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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丈夫-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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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现在不能尽快改变这坑爹的“丁等资质”,毫无疑问等待丁默的就又是一无所获的结局!

想到这里丁默真的有些纠结了,现在他能利用的资源实在太少了,而改变资质的手段不是耗时太长缓不济急就是暂时不具备条件,都不可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时间丁默更觉得脑仁子生疼,最终忍不住轻轻摇摇头自语道:“如果现在能搞到一只四奇蛊就好了,可惜……”

所谓“四奇蛊”,就是合称“酒、色、财、气”的四种蛊虫,这四种蛊虫专门是用来提升蛊士资质的,而且都是一阶蛊,最适合丁默这样的“小菜鸟”使用,而且效果立竿见影,是当前最符合丁默需要的选择。

只可惜“四奇蛊”数量稀少,虽然不能说是可遇不可求,但也不是随手可见的,至少现在的穆柯寨……嗯~~等等!现在的穆柯寨……谁说穆柯寨没有四奇蛊?!

想到这里,丁默猛地一下停住了手,脸上神情一阵阴沉不定,似乎想起了什么。

【……十多年后,穆柯寨学堂中有个狗粪齐天的菜鸟学员在散步时意外遇到了一只野生成年“财鬼蛊”,结果乙等资质变甲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彻底走上了“天才”的不归路……】

对于这段传闻的细节,诸如说那个学员到底是在学堂的什么地方遇到的野生财鬼蛊、当时的时间、经过等等,丁默知道的并不是很清楚,他当时早就离开了穆柯寨在大夏洲混日子,所以对此事并不关心,只是当八卦随便听听不过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穆柯寨学堂中确确实实藏有一只野生财鬼蛊。

想到这里丁默顿时坐不住了,马上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走出房门。

【财鬼蛊,喜阴,性静,幼体嗜好神意草汁,多藏于植物茂密之地……】

努力回忆着《百蛊急就章》上对“财鬼蛊”的介绍,丁默一边在学堂中走着一边仔细观察,最终停到了后山花圃之前,说实话有关这个传闻的细节丁默当年就不是很清楚,他根本不知道那位天才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偶遇”财鬼的,不过关于这个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几百年的经验放在那里,只从“财鬼”的生活习性上,他也能推测出一点东西来。

野生财鬼成年需要二十年时间,所以这只财鬼蛊现在一定已经孕育出来了,至于说它居然能在穆柯寨学堂生活了十多年而未被人发现,这其实不奇怪,财鬼幼体嗜好神意草汁这件事情,是差不多百年之后才由一个天才蛊植师发现的,在此之前人们一直想当然的以为财鬼幼体和成年体一样,也是喜欢伴生与金、玉、元石等财物附近,以其为食……在这种情况下,谁能想到“自家后院”的草地里就藏着一只野生财鬼?!

——所以如果穆柯寨中藏有野生财鬼的话,那么它只能是生活在眼前这一片神意草中!!

夜幕下的花园很静很香,似乎有一种分外清澈的感觉,天空中繁星点点,没有月亮的映照大地同样一片银白,周围的点点灯火更是给这个夜增加些许生气。

可是丁默这会儿可有些顾不上月色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地面上的神意草中,仔细辨认了许久之后,丁默将手中的风灯挂在花圃外的灯柱上,一点没顾忌自己刚换的干净衣服,就这样直接趴在地上爬进了花圃。

泥土很湿,似乎刚浇了水,趴在上面凉凉的滑滑的,不过丁默并没有在意,而是认真的翻找着面前的草根花茎,翻开的草茎微微泛着浅红色,这正是神意草的典型特征,财鬼幼体最喜欢神意草汁的味道,眼前这一大片神意草田,如果有野生财鬼的话,这里就是最可能存在的地方。

细细的拨弄,认真地观察,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一种灵觉的感触,这片神意草足有半亩地,如果只靠人手拨弄的话,丁默要忙到明年夏天了,真正重要的是因为拨弄而引起的周围灵气的波动,这其中的细微变化才是丁默关注的重点。

这也是丁默修蛊千年积累的经验,除了丁默这样的怪物之外,其他人刚刚开启穴窍的时候连什么是灵觉都没搞清楚,更别说用这种办法去寻找蛊虫了。

不过话说回来,虽有灵觉相助,但想要在大半亩地中找到一只小虫,这工作强度也真的是杠杠的了!

全神贯注的投入到“工作”之中,丁默趴在地上,就这样细细的拨开每一片草根,就这样爬来爬去的,幸好这里是后山,否则搞不好就会出现一则诸如“夜间在草丛中穿梭的黑影”之类的学堂新怪谭。

就这样一直趴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丁默终于把整个花圃都排查了一遍,可是让人失望的是,他什么都没找到!!

不要说野生财鬼了,他连经常和神意草伴生的“红花蛊”都没见着,这样令人无语的结果,让丁默感到非常无奈。

“怎么回事?难道说那只野生财鬼还没孕化出来……”有些郁闷的揉揉鼻子,停下来之后丁默才发现自己浑身又酸又疼,脖子和腰上的骨头整个都僵硬了,膝盖更是疼得没有了知觉,胳膊稍微动动就嘎嘎作响,就连眼睛也一阵阵酸涩肿胀的泪水直流。

可是付出了这么大的辛苦,却什么收获都没有,这让丁默不觉苦笑起来,是谁说“付出终有回报”的?看来自己还是和那财鬼没有缘分啊!

站起来,使劲扭扭脖子,丁默总算是感觉舒服了一些,这时候他才发现天空中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感情一不小心他已经摸索了整整一夜,当下不由得打个哈欠,决定回去好好收拾整理一下,一会儿还有开学典礼呢,学堂家老都会出席讲话的,很隆重!

至于“财鬼”的事情,丁默已经不去想它了,没有缘法而已,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看上去是那么美好,前途光明而又充满了诱惑力,可是真正做起来却总是充满了障碍,让人费尽周折也难以全功,这说到底就是没有缘法,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若是看不穿这一点,总是为某事某物辗转反侧寤寐思服,那这一生怕也是难有所成了。

也许老天注定那个天才终究会成为“天才”吧!

丁默笑着准备转身离去,不就是一次大洪水吗!他当年没能经历大洪水还不是一路修炼到九阶,只是卡在了最后一关而已,没道理重来一次会做不到!

不过就在丁默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阵近乎细不可闻振翅声忽然间传来……

嗡嗡嗡~~嗡嗡嗡~~

丁默闻声马上双目一凝,下意识的转头循声看去,旋即脸上堆满了笑容!!

但见远处一只形似稻蝽的小虫正摇摇摆摆的飞了过来,三翅,叶触,体壳坚硬,表面光滑如金玉流萤,更重要的是它飞行时所造成的那种独特的水滴状的灵气波动,这一切的一切让丁默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确认了它的身份。

这就是那只野生财鬼!!

几乎在第一时间,丁默猛地吸了口气,旋即他非常诡异的“没气了”,这是真真正正的没气了!不但呼吸完全停止,甚至全身的生机律动也在一瞬间归于死寂,丁默这时候完完全全的就像是一个死物,一块石头或者一颗已经枯死的老树,他就这样莫名的“消失”在天地之间,消失在所有一切的感觉之中。

这所有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财鬼……

丁默的准备不一会儿就见到了成效,只见那只幼年财鬼很快就摇摇摆摆的飞了过来,当它经过丁默身边时居然看都没有看丁默一眼,完全把他当成了一件死物——要知道“四奇蛊”都是超级敏感的,尤其在它们幼年的时候,基本上稍微感觉到一些不合适的灵波,就会瞬间远遁躲藏起来——而就在财鬼擦身而过的瞬间,丁默忽然伸手,两指霍然弹出,浑然天成却又间不容发的恰好夹住了这只幼年财鬼。

【……那力度拿捏得简直堪称完美,恰到好处的控制住了幼年财鬼,却又刚刚好一点都不会对它稚嫩的身体造成伤害……】

这不是奇功,不是绝艺,也不是必杀秘技,只是千年以来不断打磨之下对自己身体力量乃至于最细微的肌肉纤维的最精妙的掌控而已!!

——这也是丁默重生一世带回来的东西,也是他现在所能掌握的最大资本……至于千多年的经验见闻,对未来的前瞻性的了解,对众多宝物宝藏的洞彻通晓等等,这些东西他顶多能算是“知道”,可远远谈不上“掌握”!

……一声嘹亮的金号忽然响起,丁默闻声顿时一愣,愕然转头看去,却发现天边已经晨霭散尽,天光大放中,学员集合的时间也到了。

朝阳似火,也仿佛丁默此时的心情。

第一百四十三章 越不让看越想看

“曼曼,你听我说,我和她真的没什么……”电话那头,邱文泽迫切地解释。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的眼睛没瞎。”宋筱曼咬牙切齿道,她真后悔当时为什么要逃开,她应该上去给邱文泽这个劈腿渣男狠狠一巴掌才对。

今天是邱文泽的生日,也是他们确定恋爱关系一周年纪念日,她两周前就准备好了礼物,下午特意请了假,转了两趟公交来“t”大找邱文泽,想要给邱文泽一个惊喜,结果惊喜没有,倒把自己给惊悚了。

到了邱文泽的寝室,邱文泽不在,室友见了她,眼神闪烁言辞吞吐,在她再三逼问下,才问出邱文泽到女生公寓找他们“t”大的校花商安妮去了,她追到女生公寓,就看见两人相拥着从公寓出来,一个笑的温文尔雅含情脉脉,一个笑的娇媚动人花枝乱颤,更过分的是,邱文泽情到深处,还情不自禁地吻了商安妮一下……

“曼曼,你不要生气嘛!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我爱的人是你……”

普通朋友?如果只是普通朋友你能吻她?如果只是普通朋友,那商安妮向她示威的时候,他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

想到那个叫人气愤的画面,听到这样令人作呕的辩解,宋筱曼就忍不住冲电话咆哮:“邱文泽,从今天起,我宋筱曼不认识你,有多远给我滚多远……混蛋……”

宋筱曼“啪”的挂了电话,愤怒到了极点,真当她是傻瓜么?普通朋友?鬼才相信,去死吧……

宋筱曼想也不想,用力把手机扔了出去,这手机是邱文泽送她的生日礼物,现在,她只想把一切跟邱文泽有关的东西都砸的粉碎。

她和邱文泽是在一次高校联谊会上认识的,她是“c”大的学生会干事,邱文泽是“t”的学生会主席,也是“t”大有名的俊男才子。之后,邱文泽就对她展开热烈的追求,而她经过几个月的慎重考虑,在他生日那天,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她一直以为像邱文泽这种出身寒微,靠自己的努力打拼未来的男人是靠得住的,他身上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不良习性,正直、阳光、有上进心、为人真诚又才华横溢,可谓是集所有美好品质与一身。

现在她才知道,是她瞎了眼,原来他和那些虚伪无耻的男人没两样。最可气的是,为什么偏偏是商安妮?

“嘭”的一声巨响,把宋筱曼从不堪的回忆中惊醒。

手机爆炸了?

宋筱曼趴在天桥的栏杆上往下看。路灯昏黄,桥下的马路上,有几辆车缓缓驶过,人行道上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或匆匆或悠闲的走着。

没有异常啊……

不管了,宋筱曼擦掉不争气的眼泪,耸了耸双肩包,快步从天桥的另一端阶梯下去,走到公交站台,刚好56路车到站。宋筱曼赶紧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公交车缓缓起动,宋筱曼两眼放空望着街边闪烁而过的霓虹,原以为今晚会是一个美好的令人难忘的夜晚,结果……一切都结束了,这样不堪的结束。

沉浸在伤感中的宋筱曼浑然不觉车另一边的乘客在那探头探脑议论纷纷。

天桥下,一辆银色的奔驰敞篷车跟桥墩做了个亲密接触,车头右侧破损严重,车盖都掀开了,车内所有气囊全部爆开。

坐在驾驶室的魏如风懊恼地咒骂了声“shit”,解开保险扣,从气囊的包围下挣扎了出来。

“先生,您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有路人见他满脸是血的从车里爬出来,好心问了一句。

魏如风阴沉着脸,摸了把迷糊到眼睛上的血,冷声道:“没事。”

拿出手机先拨了报警电话。

“南京路……对,天桥下面……是车主本人……有没有人员伤亡?你以为死人还能报警?”魏如风啪地挂了电话,报个警还这么啰嗦。

随即又给拨给alisa:“出了点事,晚点再过来……”

打完这两个电话,魏如风发现周围多了好些围观群众,在对他和他的车指指点点。

“肯定是飙车,我也看见了,那速度,没有一百多码也有七八十……”

“哎……都是钱多烧的慌,富二代就没几个像样的……”

魏如风的脸色更冷了,径直走到车边,探身在里面摸索了一阵,摸出个手机来。刚才就是这东西,突然飞过来砸到敞篷边缘然后弹到他头上,突如其来的惊吓,害他方向一偏一头撞上了桥墩,幸亏当时车速不是很快,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手机是可爱的粉红色,外壳上用亮钻粘贴了kitty猫的图案,说明这手机的主人是个女生,说不定还是个萝莉,要不然也干不出这种没脑子的缺德事,魏如风摁了开机键,居然还有用。

让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魏如风恨恨咬牙。

开机后,屏幕上显示出一张合影,樱花树下,一对情侣相偎在一起,男的阳光帅气,女的长发飘逸,笑颜如花,很甜蜜的样子,魏如风脸色骤然一变。

片刻后他用这个手机拨了自己的电话,随即把这个号码发送给阿盛,附上一句话——帮我查这个号码的用户,明天早上我要看到资料。

第一百四十五章 是好事也是坏事

走出机场的时候,卿楚觉得被祖国的蓝天和那一束明晃晃的阳光刺痛了眼睛。她下意识地抬手遮了一下额头,待眼睛适应了光线之后,才眯着眼睛将手放下。

这明明才是三月而已,可是这太阳却已经毒辣得让人睁不开眼了,从开着充足冷气的机场大厅走出来才一会儿,卿楚就觉得自己的背上浮上了一层薄汗。

机场门口有来来往往的旅客,有的行色匆匆,有的有亲人相送相接,看着这一幕,卿楚这才想到,自己的手机似乎下机之后就忘了开。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按了开机键,信号那里才刚刚从无信号跳到满格,就开始在她的手掌里震动起来,上面显示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hello。”因为常年在国外的缘故,她习惯性地英文开头,那一头却是一个清朗的男声,说着字正腔圆的中文。

“你好,请问是卿楚吗?”

那人这样问着,卿楚顿了片刻,才用中文答道,“我是卿楚。”

卿楚在脑中搜索着关于这个声音的记忆,似乎这并不是父亲任何一位手下,于是停顿了片刻,没有说话。

电话的信号似乎不怎么好,从刚开始到现在,电话里都一直有一种吱吱的电流杂音,在美国的时候也是这样,都回国来了竟然还是这样?卿楚不由得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电话有问题。

那边男人似乎说了句什么,但是因为信号不好的电流声,卿楚没有听清,只是听到他的下一句,“我似乎看到你了。”

听了这话,她下意识的转身,就看到机场玻璃自动门里头走出来一个身着白色衬衣打着领带的年轻男人。他手中也拿着一个手机贴在耳边,只是看到卿楚之后,他的脸上有了微微的笑容。

这是卿楚第一次和林睿文见面,但是尽管是这样,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那么多医疗期刊上面都有配着他照片的论文,想认不出来也是难。

显然他原本是身着正装的,可是现在西装被他拿在手里,大概是因为天气的确是热得有些诡异的缘故吧。

林睿文长得跟那些医疗期刊上面照片上的,没有太多的差别,并且脸颊显得比照片上更加瘦削,他的鼻尖有着细汗,胸膛也是起伏得有些剧烈,显然是从里头跑出来的。

“您怎么来了?”卿楚脸上的笑容淡淡的,一双眼睛里的眼神很是明亮。

林睿文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女人,她身上穿着一件合身的白衬衣,袖子卷到了手肘,卡其色的工装九分裤剪裁合体,头发剪得有些碎,所以即使在脑后绾了一个马尾,还是几绺碎发从耳后滑落到她的颊边,皮肤也很白皙,倒不是什么绝色之姿,不施粉黛的一张素颜,毛孔细得看不见,鼻梁小巧挺翘嘴唇饱满,脸庞是尖尖的瓜子脸,最多算得上是清丽罢了,只是那一双眼睛是让人过目不忘,林睿文觉得自己就没看过这么亮的眼睛。

只是身高倒是有些高的,目测过去起码一米七往上,而且身上的肌肉线条很是优美,倒不是现在时下流行的那些女孩子的那种清瘦,大概是在国外经常运动的缘故吧,林睿文想到。

这么看上去林睿文觉得她竟是比自己看过的她资料上的年龄甚至还小了两岁,就像个十九二十岁的少女模样罢了。

他的脸上依旧是温和的微笑,笑着说道,“以后就要一起共事的人,我还是亲自来接比较好。”

卿楚闻言也不做声,只是笑了笑。

这个林睿文,正是她即将工作的那个医院里,带她的导师,说起来,自己以后在医院里头,其实也算是他的手下了,来给一个手下接机?这导师似乎没什么架子,卿楚对自己这个导师林睿文的印象不由得好了一些。

“这里日头太大了,我车就停在那边,你在这里找个阴的地方等我一下,我把车开过来。”林睿文说着,手指朝着机场旁边停车场的方向指了指。

卿楚正准备点头,就感觉到身后有人朝自己走过来。

那是两个黑衣黑裤的男人,倒不是电影里面那种黑色西装黑色墨镜的那种,两人都是穿着那种黑色的唐装马褂,扣子都是一个一个的盘扣,脚上也是蹬着一双那种老粗布的千层底儿黑布鞋,看上去复古极了。

两人却是孔武有力的,都是高大壮硕的身材,手臂都是粗壮的肌肉坟起,两人脸上都是不苟言笑,只走到卿楚的身后,其中一个才掷地有声地说道,“小姐,先生来让我们接您。”

她竟是位富家小姐么?林睿文这样想着,不由得又想到,也是了,普通家庭哪能负担得起在国外进修多年的费用,只是她这家里的下人,着装倒是挺……中国风的。林睿文好半天只想出了这个词来形容这两人的着装。

“导师。”卿楚的脸上有歉意,林睿文知道,自己这趟是白来了,“我在外求学和父亲已经多年未见,家中派人来接了,所以今日就不劳烦您送我了。”

林睿文点头表示明白,他还摆了摆手,“你也别叫我导师了,我大不了你几岁,你直接叫我名字林睿文吧。”

卿楚似乎是迟疑了片刻,但还是点了点头,“好的,林睿文,今天谢谢你来接我。”

下一幕就让林睿文大吃了一惊,他甚至忍不住开始怀疑,卿楚这两个家仆……莫不是两个搬运工?扛米袋子的?因为就在他的注视之下,其中一个壮硕的男人,伸出一只手将卿楚的箱子一提,然后轻撩撩地往肩膀上一甩,身体甚至没有丝毫因为负重而有任何佝背或者沉腰的动作,看上去,他站在那里的身体似乎就是纹丝不动的!

难道是因为她的箱子太轻?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在国外求学多年的,她那个巨大的箱子,都能装人进去了,鼓鼓囊囊的哪里会轻?

卿楚已经转身,自然是没有注意到林睿文吃惊的眼神的,就仿佛他们这么轻松将箱子撩上肩膀是多么正常的事情一般。

她那箱子里,倒的确是没什么多的东西,几乎全是书。厚厚的英文版的医书,满满当当地塞满了整个箱子,而书反而是最有分量的,她这箱子说不得得一两百斤呢。

这扛着箱子的汉子不免引来众人惊诧的目光,一辆黑色的轿车已经开到他们的面前,一个汉子给卿楚拉开了后座的车门,另一个汉子扛着箱子走到尾箱去。

大概是因为箱子太大了的缘故,那么宽敞的尾箱竟也不能完全塞下去,那尾箱的盖子竟是盖不上了?汉子再三尝试了几次之后发现是徒劳,于是也就不了了之算了,走到前头坐上车去。

一辆豪华的宝马七系轿车,就这么敞着屁股尾箱,从机场正门驶了出去,看在众人眼里,未免有些滑稽。

“好久不见了啊,小姐。”之前扛箱子的那个汉子嘿嘿地挠了挠头笑道。

卿楚偏过头来,眉头轻轻皱了皱,似乎是不满他对自己的这个称呼,这家伙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客套了?看着这个壮汉,卿楚说道,“秦苍,七年不见了,你怎么还是这副老样子?怎么……父亲没好好操练你么?”

这秦苍,算得上是卿氏宗门家主卿扬的嫡传弟子,说起来,卿楚都还得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师兄才是,只是因为她是卿扬之女,身份特殊。秦苍性子老实忠厚,自然也是不在意这些的。

他又嘿嘿一笑,说道,“哪能啊,你刚出去那两年,师父每天操练得我都恨不得死过去。”

卿楚的眉毛挑了挑,眼睛里有了戏谑的神色说道,“喔?是吗?那近两年父亲没好好操练你咯?正好,等会回去了我来练练你。”

听了这话,秦苍憨厚嘿嘿笑着的脸顿时就苦了下去,但他自小就疼爱这个小师妹,于是还是苦哈哈地应道,“好……好呗。”

“父亲最近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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