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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然一神棍(重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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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女子如何不让人心生敬佩?小生第二佩服的,便是苏府的大人苏景。”说到此,不由得阖扇端坐,面上的钦佩之色愈发盛然,“苏大人精通古史,亦精通药理,天文地理无所不知,甚至连玄学也略有涉猎,常言道人无完人,但苏大人方方面面都完美得很,长相亦没得挑。小生常可惜自己不是女儿身,不然可以同诸位小姐一样,一表对大人的爱慕之意,盼得苏大人垂怜。”
  他不无遗憾的摇着头,饮茶的诸位看客登时大笑,朗朗笑声能将仙乐茶馆顶出个窟窿来。然璧国民风开放,市井之民闲聊时无所拘束,这个大笑里头并未含有甚恶意,多是觉得有趣。
  圩儒公子敷衍笑笑,仍坐得端正,并未脸红。
  明黄色的轿撵渐渐往仙乐茶馆的方向驶,不晓得是来仙乐茶馆饮茶,还是仅仅路过,人流亦随着轿撵走动。
  红衣女子拎着饭勺大的银勺子,敲了敲空了的冰碗,唤来忙碌的小厮,扭头对他坏笑道:“有何可惜的,听你所言,轿撵里头的苏大人这也会那也会,完美的很。是以少年郎,你需得知晓一件事实,十个完美的男子里头,有八个是断袖。”小厮一路小跑着过来,她拎着汤匙依旧笑得明媚,“所以你还有希望。”
  圩儒不禁有些脸红。方才众多饮茶的民众笑他,他觉得无所谓,只因他同他们素不相识,出了门谁也不认得谁。但这位同他搭话的红裳姑娘……虽说他亦不认得她,但她长得颇为动人,虽未达到闭月羞花的地步,倒也能让人多看几眼。
  漂亮姑娘出言揶揄,他如何能不脸红?
  仙乐茶馆的小厮肩膀头上搭了条毛巾,虽忙碌劳累,仍不忘带着笑,同那红裳女子搭话道:“客人有何吩咐?”
  红裳女子正欲说话,她身旁一直安静坐着的男子忽的蹙了蹙眉,看穿了她的想法一般,担忧的瞧着她,神色颇为无奈,温声劝道:“主子已吃了三只冰碗,再吃下去估摸要闹肚子了,听奴一句劝,可别再贪凉了。”从言语判断,应当是她的奴仆。
  红裳女子抚慰的拍一拍他的肩膀,似乎是做惯了的动作,丝毫不在乎男女之防、主仆之别,温言道:“无妨,我最厉害的时候吃了五只冰碗,尚且活蹦乱跳的,你用不着替我担心。”将空了的冰碗递给小厮,恐身旁的奴仆再多言似的,她对着小厮急切道:“快去呈上来,记得多些加糖。”
  小厮干脆利落的应了,捧了冰碗扭头便走,圩儒心下已有了猜测。
  红裳女子的穿着不俗,气度亦不凡,估摸是城中哪位大人的千金,偷偷溜出府邸吃仙乐茶楼的冰碗来了。仙乐茶馆离司徒大人的府邸最近,难道是司徒家的司徒大小姐?
  小厮很快取了新的冰碗来,他抬扇遮一遮倾斜的日光,刻意嗪了温文尔雅的笑,浅酌一口冰凉茶水,摇头道:“姑娘拿在下玩笑呢,在下只是说说而已,并非当真对苏景大人有意。其实在下心中更仰慕季青宛季姑娘,她的神机妙算可谓是令人叹服,小生略有耳闻,季姑娘不是我们凡间女子,她……”说到此顿了顿,神色向往道:“她是从天上掉到王城来的呢,八成是个活神仙。”
  “噗……”漂亮姑娘喷出了满口的冰碴子,这一口冰碴子好比暗器凶猛,纵然他有折扇在手,亦没来得及挡住。冰碴子零零落落挂了他一头,其中还夹有些冰凉的水。
  先前开口说话的大爷年事已高,须发皆已斑白,闻此言轻蔑一笑,斜眼看着他,似乎不信神神道道之事。
  她忙起身,疾声同身旁的奴仆道:“快快快,掏张帕子给我。”那奴仆掏出一张素白的帕子来,她一把抓过,忙不迭的替他擦拭头发,满面愧疚道:“哎呀,你说你,怎么也不躲躲,这么大一口冰碴子你瞧不见么?”
  圩儒哭笑不得,抖了抖头上的冰碴子,“怪我,是我眼力不好,碍着姑娘的冰碴子往前飞了。”红裳女子居然点了点头,应当是认为他说的很对。
  头发上的冰碴子皆抖落下来,只是额前的头发还有些微湿,晾一会儿便能变干。圩儒重新坐回软椅上,不着痕迹的将椅子往后挪了挪,离红裳女子远了一些。
  须发皆白的大爷饮尽杯中茶水,顺了顺花白胡须,缓缓同他道:“前几日我倒听闻一桩趣事,同你口中的活神仙有些干系,你倒不妨听一听,好生长长见识,日后别甚么事都信。”语气中饱含恨铁不成钢的惆怅。
  红衣女子重新取了冰碗,换了把小勺子,含在口中听得仔细,似乎对此颇感兴趣。他抱拳举扇道:“老先生请讲。”
  胡子花白的大爷徐徐开口,“老朽隔壁住的是户部的掌史张大人,大概是半年前,他得了一种怪病,前半夜睡得好好的,一到后半夜就手脚冰凉,有时候还浑身发抖。吃了好几副药,又请半仙儿看了宅子,怎么弄都不管用。”
  圩儒若有所思道:“如此可是顽疾呢,但小生并未听闻朝廷有哪位大人重病的消息,后来可是治好了?”
  大爷淡淡瞥他一眼,继续道:“治是治好了,不过过程有些崎岖坎坷。张大人正为怪病忧心忡忡时,同是户部的李大人举荐了你口中的活神仙季青宛,说她比郎中厉害,比半仙灵光,有她在张大人的怪病定可以治好。张大人甚为欢喜,他已被怪病困扰半月有余,病急乱投医,也顾不得是真是假了。季青宛难请,要价又高,敲了张大人好大一笔才同意到他府上看看。虽说张大人为官不大清廉,家中有不少积蓄,仍是被她敲得肉疼,好久才缓过劲来。到了张大人府邸,季青宛瞧了宅子,说风水无异常;瞧了吃水的井,说水质也无异常,瞧了张大人的身子,说他身子亦无异常。总之各方面都正常,并没有邪祟作怪。”
  红裳女子托着下巴听得认真,她身旁的奴仆焦急的望着门外日头,不断催促她道:“主子…时辰不早了,咱们还是快些走吧…”
  红裳女子抬手打断他道:“别催我,再听一会儿,老先生讲的这个故事好听的紧。”
  圩儒转着手上的茶盏,扫了她一眼,收回视线,又不禁蹙眉奇怪道:“既然各方面都正常,为何张大人会觉得手脚冰凉?难不成是有瞧不出的隐疾?”百思不得解,他抬头问大爷:“后来呢?如何治好的?” 
  满面皱纹的大爷默了一瞬,嘴角一抽搐:“季青宛让张大人换了床厚被子。” 
  茶馆内有些静寂,连茶盏盖子碰击茶盏的声音都没有,穿梭忙碌的小厮亦怔住了。短暂的静寂过后,传来的是此起彼伏的喷水声,有的声高有的声低——声音低的喷的比较近,声音高的喷的就比较远了。
  圩儒公子抖着手摸了盏茶,强令自己平静下来,凝神想了那么一小下下。大爷讲这桩事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他,季青宛是个徒有虚名的活神仙,但他觉得,这桩事恰恰证明了季青宛的神机妙算。
  为何旁人没发觉张大人身子冰冷是被子盖少了的缘故,偏偏被季青宛发觉了?说明季青宛还是比旁人厉害。有时治病不单需要望闻问切,还需要细心的观察,入微的思考。不论治病的过程如何,用的法子厉不厉害,季青宛终归治好了张大人的病。
  于是心下对季青宛的爱慕佩服又加深几分。
  茶馆里头的客人齐刷刷的朝门口看,他亦跟着看过去,明黄色的轿撵正停在仙乐茶馆前,轿身微微倾斜,垂着的流苏穗子左右轻晃。
  估摸苏景苏大人是来仙乐茶馆饮茶的。
  垂纱帘子挑开一个角,苏景迈步下来,圩儒公子伸长脖子去看,只觉眼前仿佛有寸寸金光照耀,照的他睁不开眼。
  他从来都知晓苏景是个出挑的美男子,当真见了他,却觉得出挑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不大合适——兴许该用一等一来形容。
  飘逸兮若和风,冷清兮若玄冰,高大兮若青山,俊朗兮若神祇。好像他甚么都不做,只站在那里,就是一段美好的风景。也难怪王城中的女子大多迷恋他,他的确有令人迷恋的资本。
  分分钟便会腾云而去的青年立在茶馆前,迈步踏过门槛,目无波澜的在室内淡扫一圈,似乎在找甚么人,目光所过之处皆有女子两颊发红。
  稍许,他的目光落在红裳女子身上,略停了停,思索片刻,迟疑唤道:“季青宛?”
  圩儒公子手上的茶盏歪了歪,险些将茶水洒出去。
  红裳女子正好吃完最后一口冰,捧着冰碗惊讶的抬起头,下意识应道:“啊?”
  圩儒公子的扇子径直掉下地,露出扇面上的“淡然处之”四字。
  午后的日光从门口泄进来,照在地上如块黄橙橙的地毯,苏景的面上仍无波澜起伏,冷冷道:“静王邀你午时在府上一叙,如今午时已过,他等了你半个时辰,未免等的有些急躁,特托我来寻你。”
  圩儒弯腰去捡扇子。他隐约记得方才听到红裳女子……不不不,是季青宛,他方才隐约听到季青宛的随身奴仆催她去做甚么事,她对大爷讲的故事颇感兴趣,一直不肯离去。如今想来,该是催她去赴静王的邀约。
  他瞧见季青宛有一瞬的愣怔,不过瞬息,她忙抬手拍一拍脑袋,满面皆是懊悔,似才想到一般,扭头冲她的随身奴仆蹙眉道:“小常你太过分了,这样大的事情为何不早些告诉我,若错过了静王殿下的邀约,这个后果你如何担待的起?”
  她唤作小常的奴仆低下头去,满面自责道:“昨日静王的确派人来宛然居邀主子今日一叙,然过来的只是静王府上的一个洒扫奴才,并非是甚么重要人物。属下想,既然静王派个洒扫奴才来请主子,显然是觉得主子去或不去都成,便没挂在心上,睡一觉就忘了。没成想静王殿下竟真等了主子这样久,看来是属下错了。”
  圩儒公子在桌下挑了挑眉毛。哟呵,这对主仆一唱一和的,将迟到这件事推了个干净,顺便含沙射影的将静王埋怨了一番,显然不是头一次这样做了。
  他捡起遗落的扇子,直起身子,正好看到季青宛故作正经的侧脸,她冲那奴仆严肃道:“知道错了就好,这个月的月钱扣掉一半,快随我去见静王殿下吧。”
  圩儒悄悄的移目去看苏景,瞧见的仍是那张不苟言笑的脸。
  恍若这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忆往昔

  今日之事足够坊间津津乐道个几日了,苏景乘坐的轿撵刚一离开,仙乐茶馆便炸开了锅,饮茶的看客三五成群围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说个没完。
  一个提着茶壶盖儿道:“原来季青宛竟这般年轻,我总以为她该是个上了年纪的小妇人,如今看来却是个正当年华的姑娘。你们说她可许配了人家?”将茶壶盖儿盖回去,不无遗憾的摇摇头,“她在我旁边坐了半个时辰,我都没能有机会同她说两句话,当真是可惜至极。”
  另一个蹙眉深思道:“方才苏大人说,是静王托他来寻的季青宛,苏大人何时同静王走的这般近了?当朝有三位皇子,三位皇子各有千秋,若有苏大人相助,难保静王不会成为太子。”是把识时事的好手,合该去前朝做个士大夫。
  这边人声鼎沸,闲暇时间丰富的看客们各有所思,仙乐茶馆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另一边,季青宛坐在静王府的软椅上,对着静王殿下心不在焉,敷衍的很是吃力。
  身为一个穿越过来的开了挂的人,季青宛知晓这个朝代所有的事,谁做了皇帝、谁贪赃枉法被捕、谁造反被砍了头,凡是书籍上有记载的事,她全知晓。没有点实力,她怎敢做靠运气吃饭的神棍。
  做了一朝帝王的,是璧国排行第三的小皇子,他如今年纪尚小,并未显山露水;造反被砍了头,并且牵连了身边一众亲信的,正是她面前的静王。
  她一早就想好了,若想好好活着,为她的穿越之旅划上个完美的句号,必须离静王愈远愈好,远到十八根杆子系起来都打不着。她可不想卷进古代这些宫廷斗争里,做个先死的炮灰。
  然凡事总有个出乎意料,眼下小皇子子未崭露头角,静王尚得女帝看重,他在璧国的权利仅次于女帝。静王亲自开口请她一叙,她不能直接推辞,天晓得静王会不会恼羞成怒,派队禁卫军把她的宛然居拆了。
  她想,等下无论静王说甚么,她都先答应下来,略表一下她的衷心,该不该将静王交代的事办成,她还要再想一想。
  季青宛的运气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太差。那日的白光一闪,竟将她带到了璧国来,璧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太平国度,除了出了个造反的静王,便再没出过甚幺蛾子。上天也是对她不薄。
  如今,她到璧国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她初初穿越到璧国,只有孑然一身,从半空一头栽进王城最繁华的街上,吓坏了一众买菜的大婶儿。
  她不知自己为何会穿越,也不知她穿越到古代后为何没甚变化——身体是她自己的,容貌是她自己的,身份也是她自己的,她只是这个时空的匆匆过客一位,仅此而已。
  可以想见,小说里那些穿成公主王妃嫁个如意郎君的桥段全都是骗人的。
  她蹲在王城墙根掏了掏衣服兜,掏了半天,掏出张一块钱的纸币,□□光辉照四方,却照不到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她。
  也曾想方设法回到现代,从高高的城墙往下跳,她没摔死,倒是砸坏了两块青石板,趁着守城的将士没发现一溜烟跑了;潜到护城河底打算溺水而死,越浅越深,一路碰到好几个坠河枉死的前辈,憋了有一刻钟的气,她学会了仰泳蛙泳两种泳式,末了自己爬上岸来,躺在青草上晒了半日。
  她尝试的死法不下十种,每次皆以失败告终,那会儿璧国王城都在传,说有一个外域来的女疯子整日寻死觅活的,却无论如何都死不掉。若你乘着马车走在街上,忽然有个穿红衣裳的女子去撞你的马车,你不用下车查看,直接驱车离开便成,撞车的人肯定是那外域来的死不了的女疯子。
  第十一次寻死不成后,季青宛终于认命了,不再想着回去现代,被迫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古代,整日忍饥挨饿,有时三天都吃不上一顿饭,境遇凄惨可怜。
  小常就是她在这时结识的。
  小常全名常生,估摸他早死的父母想给他求个长生的彩头,但长生对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小常来说,显然没有鸟用。她仍记得,遇到小常前恰逢雨季,连日的大雨浇的她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借宿在城隍庙,跟城隍老爷挤一挤。
  那一日乍雨初晴,清透的阳光照耀璧国的山川湖海,她饿了整整三天,腹内空空如也,走路都打晃儿。仙乐茶馆当时的小厮见她可怜,好心给了她一只馒头。她捧着白面馒头回到城隍庙,一眼就瞥见蹲在破旧庙门边的可怜兮兮的小常。
  她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掰了半块馒头给蹲在门口的脏兮兮的小常,从此小常就跟在她后头蹭吃蹭喝,偶尔帮她吓唬吓唬想占她便宜的盲流子。
  在古代的日子枯燥寂寞,她也曾收养过一条小土狗,浑身雪白没有杂毛,可爱是可爱,就是瘦骨嶙峋的。她在家排行老大,下头没有弟弟妹妹,就唤它作季二狗。
  季二狗是条命苦的狗,她有夜间外出溜达的习惯,一日她出门溜达回来后,活生生的季二狗被饿急眼的小常变成了一锅狗肉汤。
  她端着变成狗肉汤的季二狗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险些拿刀劈了小常,一边哭一边擦口水。
  哭过一场后,她让小常喝干了一锅肉汤,捡起他吐出来的季二狗的骨头起了个小小的坟包,拿块木头板做墓碑,上刻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季家二狗之墓。
  现在她偶尔还会去二狗坟前看看,除一除坟头草。二狗的祭日是小常最内疚的日子,所以每次她去看季二狗,小常都同她一起去,每每沉默良久,就差抹眼泪儿了。
  她闲下来时也会感到奇怪,只是半只馒头而已,何以会让小常死心踏地的跟着她?她认真的同小常探讨过这个问题,小常回答的甚是正经:“我从前听人说过,怎么也死不了的人都是天上的神仙,天帝生他们的气,所以派他们下界来接受磨难,迟早有一日会召他们返回天庭。我亲眼看见你从天上掉下来,又偷偷看到你自杀了许多次都没死成,所以我觉得你应当是天上的某位仙子。现在我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将来你返回天庭了,兴许会给我一些好处,要不然前人怎会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季青宛默了片刻,看着少年天真无邪的脸,她决定不点破,让他继续做这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一切出现转机是在她穿越到璧国后的第二年。彼时璧国流行赌官,三年一次的科举大试即将开始,街头巷尾都在赌新科状元是谁。大热的人选有三个,分别是黄门侍郎的公子荀子溪、大理寺少卿的公子黄宇、当朝左相的远房侄子方益阳。这三位公子都正当年少,家底殷实又有权有势,几乎所有人都的押他们仨。
  季青宛捏着才要到的碎银子路过赌档,见人挤人热闹的很,伸头看了一眼,听打赌的人讨论了半天该押这三人中的谁。翻遍季青宛全身上下也寻不到多少银钱,所以赌博这种事她从来不沾染。
  正欲转身离开时,她猛然记起曾在史书上看过,今年的新科状元并非这三人中的任何一人,乃是冀州的一介贫苦秀才,唤作上官洵。因他是有史以来第一个高中状元的寒门子弟,史书上特地用了大篇幅来介绍他,从他爱吃啥到喜欢穿甚么颜色的衣裳都有记载。
  电光火石间,季青宛想到了一个挣钱的好点子:众人不是都看好那三位官宦人家的公子么,她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去买上官洵。掏空了浑身上下所有的碎银子,她又连哄带骗的将小常的积蓄也诓了过来,仙乐茶当时的小厮同她有些交情,她用一把眼泪借来了他半年的工钱,全部押在了上官洵的名字底下。
  半月后状元的人选出来,璧国上下刮起了一阵大风浪,因此倾家荡产的赌徒大有人在,季青宛却挣了个盆满钵满。
  

  ☆、玉麒麟

  二月风一夜拂面过,小乞丐变成大富婆。
  整个璧国只有两人买了上官洵,两人皆被坊间民众提出来讨论了几日。
  一是名不见经传的季青宛,还有一人,便是誉满全国的苏景苏大人。说来,那是季青宛的名字同苏景的名字头一次同时出现,具有非凡的意义,但季青宛被眼前黄橙橙的金子晃花了眼睛,哪里顾得上苏景是谁。
  在这场赌注里功成名就的,除了寒门出身的状元上官洵外,还有个凑热闹的季青宛——苏景在璧国已是个神话般的人物,再功成名就也成不到哪儿去。
  季青宛从这件事中寻出了发家致富的路子,拿赌官赢的钱租了间民房,建了宛然居。趁着她的名声还未消散,由小常对外放出消息,道宛然居可预测未来之事,可寻不可寻之物,可促天断难成之姻缘。
  为了彰显宛然居的特殊之处,她特特定了个古怪的规矩,宛然居只接达官贵人的单子,寻常百姓一概不理会,并将每次出手的金额定为五十金,少一分都不成。五十金对于达官贵人来说不算甚么,对寻常百姓来说,是两年的生活开支。
  璧国民众不知季青宛为何定这样的规矩,只当她是个嫌贫爱富的俗人,忒没仙气儿。实则她是无可奈何——史书上只记载王侯将相之争,官宦人家之闹,市井民众鲜有记载,纵使他们拿的出五十金,她也不知如何去帮他们。
  她左不过是个知晓一些历史事件的过来人罢了,真正的本事并无多少,闯荡江湖全凭的运气。
  宛然居开业的第二个月,当朝黄门侍郎循声找到她,托她算一算,此次璧国大军出征蛮夷结果如何,是胜是败。她装模作样的用铜钱卜了一卦,回想史书上记载的原文,故作高深道:“从卦象上来看,此次出征蛮夷,我璧国定会大获全胜,但有一点不大令人欣慰,你看这里,第一枚铜钱是反过来的,也就是说,此番出征蛮夷,咱们璧国的大将军极有可能负伤而归,且受伤的部位是头部,不过所幸并无性命之忧。”
  半月后,出征蛮夷的大军班师回朝,一切同季青宛说的一模一样。黄门侍郎大为震惊,连夜拿鱼袋装了五十金与她,同五十金一起送到宛然居的还有一块檀木牌匾,上书“神机妙算”四字。
  提到黄门侍郎,便不得不顺带提一提另一桩旧事。穿越到璧国那年,季青宛刚好二十二岁,虚长二十多年,她也只情窦初开过一次,且是在古代开的。对方是黄门侍郎家的公子荀子溪,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年纪小她两岁,在一起没到三日便将她甩了,连个分手理由都没给她。
  兴许她应当把喜爱穿青衣的公子归于她害怕的第三类人里头。
  成就一个人不需要多长的岁月,有黄门侍郎这块牌匾做广告,加之之前赌官之事尚有余热,短短半年,季青宛成了璧国的风云人物,风头虽压不过苏景,倒也算家喻户晓。逮住街头咬糖块的小娃娃,问他季青宛是谁?小娃娃保准会回你:你问她干甚么,你买糖糖给我吃我就告诉你。
  ……
  日头偏西几分,金光穿过云层射向远空,古代的夜晚来的比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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