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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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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你给我滚!我没你这种女儿,我没你这种女儿,你爸不要我了,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你还有脸来?滚,你给我滚!我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滚……”
秦振邦冲上来按住发了狂的周宇婧,在王雅馨的帮助下想要将她固定在病床上,可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她此刻是力大如牛,任凭两个人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将其控制不住。
“嫂子,赶紧叫医生,快点。”
“哦,哦,哦。”
三十秒后,医生、护士从门口冲了进来。
“按住,给她打针安定。”
护士小姐上好药,医生手起针落,很快的,周宇婧翻了白眼,安静的睡去,病房内瞬间恢复了安静,只剩下屋内人的气喘吁吁的呼吸声。
“这……这怎么回事儿?”
周宇成才出门打了个电话回来,这病房里便成了一片狼藉的乱葬岗,病床边上还里里外外地为了一圈的医生护士,每个人看起来都很疲惫。
“老公,你不知道,刚才姐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发起狂来,我和振邦怎么都按不住,才叫了医生,这不打了针才睡着。”
“医生,这怎么回事儿?”
“周局长,我建议你们给周女士请位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来亲自会诊下。”
“你的意思是,我姐得了精神出了问题?”
“人在受到巨大打击后,精神上会呈现不同程度的伤害,情况的轻重还得经过专科医生诊断后方可下定论,很抱歉我在这不能给你们直接答复。不过在我医生的角度看来,周女士的情况颇为严重。”
医生在讲解着周宇婧的病情,在场人听得安静,且心惊肉跳,都说医生最会吓人,但愿他这次只是吓人。
秦振邦张望着穿过一圈的医生护士,却寻不见刚才站在门边的那个悲伤的身影。他并不是此刻才想到她,而是此刻才有空想起她,刚才那混乱的场面,也不知她何时离开了。
他冲出房门,早不见了她的踪影,一路问了过来,大门前的保安告诉他,她走了。
“刚才那个小姐额上有伤,我还问她要不要帮她包扎,她摇了摇头,话都没说,就走了。”
秦振邦一把揪住保安的领子,提了起来,此刻他真的是怒火中烧,任凭往日里扎进骨髓里的淡定也再没有用。
“她身上有伤,你为什么不拦住她?你是怎么当的保安?”
“先……先生她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啊。”
秦振邦气急败坏的甩开保安,朝门外飞奔出去,他知道是追不上了,但他还心存幻想。
此刻,秦振邦心里被焦急和自责纠缠着,他该跟着她的,他答应过周宇成的话,此刻却做不了准了。一天内受了两次巨大的打击,放谁身上谁都受不了,何况是她,从小无忧无虑生活的天之骄女。她要如何面对父亲的背弃,母亲的怒弃?她不善在别人面前袒露她的悲伤和脆弱,此时的她怕不是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舔着伤口。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痛哭,因为他从没见过她的泪水。他变态的希望她痛哭,宣泄她压抑心中十年的苦。
其燕山周家宅子里一片沉寂,有股怒火压抑着随即将要爆发。“啪”的一声,周宇楚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动了桌上的物件,怒火正式爆发。
“叶枫那小子欺人太甚,决不能便宜了他。”
和周宇楚的怒火不同,周家年倒是冷静了许多,或者说他不是冷静,而是不能不冷静。
“刚才一哥给我打电话了,他希望这事儿上我们别太激进了。”
“激进?什么叫激进?难道要我们坐视不理,任由叶枫和那女人逍遥?不可能。”
周家年无奈的叹了口气。
“叶枫的父亲50年打仗的时候救过一哥的命,就凭这段恩情,这件事儿上怕不能随我们了。”
叶枫的父亲是个纯朴的农村家庭出身,也是因为这段救命之恩,叶枫的父亲后来当上了其燕山警备师令部警备一团团长,也是因为这样,周宇婧认识了叶枫。不幸的是,叶枫的父亲再一次保护领导人的任务中意外身亡,叶枫便成了烈士之后。
46、迟到的调查
这个圈子里,毫无秘密可言,事情才发生早传遍了大院儿的每一个角落。有人唏嘘,有人叹息,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愤愤不平。一哥在这件事上,并没强硬的发表意见,而是软着口气的来敲着边鼓,顾全的就是整个周家的面子,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已经知道,叶枫,他们再动不得。这世上的事儿,从来都是不看僧面还得看佛面,打狗必得看主人,驳了上峰的面子,只会让日后的事情更加复杂,这最浅显的为官之道,周家年懂,周宇楚也不会不懂。
只是,谁又会甘心呢?
“爸,难道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
周家年端坐着,摆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不觉紧握拳头,摇着牙只突出几个字。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已经是底线。”
这世上就没有可以只手遮天的人,周家给一哥面子放了叶枫,一哥必还一报,以平周家之怒。
从古之间,权势间的相互制约向来如此,恒古不变的定律。
“哎……倒是苦了我们家靖儿了。”
周家年苦笑了一下,表情略略透出疼惜之色。谁说不是呢?周宇婧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如果可以,他不愿让她受到一丁点的伤害。无奈,她生在这样的家庭,一个万事都讲求权衡利弊的家庭,唇亡齿寒的道理是他们生来就必须得学的课程。
“宇楚,你先回去吧!叶枫的事儿,我会跟一哥商量出个结果,给靖儿一个交代。”
“爸……”
“嗯?有话要说?”
“刚才宇成在医院里来了电话,说是明天给靖儿转医院。”
“转哪儿去?空总已经是最好的医院了。”
“…………清心院。”
清心院,国内最好的精神专科医院,说句好听的是治疗精神疾病的权威医院,说得不好听的其实就是间顶级的疯人院。
“胡闹!谁让送那里去的?”
“空总的专家和清心院的专家会诊……下的诊断。宇成说,今天上午靖儿不知怎么就发了狂,还砸伤了熙夕。”
“怎么回事儿?熙夕伤得严重吗?她现在人呢?”
他的宝贝孙女回来了,本该是件一家团聚的高兴的事儿,却是因了这样的事儿赶着回来,人他尚未见着,就出了这么多始料未及的变故。婚姻的破裂最伤的只会是孩子,庆幸的是,他的熙夕长大了,伤害应该会降到了最低。
“报告!”
门外勤务兵打断了周家父子的谈话。
“进来。”
勤务兵左手夹着个文件夹,齐步走到二人面前,恭敬地行了个军礼,双手奉上文件夹。
“首长,您要的资料,刚从二处那里电传过来。”
“这么快?”
“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了,能有多难查?”
若他们想查,怕就再秘密的事儿也不是难事儿,只是,对叶枫,他们从来不曾怀疑,再加上他职务出身,想要瞒着也就瞒住了。
一瞒就是十年。
凌晓珺,女,今年30岁,G大外语系硕士毕业,擅长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希腊语等7国语言,现为英国B市理事馆翻译官…………后面洋洋洒洒的还有好多关于凌晓珺的简历,周家年皱起了眉头没耐心看下去,直接翻过,紧接着后面的那一页是她的照片。这女孩子很漂亮,清秀脱俗,却也不失翻译官特有的知性魅力,从样貌上看,确是男人感兴趣的模样儿。叶枫,随了这样的大流。
“30岁?她才比熙夕大了不到两岁而已。”
对叶枫来说,凌晓珺这样的年龄足以当他的女儿了。
青春,是很多老男人挥之不去的纠缠。大叔爱萝莉,像是件天注定的事情。
“他们在一起十年了,我们却一直懵懂不知,才到了今时今日这步田地。”
“知道了,怕也改变不了。”
一个带着深深疲惫感的声音加入了这个话题。
赵枚启端了杯茶走进来,稳稳地放在周家年面前,眼睛还有点掩不去的红肿。也是因为这个,周家年不放心她到医院去照顾周宇婧。她刚才下楼,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借着端茶的由头过来。
“靖儿与叶枫的事儿你们不是不知道,靖儿爱他胜于一切,若早让她面对这么残酷的事实,今天的事儿不会改变,只会是时间上的提前。”
知女莫若母,平静后的赵枚启倒是庆幸真相的曝光晚了十年,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可她宁愿自欺欺人,也希望女儿幸福,多幸福一天是一天,哪怕这份幸福是虚假的,但只要一天不曾曝光,那么它就是真实的。
带着一身疲惫的周宇成踏进家门,正赶上这样的话题,不由的脚步迈得更大了。
“爸妈、大哥,你们在讨论谁?”
“喏,二处才送来的资料,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
凌晓珺?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周宇成确定,这个名字他绝不是第一次听,他在脑海里疯狂地搜索着、整理着乱七八糟的记忆和思绪,终于,他在脑子里十年前的档案里找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也找到了这个名字出现的原因。
“我认识她。”
“你认识她?”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不由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
“十年前我就查过她的资料,当年她还是G大的在校学生,我还记得那年她读大四。”
“你为什么会去查她?当年没查出什么?”
“当年是熙夕让我帮她查的,说是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想知道她现在就读于什么学校,想找她叙叙旧,仅此而已,我给她查了,其他就没在意。”
“熙夕?”周家年蹙紧眉头,发现这件事好像不对,“也就是说熙夕有可能在十年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获,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发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猛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呼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赞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泄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的La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的La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猛,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杠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里摆脱不了那份苦涩。
“你这笑话真冷!”
“别喝了,上去吧!这些小儿科对你能起什么作用?就别在这暴敛天物了。你曾外祖父在天有灵真要心疼死了。”
叶炯榆抬眼看去,发现近在咫尺的秦振邦竟有点模糊,只是那么一点点。
清醒着的秦振邦却看出了叶炯榆眼神中渐渐扩散的迷茫,这是必然的结果。
叶炯榆的酒量是真好,但就算是千杯不醉,喝了万杯怕也是经不起。
如果说一个人喝了十瓶以上的红酒真的没有半点反应,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人真就是酒坛子里泡大的酒鬼,二是这酒绝对的假酒。显然两个可能性在这都不能成立。
秦振邦才坐下的身体,又从地上站起来,朝着叶炯榆伸出手。
手在空中凉着,叶炯榆坐在地上,仰望着朝她伸手的男人,眼睛模糊的渐渐看不清他是谁,呆呆的望着那只宽大厚实的手掌,回忆如潮水般涌上来。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她也是这么仰望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是这么伸向她,带着慈爱的笑容,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
“熙夕,走,跟爸爸看电影。”
“熙夕,走,跟爸爸去钓鱼。”
“熙夕,走,跟爸爸去摘草莓。”
……………………
那时候的父亲,不论是对着母亲,还是对着她,眼中都是满溢的爱意。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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