,这种女人,杀了也罢。”
三皇子抬手,“等等,若是怀有身孕,连枭兴许会回来。”
胭脂握紧了拳,她不希望连枭回来,一点也不希望。她笑了笑,“三皇子,虽说给册子你们是出于我的私心,但是可否看在册子的份上,留我个全尸?”
三皇子说道,“若是真能杀了连枭,放了你也无妨。”
“那杀不了呢?”
三皇子神色冰冷,“那就赐你个全尸。”
胭脂笑在眼眸,“好,有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她不愿做那诱饵,因此才说了那册子一事,就是为了要让对方留她个“全尸”,剑走偏锋,险得很,却也没有其他办法。若是连枭死了,她也该是跟着身心俱死。
正不知她何意,就见她的袖里滑出一柄短匕,握在手中,瞬间便抬起刺入心口,血登时湿了胸口的衣裳,身子软了下去,“我断不会……做那……诱饵。”
两人惊了惊,万万想不到她会这么做,俯身去探,鼻息全无。
70
胭脂没有真的昏死过去;即便那一刀刺入身体里,但是那两人离去的声响彻底安静下来,她便又睁开了眼。
苏洛心当初苦读医书时,她作为近婢,也没少被她熏陶。若刺中了心,必死无疑,可要是刀锋偏些,及时医治,也还能活命。
此时气温仍低;穿的也厚实,是否真刺在心口上,也要脱了衣裳才能看清。从外头看去;全是血;因此她才要在倒下时,将匕首拔出,免得被他们看见了刀扎的位置。他们大概也没想到,会有女子对自己这么狠心的。
她携带的包袱里,有常用的刀伤药,还有上回撕扯下来用作月事带的布条,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血是止住了,她却也没力气离开这里。如果他们折回,自己必死无疑。但就算他们不回来,过了两三个时辰,天一黑,那些兽类也会循着血气过来,将她吞食。
大量失血让本来身体就不好她更觉昏沉,即使是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她也没有气力。
莫非这次……真的斗不过老天爷,要被他收了命去?
依稀看到那火把光亮时,她才知道已经是夜里了。那些人走近时,蹲身看她,那火光一照,耳边有了诧异声,“胭脂姑娘。”
听见这久违的名字,她极力睁眼看去,虽看得不清,但毕竟是在府里常见的人,自然认得,竟是连枭的孙副将。
身旁那几人忙将她搀起,听见她吃痛的声音,才轻下手脚,“将军在何处?”
“不知……少爷受了伤……还有青国余党在附近……”
“身旁的邢大人便是奉命领人前来追剿余党的,我们奉老爷之命,护送少爷安然回去。”
胭脂悬了一日的心还未放下,但也无力支撑,这回终于是晕过去了,至少她知道,就算她晕了,也不会被豺狼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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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醒来,是因为察觉到有人在脱她衣裳,那双手很是粗糙,刮在身上很不舒服,心中又有被陌生的手侵犯之感,惊醒过来,却是个老妪。
见她醒了,那老妪已是笑了起来,“姑娘,你可算是醒了。”
胭脂眼眸转向四下,屋内的摆饰很简单,但东西很杂乱,跟自己家中差不多,应当是个农院。
听见门被推开,老妪转身看去,见了连枭,忙道,“这位相公快些出去,我正给姑娘换干净的衣裳。”
连枭说道,“无妨,她是我娘子。”
老妪了然,回了身给她小心换上,又道,“这伤可真深,血一点一点的往外窜,夜里换的衣裳,中午又湿了。”
连枭坐在床沿,说道,“安心养伤,等你伤好了,我们再走。”
胭脂歇了良久,恢复了些气力,才道,“那些人抓到没有?”
“暂时还没有,但他们暴露了行踪,邢大人很快会捉到,不用担心完美中场最新章节。”连枭声音冷冽,“若抓到了,我便把他们的心全挖下来。”
胭脂大概也猜到了些,说道,“不是他们,是我自己刺的。”她的气息低浅,听起来十分疲累,“我不想被他们当作诱饵。”
连枭一顿,盯着她,语调也微高了,“你不怕死吗?”
“怕,只不过我跟表小姐学过些杏林皮毛,不真往心口扎,不会有事。你看,如今我不是好好的么?”胭脂扯出一丝笑,又看他,“那些人说你中箭了,伤在何处?”
看了一会东西,才看清他的脸色也是苍白的,连那唇也无一丝血色。
连枭淡声道,“没事,小伤罢了。”
那老妪一听,已插话道,“这位相公受的伤可不轻,倒在我家门外,老头子敷药时还以为他活不过来了。可等我们去了一回药铺,人竟然不在床上,晚上才见他领了许多人来,还有姑娘你。”
胭脂一顿,她本来还想问他受伤后去了何处,如今看来是不用了。
连枭也没再开口,他受的伤确实不轻。老妪出去后,他便也躺身下来,握了她的手,“我睡一会。”
胭脂不惊扰他,只是身子仍很疼,不能挪动。手被他握在掌中,顿感安心。即便现在负伤的他连提剑的气力也没,但她仍觉得,世上再没有比待在他身边更能让她安心的事了。
休养了五日,胭脂已经能下地了,但还不能出这农院中。她便每日和连枭一起,到了傍晚夕阳斜落时,和他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倒有种老夫老妻的意味。
邢大人早已去追查那青国余党,留下孙副将一行九人照看连枭。因这农户在村庄边缘,少有人来,他们又不成群外出,因此村里倒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只是见两个老人近来买的米粮多,多问了几句。
这日胭脂还在里头躺着,就听见孙副将的声音。
“因将军十几日前暴露了行踪,导致边城加多了看守,硬闯不得。而原先的山道也派了重兵把守,看来是势必要抓住将军。”
连枭的声音显得沉稳的多,“再缓缓也无妨,等朝廷调派好将士,进攻月国,也不不需要多长时日便能攻破边城。”
孙副将一顿,“只是可能要等上三四个月,在这里多待一日,便多一分危险。村里的人若察觉到了什么,可能会引来官兵。”
“再歇两日,就离开这里,寻其他地方。”
虽非长久之计,但也无法。
听见开门声,他偏头看去,见了那素衣人儿,面上冷意拂去大半。胭脂坐在他一旁,说道,“少爷可还记得那日在客栈当面说我是连府丫鬟的人?”
连枭冷声道,“记得。”
“那人是表小姐的堂哥苏青,苏家财势颇大,苏青也说常来月国做生意,守城的侍卫都认得他。何不抓了他来,让他想法子带少爷出去?”
“那种人不可信。”
胭脂笑了笑,“确实信不得,但是他怕死。”
只要是怕死的人,都会有怕死的缺点。
“若是我们运气好,他应当还没离开这。寻人画了他的模样,让孙副将去找他,或许能碰见。以他的命要挟,以苏府上下的命要挟,他也不得不听。”
连枭微微皱眉,这一步不可谓不险,如果真的那么做,那就是说,他要将自己的性命交付在一个他心生厌恶的人手上。而且那种鼠辈,说不定会随时出卖他。可胭脂说的没错,苏青怕死,以命相挟,胜算也不小。在月国多待一日,危险便多一分。他点头,“好。”
得了画像,孙副将便和其他人便装去了城中,守在必须通往边城的道上。
因非边城,这里的守卫也并不太森严,崎岖山路更无人看守。连枭倒不担心连这里也不能通过。但他负了伤,胭脂也受了伤,自然不能再翻山越岭。若要全好,也得两三个月,那与等祁桑国派人攻城也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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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没有出城。
那日被胭脂陷害押在月国牢狱两天,出来时气得不轻,便等在城里想听胭脂被抓的消息,结果却了无音讯,只好置办了货物回去。这一耽搁,行程就慢了。
这晚刚从当地的青楼出来,想到刚才那些妖娆女子,又想到胭脂,苏青狠呸了一口,“若是再让我见了她,我定要扒光她衣裳,扔到油锅里!”
刚说完,没听见下人附和,更加不满,回头看去,身后跟着的三四人竟然一个也不在。喝的微晕,更加不痛快,“人呢,都死哪去了!快给我滚出来!否则回去把你们通通丢粪坑去!”
话落,后头一阵轻落声,还没回头,脖子上就挨了一记,痛晕了去。
&&&&&
“除了脸,其他地方都可以打。”
苏青隐约听见这话,然后肚子上就挨了一拳,痛的他叫了一声。
“堵住。”
然后嘴里被塞了东西,只能闷哼。他睁开眼,只见前面坐着一个身材修长,面色竣冷的男子,眼神冰冷,比那腊月寒冬,更冷。他哆嗦了下,胸口又挨了一拳。他使劲摇头吱声,嘴里的布团终于被除去。
“大侠饶命!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我是祁桑国苏家人,就是那个以绸缎闻名五国的苏家。”
连枭默然,“打。”
话一落,又被人狠踹了一脚,痛的他直嚎。
“大侠,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为何要痛下狠手,我们苏家也不是好惹的。我家表亲,可是祁桑国的连肃连老将军!”
话没起到威慑的作用,倒让旁边的人笑了起来,“这糊涂商人,连自己的表亲也不认得,还在这乱喊亲戚。”
苏青一愣,仔细看那连枭,有些面熟,再看得仔细些,才愕然,“你是那日和胭脂那小浪蹄子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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