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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四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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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熊猫】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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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谣言四起
作者:陆惟双
文案:
我遇见洛谌,最大的感想是禽兽不可怕,能把我帅哭的禽兽才可怕

我曾经很是愤怒的指控过他:“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姑娘,你良心就没有一点不安吗?”
结果他回答的十分诚恳:“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良心不安的。”

还有一次我同他逛街,无意中同他说:“喜欢你的姑娘都好重口。”
“谢谢。”他礼貌的回答,同时眼光悠悠在我身上晃了一圈,又晃了一圈,直到看的我都差点以为我没穿肚兜的时候他才不急不缓地开口:“以永都公子的清淡口味,你一辈子也别想被瞧上了。”
………
我上辈子一定奸III杀了洛谌他全家

我想这很好,他这样的祸害,自然得以存千年,却抵不得天意弄人。
佛言今生难有梦,我立彼岸再无花。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谣浊,洛谌 ┃ 配角:洛绎,严再欣 ┃ 其它:

  ☆、引。
  引。
  “今日要说的,"台上说书人手中扇子一合,啪一声引了一众坐客的注意:“是洛将军的夫人孟氏。”
  台下坐客的说笑声小了下去,片刻寂静,而后有大胆者向台上说书人求证:“先生所指,可是十五年前战死西疆的辅国将军洛谌'chén',又是否是那被判以通敌之罪的妖妇孟氏?我听闻辅国将军战死是方才二十九岁,而致他于死地的,与敌人私下里通信的,竟然是他的夫人孟氏,”末了,此人叹息一声:“果真是最毒妇人心。”
  他这一番话将众人的记忆从十五年前逐渐解封,台下坐客也明白了说书人口中的孟氏是何人物,于是都嗤笑开来:“我当是谁,竟是那不知廉耻的妖妇孟氏。”
  “可不是,”立马有人接口:“听说这妖妇生性□□,连将军府中的侍卫都要勾引,真不知洛将军怎么会看上她。”
  “呵,”旁的有人作知情状冷笑三声:“兄台怕是有所不知,那妖妇虽然□□,却有着一张难得的好皮囊,将军恐怕是也中了那妖妇的狐媚之术罢。”
  两三句话之后,众人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笑容中或多或少都带了鄙夷与厌恶。
  说书人的眸光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像是一种,透彻的凉意。
  "嗒。”手中扇子敲在了说书的台子上,说书人面上倏忽浮起莫测的笑意:“那不过都是十五年前在都城永都盛极一时的谣言罢了,谁又知晓正真的情形?再者,当年洛将军征战西疆之时孟氏是留在了永都,她又有何本事,与远在西疆的敌人通信,退一万步讲,就算她与敌人能够通信,她不过一介女流,怎么会知晓洛将军对于军队的安排?你们说孟氏是无耻的妖妇,可又有谁真正见过她无耻行为的,在座的各位,有否?”
  台下坐客面面相觑,却都极为默契的保持了沉默,的确,关于十五年前的那些谣言中描述的人物,他们不曾见过半分,只是众人口口相传,便都觉得应是真的,哪里去考虑这些谣言的真伪,只顾着将此番谣言再添油加醋的向另一人描述一遍,讲着讲着,也就在心里当了真,自顾自的认可了这些谣言,于是再不追究当年事件的始末,与真相。
  说到底也不过是人心凉薄罢了,说书人敛了眸中微微的苦楚,声音低下来,沉静的嗓音似穿透无数光阴,安静而又苍凉:
  “故事始于二十八年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我第一次遇见洛谌方才十二岁,他长我四岁,彼时正是十六岁。
  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着实算不上愉快,是以我当初年纪虽小,却仍能记得他把我从燃着火的木屋中拎出来时脸色有多沉,原本清寂的眸中敛了浓重的雾气,窥不见喜怒,微润的薄唇紧抿成一线,我有些费力的抬头望他,却只能瞧见他弧线柔和却紧绷的下颔,他将我丢进马车里,而后自己也撩开帘子上了马车,神色颇有些冷肃地问我:“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会在木屋里?我见那些村民放火,还以为是间废屋,若非听见你咳嗽……”
  他的脸色越发不好看,而我坐在柔软的坐垫上,用一种痴傻的目光同他对视了两分钟,在他几乎要怀疑我被那场火呛坏了嗓子时才盯着他慢吞吞地开口:“哥哥,你长得真好看。”
  有那么一瞬,他看起来像是要把我踢到马车外。
  到底他没有这么做,他放缓了声调:“你为什么会在那个木屋里?”
  我依旧保持着痴傻的模样看了他三分钟,而后继续答非所问:“哥哥,你声音真好听。”
  我想他若再问我关于那个木屋那场火的问题的话,我还可以同他说“哥哥,你皮肤真细腻。”或者“哥哥,你毛发真旺盛。”当然这全是我胡说八道的,洛谌他毛发不旺盛,皮肤也不见的有多细腻。
  可惜他没能让我把这两句话说出口,因为下一刻一个侍卫模样的人从外面进来拎起我便往窗外丢,可能是觉得我太恼火,但八成只是想吓唬吓唬我,我在上半身探出车外时便死死抓住了车檐不动弹,再加上他本就只是想吓唬我,自然半天都没能将我甩出去,他似有些无奈:“怎么还没出去?”也不知是问我还是问那个侍卫,他稳坐在车内,自然看不见我死死抓住车檐的手,我看了一眼天空,还得了闲心用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子,才同他道:“可能……是我屁股太大,被卡住了?”
  “……”
  我见他半天没有回应,等了等,才又小心翼翼地道:“哥哥,我裙子被车窗上的木屑挂烂了,你能让我坐回去么?”
  ……终归他拿我没有办法,而我最终还是安稳的坐在了舒适的马车上,我状似无意地打量了一下马车内的装潢,直觉他并不是寻常人家的公子,这样一个人,却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子,还恰好救了我一命。
  ……很蹊跷。
  我自然不会傻到去问他为什么救我,他也不象会回答我的样子,我只得先压下心中的疑惑,往他身旁挪了挪,问他:“哥哥,你家里,是做官的吗?”
  他似笑非笑的看我一眼:“我看起来像做官的?”
  我立刻认真的摇头:“不像,你看起来像那种做官的家里样的那些纨绔子弟,”末了,我觉得可能解释的还不详细,又加了一句:“就是天天逛窑子抢女人的那种。”
  他嘴角笑意稍敛:“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就知道窑子了?”
  我于是向他飞了个媚眼:“不瞒公子,其实奴家……”话未说完便被他打断:“小姑娘家不要这样……活泼。”他最后的那个活泼用的有些勉强,不过微冷的语气倒真将我镇住,我沉默了一会儿,又偷偷抬眼瞧他,却见他也垂眸定定看我,顿觉有些尴尬,他却突然伸手将我拉到他身边,抬手拂过我脸颊和额际,我顿时大惊,本想怒斥他这登徒子,不过转念一想我不过十二岁,除非他有恋童癖,否则哪个登徒子会瞎了眼看上我,只是他对我这番动作,咳,委实让我很苦恼,几番周衡后,我干巴巴地开口:“哥哥,我是母的。”
  “……”他落在我额际的手顿了顿,半晌,不动声色的瞧我,我被他瞧的很是不自在,但依然不惧他的淫威,坚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我是母的,你是公的,我们俩,那啥,不要太靠近,会,会怀孕的。”
  他依然不动声色的瞧着我,嘴角却挑了丝笑:“我是男的,不是公的,你既是母的,大概与我不是同一个物种,存在生殖隔离,自然不必担心你会怀孕。”话音方落,他已收回放在我额际的手,垂眸打量了我一番:“唔,果真擦去那些被熏烟染上的灰尘,瞧着便要乖巧多了。”
  我被雷劈了一般望着他,原来方才他只是为我将脸上的污垢擦净而非我所想一般轻薄我?
  我嗷呜的一声向后倒了下去,觉得自己没脸看面对他了。
  他似有所察,低低笑了一声:“小姑娘思想倒是复杂。”
  “才,才没有复杂!你胡说。”我立刻做起来涨红了脸反驳他,闻言他若有所思地向我瞧过来:“哦?果真不复杂?”
  “果真不复杂。”我肯定地回复他,他眉梢微扬,却没有发话,我撇了撇嘴,径自望向窗外,窗外地景物移动的飞快,我无法辨认行进的方向,有些好奇他此番是要带我去哪里,我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他又能带我去哪里。我觉得心中有些惶恐,随即又觉得泄气,我不过一个小姑娘,在他这里要揉搓捏扁还不是全看他心情,索性我也做不了什么,不如听天由命。
  得了这个认知后我也稍稍放松了心情,望向窗外的目光也专注了几分,此时却听他道:“听闻红袖楼的花魁碧浮……”
  “红袖楼的花魁是水夜姑娘,碧浮姑娘是春深阁的花魁。”我漫不经心的打断他,全部注意力只放在窗外,他被我打断却不以为忤,反而换了个话题:“那位画春||宫图的李知空先生……”
  “是李知言先生。”我随口便纠正他,他却不再说话,我愣了愣,想起方才同他争论过的我的思想到底复不复杂,顿时恍然大悟,猛地转身僵着脸望向他,他靠在车壁上,脸上重新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来:“知晓红袖楼花魁,又知道画春||宫图的那位先生名讳,你的思想,”他语调上扬:“果真不复杂。”
  被坑了一道的我默默往左挪了挪,又挪了挪,再挪了挪,他有些好笑地看我:“你离我这么远做什么?”
  我低着头指控他:“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姑娘,你良心就没有一点不安吗?”
  “唔,”他想了想,回答的十分诚恳:“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良心不安的。”
  ……姑娘我叱咤泼皮界十二年,第一次遇见了一个比我还要无耻的泼皮,饶实……家门不幸。
  在我还处于悲愤之中时,旁边的泼皮却难得问了我一个正经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彼时我正在悲愤,只模糊回了他一句便又继续沉湎于悲愤,他却又开口,声线有些低沉:“夭灼?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夭灼?”
  我愣了愣,抬头死死盯着他:“你这样想我的名字?”
  他微眯了眼:“莫非不是?”
  “不是,我佯装镇定的摇了摇头,声线却有些发抖:“不是夭灼,是谣浊,谣言污浊的谣浊,我姓孟,叫孟谣浊,很奇怪的名字吧?”
  “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是有什么原因的吧?这个原因,恐怕也是那些村民为何要烧死你的原因吧?”他淡淡开口,却一语中的。
  我没有想到他会突然提起之前的事来,张了张口想要辩解什么,可是他已经猜的差不多准了,我颓然埋下头去:“他们为什么烧死我,我也不知道,但是从一出生开始,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充满了恶意,他们杀了我爹爹,却骗我说是爹爹自己掉下山崖摔死了,然后,如你所见,又想烧死我。”
  一直一直,都是这样。
  没有具体由来,却又如此浓烈的恶意与憎恶以及不知为何到处纷飞u的关于我的不祥谣言,浓烈到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真的做过,或者曾经做过什么要不可饶恕的事情,以致于我要承受如此待遇。
  闻言他沉默了片刻,再开口却绕开了话题:“这个名字,其实,真的很难听。”
  “你胡扯!你的名字才难听!”我立即瞪他,并适时做出一脸嫌恶的表情:“从来没见过你这么难听的名字。”
  他却并不恼,眸中蕴了笑意,凉凉出声:“你知晓我的名字?”他做出微讶的模样:“我还未曾告诉你,你便知晓我的名字了?”他反手抵在下颔处,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来:“那你同我讲,我叫什么名字?”
  我快要被他作弄的哭了,觉得这个人字典里一定没有见好就收四个字,也不想再搭理他了,扭头看向车外,发誓一天都不要理这个看起来很好看但内心却十分龌龊的哥哥,他却似乎没察觉我对他深深的鄙夷,饶有兴趣地问我:“你觉得我应该叫什么名字?”
  虽然不想搭理他,但我的确突然想到一个十分十分适合他的名字,我忍了忍,但还是没忍住,于是扭头深深看了他一眼:“禽兽。”
  “嗯?”他眼角上调,目光斜斜地落在我身上。
  我咳了一声,端正坐姿,一本正经地想他解释:“秦寿,就是情深不寿的意思,我夸你痴情呢。”
  他目光移开不再看我,淡淡道:“你倒是会乱猜。”语罢他看了一眼窗外的景色:“洛谌,我的名字。”随后他目光再窗外某处顿了顿:“永都到了。”
  永都,永继这个国家的都城,一个国家最繁荣的地域所在。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倒霉= =十三天前就打完这章准备发了,结果竟然登机了!我去!
  ☆、第二章
  后来洛谌将我送到了一座青瓦红墙,显得有些老旧的屋舍前,说这里的人会照顾我,并说这里的人都是他手下我大可以放心在里面住一段时间之类的云云,我站在门前默了默,在心底暗暗腹诽他这样一个陌生人的手下在这里让我怎么敢放心啊他真是太看得起我的胆量了,又想他这样平白无故的让我占用他的地方,实在是很没有道理,我思考了一下,站在门口向里打量了很久,才踟躇着抬头问他:“你是不是瞧上我了?”
  他目光从我身上一扫而过:“你怎么会这样想?”
  “我听说永都的那些达官贵人们,在外面瞧上了姑娘,又不敢让家里的正室夫人知道就会把姑娘仓到自己私下的府邸里做妾。”我边说边抬头看他,见他面上无半分怒色才又问他:“你是不是也想让我做妾?我,我不做妾的。”我低头盯着自己脚尖不去瞧他:“我是以给有原则的姑娘。”
  我话音刚落,头顶上方已传来轻笑声,他抬手敲了敲我的头:“真不懂你一个小姑娘,思想怎么会这样复杂,我不过是见你无了爹,现下没有依靠,才让你住在这里。”他停了停,又补充:“我没有正室夫人也没有妾,更不曾想过娶你做妾,你可放心。”他修长的手指递在我面前:“我带你进去。”
  “嗯。”我抓住他的手,心下尴尬,敢情他不过是好心帮我,我却会错意了?可是他怎么可能这样无条件的帮助我?是真的好心还是另有隐情?
  ……我觉得,自然应该是后者的。
  思虑间他已将我带到了一间镂花小筑前,门前以精细花纹雕刻,整个小筑不大却精致,他道:“你便住这里。”
  我点头,探了身去看那房间,房中布局整齐,中央是一紫木圆桌,上放一套茶具,右是以青铜雕成的梳妆台,因着常年未用而积了一层灰,看着有些陈旧,左是一张小床,窗帘上有浅色流苏垂下,透着淡淡迤逦。
  可能是见我半天没有出声,他也抬眸,目光在屋里淡淡扫视之后收回,垂眸看我:“不喜欢?那再换……”
  “没有。”我立即用力摇了摇头,仰起头冲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他也淡淡笑开来,本就生的极好的眸中染上了星星点点的华彩,见状我又低了头,想禽兽是不是都长了他这模样,但深思一番又觉得现今世风日下,永都禽兽怕是一抓一大把,若是禽兽都长了这模样,估计禽兽也就成了年度帅哭永嘉的十大物种之一,但很明显,禽兽的数量和它的质量是不成正比的,综上所述,其实大部分禽兽的长相很难都达到洛谌的标准。
  “你住在这里,好好的,不必有多的顾虑。”他顿了顿,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像是在安抚什么小动物一般:“我近来有些事,你先在此好生歇着,我一个月后再来看你。”
  交代完后他便转身离去,我抿了抿唇,还是勉强叫出了洛谌二字。
  便见他回头瞧我,目光清浅。
  我愣了愣,随即摸了摸鼻子以掩饰自己的失神,低头讷讷道:“谢谢。”能这样让一个陌生人住在这样好的屋子里,我当然明白他身份不俗,可能财力更是不俗,或许对他来说救我不过举手之劳,安顿我也不过是稍费了些心思,但无论如何,他救了我,我很感激。
  我很感激他。
  感激这个在我这并不算漫长也不算遥远的十年光阴中,除了爹爹唯一一个愿意向我施以援手,愿意分出一点善意给我的人,尽管我和他统共才认识不到两个时辰。
  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见我的道谢,我又低着头不敢瞧他,只听得院子里落叶簌簌的声响,好半晌,一声模糊的低笑才伴着风传来,随即响起不轻不重的脚步声,我惶然抬头,看见纷飞的落叶中他清越的背影,像极了话本中描写的那些不世出的公子。
  洛谌说一个月后过来看我,但我在这短短一个月中过的无比舒心,舒心到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了洛谌的嘱咐,于是导致的结果就是我在一个月后的那个早晨打着哈欠走到了厨房门口第一眼便瞧见了里面坐着正在吃早饭的好看少年,然后受惊过度踢着了门槛甩到了他脚下。
  他在我摔在地上后放下了筷子来瞧我,我就趴在他脚边抬头和他对视,最后他把我全身上下都打量了一遍,才将骨节分明的手递到我面前:“一个月不见,便长这么圆滚了,难怪站也站不稳。”
  我立刻狠声的反驳他:“我没有圆滚,你才圆滚!你这个人就叫洛圆滚蛋,瞧!多好听的名字!”言罢觉得一点也不解气,抬手打掉他递在我面前想要拉我起来的手,兀自爬了起来,气吭吭地瞪了他两眼,却见他面色如常,夹了菜往碗里送,我翻了个白眼,走到自己的椅子上欲坐下,那原本认真夹菜的人却突然将我的椅子往后一带,我反应不及,自然叭一声坐在了地上,他立刻收回筷子,目光移过来,慢条斯理的开口:“还说自己不圆滚?都从椅子上滚到地上了。”
  我坐在地上抬起手颤抖地指他:“你你你……你不要脸。”
  他神情微讶:“这都被你发现了。”
  “……”我无力地埋下头,再次问他:“你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姑娘,真的从来都没有一点点良心不安么?”
  他依旧回答的十分诚恳:“以前的话,还是有一点点的良心不安的。”
  “……”比不过他不要脸,我只能愤怒地质问:“你爹就是这样教你披着一副好皮囊出来欺负人吗?”
  闻言他沉思了半刻,然后认认真真地回我,他爹只教过他怎么杀人,并没教过他怎么欺负人,并且表示如果我愿意看他爹的教学成果,他很乐意拿我当试验品来给我示范看。
  我觉得我活了这么久,最憋屈的就是今天,我咬牙切齿看了他很久,丢下铮铮两个字:“禽兽!”然后大步离去,走到院子中央又觉得禽兽两个字根本不够描述他的不要脸,于是回头恶狠狠的补了两个字:“不如!”然后彻彻底底的扬长而去。
  我几乎是一路冲回了房间,这一天都不想再看见他,但他从来不懂得看别人的脸色,我不过才在屋里坐了十分钟不到,他便径直走了近来,将手中的碗放在桌上,立在桌旁看我:“你又在做什么?”“我在生气。”我一字一顿的回答,扭头不想看他,那张脸长的再好看此刻在我看来也和一坨屎一样,其作用都是让我对他们避而远之。
  他却不以为然地笑笑:“小姑娘家哪有那么大的脾气,连早饭都不吃了。”他抬手敲了敲放在桌上碗的晚壁:“过来把这碗粥喝了。”我原想说他端了的东西我绝对不要喝,但还没有付诸于行动肚子就率先唱了反调,我无法,只得一脸悲愤不情不愿的挪到了桌子前,其间洛谌一直以充满兴味的目光打量我,我装作不曾见过他那眼神,坐在椅上拿起碗,将浓稠的白粥往嘴里拨,他寻了个椅子在我对面坐下,以手抵颔,直到看我吃的差不多,才淡淡道:“待会我带你出去逛逛,让你一个小姑娘在屋里呆这么久,着实有些为难你。”
  “不会啊,”我嘴里包着粥含糊不清地回答他:“我从前也很少出去的,一年也出不了屋几次。”
  “哦?”他偏头,目光落在我身上。
  “因为出门就会被骂被打,久了也就知道不要出门了。”
  “是指你出门你爹会对你打骂?”
  “不是的,”我咽下最后一口粥,“啪”的将碗放在桌上:“是那些村民会骂我,有时候也会打我。”
  他伸手将我嘴角的残渍擦干净,一边端详我脸上是否还有污垢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我:“为什么会被他们打?你不过是个小姑娘。”
  “喏,你也知道我是个小姑娘吧。”我对着他露出明晃晃地笑容:“我觉得他们也是知道的,可是依旧对我有很多的敌意啊,我小的时候,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就偷偷跑了出去,前几次都还好,后面有一次被那些村民发现了,他们就都骂我,说什么我是违背道德伦理的存在,然后就用笤帚和扁担打我,我被扁担打到了脊梁骨,生生在床上躺了半年,爹爹很心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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