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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嫡妃难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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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凌墨一愣,刚要回答,女子却突然神色黯然:“我怎么忘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啊!”
君凌墨看着她黯然的模样,心中一阵窒息,一句话脱口而出“那就不做——唔”
霍许真是服了眼前的男人。用膝盖也猜得到这家伙想说什么。霍许恶狠狠地瞪了君凌墨一眼,用眼神示意他不许再乱说之后放下了捂住君凌墨嘴巴的手。
霍许对自己的眼明手快很满意,从桌上捻了一块糕点塞到君凌墨嘴巴里,然后一脸无赖:“我不过随口一说而已。就算那个人权势滔天,我若是不犯错,他又能奈我何?大不了以后小心些就是了,哪至于铤而走险?再说,我如今在这王府里,除了你就是我最大,我想怎么开心快乐就怎么开心快乐,只要我不傻冒说自己要推翻他,谁能把我怎么样?”眼神飘到君凌墨一脸震惊的表情,霍许站起来陈词激昂:“从今往后,我霍许就要开始好好过日子啦!”
君凌墨终于将口中糕点咽了下去,可是看着此时的霍许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十二章 簪子的主人值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身着朴素的少年,正手执折扇站在一个珠宝首饰的小摊前,一双琉璃般的眼球转来转去。
“能把那支簪子给我看看吗?”少年清脆的声音响起,顺着白皙的手指,一根墨玉簪子正躺在角落里。
老板忙将簪子拿起,一脸笑容道:“这位公子真是好眼力,这簪子看似普通,实则玉质却是上好的。”
接过簪子,少年将簪子对着阳光,观察了一会儿后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笑意吟吟:“这簪子玉质虽好,做工却是粗糙了些,公子若是喜欢,便随意给些便是。”
少年身后的仆从立即掏出钱袋递给少年,少年打开看了看,然后递给老板:“你看这些可够了?”
老板接过钱袋看了一眼,眼神立刻一变,随即又恢复正常。只一掂重量,随即便惶恐道:“这位公子严重了。这簪子素了些,可值不了这许多银子。”
少年温雅一笑:“簪子不值,这簪子的主人却值。”然后便转身离开。
老板看着离开的主仆,便也不再言语。只是当他打开钱袋时,里面金光闪闪,老板立即脑子一片空白……先前以为是银子,便没多想。不料钱袋里居然全是金子。老板立刻起身去追,但刚刚还在前面的两人此时却看不到影了。老板捏着手中的钱袋,略一沉思,立刻收拾摊子离开了。
老者身后的客栈上,一双凤目正紧紧的盯着楼下发生的一切,眼神意味不明。
这边,霍许一边打量手中的墨玉簪子,越发满意。这簪子虽毫无点缀,但难得的是通体玉质上乘,几乎没有人工打磨钻凿的痕迹。若不是本身就这模样,那只能说明做这东西之人,手艺出神入化了。
最主要的是,这玉簪看起来低调质朴却不失美感,霍许觉得很适合君凌墨。
这对主仆正是霍许和小红所扮。因为霍许决定好好享受一下古人的生活,那么,和所有穿越后的女主角一样,霍许也过了一把女扮男装的瘾。
当然,也不全是霍许想这样,她那个王爷老公一听她说要出去逛街,第一反应就是不让。
然后霍许发挥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对着已经动摇的君凌墨施展三十六计之美食计。
啥?三十六计里面没有美食计?谁说没有?
作者(正义的举手):我!
霍许:不可能啊,霍氏三十六计,这不是你教我的技能吗?
作者:……
是的,昨天霍许刚说之时君凌墨的确不同意,但是霍许一番劝说,最后以“霍许牌清汤面”成功的让君凌墨“吃人嘴软”了。
为了方便,同时也考虑到安全问题,霍许还是接受了君凌墨的“女扮男装”的要求,于是便有了眼前的翩翩公子啦!
霍许身量较小,自然穿不了君凌墨的衣服,为了省事,霍许直接从无双没穿过的衣服里挑了一件,穿上后除了腰身粗了点,长短刚刚好。这让无双很是郁闷。
霍许在前面悠哉游哉的走,小红跟在后面呼哧呼哧的追。小红就不明白,王妃以前好歹也是尚书府的小姐,怎么走起路来半点大家闺秀的模样都没有,若是自己不说,谁会相信前面那大踏步的男子其实是个女儿身?
眼看着王妃又往人群里钻,小红立刻不淡定了。
小红小跑着追上霍许,气喘吁吁的道:“公子,这么多人呢,别进去了。”
霍许瞪着眼睛:“我是公子还是你是?”
小红一脸祈求:“可是王——可是老爷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霍许想了想君凌墨不高兴的模样,他有开心过?霍许才不管这些:“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小红还想再说:“可是——”
霍许立刻打断:“好了好了,别担心,我就进去看一眼。”
让小红乖乖等在人群外,霍许立刻往人群中挤。
身材娇小就是好,霍许站在人群最前面,盯着正中放置的一个戏台,没过多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上台,对着下面的人微微额首,然后清了清嗓子。接着便开口——
“各位,今日,老朽给大家讲说的乃是这两日传的沸沸扬扬的《谏夫君纳妾书》,众所周知,此文章乃当今逸王妃所做,且不去说逸王妃为何写这书信,端看这文章风采,逸王妃便当得我君盛女子第一人……”
霍许一听,立马来了劲儿。夸她的?哈哈,没想到自己那文言文水平,在这古代居然能得人推崇一回,顿时甚是受用。
正得意着,突然霍许感觉脚上有什么东西,低头便看见一条脏兮兮的小狗正在咬自己的鞋子。
霍许将脚挪了挪,继续听那老人说。
没想到脚下这小狗还不依不饶了,霍许往左挪一点,它立刻跑到左边,霍许往右走几步,它又追到右边。霍许无奈,想了一个办法。她立刻绕着戏台跑,小狗以为霍许在跟它玩,便在后面欢快的追,跑了几圈后,霍许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穿过中间的空地,然后躲进人群中。
小狗毕竟很小,腿短短的,追不上霍许,然后小狗绕着台子一直转圈,似乎在找自己的主人。那模样立刻逗乐了围观人群。很快,小狗就开始气喘吁吁,小小的舌头伸出来,最后实在太累了,干脆趴在台上,哼哧哼哧的喘气。
就在这时,台上突然冲上来一个男子,一把将脏兮兮的小狗揪起来,将小狗随手往台下一摔。
霍许躲在人群里看着小狗,跑来跑去的找自己,霍许有点心疼,那只小狗似乎很喜欢自己。就在霍许在纠结要不要出去时,已经有个人冲上去,提起小狗,狠狠的往地上一掼,速度快的霍许连阻止都来不及。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小狗像一条抛物线一般划过,最后重重的落在地上。小狗虚弱的吭哧了两声,然后慢慢的低下了头。霍许一把推开人群,酿跄着跑过去,扑在地上,头上的发冠被摔落,顿时一头青丝倾泻而下。霍许趴在地上,双手却不敢靠近小狗,甚至不敢摸一摸它。众人都呆呆的看着这一幕,然后便有人低低的议论着。
“天呐,这少年居然是个女子……”
“这小狗怕是已经死了。”
“这个女子是谁啊?刚刚小狗找她的时候不出来,现在小狗被摔死了却跑来哭……”
“……”
霍许跪在地上,眼眶立刻便湿润了,她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那样,纵然不喜欢它,也不该欺骗它的感情。
胸口传来痛楚,霍许心知定是自己刚才那一扑撕裂了伤口,可是,胸口的痛却及不上心里的痛。是她,害死了一条生命,它本来是很欢快的,就在前一秒它还在地上撒欢,下一秒却已经奄奄一息,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霍许的眼泪连成了线,大颗大颗的滑落。这时,小红见人群中传来骚动,立刻挤进人群,便看见王妃趴在地上,哭成了一个泪人儿。顾不得小步走,小红立马扑过去,“王妃!”眼光触及到霍许胸前触目惊心的红色,小红立刻慌乱无章,“王妃,王妃你怎么了?”
众人中立刻传来一片抽气声。王妃?
小红匍匐在霍许身侧,手慌的不知怎么办才好。
然后之前讲书的老者立刻跑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趴在地上的女子。
眼前的少年肤白如雪,脖颈纤细,一双明亮的眸子此刻水光盈盈,唇不点而朱,这分明……分明是个女子。想到后来扑出来的小厮大叫“王妃”,再联想到逸王妃前不久为救逸王身受重伤,如今地上的女子胸口染血……老人略一沉思,立刻猜到大概。
“您……可是逸王妃?”老者迟疑的开口。
霍许静静的看着地上的小狗,并不理会老者。
“是的,是的。我是逸王府的婢女,如今我家王妃身受重伤,请老伯帮忙去逸王府传个信。”小红见老者说出王妃身份,立刻请他帮忙。
围观的百姓听小厮承认地上的女子就是逸王妃,顿时抽气声更加此起彼伏。而那个将小狗掼在地上男子则瞪大了眼,想了想趁着人群并未发现自己,立刻脚底抹油。
霍许依然趴在地上,任胸口的血迹扩大,霍许在心里想,若是能血尽而亡也好,她本就该死。想到这,霍许便缓缓地趟在地上,无声落泪。
小红匍匐在霍许身旁,两只眼睛哭的通红,看着王妃胸口的血迹越来越大,小红恨不得用自己替王妃。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汪~”突然,一声虚弱的叫声钻进霍许的耳朵,霍许猛然睁开眼睛,却看到小狗正努力站起来,然后……一瘸一拐的走近她,伸出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霍许心中闪过狂喜,立刻艰难的爬了起来。将小狗轻轻的搂在怀里,仿佛怀中之物是稀世珍宝。
众人看小狗没事,都松了一口气。
这时人群传来骚动,众人甚至来不及看清来人是谁,只觉眼前如刮过一阵风,空气中隐隐有墨香流动。
等所有人看向逸王妃时,齐齐一惊,逸王妃身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小红当先发现,立刻哭着行礼。
众人这才惊觉,逸王原来已经三年不曾出现在世人眼前,如今,如今这个身穿玄色长袍的男子,就是逸王。
“逸王千岁,逸王妃千岁。”众人立即跪下行礼。
君凌墨小心翼翼的抱起霍许,温声说了声“免礼”后便足尖轻点,施展轻功往逸王府而去。
等众人起身时,却发现逸王早已不见人影。
人群中,一个青衣男子看着君凌墨离去的方向,眼眸中硝烟弥漫。
霍许抱着小狗,君凌墨抱着霍许,一路上,君凌墨将轻功施展到极致,看着怀中的女子,君凌墨心疼不已。天知道当他听一个送信的小厮说逸王妃摔倒在地,鲜血直流时他的心里有多么恐慌。
自己昨日才与她和解,她还亲手煮面给他吃。他亲手为她挽好发髻,目送着她从逸王府后门离开。可是,转眼间,她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若是她出了事,他,绝不能原谅自己。
一进墨上阁,君凌墨来将霍许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她的怀里,稳稳的抱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君凌墨皱眉,她就是因为这只小狗,所以撕裂伤口么?君凌墨想要为她包扎伤口,可是霍许紧紧的抱着小狗,怎么也不肯松开。
君凌墨凝眉,略一思索道:“让无双将小狗抱去洗洗好不好?”
霍许眼珠终于动了动,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小狗放到无双怀里,并开口叮嘱:“它可能摔断了腿,请你务必找个大夫给它看看。”
无双愣了一下,然后目光转向王爷。
霍许立刻挣扎着要起来。
君凌墨按住霍许的身子:“无双,照办。”
无双走后,霍许终于乖乖让君凌墨包扎还伤口,君凌墨掀开霍许的里衣,里衣已经被血浸湿,君凌墨甚至怀疑这女人所有的血都快流干了。上次伤口裂开就流了很多血,这次伤口裂开没有及时处理,血必定比上回还流的多。
包扎这事,一回生二回熟,君凌墨很快为霍许包好了伤口,包扎时,霍许一声不吭,甚至君凌墨用剪刀剪去伤口处碎裂的痂时,霍许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君凌墨坐在床头看着霍许,突然心疼的无以复加。这个女子,有时候坚韧的连男子都自愧弗如。
君凌墨脱了鞋,然后躺在霍许身旁,避开她的伤口,轻轻将她搂在怀里。
霍许眼神空洞,小狗绕着戏台追逐找寻自己的模样一遍一遍如慢镜头一般在脑海里回放。为什么自己如此狠的心,为什么要去欺骗一颗信任自己的心?霍许不知不觉握紧了拳头,指甲嵌入肉里,似乎不觉得疼一般。
察觉到怀中人儿的异常,君凌墨叹了口气,然后用力掰开怀中女子紧握成拳的手,手指扶摸着霍许被指甲戳出的深红印子的手心,然后将她搂得更紧。
“没事了,小狗不会死,有徐伯在,它的腿也不会有事。倒是你,如今又得在床上躺一段日子了。”君凌墨安慰霍许,他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直觉告诉他:她的伤心是因为那条小狗。
霍许抬眼看着身旁的男人,颤抖着开口:“我……我该死。我以为……以为它找不到我它就会走……我不知道它会……会一直在那里等。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骗它,我该死……我该死……”霍许空着的一只手揪着被子,似乎要将被子撕裂。
君凌墨将霍许的手握在手心,手臂用力,将霍许牢牢的固定在自己怀里:“你没错,即使全天下人都错了,你也不会错。”
霍许将头埋在君凌墨怀里,无声哭泣。
无双抱着小狗进来时,霍许已经睡着了。
示意无双先将小狗抱出去,低头看了要怀中熟睡的人儿,君凌墨将霍许的手轻轻拿开,然后掀开被子下床。
墨上阁的厢房中,或跪或站,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吭声。小红红着眼睛,跪在一旁低声抽泣。一个白发老者跪在地上,将当时发生的事,详细的描述了一遍。
而另一个男子,此时跪在老者的旁边,簌簌发抖。
老者正是上午在集市上说书的老人,身旁的男子,则是他的义子,也是当时将小狗狠狠掼在地上之人。
君凌墨面对着众人,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脸色铁青。
正要开口,无双走进门,在君凌墨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君凌墨冷冷的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三人,说了声“留下那人一条腿”后便转身离开。
君凌墨推开书房的门,一名穿着朴素的老者立刻过来行礼,并将手中的钱袋交给君凌墨。
君凌墨接过钱袋,看了一眼,随即神色一变。钱袋的底部绣着一个逸字,正是早上出门时自己给霍许的那一个。
听完张伯介绍,君凌墨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一根墨玉簪:“她当时买的可是这根?”
张伯一惊,忙点头道:“少主,当时那女子一身男装,属下好奇她一个女子怎会买一根男子的发簪,加上她给小人的钱袋居然是逸王府之物,所以留意了一些,不想这买簪子之人原是王妃。”
“嗯。”君凌墨声音清冷,脑中却在思考她这簪子是买给谁的。
张伯想了想,接着道:“当时属下以为里面装的是银子,虽知这玉簪的价值远高于这些银两,但看到王妃手中的钱袋,便临时改口,跟王妃说用不了这许多钱,不料王妃却说,簪子不值,这簪子的主人却值得。”
君凌墨抚摸着簪子:“嗯,她可还说了什么?”
张伯仔细想了想:“没有。”
君凌墨看着手中的钱袋和簪子:“嗯,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张伯走后,君凌墨静静的坐在房中,修长的手指抚摸手中的墨玉簪,眼神深邃。这玉簪是自己给她包扎时在她的怀中发现的,当时她胸前到处都是血,将包裹墨玉簪子的锦帕都染得暗红。
君凌墨将锦帕打开时,便看到了一支通体漆黑的墨玉簪子,簪子虽朴质无华,但玉质极为上乘。
张伯说自己本无意卖给霍许,但见她将身上所有银两拿来换这一支簪子,极为惊讶,加上看到霍许用的钱袋乃是逸王府之物,张伯便决定将簪子卖与霍许。
☆、第十三章 小白
霍许一觉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对着自己的脸。
霍许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
小家伙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的转。
霍许慢慢坐起身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看了看小家伙的腿,果然它的后面的一条小腿上被纱布裹着。
霍许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纱布,心中隐隐作痛。似乎察觉到霍许心情不好,小狗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温热的触觉,有点痒痒的,霍许安慰的笑了笑,摸了摸小狗毛绒绒的脑袋,呢喃出声:“小家伙,以后你就陪着我好不好。我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霍许想到了自己前世也养了一条狗,是一条浅黄色哈士奇,那是凌墨送给她的大学毕业礼物。
霍许为了逗凌墨,特意给它取名默默。闲暇时霍许最喜欢做的便是牵着默默出去散步,这时候默默也是极其开心的,总是一出门便撒欢的跑。
后来两人结婚,一人一狗散步变成了两人一狗,霍许牵着默默,凌墨牵着她,那时候,霍许觉得若能一辈子这么下去,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可是幸福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事。婚后霍许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凌墨也回来的越来越晚,慢慢的,霍许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独自牵着默默散步,习惯散步时身边没有另一个人。
因为孕妇不能接触宠物,默默在霍许检查出怀孕后第二天便被送走,霍许甚至不知道它被送到了哪里,过得好不好。在霍许眼中,默默是凌墨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四年的陪伴,霍许早已将默默当成自己的亲人,可是凌墨将它送走,甚至都没有跟她商量。
“呜哇……”耳边传来小狗的声音,霍许收回了思绪,双目通红的看着小狗的眼睛。
“嗯……叫什么好呢……”霍许摸着小狗毛茸茸的身子,“小白?你就叫小白好不好?小白,小白……”
霍许双手抱着毛毛,用鼻子蹭了蹭小狗的鼻子,“小白,小白,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喜欢就叫一声。”
“汪汪!”小白摇了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呃?叫两声就是很喜欢咯?霍许这样想。
霍许的手被小白舔的痒痒的,“咯咯”的笑
君凌墨推开门,便看到霍许正坐在床上,抱着那只小狗。
小狗刚带回来的时候浑身脏污,看不出原来的毛色,如今倒是看起来颇为可爱。
霍许听见推门声,转头去看,见来人是君凌墨,想起他抱着自己狂奔回来的模样,霍许心中有些暖暖的,这个人,多少还是在乎她这个王妃的,不管这份在乎基于什么原因,霍许都觉得心中洋溢着暖意。
“什么时候醒的?怎么不多睡会?”君凌墨几步走到床前,坐在了霍许身旁。
霍许抱着小白,摸着小白的脑袋,微微一笑道:“刚醒一会儿。”想了想,将小白抱给君凌墨看:“我给它取名小白,你觉得如何?”
君凌墨望着霍许苍白的脸,一双如水的眸子此刻星光璀璨,微微一笑:“很好。”
霍许笑了笑,似乎想起了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这才记起自己身上的衣服在包扎好伤口后便已经换了,她心思一动,看着君凌墨。
君凌墨了然,从怀中取出那支墨玉簪:“你可是在找这个?”
霍许一愣,点了点头。
君凌墨看了看手中的发簪,突然笑了:“这发簪是送给我的?”
霍许一愣:“你怎么知道?”
虽然猜到这是送给自己的,但从她口中听到肯定的答案,君凌墨觉得这一刻的感觉真是美妙的无以复加。
在墨上阁吃过晚饭,霍许便让君凌墨将自己送回了自己的院子。虽说自己想通了君凌墨与凌墨两人之间并无任何关系,但是这并代表自己接受君凌墨。虽然不讨厌他,但是霍许并没有和他发展夫妻感情的打算。
回到静水轩后,大概是真正的想开了,霍许觉得人生真是十分得意。像她这样,穿越成一个王妃,虽然不太受宠,但好歹不会被妾室欺负不是?
接下来的几日,霍许每天都躺躺在自己的院子里,有小白陪着,霍许倒也不觉得无聊,加上君凌墨偶尔带着无双过来叨扰,这日子倒也过得很快。
转眼间,皇帝的大寿便只剩三天时间。
上午,难得的好天气。
霍许抱着小白,躺在院中,一边晒太阳一边听小红絮絮叨叨的讲她老家的趣事儿。
身后传来脚步声,霍许当先转身,见来人是君凌墨,然后哀怨的道:“怎么,王爷院子里的吴妈今日又回家探亲去了?”
霍许好笑的看着款款而来的男人,不禁好笑。那天霍许执意搬回自己院子,然后晚上某人就带着无双过来蹭饭,说什么吴妈5岁的孙儿染了伤寒,需要吴妈回去照看。
那天之后,君凌墨几乎每隔一天就会过来蹭饭,每天的理由还都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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