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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燕歌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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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钦眼前一亮,慢慢举手擦去额头上的血,嘿嘿笑道:“果然年少出英雄,可是我还是不服,你知道我在大汉朝骑术第一,你敢不敢骑在马上和我一战?”

  “第二次激将法吗?”狼烈笑道,平静地看着赵钦的侧脸。

  “怎么,终于不敢了?”赵钦露出玩味的表情,送开握刀的手。

  狼烈不说话,将弯刀从赵钦脖子上慢慢移开,手腕一转,刀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指向一匹骏马,“请!”

  羌人马匪轰然骚动,“大当家,别上这厮大当!汉人狡猾,他骑马跑了!”

  他们怒吼着要围上来。

  狼烈刀一挥,喝道:“退下。”

  “就算全天下的人会跑,他都不会跑,狼烈笑道:“因为他是赵充国的子孙,他怎么舍得丢下自己的将士独自逃生?”

  他脚一挑,将刀踢还给赵钦。

  赵钦往下腰捡起刀,抖了抖刀上的沙尘,肋骨突然一阵剧痛,这才苦逼地发现自己断了一根肋骨,咳咳,这狼崽子那一脚踢得还真狠!

  他吐出一口血水,心里第一次感到不安,在颠簸的马上肋骨一定会更疼吧,预想以自己这样的状态,只能发挥骑术三分之一,但我老赵家的子孙绝不会是孬种,无论成败,去拼命尽全力!

  他拖着大刀,步履安详地向战马走去。

  狼烈翻身上马,右手高举战刀,冲赵钦致敬,刚才对方表情的变化尽收眼底,从不安到悲凉再到决绝,最终浑身蔓延出视死如归的气势,这样身处绝境而巍然不屈的敌人,值得他这个羌人尊敬!

  ……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黛蓝的天空笼罩草原,满天无声的星月让这片大地宁静而安详,风温柔吹拂着骏马的鬃毛,却驱散不了这里即将开始的血腥。

  人类就是这么可笑。

  总在大自然万物合一最温情的时候,做出自相残杀的愚蠢举动。

  火把燃起,马灯高举。

  人群默然让开一条路,让两位骑士奔赴碧绿的草原,去一决生死。

  究竟谁会把一腔热血化作这片广袤草原的肥料呢?


第二十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

  赵钦控马缓步来到众位将士面前,下一战,自己很大可能死于对方的弯刀之下,他不能一句话不说就走。

  在熊熊燃烧的火把下,他看到的是一张张悲沧的脸,他知道他们不是舍不得他们自己的命而是舍不得他赵钦的命。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

  赵钦在这些泥腿子中间,从来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他祖父赵充国的出身其实就十分卑微,所以他不认为自己的命就比眼前这些小卒们的命精贵。

  这些皮肤黝黑的西北汉子们中,有的是他从长安带来的亲随,更多的则是土生土长的河西本地人,有的认识十几年,有的只有区区一两年。

  无论亲疏、认识多久,这些弟兄们都当得起“肝胆相照”这四个字!

  赵钦目光从他热悉的面孔上缓缓划过,面对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他有很多话说,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们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千言万语化做一歌,他突然举起战刀,高声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此曲慷慨激昂,气度沉雄,正是汉高祖刘邦所作的《大风歌》。

  当年楚汉争霸,因刘邦宽宏大度知人善用,仅用三年就一举击败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霸王项羽,平定天下,

  可是之后,淮南王黥布举兵叛乱,刘邦御驾亲征,除灭黥布后,恰好路过家乡沛县,于是宴请家乡父老把酒言欢。

  席间趁着酒性,刘邦慷然而歌,一边击筑,一边高唱出这首流传千古的《大风歌》,表达了他志在四方又不忘故土的思乡之情和安邦之义!

  这歌中充满忧思的豪情,让歌者刘邦和作为听众的家乡父老无不怅然而涕下。

  这首歌的地位就相当于大汉王朝的国歌,为万人所传唱,也是他爷爷赵充国出征前最喜欢独自吟唱的一首歌。

  赵钦此刻高唱起来,是因为唯有这首歌方能表达出他对军营兄弟们的未了之情和对大汉江山的未尽之义。

  雄壮的歌声瞬间点燃了在场所有大汉将士的斗志,他们举起战刀一起合唱: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歌声高亢,直冲云霄!军营马厩里所有的战马突然齐声嘶鸣,一时之间整个草原仿佛地动山摇!

  听得现场的羌人面色剧变,神情惊骇得连退几步,几乎有夺路而逃的冲动。

  狼烈也是一脸动容,他的弯刀几次举起又默默放下,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汉人身体弱于羌人弱于匈奴人,却能屡屡打败他们,靠的并不是人多,而是这种无坚不摧的民族气节。

  他不是没有听过张骞出塞被困匈奴十年之久却不改初志,以及苏武牧羊在冰天雪地十九年而不忘汉节的故事。

  而这些汉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大汉文臣尚且如此,那么眼前像赵钦这样的大汉武将呢?

  他长吁一口气,这样的民族岂可战胜?这一瞬间,他突然有了收刀离去的意念。当然也仅仅是意念,十几年来刻骨铭心的仇恨绝不会因为一首老歌而动摇。大汉朝撼不动,眼前这个男人呢?

  歌声渐渐停息。

  他突然举刀:“赵侯爷请!”

  ……

  赵钦含笑抱拳,对众位弟兄深深一拜,调转马头正待转身,突听前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现场陡然一静。

  就见一人一骑当先冲了过来,大喊,“这位羌人,让我来会会你!”

  说话间,一个蓝衣汉人男子策马走到狼烈跟前,十几个大汉玄甲骑兵紧随其后,众人一喜,那是郭巡和他手下的骑兵队。

  蓝衣男子首先对赵钦拱手一笑,“燕某见过赵侯爷,侯爷别来无恙?”

  “竟然是你这小子!”赵钦惊喜交加,心里顿时有阳光驱散乌云之感,他呵呵笑道:“七年没见,你终于舍得穿新衣服了。”

  当马蹄声由近及远冲来时,最开始马贼们有些紧张,还以为是对方的救兵大举支援,但看到意然只有区区十几个人,他们都嘿嘿冷笑,这不过又让他们雪亮的战刀多畅饮几条人命而已。

  “请问阁下是谁?”狼烈问,他表情颇有些凝重,本能感觉到这个蓝衣男子身上散发出一股危险的味道。

  这个感觉令他有些不安。

  “我是赵侯爷的故人”

  燕幕城轻声地说道,与一脸感慨的赵钦相视一笑,四目相交间一起回忆七年前那个长安夏日的午后。

  那时燕幕城远没有这样名扬天下,而赵钦也只是一个被公主老婆气得在外买醉的失意驸马,那日他在长安郊外,醉酒不省人事,被几个泼皮无赖剥得赤条条暴打一顿,还要抢夺他的爱马红虎。

  恰好燕幕城路过此地,几拳便打得那个几个泼皮鬼哭狼嚎,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酒醒之后的驸马爷竟然误认为是燕幕城想抢夺他的衣物和马,当下拔刀和燕幕城大战一百个回合,幸亏燕幕城手下留情,否则铁定被揍得猪头一个。

  等弄清缘由之后,他和燕幕城惺惺相惜一见如故,对燕幕城如此年轻剑法却如此精妙赞不绝口,说是好马配英雄,硬要将自己的爱马“红虎”割爱给燕幕城。

  ……

  思绪如烟回到眼前,燕幕城拔出手中长剑,策马来到狼烈跟前道:“赵侯爷现在一身都是伤,你胜之不武,不如让在下来领教一下你们羌人刀法和骑术?”

  狼烈盯着这张有恃无恐的笑脸,看上去这陌生汉人的年纪和自己差不多,那种自然流露的自信也颇和自己的神似。

  “报上名来!我的刀不饮无名之血。”

  “在下大汉燕幕城!”

  轰然一声,这名字像炸弹一样在敌我双方炸开,燕幕城!汉中大侠燕幕城!大汉第一剑客燕幕城!开什么玩笑!

  燕幕城一脸莞尔,汉人兄弟有这么大的反应还在清理之中,怎么羌人的表情包也如此夸张?他心中暗暗好笑。

  狼烈瞳孔一缩,暗暗深吸一口气,这种片刻的惊诧瞬间转为一种豪气,他举刀指向燕幕城笑道,“燕大侠是吧,久仰了,今天我狼烈还真是三生有幸,那就让我来见识见识大汉第一剑客的风采!”

  人群中突然传来羌人的嘶吼:

  “大当家!万万不可!何必跟他废话,大家一窝子上将这厮剁成肉泥!”

  燕幕城的名头实在如雷灌耳,万一狼烈不敌,今天的剧情就要反转了,自己在人数上有压倒性的优势,完全可以人多取胜,又何必按对方的节奏走?

  燕幕城眉头一挑,嘴角露出鄙夷的微笑,剑指前方,“那好你们一起上!”

  狼烈眉头微皱,转头喝道:“都给我闭嘴!你们莫非认定我一定会输?”

  见首领语气异常凌厉,羌人手下们噤若寒蝉,鼓噪之声戛然而止。

  狼烈自然知道他们的顾虑,可是燕幕城嚣张的态度让他非常不爽,这么多年自己赤身裸体在祁连雪山的冰川之巅苦练刀法,一天挥刀3万次!这也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之前曾经三次击败自己的赵钦不也是被自己几招就拿下吗?

  燕幕城又能如何?他难道三头六臂?刀不磨不快,就让他成为我的磨刀石。

  狼烈转头看向燕幕城,双眸炯炯有神,似喷出火焰,“燕幕城!这样干打无趣,我们不妨来个赌注?”

  “请讲。”

  “如果我侥幸赢了燕大侠一招半式那么我不仅要他们的人头,还要你燕大侠终身为奴,替我狼烈牵马。”

  此言一出,军营将士们群情激奋,这个狼烈还真狠!杀人不过头点头,这是想败坏燕大侠一生的名誉,这对整个大汉朝都是巨大的侮辱,让人比死还难受!

  而羌人阵营的少壮派轰然叫好,他们心中一阵暗爽,一想到名震天下的燕大侠竟然沦为首领的一个卑微马僮,这画面简直太美!是在打所有汉人的脸!爽!

  只有少数几个老成持重的马贼不喜反忧,大当家虽然刀法惊人,但燕幕城也绝非浪得虚名,听闻他曾经一剑就将黄河五霸挑落马下,又在一月之内前连灭北方响马十七个寨子,狼烈还是太年轻啊。

  “你若输了呢?”燕幕城淡然问。

  “我若输了,退兵放人!”狼烈道。

  “这还不够。”燕幕城摇摇头。

  “不够?”狼烈嘶哑地笑了起来,“你莫非也想让我替你牵马?”

  燕幕城哈哈一笑,“答对了一半,不过不是替我牵马,而是留在这大马营的军马场,替我大汉放马!”

  狼烈倒吸一口气,冷笑连连,这次却没有立刻回应,手下羌人们又是一阵骚动,几个年龄稍大的马贼勃然叫道:“大当家!汉人狡诈,万万不可答应!”

  但他们的吼叫反而适得其反,狼烈隐隐恼羞,这摆明了还是认定自己会输,难道我狼烈就拿不下这个天下第一?

  “好!就依你言。”他扬刀大喝。

  燕幕城笑道:“就凭你敢应下这句承诺,你有资格做我的对手。”

  他拱手对赵钦道:“赵大哥,真不好意思,小弟擅自做主还望恕罪。”

  赵钦轻轻一拳打在燕幕城肩膀上,哈哈一笑,“燕老弟肯为我等兄弟赴汤蹈火,何罪之有?大哥提前谢谢你,给我收了一个如此俊俏像小娘们儿一样的马奴。”

  燕幕城莞尔一笑。

  狼烈脸一抽,差点栽下马来。


第二十一章 龙争虎斗

  骑在马上交锋,当然比双脚站在地面难度要大得多,不仅仅考验一个人的刀法,更在考验一个人的骑术。

  就像一个人站在一艘颠簸的小船上射箭一样,掌握不了平衡感,射出的箭一定会歪,同样若骑术不精,哪怕你的武功再好,也会饮恨于敌人的刀下。

  在这一点,汉人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因为羌人和匈奴人一样,也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狼烈六岁时就坐父亲怀里驰骋在广袤的草原,而那时的燕幕城还被母亲牵着小手在长安的大街小巷里讨饭。

  世界奇妙而残酷。

  两个不同际遇的同龄陌生人在同一个时间和地面相遇,用两匹马和两把刀来决定对方的生或死。

  红色骏马上的是燕幕城。

  白色骏马上的是狼烈。

  月光下的草原无边无际,暗绿一如无边无际的苍穹倒影,那一朵朵被晚风吹拂的野花就像天空亿万颗闪烁的寒星。

  ……

  一声马嘶,刺人耳膜。

  先声夺人的依旧是一身素衣的狼烈,马如龙,刀如月,一刀拦腰砍来!

  锵一声!金属碰撞。

  他这一刀力大势沉,燕幕城的即使用剑格挡之后,人和马依旧被逼得向后斜退一步,羌人马贼们轰然叫好!

  这小子力气不小啊,有意思,燕幕城目光一凝,虽说剑术无双,但他从来不轻视任何一个对手,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对手是一匹凶悍的i草原狼。

  狼烈一招得势,刀如匹练般连绵不绝,他每天在雪山巅挥刀3万次,为的就是在对攻时能让自己的体力和刀法耐久同步。

  燕幕城和他不一样,他曾在一棵树下一动不动一整天,为的就是等一片树叶被风吹落,然后一剑刺穿!

  练就自己的忍力和速度。

  这种沉稳的气度倒是和赵钦相类似,但和赵钦有所区别的是,他不是一味的防守,而是攻守兼备,掌握节奏的主动权,一盏茶功夫,双方已经对轰了十几招。

  刀法和骑术,目前都是平手。

  马灯下的人群静得听得见飞蛾扑火的声音,个个屏息观望。

  ……

  又过了一盏茶功夫,首先沉不住气的是狼烈,天色渐深。他隐隐露出一丝不耐之色,果然是燕幕城,无论自己刀法多么眼花缭乱,对方都能淡定自若逢招拆招,他快对手亦快,燕幕城剑法虽然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艳,可他心里却涌起一个荒诞又不安的感觉。

  对方云淡风轻的表情,简直就像一个老师在逗弄一个学生。

  第三盏茶时间很快过去,双方依旧是难解难分,狼烈分不清燕幕城是犹有余力还是已经尽了全力,他自己虽有体力,但时间不等人,燕幕城率领骑士们来时,不可能傻到不另外派人去张掖求援。

  一旦援兵赶到,自己将陷入被动。

  狼烈发狠地想,如果燕幕城实力不过如此,如果这云淡风轻的表相不过是一种心理战术,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看谁的小船先被大浪吞噬?

  他残忍地笑了笑。

  突然一刀砍向燕幕城的马头!这一刀有些卑鄙,燕幕城眉头微皱,自然勒缰一偏,他是爱马之人,借此狼烈迅速拉开距离,大喝一声:“刀来!”

  一柄弯刀凌空飞来,狼烈抄刀在手。

  军营将士们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弯刀,是一把带长链的链子刀,链子很长,刀很锋利,在月光下闪动着诡异的蓝光。

  这刀尖有毒!

  这是一把有毒的链子弯刀!

  疯子!这人是疯子!

  汉人军士一下子炸开了,谁都知道链子刀很难练,因为一不留心就会伤到自己,自古以来玩链子刀把自己玩死的不在少数,所以,只有高手才玩得起链子刀。

  更只有疯子才玩带毒的链子刀!

  狼烈这小子是要玩命!一

  不仅要玩自己的命,还要玩燕幕城燕大侠的命!

  ……

  在一片躁动不安中,赵钦双手抱胸巍峨不动,不过此刻的他眉头也已深皱,他实在想不出狼烈用这种两败俱伤的打法的理由,是他武功已经高到能玩转带毒飞刀而自己又毫发无伤的地步,还是这小子打起架根本就是连自己的命都不要?

  他沉声问身边腿有些打抖的郭巡,“郭子,郡守的兵,大概什么时候能到?”

  “根据葛全出发的时间,大概还要三个时辰。”郭巡看了看天色,欲言又止问,“侯爷,燕大侠他……”

  “他会赢!”赵钦嘴上这么说,声音却微颤,语气已然不那么坚定。

  两人不再说话,草原上的风吹在身上,感觉冷如骨髓。

  不仅是汉人,羌人马贼那里也不是波平如镜,不少人在低声地交头接耳,为他们的少主疯狂举动感到暗暗心惊。

  ……

  草原上,两匹骏马在三丈之外安静地伫立,马上的两个人都在凝视对方。

  这场马上比武,比拼的不仅是刀法和骑术,更重要的是斗志和毅力,对后者狼烈的理解就是比“狠”。

  燕幕城瞟了一眼狼烈手中的毒刀,表情有些无奈,淡然道:“你这又是何苦?养养马而已,你又何必这么紧张?”

  狼烈甩了飞扬的长发,厉声笑道:“紧张?是你紧张还是我紧张?”

  说话间,他的链子弯刀已经直飞过去,叮的一声被燕幕城用剑一挑,一股劲风扑面,狼烈另一把刀光又已迎面剁来!

  燕幕城剑如惊蛇,

  刷刷三剑,在挡开狼烈两刀之后,一剑直刺对方的右肩,可是剑尖离开目标还有一寸距时,剑身突然被飞刀的链子缠住,方向和速度一下子受限,而飞刀刀尖兀自疯狂地旋转着剁向燕幕城握剑的手腕!

  这一变故,让所有人的心都跳出口腔之外,他们呼吸停滞,目露惊骇。

  这飞刀离燕幕城的手太近太快,此刻燕幕城要么弃剑缩手,要么手被飞刀砍断。两者只能取其一。

  最佳选择当然是前者,可是在“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江湖世界,被对手打得弃剑而逃,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羞辱。

  大汉第一剑客若连剑都被马贼打丢了,这特大新闻一定会轰动整个长安城。

  “老大威武——”

  羌人马贼们轰然喝彩,他们放肆地大笑,什么大汉第一剑客?放屁!一个笑话而已,可一秒之后,笑声骤停。

  燕幕城没有撤剑,手也没有断。

  因为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他左手两根手指牢牢夹住了刀尖。

  空手接白刃!有毒的白刃。

  这一刻,全场鸦雀无声。

  足足一分钟后,整个现场才如惊雷般炸响!无论敌我所有人都在癫狂大叫,天!这不是真的,这特么是幻觉,这么短的距离,这么快的速度,这么毒的刀!他竟然只用两根手指就夹住了?

  这胆量这定力这速度!这简直……

  众人在惊骇之后大呼过瘾。

  他们在有生之年居然看到了这古代传说中才有的神奇一幕。

  赵钦长长吐出一口气,突然发现汗已经湿透了自己的后背,而身旁的郭军候不知什么已经坐倒在地,牛一样喘气。

  这燕大侠不是人!他喃喃道。

  ……

  画面切回到赛场。

  当连自己人也为燕幕城的惊天一夹喝彩时,狼烈的脸色苍白如纸,紧闭的嘴唇牙关咬出血来,刚才那一幕换做自己,他既不敢接想接也接不住,那刀太快太锋利也太毒,他虽然疯却不傻。

  他没有时间去分享对手的胜利,他缠紧锁链立刻用力去拉,一定要让燕幕城脱手把刀松开。这样勉强能挽回一丝颜面。

  他相信自己的力道,为了练就这一身蛮力,每次去雪峰练刀上山下山时,他都要赤身抱着一个巨大大雪球上上下下,使他一拳能放倒一头野熊。

  燕幕城能比熊更强吗?

  他料想得不错,燕幕城力气的确不如熊,在狼烈用力拉扯下,他果然动了,但他依旧没有撤刀,而是骑着马突然加快速度,手中长剑直刺狼烈握链子的手。

  这一剑快如闪电。

  嗤!一朵血花飞溅。

  手腕剧痛,狼烈的脸抽搐一下,不禁送开链子,他咬牙狠狠地右手一刀劈向燕幕城左臂,可惜扑了一空。

  因为燕幕城一剑得手后,立刻收剑,在收剑的同时策马斜斜一摆,不多不少,刚好躲过狼烈那雷霆一刀!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

  这精湛的骑术,立刻博得众人的满堂喝彩,就连被人誉为大汉骑术第一的赵钦都是面有愧色。

  绝顶的骑术并不是仅仅指谁骑马跑得最快,而是指骑在马上,能人马合一,同心同步,人就是马,马就是人,人任何一个意念,都让马同步反应出来。

  这一点赵钦想做却做不到。

  更让他老脸通红的是,燕幕城身下的骏马红虎原本是他的爱骑。

  ……

  狼烈脸色铁青,已经不再是白得像纸了,而是苍冷如一张青铜面具。

  他在马上呆呆握住弯刀,左手的手腕心还滴着绯红的鲜血,他手痛心更痛,突然间有些茫然,不知道现在是继续挥刀上去,还是停下来整理一下思路。

  原来燕幕城竟然如此可怕。

  就像他之前的直觉。

  当燕幕城策马赶来时,他如一匹草原狼一样本能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危险。

  经过这几次交手。

  更验证了他的感应是对的。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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