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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巨龙系列-暴风雨之日-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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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色的龙翅膀收在两边,慢慢移开几码,给达蒙足够的空间坐起来。他努力看清周围的环境——一个巨大的洞穴,墙是灰色,光溜溜的,地板平整,有些滑。头顶上一片明亮的苔衣漏下微弱的光。他身边一片龙鳞,倒放着,像一个巨大的扇形的碗。达蒙的舌头舔着唇边。没裂,他也不觉得很渴。龙肯定怎样强迫他喝过。但他的脑袋突突作痛,胃也痛。他饿极了。

  寒冷已经离他而去,尽管还不完全。他全身赤裸,在他周围轻轻拂动的空气——龙的呼吸——冰冷而且腐臭,这点无可否认。有一刻他感到害羞,向四周张望,想找点什么东西遮住身体。他猜自己在这儿一定呆了很久。他肌肉僵硬,感到自己瘦了很多。饥饿继续折磨着他。

  “你是谁?”达蒙问。他声音嘶哑,舌头感觉有些肿。他手心握成杯状,浸在水里。凉凉的,在喉咙里感觉不错。

  “你可以叫我希默。”青铜色的龙答道,“我真正的名字太复杂,你叫不出来。”

  “你救了我。”这是成述。达蒙肯定是龙把他从湖中救出来的。

  “我观看你和蓝龙决斗。” 

  龙打量达蒙的表情,“我变成水里的一条鱼,我能这样改变自己的外形。那时我没有插手。决斗与我无关,你们两个我都不认识。不过等决斗完了,你落到我的地盘,我看你奋力向水面吸气。我感到你的血渗到水中,我就把你拖下来,带到这里。龙死没死我无所谓,实际上我希望他死,因为蓝龙都很堕落。可是你看起来很勇敢,值得活下去。”

  “这洞穴在水下?”

  “安全着呢。”希默接着说,“龙王们看不见,克莱恩的居民也见不到,现在好像所有的龙都怕他们。”

  达蒙用手指摸着检查自己的胸和腿,这几处都被飓风的鳞划破了。没有伤疤,只有几处一摸就痛。手掌也愈合了。他手伸到脸上,胡须冒出来了,短短的,不齐。他用手指梳理头发,头发也比他记忆中长了一点,缠得更乱了。他又一次看着龙。

  “我扒掉你的衣服,把你治好了。”希默解释说,“我有这种本事。不过你的肌肉下面有重伤,要久些才会好。”

  “我有多久一直在……”

  “按人类的计时方式,你昏睡了一个月,或者更久。我设法喂了你一些,不过我猜你饿。对不对?”

  达蒙点点头。

  “我弄点东西回来给你吃。”希默潜到洞穴最暗的地方,达蒙听到扑通一声。他爬起身,利用洞穴的墙支撑自己。

  “一个月。”他轻声说,“菲丽尔肯定以为我死了。”他强迫自己走动,感到有点晕。他的腿使不上劲,但他还是拖着身体打探洞穴。地板向他右边下斜,路变窄了。窄得龙过不去,他想,但是能变成鱼的龙——也许还能变成别的——还是没问题。有一阵黑暗包围了他,但他顺着通道走下去,后来路又变得宽敞明亮。一间房子天花板上布满了发亮的苔衣,房子里堆满了钢铁制品,宝石,珠宝,武器,盾,盔,金色的蜡烛架,不胜枚举。那么我的救命恩人也贪财,达蒙想。不过据说所有的龙都贪恋财物。

  他慢慢走回龙鳞,喝饱,然后坐下来,背靠墙等龙。他不用久等。希默闪进洞,尽管她身体庞大,动作却又快又静。她张开嘴,三条鱼掉下来,摔在地板上。达蒙很快抓住一条,对着石墙打晕,然后用鳞的边缘破开鱼腹,小心不让内脏溅到水里。他轻轻把鱼撕开,扯着肉吃起来。

  “好些啦?”达蒙吃完三条鱼后,龙问。

  “是,谢谢你。”

  “那我要了解了解你。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然后我决定怎样处理你。”

  达蒙皱起眉。他还没想过龙不让他走。青铜色的龙站在正义一边,几十年来他们帮助克莱恩的人和半人类们。但是时代不同了。一丝不挂,手无寸铁,他无力对抗希默。他任她摆布。达蒙深深吸口气,盯着龙翠绿色的眼珠。

  他简单讲述了他的青年时代,他怎样被征为塔克西斯骑士,主要是渴望荣誉和战斗,并且也羡慕城里的骑士。他从一个又一个战场上载誉而归,最后和蓝色的龙飓风配对厮杀。

  达蒙离开飓风后,在树林里遇见索兰尼亚骑士——杰佛瑞·奎克爵士。索兰尼亚人把身受重伤的达蒙背回家,接下来的几个月照料他慢慢恢复健康。那段时间,索兰尼亚人的话最终使达蒙动摇,脱离塔克西斯骑士团,达蒙认识到骑士团不再代表骑士精神和荣誉,而是演变成盔甲装备的恶霸组织,为了权利和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拼斗。

  达蒙离开索兰尼亚人当天,把黑色的盔甲和柄头带红宝石的长剑埋起来,开始努力清洗自己的灵魂。

  “我对自己的过去并不自豪。”达蒙结束说,“但我不再是那个人。我感谢索兰尼亚人救了我的命,现在又多亏你。不过别指望把我留在这儿。”

  青铜色的龙崽细端详达蒙晒黑的脸。“不,我认为你不会暴露我的住处。你可以走。”

  达蒙不做声。一个月过去了——至少。瑞格,菲丽尔和其他人不会还在帕兰萨斯城。一次他们想过要去南亚苟斯追寻白龙——也许在那儿可能找到他们。或者他们也许正返回雪尔海。他迫不及待想见到菲丽尔,向她解释自己的过去。他首先需要衣服,武器,还有到雪尔海岛的途径。

  “和我们一起,希默。”达蒙简单地说,“我们和龙王为敌,你可以帮忙。如果善良的龙联合起来对付邪恶的同类,那我们……”

  希默用力摇头。“我的兄弟们大多藏起来了。现在正不压邪,邪恶的残暴无情。不可能从龙王那里救出每一个人。如果我们试一试,如果我们为你们助战,我们将和你们一起死,救不了你们。我们会按照自己的时间选择自己的战斗。”龙眼望洞穴最黑暗的地方。“你可以走。我把你送到湖面上。我为你付出太多努力,不能看你淹死。你想去哪儿都成。”

  达蒙停顿一下。“武器。”这位前骑士说,“你洞里有几件,能给我一件吗?”

  希默眯起眼睛。“大刀,你可以拿。从我的财宝房拿。其它东西别动。”

  达蒙匆匆穿过走道。他无意拿希默的财物。他无意为了一点宝贝找死——即使只要几个硬币就能买点穿的。大刀靠在最远的那堵墙上。达蒙小心穿过一堆硬币和宝石。武器的弧形边在苔衣的光线下闪闪发光。刀柄很长,差不多有五英尺,上面刻着被捕捉的鸟飞逃的复杂图案。柄上的刀锋像一把大斧头,顶上是矛尖。刀不重,很匀称,金属呈银蓝色。

  他走回希默身边,壮着胆子要另一样恩惠。“我走到哪儿都要很久。你能带我去雪尔海的金月那里吗?是个岛?”

  他听到低沉的轰隆声,是龙在笑。“你的要求真不少。那靠近萨伯尔的领土。”

  “对。”

  “不行。另外说个地方。”

  达蒙想了一会,接着说出另一个地名。龙点点头。翠绿色的眼睛直视他,充满他整个视线。洞穴似乎在他周围溶解,灰色的棕色的岩石和绿色混在一起,被风激起的浪在他周围盘旋。然后石头地板从他脚下消失了。 
 

 

 
 





  
 第十四章 危险的结盟
 
  吉尔塞那斯从艳丽的靛青色衣袍的衣领上扯下一根细绳束住头发,并将掉下来的几绺稀稀拉拉的碎发夹在他那特别显眼的耳朵后。他并没有放慢脚步,边走边将衣服扯直并拔掉了上面几根松散的线头。这是瑞格几天前在甘德给他买的衣服。大部分来自北方大荒原难民在那儿已经被遣送上路——这总算减轻了船上极度拥护的情况。

  水手瑞格为他们每人购置了色彩鲜艳的衣服,并送给每位船员一个放零钱的钱包。吉尔塞那斯记得瑞格的慷慨大方使菲丽尔极为惊喜,但这种慷慨的举动却不能使这个皮肤黝黑的人在几分钟前免受菲丽尔这个卡岗那斯提精灵的责骂。为了适应脚上那双新皮靴,吉尔塞那斯的步伐有了一点变化。菲丽尔走在他的右边——他们落在马哲理父子的后面,有机会交谈几句。吉尔塞那斯已经看清了卡岗那斯提精灵是难以应付的一类精灵,但他很高兴他完全站在菲丽尔这边。他很乐意继续与她做朋友。他抚摸着借来的那把短刀的刀柄,看见菲丽尔正凝视着他。她用力咽了一口口水并掉过头去。

  “不喜欢我的耳朵?”他用戏谑的口吻问道。“我对你的耳朵可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尽管在卷曲的头发的遮掩下我几乎看不见它们。”

  她摇了摇头,知道他是指她是卡岗那斯提精灵,而他是奎灵那斯提精灵这个事实。与其它粗鲁的精灵种相比,奎灵那斯提精灵略高一点,白一点,更具贵族化气质。历史上,不同种族的精灵之间的见解并不完全相同,只是在龙王的专制统治下,这一现象才开始有所改观。在一些地方,卡各斯特、奎灵那斯堤精灵和西瓦那斯提精灵人已经联合起来。南亚苟斯的南海岸就是这样的一个殖民地。

  “你的耳朵。”她轻声笑道,“不,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顿了一顿,她又说:“达蒙有着金色的头发。他过去也常常像你这样将头发往后束。

  吉尔塞那斯同情地看了她一眼。“从船上其他人那里我听到了很多关于他的故事。他原是塔克西斯的骑士。但依我看他是一个好人。我想你们的关系密切。”

  “我们是想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关系,但老天不给我们机会。菲丽尔深深地吸了口气,抬起她那棕褐色的脸孔仰望着天空。“再也不要想这件事了。他是人类。”

  “做人有什么不对吗?”吉尔塞那斯大声问道。走在他们前面几步远的帕林和他的儿子听得清清楚楚。马哲理父子扭转头来朝后扫了一眼。吉尔塞那斯冲着菲丽尔顽皮地笑了一笑。乌林满脸不悦地摇摇头。

  菲丽尔脸红了,冲着帕林和他儿子微微一笑。“做人并没有什么不对,我喜欢人类——真的。”马哲理父子转过头去继续跟着向导前进后,她轻轻地补充道:“但是他们和我们不一样。他们的寿命太短,就像一只短短的蜡烛很快就燃尽了。他们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不同。他们喜欢城市,我喜欢荒野。他们和自己的同伴在一起会更舒畅。我和达蒙之间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现在再想它也没有用了——他已经死了。”

  “几十年前,我的想法和你的相似。”吉尔塞那斯说道:“那时我较年轻,也更愚蠢。我几乎断葬送了我妹妹罗拉娜的幸福。我担心她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无知。”

  “罗拉娜爱上了一个人类?”

  “是的,一个叫做坦尼斯的精灵混血儿。”

  “坦尼斯·半精灵。”菲丽尔兴奋地说道:“我听说过他。他和卡拉蒙和雷斯林一样,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死于凯骜斯战争前夕。其它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他的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我们家收留了他。他是一个玩伴,也是我的心腹之交。但那时我时常想他与我们不一样,名声不太好。他没有卡岗那斯提精灵高贵的血统,当然也配不上我妹妹。但我妹妹从一开始就被他迷住了。一天当他们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我妹妹让他发誓等他们长大后就结婚。他只当这是一个玩笑。我听见他发誓,感到热血直冲脑门。我知道我亲爱的妹妹可不把这当成是一场游戏。她不是在开玩笑。我把坦尼斯拉到一边,决心保持我们家纯正的精灵血统。我想我恐吓了他,我肯定是将我们的友谊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叫他杂种,配不上我妹妹。”

  坦尼斯走了,我妹妹伤心欲绝。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很高兴,我认为我挽救了她——这一直持续到几年后他回来。罗拉娜以更大的热情重新开始追求他。但坦尼斯很聪明,他时刻注意着我的言行,并与她保持着距离。而我也一直注视着他。

  “那么,他们没有走到一块?”菲丽尔轻声问道。

  “长枪战争中,命运将我们带到了艾斯沃,接着我们又向北到了南亚苟斯,也就是你的家乡。三个不同种族的精灵住在那儿——你的,我的,还有西瓦那斯提——他们不断争吵。尽管他们共处一地,但相互之间却并不友善。而且你知在那儿我爱上了一个卡岗那斯提精灵,这打开了我的眼界。和她在一起我才意识种族只是一个称号,称号和出生毫不相干。一个人内在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躯壳并没有什么意思。”

  “她现在在哪儿?她怎么啦?”

  “我发誓我爱她,我深深地感觉到她就是我的世界。我不再理会罗拉娜和坦尼斯之间的事情。但这之后。”吉尔塞斯顿了顿,用手轻轻敲打着下巴,又接着往下说:“她向我展示了她的真面目,她根本就不是卡岗那斯提精灵,我不再理她。”

  “她的真面目?”

  “我感到自己被人出卖了。她并不是她说的那样的人,她说的全是一派谎言。她一直对我不诚实。我原以为自己很了解她,但我真的是一点也不了解她。我感到她欺骗了我,亵渎了我对她的感情,我再也不愿意相信她或接受她,我拒绝承认自己对她的感情。然后,我失踪了。失踪?哈哈!”

  “那就是你被捕的时候发生的事?”

  “是的,西瓦那斯提人抓住我并将我独自关押在一间牢房中。在我被羁押的那些岁月里,我回想着我的一生,我那高傲自大的一生。我的人民向西瓦那斯提出卖了我。首先,我集中注意力思考着坦尼斯的事情,我认为他配不上我妹妹。谢天谢地,他们俩人最终总算结婚了。接着我一门心思地想着维米拉达。他杀害了我的人民。我发誓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报仇。后来西瓦娜占据了我的状态。我深深地爱着她,却又凭一时的冲动拒绝了她。我渐渐地意识到我应该给她一个机会,给我们的爱情一个机会。当我最终从监狱里逃跑后,为了找她,我走遍了安塞隆。最后,我又被精灵出卖并被关押在一座监狱里。在那儿我遇到了你。”

  “也许你仍然能够找到她。”

  “也许吧。”吉尔塞那斯说得很轻,菲丽尔需凝神静气才听得见。“我是多么渺小!我完全配不上她啊!菲丽尔,爱情和种族毫无任何关系。”

  卡岗那斯提精灵盯着他看了片刻,考虑着详细询问一下西瓦娜的情况。吉尔塞那斯直视前方。菲丽尔低下了头。“我和达蒙从来没有足够的时间呆在一起。”她轻声说道。

  吉尔塞那斯沉默了片刻。那个瘦削的女人和红头发的年轻人正领着他们这一小群人穿过韦特德尔市。该市大部分地区呈现出一派衰败的景象。这里曾经也是一个繁华的都市,但自从凯骜斯战争开始之后,它就一天不如一天了。该市大部分建筑属木质结构,但因疏于管理和受到海风的摧残,它们已经风化了——油漆逐渐剥落,门和门框快要分离。商业招牌很久未加修饰,有些地方油漆严重剥落,已经看不清上面写的是什么了。

  但是,仍有几处看上去比较好的建筑。离港口两条街远的地方有一幢小小的宿舍楼,它比大部分的建筑漂亮。吊在门廊上的花蓝中鲜花盛开,窗户四周重新油漆一新。附近一间以招徕渔夫和猎人为主的商店正在装修、扩建。

  那位瘦削的妇女扫了一眼自己映现在水果馅饼店窗户上的影像,对自己凌乱的外表不满地皱了皱眉头。她走得并不很快,但因被塔克西斯骑士们抓住受尽了凌辱,此刻她已经精疲力尽了。但她的步伐仍然很坚定。“你救不了所有的人,对吧?”她问帕林。“我是说塔克西斯骑士们可能还会从其它的城市抓人。你不能将他们全都解放出来。”

  帕林没有回答。他想她并不真的期望一次这样的行动。

  “即使是救出一个人也值得。”吉尔塞那斯插嘴道:“任何人都不应该成为骑士的奴隶。”

  这个奎灵那斯提精灵知道被人囚禁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他被西瓦那斯提人囚禁了十多年。作为有机会获得王位的次要人选,他的被捕完全是一种政治上的权宜之策。十多年的囚禁生涯在一个精灵的一生中虽然只是一段短暂的时间,但这种经历却并不令人愉快。这之后,他遇到了一伙塔克西斯骑士,与他们发生争吵并再次被捕。他很感激帕林、瑞格、布莉斯特和菲丽尔,他们救了他。在吉尔塞那斯两度被囚禁的日子里,他想了很多问题——尤其想到了一位女性。因她与他种族不同,吉尔塞那斯就此否认了自己对她的感情。但是由于被囚禁在监狱里,他有大量的时间思考问题。在那漫长的岁月里,他终于得出一个结论,爱情超越种族。

  几十年前,他理应去南亚苟斯的修玛墓附近会见情人。他深信那次失约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严重的错误。

  走到市区边缘,帕林要求向导停下来。“是沿这条路走吗?”

  那位瘦削的妇女点点头。“只有几英里了。他们的营地就扎在这条路穿过的一块空旷地带上。尽管天黑了,从这儿走到码头也不需花费很长的时间。跟我们来吧。”

  “我认为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营地!”帕林说道。

  那位妇女刚要提出异议,红头发的年轻人拉了她的胳膊,她不再坚持。“我们就在这儿等你。”她说道。

  菲丽尔悄无声息地走过帕林的身边,跪在通往东南方的这条狭窄的土路边上。“骑士们经常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地巡逻。”她指着折断的树枝和被踩碎的羊齿叶说道,同时用手指比划着地下几个靴印的轮廓。

  “你怎么知道这是塔克西斯的骑士们留下的靴印?”乌林问道。

  “这些靴印印迹较深且比较整齐,应该是由穿盔甲的人——士兵——留下的,但那些靴印就不同了,那些可能是由被押解去码头的犯人留下的。”菲丽尔扫了帕林一眼。“我去前面侦察一下。”这个卡岗那斯提精灵向前走了几十码远离了法师们的视线。她犹鱼得水,凭借她敏锐的感觉搜索着骑士们留在植物上和地面上的线索。一旦听到前面有动静,她就趴在地上悄悄地匍匐前进。就这样她来到了位于空旷地带的敌人营地。

  她躲在一颗大灌木丛后,用手扒开树枝,看见一名骑士拖着一头马鹿走入空地,马鹿胸前插着一支箭。他使劲地拽着马鹿走到另一个骑士生起的火堆边,开始为马鹿剥皮、去内脏。

  在他们身后,两个骑士守卫着一群用长绳拴住手腕和足踝并被捆在一起的人们。菲丽尔总共看到了十个骑士和四十三名囚犯。她再观察了几分钟,然后匆匆忙忙地回到法师那儿向他们报告消息。

  乌林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敌我之间的差距。”

  “瑞格,应该说他们人数多于我们。”菲丽尔补充道。

  “这并不是说我认为我们不能战胜他们。”小马哲理迅速反驳道:“我只是想如果这种差距太悬殊,在营救过程中有些囚犯可能会受到伤害。不过,我有一个主意。”

  ※   ※   ※   ※   ※

  一个塔克西斯骑士摇摇晃晃地闯入营帐,胸前伤口处流出的鲜血染红了短外套的前襟,脸上满是尘土。他既没有带武器也没有拿盾牌,手中只是拿着头盔。所有的骑士马上警觉起来,他们一齐跳起来,抽出宝剑,往受伤者的身后望去。那个曾经为马鹿剥皮的骑士朝这个受伤的兄弟走去,想要扶他一把。但该骑士后退一步,拒绝接受他的帮助。他猛然伸出手朝通往韦特德尔市的小路上指了一指。

  “赶快。”他喘息着说:“那艘船。”忽然他咚地一声双膝跪下,手捂胸口。“船遭到袭击,囚犯逃走了。你们一定要快点,袭击者正向这儿冲来。他们携带武器和——”他气喘吁吁,身体向前倒下。脸差一点就撞在火堆上,手里的头盔也滚走了。

  骑士指挥官召集士兵列队。“我们一定要在小路上截住他们!”他大声命令道:“出发!”同时示意两个骑士留下看守俘虏,然后领着士兵以急行军的速度朝通往韦特德尔市的方向奔去。

  “他死了吗?”当其他的骑士兄弟们风风火火地走远之后,一个留下来的骑士问道。他好奇而又同情地瞥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骑士:“知道他是谁吗?”

  “以前从没有见过他。一定是从韦特德尔市船上赶过来的。”另一个骑士回答。他向问话的骑士走近了一步,越过他的肩膀,看了看俘虏们。“他还在呼吸——但气息已经很微弱了。而且流了那么多血,他几乎就和死了一样。天亮前我们就可以埋葬他了。”

  “也许我们能为他做点什么。”

  “你没听见指挥官的话吗?”另一个骑士说:“他告诉我们看守俘虏。”

  那个受伤的骑士微微抬起头,盯着几英寸远的那堆篝火焰。他的皮肤能感觉到火焰的热力。附近那头已经被取出部分内脏的马鹿的气味简直是太浓烈了。他盯着那堆火焰,火焰扭曲着,跳动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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