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现代锦衣卫-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些白雾绝对不是正常现象,但是张知秋之前已经尝试过返回老孙头家里的卧室,连续几次都是只要一动念间便已走人,相反到是进入这个古怪地馒头山有些麻烦。

也正因为如此,之前张知秋才敢于下定决心下山来探险的,大不了闪人就是。

不过,这个白萝卜地发现,最起码让张知秋确定了一件事实:这个空间应该是有水的,或许那些白雾就是。

当然,这种冒险的事情张知秋还是不会去做的。

在张知秋看来,无论是什么样地财富,都不值得自己要去冒着生命地危险;这个古里古怪的地方未知之处太多,这也就意味着潜在地危险很多。

况且,来日方长,还是徐徐图之好了……

看着白嫩白嫩地躺在那里勾引自己的白萝卜,张知秋骤然间感到自己确实是又开始有些腹中饥饿了:今天走的山路,真的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对于这个白萝卜本身张知秋倒是没有什么觊觎之意:长的如此地快速,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基因变异,胖子可是惜命的紧。

站在山脚仰望,张知秋越发地觉得这个悬崖象是被什么东西给劈出来地一般,,这个馒头山也因此而成为了一个残缺地馒头。

强忍着腹中地不适,张知秋恋恋不舍地继续前行:这时返回卧室去解决温饱问题不是不可以,但是再要回来后却还是要大费周章,胖子感觉有些不值当。

有了从卧室中不同地方出发时地不快经历,多了个心眼地张知秋也试验了几次从馒头山地不同地方进行返程。

先前地最后一次返程试验,张知秋是在半山腰做的,然而等再次返回地时候,胖子却是发现,自己依然是一丝不差地现身山顶的那个悬崖边上。

整整一圈绕了下来,除捡了几块造型稀奇地石块之外,张知秋还碰到一个破破烂烂地小鼎,看不出是什么质地,但拿着到是不重,就是实在地不怎么打眼。

虽然看不出是什么来历,但这却是在这个古怪的地方所发现地、唯一地人造物品,张知秋略作思虑之后,终究还是将它揣到了怀中。

没有办法,此刻张知秋不仅仅是手中,就是衣兜里也装了好几块珠圆玉润地石头,实在是没有地方来放这个小鼎了。

在张知秋的记忆中,很多造型奇特地石块也是很值钱的——最著名的,就是宋徽宗的“花石纲”了,那可以说是直接地毁掉了一个史上最为富裕地朝代。

在再一次远远地看到那株白萝卜之后,张知秋大力地吞下一口唾沫,直接地返回卧室了:这时他已经是绕着这座馒头山走了整整地一圈了!

而更为让他必须离开的原因是,此刻张知秋已经是早已在再次饱受着前胸贴后背地威力了……

回到老孙头家里的张知秋,感到自己已然彻底地失去对时间地概念了。

在一通疯狂地海吃海喝之后,施施然地来到院子中消食地张知秋,在凭籍自己地半吊子“观星术”来估计时间的时候,却是窘然地发现可能似乎是有些问题。

且不说自己在馒头山地那一通奔波,就是自己地这一顿加餐,那也好歹是花费了足足半个小时以外的,可是这天空中的星象所显示地时间,和自己所估摸地时间那可是相差了快有十万八千里了!

对于自己这个在辎重营时经过死皮赖脸地不耻下问、死磨烂缠地才从王半仙那里学来地唯一实用技能地失灵,张知秋可真的是如丧考妣了。

到了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切都只能是靠自己,如果自己地学习能力果然是如此之差的话,那自己日后的生存之道肯定是有极大地问题的!

再次地凝目细观天象之后,张知秋猛然地冲回卧室,随即直接地返回到现代地北京!

十月地北京,气温还不算很低,但赤身裸体地张知秋仍然是忍不住地打了一个哆嗦;紧接着却是迫不及待的从这个通惠河上地涵管壁上摸出来自己的手机。

手机关机!

在连续地两次重启未果之后,张知秋终于醒悟到,虽然自己地这款苹果手机待机时间足够地长,但是自己已经足足有十几天没有充电了!

其实,不是张知秋没想到在自己离开之时要关机,只是他还是在心中存有了一个侥幸地希望:万一自己地父母要给自己打来电话呢?

身无寸缕地张知秋没有久留,转身又返回到了明朝。

就在张知秋有些惶然不知所以之际,街上却是开始打更了,单调的一慢一快两声鼓响,连响三次,正是刚刚起更时的打法,也就是说,此刻才是一更!

张知秋顿时为之一愣。

古代从西周时开始,就已使用的是十二时辰制,汉代正式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也就是一个时辰是现代地两小时。

除此之外,十二时辰通常也用十二地支来表示。

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9时至11时为“巳时”,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下午3时至5时为“申时”,下午5时至7时为“酉时”,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9时至11时为“亥时”。

到宋朝时,又进一步把十二时辰中地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如子初、子正、丑初、丑正,如此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在白天的时候,古代主要由日晷和漏壶等计时,在晚上则是依赖于打更。

古人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一百二十分钟,并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二十四分钟。

听着这锣鼓声渐远,张知秋终于地回过神来:那个“馒头山”空间里的时间,与这现实里的时间应该却是不同步的!

想到这里,张知秋到也豁然开朗:也唯有如此,才能解释那个白萝卜地“异状”,并非是那个白萝卜的长势异常,而是那里的时间原本就要比外界过的要快的多!

想通这一点,张知秋顿时不由地极为遗憾:如果那个山头不是全是石头而是泥土的话,自己恐怕是光靠种地也能发财了,哪还用象如今这般食不果腹地寄人篱下……

第七十六章发财大计

2012…2…2117:57:23字数:3039

张知秋从来都没有想到,原来这觉睡多了也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在张知秋的印象中,自己在现代时还从来没有在晚上七点便上床睡觉的经历。

尽管昨晚爬了不知道有多少小时地山路,但是因为馒头山所在之处和这大明地时间并不一致地缘故,张知秋还是有极其充足地时间去养精蓄锐。

不过,虽然睡的很早,但第二天在张知秋起床的时候,却是顶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隐约记得晚上曾经是在不停地做梦,但具体梦到些什么,早上睁眼之后却是已然忘的一干二净了。

后半夜的时候,张知秋倒是曾经被尿憋醒过,但这屋里却是肯定没有厕所的,而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张知秋的卧室里,也没有人给他准备一个尿盆、夜壶什么的东东。

听着窗外瑟瑟地秋风,张知秋不由自主地打个冷战,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后,却是一眼便看到了昨晚随手放在床头的那个不明材质地小鼎。

二话不说地解裤子放鸟,张知秋远远地将小鼎放到了门口,然后满满当当地盛足了一杯……

与现代的城市甚至农村都不同,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在县城、乃至于京师这样地大都市之中的居民家里,基本也都是会或多或少地喂养着一些鸡的,母鸡下蛋,公鸡则是用来报时的。

当张知秋被此起彼伏的公鸡叫声吵醒的时候,窗外仍然是漆黑一片,胖子恨恨地把被子拉到脑袋之上,尝试着继续自己与周公女儿的幽会。

不过,或许是被这公鸡所惊,接下来的一个早上,张知秋都是在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地朦胧着,眼前却是不时闪现着一个非常丑怪地小野鸡的模样,不停地用一种刮锅底般的声音在向他拼命地叫嚣着。

之所以敢于确定这不是一只公鸡而是野鸡,是因为这贼厮鸟虽然毛色黯淡无光丑不堪言,但尾羽却是有那么几根长的离谱——这当然是相对于公鸡的尾巴而言,是以张知秋直觉地便认定,这是一只野鸡。

至于前边要加个“小”字,是因为这鸡看起来也就比一只鸽子肥不了多少,还不及一只母鸡大,当然就是小野鸡了。

不过,张知秋可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野鸡的叫声竟然会是如此地难听,而且他还莫名其妙的感觉到,那只上蹦下跳的小野鸡其实却是在狂骂自己。

真的是莫明其妙……

足足地睡到了日上三竿,可惜的是没有太阳能够晒到张知秋的屁股上——那些麻纸实在是有够厚,这秋日的阳光根本就对其表示无能为力。

头晕脑胀地爬起床来,一时到也不觉肚饿,坐在床头发呆半晌,张知秋终于想到了自己今日所要执行地发财大计:卖石头和买铁锅。

相对于在现代地北京去讨生活,张知秋觉得自己还是在这大明更为好混一些。

事情总是要循序渐进地来做的,张知秋决定先从改善自己在大明地生存状态开始,也以此来给自己将要在现代进行的行动积攒一些经验,但“教训”什么的,最好还是就不要有的了……

事实上,张知秋地这个院子里也是有一间专用地厨房的,可惜却是没有锅灶——张知秋昨天还曾经特意去看过的。

不过,看那灶台地模样,以前应该是曾经有过一口铁锅的,应该也就是这几天才被人搬走的才是。

张知秋当时倒也曾经为此奇怪了半晌,但后来估摸着应该是极其憎恨自己地蔡二娘干的好事。

如果张知秋真是那种识文断字、有皮有脸的人,这时也就应该明白了主人的态度,然后自己就此乖乖地滚蛋走人了。

可惜的是,蔡二娘遇到的却是来自于中国历史上国民最不讲究地一个时代地恶客,因而她的这个小伎俩和小心思,注定是要瞎子点灯白费蜡了。

走到门口,张知秋看到那个满满当当地小鼎时一愣,挠了挠后脑终于想了起来前因后果,当下先把门闩拉开,偷偷摸摸地打开一条门缝向外观瞧。

不出意外的,老孙头家的千金小萝莉,自己眼下名头上的“主母”、老婆大人孙小环童鞋,正在院子里撅着屁股挖蚂蚁洞玩儿。

其实老孙头虽然出身平民,但也是把自家闺女当千金小姐来养的,素日里也是琴棋书画地苦学不辍,请的是城里骡马行曹员外家的三姨太在教,只是这些天来老孙头发病之后,三姨太才避嫌不再过来了。

说起曹员外地这个三姨太,据说是昔日大同府最为出名的清官人,当年也曾经是犯官之女的,不知怎的就被曹员外娶回家中了,却是一个极有才华的美人儿。

张知秋到也听说过此事,但心中却是不大相信。

犯官之女那是要统一发配到官办教坊的,从那里能够往出捞人的不是没有,但那却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一个小商人就能够搞定的。

说白了讲,这种发配除明面上地惩戒、羞辱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树立起“杀鸡骇猴”地榜样来,否则哪个犯事官员没有些三亲六故,如果真要是掏银子便能捞人的话,只怕那教坊里也早已是留不下什么人了。

悄然地合上屋门,张知秋头痛地在地上转了两圈,最后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小鼎放到了门口地窗台之上。

放在这个位置,只要是不关屋门的话就不会被看到;而小环要进入到屋里来的话,虽然不过才是个九岁地小屁丫头,而且还有着口头未婚妻地名分,那张知秋也是万万不可以关门与之独处的。

自感万事大吉的张知秋得意洋洋地打开屋门,刚刚一个造型还没摆好,却是被急匆匆地跑过来的小环指着鼻子笑弯了腰,一时间真是尴尬莫名。

等到好不容易弄明白事情地原委之后,张知秋也是不由地有些脸红:据小环童鞋笑眯眯地指出,在张知秋地嘴角到下巴,有一条鲜明地“白杠”。

说白了讲,就是下巴上有一道口水印子。

张知秋对此颇为质疑,因为他在辎重营也算是群居了很久,从未听人说过自己有这个毛病,今日才是第一次被小丫头堵在床上,怎么就多出来这么一项见不得人的毛病?

不过,张知秋地这个问题注定无解:不说他这屋里根本就是没有镜子,就算是有,那朦朦胧胧地铜镜只怕也是看不见什么哈喇子印迹的。

后来张知秋总算是想起来一事,这才含含糊糊地相信小环不是在闲着没事逗自己玩:

在凌晨地那一泡尿撒完之后的时光里,除了被那个莫明其妙的小野鸡狂骂之外,张知秋隐约记得,自己似乎也曾经是跳着脚地对那只小野鸡大叫大嚷来的,并且还是酣畅淋漓到吐沫四溅的……

梦中的东西,果然是有些无稽的很……

老孙头家中没有自备水井,一应用水,都需要孙二娘的老公去将近一里外的坊间公用水井去挑,而张知秋的这个院子里却是连个水缸都没有,更不要说有水了。

用袖子把自己的脸蛋擦的燥热,估计那啥的口水印子也该没有了,张知秋用一桌子的小吃将小环诳到了屋内,自己却是抽身悄悄地溜走了。

虽然对任何地美眉都是好感有加,但如果是象小环这样地小萝莉的话,那便还是敬谢不敏了,张知秋对于“怪蜀黍”的角色无爱。

因为不摸这忻州城内的行情,张知秋只是在怀中揣了两块小点的石头,准备先去城里的首饰珠宝店去探探风头,省的贸然行事被人笑话。

奇石这种东西,和珠宝一样,都是在太平盛世才能喊得起价——所谓地“盛世珠宝、乱世黄金”便是这个意思。

如今在这大同、山西周边烽烟再起,虽然只是小规模的冲突,但这忻州城内是也已经是人心惶惶,张知秋心里也还真是有些没底。

按照历史地正常走向来说,大明地这个“乱世”,如今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不知是否因“身怀重宝”而心虚的缘故,张知秋总觉得自己在被人“轻度关注”,而且这种感觉自打出老孙头家的大门开始,就一直都是如影随形。

张知秋惑然地一路回了三次头,但并没有见到预期中的“熟面孔”,这让他在放下心中疑惑的同时,也开始为自己而感到有些担心了。

张知秋可不认为,在这明朝的一个普通地小县城中,竟然还能遇到那种具有现代侦察技能地追踪高手——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也就根本不会让自己会感到异常了。

如果不是个人能力突出的话,最笨、也最为原始地一种防暴露地跟踪办法,那就只有是一路换人地分段追踪——也就是人员固定,各自只负责在某一段路上的追踪,但这无疑是需要大量人手的。

不过,张知秋也只是这么随意地一想,如今的他可并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价值,竟然还值当得这么多人对自己下手的……

PS:打滚求收藏……

第七十七章天大地大

2012…2…220:03:14字数:3420

张知秋在这么一个阳光明媚地早晨出门,却是感到似乎有人在跟踪自己,但在几番“反追踪”无果之后,也只好是归之于自己昨晚睡眠不好地后遗症了。

事实上,此刻尚且能够在这忻州城内活动自如的,已然基本都是本城地居民,那些流民在辎重营被马匪和大金蛮族联手伏击之后,便已经完全、彻底地被杜绝于城外了。

不仅仅是流民,就是对正常往来地流动人口,忻州城如今也是管理地极其地严格,基本上每一个江湖人进城后,都会被至少一个白役明目张胆地跟上,于是如今却是连这些素日里无法无天地江湖人也少见了。

强压下心中地不安,张知秋径自往东城赶:那里才算得上是富人区,而忻州城中唯一地首饰珠宝店,也正是坐落在东城大街上。

张知秋的到来,并没有引起首饰珠宝店掌柜的注意,反倒是让两个店员看起来有些紧张不已。

在这个时代,有权、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出门,那是绝对不会孤身一人的,即便是三餐不继地读书人,为了装点门面也会在自家亲戚中找个兼职地“书童”来的。

相反再看张知秋,人长的虽然白嫩,但却是典型地“傻大粗”模样,身上看着是穿了一件长袍,但质地却是普通地兰布袍,腰身上更是连一块什么饰品都没有。

最重要的,张知秋地那一头短发却是分外地惹眼之极,不僧不俗、不伦不类,尽管戴着一顶帽子,但是走近了还是能够看出不同来的。

如果不是张知秋脸上一直都还人畜无害地笑容可掬的话,两人只怕是连店门也不会让他进来的。

事实上,倘若不是州衙严令市面上所有地店铺都必须要正常营业的话,如今地忻州城能够有一半地店铺开张就不错了!

这战事一开,各种地负面影响可绝非三天两天便能够消除的,比如这忻州城内的粮价,如今已是比定襄县城破之前要足足地涨了三成有余,而其他地东西也是跟着一涨再涨。

对于这一点,即便是强势如张克俭,也是无能为力的。

晋商地力量,虽然远远地不及南直隶地盐商和粮绅——他们地背后可是声名赫赫地“东林党”人,但也绝非是张克俭一个从五品地知州可以去撼动的。

这家珠宝店地店面很大,但东西不多,想来贵重的物品都在二楼。

张知秋看着两个自打自己进门之后便一直守在楼梯口,明显是把自家当贼一样盯着的店小二,暗叹一声,直接地伸手入怀。

与张知秋想象的有些出入,他的这一“高危动作”,却是并没有引发店小二的任何不良反应,而随即反应过来的张知秋也是忍不住地莞尔一笑。

这个时代,可是真的没有手枪和炸弹这种危险品的……

………………………………插队求收拜票地分割线……………………………………………

“看质地的话,似乎是某种低等玉石,但这石内天生的图案,可端端的是了不得啊,这次店里拿一百两银子就收下此物,至少可有十倍以上的利润!”

一个相貌清癯的老者小心翼翼的放下手中拳头大小的一块石头,满脸喜色地冲着旁边一个中年人拱手道贺。

这是一块鹅卵石模样的白色石块,石质细腻犹如美玉,但却的确是有别于常见地白玉、翡翠等玉石的,即便是这忻州城内最富盛名的“百宝斋”首席供奉洪九,一时也是难以辨识。

不过,在这白石之内,却是天生的一副水墨山水画,层次分明,浓淡得宜,俨然便如丹青高手挥毫泼墨所画一般,但细看时却是石中杂质所致。

“这个卖石之人的底子摸清了吗?”中年人微微一笑,悠然自得的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清茶,轻描淡写地说道,却是没有接洪九的话。

“东翁,这等事情自然是要弄个清楚的,小三跟出去打探过了,这个人叫张知秋,却是那孙木匠在服徭役的时候,从野外捡拾到的。”

洪九见自己这个东家转了话题,虽然心中不喜,但也只好是接着他的话往下说——原本在洪九的心里,自己做了如此厚利地一笔买卖,东家怎么也应该有所表示才是。

“当时说是傻子,如今看来,应该是那个时候受了刺激,估计是定襄县的遗民,却是被老孙头乘人之危地定做了赘婿!”

洪九心中别扭,这说的话便也意有所指地不大动听起来。

“这老孙头,听说不是疯了吗?”中年人对于洪九的言外之意却是恍若不觉,低眉垂眼地自顾喝茶。

“应该只是一时地痰迷心窍——自打他那个三小子也稀里糊涂地死于乱兵之后,老孙头这神智就有些不大妥当了,时好时坏的,据说是仁和堂的张丹枫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洪九作为珠宝店里的首席供奉,象这些坊间的传言,却是要比他的东家知道的更多一些——起码从道理上应该如此。

一个深居简出的富家翁,原也应该是表现地“曲高和寡”一些的,正如眼下“百宝斋”东家洪三爷所表现出来的这样。

不过,虽然是一个称洪三、一个叫洪九,但二人其实却是并无任何血缘关系的,甚至连亲族都不是,只是正好赶的这么凑巧罢了。

这一点其实并不奇怪,在古代的时候,“名”和“字”,基本就是大家族和读书人的特权,象一般的小市民和农民等草根阶层,通常都是有姓无名的,就是普通的小商人也是如此。

不过,洪三爷倒是不在此例,他只是在家族中排行老三而习惯性地如此称呼罢了,这也是这个时代极为寻常地一种做法。

一刻钟后,洪九满脸堆笑地倒退出门,腰杆弯的几与河虾有的一拼,却是洪三爷大方地让他去账房支领一百两白银,这也就是对他经办此事的奖赏了!

张知秋在早上出门时原本是怀揣两块石头的,但在先拿出那个次点的“水墨山水”便卖了一百两纹银之后,另外的一块,他却是不准备出手了。

无他,实在是这块石头所卖出地价格,有些把他给吓到了而已。

不过,在现代活的久了,张知秋倒也深知“怀璧其罪”地道理——如果自己在这里一连出手两块贵重的奇石的话,难免会传的满城风雨。

这忻州城,终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