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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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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仲亨道:“大哥不必气馁,只要我们制定出一套明确的战略框架,分清敌我关系,轻易不要替皇帝做无谓的消耗,假以四五年时间,我军的实力必可强大到无人匹敌,到那时,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情?”

  陆仲亨的这段话跟朱升“高筑粮,广积粮,缓称王”之策本质相同,只不过披了一个深植于朝廷内部的外壳,容易被人骂作汉奸,但从实效上讲,说到了朱云天的心里头,跟图龙的计划也有相似之处。

  不过,朱云天并不想等这么长时间,再过五年,怕是陈友谅已成气候,加上张土诚的势力已经开始进入扩张阶段,将来称王当帝怕是早晚的事,四川、云贵等地的义军风潮亦已酝酿已久。真要等到全国地区的反元风暴形成气候之时,共和军要面对的困难比现在多得多。

  朱云天在内心中把时间定在了1350年,也就是不到三年的时间,在历史上全面爆发反元浪潮的1351年之前解决掉中原地区的主要对手,不仅要控制住义军势力,且要消除掉元军主力部队的威胁,比如察罕帖木儿这种悍将。

  这个难度不亚于让一个宋朝人光着脚爬上珠穆琅玛峰,但他既然随波逐流,卷进了这个动荡的时代,就不能有任何后退的念想。

  “云天,吃些东西吧。”

  小魏从车上拿了些干粮过来,朱云天招呼众人草草吃过了,正要商议北上的路线问题,十米之外的一棵树上却突然跳下了两名黑衣蒙面之人,每人手执一根棍子,其中一人低声喝道:“此树我栽,此路我开,要从此过,留下钱财!”

  一帮人在林子里呆了这么久,竟没发现树顶上藏了人,朱云天对众兄弟们的警惕性十分的不看好。

  这强盗的声音听上去,却是没有一点威慑力,甚是搞笑,而且打劫哪有两个人只拿了棍棒便有十足把握的?所以大家看到这两名黑衣匪徒,都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大哥,我说会有山贼的吧,却没想到如今世道,连山贼都是长得这般瘦弱,你看,细胳膊细腿的。”陆仲亨咬着一块玉米面的馍头,笑道。

  “笑什么笑!快把车上的银子拿下来,让大爷我尽数揣进腰包!”那蒙面男子怒喝,声音嘶哑,像是中了风。

  众人均坐在地上,没有一人起身,这一幕让他们感觉很是好玩,且要看二贼如何表演。朱云天笑道:“这位老大,你看我们衣着平平,非官非商,哪有银子给你们?”

  “就是啊,我们还想抢别人的银子呢,都穷得跟蛋似的。”徐达也闷声闷气地说。两个毛贼在他眼中,实是三招两式就能解决的,故而并不害怕,先逗逗他们再说。

  蒙面男子却并不罢休,对着马车一指,喝道:“就在中间那辆马车的后屁股上,里面有个箱子,箱子里装的全是银子,快快给我搬下来!”

  众人大惊,哗然一片,这贼怎么知道得如此详细?“你他妈是何方盗贼?快给老子道来,不然一刀捅了你!”耿炳文按耐不住,拔出刀来,便从后面跳将出来,要扑去撕杀。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抻过来,拽住了他,阻止了他的冲动。

  耿炳文回头,见是徐达,正脸露笑意,望着那两个蒙面之人。

  陆仲亨和周德兴亦是笑而不语,继续吃着他们的镆头。

  正当耿炳文和侍卫们大感惊讶、迷惑不解之际,朱云天双脚一蹬,突然一个百米加速,冲上前去,抱住了那名一直没有说话的蒙面强盗。那强盗意料不及,退了两步,却没有避开,被朱云天牢牢抱在了怀里,挣扎不动。

  朱云天浪笑道:“妹子,这几日真是想煞我也!”伸手一掀,便把这强盗头巾去掉了,一头秀发和一张清秀的脸蛋映入了众人眼帘,这强盗竟是一位年轻的美丽女子,且竟是盛秀。

  耿炳文喃喃道:“我的天,她是谁?长得这般标致!”

  站在他背后的陈京听了,戳了他一指,小声道:“放规矩点,看不出来吗,她是老大的马子!”

  “马子是什么意思?”耿炳文不明白。

  “靠,马子就是妞,她是老大的妞!”

  耿炳文的一双眼闪耀着崇拜的光芒:“天!大哥有多少马子啊?”

  陈京酸溜溜地回答道:“没数过,反正很多。”

  另一名蒙面人见了此状,嚣张气焰顿时灭了。他呆了一下,只好乖乖地摘了黑色头巾,露出了本来面目,这家伙竟是冯国胜。

  他把棍子朝远处一扔,不好意思地道:“让众位兄弟受惊了,小弟这厢有礼!”然后很识相地蹲了下去,抱住头,就等待意想之中的一顿猛烈的群殴。

  谁知没有人上来揍他,大家都直愣愣地看着他,像是大白天的见了一只青面獠牙的吊死鬼,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

  “咦,兄弟们怎么了?是饿晕了吗?”冯国胜大感奇怪。

  倒是小魏率先醒悟过来,三步并做两步,施展草上飞的轻功就窜了过去,一把将朱云天扯了五米远。这样,盛秀站在原地一动未动,便离开了朱云天的怀抱。

  小魏咬着牙,恨恨地沉声道:“你为什么跟她这般亲热?”

  声音虽小,却不幸让盛秀听到了,她顿时小脸绯红,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上前一步,说道:“这位姐姐,小妹这厢有礼了,多亏了朱公子的救命之恩,小妹终生感激不尽,愿做牛做马,报答他的恩情!”

  朱云天脸上盛开了一朵发情的油菜花,乐不可支地道:“不用你做牛做马,只要能圆我一个小小的心愿就好了。”

  盛秀赶紧应道:“公子您说,只要小奴家能做到的,一定万死不辞!”

  在小魏面前自称小妹,在朱云天面前又改口成了小奴家,可见盛秀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尽管出身草莽,却熟悉礼数,说话有分有寸,且让朱云天这种色狼瑕想连连,心痒难忍。

  朱云天张开嘴,话还没说出来,耳朵已被小魏揪住了,引来了大家的一片哄笑之声。老大被女人将耳朵擒在手中,生拉硬拽,惨不忍睹,这种情景可是第一次得见,以后怕是也没多少机会可以见到。于是众人纷纷屏住呼息,看老大如何收拾这桌风月残局。

  而且大家十分统一地在心中叹道:都是泡妞惹得祸啊!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六十节 躲过一劫(中)
 
  朱云天哪敢再把污言秽语讲出口来,弱弱地道:“盛秀妹子,其实……我也没什么要求啦,就是想让你请我吃顿饭,喝杯酒。”

  盛秀心有灵犀,抿嘴而笑,应道:“好啊,这是举手之劳,只不过……小妹现在身无分文,若要请客,还须等我有了钱,才能进得饭馆。”

  朱云天嘿嘿笑道:“不用,我现在借给你好了……哎哟!啊!”

  一声惨叫冲云霄,惊得众神把命逃。朱云天猛地回过头,瞪着身后的小魏,嘴已经张成了一张卡车轮胎,委屈地道:“你……为何这么狠啊。”

  小魏奇怪的摊开双手,道:“我什么都没做呀!咦,你的耳根怎么红了,哎呀,被虫子咬了,怪不得你叫得这么大声呢!”

  盛秀和众人赶紧围上来,齐向朱云天的后脖望去,果然,他的耳根部位被不知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现在已经肿成了一块大水泡,还朝外面流着稀稀的血水。

  朱云天差点就要哭了,这下可把他疼坏了。这就是泡妞的代价吧,他知道肯定是小魏干的,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他也拿她没什么办法,因为他确实罪有应得。

  “大哥,我看像蜜蜂蜇的。”徐达诊断道。

  “是蜜蜂,你看,它还没飞远,在头顶上盘旋呢。”周德兴眼尖,发现了犯罪元凶,正在老大头顶三尺之处,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发出嗡嗡之声。

  “哪里,哪里?”朱云天蹲下身子朝上看,很有点看到了低空轰炸机的味道,嘴里还愤慨地怒叫:“兄弟们,快给我处决了它!替我报仇雪恨!”

  大家一起笑起来,陆仲亨道:“大哥,蜜蜂实乃自然之物,咬你一口也属正常,何况它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跟它斗气呢……要懂得爱护生灵呀,大哥。”这家伙现在开始满嘴仁义道德了,变成了动物保护者,一点没有军事家的风采。

  徐达也笑道:“是啊,大哥,咱们还是快快赶路吧。”

  只有小魏不吭声,只是偷笑,心里乐道:看你以后还敢对别的姑娘动手动脚!这就是男人有外遇的下场!

  这蜜蜂正是她信手拈来,突然弹到了朱云天的耳朵后面。蜜蜂受了惊吓之后有了附着物,这附着物又是香喷喷白嫩嫩的脖子,自然马上就蜇,而且注视了大量的蜂毒,足以让朱云天疼上十天半个月。

  没人愿意替老大杀一只蜜蜂,其实这也说明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想得罪小魏姑娘。

  朱云天嚷了半天,这蜜蜂还是活得好好的,他感到很没面子,便把脸转向了正笑脸灿烂的盛秀,正色道:“盛姑娘,我求你一件事,好吗?”

  盛秀见他表情严肃,忙回道:“朱公子请讲,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照办!”

  朱云天斜着眼,盯着那只仍在头顶上盘旋的蜜蜂,道:“麻烦你把它给我杀了,谢谢!”

  盛秀踌躇了,不由看了一眼小魏,只见小魏笑意虽未平,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大家也都望向小魏,看她如何表态。小魏在万众瞩目的注目礼中,表现出了极为出色的心理素质,一副坦然的小模样,让众人深感敬佩。

  小魏冷漠的表情让盛秀犹豫了片刻,不过她仍然轻轻地一扬手,一枚短针发出“嗤”的一声,从袖子里飞出,准确地刺穿了那只蜜蜂的肚子。

  短针劲道十足,携着蜜蜂的尸体又向上窜了两丈有余,方才下坠,落在了朱云天的脚边。

  “好功夫!”小魏这时突然咯咯笑起来,拍起巴掌。

  此举意在双关,一是解除了盛秀的尴尬之意,二是告诉盛秀,她对她没有敌意。让一直提心吊胆的盛秀放下了心中那块大石头。

  “盛姑娘好功夫!”

  陆仲亨等也赶紧跟着鼓了几下掌,大家相视而笑。只有朱云天这色狼脖子上起了一个大水泡。大水泡渐渐消去,又变成了一个红红的大肉疙瘩,他难受至极地揉着脖子,一点也不知这树林中两位姑娘刚才经历了一番无形的心灵暗战。

  “咦,冯国胜怎么回来了?冯兄弟,你这家伙命真大呀!本人佩服!佩服!”那厢,陈京这小子终于睡醒了,从车里爬出来,抠着眼屎,啊啊呀呀地道。

  这下捅了马蜂窝,大家总算想起还有冯国胜这厮没有修理,徐达哈哈一笑,上前捉住了他的手,作势要打,手快要落上他的眉头,却停住了,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是崇拜地问道:“兄弟,你们是怎么出来的,两日来官兵全城搜查,你们是怎么躲过去的?”

  “对啊,快跟大哥我讲讲!这几日,我可是为你们担惊受怕呀!”

  朱云天也走了过来。这个“你们”,自然包括盛秀,小魏很敏感,听了又微皱眉头,瞪了他一眼。不巧的是,盛秀把这一幕全看在眼里。

  冯国胜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喝了一阵水,笑呵呵地把二人出城的经过讲了一遍。

  “大哥,你还记得在汴梁南门那名要了我们十根金条的蒙古参将吗?”

  “记得呀,那条狗化成灰我也认得!”陈京的十根金条变成了肉包子他倒是绝不心疼,但那参将同时一口气吃掉了他五百两白银,这张嘴简直就是血盆大口了。朱云天岂能忘记那个一脸贪婪相的吸血鬼。

  “呵呵,大哥您先别生气,正是您口中的这条狗将城门打开,放了我和盛秀姑娘出城……”冯国胜笑嘻嘻地道。

  众人这才明白,他是从南门跑出来的,并非预想中元军重兵布防的北门。

  那夜换了客栈之后,冯国胜便意识到此地凶险,不可久留,这家伙通过对盛秀身份的联想,心有灵犀地预感到元军将会大规模地进行全城搜索,随着时间的流逝,元军守卫工作的加强,出城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老大因为有皇命在身,加上那神威大将军的招牌,没人敢动他。闹不好朱云天走了,他却被关在这汴梁城中无法逃脱。

  如果那样,他就糗大了。

  冯国胜和盛秀二人藏在那间隐蔽的小客房里,连灯都不敢点。他一直琢磨这事儿,脸上忽阴忽晴,忽黑忽白,一会儿白眼狂翻,一会儿牙关紧咬。幸亏没点灯,否则盛秀见了他这副模样,准以为这家伙要起什么色心了。

  将近后半夜时分,有一支元军在巡逻之时就近到了龙津桥,进行第一次搜查。他们是在路上接到了阿鲁台的通知,临时赶过来的,一到龙津桥,便把天字一号客栈翻了个底朝天,只发现了几双兄弟们留下的臭鞋。

  寻着这股独特的鞋臭味儿,元军一名校尉不由自主地到了对面的这间小饭馆门前。他撅着鼻子使劲的闻,嘴里兀自在说:“咦,我怎么闻着有点不对劲呢?”

  言罢,蹦起来一脚,便把店门踹开了,提着刀,问那掌柜的:“你这店有没有客人入住?让他们全都出来接受军爷的检查!”

  掌柜的收了冯国胜的银子,且非常了解蒙古人的作风那是相当凶残,心知此时若把人供出去,自己亦是必死无疑,索性便把心一横,来了一个死不认帐,作着揖道:“军爷您看,我这店实乃饭馆一个,并非客栈,哪有什么客人入住?”

  校尉吸着鼻子,进了这小店大堂,方圆不足三米的正厅,摆了两张油腻腻的小桌,再向里去,却是一间弥漫着鱼腥味的厨房和黑乎乎的骚不拉叽的厕所,哪有什么客房。他半信半疑地看了掌柜的半天,摸着鼻子带着手下走开了,沿着朱云天和周德兴走过的那条道路,竟然慢慢寻去了琴月楼,这一路终是一无所获。

  就在这个时间档儿,冯国胜和盛秀两人感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再不跑,等到元军第二次搜查时,可就不会像第一次这么幸运了。他们给了掌柜的五十两银子,劝他弃了小店赶紧逃生,否则待元军回来,搜出那间房,必会对他动了杀念。掌柜的一听,这话确实挺有道理,马上打了行李,带着银子,又携了妻儿老小,一溜烟钻进胡同逃窜了事。

  冯、盛二人从小店出来,抄小道一路飞奔,很快到了南门。他知道,想在此时出城而去,唯有在元军检查松懈的南门出城,再费些力气绕到城北,等待老大及诸位兄弟们,这总比在城里被捉到的好。

  南门值班的元军将军仍是白日那收了朱云天一堆金银的参将,他正为发了这笔横财而兴奋不已,一直没睡着觉,跨着腰刀在城门口来回踱步,心里盼望着那三辆马车过几天还从这南门经过,到时再索要上几百两银子,那他这辈子就算发达了。

  正想心事,有两个人背着两个包袱飞快地到了面前,面色焦急,惶恐不安地给他拱礼作揖。

  军兵们围了上来。月华微照,凉风疾吹,细看之下,其中一人竟是白日所见那朱云天手下的一名仆人。

  “军爷您好,还记得我吗?小人领受了主人的吩咐,出城寻找一味急需的药草,可否通融一下,开放城门,让我等出去?”冯国胜编瞎话的本事一点不亚于朱云天。

  因为距离朱云天被抓不足两个时辰,此时各个城门的守卫军官还未接到紧闭城门的通知。这其中主要是古人通讯不够及时的缘故,工作效率较慢,不比现在,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古人传递军令还需派出快马,从靠近北门的察罕元帅府跑到南门,路上免不了要偷点懒之类的怠工,两个时辰远远不够。

  这参将笑了笑,指着月亮道:“你没见现在是子夜吗?元帅有令,晚上任何人不得出行!”

  此话虽说的看似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但这参将的表情却是非常和善,还带着一丝笑意,俨然没有平日里的那种不可一世和横行霸道,明显是一种可以继续谈下去的暗示。

  冯国胜聪明伶俐,赶紧道:“事出有因,还请军爷网开一面呀!若能放我等出城采得珍稀药草,救我亲人一命,我愿把全部家财献给军爷!”

  说罢,冯国胜便把肩头的包袱拿下来,很爽快地交到了参将的手中。

  参将的手臂陡然一沉,感觉这包袱沉重无比,忙用手指悄悄掀开了一个角,从这缝隙里顿时射出了灿烂无比的金光银光,把参将的脸照得像火炉前的镜子一样地闪亮。

  他马上就会意地笑了,用并不纯熟的汉语道:“看来,你确实是有急事需要出城呀!千万不要误了病人的救治,我祝你尽快找到那种稀缺的药草,另外,顺便替我向你的主人问好!”

  冯国胜一听,奶奶的这是要放行啊,大喜道:“多谢军爷的体恤之意,我一定把您的话带到。”

  “咦,这位姑娘是……我白天好象没见过呀?”参将突然看着盛秀,问道。

  冯国胜后背汗如泉涌,忙解释道:“军爷有所不知,这姑娘乃我主人亲戚家的侍女,精通草药之术,又熟悉城外地形,故而主人让我带了同去,算是个得力的帮手。”

  这个解释再结合上述借口,连接起来可谓天衣无缝,参将歪着脑袋想了想,又看了一眼包袱里的金银,通过刚才的估算,足有三百两之多,加上白日所得,白银已近千两,另有金条十根…………

  “把城门打开,放行!”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一贪财势力之人乎。参将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

  收了别人这么多银子,别说没什么可怀疑的地方,就算真是罪大恶极的朝廷重犯,这参将恐怕也会铤而走险,放他们逃跑。

  两人出城之后,连口气也不敢停歇,便连夜赶路,绕过汴梁城,向北门而去。因为很早出了城,所以两日后察罕帖木儿将盛氏三兄弟斩首示众之事,他们并不知情。

  就在他们离开南门不到半个时辰,元帅府的命令便下达到了那名参将那里,命他紧闭城门,任何人不许放出去,尤其要注意一个年轻女子。这参将唯唯喏喏地答应了,心里却道,妈的我刚才早把那妞放走了,只是你们今生休想知道了。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六十节 躲过一劫(下)
 
  这段并不算复杂的出逃过程在冯国胜口中讲来,却是别有一番惊险刺激的滋味,加上他添油加醋为自己的英雄色彩着实好一阵的渲染,众人听来仿佛置身于《说岳传》的茶会场所,听一位口水先生大讲特讲岳飞老人家的忠烈事迹。

  说穿了,无非就是用钱铺路,重金砸出了一条生路。这跟当前的贪官外逃采取的方式有些相似。

  朱云天听罢了,倒也被逗得哈哈大笑:“冯兄弟避繁就简,化难为易,这招金蝉脱壳之计用得倒是极为痛快!本帅算是从中学了一招!”

  冯国胜道:“惭愧也!大哥这一表扬,我无地自容,保全一条小命,留着为大哥效力,这实乃我的本分!不过……”

  “不过什么?请冯兄弟尽管说来。”

  “那三百两银子,大哥是不是帮我报销一下呢……”

  朱云天马上把嘴巴闭上,死活不说话了,脸像个充气的气球一样胀了起来,越发难看。一提到钱,这家伙就像刚死了心爱的小狗狗,脸色别提多可怕了。

  冯国胜见状不妙,赶紧收回要求:“大哥好为难啊,那就算了吧,以后小弟再想办法挣回来。”

  他说的挣回来,无非就是找机会贪赃枉法,从军库里想办法把这点钱贪污回来。

  朱云天见他这般的有眼色,笑了:“冯兄弟真是爽快人也!不是本帅不补偿你,实在是……陈京,你打理一下盘缠,看有多少?”

  陈京爬进车里上翻下翻,左数右数,拉着脸下了车,支支唔唔地道:“大哥,不多了也!加上散碎银子,不到一百两了。”

  什么?众人皆吃了一惊,这么快就把银子花光了?想来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到了大都,不知有多少达官贵族需要巨额贿赂,曲曲一百两碎银怎么够用!

  这时候,方显出了陈京那十条金条的重要性。朱云天一阵心痛,妈的察罕帖木儿,你算把老子害惨了,早晚有一天,我要你双倍偿还!

  “哎!”小财鬼开始唉声叹气,担忧起自己这一路的行程来。

  突然,一个柔柔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扭头一看,是盛秀,她很认真地道:“公子不必焦急,若需要银子,小妹可以替公子想些办法。”

  朱云天慌忙摆手道:“这可万万使不得,盛妹妹刚从虎口脱险,还未及回家跟家人团聚,这种时候,我岂能用妹妹你的银子!”

  是啊,占便宜也没有这样占的。

  盛秀笑道:“公子这是哪里话,如果没有公子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小妹早已沦为世人不耻的妓女,终生遭人唾弃。此番回到翼宁,见了我家叔叔,定会把公子所托讲与他知晓,再求叔叔拿些银两出来,以补公子盘缠所需。”

  朱云天心想,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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