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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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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叶熙夕就是个拥有萝莉外表的超级女王。
  叶熙夕的父亲叶枫委派到南非当驻地大使,母亲周宇婧自然追随丈夫去了南非。周宇婧的父母不舍得这个乖巧漂亮的外孙女,所以将她接来了其燕山大院,与他们住在一起。她在这里大院儿里一住便是9个年头。
  一山不容二虎,就算是一公一母也难容。叶熙夕的出现极大地挑战并占有了秦振邦的部分权威,大家在崇拜他的同时,也开始崇拜小小年纪的她,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个性,也因为她和他一样德智体美劳样样满分。
  自此,其燕山大院正式进入双王统治的局势,二王势力均衡,不分高下。
  秦振邦与叶炯榆王不见王的恩怨情仇宣告正式开始。
  握手
  ……》
  今天,Q市市政府二楼的迎宾厅被精心的布置得焕然一新。厅中的米白色的真皮单座沙发分成两边整齐地摆放着,正前方的写意水墨画巧妙装饰下的背景墙前,两张真皮单座沙发隔着茶几并列摆放,沙发中间的茶几的鲜花为室内平添了几分柔和的典雅之气。为了今天的会议,接待办专门新换上的新鲜的香水百合和浅色的地毯,这让原本偏重于男性化的中式沉稳设计的厅内看上去柔和几分,再配上暖色调的光线,让迎宾厅看上去更平易近人。
  Q市市政府与赖氏集团代表的会议地点就设在这里。这种会议气氛很微妙,双方都很重视,都不希望怠慢了对方,却也不希望让对方觉得过于占了上风,所以这就最考验会议的组织者,他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点以小见大的细节,话说这就是公关的厉害之处,必能做到面面俱到,光看今天的装饰就能明显感受到他们的用心。
  下午三点,迎宾厅的前后两道门同时被推开,政府和企业的两队人马分别从前后门同时踏进会客室,这也是会议议程的设定。据说这两道门的设置也很有讲究,一条是通往领导办公室的内部通道,一条是迎接贵客进门的专属通道,彰显着主客同样备受尊重的地位。
  除开早在里面待命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叶炯榆和秦振邦几乎是同时踏进大门,出现在闪烁不停的闪光灯下。
  “书记,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女士。”
  今天的叶炯榆延续了一贯的职业打扮,她一身简洁黑白色经典香奈儿套装,犀利中平添了几分优雅端庄。乌黑亮丽宛如绸缎一般的长发高高地盘在脑后,必不可少的黑框眼镜稳稳地架在鼻梁上,其实这根本就副平光眼镜,只为掩饰那双天生水汪汪的迷人大眼睛,再加上刻意加厚的底妆,完美的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达到老气横秋的效果。
  秦振邦乍看到叶炯榆,眉头有不被任何人察觉的牵扯,如此细微,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炯榆在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迈开大步朝秦振邦走去,步调之间同时优雅地抬起自己的手。
  “秦书记,您好,很荣幸认识您。”
  尽管双方都希望平起平坐,但终究还是得有个高下之分。官、商地位谁高谁低,并不难分。人在屋檐下,就要学会低头,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形式,那也是种不可或缺的礼仪。
  秦振邦抿紧双唇,嘴角礼节性地向上扬起,脸上展露出官方的柔和线条,从容地伸出手,握上那一如当年般雪/白的手,当年的小手现在已经长大,长成纤细的芊芊玉手,握在手里还是那么柔软。
  “您好,叶副总,久仰大名。”
  握手间,两人四目相接,嘴角挂着相似的淡淡微笑里,有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韵味深长。在场的很多人或者都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人知道那背后长达十几年的故事。
  谁又会想到,这个握手戏剧性地再次出现在十三年后的今天。
  与此同时,远在香港的赖氏集团总部大楼的副总裁办公室里,赖氏集团太子爷赖哲宁正和自己的亲信智囊团,其姨夫郑恒也在紧锣密鼓的召开会议。
  “姨夫,这次在内地兴建分公司的计划,你怎么看?”
  端坐在大班桌前的郑恒,撑在椅子把手上的双手随意的一摊,嘴角很不屑的一撇。
  “能有什么看法?所有人都知道你父亲这次是豪掷万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赖哲宁听了这话,将原本在手上灵活转动的金笔拍在桌上,力道不重,感觉得出压抑着的隐忍。
  “万金?”赖哲宁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哼!过亿的计划,岂止万金?”
  赖氏集团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赖哲宁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忌讳得很,郑恒对于赖哲宁这样的反应并不觉得意外,也因为在料想之内,所以更觉得无谓。
  “这次姐夫的确太固执了,董事会都不同意他这么做,他以私人名义动用资金也要启动这项计划,为了一个女人实在太冲动了。”
  他郑恒并不是在火上浇油,他不过是就事论事。一直以来赖氏集团在内地的各项不论大小的投资都做得得心应手,再加上这些年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投资交流的高成熟度,赖氏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一笔资金在国内成立分公司,但赖胜峰执意如此,除了要讨叶大美女欢心,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理由。
  “那女人就一红颜祸水。”
  这回赖哲宁没能忍住,咬牙切齿的低吼出声,手上的金笔也被他硬生生的折断。
  “阿哲,你也不用那么气愤。内地分公司才刚成立,等它稳定了再上市怕且也要登上三五年,放心,她根本影响不了你名下赖氏海外集团的发展。”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呼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恒,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恶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因为身份的特殊,叶炯榆到了Q市后选择用电话跟秦振邦报到,他们的确不适合单独见面。
  但是她回到Q市的消息在其燕山那群发小圈早传开来,就在她与秦振邦结束赖氏集团见面会后的那天晚上,郭擎在Q市的名人会所吹响了聚会的集结号,很给面子的除了沈嘉昊和周亮,全数到齐。
  组织人郭擎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大家公推出来的组织部部长,大家可别误会,这位组织部部长可不管人事,不管提拔,专管组织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他向来是个好玩、会玩、贪玩的主儿,这个差事派得太到位了。
  荣斌就曾经这样感慨地说了一番话。
  “这就是老大天生的领导范儿,看看,看看,这人用得,也太恰到好处了。”
  叶炯榆听了以后当场就瞪了荣斌一眼。
  “是恰如其分吧!”
  “哎呀,哎呀,对对对,恰如其分,恰如其分。还是我们家熙夕聪明,那文字功夫了得呀!”
  叶炯榆从来不理会他们各种形式的拍马屁,除了秦振邦和沈嘉昊外,他们都爱耍贫逗她开心,早见怪不怪了。
  说回今晚的聚会,也算是件罕事儿。自从14岁那年随去英国当大使的父母出国后,叶炯榆就很难与他们找着机会真正聚上一会,再加上后来自己也鲜少回来,聚会的机会真的很少。对上去一次的聚会还是那年太姨婆去世,她回家奔丧,才抽了个空聚了一遭。
  有人说过,真正的朋友分别丝毫不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有些人再久不见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彼此间有着一种胜似亲人的默契。
  所以,此刻的名人会所的博雅包厢里,这群很久没见的朋友疯玩在了一起。
  在疯狂的玩闹中,秦振邦永远是最理性的那位,他并不是冷眼旁观,他也会偶尔参与,也会和他们相会调侃、揶揄,只是长年累月身份的限制与压抑,他已经习惯了冷漠,就是在最亲的兄弟面前也实在难疯狂。
  “来,我们共举杯庆祝熙夕重回其燕山大家庭。”
  荣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肾上腺素不断攀升,人越来越开了。
  “干杯!”
  其他人也是彼此彼此,所以才会跟着他又疯了一遍。
  “沈嘉昊和周亮这俩家伙真太不够义气了,居然缺席?熙夕,下次看见他,我决不轻饶他,帮你出气。”
  叶炯榆笑而不怒,她知道沈嘉昊不来的原因,为的是家里的妻小,确是可以谅解。
  至于周亮因在外国公干没能出席,这点真的让叶炯榆送了一口气。周亮是她的亲表哥,若他出现,定会为了回家的事情又在她耳边不断的唠叨,就差没有把她绑回家了。
  “帅哥,你怕不是嫉妒他吧?昊子现在可是家庭美满得很呢!”
  帅哥是钱帅的外号,他个人呢非常享受这个外号,总不要脸的说这名号实至名归。
  “哼,我嫉妒他?别开玩笑了,生命诚可贵……”
  “得得得,收起你的自由论吧!”
  赵宣康赶紧打断荣斌的吟诗欲,荣斌不服,两个人便斗了起来,不过不是斗嘴,是斗酒。
  叶炯榆靠坐在沙发里,秦振邦就临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她往他那边挪了挪。
  “他们的小孩一定都很可爱吧?”
  不止沈嘉昊的儿子出生她没回去,就连周亮的女儿出生也不曾将她再召回A城,对此她心里其实很内疚。
  秦振邦瞟了她一眼,没理她。
  叶炯榆也没再往下问,身边这男人真是越来越酷了,今天开会时她就发现了。
  “什么事儿才能把你召回来?”
  两个人均沉默地几杯红酒下肚后,秦振邦才又开口。受人之托,还是忠人之事的好。
  “这叫什么话,你也看见我有多忙,哪有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叶炯榆每年回答不下千次,答案早就烂熟于心了。
  收到这样官方的说法,秦振邦早料到了,万事说了尽力而为,就是尽力而已,不一定有为的。
  “那这回常驻Q市?”
  “怎么?怕我回来再抢你风头?”
  秦振邦慢条斯理的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微笑着轻摇着头。
  “难得我们第一次合作,说些不和谐的话,忒煞风景了。”
  “对哦,都说县官不如现管,看来我真得好好巴结巴结您这位县官呢!县官,我敬你。”
  说着,叶炯榆端着杯酒在秦振邦面前微微举/起,秦振邦抬起杯子,递过去,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有点悦耳。
  这确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虽然是有点官方。
  人不可貌相
  ……》
  “你回不回家本就跟我没关系,但就为了这毫无关系的事情,我得忍受周宇成日日骚扰。”
  今天散会后,周宇成的电话又来了,还是老话题。秦振邦甚至怀疑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周宇成的内应,不然怎么他们才见面,消息就传到千里之外的首都了?
  在叶炯榆离家的这几年里,秦振邦不是周宇成找来的第一个说客,也不会是最后那个。
  “小舅舅就是这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甭理他。”
  她的这个小舅舅要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不就给自己当了几年代理家长吗?怎么就惯出这一身婆婆妈妈的毛病了?
  看着身旁满脸轻松的悠然喝着酒的女人,如此置身事外的表情,让秦振邦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真真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烦的不是你。”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她的事儿他却总惹得一身骚?眼前这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真就一祸害。
  这话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别看叶炯榆人前总是优雅端庄俨然一个冰山美人的模样,绝对是装的,要说她的真面目,也只有他们知道。
  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的叶炯榆在她姥姥的精心打扮下更是甜美可爱,俘虏了大院里不少大人的心,成为他们眼中绝对的天使。天使?白色的就是天使,黑色的那就是小魔怪。离了大人的视线,她就会原形毕露,有时候野起来恐怕要比男孩子的胆子还要大。
  搬进其燕山大院一个月后,叶炯榆和大院的孩子们已经玩得熟络,尽管秦振邦在如何的不喜欢这个抢进他风头的小家伙,但既然人心所向,作为领袖的他也可以有小小的让步。自此,她成了常委会唯一的女性成员。
  这天,这群孩子在其燕山后山的警备司令部疯玩一天回来,他们原本是按着原路返回,走在前面的秦振邦远远地看见了一条岔路口,一边是他们来时的路,路基平坦顺脚;另外一边是条林荫小路,因为崎岖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往来。
  不经意的秦振邦稍稍侧目,身后有个穿着淡紫色的身影正在另外几个男生殷勤的呵护下一路走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张小小的脸上尽是得意的表情。突然,他的心里升起要作弄人的坏心。
  秦振邦停住大步超前的脚步,伸手指向前面偏僻,且有点杂草丛生的小路。
  “同志们,我们今天不走原路返回,我们走这条小路。”
  向来秦振邦的提议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命令,绝无异议。
  以前自然如此,但自从叶炯榆出现后,她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机跳出来,质疑他的每个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们不原路返回?”
  有时候,接受挑战也是件快事,尤其是在自己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心里不自觉的有种莫名的快/感。
  “人要有开拓精神,而且探险也是种乐趣,大家说对不对?”
  “对……”
  孩子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毫不掩饰满腔跃跃欲试的澎湃激/情。
  这个年纪的孩子哪个不爱冒险,哪个不对新事物感到好奇,这回秦振邦既是利用了自己的威信,又是利用了大家的这种心态。
  “叶熙夕,你是不是怕了?你们女孩子的胆子就是小。”
  “谁说的?我才不怕。”
  小小年纪的叶炯榆哪知道什么叫做激将法,顺着秦振邦预谋的小路走过去。她向来只认为,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定能做到。
  年少的心总是轻狂。
  “那你敢去吗?你要是不敢,就让荣斌和郭擎送你原路返回。”
  秦振邦毫不掩饰自己语气里的挑衅。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跟叶炯榆交战那么久,他早对她的性子了如指掌。小小年纪,想跟他斗,门儿都没有。
  “哼,不需要,我就跟你们走小路。”
  叶炯榆高昂着头接受完秦振邦的挑战,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第一个提步踏上林荫小路。她告诉自己,她不是听他的,只是想证明给他看,她不比他们男孩子差。
  旁边候着的荣斌本来还为自己摊上护花使者的美差暗暗自喜,没想到美人并不领情,早走了,心里对生起强烈的挫败感。抬头看着朝走在杂草丛生的林荫小路上的淡紫色小身/子,还是有点担心。
  “老大,你让熙夕走前面?她可不认路呢!”
  秦振邦很不爽的瞟了最重色轻友的兄弟,冷漠的说了一句。
  “她不认路,你去,你去带路。”
  “啊?我?我也从没走过这条路呢!”
  荣斌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这对他来说可是可不可完成的任务啊!他心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惹火烧身的感觉。
  荣斌的退缩轮不上秦振邦说什么,已经惹来兄弟们的轮番唾弃。
  “哼,瞧你那小样儿,还想学人家当护花使者?熊吧你。”
  “小斌,你看看人家熙夕可比你胆肥多了。”
  “还愣着,有你这么当护花使者的吗?”
  “你们这群丫有本事你们领路啊?就知道耍嘴皮子挤兑我。”
  就在这群小男生相互攻击的时候,秦振邦早已经赶上叶炯榆走在了小路的最前面。这条小路弯弯曲曲的的确有点复杂,若不是要挫挫她的锐气,他也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你们还在那废什么话,老大他们要走远了。”
  沈嘉昊朝着秦振邦的方向跑不跟了上去,还不忘大叫后头斗嘴得几乎就快打起来的几个人。
  走呀走,叶炯榆跟在秦振邦身后不知道走了多远,她漂亮的淡紫色沙质小洋裙上沾满了短短的杂草,小皮鞋也因为脚下的土路覆上层厚厚的灰,尽管如此她也毫不介意,跟着秦振邦的脚步从未停歇。
  渐渐的身旁的杂草开始变得整齐,不再杂乱的四处伸展,地上的路也由土路换成柏油路。从小树林走出来的孩子们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走出林荫小道,他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面就是平日里他们来回玩耍的熟悉林荫大道,放眼看去,不远处就是周家的小洋楼。
  “哇塞,老大,你什么时候发现这条秘密通道的?太酷了。”
  孩子们是一阵欢欣鼓舞,为自己顺利的找回大道,也为了他们又一次的探险成功。虽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探险,但只要不曾尝试的事情,他们都将其称之为探险,因为新奇。
  站在小山坡上的叶炯榆也惊奇的发现,原来这就是从她房间望出来,看见的那个小山坡,对于这从来不知道却又十分熟悉的事物,她也觉得心里尽是惊喜的感觉。
  “这条道是平日警卫营巡逻的小路,喏,那里还有个岗哨。”
  大家顺着秦振邦手指的方向看去,还真有一个岗哨,哨兵笔挺的正在站岗。
  这原本鲜少人出现的地方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哨兵本应该下来盘查,但他们没有,并不是他们失职,而是整个警备司令部里没人不认识这一群混世魔王,聪明人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老大,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走?”
  “走?不走了,从这跳下去就到家了。”
  跳下去?孩子们听了秦振邦的话,探头往脚底下看去,这个坡的高度严格来说并不算高,也就两米左右,小山坡被削平成了一道墙,立在大道边上。所以他们基本上算是站在矮墙上。这个高度对于在这个大院儿里摸爬滚打了好些年的男孩子来说的确易如反掌,一跃而下,绝对稳当的落地。
  可是,叶炯榆呢?她是个女孩子,也要从这跳下去吗?
  “老大,那熙夕呢?”
  不少男孩子怜香惜玉的为叶炯榆担心起来。秦振邦也不是不怜香惜玉的人,他早就为她想好了。
  “她?容易。你们跳下去,然后在下面搭个人梯把她接下来,不就行啦。也没多高。”
  说完,秦振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矮墙上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在地面上,起身回头,这一套动作完成得潇洒利落。
  沈嘉昊追随着也跳了下来,果然这对他们都毫无难度。
  叶炯榆愣愣地站在矮墙上,看着脚下不知道多高的高度,心里还是不免忐忑不安。她没有惧高症,可是她这小小年纪也从未经历过这样的跳跃,叫她如何不害怕。但害怕仅限于心里,看着男孩子们一个一个的往下跳,并都安全着陆,她心里好胜之心正在逐渐凝聚和强大。
  半晌后,秦振邦一个晃神,余光中发现有个小小的淡紫色物体优美地扎在大道上,落下的时候很轻,仿佛精灵一般。
  他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看清楚,或者是因为太意外,震撼得忘了欣赏她下来的过程,他知道她跳下的那一刹那,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这女人太有种了。
  就在所有人被叶炯榆完美如体操运动员般的落地姿势而报以热烈掌声和欢呼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凯旋归来
  ……》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正围着叶炯榆的孩子们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怒吼吓傻,个个瞪大了眼睛慌忙地转身,他们看见周宇成火冒三丈地朝这边冲过来,大家没敢迟疑,很统一的立即给他让开一条道,让他直达叶炯榆面前。
  “小舅舅……”
  叶炯榆心虚地吞了吞口水,预见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她很想转身逃走,但她并没有,再说了,以她的小胳膊小腿要跟周宇成赛跑,太自不量力了。
  周宇成冲到叶炯榆面前,入眼是灰头土脸的一个小女孩,和上午出门时甜美可爱的小公主判若两人。最令他生气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刚才让他心惊胆战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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