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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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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去摘草莓。”
  意料之外的话语,着实让秦振邦愣住了,握着她软软的手,看着她因为酒气而略带稚气、童真的脸,他的心揪揪的疼。
  他猛然一使劲儿,把她从地上戴起来,撞进他怀里。
  嗅着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叶炯榆从回忆里醒了过来,这不是父亲的气息,他不如父亲的气息温柔,却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温暖,暖暖的只进她冰冷的心里。被他强壮的手臂抱着,她窝在那温暖的怀里,有了贪恋之心,抬起手,回抱他。
  昂贵的液体在她体内真正起了反应,他不确定她是否知道他是谁?还是如那个晚上一样,她仍旧不知道他是谁。
  为什么总在这个时候,他们才能毫无戒备的最亲近?秦振邦无奈的摇头一笑,伸手横抱起开始有点脚步虚浮摇晃的她。
  因为事出突然,叶炯榆小小的惊呼出声,抬手慌忙的环住他的脖子,但并没有问他去哪,也没问他想做什么。只是安心的窝在他怀里,舒服的靠着。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竟想就这么靠着一辈子。
  秦振邦迈开步子,上了石梯,出了酒窖,回到地面上,朝二楼走去。走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怀中的人儿已经安静睡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你怎么找到我的?”
  因着突然的问句,秦振邦弯起嘴角,笑了。看来她是醉了没错,却不似上次那般醉得失了心智,她竟还能分出他是谁。
  叶炯榆其实由头到尾都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儿,也不明白她怎么就认出是他,或者她真能认出他的气息了。
  “从来都只有我能找着你,从来都是。”
  是啊,从来都是。以前在大院儿里,不论是玩捉迷藏,还是她心情不好躲起来,都是只有他能第一个找着她。因为习惯了他总是这么轻易的找着她,也就从来没问过原因,今天,她突然想问。
  “为什么你总是能那么轻易的找着我?每次都如此。”
  轻易吗?以前或许是,但这次却不是,他差那么一点就真没找着她。难为她过了这多年竟然才想起来问。
  “因为你笨,藏的地方都不难找。”
  “我笨吗?从小到大,他们都说我很聪明的。”
  叶炯榆眨巴着眼睛的模样很无辜,单纯得很没有,也很有杀伤力。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从她无辜的模样上离开,抬头专心的看路,不想因为慌神,出了意外两人同时从楼梯上滚下去。
  他敢肯定,她绝对是醉了,只有酒精才能让人卸了防备,变了个模样。若然她是清醒的,谁又有幸能见着她如此可爱的模样儿?
  二楼的走廊里,只有一个房间的门大开着,秦振邦图了方便,直接抱着叶炯榆走了进去,其实他也知道是龙伯开的门。
  好不容易,秦振邦把叶炯榆放倒在欧式大床上,柔软的床褥让她躺得很舒服。他从她身下将手抽开,起身才要离开。
  叶炯榆一把抓在他的手臂上,急切的带着毫不掩饰的惶恐。
  “你要去哪里?”
  “浴室。”
  她握着他的手开始发烫,脸也烫得通红,昂贵的液体让她的全身开始发烫,他需要弄条湿毛巾来给她敷额头,降下她的体温。
  “不,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好不好?”
  如此毫无顾忌的挽留,她到底知不知道女人如此的一句话,代表了什么?如果不是知道那一次是她的第一次,秦振邦真要认为她的演技好得可以拿影后了。
  她迷蒙的眼神魅惑着他,让他呼吸刚才好容易平复的呼吸再次紊乱。他不是君子,更不是柳下惠,面对她,绝做不到坐怀不乱。
  “熙夕,你撒手,你不能每次都如此。”
  上次,她是因为酒醉寻找猎物,意外的遇上他,诱惑他;如今,她还是酒醉,这次是他专程来寻她,她却依然诱惑他。
  他们的关系不能总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朝前走,却又在神志清醒下回到原位。
  “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熙夕……”秦振邦咬紧牙,吐出几个字,“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叶炯榆死死的拉着秦振邦的手,傻笑了好一会儿,“你是秦振邦。”
  “从来只有你,才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我。”
  这句话,软软的让秦振邦卸了心头的那份抗拒,他扬起了嘴角,顺了自己的心意和冲动。
  看来,对叶炯榆来说,红酒的杀伤力的确没有tequila来得强烈。
  秦振邦趟回床上,将叶炯榆抱回怀里。尽管她的全身发烫,但她的身/体却在瑟瑟的发抖,他的怀抱正好温暖了她。
  人若心里面冷的,身上就是再烫也不会暖。
  
48、苦 
  
  叶炯榆被秦振邦圈在怀里,小小的脸蛋窝在他厚实强壮的胸膛上,听着他清晰的心跳,由缓到急,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呼吸也渐渐急促,粗喘的气拂过她头顶的毛发,有那么点点的沾到她的头皮,顺着发根,转变成酥麻,传进身体,她颤抖着身体有点挣扎,挣扎,却不是想挣脱,死命的更想往那温暖的中心靠拢。
  秦振邦感受到怀中人的动作,会了意,扯上被子包住她,双臂环得更紧,紧到两人之间几乎没了空隙。他的心是悸动的,他的身体是骚动的,却发现此刻自己如个少不更事的处/男,不知如何开始。
  压抑着自己的秦振邦嘴边扯起苦笑:人总是如此,因为太在乎,乱了心智,乱了方寸,往往连最简单、原始的事情也手足无措了。
  “秦振邦……”
  叶炯榆的脸因埋在秦振邦的胸膛里,发出闷闷的声音,气息穿过他的衣服,沾在他的肌肉上,透进他的心里,更触动了他骚动的弦。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声音从喉结里哽哽的发出简单的发音。
  “嗯?”
  “苦?”
  一个字,因着闷闷的声音传不清楚,秦振邦压根儿就没听清,动作轻柔地稍稍拉开靠在怀里的人,低下头试图看清她的表情,试图从表情总辨出刚才声音的意思。映入眼的是她潮红的脸,脸上的表情因着酒精无疑是魅惑的,却也是苦涩的,那道苦,如胆汁流也流进了他的心里。
  从来只见过她意气风发、胸有成竹、淡定沉稳的模样,何曾见过此刻的她?
  叶炯榆似是也会了他的意,迷蒙着的双眼看着近在咫尺却怎么也看不清的他,再张嘴。
  “这些年,心里真的苦。”
  苦,原来真的是苦,从她嘴里说出,更是苦得苦发涩,苦进心里,苦进骨子里,便成了痛。
  这些苦涩与痛苦缠绕着秦振邦,刺激着他,情难自禁的低下头,寻上她的唇,动作虽然压抑,却还是急切。
  这次的吻与那日不同,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贴着她的唇的他的唇,纠缠着,良久,才试探性的探出舌尖,试探性的伸向她,她有点胆怯,但并没有退缩,顺着他,微张开嘴,敞开了唇齿之间的那道大门,舌尖更是主动迎接他的唇齿相依的挑逗与诱惑。
  秦振邦惊喜于她的主动,她的主动与那晚不同,今晚她才是真正敞开心扉的接受。
  有意识情况下的接吻,叶炯榆才发现,秦振邦其实应该算是个接吻高手,从细细柔柔、深刻隽远到轰轰烈烈、难舍难分,新鲜刺激花招百出的让她应接不暇,光是接吻,就已经让她呼吸从紊乱到气喘吁吁,最后在窒息的前一秒,他才不舍的从她唇上离开。
  沉浸在温润、安静的迷思里,叶炯榆竟连秦振邦的手合适退去她身上的套装而不知。
  就在叶炯榆还为寻找呼吸的频率而自顾不暇的时候,秦振邦并没有闲着,他的唇印上她的脖子,沿着她颈项优美的曲线一路绵延下去,经过她迷人的锁骨,渐渐靠近那高耸的山丘。
  “啪”的一声,他的手先他的唇一步,率先到达,将她们释放出来。
  也是这声极具挑逗的声音惊醒了叶炯榆,她陷在意乱情迷中,意识尚未清醒,带着浓重喘气声的叫了出声,
  “秦振邦……”
  这声叫唤情绪复杂,带着点害怕,带着点期盼,带着点乞求,带着点将要陷落的迷惘,不论是什么,在这春色盎然的夜空里,却是一剂媚惑十足的催/情灵药。
  “熙夕,给我。”
  “我……”
  “苦,以后我陪着你。”
  已经不知道是体内的欲/望牵动着她,又或者是这句陌生的情话撼动了她,她只知道,这一秒,她决定放开自己,真正的接受他。
  她是醉了,但比没醉时更清醒。
  她放开抗拒的双手,环上他的脖子,让两人更靠近,全然接受了他的诱惑,也同时反诱惑着他
  她的接纳,让他大受鼓舞,他温热的大掌放肆地抚上她细嫩的肌肤,略糙的厚茧滑过她的柔滑,燃起一道又一道的火焰,烧得她颤栗不已。
  似曾相识涌动的情/潮挟着几欲灭顶的气势颠覆着她的身心,她紧张的松开双手,紧紧地揪着身下的床单,床单被抓皱成一团。
  “秦振邦……”
  意乱情迷的时候,她却仍是连名带姓的叫着他,这让他略带不满。他轻咬住她娇/羞的莓果,含着惩罚的吐出几个字。
  “叫我名字。”
  “我……”
  “熙夕,乖,叫我名字。”
  “振邦……”
  胸上传来那阵强烈的刺激让她仅剩的那点心智全然丧失,他说什么,便什么吧!
  他满意的笑着,放开她的莓果,手掌一如既往的先进抚过小腹,落在下腹的那道边缘上,轻轻一扯,将它带下。
  他贴心轻柔的一路,让她为他准备充分。
  分开她的腿,置身其中,缓缓一推,轻而易举的进去。
  虽然准备充分,虽然他尽可能的轻柔,但这一下,她还是忍不住地哭喊出声:“振邦……”
  这声叫唤是那样的娇弱无助,传进他的耳膜里,他在里面停了动作,深邃的眼眸盯着她分不清痛苦还是欢/愉的容颜,他额上沁出一层薄汗。
  “熙夕,乖,不怕。”
  他猜想这是她第二次经历,所以才会如此青涩,任凭他做足了前戏,她还是紧绷着无法放松。
  他只能耐着性子哄着她,同时置身其中的身体按耐不住的开始有了动作,这种软硬兼施的办法果然有效,她的身体开始渐渐放松,接受了他的动作,并随着他一起沉沦。
  学会享受后,心里空虚的她想要得到更多,揪着身下的床单,本能的弓起身体,乞求着,他随了她所求,加快了步伐,带领她越过层层浪尖,一次次地被抛向空中,又被浪花无情地卷下,浮沉在浩瀚的大海里,一起被吞没。
  身体里让她外来的那道温度开始不断升温,伴随着他无法控制的动作逐渐累积,颤抖的欢愉如烟花在她体内绽放,绚烂而美丽。
  她昏睡在烟花绚烂的夜里,他抱着她,看着她潮/红的脸色,这红再与酒精无关,与他有关。
  情不自禁的,他伸出手,轻抚她精致完美的五官,小心翼翼的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公主。
  公主?想到恶俗的词,他胸口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撞击了一下,闷闷的疼。她从来都是外人眼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在这之前,他也如此认为,可以现在,这沉寂的一刻,只有他知道,她精致完美的外表下,有颗被最亲的人伤得近乎支离破碎的心。
  她说“苦”,他想知道她的苦,却问不出口,不愿揭开她的伤疤,那道十年来都无法结痂的伤疤,如今更是被他们残忍的揭开,然后再撒上一把盐巴,血肉模糊。
  这世上最痛,不是身体的伤,不是朋友的背叛,不是爱情的伤害,而是至亲的遗弃。
  她被遗弃了一次,再,一次。
  
  不知睡了多久,秦振邦朦朦胧胧的在睡梦中醒来,醒来时,寻不到那个本该枕着他臂弯沉睡的女人,身畔温度暖暖的尚存。
  浴室里传出动静,秦振邦起身,套了件裤子,□着上身,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摊上,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推开虚掩的门,宽敞的浴室里,有个小小的人儿坐在地上,抱着马桶痛苦的坐着,半响,朝着马桶呕吐。不知呕了多久,她已再呕不出物体,偶有黄疸从嘴里被吐进马桶里。
  叶炯榆有严重的胃病,空腹喝酒,又或者酒精过度的话就会胃酸也跟着超标,之后便是如今这样的结果,吐得她昏天暗地。
  秦振邦转身出了浴室,离开房间。
  三分钟后,秦振邦再走近房间,手里握着白色的药罐,端着杯水再朝浴室走去。
  浴室里的人此刻已是奄奄一息的挨坐着,如今,她是连黄疸都吐不出来了。
  “来,赶紧吃药。”
  “嗯?”
  叶炯榆摇摇晃晃的被人扶了起来,来人递上两片白色的药丸,送至她嘴边,她本能的抗拒了下,不想配合。
  “熙夕,别闹,赶紧吃药。”
  “什么药?”
  “胃药,吃了舒服些。”
  “我只吃……”
  这世上千百种胃药中,叶炯榆她只吃一种胃药,其他胃药她吃了只会让她吐得更厉害。
  “就是那种。”
  秦振邦毫不客气的打断叶炯榆要说的话。这女人还真是会折腾,喂个药都那么难,哪有平日里雷厉风行女强人的模样?
  听了这话,叶炯榆也没怀疑,接过药,摆进嘴里,再接过秦振邦递上的水杯,仰头将药送下。
  秦振邦的手掌很自然的在她背后轻抚着,熟练,体贴的顺着她刚下去的药和水。
  “好点了吗?”
  “嗯。”
  也就是心理作用,那就那么快好?不过吃了这药,总是要好的。
  “昨天不是还耻笑这酒徒有虚名吗?这会儿活受罪了,”
  “哪知道这酒后劲这么强。”
  “红酒从来号称细水长流,连酒劲儿也是这个理儿。”
  说话间,秦振邦扶着脚步虚浮的叶炯榆回到了床边。
  “你再睡会儿,让这药也好发发作用。”
  混沌的叶炯榆也不拒绝,酒意尚未散去,加上昨晚的剧烈活动,再加上大早被胃痛折腾了一早上,如今的她早筋疲力尽,温顺地任由秦振邦将她安置回床上。
  秦振邦为她掖好被子,看着她渐渐睡去的容颜,在她额头印下一吻后,从床边离开,走出房间,带上门。
  在这个幽静、安逸的小岛上,或许她真能如愿的淡忘那些不堪的往事。
  
  这几日,一连串的变故,让周家翻了天,秦振邦首要任务是安抚他们的情绪。叶炯榆的安然无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最大,也是唯一的好消息了,着实是一大欣慰。
  “振邦,昨晚老头子和一哥连夜交涉,叶枫的处理结果初步成形。”
  “嗯。”
  “他将被降职,调出外交部,调往埃塞尔比亚工作。”
  “驻埃塞尔比亚大使?”
  “哼,还想当正职?能保住公职他已然是万幸了,他本该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嗯。”
  面对这个结果,秦振邦很冷静,他一直都知道一哥与叶枫之间的渊源,如今这个局面在他预料之内。说实话,他并没有为任何人愤愤不平,官场上不向来都如此吗?见多,也就麻木了。
  如若今天,一哥大义灭亲,公事公办,这才会让他惊讶。
  “人什么时候走?”
  “组织部三天后出调令,下个月应该可以成行。”
  “嗯,也好。阿姨怎么样了?还好吗?”
  “哎……今天已经正式办了转院手续,转到清心院了。”
  “医生怎么说?”
  “情况不乐观,需要长时间治疗。这些……”
  “我明白。”
  先不要告诉叶炯榆,他怎么会不明白,不许他们提醒,他也不会说。让她如何接受这雪上加霜的变故?
  
49、讲故事 
  
  全身疲乏的躺回床上的叶炯榆其实再也睡不着,混混沌沌的躺着,目光放空的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脑袋里全是支离破碎的画面,画面倒影进心里没着没落的有好多事情放不下,可都是些她无法解决的事情,纠结,便是如此,纠着纠着,纠进心里,搅得她五脏六腑不得安宁,扎扎的疼。
  终于,叶炯榆还是轻轻坐了起来,□的不适感提醒了她,突然,她想起了昨晚的故事,这次与上次不同,她记得所有细节,所有感受,甚至记得他温柔的对待,记得他留下了某些东西。想到这,她有点惊醒,匆匆的下床,双脚着地的时候,却又想起了什么。
  掐指一算,昨天是安全期,她大可不必去找药店了。自从上次以后,她学会计算安全期。
  阳台的窗帘被风吹开,清凉的风拂过她裸在外面的皮肤,禁不住地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她连忙随手扯过薄薄的空调卷住自己,再没睡意。
  
  秦振邦办完事儿回到房间,才一进门,发现床上空空的只剩下凌乱的床,被子不翼而飞。那一刹那,他的心略过一丝慌乱,顺势抬眼看去,在阳台上发现了个小小的身影,心才安定下来。
  他看见她裸在外面的肩膀,不禁皱起眉头,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薄薄的外套,朝阳台走去。
  阳台上的人,蜷着身子坐在花园式秋千上,头靠在膝盖上,抱成一团,目光随着风飘向远方,发呆?沉思?便不清楚。
  有人给她肩上披了件衣服,她也不曾因此回头,眼光也不曾离开,幽幽的倒是传出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放眼出去,目光所及的不远处便真的就是湛蓝色的大海,海风温润的吹着,似春风一般的温柔,吹开了院子里的蔷薇花,真正就是一副面朝大海美不胜收的油画。
  他沉默的绕到前面,无声的在她旁边坐下。这个秋千真好,正好能坐下两个人。
  “熙夕,这些年,一个人,累吗?”
  “累。”
  “苦吗?”
  “苦。”
  “熙夕,心朝大海,才能真正的春暖花开。”
  她抱着双腿靠了上来,枕着他厚实的肩膀,有种安心的感觉。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
  “在很久很久以前…………”
  
  周宇婧十二岁那年,认识了刚随父亲到部队生活的叶枫,那年叶枫十四岁。
  高中那年,叶枫与周宇婧之间由青梅竹马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爱情,那个时代的人对爱情是单纯的,单纯的只是喜欢,喜欢得很含蓄。
  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叶枫考取了G大,周宇婧与其相约,必定也要考取G大。可她考取G大的那年,他在家人的支持下,毅然休学参加了七九年的那场战役。而她也毅然放弃辛苦考上的大学,参加了那场战役的志愿者部队,上了前线。
  他去打仗,她去当救护兵。
  有一次,敌军偷袭了救护站,他随着部队赶来救援,与别人不同,他比任何人都要心急如焚。她困在战火中,是他第一个冲进去救她,为了救她,他身中流弹,流弹打在心脏附近的左肩胛骨的位置上,差一点就一命呜呼了。
  那一年,他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她毫不犹豫的决定嫁给他,一个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的男人。
  他们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就这么流传开来,受尽无数人的羡慕和祝福。
  爱情开始于美丽,却结束于丑陋。不知道是时间消磨了爱情,还是,爱情注定消失于无形。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妈妈,羡慕她找到一个用生命爱她的男人。我曾经很崇拜爸爸,总希望能找到一个像他爱妈妈一样爱着我的男人。这美丽的愿望却止步于那一年。”
  
  那年叶炯榆十六岁,随着叶枫在英国生活。恰逢英国就读的那所高中组织学生到中国大学参观,而参观的大学就是G大。她从小最大的梦想就是到G大读书,这是她父母恋爱圣地,她想走过父母走过的路,也希望在这里找到与她相携一生的人,就想父亲对母亲那样。
  G大真的很美,书卷气息,浪漫气息,深深吸引了她,她在学校里面流连忘返,竟忘了时间。她忘记的这段时间里,不曾便改变了她的一生。
  回国述职的叶枫心血来潮来接宝贝女儿,在接待室里等女儿的时候,他遇见了专门负责这次接待任务的凌晓珺,自此他们相识,自后他们相恋。
  一年后,叶枫调回外交部工作,17岁的叶炯榆独自留在英国念书,她想念完高中便回国念G大。她趁着圣诞节假期回国,手机突然就坏了,紧急的就拿了父亲的一台旧手机来用,就是这么一出,东窗事发。
  这只手机里,叶枫删除了所有的信息,所有的电话,百密一疏的独独漏了发件箱里的短信,或者不熟悉电子的他没想到那里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条一条的暧昧短信如一把把刀插在叶炯榆的心上,父亲甚至在短信里说了“我爱你”,还有爱情的诗歌,中文,英文都有,风花雪月,浪漫到了极致。
  叶炯榆哭了,拿着手机,看着短信,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甚至不敢告诉任何人,怯懦的只敢自己哭,哭得歇斯底里,哭得筋疲力尽,哭得第二天说要复习功课,躲在房间里直到下午才敢出门。
  家里没人注意到这样的变故,是她掩饰得好,17岁的她已经擅长粉饰太平。好几次,她都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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