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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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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王不见王(高干)
【作者】悠漾
【简介】
  她是商场上不择手段的女魔头,他是组织上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她是这辈子唯一敢跟他挑战的女人,他是她这辈子最想超越的男人,他们王不见王的故事开始于那少不更事的时光。世事在游走的岁月里变了模样,却不知能不能解开打了死结的心。
【正文】
  将进酒
  ……》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位于市委楼7楼的中段,为什么7楼,而不是8楼或者别的楼层,据说是前任相信,七上八下之说,很玄妙的是,真的应验了。
  市委书记的办公室占地60平米,分为办公区和简单会客区。这里与大多数的领导办公室差不多,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光滑如镜的桌面上摆满了许多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还有晚上加班时必要的台灯。但最不可少的就是宽大的液晶电脑屏幕,现在政府大都推行无纸化办公,这也是宣扬环保的一条路子,至于是不是真正环保当然另当别论。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精美的红木书柜,柜子里面摆满了书,书的类型多种多样,但政治理论书籍仍是主流。办公区以外的会客区,由高档黑色沙发围成一圈。
  此时,这间办公室的主人,秦振邦正端坐在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前,注意力被桌面上厚厚的文件牢牢聚集。他是三个月前正式入住这里,对于这里的装修他没有任何意见。这偌大的办公室里,除了墙上的那幅字画是他私人珍藏以外,他没有为这里添置任何一样东西,或者改变任何一件摆设,皆因他从来志不在此。以前大学毕业当村官的时候,再差的办公室他也呆过。
  “咚咚咚……”敲门声并没有影响秦振邦埋头于文件的注意力,头也不抬冷漠的一句。
  “进来。”
  一名身材清瘦,带着金丝框眼镜下的外表斯文淡定的男人推门走进来,他的年纪看上去要比秦振邦长上几岁。他是秦振邦的首席秘书,胡耀华。和一般的政府秘书不一样,胡耀华是秦振邦从A市带来的心腹,也是他的智囊团团长。
  从古到今,从政要比从商复杂得多,智囊团是所有政治家不可或缺的臂膀。
  “书记,跟您汇报一下,后天下午3:00和香港赖氏集团有个重要的会议。”
  “嗯,继续。”
  秦振邦还是没有抬头,他从来不会质疑胡耀华为自己安排的任何行程,一是他信任他,二是到了这个位置很多事情也轮不到你去质疑。
  “历经一年的筹备,香港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将于下个月正式成立,为表示他们来我市投资的诚意,之前赖氏集团董事会主席赖胜峰决定亲自来与您会晤,但刚才收到他秘书打来的电话,赖老先生因身体不适不能如期前来,所以临时委派了集团副总裁过来。同时,也向您表示诚挚的抱歉。”
  “嗯。”
  会晤不过就是个形式,来本地投资的外来公司要与政府打好交道是必须的,但至于是总裁来还是副总裁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如此正式地通知他,不过是表示诚意罢了。
  在很多新兴城市,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投资的大财团都是奉为上宾,生怕对方稍有不满转战他处。Q市也曾如此,但这已经成为过去式。今时今日的Q市摇身一变成为投资者炙手可热的抢手货,外资企业都争相的想跟政府打好关系,为的就是想在这个潜力无穷的城市占上一席之地。
  “对方派来的代表的名单是否已经收到?”
  虽然现在Q市已不再是以前卑微的小渔村,但香港赖氏集团是亚洲十大企业,这次赖氏选择将分公司落户Q市,对Q市来说不论从名望上还是经济上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事成之后,真正就是名利双收。
  “是的,由赖氏集团叶炯榆副总裁亲自率队,一行共有8人。”
  叶炯榆?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正在文件上奋笔疾书签名的秦振邦的手顿了一下。认识了十三年的名字,又怎么会陌生?只是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如今竟到了这个位置。
  看来,这十三年她一点都没有变。
  “知道了。”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是意外的,但并没有太多的影响秦振邦。这种事情,他只需要知道,剩下的就不在他操心的范围内了,不然要办公室、接待办、秘书处这些人干什么?
  胡耀华领会了秦振邦的意思后,退出了办公室。
  一鼓作气将桌上文件全数签好的秦振邦从大班椅上站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出办公桌,做起伸展运动。
  办公室的墙上挂着的那副秦振邦的私人珍藏书法,米白色宣纸上的内容并不是常见的纵情挥墨下的“实事求是”、“清正廉明”等等这些大字,而是一张小品,上面整齐地写着李白的名著:将进酒。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办公室里竟会出现这样的一幅书法作品,不论环境、地位都非常不协调,但秦振邦独独喜欢,将他随身带着,去哪上任带到哪,挂在办公室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随着国家新发展方针的退出,Q市成为近年来国内发展最快的新兴海滨城市,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多彩的生活环境是这个海滨城市人口增长迅速,短短三年里,被评为我国发展最繁荣、最活跃的新兴城市之一,更成为国内外商家争相投资的黄金城市,风头紧追B市。
  三个月前,秦振邦成为由中组部选派到地方交流任职的几十名年轻干部中的一员,也是最年轻的一员,这年,他才34岁。
  Q市市委书记的这个位置,有很多人稀罕,也有很多人唾弃。稀罕派无非为的是Q市近年来风生水起的响亮名号,在他们看来,这是个肥差。跟稀罕派的进取不同,唾弃派则认为这是一块吃力不讨好的鸡肋,做得好了是国家好政策的功劳,再来有前任市委书记的珠玉在前,免不了对比,稍有差池,绝对影响日后的仕途,保险起见还是不要碰这个烫手山芋的好。
  当然,这世上的事儿向来都如此,有人爱,自然有人恨。
  秦振邦对此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他也知道,就是因为太有争议自己才会被派到这个位置,这是惯例,也是父亲的惯有的作风,早就习惯了。
  从他哇哇落地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命运就注定了与政治脱不开关系,既是命,那就认。他不是没有反叛精神,而是更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话说回来,他的人生早跳过了青春叛逆期。
  半岛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落地窗前,有位女人面窗而立,她身穿米白色软呢套装,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脸上还带着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尽管眼镜是时髦的,但这身中规中矩的打扮着实让她看起来略显老气。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
  职场上中规中矩是叶炯榆的衣着风格,这身装扮有个好处,那就是掩盖了她绝美容貌的锋芒。
  落地窗外各色闪烁的霓虹让这座城市沉醉在灯红酒绿的迷幻里,放眼过去,这里的繁华不输给任何一座大城市。然而这里却也是特别的,它没有太多年代的气息,有的只是青春的朝气。如果说A市是温文儒雅的学者,B市是雍容华贵的贵妇,那么Q市就是朝气蓬勃的小伙子。正是这份朝气吸引了许多人,它如同一张白纸,允许很多人在这里任其创意的规划,这里不存在旧城与新城的融合,怕只怕没有独到的创意。
  看着眼前这座连夜色也带着青春气息的城市,叶炯榆并没有太多感触。从来她就不是一个容易被触动的人,你可以说她铁石心肠,又或者冷漠、冷血,她都不介意。
  尽管如此,Q市对叶炯榆来说不陌生,为了分公司的成立,她已经来过这里好几次了。除此之外,她觉得她和它一样。
  很多年前,赖胜峰看上这座城市的时候,叶炯榆才刚刚进入赖氏集团,还只是市场部一名小小的业务员。但她从小就是个好强,不干人后的女人,她仅用了一年的时间爬上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这曾经是令多少人咋舌的成绩。
  当然,千里马的出类拔萃少不了伯乐的慧眼识英雄。赖胜峰就是她的伯乐。但当商人和伯乐这两种身份融汇一起的时候,事情就不仅仅是能力那么简单,能力以外还有更重要的条件。叶炯榆的这种条件是与生俱来的,由不得她想不想用。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叶炯榆不得不承认,赖胜峰的眼光绝对的独到,且精准,正如他器重她,又正如他选中了Q市。不怪乎赖氏集团能成为亚洲十大企业。
  站了许久,叶炯榆抬手,看了看腕上全球限量版欧米茄,上面显示着已经是腕上九点,这个时间打电话应该合适了。
  电话响了两声,那头有人接起来。
  “喂。”
  电话那头传来略显疲惫的声音。
  “来到你的地盘,自然要跟你报到。”
  “你什么时候学会尊重我了?我应该感动吗?”
  叶炯榆听得出对方的揶揄,轻笑几声,没说什么。倒是对方接着往下说,话题中换了个重点。
  “听说你很久没回去了,你什么时候也尊重尊重家人的感受?”
  对方显然是个很会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家伙,这句话提到了叶炯榆最不想提的那壶冰水。
  “这关你事儿吗?”
  “OK,我也是随口问问。”
  “没什么事儿,我挂了。”
  对方“嗯”了一句,先挂了电话。他们从小就没停过的斗,就连挂电话的先后这么小的一件事儿也要斗,十几年过去了依旧乐此不疲,却尚未分出胜负。
  市委书记办公室里,还在加班的秦振邦挂了电话,靠坐在大班椅上,眼睛没有离开宽大的电脑屏幕,屏幕上是则新闻,严格的来说是则花边新闻,新闻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刚才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至于新闻的内容,无非是她又和某某集团富商传出交往的绯闻。
  其实,这在秦振邦看来早不算新闻了。当某一件事时常发生,它就会渐渐丧失新闻价值,也就没有关注的必要。
  至于为什么他又关注,都是被逼的。在接到叶炯榆电话前三分钟,他与A市的周宇成通完电话。
  “振邦,熙夕现在在Q市?!”
  熙夕是叶炯榆的小名,她原名叶熙夕,后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太过于女孩子气,在她7岁上小学那年坚持让长辈帮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叶炯榆。
  初见
  ……》
  “嗯,我知道。”
  赖氏集团到Q市投资,如此大事,身为市委书记的秦振邦必然知道,倒是远在A市的周宇成也那么快得到消息,这才真正意外。看来周、叶两家对这丫头可是关注得很。
  “这丫头已经有一年多没回家了,我也是上次去香港出差才得以见她一面。真是比面圣还难。”
  自从叶炯榆被英国剑桥大学录取后,就很少回家了,严格来说是很少回国。读书时候,她总说功课太忙,课余要兼职,无暇回来。那么毕业后呢?她依然故我。
  毕业后家里人希望她回国工作,但她还是固执地决定去香港工作。香港与A市的距离比英国与A市的距离缩短了这么多,她还是不回家,总说工作太忙。
  对此,周、叶两家完全没有办法。
  对于周宇成的抱怨,秦振邦没说话,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毕竟这是他们家事儿。
  “你看看凤凰网,又上八卦新闻版了。这已经是本月第三次了,男主角也换了第三回。家里长辈对此很担心,都快急死了。”
  秦振邦原不想关注,但又好奇这次绯闻的男主角是谁,最后还是打开了网页。这次的男主角比上次的差点,上次好歹是富二代,且不论长相,光是青春健壮的身材也算是及格。回头再看看这回的这位富商大叔,头发稀疏,大腹便便,外表上着实没有可取性。
  看着看着,秦振邦不自觉的蹙眉,心里默念着:叶炯榆,你这什么眼光啊?
  “宇哥,这些香港八卦杂志你还不知道吗?向来都是空穴来风,再者,这种新闻的主角很明显是那些富豪、富二代,熙夕不过是池鱼罢了。”
  虽然贵为香港新一代女青年才俊的顶尖代表,但是叶炯榆的新闻价值还远不及那些身价过亿的富豪、富二代们。
  “无风不起浪,她若是注意点,又怎么会让这些八卦杂志有机可趁。姑娘家家的,也不顾着点自己的声誉。”
  秦振邦听着周宇成的这些牢骚话,觉得可笑,跟他说有什么用,有本事的去跟当事人抒发。
  “八卦这玩意儿,您也别太较真儿了。”
  “我们也不想较真儿,只是这丫头老长时间的不回家,怎么劝都没用,哪能不担心?”
  周宇成说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于这个外甥女,他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般。她5岁那年的时候,父母委派为南非大使,她搬过来住在周家,当时读大学的他顺理成章的成了这位周家小公主的代理家长。从那时候开始,她的哪回家长会不是他周宇成参加?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打小叶炯榆除了父母就跟他最亲。
  现在想想,那几年的家长会是他人生里唯一的经历,就连自己亲生女儿也不曾有的待遇。
  “振邦,这段时间她在Q市,你找着机会也帮我劝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这样总不回家啊!”
  说了这大半天,原来是想让他当顺路说客。只是,他们者人选挑的似乎并不合适!
  “这事儿,我恐怕说不上话。”
  秦振邦和叶炯榆的他们能不知道?
  “你试试,我们现在对谁都抱有一丝希望。”
  瞧这话说得,也太委曲求全了。冲着这点,秦振邦就再没有拒绝的借口,唯有尽力而为了。
  如果抱着尽力而为的态度去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那也就是说这个人对于这件事成功的信心近乎为零,剩下的就只有运气。
  很不巧,这件事上,秦振邦并没有过人的运气。
  以他们的关系,这也算是必然的结果。
  说起来,他们俩的关系有点复杂。彼此间非常了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相处,但也不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十几年来从未解除过备战状态。她也是大院里唯一一位能与他打成平手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想到这,秦振邦不免要想起他们当年的初次见面。
  其燕山大院和所有的单位大院一样,住了很多孩子,孩子多的地方自然会有孩子王。秦振邦便是这十几个孩子中的孩子王。十几个孩子里还分出了几个孩子中的主管,就像国家得分宰相、将军等这些官阶,能在秦振邦直接领导下的,也算是在孩子群中小有名望了。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能成为孩子王,那是因为他的全能。官方的德智体美劳样样拔尖外,打架也是常胜将军,还有他强大的领导气场,让所有孩子不得不臣服,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到处跑。
  那个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很舒坦自在,每晚放了学,着急忙活地往家里奔,别误会这些孩子是粘家的好孩子,他们不过是为了赶着回家报到,放了书包好出去疯。
  每晚吃饭前,秦振邦总会带着一大群的孩子在院子里到处玩。他们会跑到警备司令部的训练场上玩沙子,打沙包,或者在操场上打篮球,在草坪上踢足球,玩得灰头土脸后,他们聪明的会踩着时间回家。在傍晚夕阳渐渐落下得只剩下淡淡余晖的时候,他们人还在离家不远的路上,院子里会听到很多不同方言的叫唤声,语言不一样,内容却是一样的。
  “XXX,回家吃饭了。”
  想想,以前的妈妈的中气应该都很足,能喊得这么大声。这些温暖熟悉的声音,成了那个年纪里最温暖的记忆。
  秦振邦的孩子王的地位不是没人挑战,却一直未被撼动。可见其实力雄厚。
  大院里秦振邦独霸江湖的局面一直维系到了秦振邦9岁那年。
  暑假,是大院儿了的孩子最开心的日子。白天里家长大都去上班了,家里除了勤务兵,根本没人,孩子们自然进入没人管的疯狂时期。
  那年暑假的某个上午,秦振邦带着一群孩子准备去警备司令部后山的新发现的山洞玩,才从操场上集结整齐人马正要出发,周宇成的突然出现临时叫停了他们的计划。
  “振邦,你们过来,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朋友。”
  那年刚上大一的周宇成是大家熟识的大哥哥,虽然被叫停了玩乐的计划,大家都没有不高兴,秦振邦带着孩子们很听话的围了上来。
  这时候,周宇成从身后牵出一个穿着花花小洋裙的小女孩。
  “这位小美女是我的小外甥女。”所谓介绍,周宇成只是向大家宣布了小女孩的地位,剩下的就是小朋友之间的事儿了。
  “熙夕,你跟大家玩儿,小舅舅回家做功课了。”
  小女孩松开握着周宇成的手的她的手,认真的点点头。“嗯。”
  “振邦,照顾好我家小公主。”
  这是命令,可不是拜托。
  “哦。”
  秦振邦很酷的应承了周宇成的命令。他并不讨厌接受这种指令,这代表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在周宇成转身走远后,小女孩才在众人的瞩目中落落大方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正式走进人群中央,友好地伸出右手。
  “大家好,我叫叶熙夕,今年5岁。”
  叶熙夕稚嫩的童音甜甜的,却丝毫不显造作,再加上她的大方得体,顿时为自己争来了许多男粉丝。
  若要按照时下最潮的叫法,当年的叶熙夕绝对是个超级萌的萝莉。
  “你好,我……”
  孩子中有小男生冲想去就要跟叶熙夕握手,被秦振邦丢去犀利的杀人目光给下了回去。低着头回到人群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美好漂亮的东西总会吸引人,这点上没有年龄的区分。
  很显然,叶熙夕的初次登场吸引了不少小男生关注的目光。
  9岁的秦振邦才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子很漂亮,她的齐肩娃娃头乌黑头发,头发质地很柔软。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雪/白的皮/肤,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上盖着厚厚卷曲的长睫毛,眨巴眨巴如黑夜里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的鼻子高挺中肉感十足,像极了女孩子爱玩的洋娃娃。
  可是,眼前的这个洋娃娃却让他的手下失控了,他开始无心欣赏她完美的外表,隐隐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胁感。
  大院里的孩子都属于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这群孩子必须得服从孩子王的命令,就像军队里上级服从下级命令。
  “你好,我叫秦振邦,今年9岁,是这里的老大。”
  秦振邦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了叶熙夕雪/白的小手,小手握在他的大手里,软软的很舒服。但他却不享受,他一心只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这里的规矩。
  叶熙夕抬起头,仰望着那个比她高上很多的男孩子。他说他9岁,也就说眼前这个是个大哥哥。这位大哥哥长得很好看,但不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他说他是这里的老大,确实让她愣了一下,只是一下。因为她并不怕他,他激起了她小小年纪巨大的斗志。
  “什么是老大?”
  “老大就是这里的孩子都得听我的。”
  秦振邦有点不耐烦的解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什么叫老大呢?
  “那我也得听你的吗?”
  “那是当然。”
  “可是,我不想听你的。”
  叶熙夕很直接的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这话让在场的孩子都愣在当场。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地挑战秦振邦的权威。
  秦振邦身后,有个小男孩首先跳了出来。
  “你要跟我们玩儿,就得听老大的。我们都听老大的。”
  “你又是谁?”
  叶熙夕歪着脑袋,看着说话的小男孩,他比秦振邦长得好看那么一点点。
  “我叫沈嘉昊,跟你一样今年五岁,我就听老大的。”
  “不听他的就不能跟你们玩吗?”
  “是的。”
  沈嘉昊很义正言辞地回答。秦振邦是他哥,他自然听他的,毋庸置疑,誓死捍卫。
  “那算了,我回家了。”
  说完,叶熙夕转身朝家里的方向走去。
  也许是从没见过这么有个性的小女孩,叶熙夕的特别深深吸引了很多孩子。孩子群里有人想上去拉住叶熙夕,碍于秦振邦在场,没敢明目张胆,追随的心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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