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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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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告诉过他们《乱世佳人》下部的大概情节,只要后面不写崩,这会成为一部美国通俗小说中的杰出。

每一天,林子轩写出来的稿子都会邮寄到亚特兰大,然后由陆小蔓翻译出来。

他准备在离开美国之前写完《乱世佳人》。

终于,在1922年1月18日,《乱世佳人》在亚特兰大市发售,并在同一时间运往美国各地的书商或者大型的书店。

亚特兰大市的民众自然是首先看到小说的人,因为有了前期的宣传,民众较为踊跃。

出版社还给美国各地的著名书评人免费邮寄了小说。

在这个没有网络和电视的时代,书籍和电影是美国民众主要的娱乐方式,所以也催生了书评人和影评人这种职业。

书评人大多是兼职,凭着对书籍的热爱而写评论,和后世职业化的媒体人不同,那些人大多是花钱雇佣的托。

他们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影响民众的消费选择。

比如,《纽约时报》的副刊上就有一个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还会每年都进行一次好书评选,这些评选都能对民众造成影响。

作为评判一本书籍好坏的标准,除了书籍的销售量,书评人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亚特兰大市的书评人都提前得到了《乱世佳人》。

这些人和出版社的关系不错,既然出版社把这本书说的那么好,他们也想先睹为快。

对于美国南方人来说,特别是亚特兰大市的民众,《乱世佳人》是他们完全无法拒绝的小说,这就是一幅他们经历过的历史画卷,就是他们埋在心底深处的记忆。

他们会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故事。

亚特兰大市在美国内战中被摧毁,这里的民众在废墟中重建了这座城市。

六十年的时光有时候觉得只是一个瞬间,《乱世佳人》把他们带入了一种集体回忆之中,他们翻看着小说中的情节,互相叙说着家族的往事。

那些幸福的,那些悲伤的,那些纯真的,那些永远无法忘却的……。

整个亚特兰大陷入了怀旧的氛围之中,《乱世佳人》成了他们联系的纽带,这就是作品的魅力。

亚特兰大的报纸上长篇累牍的刊载着和《乱世佳人》相关的消息。

书评人评论着这部小说的写作风格和艺术成就,有些老人回忆着当初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年轻人则被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很多读者强烈要求出版社出版小说的下部,他们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了。

上部小说写到思嘉经历了诸多艰难,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

她的家园将被夺走,她将变得穷困潦倒,但这正激发了思嘉内心的坚强和不屈服的精神,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为此不择手段。

“他在阴暗的客厅里注视威尔,心想他从没见过像思嘉奥哈拉身上所拥有的这种勇敢,她要穿戴着用她母亲的天鹅绒窗帘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了。”

《乱世佳人》写的是整整一代人的故事,由此刮起了一股旋风,从南方到北方。

在美国北方,在波士顿和纽约,这里的读者没有那么狂热,他们把这部小说当成消遣读物来阅读,也会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

和《老人与海》需要时间发酵不同,《乱世佳人》作为通俗小说很容易被读者接受。

这部描写美国内战的小说在短时间内风靡了美国。

当然,也有北方的书评人认为这部小说美化了南方的奴隶社会,和历史不符。

南方的书评人则据理力争。

南方和北方本来就经常有矛盾,报纸上的论战就此展开,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大型媒体都参与其中。

几天之后,美国媒体就注意到《乱世佳人》的作者和《老人与海》的作者名字是一样的。

这是巧合?还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

第七十一章陪审团制度

这当然不是巧合,这是林子轩和彼得逊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等到美国媒体炒作起来这个话题,林子轩就会承认他就是《乱世佳人》的作者。

之所以起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是因为他才是《老人与海》的真正作者。

媒体会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林子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判断。

这里就要说一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

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林子轩的案子说到底是两个华人之间的官司,而且只在美国文学界有一定的反响,不是具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

所以,法院没有对陪审员进行隔离。

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在波士顿流行开来的时候,那些陪审员是能看到新闻报道的,即便不看新闻,也能听到周围人的议论。

有些陪审员甚至买了一本小说。

事先没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就是林子轩,也是陪审员需要回避的当事人。

当法院看到新闻报道,意识到社会舆论可能影响到陪审员判决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即便重新选择陪审员,但《乱世佳人》造成的影响很难抹除。

这就是彼得逊律师的打算,他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

他并没有和陪审员接触,但社会舆论间接的影响了陪审员,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1922年1月25日,过两日就是农历新年了。

波士顿地方法院对林子轩起诉季鸿明的案子开庭审理,今日将做出宣判。

律师做最后一次陈述。

季鸿明的律师对林子轩一方试图通过庭外因素影响陪审团做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样做有违法律的公正。

并把林子轩说成是一个通过强权欺压善良之人的恶魔。

法官也提醒陪审团只能以法庭上的证据作为唯一判断标准,不能受外界因素影响。

彼得逊律师则从文学写作的方面证实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只发表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学评论,根本不具有写出《老人与海》的能力。

陪审团的12名成员进行秘密商议。

陪审团采取的是多数原则。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裁决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有9名陪审员认为林子轩有道理,就会做出对季鸿明不利的判决,反之则会判决季鸿明获胜。

在法庭选择陪审员的时候,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法官为了公正,他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

在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林子轩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来的证据,季鸿明无疑更具有说服力。

毕竟他拥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轩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国人看来,中文他们又看不懂,不具有证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轩翻译季鸿明的作品。

有关笔名的争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可汉语拼音是什么?能吃么?

至于季鸿明和林子轩的说辞,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鸿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些美国人是从波士顿本地随机选择的,不是都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也可能只是普通的工人,对于文学上的事情根本搞不清楚。

他们判断的标准更多的是依靠直觉。

而季鸿明的律师把林子轩塑造成了一个有钱有势的恶霸,很容易引起陪审员对于季鸿明的同情心。

当然《乱世佳人》对陪审团也有一定的影响,这说明林子轩有写作畅销小说的能力。

这是一场心理的较量。

陪审团的成员争论不休,从上午到下午,还是没有结果。

在陪审团中,有八人支持季鸿明,另外四人支持林子轩,达不到九人的多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陪审团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讨论,仍然无法调节分歧做出裁决,这样的陪审团称为“死结陪审团”,此时被告可以请求法官直接判无罪,原告也可以请求重新审判此案。

终于,其中一名白人改变了立场,支持季鸿明。

他改变立场的理由是《乱世佳人》对于美国南方社会的描写不实,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三观不正。

他不会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但这个因素的确影响到了他的判断。

彼得逊律师没有想到,波士顿是一座北方城市,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北方人,《乱世佳人》的出版可以证明林子轩的写作才华,也能引起北方人的反感。

特别是一个中国人站在美国南方人的立场写这样一部小说,更是得不到北方人的理解。

如果这件案子在亚特兰大审判,林子轩必然会获胜。

或者等过了几年,《乱世佳人》彻底征服美国人后,林子轩也可能会获胜。

这就是时间和地域的影响,所以说,法律从来都不是绝对公正的。

法庭的判决出来,林子轩败诉。

“林,这次我们的运气不好。”彼得逊律师安慰道,“没关系,还有下一次。”

彼得逊律师有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林子轩耗不起,他不可能一直呆在美国,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他要的是速战速决。

或许,应该用一些法庭之外的手段了。

第七十二章法庭之外的手段

林子轩托人给季鸿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说官司败诉,他要回国了,不想再折腾着上诉了,他不可能无限制的留在美国,只想在临走前见季鸿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国人,林子轩希望季鸿明在美国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将至,就让我们一起度过这个在异国的节日吧。

季鸿明收到信件,颇为惊讶。

这是鸿门宴?

季鸿明第一个感觉是林子轩气急败坏,想要干掉他,不过他随即轻笑起来。

这里是美国,林子轩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的关系在美国毫无用处,林子轩不会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归于尽。

为了《老人与海》,别开玩笑了。

季鸿明知道林子轩又写了一本《乱世佳人》,在美国比《老人与海》还受欢迎,林子轩虽然官司败了,但仅凭着《乱世佳人》也能扬名美国了。

那么林子轩为什么要邀请他相聚呢?

是为了和解?

季鸿明将心比心,并不相信,他觉得林子轩想出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轩官司失败,气不过,想要当面斥责他一番,这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鸿明没有被人骂的嗜好,他现在是胜利者,没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从法院宣判后,以前对他冷淡的记者和出版商纷纷找上门来,准备继续合作,他又可以过上舒心逍遥的日子了。

季鸿明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候,胜利者不需要理会失败者的哀嚎。

他果断拒绝了林子轩要求见面的请求。

然而,林子轩并不气馁,又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真的只是想要和解,没其他意思。

并写下了两句诗表明心意“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季鸿明承认这两句诗写的还不错,不过还是无法打动他,在他心里压根不相信林子轩真心诚意的和他和解。

于是,他再次拒绝。

林子轩再接再厉,写了第三封信。

意思是《老人与海》的中文版要在国内出版,既然美国法庭把《老人与海》的归属权判给了季鸿明,那么林子轩理当给季鸿明稿酬和版税,大概有一千美元左右。

既然用感情打动不了季鸿明,那就只有利诱了。

听到有钱拿,季鸿明犹豫了,一千美元可不是小数目。

在1922年的美国,一辆福特汽车只要300美元,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大概是4美元,三个月的工资可以购买一辆汽车。

一千美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当然,不要用普通工人的工资来衡量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这是个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富人豪宅里的一块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元。

但对季鸿明来说,一千美元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就是和林子轩见上一面,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他觉得这个买卖可以做。

反正法庭已经宣判了,只要自己小心,他不信林子轩还能玩出什么花样,作为胜利者,去见识一下失败者的哭嚎也不错。

于是,在除夕这一天,季鸿明来到林子轩所住的饭店,赴约而来。

美国人可不过农历新年,所以饭店内并没有什么庆祝活动,为了保险起见,季鸿明还带着自己的律师,防止林子轩耍诈。

在会客室内,林子轩热情接待了季鸿明和那名律师。

他拿出一份合同,上面是《老人与海》中文版的出版授权,只要季鸿明签了这份合同,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了。

合同分成中文和英文两份,季鸿明的律师正在对合同进行审核。

林子轩和季鸿明闲聊,两个中国人交谈,自然用的是中文。

“鸿明兄,没想到咱们会是这么个结果。”林子轩苦笑道,“明人不说暗话,我这次见你就想知道一件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做什么?”季鸿明装傻道。

他时刻保持着警惕,不愿意落入林子轩的圈套之中。

“没必要这么小心吧,咱们私下交谈,美国人又听不懂,不能作为证据。”林子轩不解道,“咱们虽然交情不深,但也算是朋友,当初我找你翻译小说也是相信你的为人,想不到会出现这种事情。”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季鸿明滴水不漏的说道。

“我过了年就要回国了,国内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我不会再上诉了,否则也不会让你签这份合同。”林子轩无奈道,“我已经彻底放弃了,你难道不愿意让我弄明白其中的原委么?否则我总有个心结在这里。”

季鸿明看了看周围,这里除了他们两人,只有一个不懂中文的律师。

他们用中文交谈,也不怕美国人听见,就算是被中国人听见了,也不能出庭作证,法院已经宣判了,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他是胜利者,他有在失败者面前嚣张的资格。

想到这里,季鸿明微笑起来。

“像你这种富家子弟怎么能明白我的处境,你尝过没有钱忍饥挨饿的滋味么?你永远不会明白。”季鸿明嘲笑道,“小说是我翻译的,我只是取回自己的东西而已。”

这一刻,他想要发泄出来。

这些天,他一直担惊受怕,怕官司失败,他被人追债,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他赢了,未来一片光明,他要大声的庆祝,有什么比在失败者面前庆祝更让人愉悦的事情呢。

“可你只有《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你以后写不出其他小说怎么办?”林子轩疑惑道。

“哈哈,这就够了!”季鸿明大笑道,“你没看到那些傻瓜一样的美国人争着给我送钱么?我只要出了名,以后写的东西都会有人发表,会有源源不断的钱财。”

“只是你不可能再写出像《老人与海》一样的小说了。”林子轩讽刺道。

“你以为就你能写出《老人与海》么?我也能。”被林子轩鄙视,季鸿明很恼火,“我根本看不上那本《老人与海》,也不知道美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们都是傻子么?”

“这么说你承认《老人与海》不是你写的了?”林子轩追问道。

“我承认又怎么样?法院已经宣判了,你再也没有机会……”

滔滔不绝的季鸿明没有看到林子轩微微翘起的嘴角,也没有注意到房间里有一种噪声,那是有声电影机开机后发出的声音。

第七十三章剧院里的新闻发布会

这不能怪季鸿明,他根本没有见过摄像机,也不知道那里为什么会发出噪音。

林子轩为了整个计划的顺利进行,特意找了一只放衣服的大柜子摆放在墙角,柜子里当然没有衣服,而是有声电影机和道格拉斯希拉。

道格拉斯躲在柜子里负责录音,要确保把声音录制清楚,这才是关键。

林子轩为此实验了好几次,才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个年代还没有记者暗访偷拍的事情,季鸿明绝对想不到林子轩会用这种高科技对付他。

光有画面没有用,光有声音也没有用,别人可以认为这是伪造的。

但声音和画面的结合,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如果林子轩不是穿越者,没有经历过后世那种视频满天飞的生活,也不会想到这种方式。

这恐怕是这个时代最高科技的收集证据的方法了,当然也花费不菲。

林子轩任凭季鸿明发泄心中的愤懑,他知道这是让季鸿明开口的最佳时机。

若是法院没有宣判结果,季鸿明一定会更加小心翼翼,不会轻易上当,不过此时法院已经宣判了,林子轩也亲口认输了,季鸿明逐渐放下了防备。

就是这个时候,林子轩发出了致命的一击。

旁边的律师并不知道这两个中国人在争吵些什么,他审核好了合同,告诉季鸿明没有问题,可以签字了。

季鸿明拿起笔在合同上签字,然后准备拿钱。

“合同还需要国内书局签字才能生效,一旦生效就会把钱寄给你。”林子轩推脱道。

季鸿明没有怀疑,合同的另一方的确是万象书局。

他还不知道这个万象书局就是林子轩创办的,林子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不知道道格拉斯录制的怎么样,还不是和季鸿明翻脸的时候。

季鸿明离开后,道格拉斯希拉从柜子里出来,对着林子轩露出笑容。

纽约有不少小型的电影公司,接下来只要把这几分钟的影片制作出来就行了。

三天后,纽约当地的媒体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接到了彼得逊律师的信函,声称他们有了最新的证据,要召开新闻发布会,证明法院判决错误。

记者们原本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没想到又起波澜。

你们还有完没完?

如果不是因为林子轩是《乱世佳人》的作者,还有新闻热点,记者们根本不想理会这件事,美国每天发生很多大事,不能总在你们这点破事上浪费时间。

然而,《乱世佳人》这些天的话题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

这部小说完全搔到了美国人的痒处,让他们不吐不快,这是一部现象级的小说。

记者们没想到林子轩把新闻发布会放在了纽约的一家中型剧院中,还有人在摆弄着放映设备,这是要放映电影么?

这就是要放映电影。

林子轩为了放映有声电影,不仅租下了这家剧院,还花钱把这家剧院给改造了一番。

就当是提前预演了,反正他回到国内要拍有声电影,到时候还是要改造国内的戏院。

为了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他可以说是花钱如流水。

这次美国之行,他赚了不少钱,但花钱更厉害,他购买了有声电影机,还给道格拉斯一笔丰厚的安家费,还有租用剧院和改造剧院。

他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住宿吃饭的条件都不错,这一个月来几个人的花费不少。

还有从纽约到波士顿,再到好莱坞,请人吃饭,四处奔波的花费。

当然,更别说给彼得逊律师的律师费。

不要看彼得逊律师很替林子轩着想,可收起钱来决不手软,打官司可不是省钱的活。

林子轩赚了大概八万美元,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回去的时候估计还要自己掏钱出路费。

新闻发布会由彼得逊律师主持,他先请记者们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看一段影片。

影片是从季鸿明带着律师进房间开始的,影片刚刚播放,就把记者们吓了一跳,他们听到了从影片中传出了的声音。

观众席上的记者一片哗然,他们互相询问着,惊讶不已。

有些记者知道这是有声电影,但这么清晰的说话声真的没听过。

有声电影的技术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么?那电影公司为什么没有拍摄有声电影呢?

光凭着这一点就不虚此行了,这是个大新闻。

林子轩不知道他无意之中给有声电影做了一次广告,从而推动了好莱坞有声电影的发展。

接下来,是林子轩和季鸿明的交谈。

记者们听不懂中文,就看到两人似乎发生了争吵,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最后又握手再见了,记者们看的一头雾水。

影片很快放完,彼得逊律师上场,介绍了林子轩和季鸿明见面的背景。

他给了记者们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冷静下来,再次播放影片。

这一次,由陆小蔓在一旁做翻译,把林子轩和季鸿明的对话一句句的翻译出来。

当听到季鸿明说美国人是傻瓜的时候,记者们愤怒了。

他们不能容忍一个东方人把自己看成是傻瓜,特别是他们前几天刚刚为季鸿明正名。

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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