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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毛莫)暮春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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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此为止,再没什么遗憾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章之三·谢渊
  谢渊年轻的时候有很多人都瞧不上眼,大多都是些世家的公子哥儿,整天拿着自己当盘菜,其实都是本事稀松,脑子也没见得多聪明。
  当然世家子弟也没看得起谢渊,觉得这人没入伍前是个田舍郎,入了伍就是个军汉,半点格调没有,简直污了天策府门楣。
  这句话翻译的通俗一点,就是世家子认为谢渊进天策府之前是个下力气种地的庄稼把式,入天策府之后就是个卖力气的糙汉,大唐该有的风骨半点儿没长。
  再怎么看不对眼,谢渊也得承认世家子这话说的不错。虽然大唐风物鼎盛,但也不是人人都读的起书,谢渊认得字儿刚够看两本兵书,其余的风雅事,莫说高山流水吟诗焚香,琴棋书画他也就通点儿画——画舆图用。
  其实这就挺不容易了,要知道,谢渊入伍那会儿就是个伙头军,俗称烧火做饭的,还指望他有多少文化知识?
  天策府主出了个主意,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就一口气把谢渊指到了浩气盟。不仅解决了天策府的内部问题,还给谢渊找到了能百分百发挥长处的岗位,一把平衡博弈玩的比拿着天策神策瞎比划的圣人强多了。
  谢渊当着他的浩气盟主,眼皮子底下到处都是万花藏剑这种诗书传家刺激他那根风雅神经的弟子,死对头恶人谷主王遗风比之前天策府里所有世家子捆一块儿还通晓六艺,简直就是仰知天文俯察地理中晓人和,吹个笛子就抵得上三千兵马。
  这么有本事不知道报效国家非得跑去当坏蛋,果断死敌。
  就在谢渊带领着浩气盟习以为常的跟恶人谷死拼的,非常寻常的一天,天气晴朗惠风和畅,偶尔还有几朵云彩飘过去,老伙计司空仲平跟他说,穆天磊的遗孤找到了。
  还没等谢渊反应过来,司空仲平的下一句就到了:
  人找到了,不过也快死了。
  这实在是个让谢渊很想揍司空仲平一顿的好消息。
  好不容易把恩人之子养回活蹦乱跳,谢渊简直要热泪盈眶。虽然恩人的孩子流落在外多年,但看这眸正神清的气概,看这开朗足神的笑脸,简直就是笔直笔直的大侠苗子啊。
  而且这孩子还认字!他还认字!还会背诗歌!
  谢渊迅速给穆玄英列出了一整个五年计划十年纲要,誓要把这吃足了苦头的孩子培养成文能比万花武能揍恶人的新一代大唐好男儿。
  结果小家伙自己背了个包裹跑来跟谢渊告别,说话的大意就是谢谢大叔救命之恩滴水之恩来日当涌泉相报不过我得马上去找我小雨哥哥啦大叔咱们改天见。
  一瞬间那个小雨哥哥打败了王遗风干掉了世家子弟,成功登上了谢渊死敌榜榜首,一直在上面盘踞到谢渊去世都没能掉下来。
  更别提他自己没能把穆玄英养成心目中文比万花武揍恶人的新一代大唐男神,他那死对头王遗风倒是成功了。这绝对是上天注定他要和王遗风师徒想杀一辈子的铁证。
  “看不见你我能多活好几年!”谢渊对着一大早就如入无人之境推门进院子不拿自己当外人的莫雨咆哮。
  莫雨连眼皮都没抬。
  “护卫呢!是谁把这个恶人谷谷主放进来的!”
  现任恶人谷主看了前任浩气盟盟主一眼,谢渊从里头明明白白看出了老对头的经典眼神。
  大意就是:你们这帮没长脑子的愚蠢人类。
  暴跳如雷的谢渊压根儿拿年青的恶人谷主没办法,当年他统率浩气盟那么多好手都没能制住那对活见鬼的红尘派师徒,现在他老了,老得连枪都快扛不住了,自然更是拿莫雨没有办法。
  不过每次见到莫雨都让谢渊觉得那些时日里流走的活力似乎又短暂的回到了他衰老的身体里,就像腐败的食物回到热气腾腾刚出锅的时刻,仿佛下一刻他那毛手毛脚的弟子就会冲进门来小声呼喊着“小雨哥哥”把自己气的吹胡子瞪眼。
  不过谢渊等了很久,始终没有人推开那扇门。
  过去的永不重来,就像花瓣落进水里就回不到枝头,鲜妍美好的事物难得长久,只有衰亡才是公正与不可避免的。
  这么一想,谢渊难得觉得连莫雨那张死人脸看起来都有点亲切了。
  啊呸。
  “你到底把玄英给埋哪儿了。”每回谢渊问的时候都觉得自己非常气急败坏,十分没有武林高人的形象。
  “稻香村。”莫雨的回答永远都只有三个字。
  “胡说!稻香村我都翻遍了!”
  恶人谷主的眼睛里再次浮现出“因为你蠢”的神情。
  偶尔谢渊会站在门口晒晒太阳,老远就能看见莫雨披头散发地骑着马溜达过来。每到这个时候街上的叫卖声都会拉低好几个声调,少年的男女或者摆出神气活现的模样,或者红着脸站在屋檐下偷眼去看。
  没有一个人的表情跟他家玄英似的。
  谢渊不是没有平心静气思考过穆玄英到底喜欢莫雨什么地方,反正在他看来莫雨身上的优点实在有限,缺点倒是数都数不过来,反正谢渊每回一思考这个问题就得把自己气的分分钟要去揍人。
  不过莫雨长得挺好看倒是真的,非常适合当个小白脸。
  有一回谢渊喝醉了,他老惦记着自己年轻时候在军中拿着海碗豪饮,没想到现在一壶酒就被放倒。等他睁开眼,白氅红衣的恶人谷主冰着张脸端着药碗站在床边,闻着像解酒汤,看着像穿肠毒药。
  谢渊端过碗一口灌下去,差点没给那一碗黄连水苦的吐出来。
  莫雨抱着胳膊站在旁边,冷不丁开口:
  “你说怎么死的不是我。”
  这当然不是个问题,充其量也就是句牢骚,只是杀伤力异常巨大,还不辨敌我,纯粹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但是谢渊老早就想把这句话甩在莫雨脸上了,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一辈子掏心掏肺就这么个徒弟,结果人出去八年抗战五年失踪最后居然是死对头回来报丧,谢渊没当场砍了莫雨都算是多年历练。
  如果两个人一定要死一个,谢渊当然会想着莫雨去死,反正那小疯子从小三灾八难没几天安生日子,早死早托生。
  可是现在谢渊自己的徒弟死了,他不光没见上最后一眼,连人埋在哪儿都不知道,还不能真把莫雨给宰了。
  儿子死了,当师父的把儿媳妇给杀了殉葬,这世上没这么个道理。
  “我其实一直觉得自己会走在毛毛前头。”
  这一句话说的平平板板,谢渊看了一眼莫雨,发现年青的恶人谷主居然早就有了白发。
  “全都白了,这些年都是染出来的。”莫雨背过身,靠着床在脚踏上坐下来,脸上的表情没人能看见,但听声音倒还平稳,“我们走了很多地方,我总不死心。但毛毛拖不下去了,总不能真让他跟着我颠沛流离死在外头,就回稻香村去了。”
  “毛毛他,死的时候我们还在院子里看月亮,他还吃了口月饼,人就这么去了。”
  “你之前怎么不说。”
  “没什么好说的。”
  “你到底把人埋哪儿了?”
  “稻香村的河里,一把火烧了,把灰撒进去。”
  莫雨动了下肩膀,谢渊以为他哭了,但莫雨只是站起来,推门走了。
  这一次莫雨几年都没再来过,谢渊听说这一任的恶人谷主押着十恶总司极道魔尊那一大帮子血雨腥风的魔头在恶人谷又是种树又是盖房子,一开始还有人跑到谷外头死都不回去,后来就都渐渐都安顿了,连攻防都没多少人去了。
  只要是人,就总想过点安生日子。
  谢渊觉得那天莫雨一定是哭了,所以恼羞成怒这么多年都没再来过,又觉得现任恶人谷主老往自己这个前任浩气盟主门口蹿也不像回事。
  这一年开了春,谢渊没留神摔了一跤,骨头一下子就折了。人老了骨头脆,连带着整个人也昏昏沉沉的,都说是万物生发的时节,他倒是眼看着要熬不过去了。
  莫雨来的时候也没避讳着浩气盟的人,林可人这种级别的高手不在,像莫雨这种当世伸五个指头排排号就一定有他的高手矗在那儿就没人敢动。
  谢渊看见莫雨心里头其实有点高兴,他知道自己的老上司老朋友老对头都见不着了,能看见莫雨这么个跟过去相关,特别是跟穆玄英相关的人,也多少算是个往昔峥嵘岁月的念想。
  莫雨指挥着浩气盟的人把谢渊过去的盔甲洗刷干净备好,就在闷着药气的屋子里坐下。
  “指挥浩气盟的人感觉怎么样?”
  莫雨袖着手点点头:“还行。”
  谢渊咳嗽了两声,喘声里还夹着两声笑。
  “那会儿,玄英一提你我就关他紧闭,我就想不明白了,天磊兄那样光明磊落的人,生的儿子怎么就跟你这么个满手是血的人纠缠不清楚。”
  “后来玄英就不说你了,我还以为他把你忘了,谁想到后来这些事儿呢?”
  谢渊伸出手,将莫雨比他这个临死的老人还要冷的手紧紧攥住。
  “我原谅你了。”
  谢渊死后被埋在了落雁城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茂林修竹十分风雅,也算是圆了谢渊从来不提但内心总惦记着的大唐风骨。
  那之后,莫雨再没去看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谢渊入伍前是个农民,入伍后是个炊事员,说他文武双全挺有可能,说他风度翩翩,那可拉倒吧
  ☆、章之四·莫采薇
  莫采薇跪坐在桌案前,将配置好的药粉一点点倒入钵中,调制成浓稠的药膏。药物浓重的苦味压过香炉中燃着的清淡熏香,莫雨推开窗,立时灌了一室饱含泥土腥气的狂风。
  莫采薇起身绕过郎君,将窗户细细关好:“郎君刚洗过头发,仔细头疼。”
  莫雨闭着眼用食指揉了揉太阳穴:“哪里那么娇气了,以前凿开冰用冰水洗身的事情又不是没干过。”
  莫采薇将剩下的几份药粉倒入药膏,用力搅匀:“那是逼不得已,平时我们与莫叔何时让郎君用过冷水。前些天下雨,郎君说膝盖不适,还不是早前伤了身子。”
  莫雨哼笑一声:“你现在倒是胆子大了,过去在巴陵,我不说话你害怕,我说话你还是害怕,烦的我要死。”
  “那是因为郎君不记得采薇第一次见到郎君的时候了。”莫采薇心平气和地抱着药钵,将药膏中的气泡一一去掉,这是个极费时间与力气的事,但她做了许多年,早就习惯了,“那是郎君刚刚入谷,杀了一屋子奴隶的时候。”
  莫采薇现在都无法忘记那时直面修罗场的情景,虽然日后她也见过比那凄烈百倍的场景,无论是百里饿殍还是易子而食,又或者用千万人的残肢堆砌的漂杵战场,都无法比那一日她所见的更令她畏惧。
  她被谷主身边的侍卫从父母手中买走,买她的人告诉她,买她是为了去侍奉谷主新收的弟子,是个比她还要小两岁的小郎君。
  那人说她漂亮,小郎君一定会喜欢她。
  她当然明白那人暧昧笑容后潜藏的意味,对于她这种恶人谷出生的女孩子,情事并不是需要被遮掩的龌龊事,更何况她被买来,正是因为她天然的好颜色。
  但她还是对那位即将成为她的主子,更甚至可能成为她侍奉的夫婿有着少女的憧憬。
  想象他的容貌,想象他的性格,想象他是否饱读诗书本领高强,想象他是否会待她体贴温柔琴瑟和鸣。
  “奴特意穿了最漂亮的桃红杉子,可还没进门就被郎君溅了一身血,又热又腥。一间屋子满地的死人,墙都给染红了。”莫采薇将蒲团在莫雨身边摆好,直身跪坐着为他按捏头部的穴道,“奴见到郎君前有多高兴,那之后奴就有多害怕。”
  莫雨换了个姿势,还未干透的长发泼洒在莫采薇膝上,表情有些不耐烦:“我说莫杀那几天一个劲儿傻笑,搞这些闲事儿。”
  “谷主也是为了郎君好,谷中不少人在郎君那个年纪已经成亲了。”莫采薇早已经过了连看莫雨一眼都要战战兢兢的岁月,随手将落在膝上的长发理顺,免得垂到地上,“奴还是挺漂亮的。”
  莫雨睁开一只眼睛看她,语气颇为惊奇:“你居然还有心情想这些?”
  “奴是女人啊,想这些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莫采薇从柜子里取了犀牛角的篦子来梳头:“那时候郎君还是个又瘦又小的小郎君,后来郎君出落的这般好看,奴却是早就吓怕了,一点不敢对郎君起心思。”
  篦子是莫雨的师兄叶凡从西湖特意让人送来的,犀牛角打磨的齿列,用白象牙做的横梁,上面还刻着藏剑一贯的银杏叶纹路,握在手中清凉微温,是市面上根本寻不到的珍品。一同送来的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个刮板,皆是牛角制成,莫雨却看都懒得看,让她们这些个侍女喜欢就拿走。
  恶人谷虽然穷山恶水 ,却远没有外人以为的贫穷,谷中颇有些在经商方面有才干的人,至于不问自取的人那就更多了。有段时间,谷内很是风靡过玉杯金盏琉璃屏这些个风雅奢侈的物件。
  先谷主是个雅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衣饰用度虽不是珠玉琳琅,但桩桩件件都大有来头。偏偏到了莫雨这里,玉盘珍馐也能挑出毛病,粗布麻衣穿着也从不抱怨,实在是难伺候。 
  “你们这些女人。”莫雨叹了口气,“想一想我都头疼。”
  “奴不会把郎君的话告诉陈夫人的,否则一碗清热解暑的黄连水,郎君就不止头疼了。”
  “这么多年,蓉蓉都知道在我面前要有规矩,反倒是你越发没个轻重。”莫雨侧过身,莫采薇假装没听见莫雨嘴里头“都是跟着小月学的”,将药膏捂在手心里,微微发热了才往白发上抹去。
  “天气这样热,没必要捂了。”
  莫采薇不去理会,只循序渐进的将莫雨一头花白的长发一点点染回过去水墨一样的乌黑。
  她过去最是羡慕郎君这一头长发,那把犀牛角饰象牙的篦子齿列紧密,头发微有粗糙便扯得生疼,莫雨倒是用的顺畅。
  偏莫雨从不是个知道保重自己的人,着实令人气结。
  “奴没有几日好为郎君染发了。”莫采薇将药膏一丝丝揉匀,想着明日要为那位先生出殡,想想这些年经历的悲欢离合,不禁有些悲从中来,连声音都哽咽了。
  莫雨睁开眼,眉头紧皱了起来:“你家中出了什么事?”
  莫采薇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奴都已做了大家,在家儿孙绕膝,在这谷中又有郎君顾着,哪里有委屈。只是如今烟先生也去了,再过几年,旧人都去了,郎君何时顾惜过自己。”
  “别想那么多。”莫雨又闭上眼睛,眉头也舒展开,显然没把莫采薇的话放在心上,“我能有什么事情。”
  莫采薇将篦子复取回来:“郎君早就出事儿了,穆郎君去了,郎君你也就回来一半儿。”
  莫采薇的眼泪扑索索掉下来:“谷主和我们这么多人,加在一起,都抵不过穆郎君。”
  莫雨没奈何地要坐起来:“主子落了婢子一顿排头,你如今胆子是越发大了。”
  “药膏不干要弄脏衣服,郎君还是先躺着。”莫采薇直身托起莫雨的头发,待莫雨重新躺回榻上,“奴就是觉得,郎君自从出征后回到谷里,不像是自己回来的。”
  “倒像是放心不下谷主和我们,专程回来顾看我们的。”
  “以前郎君不让我们提穆郎君,可我们都知道郎君心里苦。如今郎君好像把穆郎君放下了,心里头却不知苦成什么样子。”
  “这一次你倒是说错了。”莫雨似乎是笑了一声,“我这些年心里头安定的很。”
  “郎君?”
  “我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剩下的日子要怎么过,自然安定。”莫雨闭着眼,语气有些含糊起来,“时辰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莫采薇也不拖沓,将手洗净后麻利地用布帛将郎君的头发包好:“奴煮了新茶,郎君等下若是不想用饭,吃些茶也好。奴这便走了,改日再来看郎君。”
  尽管当年是被采买来充作少谷主的侍妾婢女,但除了跟着莫雨东奔西走的几年,莫采薇的日子倒是比一般的闺秀还要养尊处优。战乱过后几年,莫雨做了谷主,便做主将莫采薇嫁给了谷中一名得力的管事,人虽相貌平平,却胜在做事踏实为人体贴,日子过得比莫采薇食不果腹时做的梦还要好。
  莫采薇提着食盒走下烈风集,丈夫正站在路边等她,看到她过来早就笑开了花,迎上来接过食盒,与她并肩行走:“烟先生去世,谷主可还好?”
  “烟先生病了这些年,郎君心里有数,可到底还是伤心,话都比平时多了不少。”莫采薇正坐了一个下午,慢慢行走活动筋骨,“郎君是个长情的人。”
  “你以前不是特别害怕谷主吗,全恶人谷的人都知道。”丈夫憋不住地笑,“然后谷主突然说我干得不错要把你嫁给我,我还以为听错人名了。”
  “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莫采薇捋了捋自己的发髻,“郎君,郎君虽然年轻时显得脾气不好,但天生是好心肠。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应该是明白郎君是什么样的人,才敢肆无忌惮,若郎君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哪里敢真的把害怕他表现在明面上。”
  丈夫拍拍莫采薇的手:“只是谷主一生坎坷。”
  “郎君自己倒是不在乎。”莫采薇叹了口气,“该关心郎君的人早早走了。郎君这人,面上不显,内里浓情又长情,那个人竟然也能舍下郎君一个人去死。”
  “这话不占理,穆少盟主是病重不治,谁能和阎王抢人。”
  莫采薇低着头:“我知道,可郎君一颗心都给了他,他要是活得长长久久,跟郎君团团圆圆的过日子,郎君哪会活得跟个出家人似的看破红尘。郎君说自己活得明白,可活得明白的人,哪个不是吃够了苦。”
  丈夫默然不语,最后只将莫采薇的手握在手里:“结发同枕席,至死都能做到,便也是人生无憾了。”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人这一生,能有这样一个人,大概也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最早想要写的就是莫采薇,不过作为一个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的逗比,我让她第四章才出现。
  但是想要写跟写得好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还是比较擅长叶唐甜那种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凶残派少女……
  ☆、章之五·丁丁
  身为王遗风的大弟子,丁丁对小师弟的感情很复杂。
  丁丁的根骨足称一流,悟性也高,人生的漂亮,性格也利落,随便哪个武林名宿收这么个徒弟半夜都得笑醒。
  但王遗风不是随便哪个武林名宿,王遗风或许武功不是最高,声望不是最高,但把武功、声望、学识综合一下,必然无人出其左右。
  丁丁知道自己成不了师父那样的人,先天资质所限,她虽然一流,但架不住师父那一脉不要一流,连天才也不要,只要天才中的天才,得万中无一才行。
  没过几年王遗风在小西天收了个徒弟,丁丁挺喜欢叶凡的,以为这个师弟以后就是继承师父衣钵的人。
  叶凡为人活泼率性,人也生的英俊无匹,就连他对唐小婉的痴情也是丁丁动心的理由。但丁丁不是活在自己梦想里的普通少女,她很清楚什么是自己应该争取,而什么又是应该放手的,更别提她也不认为自己爱师弟爱到这一生非他不可的地步。
  等她在外面东奔西跑为师弟阻挡追兵的时候,她的师父悄无声息收了个徒弟,等她知道的时候,这个小师弟已经一路杀过三生路,小疯子的名号血淋林响彻整个恶人谷。
  跟师父屠尽自贡城的手段都有微妙的相似。
  丁丁虽然不太喜欢关于未曾谋面的小师弟的种种传闻,但还是带着特意买的见面礼赶回恶人谷。
  大师姐嘛,自然要有大师姐的样子。
  当莫雨本人站在丁丁面前的时候,丁丁真的感觉,非常一言难尽。
  十五岁已经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但是小师弟实在瘦小的像竹竿一样,看起来似乎才十二三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皮肤青白的像埋进地里的死人,一双眼睛比最凶恶的野兽还要恕�
  看上去,就像一个不应该活在人世的怪物。
  丁丁强撑着跟小师弟说了几句话,然而莫雨只是看着她,好像她心底那些有的没得哪怕是一闪而过的念头都翻涌着被挖掘了出来。
  太可怕了。
  第一次见到莫雨的心理冲击太大,丁丁其实没怎么记住小师弟的样貌,再怎么努力回忆也只能想起那一双红色的眼睛跟苍白的皮肤。
  后来小师弟就出名了,丁丁一路看过听过至少二十个版本的小师弟到底长什么样子。除了三头六臂这种明显不是人类长相的形容,丁丁也搞不清楚莫雨是不是真长成了身高八尺腰宽八尺青面獠牙的样子。
  反正在恶人谷那种地方,丢进去一只芦花鸡都可能异变成百兽之王。
  只是小师弟出着出着名,出名的方向就从疯癫血腥变成了冰山男神,然后变成了大街小巷少盟主与少谷主失落的十年这种奇怪演义。
  身高八尺腰宽八尺青面獠牙的小师弟到底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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