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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布罗的集市-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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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有信心多了?”
  那时通乡镇的路已修成柏油路了,所以开车很快就到了,我读大学后就没有回过家,所以也是三年没有见着爹妈了,父母两鬓的头发都已开始斑白。奶奶过世时,寝室的电话坏了,所以临终前我都没能见到她一面,一想到此,我更是难过的想掉泪,人说不回家的人总有一个难言的理由,而我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这里穷,我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变得很龌龊。
  爹妈见到她后自然很高兴,我妈忙着去菜园子弄菜,我爹则去水井里网了几条鱼,还杀了只鸡,弄了好丰富的一席中餐,而叶知秋亦没闲着,忙前忙后帮着我妈洗菜炒菜。
  村里的人听说我找了个城里的漂亮媳妇,都找着各种理由来我家玩,其实主要是想看看长啥样。
  “你家进出的人怎么那么多?”饭后,我带着她去后山小银盘玩的时候,她不解地问。
  “看你嘛,听说易家娃子找了个城里媳妇,特意找理由看看。”
  “那他们没说什么吗?”
  “我妈刚刚给我说了,他们说你人有漂亮,城里的还没架子,又勤劳,反正都是夸奖的,衣锦还乡大概也就不过如此吧。”我笑着说。
  “那就好,那就好。”她听后特别高兴。
  小银盘和大银盘其实是我家屋后的两座大山,像农村的盛菜的盘子一样(好比圆锥被平平削去了尖角,然后又在距顶端三分之一处有一个扁平的节点),这两座山挨着的,所以大的就叫大银盘,小的就叫小银盘。
  “你们这山上空气好新鲜。”我在前面爬,他在后面跟着,气喘吁吁地说道。
  “是的,说不定有天会有人用袋子装到城里去呼吸的。”我当时真是这么说的,那时还没有空气罐头这一提法。
  “会的。”她回答。
  “你来得不是时候,八月的时满山都是桂花,又香又好看。”
  “我以后每年都会来啊,我们一年多来看几次咱爸妈好不好?反正现在路修好了,到城里又近,还不到一个小时呢。”她累得不行,边说就边坐着了石阶上。
  见她坐着,我也累得不行,就用左脚站在上节石阶上,半弯着腰,喘着粗气对她说,“行啊,只要你高兴就好。”然后仰着头指着上面一圈围墙说:“你看到那墙了吗?绕整个山一周,是以前防土匪用的,土匪来的时候,人就搬到里面去住。以前小的时候我们还在上面挖到铜板,银子呢,上面山洞里还有以前的土碗。”
  “围墙后面还有山洞吗?”她问。
  “围墙后面还有座小山呢?靠我们这边是绝壁,后面就是山洞,洞旁有一条小路就可通道顶上,顶上有个水池,常年不干,但又不会满出来。”
  “那么神奇?”
  “真的,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她一听,又来了兴趣。于是我们就继续往上爬,一鼓作气到了山顶。
  “太美了。”她忍不住举起双手,旋转了起来。
  见她那么高兴,我赶紧抱住她,然后深情的吻了起来。
  良久,她突然停下对我说道,“你要答应我,永远不离开我好吗?”
  我点了点头。
  “我要你亲口说嘛。”她有些娇滴滴地说。
  我双膝跪地,像大银盘方向以祈祷状伏地说道:“我易晴川今天对天发誓,我终生不离开叶知秋。”
  她见状,也学我一样,伏地说道:“天地作证,我叶知秋今生只爱易晴川一人,直到大小银盘崩塌那天为止。”
  “哎,拜了天地了,可惜你父母不在,否则我们就可以成亲了。”她笑着说。
  “他们在下边的呢。”我指着我家房子方向说。
  “那我们就拜父母吧。”于是我们又重复刚才的动作往我家方向拜了拜。
  最后还进行了夫妻对拜。
  “可惜没有碗。”拜完后,她指着小池里面的水说。
  “可以趴在沿上喝的。”我说道。
  “好,那我们喊一二三就一起开始喝吧。”她说。
  “行,我喊,三,二,一。”说完,我就深深地喝了一口。
  她却深深地呛了一口。由于水面和石沿是完全水平的,她不习惯,所以被呛着了,不但自己满脸是水,还喷了我一脸。
  “真是个***,这种情况喝水你怎么能用鼻子吸气呢?”我笑着骂她。
  “你不早说?”
  “这是常识,需要别人教吗?”
  “哎”她突然轻言细语,满含柔情,娇滴滴地挽着我的胳膊说道:“三拜之后,是不是该洞房了?”
  “我去你妈的,这是我们村的神山,这是亵渎神灵。”我笑着推开了她。
  “人家要嘛,就想要嘛。”她用舌头舔着嘴唇,撒着娇说,“我要你们的神山作证,你从现在起只能上我一个人,我也只能让你一个人上。”
  “咦,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我边笑着就边往山下跑。
  她站在上面,跺了跺脚,佯装生气了几下,就跟着走了下来。
  第二天,我们则回了城里,临行时,爹妈给了她几百块钱当作见面礼,到达城里后,我才知道,她昨晚已悄悄放了一万块钱在我家床头柜里,那时她每月的工资是八百块钱都还差3毛。
  其间,我给她讲了习敬轩和靳瑜瑾的事,她说,他们肯定要分开的,两个都太闷,即使习敬轩不死,他们都不会幸福,做恋人或许还行,做夫妻肯定要散的,因为彼此感觉不到温暖。
  “我也比较闷啊。”我说
  “所以你应该找我。”她笑着说。
  到了十二月,我对教书已然厌恶至极。
  周末时,我和叶知秋约好一起去趸船玩,刚走到河堤,她就接到电话通知,单位临时有急事走了,我一个人在趸船上走了两圈后觉得兴趣索然,就决定去张恒的网吧上网,打了一会红警,又觉得没多大意思,四周望了几眼,旁边一个小姑娘长得很乖巧,从侧面看去时,我突然想起了靳瑜瑾,然后往她的屏幕一看,她正在装饰QQ空间,我就打开瑾的QQ空间,可惜里面啥也没有,失望之余,我就关掉了QQ,我突然想起习敬轩,于是又重新登陆QQ,进入他的QQ空间后,跃入眼帘的第一篇日志(QQ空间日志是倒序排列的,最后更新的排第一)叫《斯卡布罗的集市》,时间是9月18日,习敬轩死的头一天。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颤抖着手点了进去。
  “你是否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在那满山遍野的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里,曾住着一位我最爱的姑娘,记得给我问声好。
  皎皎窗中月,照我室南端。夜阑人静,从窗外望去,寂静的夜空闪烁着几颗孤独的星星,像上帝的眼睛,不停向我召唤,岁月像一把枷锁,死死地困住你,让你无法动弹,人越成长就越觉得孤独,彼此间像隔着一堵厚厚的墙,不再那么坦诚相待。
  我曾想,人生一世,有一朋友足矣,但换来的却是欺骗,我曾想过无数种死法,最近读《挪威的森林》,渡边、木月、直子,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或许死才是我最好的归宿,我想乘风而去,不带走一丝云彩。
  ……
  看完这篇日志后,我立刻告别张恒,离开了网吧,向张老师请假,说学校有急事要求回校,然后以同样的理由告知了叶知秋,以闪电般的速度跑到车站,跳上了去贵阳的班车。
  一路上,我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我甚至不停地拷问自己,我对靳瑜瑾究竟是一种什么感情,应该说和叶知秋这一段时间,我是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和快乐的,而且是从心底里爱她并愿意和她结婚的,我甚至也知道,即使靳瑜瑾和一起这么生活,我也不会这么快乐,但只要一想到瑾,我就会立刻放下一切,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她,哪怕她是别人的女朋友,甚至她当着别的男人和我做爱,只要她愿意,我就会为她甚至她所爱的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
  回贵阳后,我立刻转车去凤凰山,在山门口买了一大束鲜花和一些他爱吃的水果,还有祭奠用的香、火纸,一瓶二锅头,还有一包中华烟,然后一路小跑爬坡到了他的坟前,因为我太思念他了。
  那时已接近黄昏,周遭一片寂静,隔习敬轩坟大概三四座坟的地方有一座新坟,一个穿黑衣服的年轻女子带着一个5岁左右穿白衣服的小男孩正在那里烧香纸祭奠,看样子是对母女,那小孩跪着,那女的则蹲着,我到达习敬轩坟前蹲下后,那个女子和那个小男孩就像我这边望,由于接近黄昏,四周都是坟,确实有些阴森,我向他们母子挥了挥手,气喘吁吁地说,别怕,我等你们一起下山。那男孩点了点头,那女的则没有回答。
  我把水果靠墓碑堆成了小山状,然后点燃香,开始把火纸一张一张撕开,再点燃,同时把那包新买的中华烟打开,一支一支点燃后一字排开,其间那个小孩不停地向我这边张望,我就招手叫他过来,他看了看他母亲,见他母亲没有说话,就起身向我这边走来站在我旁边,我从坟前拿了个苹果给他。
  “这个能吃吗?叔叔。”他问。
  “能吃,小孩吃了能磨牙。”我们这有种说法,就是小孩吃供品后可以把乳牙磨掉,尽快长出新牙来。
  他边吃边看墓碑上的字和照片。我打开刚买的二锅头,坐在地上,喝一口后,就往坟前倒了些,再剥了个橘子边吃边接着喝,然后再往坟前倒酒。
  “叔叔,这坟是你的吗?”他问。
  “不是,我弟弟,死人怎么能吃东西呢?”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看我和习敬轩坟上的照片很像,所以会这么问。
  他听了后,顿时觉得非常失望。
  “那我们为什么要在坟前摆这么多吃的?”他有些不甘。
  “表达我们对死去的亲人的哀思吧。”我答。
  “什么叫哀思?”
  “就是代表我们很想念他。”
  那小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示意他坐下。
  “那坟里是谁?”我向小孩母亲方向点了点头,问那小孩道。
  “我爸爸。我妈妈说他从这里去了很远的地方。”他坐下后回答道,“那人为什么要死呢?”
  我明白了他刚刚为什么对不是我的坟而感到失望的原因了,我为刚才的回答感到懊悔,就脱口说道,“死其实并非生的对立面,他会作为生的一面永存的。”我说完这句话,突然感觉不对,就连忙解释道,“叔叔的意思是说,人都是要死的,就好比我们身边有一口深井,随时可能掉下去,掉下去不都得死吗?但我们每年都来祭拜,所以他们一直活在我们心中。”
  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点了点头又问道:“深井是什么?”
  “就是很深的水井。”见他还不解,我接着解释道,“就是很深的水缸”。
  “那我可以举起石头砸破水缸救出里面的人的。”他想了想又继续说道,“不过,我妈妈说不能去水边玩。”
  “对,对,你想,如果这个水缸很大很大,砸不破呢?怎么办?那就得淹死,对吧?所以我们不能去水边玩,要好好活着,将来要孝敬你妈妈,要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是的,我妈说我爸不要我们了,丢下我们就走了。”他说着说着就放声大哭起来。
  那个女的就走了过来。
  此时天色已暗,我就站起身来,和她们母子一起往山下走。
  “你先生是怎么死的?”在下山的路上,我问孩子的母亲。
  “从顶楼上跳下来的。”她面无表情的回答。
  我怕触痛她的伤痕,就没有再问。
  沉默半响后,她继续说道:“他倒是纵身一跳就走了,却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在这人世间受苦。”
  我没有回答,我想起了瑾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其实生比死更需要更大的勇气。
  出了山门后,我搭他们的顺风车回到了市区,再转公交车回到学校。
  现在来想,与习敬轩最后一起的那个学期应该是我这辈子过的最快乐的时光了,可惜却成为他最后的时光,或许人生的命途总是多舛的吧。
  我想起了白玉的《阳关三别》!
  含泪与君别,多少春秋音尘绝?终日望君君不见,唯见夕阳斜。
  含泪与君别,肝肠寸断又奈何?梦里问君君不语,醒来空自嗟。
  含泪与君别,寂寞孤独非豪杰。明月伴君君何去?一路山巍峨。
    

第十三章 背叛
更新时间2016…6…12 15:16:54  字数:8381

 离元旦还有好些天,寝室的同学去实习了都还没有回来,在寝室无聊得紧,我就依然去了习敬轩和靳瑜瑾租住在朝阳村的房子里,首先那时离习敬轩死已有好长一段时间,不会觉得害怕,汽车瑾走的时候啥东西都没有搬,所有家什物件一应俱全,最主要的是网络还没有欠费,可以继续上网。当然不得不提的时,还有三件多习敬轩生前留下的酒,俄罗斯的,看不懂什么牌子,度数很高,很烈,每次喝一小口都呛得慌,现在来想,应该是伏特加吧。因为不爱做饭,就去学校超市买了一大箱方便面,那时有个本地牌子的方便面在做广告,买一箱基本就可以抽到一箱,如此反复。也因如此,直到现在,我只要闻到方便面的方便面的味就想吐。
  到了1月,同学们都回来了,然后就是考试,总共两科,《物理前言》和《化学基础》,开卷的,也很简单。
  到了假期,我回了趟老家,然后就住在叶知秋那里,她贷款买了套新房,计划待我7月毕业后留着结婚用,由于她要上班,监督装修的工作就落在了我身上。
  待到除夕,她和我回老家过了年,然后就是去我们这边的亲戚家拜年,待到初四才回到城里,然后去了他大哥家,也就是陆秋歌娘家,也算是正式见了她的家长,他们也知道我,当然应该是在我和叶知秋确定关系以后,因为他们甚至不知道我和陆秋歌是同学,陆秋歌和他新婚的老公度蜜月去了,不在。
  陆秋歌的父母我初中时就认识,她父亲个子很高,很魁梧,看起来很凶,她母亲不爱多说话,总是低头不停地做各种事情。或许是因为叶知秋的关系吧,真正接触后,我却感觉他很友好。他们姐弟关系也很好,对叶知秋这个妹妹基本言听计从,所以这次见面很愉快。
  初七过后,装修工人开始上班,我继续负责监督装修工作,叶知秋则每天按时上班,如此这般一直到了三月,装修工程基本结束,我则回校上课。
  这学期也基本无事,就是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闲暇时就去人才市场找工作或去各地面试。因为我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学校,所以选择的是毕业论文,因为论文相对轻松,不像毕业设计需要做大量实验,论文题目好像是《CDMA在3G移动通信中的应用》吧,指导老师发了几本关于CDMA在3G移动通信中如何应用的杂志,叫我们在每本里面找几个观点组合起来就变成自己的论文了。
  因为叶知秋的缘故,所以我只想回老家工作,因此也很少去人才市场,那时主要是复习公考相关书籍,计划参加九月份的公务员招考。
  由于我们专业和数学专业已连续两年进入教育部就业黑榜,今年如果就业率继续持续低下的话,就面临停办的可能,对此,学校特别重视,毕竟来说,作为一个刚升格为“211工程”的综合性大学,连物理数学这种基础学科都没有的话,有何“综合”可言呢?在学校领导的斡旋下,我们这两个专业和矩州省气象局签了合约,每班择优选择25个同学到各地气象系统工作,所谓择优,也无非是考《申论》和《行测》,由于我近来一直在复习公考相关书籍,所以顺利通过,不过当我看到分配单位的榜单上没有涪川气象局后,我就放弃了,那时公务员还不像现在这么难考,况且我总觉得,县里的考试,反正我总能考上的,退万步讲,那时事业单位还不用公开招考,重点大学回涪川也能分配的,所以也没觉得有多遗憾。这些是四月底的事情。
  五一节我回涪川见了叶知秋,说了目前相关情况,她建议我先找个单位上着,以防到时考不过时有个退路,依其言,过了劳动节后,我就到人才市场去逛了逛投了简历,有两家打来电话要求去面试,一家是一知名国营品牌电视机厂,一家是省城一间高中,电视机厂的好处是工资高,马上可以上班,高中则是需要等7月拿到毕业证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备案后才能正式入编领工资,因为我铁定要回老家县城,所以我压根没想去那家高中任教,不过我当时想证明一下自己教书的能力和水平,考虑到以后说不定回涪川教书要面试什么的,亦好借此总结一下教学方面的优缺点,所以就去了那间高中参加了面试,当时接到电话的还有谢思量。
  面试那天报名的人很多,由于时间关系,临时改上课为说课,由于我们是非师范专业,所以压根不知道什么叫说课,再加上我普通话很烂,十多分钟下来,我感觉一塌糊涂,学生些也如坠云里雾里,我觉得肯定完了,结果老师一打分,我的得分却很高,因为他们认为我是虽然不懂如何说课,但是有很深的教学功底,能在短时间内把这节课的重点难点说出来,当然这些完全归功于实习时张老师的功劳。
  轮到谢思量时,我就在窗外听。
  记得他说的是《力》的相关章节。
  他的第一句话是:“你们高中物理是错的。”
  同学们一听,都一下来了精神,齐刷刷集中精力看着他,几个老师亦互相对望了一眼后,看着他葫芦里准备卖什么药?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体的质量是随着速度的增大而增加的,你们物理老师肯定告诫你们解题时都要认为m是个恒定值,但我今天告诉你们,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不但质量,连时间都会随着变化,当物体的速度增大时,时间会缩短,速度等于光速时,时间就静止了,当速度大于光速时,时间就成了负数,也就是所谓的时间倒流,所以穿越剧是有其理论依据的……”
  结局可想而知。当听到他提到爱因斯坦时,我就知道他要完了,我在窗外急得直摆手,不知他是没有看见还是有意不理我。
  他是真心想留在这个学校的,但没有留成,回校的路上,我告诫他两点,“其一你不能说高中物理书是错的,书都错了,学生还信谁的,难道教科书都不值得信?二来说,你讲的本身就有误,因为高中物理引言就讲了,整套书是建立在宏观物理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是建立在牛顿定律基础上的,这种情况下的物体质量本来就是个恒定值,另外你讲的时间倒流本身就有问题,因为爱因斯坦还说过,物体的速度永远只能接近于光速,不能等于或超过光速,也就是说时间本来就无法静止或倒流。”
  他未等我讲完就反驳道:“爱因斯坦说得这么绝对本身就有问题,从哲学的观点上来讲,事物本来就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不可能有绝对的存在。那牛顿以前还说过他三大定律是物理学的顶峰呢?后来还不是被推翻了?科学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有说过吗?”我问。
  “不但牛顿,当时很多科学家都说物理的大厦已经建立,我们今后做的事情就是修修补补了,爱因斯坦不是还说他的相对论要多少年多少年才能得到证实吗?你看原子弹才多久就爆炸了,有些时候尽信书还不如无书呢。”
  我无语。不过此君确实是个才子。
  他当时的论文似乎是关于什么对称与破缺的,带他论文的是一个老教授,姓彭,就是大一时教我们《普通物理》长得像李敖那老头,后来大三时又教过我们《电动力学》,是整个矩州物理学方面的权威之一。
  谢思量当时的理想是把四大力学统一起来。至于统一起来的意义,他似乎说是用一个方程式就能对整个宇宙和物质进行解释。我问他是不是我们以后都不用学物理了,小学到大学只学你这一个方程就够?他没有理我,涉及到物理前沿问题,对于寝室那帮如我等不学无术的家伙,他向来懒得搭理,因此,我终究也没弄明白其意义何在,反正觉得是蛮深奥的一个东西,因为他说统一那天就是他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那天。
  我说过,我去这间学校只是为了以后回涪川教书做准备,所以很显然地放弃了,最后毅然去了电视机厂,同去的还有卓亦安,只是他分在了四厂(同一公司的二级厂),我则在技术开发处,但公司给我俩安排到了同一个宿舍,都在大学生公寓,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我们处长是一个50左右的男子,脚有些跛,很随和也很干练,技术上是一把好手,经常对你生活上的事情嘘寒问暖的,也很乐于助人,但如果涉及技术问题,他总有些敷衍带过,我想这也是很多国企当时频繁倒闭的原因之一吧,因为懂技术的人一走,这一块业务就停摆了。
  由于是技术开发处,首先得知道整个公司的生产流程,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到各二级厂熟悉生产情况。本来处长的要求是一个厂待一个星期,我知道我终究要走的,所以每个厂待一两天了解一下大致情况足够给处长汇报后,就去找卓亦安玩。
  他想留下来,他的意见是在省城捡垃圾生个儿子都比在县里生的儿子聪明,所以他很用功,那时比较缺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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