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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欲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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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靳惜何夕】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云青欲雨》作者:巫羽


文案:

     木有文案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龙云沁李玙 ┃ 配角: ┃ 其它:


  ☆、云青欲雨 楔子

  “宅前种的白萝卜,纤瘦柔弱,雨季也不能够让它成长,这地是多么贫瘠。我且还记得年幼时,母亲种的青菜总是矮小的可怜,绿叶耷拉,炎夏的风甚至烧枯了小瓜的藤叶。然而山野上种的豇豆,长得再不成模样,也仍是会收来腌制,我已忘记它的味道,是酸是苦,再难记起。我离开这里有十余年之久,归来,满目荒芜。”
  在一个午后更新了一条微博,他老式的笔记本电脑因风扇故障嗡嗡叫,他却习以为常,他在屏幕前坐了会,刷新了下,这条微博仍是零阅览零评语零赞。
  他的互相关注里有三位好友,他的粉丝有三位,微博二条。这是新注册的微博。
  起身,朝门后走去,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彩藤篮。即使离开有十余年之久,他还认识荒野上长的野菜。他们从来不擅长种蔬菜,因为野菜丰富,因为遭遇的坏事不够多。
  棠梨花的季节很短,摘取它们时,要挑选花苞盛开的,这样才不会苦涩。它们开在进村的路口,三五成群,粉白飞舞。鱼腥草,在屋后的水沟旁疯长,长久没人摘采,根茎又老又硬,需细心挑选。
  走过长满杂草的小径,荒草残屋,构成了这村中的景致,龙云沁仿佛是这个古老村子的最后一位住户,这个族落最后一员。
  其实还有几户人家居住,住得很散,这些老弱的住户,他们也许见过龙云沁小时候的样貌,却已认不出成年后的他来。
  站在老棠梨前,先脱掉运动鞋,弯身将牛仔裤筒挽起,衬衣袖口扎高,龙云沁抱树攀爬。他心情愉悦,即使爬得十分艰难,手腕和脚板都蹭出了血。
  傍晚的风吹拂他过长的刘海,他将一只手臂挂在树枝上,仰头眺望西面的斜阳,披上一身金色的霞光。
  远处的山丘,荒废的梯田斑斓涌动,昨夜,初春的一场大雨,洗刷了这个僻远,被遗忘蒙尘的世界。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上)

  棠梨花搅拌剁碎的生猪肉,敲入颗鸡蛋,下锅翻炒;鱼腥草摘取根茎,和木耳凉拌,加入酸辣酌料。简单的两样菜,半荤一素。
  家常菜弄不出什么花来,却也还要在两只盘碟上摆放上装饰用一小束棠梨花,看着粉嫩翠绿。
  昏暗灯光下,一张矮桌一张凳子,默默端碗米饭,慢慢吃下。
  夹动鱼腥草时,想到那人不吃鱼腥草,而自己是极爱吃的。那人又何曾吃过棠梨花?他肯定也不曾见过。他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关乎鱼和熊掌。
  半碗米饭,几乎是数着颗粒捡完,要是外婆还在时,看他这样吃饭,是要骂他的。外婆是个文盲,没读过什么粒粒皆幸苦的诗句。但她心中有很多道理,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反倒是自诩受过高等教育的自己,很多事情他都看不明白,看不透彻。
  哗哗洗着碗碟,剩菜剩饭倒在一只破钵里,搁在门口,朝屋内喊了声:“黄胖”。一只瘦弱的狗崽从矮桌下蹦出,划动小短腿,欢跃跑来。
  黄胖是一窝狗崽里最瘦弱的一只,也因此其它狗崽都被邻里讨走,就只剩它趴在母狗身旁呜咽。
  一周前,龙云沁从县城姨妈家将它带来。装在一个小布包里。蓝红的刺绣包里,探出只狗头,一路迎得小孩围观。
  姨妈出来送行,送到车站,执着他的手说:“真不去看你哥?”又说:“老村都成荒村了,大家都搬出来,你回去作什么?”
  回去作什么?
  厌恶喋喋不休的人群,厌恶嘈杂的车流,厌恶装腔作势的男人女人,厌恶蝇营狗苟,谄谀献媚,奸诈阴险的百态众生。
  “汪汪”
  黄胖吃着冷饭,不时抬头叫唤两声,摇动尾巴。
  龙云沁蹲下身,抚摸它的小脑袋瓜,手腕上的贯珠手链蹭过黄胖毛茸茸的耳朵。黄胖歪着头,似乎很享受。
  “吃吧,明日下溪抓点小鱼,给你改善伙食。”
  仿佛听懂人话般,黄胖低头将钵中不多的饭粒舔扫干净。
  身份卑微,价格低廉的土狗,易养活,不挑食,无需花费什么时间去照料。黄胖没有狗粮,好在有个温暖整洁的狗窝,一身干净的毛,看着挺健康。
  早早将木门拴上,此时还不到9点。已经习惯了都市夜晚生活的人,很难熬过乡村夜间的无趣。
  旧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闪着蓝光,风扇照旧嗡嗡叫唤。龙云沁登上网,刷开微博,提示一条评语。点开,是秦启明的评语,写着:“就看不惯你装文艺装忧郁,搬回深山老林,活还做吗?打算找死吗?”莞尔,这家伙总是这样,从不说好话,非常讨人嫌。“你不也没饿死。”刚刷新,就看到回复了。“我这种不可复制,我是为了避免饿死才搬去乡下减少消耗。”龙云沁回:“我也是。”
  我也是啊,秦启明,我是为了不在那庞大繁杂,如同迷宫般的大城市里绝望死去,而躲到这荒山野地里。你是求生,我何尝不是?
  刷新了两次,秦启明不再回复。
  沉默的秦启明,穿着身吊袋牛仔裤,袖子挽得老高,衣身上下,从衣领到鞋子,都是斑斓的颜料残迹。他有张消瘦英俊的脸庞,一副宽大运动员般的骨架。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中)

  是什么时候认识秦启明的,仔细盘算起来,时间不长。那是在一次当代油画拍卖会上,刚进拍卖会大门,秦启明便迎上来,递过名片。那人没接,与他并肩的龙云沁抬手接过。当时的秦启明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张扬狂妄。
  第一次相逢,龙云沁无疑对秦启明的印象不好,但他本身专业与美术息息相关,他看得到秦启明的才华——在他那两幅无人竞价流拍的画作中。才华,这是当时在场的那堆爆发富们,最不在乎的东西。
  才华?何等微弱,没用的东西,没有媒介,它就是空气般虚无。即使有了媒介,破琴数百,牛也还是牛。而没有名气,没有人脉,得不到重视,缺乏机遇,纵使伯乐在场,也要失之交臂。
  那人花费数百万,拍下一幅先锋大作,画家大名鼎鼎,国内外获奖,众人趋之若鹜。龙云沁欣赏不来它,他知道那人也是看不懂它有什么超绝处,而且压根对绘画没有兴趣。那人看到的是画家的名气,这样一幅当代名家的画作,悬挂在大厅,足以彰显主人的身份。因名气而尊贵,因尊贵而价值不菲。
  在旗族服装工作室里,龙云沁当着助手,说是助手,不如说是跑腿。这间著名工作室里的设计师要么有海外镀金的学历,要么在业界有名气。龙云沁只是个学历平庸,不起眼,没有任何人脉,无人赏识的后生。他能一眼辨认出时代服饰的错误设计,却没有话语权去纠正“大师”的荒谬处。他熟悉各种古代现代纺织品,却只能沉默无言在旁观看。他敏感细腻,他知道在别人眼中自己性情太过温和,看着有些傻气,但他并不是个蠢笨的人。他也有能力攀爬,也有能力将他人践踏于脚下,这取决在于他愿不愿意使出心机,取决于他是否会丢弃自幼否决的勾心斗角。
  人不总是正直的,这取决于诱惑有多大。
  那个雨后的傍晚,当李玙带着女友步入旗族服装工作室的那刻,龙云沁二十四岁的人生,和魔鬼签了一纸契约,堕入黑暗。
  在电脑桌前沉思着,身上的披肩划落,用力扯起,指甲挂在披肩纤维上,硬是扯裂了指甲,撕出了血。
  李玙,只要想到这人,心绪就无法平静。
  痛恨着自己,远胜于痛恨他。
  在S市里,自己曾堕落到何等可怕的地步,曾不择手段到丧心病狂。那样的自己,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那一年的时光里,是另一个灵魂占据了同一具身躯。
  呵呵,那终究是自己。
  摊出双手,是自己的欲念与所为。
  一个熟悉声响,聊天工具跳出一个提示,有人拍下商品。
  龙云沁点开订单,有买家定制一套民国三十年代风格的旗袍。他制作的衣服,材料考究,做工细腻,当然售价也不低。
  轻巧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动,和买家交谈,核实。
  他的店铺营业二年,之前因为工作繁重,经常没空接订单,而后来,自然不屑。
  一月就算只有两个订单,在这里已足够维持生活,何况他也卖些其他的织物,他手很巧,自学过刺绣和传统织造,他会制造团扇,会做扇袋,各种考究纹样心随意动,拈手而来。一件织品或说一尺绣花,递到他手里,他便能分解出它的织法,甚至刺绣的针式。这并非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是后天勤奋学成。
  他有位刺绣极其出色的外婆,而他的族群,擅长织布,染印。虽然那是以前的事情,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旧村几乎无人居住,在于营建了旅游新村。衣食住行,都是展品,而他们也是观览物之一。
  然而更多人在更早前,便搬去有现代化设施的县城,龙云泽家是最早搬走的一批。
  “大概要一月左右的制作时间,您要的这种面料比较少见,我需花费几日时间去外地采购。”
  敲下这行字,龙云沁手指上的血迹,沾染在键盘上,他似乎没有痛觉般。
  买家并没有任何意见,很干脆付了钱。毕竟需要定制服饰,对衣服特别讲究的人,不会在意这么一点钱。
  接下这单生意,龙云沁想着工具箱还没拆包,他吃饭的工具,细细码放在一口大木箱里。这个时代,仍有旧时扯布量身定制的裁缝,只要有市场有需求。
  住在这里,不便是难免的,距离采购市场太远,更别谈衣服制作好,需到县城寄出。不如将易耗品多进些,囤积在家中。
  住乡下也有住乡下的好处,自从搬回来,整个心都沉寂下来。安澜得像村南那一面蓝潭。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下)

  清早,将牛仔裤,衬衣用晾衣绳穿挂在屋外,拉得平直,晨风阵阵刮过,水份快速蒸发,午时便能收衣。
  蓝裤白衣在身后飞舞,龙云沁一手提着一只空木桶,一手拿着自制的简陋鱼网,他身后紧紧跟随着黄胖,一人一犬,走向杂草杂花茂盛的小径。小径弯曲,通往村南的小溪。
  他小时候在这条溪里抓过鱼。
  抓鱼,是极欢愉的事情,男女老少都会参与,尤其新稻熟鲤鱼肥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欢语声,孩童们在葱翠的水稻田里扑腾,追逮着鲤鱼,他们不似大人那般使用古老且效率极高的捕鱼工具,他们的天性是玩戏。
  空寂无人的溪畔,野茶花暗自盛开,红彤彤一簇。龙云沁踏进齐膝的荒草丛,采撷一支红茶花,摘下草帽,别在帽子上,像母亲当年那样。
  草帽搁在折叠整齐的外衣上,一双运动鞋头对头放在一侧。
  龙云沁挽高袖子,裤筒,踏水入溪。
  水清澈可见半米深下的溪沙,鱼虾游曳其中,竟似不惧人般,悠闲自在。一网下去,轻松收获。
  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孩子们五六成群在溪中争抢着逃窜的泥鳅,敏锐的溪虾。那时村中有五十余户人家,而今不过三四户。
  村落凋零,这对大自然是件好事,对一个族群却是悲伤之事。
  水桶里的鱼虾蹦跃,跳不出方寸,它们已是囚中物。
  龙云沁舒坦地躺在溪畔,仰望蓝天。孤零零的一人“横尸”水域,孤零零的一犬吠着溪中自己的倒影。
  在S市时,未曾留意天空,竟想不起那地方的天是灰蒙蒙的,抑或夜雨过后也曾湛清如镜。没有在意,没有想过抬头去看,是因为活得太匆忙,还是因为穿梭如麻的车辆,稠密如网的航线,让人时刻提防的所在,也窥不见天际。
  李玙曾说过:穷人和富人,生活在不同的天空下,这是从出生看第一眼时,便就不同。
  身份的界定,至今日已仿佛种姓的束缚,因为阶级已经形成,并且在固化。
  他说的许多话,现在想起,还很鲜明,他有一种冷血似的冷静慎密。由他口中吐出的让人冰冷至骨髓的话语,还有许多许多。
  怎么又想起他来?
  翻身爬起,用力拍打衣衫,回去吧。
  山茶花离开了母体,在大风中掉落成一片片红蝶,消匿于山野。矮矮的黄胖在前方扑戏着粉蝶,它很容易在玩戏时,忘记归家之路,但只需龙云沁喊一声,它便着从草丛里窜出。
  随它去吧,调头朝远方的小屋走去。
  泥木结构的二层小屋,一楼用来烧饭存放柴草,二楼用来住人,存放粮食。
  简陋的厨房,并不似传统厨房那般,只是一个三脚架,一些锅碗瓢盆。父亲在此地营建房子时,也依样画葫芦建了有台有灶的厨房,那大概是他老家厨房的样式吧?
  龙云沁,跟母姓。他出生后许多年,父亲都处于失踪状态,于是到他七八岁时,为了读书,便也就随了母姓。
  父亲是位画家,而且后来还挺有些名气。龙云沁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电视机里。父亲面对记者的采访,热情洋溢的介绍着他热爱着一片土壤,热爱这里的人们,由此才有硕果丰盛的创作。
  那时龙云沁十一岁,他知道父亲虚伪,他如果真热爱着这里,却为什么抛家弃子。
  大尾的溪鱼二尾,破腹清洗,贴在烤架上,兹兹响。龙云沁用小刀在鱼身上横划、三刀,让鱼肉更易熟透。
  抽动烈焰高炙的柴火,小心预防鱼肉烤焦。
  鱼肉的鲜味渐渐弥漫,龙云沁细心在鱼身上刷上调料,他的神情有几分庄重。他的外祖父,是抓鱼能手,很擅长烤鱼。龙云沁小时候常猫在他身旁看外祖父用小刀给烤架上的鱼开膛破肚,手法行云流水般。传统的烤法,不会先开膛破肚,拖出内脏,都是等快熟刷上调料前,才需要这般处理。然而传统的东西并未必值得效仿。
  母亲很容易接受新事物,尤其是当父亲在县城买了房子,接母亲和龙云沁俩兄弟过去。母亲换上了很时尚的衣服,包头巾取下,学电视里的女明星般,烫了头波浪长发。母亲总是很美,无论她是怎样的装束。
  然而,终是留不住父亲的心。
  母亲常说父亲是个艺术家,他热爱自由,无拘束的生活,而家庭是他的束缚。那是母亲还抱有希望的时候。后来,在县城那栋窄小的房里,母亲躺在病床上,抱着十二岁的龙云沁哭着说:“他不会回来了,听说去了美国,把我们抛在这里。”
  那时龙云沁读小学,兄长龙云意读初中,都是需要栽培花费的年纪,父亲像以往许多年那般失踪了。
  幸福就像一张画饼。
  调料加入椒盐及姜丝,还有少许清酒,鱼肉的味道越发鲜美,闻在鼻中,食指大动。夹起放在盘中,还未搁置在地,黄胖的身影晃进,把尾巴摇了又摇。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自己回来,难道是远远就闻到了鱼香味?
  “这可不是你先吃的节日。”
  训着黄胖,黄胖两只爪子趴在地上,在一旁呜咽。
  “那时候,大洪水刚退,人们在挨饿,可是没有吃的。稻谷全被水冲走,大家饿得走不动,小娃娃饿得在妈妈怀里哭。后来,是一只大黄狗衔着稻穗,从很远的地方,划啊划,过来搭救大家。”
  外婆讲着家喻户晓的传说,她是个说故事的好手,表情动作总是很生动,讲到狗衔着稻穗过来,还做出了划水的动作,年幼的龙云沁笑弯在外婆咯吱窝下。
  将烤鱼用筷子对折,丢出一半给黄胖,黄胖汪汪两声,衔上鱼尾,跑出院子。
  将第二尾鱼翻身,也刷上调料,弄小柴火,让它慢慢烤。龙云沁细致吃着半截烤鱼,味道并没有记忆中那么美味。
  然而,记忆并不可靠。
  记忆中,年幼时期,在村子里过得很快乐,然而并非如此,只是记住了快乐而遗忘了苦楚。没爹在背后被人说闲话,被人指指点点,能快活到哪去。读书时期,记忆中并不苦,细想起来,也曾为学费,和母亲走上数里路,回乡跟舅父家借钱,却像乞丐般被赶出来
  如果不是有慈善援助,龙云沁小学读不完,就得出来打工。如果不是当年正巧一家大企业在本地搞投资,顺水推舟般,附赠人情般做起助学扶贫。
  如果不是,在十八岁那年,查阅到了资助者的名姓和身份,那么,后来也不会成了一段笑话。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上)

  微博提示两条新评语,点开,一条是周佶的:“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生活这般坎坷,颠沛流离。”一条是秦启明回复周佶的:“JJ,你还没从巫峡回来吗?再待下去就成野人了。”龙云沁看到这两位好友的留言,温和一笑,敲动键盘回复周佶:“小佶,我这边花花草草很多,可以考虑过来走走,我当向导。”
  认识周佶时,他还是个学生。周佶先认识的秦启明,而后经由秦启明认识龙云沁。说起来,这还是两年前的事情,当时秦启明去华山写生,周佶正好在华山采集植物标本。两人第一次碰面,秦启明在山林走动,遇到了前来讨食的周佶,秦启明差点以为周佶是位野人。周佶独自一人在盛夏的深林里游荡三天,衣服破烂,头发成团。
  当初光是听秦启明讲述,就觉莞尔。
  周佶瘦高,十分清秀,性情温吞,人看着有些傻傻的,但据说智商非常高,读小学时,就在老师建议下,被周爸拉去测过。
  龙云沁有三个好朋友,也就是新微博上三位互关,除去秦启明,周佶,还有位“青梅竹马”,名唤柳娣。柳娣和龙云沁自小相识,柳娣比龙云沁还小两岁,柳娣年幼时,父母外出打工,祖母老病,由于和龙家有亲戚关系,曾在龙家住过一段时期,因此,几乎可以算是龙云沁的妹妹。柳娣这段时间为就职在外地奔波,也没空闲来管龙云沁突然辞职回乡宅这事。
  大概,她也还不知道。
  柳娣有张娃娃脸,但却是个十分精明敏锐的妹子,被她知道自己突然回乡,必然要瞧出倪端来。龙云沁头疼想着,当时,怎么就把她拉到新微博好友里。然而,又有什么事能瞒得了她。
  想起她只见过一面李玙,便说这人寡情薄义,而且最可怕的是,在文质彬彬下,礼貌周到中,透着轻慢鄙夷。这需要细心观察,才会觉察,而又有多少人被这表象所蒙蔽,表错情会错意,觉悟时羞愧,无地自容。
  柳娣敏锐,而龙云沁也是个细腻的人,当时柳娣发现的,龙云沁其实早已知道。
  折叠收进屋的衣服,明天打算出行。需要购买布料,还需要大量的纺线,老宅里有部旧式的织布机,敲敲打打下,还能织布。
  他们曾是一个家家户户都会织布的族落,因为经济不发达,长久过着半封闭的生活,生活所需,衣食住行,都需自己生产。到龙云沁这代,社会巨变,大部分接触到现代生活的年轻人,都不懂纺织,对自己族落的文化,情感已十分淡薄。
  龙云沁是个现代青年,而有些趣好方面,他又有别于同龄人,搁现今社会,像个另类。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中)

  布料市场,辅料市场,跑了两趟,花费了两天时间,在初春里,流了一身汗。亲力亲为,身体力行。说得光彩正面,也曾想有亮堂的工作室,代劳的助手,专业定制的面料辅料,也追求过。
  搭上回家的动车,辞别江南城市,心想着,这样也挺好的,全凭着兴趣爱好在支配着,没有过深的利益计较。
  当初,在S市,龙云沁收集了不少老刺绣料子,数量算不上多,但十分珍贵,这些料子,当时舍不得拿出来用,后来离开S市时,竟也没带在身边。里边有两块明代缂丝,出售的话,价值不菲。正因为如此,所以没带走。这不是他出钱购买的,是一份赠品。
  慢慢吃着午餐,想着黄胖寄放在县城姨妈家,不知道过得怎样。姨妈家房子窄小,人口多,夸张点形容真可算是挤得都没有下脚的地方。黄胖过了好几天满山奔跑的日子,性子发野,不知道县城生活还能不能适用。
  一人一狗,日后大概就相依为命了。
  内心自嘲着,这样也挺好,黄胖养大了还会看家护院,咬歹徒,保护主人家。除非被驱逐,否则不离不弃,一生相伴,人有时还不如条犬。
  这般想法也是错的,毕竟人有各自的追求,各自的脾性,因为是万物灵长,越高级越复杂。人与人之间,又怎会像人与狗之间那么单纯。
  列车高速行驶,窗外的景致,呼啸而过,低头读阅电纸书,读着《三才图会》,这是部明代百科类的绘图本,里边有关于服饰的内容,正是龙云沁感兴趣的部分。
  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龙云沁的癖好是织物与服饰。
  他们的族群,将历史织入服饰中,穿在身上,织物与服饰,自幼便熟悉亲近,仿佛天赋。而后天的,还需学习,开阔视野。
  列车靠站,一阵颠簸,龙云沁抬头,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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