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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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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能容忍一个东方人把自己看成是傻瓜,特别是他们前几天刚刚为季鸿明正名。

在听到季鸿明承认自己的确不是《老人与海》的作者时,记者们又觉得惊愕和快意。

有些记者隐约的察觉到一点,这段影片明显是没有经过季鸿明同意偷拍的,那么偷拍的影片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偷拍的影片可以作为证据,那以后公民的隐私权将遭受极大的挑战。

随着有声电影这种拍摄方式的普及,法律上将面临这个难题,或许为了应对这种新兴的取证方式,要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

总之,这次新闻发布会有太多的内容可以讨论,记者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逊律师发表声明,影片没有经过伪造和删改,翻译也都是真的,欢迎任何电影专家和懂得中文的翻译前来查证。

记者们询问彼得逊律师以后怎么做,会不会继续起诉?

“我们希望能和季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当然也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彼得逊律师老练的应对道。

这也是林子轩的意思,既然真相大白,上诉没有意义,太耗费时间,只要季鸿明承认林子轩才是《老人与海》作者就行了。

第七十四章经典不需要续作

社会舆论一下子变得对林子轩极为有利。

记者们不是傻子,反而相当精明,既然林子轩有信心让专家来验证影片的真伪,那说明这件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加上季鸿明讽刺美国人是傻子,他们更加倾向于林子轩这一边。

虽然谁也不知道偷拍的影片能不能作为证据,但真相已经浮出水面。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向林子轩致以歉意,因为他们误信了季鸿明,给林子轩造成了困扰,希望林子轩不要介意。

出版社也找到林子轩,想要出版《老人与海》。

这些事情林子轩都交给彼得逊律师处理,彼得逊律师以后就是林子轩在美国的全权代表了,既然拿了钱,就要认真办事。

季鸿明陷入被动之中。

当初是《大西洋月刊》证明他是《老人与海》的作者,其他新闻媒体才认为他就是作者,现在新闻媒体不再认为他是小说的作者,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是极为讽刺的一件事情。

但却是现实。

人是属于社会的,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你才是你,当所有人都认为你不是你的时候,那你就没有存在的证据了。

听起来似乎很绕口,但其实很恐怖。

当你被整个社会孤立或者抛弃的时候,你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不存在的。

季鸿明可以起诉林子轩,状告新闻媒体,争夺《老人与海》的版权。

然而,律师不建议他这么做,偷拍这种事情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加上季鸿明讽刺了美国人是傻瓜,胜诉的可能性极低。

唯一能走的就是庭外和解了。

林子轩并不想把季鸿明赶尽杀绝,毕竟都是中国人,他只要《老人与海》的版权就好了,至于季鸿明翻译的费用,他也会支付的。

终于,在1922年1月底,这件事有了一个结果。

季鸿明书面承认了林子轩是《老人与海》的作者,他只是负责翻译工作。

有了这个声明,林子轩来到美国的事情算是办完了,他准备离开。

在纽约的最后几日,他把《乱世佳人》的稿子赶完,陆小蔓也翻译完毕,剩下的文字校对工作交给出版社好了。

《乱世佳人》的下部仍然是个开放式的结局。

思嘉经过自己的努力,不择手段的保住了家园,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她和白瑞德的感情却岌岌可危。

随着他们女儿的意外死去,他们之间最后的联系也被割断。

在这一刻,思嘉才真正明白自己所爱的人是谁,然而,白瑞德已经离开了。

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放弃,她决定再次出发,寻回自己的爱情,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小说的下部重点塑造了思嘉这个美国精神化身的人物。

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

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

小说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

出版社对此非常满意,并询问林子轩是不是还要写续集。

因为按照《乱世佳人》的结尾,作者明显埋下了伏笔,故事还没有说完,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林子轩知道《乱世佳人》有一部续作,是一位叫做亚历山德拉里普利的美国南方作家写的,名字叫做《赫思嘉》。

小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思嘉与白瑞德、阿希礼及另外几个男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揭示了她对白瑞德、对故乡爱尔兰、对爱尔兰的亲人们既爱且恨的复杂心理,其中不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描写。

虽然这部续作也取得了成功,但林子轩不打算写下去了。

真正的经典,是不需要续作的。

他直接告诉出版社,这就是结局,思嘉的故事开始于亚特兰大,结束于亚特兰大,没有其他的故事了。

出版社虽然遗憾,但也尊重作者的决定。

有时候意犹未尽,反而比直接给出答案更具有吸引力,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林子轩花了点时间购买了礼物,然后踏上了返回中国的邮轮。

直到他离开美国,《上海假日》仍然没有在美国公映。

这是因为玛丽碧克馥把《上海假日》压在了她的手里,完全没有卖给大电影公司的打算,八万美元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

她很聪明,她要拍摄《纽约假日》,不愿意被人说成是翻拍东方人的电影。

就算要公映《上海假日》,也要等到《纽约假日》放映之后再说。

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这部东方电影是借鉴了她的《纽约假日》。

于是,林子轩打算扬名好莱坞的《上海假日》就因为玛丽碧克馥的私心而被存放在了联美电影公司的仓库里,无法重见天日。

殷明竹也没有了在好莱坞一举成名的机会。

除了极少数人,没有人知道在1921年的时候有一部高质量的中国电影在好莱坞放映过。

这是林子轩完全无法预料的。

说到底还是实力的问题,这是他在美国最深切的感受。

在上海,在法租界,他还算有能量,但在国外,他只是无根的浮萍而已。

张康任为了华人在美国的权益而奔走,美国黑人也在抗议着,北洋政府一片混乱……

这是个让人说不清的年代。

踏上邮轮的那一刻,林子轩回首望着自由女神像,感慨不已。

与此同时,在英国,有个美国人正在翻看着一本诗集,诗集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这个叫做托马斯艾略特的美国人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他为这本诗集深深的着迷,他喜欢其中的哲理诗和象征主义诗作。

尤其对于《死水》最为欣赏。

他认为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幻灭,对于世界的诅咒。

传达出一种对世界、对现实的厌恶、普遍的失望情绪和幻灭感,表现了一代人的精神病态和精神危机,从而否定了现代文明。

对于不了解中国现状的艾略特而言,这无疑是个巨大的误会。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艾略特此刻的情绪,他诗兴大发,要写下自己的诗篇。

于是,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写了一个单词,《荒原》。

第七十五章从《死水》到《荒原》

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这个时候,郑证秋在邮轮的甲板上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国人,便攀谈起来。

巧合的是洪慎是学习戏剧的,和郑证秋有共同语言,作为中国戏剧界的前辈,郑证秋就把洪慎介绍进了林子轩的圈子里。

洪慎1894年12月31日出生于官宦世家,江苏常州人。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在校期间热心新剧活动。

1916年夏,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入俄亥俄州立大学学习陶瓷工程,继续编戏演戏。1919年考入哈佛大学戏剧训练班,成为中国第一个专习戏剧的留学生。

他在哈佛大学学习文学与戏剧,并在波士顿声音表现学校学习,又在考柏莱剧院附设戏剧学校学习表演、导演、舞台技术、剧场管理等课程,获硕士学位。

1920年学习结业后到纽约参加职业剧团演出。

此时回国,经家人介绍准备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上海总公司材料总管理处任理事,兼任总经理简照楠的英文秘书。

第七十六章专业和业余的差距

说起洪慎你可能印象不深,不过他有个弟弟叫洪季。

洪季后来主持上海金龙影片公司,兼任导演,拍摄了不少武侠片,然后去了香港,创办了华南影片公司。

洪季的妻子钱似莹出身精武体育会,一身好功夫,是民国时期的第一代武打女星。

如果你还没有印象,那洪季的孙子叫做洪金保,是香港著名的武打明星。

这是一个电影世家。

洪慎对郑证秋可谓是闻名久矣。

他还在清华上学的时候,郑证秋就搞起了新民社,排演话剧,在上海轰动一时,说是他的前辈一点都不为过。

这次能在邮轮上偶遇,可谓是意外之喜,而郑证秋又把他介绍给了林子轩。

洪慎在纽约的一个剧团里演话剧,对于林子轩的事情也有耳闻,只是不太清楚内情。

他没看过林子轩的小说,不过听说《乱世佳人》在美国很受欢迎,能写出受到美国人称赞的小说也算是本事,所以洪慎没有因为林子轩年轻而有所怠慢。

几人的年纪都不大,在交流上没什么隔阂,又有共同的话题,聊的很投机。

洪慎是学习戏剧专业的,在理论上比较有发言权,郑证秋创建过剧社,有实践的基础,周剑允算是半个话剧圈子里的人,陆小蔓是戏剧爱好者,喜欢看戏。

他们大多在聊话剧在中国和国外的发展,以及话剧圈子里的趣事。

这个话题林子轩实在没有研究,插不上嘴,不过他是个好听众,会时不时的捧哏。

洪慎颇有话剧方面的才华,他不仅懂理论,还在纽约的剧场做过实践,而且还会自己写剧本,可谓是多才多艺。

他对于中国话剧必须要改革的观点得到郑证秋的认同。

国内文明戏的衰落虽然有历史原因,但更多的是文明戏的陋习,如果按照美国正规剧团的方式发展,话剧在国内也可以兴盛起来。

说到底还是个利益的问题。

洪慎拿出他在去年创作的英文剧本《木兰从军》,请郑证秋指教。

这个剧本虽说是他和张彭纯合写的,却是他这几年的得意之作,在纽约演出的时候也得到了观众的好评,只是没有造成轰动而已。

“呵呵,这里就有位大剧作家,还是请他来看吧。”郑证秋对着林子轩打趣道。

虽然林子轩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承认过他是《雷雨》的作者,可他身边的人不是傻子,从欧阳予仟对林子轩的态度就能看出端倪来。

此刻在邮轮上,一众朋友闲聊,刚好碰到这个机会,郑证秋就拿林子轩死不承认的事情说笑一番。

洪慎久在美国,不了解国内话剧的情况,也不知道《雷雨》在上海的火爆。

他听到郑证秋说林子轩是大剧作家,心里难免有些不服气。

如果郑证秋这么说自己,洪慎无话可说,毕竟郑证秋曾经写过很多受观众欢迎的话剧剧本,有这个底气。

可林子轩这么年轻……

洪慎有才气,也有些傲气,在他心里大剧作家这个称号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他把剧本给郑证秋看是请教,给林子轩看算怎么回事啊。

“不知道林先生写过什么剧本?”洪慎客气的问道。

他和林子轩还不熟悉,话语里带着一丝疏离。

“别听郑大哥说笑,我哪里称得上剧作家。”林子轩摆摆手,否认道。

“这里没有外人,你还不承认《雷雨》是你写的,否则予仟兄会对你那么客气。”郑证秋微笑着逼问道,“《雷雨》一出,我们以前写的那些剧目算是过时了。”

他话语里有些欣慰,也有些惆怅。

《雷雨》的剧本是中国话剧走向成熟的标志。

以前文明戏的剧本太过粗糙,无论从内容还是艺术形式上都和《雷雨》没法比。

好在郑证秋已经脱离了话剧圈子,准备拍摄电影了,不然的话有了《雷雨》的珠玉在前,他还真不知道写什么好。

现在的上海不少剧作家仿照《雷雨》写一些大家族的恩怨情仇,故事倒是越来越古怪离奇,却再也不像《雷雨》那样让观众感动了。

洪慎听了这话,觉得郑证秋不像是说谎,这个《雷雨》似乎真的是个好剧本。

“我在国外,消息闭塞,不了解国内话剧界的状况。”洪慎沉声道,“不知道能不能拜读一下这部《雷雨》?”

众人都看向林子轩。

林子轩颇为无奈,在这种朋友小聚的私密场合,如果一味的否认就没意思了,只会让人觉得这人太假,不值得结交。

“剧本我没带在身上,到上海后一定给你送去。”林子轩回应道,“其实没有郑大哥说的那么好,都是朋友抬爱。”

“你不如另写一部好了,予仟兄还等着你的新作呢。”郑证秋听到林子轩终于承认,不由得催促道。

“没错,上海的《雷雨》都排演烂了,也该换换新剧目了。”周剑允附和道。

陆小蔓只是看着林子轩,不说话。

她还不知道林子轩原来写过话剧,《雷雨》可是得到过鲁讯称赞的戏剧。

洪慎也颇为期待,他倒是想看看林子轩能写出什么剧本来,他可是专业学习过戏剧的,而林子轩似乎是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毕业的。

专业和业余,这还用说什么?

“那可能要三四天之后了。”林子轩不确定的说道。

三四天之后?

洪慎差一点没把手里的茶杯扔出去,一个好剧本需要精心的雕琢,无论是台词还是布景都要精益求精。

别说三四天,就是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完成,你以为自己是莎士比亚啊!

其他人倒是没有惊讶,他们亲眼看到林子轩用了两个半月写成了将近80万字的《乱世佳人》,已经习惯了林子轩的写作速度。

四天一个剧本,这应该算是慢的吧。

随后的几天,林子轩一直窝在舱房里写剧本。

洪慎不时过来闲聊,其实是为了打探消息,作为话剧界的专业人士,他才不相信林子轩在四天时间内能写出什么好剧本呢,或许只是一个大纲吧。

等到时候自己是笑话他呢,还是笑话他呢?

第五日,林子轩拿着稿纸出来了。

洪慎顾不得和郑证秋说话,站起来接过稿纸,只见稿纸的开头写了两个字。

《日出》。

第七十七章《日出》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道德经》七十七章。

“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之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新约罗马书》第二章。

“我的肺腑啊,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我心在我里面颂躁不安,我不能静默不言。因为我已经听见角声和打仗的喊声。毁坏的信息连络不绝。因为全地荒废。我观看地,不料地是空虚混沌;我观看天,天也无光;我观看大山,不料,尽都震动,小山也都摇来摇去;我观看,不料,无人;空中的飞鸟也都躲避。我观看,不料,肥田变为荒地。一切城邑,都被拆毁。”

——《旧约那利米书》第五章。

“弟兄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作工。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

——《新约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弟兄们,我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是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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