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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色后宫太妖娆-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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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长恭睁开眼睛,顺着声音望去,一双黑矅石般幽暗的双瞳,不余一丝光亮,于一片白色雪中,如此特别而深刻。
    来人一愣,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整个人似被她的眼睛吸了进去。
    “咳咳,这姑娘长得真俊,就是眼睛邪呼了些。”那人回过神,缩了缩脖子,低下头摇头嘀咕了一声。
    “你叫我姑娘?”雌雄莫辨清亮的声音。
    那人从雪撬跳下来,拉车的两头敖犬抖了抖灰白相间的长毛,原地停驻。
    他约三十几岁,留着粗糙的胡子,头戴着一顶圆型动物毛皮帽子,身上穿得厚实,一双毛靴,腰间别着一把匕首,身材魁梧壮硕像一头北极熊。
    “咦~”那中年汉子下了雪撬,难道诧异地看了靳长恭一眼。
    他(她)及腰长发披散,穿着一件广袖黑袍,临风而立,遗世而独立,远远地看着恰如一副风骨极佳,美好的士女泼墨赋雪图。
    但走近一看,他模样虽然精致,乌黑的眉眼漂亮,但那一身不容忽视的强者气势,与周身举动神态的尊贵气质,无一不透视着他——或许是一名长相偏中性的少年。
    有女子能够拥有这种傲世,梅骨峥嵘,绝世无双的气质吗?
    中年男子脑中翁地一响,被她镇住了。
    “对,对不住啊,小哥儿,刚才看岔了眼。不过天儿怪冷的,一会儿指不准又得下场暴雪,你一个人跑到这荒郊野外,小心点儿啊。”
    中年汉子摸了摸鼻子,歉意地爽朗一笑,颇有一种山间高人的正直气魄。
    但靳长恭知道,他并不会武功,也许是这纯净的雪水养人,令他少了繁华世间的庸俗,多了几分山间野外的耿直。
    “这位大叔,请问这里是哪里?”难得运气遇到一个人,她正想打听情况。
    “这里是达莱湖下游,算是我们北阑一族的领地吧,我唤喀目,看公子倒像是帝国之人,怎么会……呃,在这儿?”
    虽然靳长恭气度非凡,不似常人,但一身狼狈与风尘疲惫,他倒是看得出来。
    怕是遭了难了吧?喀目暗道。
    “我与表哥游玩达莱湖之际,不慎摔入湖中,辗转到了这里,却不想,表哥意外失踪了,我一路找来,却寻他不到。”靳长恭真假含半,苦愁哀幽叹气一声道。
    喀目倒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从腰间取一个驴皮袋子递给靳长恭:“小哥儿,瞧你在雪地也找了不短一段时间了,先喝口酒暖暖身子。”
    靳长恭感谢地接过,也不嫌弃,罐满一口吞下,冷冽的面容方柔和几分:“喀目大叔,不知道这周围有没有住着什么人家,或过往甚密的商旅……”
    来不曾听靳长恭说完,喀目便摆了摆手:“小哥儿,这地儿一般没有人来,因为经常有雪豹出入,基本上本地人,都怕了,更别谈什么商旅,附近倒也没有人家,不过……我说,小哥儿,你那表哥,会不会是自己先回去了?”
    “不可能!”靳长恭斩钉截铁道:“他身上有伤,身体根本就没有复原,我本以为他只是出去走走,但这一带方圆全部都搜巡过了,依旧没有踪影,所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我却一无所获,我猜必定是被人带走了。”
    喀目看眼前这少年目光中的坚定,亦不说些丧气话了,他劝道:“小哥儿,瞅你精神也不咋地,还是先将身子整整,才去找你的表哥吧,否则你表哥没寻着,倒是先把自个儿给累倒了。”
    靳长恭第一次遇到对陌生人如此关怀之人,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掂量,这种人一般不是另有所图,便是有什么原由。
    看他全然在她身上打转,倒不像另有所图,但他对她这般用心,莫非是存在什么原由?
    “不麻烦大叔了,我只想知道,刚才你所说的‘不过’二字,为何不说下去呢?”
    喀目一怔,犹豫了一下,便又听到靳长恭说:“大叔,我表哥对我十分重要,哪怕是一个猜测,一个可能,我便愿意为之赴汤蹈火,望你成全。”
    真是一个真性情的孩子啊,喀目对靳长恭算是越看越满意,便直言道:“那我也就不瞒小哥儿。不过,看天气转阴了,这地方不宜久留,你跟我先去暖和的地方避避风雪,我再慢慢告诉你吧。”
    说着,喀目便上了雪撬,顺便拉了靳长恭一把,吆喝一声,便让敖犬拖着他们在雪中快速前行。
    过了一会儿,便再次来到之前那一间木屋内。
    靳长恭倒是没有惊奇,自从喀目说了,这一带并无人家,常年无人烟,她便知道,这木屋也只有他搭建的才合理。
    带她进了木屋,喀目从雪撬上拖出一小袋食物,然后烤上柴火,架上铁锅,咕噜咕噜地煮了一锅肉麋汤,便招呼靳长恭过去坐。
    “小哥儿,来喝点汤,吃点肉,我再跟你说。”
    靳长恭没有客气,实际上她在闻到那浓浓的肉汤香味时,肚子已经感觉到一种痉挛地痛,实在饿得慌了。
    捧着肉汤连喝了三碗,她才感觉身体有了活力,之前强撑的一股气,终于得到了缓解。
    “小哥儿可曾听过干达一族?”喀目拨了拨柴火,问道。
    靳长恭看了他一眼:“不曾,这城赣府是我第一次来。”
    喀日似踟蹰一下,揉了揉下颌的胡子,才道:“其实,除了我们北阑一族,还有一族干达亦居住在乌巴桐的冰川一带,干达的村子曾一度被人称之为寡妇村,因为听闻干达是被诅咒的一个民族,他们一族,历来便是女多男少。”
    “女多男少,这并不奇怪,但怎么会被称为寡妇村呢?”靳长恭挑眉疑问。
    喀目失笑道:“女多男少于一个村子,的确不算什么稀罕事儿,但十户人家,生十胎,却不见得有一胎是男子,那就奇怪了不是吗?至于为何是寡妇村,那是因为,干达村的男子,一般都短寿,基本上活过四十岁的,都少之又少啊。”
    说完最后一句话,喀目神色黯淡了许多,就像浓重的阴霾压在他的头顶,看得靳长恭莫名有些奇怪。
    “莫非是得了什么病吗?”
    “找过各种各样的大夫看过,说不是病,也查不出原因,渐渐的,干达一族,男人就更少了,于是,一般干达的男人,最少都要一人娶十个以前的妻子,为繁衍后代,但随着男人越来越少,活在世上的寡妇却越来越多,渐渐她们开始不满现状——”
    “于是呢?”
    喀目一直观察着靳长恭的神色,看她对他述说的事情,既不反感,也不曾有向往,一时心中拿不定主意。
    “于是,那些寡妇不甘一生寂莫地守着死掉的男人,便在冰川的一个深坳处,建了一个寨子,叫毒寡妇,她们经常会出来,掳走一些男人,回寨子……生孩子,虽然跟干达一族的男子生的孩子,基本上是女子,即使是男子亦是短寿,但与外界的人生的,却生儿子的情况却有很大改善。”
    “所以,大叔的意思是,我表哥是被她们掳走的?”靳长恭沉凝下眸。
    喀目皱起眉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干达一族,最近就是去别族,或者拐一些外地男子,与她们,咳咳,就是那个后,怀上孩子,再将男子杀了,这才是毒寡妇真正的意思。”
    “既然她们愿意跟男子生孩子,将来这些男子又是孩子的父亲,她们又何必坏事做绝呢?”
    “一来是怕报复吧,二来,由于干达一族男子金贵,女子低贱,常被打被骂是小事,更有被虐待致死的情况,总之,这群脱离了干达一族,专门建了一个寨子的寡妇们,就是为了泄愤,向男子报复吧。”
    喀目其实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太清楚,在他眼中,这群寡妇的确很可怜,但可怜之人,亦有可恨之处。
    那些被她们掳走,作为代孕工具的男子何其无辜,被她们蹂躏完了,又即将面临被杀掉的下场。
    “大叔,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情。”
    “不,不用谢,其实,其实我是有私心的啊,小哥儿,我那刚满十五岁的孩子,前几日独自跑来猎雪豹,但至今未归,我担心……就想请你帮了个忙。”喀目有些惭愧,有些讪然,不知道该怎么排解心底的尴尬。
    “好,你不妨告诉我,你孩子的长相,如果遇到,我会还你这一份人情的。”靳长恭并不在意他怎么想的。
    他帮过她,她替他做事,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这世界上没有无缘不故的好,她早就清楚地知道,在确定他的确是有事情需要她做时,她才能够安下心来。
    或许夏合欢并不在毒寡妇寨,但只要有万一的希望,她都必须先去查探一下。
    “小哥儿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谢,其实,其实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厉害的人物,我,我不敢去毒寡妇寨,我知道凭我这两三下,指不定也是去被她们糟蹋的,若我孩儿确实在,我即使拼了这条命也在所不惜,但又不确定……这才犯了愁。”
    喀目为人实诚,想到什么便说实话,对于自己阴暗一面,也不遑坦言而论。
    “这毒寡妇寨内,除了三位寨主有点武功,其实人都只是会些粗浅招式,凭小哥儿的武功,绝对没有问题。”
    靳长恭倒是奇怪了:“你怎么知道我会武功,而且比她们还厉害呢?”
    喀目咧开一排皓白牙齿,笑得有几分没心没肺道:“我喀目别的不行,这看人,倒是一看一个准,况且,我曾经遇到过一个神仙,他能够在雪上建步如飞,刚才遇到小哥儿,看你脚步轻踏在雪上,不像咱们这些汉子踩进雪里,心中便亮堂了。”
    靳长恭闻言,亦笑了。
    本想立即出发,但屋外飞雪再度肆虐,靳长恭就算此刻冒险赶路,亦是分不清东南西北,是以即使心中焦躁,亦不得不按奈住心神,专心打坐调息,尽量恢复功力,确保万无一失。
    夜里,靳长恭不由得起身,看向窗外,黑漆漆一片,风声大作。
    腿边燃着一团柴火,啪啪地,即使身体很暖,但她心底却越来越冷。
    如果,夏合欢是被毒寡妇的人抓走,那么即使被侮辱,至少性命还会在。
    但如果……他并不是被她们抓走,那到他会在哪里呢?
    被前来救援的部队带走了?还是被别人救了?
    暗暗吁了一口气,心中郁结难解,眸光越来越幽暗。
    而躺在稻草堆内睡着的喀目,突然一阵寒意袭来,一个惊神睁开眼睛,看着背对着他,身影孤寂而冰冷的靳长恭。
    莫名地想起今天早上,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心中划过的感想。
    孤傲,冷漠,强大而充满威摄力,恰如猛虎卧荒邱,潜伏爪牙忍受,那周遭的动物都似怕了她,纷纷躲匿害怕,连风雪都似忌惮着她,不敢从她身边经过。
    其实他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神仙,只是在那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冰川内那一啸,万兽归顺的冰豹一样。
    “小哥儿,睡吧。”看着她,莫名地想起自己那老挨训的倔犊子,一时感概万分,亦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样了,有没有挨冷,受欺负。
    靳长恭并没有睡,她荫掩下墨黑的睫毛,继续盘腿调理内息,心思晦涩地度过了一夜。
    翌日,风雪暂戈,靳长恭调息了整整一夜末寐,但精神却抖擞熠熠。
    “小哥儿,这毒寡妇寨离这儿不远,你顺着东方一直走约十里,便会遇到一个低坳,那里载种着一排梅花树,你越过梅花树,便能找到毒寡妇寨了。”
    喀目替她准备了一些干梁带在身上,亦从雪翘内巴拉出一件皮裘,未做任何精细处置,仅是一件厚实的深褐熊皮。
    “嗯,大叔,你住在哪里,事后我又如何去找你?”靳长恭眸光流转一抹精光,微微笑道。
    喀目不察不异,便将自己的村落具实以告,并再三叮嘱她,若遇到困难,别硬拼,再探出实情,若不敌立即撤退。
    靳长恭不置可否,看着喀目,道:“大叔,我这个人一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但同时,亦是一个睚眦必报之人。”
    喀目一怔,半晌没有说话,仅闪烁着眼神,目视着雪地,轻声地嗯了一声。
    靳长恭勾了勾唇,亦不需要他的回答,转身便如一道闪电,掠过一道风雪飞舞,朝着毒寡妇寨奔去。
    而喀目看着她离去的方向,伸手紧了紧腰间的匕首,叹息一声。
                  
第二十二章 怒火(一)
    天地一片白茫茫,银装素裹,突突的枯枝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堆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
    一路朝着北方踏雪而上,地势越来越高,莫约攀爬了一座小土坡,地势骤然倾斜朝下,靳长恭确信并没有迷岔路。
    前方一片粉白玫红交夹的梅林,小小的花瓣,细而有劲的枝,淡淡的粉白,艳丽孤傲的玫红,缠绕在周身的芳香,粉白迎风飘落于雪中才显得更加纯白,而玫红则是一种连雪花压不到的傲放挺立。
    淡淡馨香扑鼻,靳长恭并没有被眼前的美景迷惑住了心神,她捏了一块花瓣,黑眸睃巡着四周,一阵悉窣踩雪的嗤嗤声响起。
    她眸光一潋,飞身跃上峭壁中一块石岩夹缝中,暗暗探视下方。
    只见两名梳着粗辫子,头无一丝点赘,身穿厚实大棉袄,脚上穿着跟喀目一族那种毛绒靴子,两颊赤红,眼睛并无一般少女的纯良,反而透着一种戾气。
    她们携手拉着一辆手推车,上面赫然躺着两具死绝泛青的男人尸体,尸体乍一看,令人只觉毛骨悚然,几乎每有一寸皮肤是好的,身无片缕,白花花的身子惨白僵硬,某些隐秘处,全是绽放的狰狞口子。
    她们步入梅林中央处,在寻找了棵矮小的梅树下的位置,两人便取出铲子,合力挖了两个坑,将扑哧扑哧,用力将男人尸体拖进去土里,利索地就埋了。
    “纳西那狗娘养的,以为捡了个男人就得瑟得不得了,寨主竟赏她能与男人共度一夜!”将男人尸体埋妥后,其中一位便愤愤不懑,使劲地踩着雪地。
    “普米,犯不着嫉妒她,她捡的那个男人又丑又瘦,看着怪吓人的,咱们去北阑再逮几个男的,就不怕纳西再得意。”另一个少女声音粗粗的,像烫伤嗓子的声音。
    前一个叫骂的少女一掌拍向梅树,震落不少梅花瓣,她火气依旧重:“是又丑又瘦,可偏偏寨主喜欢,前段日子那个漂亮的男人三寨主玩腻了,如今偏偏喜欢这种丑陋的类型,让她领了功,真TMD的憋气。”
    靳长恭心中一跳,再听到下面说:“你说,那男的怎么会躺在咱们毒寡妇寨前面呢,真稀罕呢?”
    “鬼知道,我只知道,昨儿个,三寨主将人带进房中,一个晚上折腾得半死,就不知道那又丑又瘦,现在又残的男人,还活不活得成!”
    靳长恭脑中嗡地响了一下,下一秒,一道凛冽寒冷的飓风,刮起层层如刀般锋利的厉风扫荡着周围一切,一道诡异幽暗的身影悄然无息地出现在那两名少女的身后。
    “啊~”少女眼睛睁不开,蒙着脑袋退了几步。
    “普米。”另一个人叫着同伴的名字,摔倒在雪地上。
    “吉兰!”
    等狂风怒掠而过后,她们面面相觑,心中惊疑不定,然后相互拍了拍对方一身的雪。
    “你们——所说的那个男人,现在怎么了?”
    乍然响起的声音令普米与吉兰当即一僵,瞠大眼睛同时扭过头,看着一地黑殇瀉黑暗,漫天的黑幡飘鹜,衬得眼前之人,如魔神莅临,恐怖,冰冷,如死般窒息的痛苦渐渐蔓延。
    普米跟吉兰,感觉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她们喉咙紧紧地锢住,无法呼吸,无法抑止害怕,恐惧,无法动作,亦无法闭上惊惧的眼睛。
    “告诉我!”
    她的眼睛突地溢满了鲜血一般的色泽,诡异,漂亮,却如粹毒一般,血腥与邪恶。
    吉兰整个如过电一般,神智渐渐焕散,脑海中只剩下那一双阴鹜滴血的红眸。
    “他,没事……”
    靳长恭听到“他没事”这三个字,激烈跳动的那颗心才定了定。
    “刚才你说,他被三寨主折磨,是怎么回事?”
    被操控的吉兰眨了眨眼睛,神色彷佛,张嘴乖乖地回道:“三寨主有着奇怪的癖好,喜欢将跟她欢好的男人,完事后毁容,她喜欢毁容的男子,也喜欢残疾的男子,所以她看到那个丑八怪男人,很喜欢,她将他抓进男人汤中,准备宠幸他。”
    看着吉兰像一个傀儡娃娃一样,表情木然而呆滞,普米看了看靳长恭,再看了看吉兰,全身抑不住地颤抖,她捧着脸,尖叫道:“妖怪啊~~!”
    她使劲地蹬着雪,朝后方爬去,想逃跑,但下一刻,她却整个人呆若木桩。
    吉兰一说完,便如一只断线的飞鸢飞起,撞击在坚硬的岩石上,呯地一声,她脑袋潺潺地流出浓稠的血液,但整个人既没有喊痛,也没有呼救,依旧呆滞着双眼,任血染满她的脸,一动不动。
    “丑、八、怪?凭你也敢轻视他?”靳长恭眸光森冷瞥了一眼躺在血泊的吉兰一眼。
    “啊啊啊!”
    普兰吓惨了,面无人色,只懂得凭本能地尖叫,害怕,看着两眼盯着她的吉兰,脸皮激烈地颤抖。
    “啊啊啊!不要!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她抱头抖得像一个筛子一样。
    “不想死,就告诉我,男汤是什么地方,最后那个毁容的男人,怎么样了。”
    看得出来,那个吉兰知道的并不比普兰多,靳长恭施然踏前两步,看到她抖得更凶了。
    “求你,求你不要杀我,我,我会全部,全部都告诉你的,求你,那个,那个男人估计还活着,他会,会武功,昨天晚上,三寨主虽然,虽然将他带去男汤,男汤就是咱们寨子,寒子关押男人的地方,他们不准穿衣服,就,就呆在汤里,那个男人,男人醒来,却闹得,闹得凶,寨主,好,好像打了他。”
    普兰一段话说得断断续续,毫无顺序可言,可见她真的吓破了胆。
    恶人一般胆小,欺善怕恶,遇到靳长恭,她除了顺从,脑中再也想不到别的词语了。
    “不、准、穿、衣、服,打、他?”靳长恭一字一句,很轻柔。
    但普兰却感到磅礴的杀意排山倒海,她全身如刀割,如针刺,如火焰炙烤,心脏无法负荷那激烈的跳动,骇得她直揪头发,朝着雪地撞击,那如暴风雪般席卷而来,只觉风云变色,大地为之颤抖嘶吼。
    “啊啊!”
    良久,普兰所有的尖叫哑在喉咙,双瞳极力瞠大,脸色由苍白,渐渐涨成青紫,然后直直倒在地上,如死一般肝胆俱裂而亡。
    普兰被活生生吓死了!
    “毒寡妇,寡人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么愤怒,你们真、的,很‘幸运’!”
    ——
    毒寡妇寨位于一处低坳,气候稍较平原暖和些,但午时,却有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
    驻守着瞭望台上的一个中年女人,伸手接了一片,诧异道:“不是雪,是梅花?”
    她暗自嘀咕:哪里来的这么多梅花瓣飘落啊?
    她将视线投向前方那一片欺寒胜雪的梅林,突然眼睛越睁越大,她揉了揉眼睛,再次凝睛一看。
    “那是什么?!”
    一团黑雾?不,不是黑雾,是一个人影,披着一件深褐色,近似黑色的毛裘,她周身似旋绕了一圈黑气,阴沉而可怖,每踏一步,便震得那骄傲的梅树凄厉地叫喊,散落了满地花瓣,被寒风凛凛席卷飘舞。
    妈呀!什么人啊,打一眼便能够让人心惊胆颤!
    瞧实在,愈发令人不安,她每踏一步,就像踏在她的心尖儿上似的,抖了抖臂膀,立即警戒。
    “孩儿们,快警戒!快!”
    她扬起长声,大声吆喝,惊得寨内一片人声叽喳呱聒,铁器相撞呯呯当当地响声,很快便冲出来一群,歪瓜劣枣,呃不,一群不修边幅的女汉子。
    刚才暖和的寨子里面出来,正值午时,她们正撕着肉喝着酒,玩得热火朝天,于是赶急出来,无一不是赤着胳膊,一身肌肉壮实,并没有穿厚袄,仅穿着一件毛皮的褂子,手上拿着杂七杂八的兵器,有刀,有剑,有棍,有棒,有戟,有尖刀……
    武器新旧程度不一,破损得挺厉害,但聊胜于无。
    远远看去,一片类似汉子模样的娘子军,她们每一个人都脸色不善,充斥着恶意与不耐烦,拽着兵器,直嚷嚷:“喂,老八索,你吼个毛啊吼,搞屁啊!”
    “警戒?警戒什么啊?”
    “老八索,是敌袭,还是你闲得慌,耍咱们姐儿个玩啊!”
    听不出什么动静,她们便如八百子鸭子,吵吵闹哄着从寨子里走出来,一个个不正经不着调的模样。
    “我呸!你们这群骚娘儿们,还不赶紧去瞧瞧,有一个很诡异的男人,朝着咱们寨子来了!”叫老八索的中年女人,钻出瞭望台,探下脑袋皱着眉头啐了她们一口,连忙招手。
    “哈哈哈,有男人来了,就来了呗,莫不是他是老八索你的姘头,才这么紧张?哈哈哈——”
    有人喷笑出来,却一点不在意老八索那慌张的模样,越发打趣闹笑道。
    “算了算了,别再闹老八索了,人家自从换班驻守瞭望台后,便大半个月没开腥了,再闹怕是得欲求不满,找咱们姐们个耍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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