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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 作者:项子-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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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华通咬牙。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一章)
  叶卦鹤和孙不灵见张通在瞬间就被独孤飘雪杀了,心中虽然很害怕,但那一瞬的害怕立马就变成了复仇的勇气,他们沉着脸,拔出长剑就冲了过去。
  忽然,孙华通伸出手拦住了叶卦鹤和孙不灵,他原本也想和独孤飘雪拼命的,可是当孙华通看见他腰上的剑时,就忍住了这股杀意。
  不是因为他不想杀独孤飘雪,而是他知道杀独孤飘雪绝不简单,甚至是这世上最难的事!
  就算要杀独孤飘雪,也只能孙华通亲自动手才有胜算。这世上若有人能杀死独孤飘雪,这个人就是孙华通。这世上若有人能杀死孙华通,这个人也只有独孤飘雪。
  就好像能杀死冷云风的人,只有项恒。世上能杀死项恒的,也只有冷云风。
  独孤飘雪脸色还是那么冰冷,他也没有去看孙华通,甚至连眼睛都没有动过或眨过,因为佩剑的人中,已经没有人有资格让独孤飘雪去看一眼。
  他已寂寞,寂寞到被他杀的人,就是他看得起的人。
  ——敢彻头彻尾侮辱项恒的张通,独孤飘雪确实有点佩服他的勇气和无知。
  沉默许久之后,孙华通才缓缓说道:“独孤飘雪,你杀了我三师弟,虽然我现在没有十足的把握杀你,但只要我振臂一呼,江湖上帮我评理的朋友就大有人在,到时候杀你是何等的简单。”
  独孤飘雪冷冷道:“那我现在要是杀了你们三个呢?”
  孙华通和孙不灵以及叶卦鹤的脸色变了。
  独孤飘雪转过头,侧着头对刘康淡淡的说道:“你先带她回木屋,因为项恒说过,不能让她接触任何血腥的东西!”
  刘康扶着忆柔离开时,忆柔还留下了一句话:“孙真人,不管你们谁杀谁,但你千万要记住,项恒不是孬种。”
  叶卦鹤、聂不灵和孙华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刘康带忆柔回到木屋。
  然后孙华通道:“这事情要怎么解决?”
  独孤飘雪冷冷道:“你们三个都死,事情就解决了。”
  孙华通淡淡道:“你记住了,我们华山派的人,绝不是有仇不报的人。”
  独孤飘雪道:“那你就替他报仇吧。”
  孙华通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独孤飘雪道:”也就是说,你打算要走了。”
  孙华通道:”等冷云风和项恒决斗之后,再回来找你报仇。”
  独孤飘雪道:”你们走不了。”
  孙华通冷笑:“你说走不了,我就走不了?”
  他转过身,华山三剑飞一般的飘走了,轻功上的造诣甚至不输给剑上的造诣。
  独孤飘雪和李若雪两人拔腿就追。
  只追出十几步,独孤飘雪就停了下来,顺势拉住了李若雪。
  李若雪转过头,不解的问道:“我们不追?”
  独孤飘雪道:“不追,这有可能是调虎离山计,我也答应过项恒,不会离开木屋三十丈外,也不会让人进入。”
  李若雪道:“这三个人不是省油的灯,我怕他们还会折回,用卑鄙的手段对付我们,我们应该追过去。”
  独孤飘雪道:“我不追,我要对得起项恒的承诺。”
  李若雪忽然咬牙:“如果我硬要追呢?”
  独孤飘雪道:“随你。”
  李若雪再也忍受不了独孤飘雪长久以来对自己的冷漠,温怒道:“好!你不追,我追。”
  独孤飘雪的眼里似乎有点悔意:“你不是他们三个的对手。”
  李若雪不再说什么,她挣脱独孤飘雪拉住自己的手,迅速消失在了他眼前。
  那一刻,她心里的恨深深的种了下去——为什么你放我离开,而不拉紧我?
  是不是当一个人真的爱到极致时,就会变得冷酷?
  刘康走过来时,独孤飘雪已经在原地站了许久许久,他问独孤飘雪:“若雪姑娘呢?”
  独孤飘雪道:“她去追华山三剑了。”
  刘康怔道:“她一个人?”
  独孤飘雪道:“是的。”
  刘康道:“她不是华山三剑的对手,你为什么不跟着?又或者为什么不叫我?”
  独孤飘雪冷冷道:“我答应过项恒,不让敌人接近这木屋三十丈以内。”
  刘康的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仿佛已经看见了李若雪的尸体:“她现在一定很危险。”
  独孤飘雪道:“是她自己要去追的。”
  刘康咬了咬牙,愤声道:“好!我去追!”
  这世上有多少真情,要付出超过其本质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爱情,一定要用鲜血和生命去证明?
  刘康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李若雪的尸体,苍老的脸上显得非常疲倦。
  “我赶到时,孙华通的剑已经刺穿了若雪的心脏。”刘康把李若雪的尸体在独孤飘雪前缓缓放下,道:“也许你跟着她追过去,她就不会死了。”
  独孤飘雪的眼里,第一次有了人类的悲伤。
  李若雪用生命的代价换来他一道悲伤的目光,这是否值得?
  也许值得,也许不值得。
  涌出的鲜血已经结冻,那种赤红的血色,似乎终于激起了独孤飘雪内心最深处的感情。
  一月初五,黄昏,无雪。
  “佛是一座山,山是一座佛。”这么大的佛,天下只有一座,那就是凌云山的凌云大佛,也叫乐山大佛。
  大佛坐在凌云山下,默默的保佑着这个世界的和平和美好。
  这座张开眼睛却沉睡了千百年的大佛,无数渺小的人类从他的脚下穿过,不敢轻视,只能仰视。
  大佛每天静静的受着人们的朝拜,享受着僧人们至高无上的崇拜,甚至寺庙里的观音和如来像,在大佛眼中都是那么的渺小。
  大佛不怕冷,不怕热,不怕风吹雨打。千百年来,大佛全身上下无一点伤痕。
  但所有的佛中,唯独乐山大佛是最寂寞的。
  独孤飘雪亦寂寞,他至少可以默默的等着一个来者。
  可乐山大佛呢?它连等都无法等!因为世上不可能有一个比乐山大佛还大的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世上前无古人的有很多,后无来者的却很少,乐山大佛无疑就是后无来者的。
  大佛的脚下也不知道走过多少的行人游客,僧人们也不知道给大佛上过多少贡品和佛香,有这么多人陪着的大佛,却是佛中最寂寞的,这岂非是佛中最大的讽刺?
  可当夜深人静时,又有谁能发觉乐山大佛的寂寞呢?
  寂寞有两种,一种是当你失去所有的东西时,还有一种寂寞就是当你得到所有的东西时。
  乐山大佛属于后者,身份,地位和荣誉象征,大佛都已经有了。
  大佛已经永恒。
  项恒也是永恒,所以他把决战地点选在了永恒的乐山大佛脚下。
  他缓缓的从雪地里走来,走到了大佛的脚下,然后他抬起头仰视着大佛。
  这是项恒的第一次仰视。
  项恒懒懒的伸了个腰,喃喃道:”我的凌云大佛爷呀,我和冷云风的决斗,你就是见证人了。”
  谁敢说乐山大佛不公正?谁敢说乐山大佛不大公无私?谁敢说乐山大佛不正义?所以让乐山大佛做项恒和冷云风决斗的见证人,这简直是再好也不过。
  但两位天下无双刀客的决斗,见证人却是一尊石像,这不是一种讽刺,这简直就是荒唐。
  可有时候,石头人往往比人要有用的多,石像永远是石像,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项恒走到大佛的左脚下,披风上已落满了雪花。
  然后他搬来一块青石当凳子,大佛的左脚脚趾刚好是他的靠背,接着他就用一种很舒服的神情和动作坐到这”椅子“上。
  他看了看夕阳,喃喃道:”来早了,离子时还有好几个时辰,那小白脸最好别找不到我。”
  他翘起二郎腿,从怀里摸出酒囊,很享受的喝了起来。
  他没喝几口就停下了,这和平时牛饮的他一点也不像,只听项恒又自言自语的说道:”离子时还有好几个时辰,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酒可要省着点喝。”
  他无聊之极,又抬头仰视了一下乐山大佛,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大佛,你要是个酒肉和尚,那咱俩现在一定要干几杯,陪我解解闷儿。”
  他忽然笑了,觉得这话说的简直有点愚蠢,苦笑着喃喃道:”就算你是个酒肉和尚,但你毕竟还是一尊石像。”
  乐山大佛若是活的,也许就可以告诉项恒今夜子时和冷云风决斗的结果。
  项恒坐了半个时辰,实在是觉得有些无聊了,开始来回踱步。
  他不禁又一次抬头仰视大佛,忽然,他发现大佛的头上站着一条人影——一条洁白的人影,洁白的人影,右手竟然举着一个比他人还大的棺材。
  项恒的脸色变了。
  那人影轻轻一跃,从大佛的头顶上跳到左肩上,接着轻轻一飘,又跳到大佛胸口衣袍的皱纹上,不停留片刻,又一跃,已跳到大佛的左脚膝盖上。然后他顺着大佛的小腿一滑,人已站到大佛左脚的脚背上,项恒的面前。
  从那么高的地方一点一点跳下来,这份轻功已令人吃惊,他手上竟然还拖着一口大棺材,项恒看了后,吃惊而睁大的嘴巴简直可惜塞下一只鸭蛋。
  这人白衣白衬,白发白须,洁白的皮肤和洁白的眸子,洁白的手和洁白的指甲,洁白的眉毛和洁白的嘴唇,洁白的发带和洁白的靴子,全身上下没有一点黑色,甚至没有衣衫褶皱的阴影。
  他手里的刀鞘也是洁白的,手上举着的棺材也和刀鞘一样洁白。
  项恒已经感觉到一股洁白的杀气。
  天地间飞舞的梅花和地上的积雪,刹那间就变成了淡淡的灰色,因为只要冷云风一出现,这世上就绝对不可能有多余的白色,因为只有他,才配的上“洁白”二字。
  所有的颜色,都成了衬托冷云风洁白的颜色。
  那种接近圣灵至高无上的洁白,就象征着冷云风的人生,简单,单调,洁白。
  “砰!”的一声,冷云风已把棺材放在地上。
  项恒微微一笑,道:“你果然还是找到我了。”
  冷云风瞪了他一眼,冷笑道:“你想跑?”
  项恒苦笑道:“我若是想跑,还会在这里停留?况且,就算江湖中轻功一流好手,也莫想从冷云风的手底下溜掉,更别谈我这个连轻功都不会的人。”
  冷云风道:“那你为何来这里?”
  项恒悠悠道:“来这里就说明我想跑?”
  冷云风转过头:“可我们决战的地方,却不是这里。”
  项恒打了个哈欠,道:“比起飞瀑山庄,我觉得这里更适合你我决斗,这里可比那里清静多了。”
  冷云风道:“可我也没答应你换地方决斗。”
  项恒又坐到那“椅子”上了,他之所以能这么放松,是因为他知道在子时以前,冷云风绝对不会动手,因为冷云风绝对不是小人,尽管他已感觉到那股洁白的杀气:“我知道对于你来说,决斗的地点在哪里都无所谓。”
  冷云风道:“你却有所谓。”
  项恒道:“所以我中途把决战的地点选在了这里,我也知道你绝对会找到我。”
  冷云风洁白的眸子里射出刀锋的锐利,这双一般人几乎不敢看的眸子,现在就盯着项恒看,眼中已有了疑惑,他已用眼神在询问:“选在这里?为什么?”
  项恒不去看他的眼睛,道:“因为我想找个公平的见证人,有凌云大佛给我们做旁证,这简直最好不过了。”
  他抬头,然后就看见了冷云风那双望而生畏的眸子,只感觉是那么的冷。
  然后项恒长长的叹了口气,苦笑道:”别盯着我看,我告诉你吧,把地方选在这里,是因为只有这无人打扰的地方,我才有可能胜你。”
  冷云风转过头去,什么也没说,因为对于他来说,决斗的地点在哪里,真的无所谓。
  然后项恒抬头看了看天色,喃喃道:”离子时还有好几个时辰,你我刚好可以养精蓄锐,然后好好的打一架。”
  项恒看起来竟然一点也不紧张,甚至还很愉快,神情甚至和他平时吃饭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因为他是项恒,你休想看见项恒惊慌失措的神情。
  除非是他的朋友出了意外,他或许会慌乱,这小子就是这么有种,就是这么义气。
  也许在子时之前,他根本就不需要紧张。
  冷云风的表情虽然不愉快,但也不紧张,他的脸仿佛已被雪给凝固,永远也不会有任何表情,谁也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的心态。
  就因为他如同雪那样冰冷,所以大家才会认为这人的血都是白色的。
  天色已开始变暗,大佛今天迎来了两位最奇怪的客人。
  鸟儿们已开始回巢,夕阳已完全斜进大佛的背后,月亮已静静的升起。
  大佛却无黯黑之色,因为大佛的脚下,已升起了一大团火。
  项恒生的火。
  他坐在青石上,坐在火堆前,坐在大佛的左侧。
  冷云风盘膝坐在火前,坐在大佛的右侧,白色的棺材就放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冷冷的看着项恒大口的牛饮着囊中之酒:”就你一个人来?”
  项恒笑道:”和你决斗的是我,所以当然只有我一个人来。”
  冷云风道:”她呢?你放心抛下她一个人?”
  项恒道:”怎么不放心了?我的朋友会帮我照看,况且我是来决斗,不是来送死,结束后,我就会回去,哪里用得着担心。“他语声顿了顿,然后又正容着说道:”况且和你决斗,我又怎能带着一个女人前来?”
  带着女人去和别人决斗,那是对对方极大的不尊重和轻视。
  项恒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至少这点他还是懂的。
  冷云风洁白的眸子似不再那么冰冷。
  项恒”咕咚咕咚“喝了好大的几口酒,然后眯着眼睛看冷云风:”你说,我们要是迟点来多好,在这里等岂非最浪费时间。”
  冷云风冷笑道:”就算我迟些来,我也无事可做。”
  项恒喃喃道:”可我做的事情却多了,要是迟点来,我还可以多喝几杯,可以和朋友们说说话。”
  冷云风看着火堆中的柴火,仿佛在看着他的人生:”我不喝酒,也没有朋友。”
  项恒苦笑道:”只可惜像你这种人,和像我这种人,永远也做不成朋友。”
  冷云风没有说话。
  项恒继续说道:”但在我们决斗之前,还可以一起喝点酒。”
  然后冷云风就看见项恒走过来,把酒囊递过去,只听项恒大笑道:”虽然这里只剩下半囊的竹叶青,而且也没有酒杯,却比没有好,你我就痛痛快快的干了吧。”
  冷云风道:”我不喝。”
  项恒惊道:”为什么?”
  冷云风道:”因为我不是你朋友。”
  项恒笑道:”你当然不是我朋友,但不是朋友,就不能喝酒?”
  冷云风冷冷道:”我也从不喝酒。”
  项恒道:”凡事总有第一回,你喝喝看,或许喝了第一口,你会比我还喜欢酒这个东西。”
  冷云风转过头:”自从我小时候偷偷喝过一杯酒后,就发誓绝对不喝第二杯。”
  项恒忽然露出很疑惑的表情:”为什么?”
  冷云风没有回答。
  这个冷漠而不可一世的杀手,竟然也有童年,是不是很心酸,很痛苦?
  若不是冷云风说道”小时候“这三个字,项恒甚至都已经忘了他也是从小时候长大的。
  项恒缓缓的在他对面坐下来,没有继续逼着他喝酒,硬逼那些不会喝酒的人喝酒,这简直就是最粗鲁的做法。
  项恒是一个很斯文的粗人。
  项恒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道:”离决战还有几个时辰,坐在这里岂非太过无聊?我倒是不介意说说故事。”
  冷云风道:”你的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项恒笑道:”是啊,首先是我父亲被杀了,然后我不知道我母亲是谁,再然后师父师叔一大家子也全被杀了,所以知道我母亲和杀父仇人的人,现在已经都死光了。最后竟然还有人怀疑飞瀑山庄那血案是我干的。这故事在江湖中不但俗套,甚至还听着犯困。”
  冷云风冷冷道:”可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项恒笑的更大声了:”难道你要我每天抱着师父师叔、父亲和朋友的灵位哭?”
  冷云风又沉默了。
  项恒继续说道:”当然,我也悲伤过,只不过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关心这些事,更不代表我不会去找杀父仇人和母亲。”
  他的故事虽然俗套,但悲惨,这中间的曲折,埋藏了无数常人无法感受的力量。
  项恒道:”我说讲故事,不是讲我的故事,而是你的故事,能和冷云风决一死战的人,应该有资格听听吧?”
  冷云风抬起头,看着他。
  项恒的老毛病又烦了,他又把酒囊递过来,豪迈的大声笑说:”来!喝酒!”
  冷云风看着他,洁白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朝气的感觉。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二章)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就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几岁,只记得那时候我总是流浪在人群里。
  有一次遇到一个好心的婆婆,她给了我两个热馒头,说我和他孙儿应该是同龄的,因为他孙儿刚好和我一样高,她告诉我,他孙儿五岁。
  五岁,我却已比她孙儿懂得更多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必须活下去,不需要懂得生活,只要懂得生存就行。
  所以在六岁的时候,我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就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野狗。
  那一次我在街头差点冻死,看见一只野狗向我走来,一只几乎和六岁的我一样高的野狗,我差不多花了半条命才杀死那只野狗。我懂得如何生火,却没有生火的工具,也没有生火的力气,我只好生吃了那只野狗,那张野狗皮,刚好陪我度过了那年的冬天,也许没有那张野狗皮,我已冻死在那年的街头。
  那时候的我就算再饿再冷,也没有去向别人要过一口吃的,就算那好心的婆婆曾给过我两个热馒头,也不是我向她乞讨的,而是她自己给我的。也没人会可怜一个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小孩,我从人们的眼神中已经看出,他们当我是一只怪物。
  我没有去乞讨,乞讨不能过一辈子,我要靠我自己生存的方式生存下去。
  六岁的那一年,我几乎都是靠杀野狗野猫生存着的。
  有一次我为了杀捕捉一双幼虎,在那老虎窝附近整整守了三天四夜,我靠吃树皮和草根活下去,只为了抓住那一双幼虎,我需要食物,我必须要生存。
  那是一个黄昏,雄老虎出去狩猎,母老虎睡在一双幼虎的旁边,这是三天来最好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出手,因为我在等待更好的机会,我相信那只母老虎一定会有离开的时候。
  果然,雄老虎的长啸声从远方传来,惊醒了母老虎,然后母老虎就奔向了啸声传来的方向。我不能再等,母老虎一远去,我马上就冲了过去,抱起一双幼虎就没命似的逃。
  我杀掉两只幼虎,烤熟吃掉一只,另一只烤熟的裹荷叶里,正打算离开时,那对老虎夫妇却已满脸怒容的站在我面前。
  我只能扔下烤熟的幼虎,挥舞着我捡来的那把柴刀,一边逃跑,一边把柴刀挥舞在身后,那时候六岁的我不会轻功,我跑不过老虎,只能跳进旁边的小河里,顺着河流飘。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河水很急,冲的我全身发痛,我不能放开握着柴刀的手,因为那柄废弃而又生锈的柴刀,是我唯一的武器。
  我并没有哭,在我记忆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眼泪。
  江湖,不相信眼泪。
  我活下来后,又面临同样的问题,我要怎么活下去?
  我七岁的时候,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蟒蛇,如何吃河豚,如何在沙漠里生存。
  有一次在山里迷路,记不得走了几天,只记得从山里走出来时,我已经学会如何靠太阳和树木辨别方向。
  有一次我因为被毒蛇咬到,尝遍了山上的草药,那让我学会了如何解最普通的蛇毒。
  七岁那年的冬天,我因为寒冷而生病,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寻找食物和草药,只能卷缩在墙角下,和病狗们抢着食物吃。
  我还依稀的记得,我卷缩的那个墙角,是一个大户人家,我知道里面很暖和,里面有吃的,有柔软的被褥,可我没有去向他们乞讨,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后来我被那大户人家的管家赶走,不让我睡在他们墙外的角落里。
  我没有力气反抗,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生病,那管家或许已经是个死人,我虽然流浪,我虽然睡在街头,我虽然吃着不能吃的食物,但从来没有人像那管家一样把我当野狗!
  我离开那个对于我来说很温暖的墙角,然后就碰到了胡庞,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胡庞找大夫治好了我的病,问我的来历。
  我没有来历,我唯一能告诉他的,就是我是一个七岁的流浪儿。
  接着他教我轻功,说学一点武功,对行走江湖有很大的帮助,还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我不知道什么是江湖,那对我太陌生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要生存,于是那一个冬天,我的四肢上都带着沙包。
  春天的时候,我解下沙包,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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