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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死人法则-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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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雨问。如果黑猫都无能为力的话,那他的能力绝对不能够和无量沙硬刚。

    “无量沙本来就是武力干不过的东西,应该要用智商解决……说来惭愧,我第一眼看到你,觉得你骨骼惊奇,大脑贼大,原本以为你是一个帅气与智商并存,机灵与优雅并肩的少年,年纪轻轻的知识面就已经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程度,肚子里都是墨水,嘴里呼出的都是文学气息。现在看来,连你也解决不了的话,不知道是我的判断失误,还是这世界的难题都让我碰到了……”

    如果让白雨学着黑猫说话的语气来形容他,那么白雨会说黑猫的舌头上肯定有莲花,说出的谎言都带着清纯的无辜感觉,而且理直气壮。

    “别给我戴高帽了,怪紧张的。我会帮你解决这只乌鸦,可不是因为你漂亮的奉承话。”白雨说。出于对林娆以及赫瓦贾·巴托的生与死考虑,他必须这么做。

    “而且……”突然话锋一转,白雨说:“没什么好惭愧的,我就是承受了应试考试所带来痛苦折磨的天才,高智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呵呵。”

    “有意见吗?”白雨不满地问。

    没在这个问题上多加纠缠,黑猫告诉白雨一些无量沙的事情:“彼岸花和无量沙有异曲同工之妙,彼岸花的重量是每朵花瓣上灵魂重量的总和,而无量沙的重量是它蕴含愿望之力的大小。说得简单点,你只要实现乌鸦的一个愿望,无量沙对你的阻碍自然会消失。”

    “实现愿望?我怎么知道它在想什么,难道把它带去喝酒唱歌逛窑子?”白雨吐槽。

    “我记得一个乌鸦喝水的故事,故事里的乌鸦会为了喝到杯子底下少量的水而放下嘴里的石头……”

    “你是要我倒一杯水给它吗?给大佬敬茶?”白雨问。

    “我只是举个例子,给它倒水的事情我尝试过了,没用!”黑猫惋惜地说。

    “它会不会不想喝水,而是想吃东西呢?”

    “乌鸦最喜欢腐肉,那个房间里最不缺的就是腐肉,你说它想吃东西?”黑猫反问。

    白雨笑笑,摘下了耳机。世界清净了,没了黑猫那比妈妈还要烦的唠叨……虽然白雨没有经历过有妈妈唠叨的日子……但总算是可以好好思考问题了。

    他在锁链上蹲了下来,仔细检查每一具小动物的尸体。他发现尸体上只有一些致命的钝器造成的伤口,而没有任何被撕咬叮食的痕迹。

    乌鸦没有动过这里的任何一具尸体,先不说吃了,或许它对于它们看都没看过一眼——因为它从刚才开始,一直在盯着白雨这个大活人看。

    没有我在的日子,它是否会注视着墙壁,不吃不喝,在监牢喂食者认为对它很有诱惑力的腐肉下发呆?

 第一百四十章 农夫与蛇

    白雨跳下了锁链,他在监牢的各个位置都待了一会儿,十分确定那只乌鸦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它用了老鹰注视绵羊,猎豹注视羚羊的眼神,就好像在盯着食物。

    黑猫告诉了他乌鸦喝水的故事,白雨则想起了另一个关于乌鸦的故事。

    克雷洛夫寓言里面,有这么一个故事。

    有只乌鸦偷到一块肉,衔着站在大树上。路过此地的狐狸看见后,狐狸大肆夸奖乌鸦的身体魁悟、羽毛美丽,还说他应该成为鸟类之王,若能发出声音,那就更当之无愧了。

    “你羽翼中有纯色的美,那是白天不懂的夜的黑。”

    乌鸦为了要显示他能发出声音,便张嘴放声大叫,而那块肉掉到了树下。狐狸跑上去,抢到了那块肉,并嘲笑说:“喂,乌鸦,你若有头脑,真的可以当鸟类之王。”

    现在,白雨想模仿寓言故事里的剧情,自导自演一部小电影。电影里涉及了欺骗与无奈,强制与自愿,智慧与伤痕。推理完毕,现在到了拍摄伤痕的时候,他要让乌鸦开嘴,不管它是想歌唱还是吃肉。

    长剑拔不出来,白雨干脆凝冰于掌,化掌为刀。手起刀落,他把自己的左小腿肌肉割下来一块。动作利索,一气呵成,白雨不敢迟疑,他怕自己后悔,他怕自己畏惧。

    痛!痛的间断中还夹杂着疼。汉语的疼是指余痛;痛是指病人身体内部的伤害性感觉。疼痛是很难形容的,疼的时候有感觉,但是没有力气记录。疼痛过后就很难体会,只有后怕,这就是一个成语:痛定思痛。

    如果一定要白雨描述他现在的感觉,那就是撕心裂肺。

    血流不止,伤口的横截面很大。白雨浑身都在冒着冷汗,而左腿一边抽搐一边喷血。他把整只左腿都冻结了,防止血液的流逝而消耗光他的所有体力。

    陈小雪告诫过白雨,不能用控冰的能力来封住伤口。对于人体来说,皮肤过于脆弱而又敏感,每一寸肌肤都连接着无数的神经。冬天的冻疮已经展现了人类皮肤的脆弱,如果在伤口暴露的地方在施加极度寒冷的冰块,那么肌肉坏死也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在密度比液体水要大的固体冰块的覆盖下,细胞无法呼吸。这和用绷带包裹伤口的道理一样,绷带不及时更换,不及时给伤口透气,那么伤口化脓腐烂,截肢也不是不可能的。

    想起陈小雪,白雨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很高兴,乌鸦注视着他手里血淋淋的小腿肉。血腥的味道鸟类是否可以闻到?白雨不知道,但是他看到乌鸦的嘴巴松开了一些。虽然盒子还在它的嘴里,但是它动摇了。

    “禽兽,来吃吧。你的愿望是吃到一口新鲜的肉,我的愿望是吃掉你嘴里的价值,我们惺惺相惜。”

    白雨赌上了自己的行动能力,如果乌鸦的愿望不是和他猜测的一样,那么他就只能看着乌鸦干瞪眼,救援林娆的事情也无法进行下去。

    白雨把小腿肉往上抛,这个平时简简单单的动作废了他很大的劲。他把左腿冻得失去了知觉,疼痛感不再传来,但是他感觉自己特别累,特别累。

    想要睡一觉,但是他不能睡。他在想刚才是不是把眼皮割下来才是正确的选择,用来诱惑乌鸦,用来让自己睁开着双眼。

    这种事情无所谓了,现在的白雨喜出望外。

    乌鸦向肉块展翅,它“呱呱”地叫着,张开了嘴。盒子落下,被白雨稳稳地接住。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盒子没有上锁,它的盖子自己弹开,里面的东西掉了出来。

    那是一颗琥珀,通体晶莹透明,里面有一个椭圆体的小黑核。它看起来很细致,不像是天然形成的东西,更多的像是现代的艺术品。每一丝黑色在里头舒展,橙黄色是它的背景颜色,淡黄色在边缘描边。

    白雨把它捡起来,原来这就是他辛辛苦苦抛头颅洒热血求到的东西。它小如玻璃球,握在手心里的感觉是圆滑而又冰凉。

    “好邪恶!”一股怨念冲进白雨的脑海里,他的脑海里浮现一个画面:饥荒,难民如潮,冬天的干涸土地里,路过的农夫遇到了一条冻僵的蛇。农夫把没有知觉的蛇捡起来,放在怀里为它取暖……然后蛇醒了,它发现农夫吃掉了它的一半身体,于是蛇咬了农夫一口。

    农夫死了,蛇也死了。

    背叛与复仇,这是琥珀传递给白雨的感情。

    白雨颤巍巍的手将琥珀举起来,在监牢门口传进的光下仰视。他颤抖的手不知道更多的是因为腿上的疼痛,还是更多地因为琥珀对他的思想污染。他的两个手指头捏着琥珀,让琥珀慢慢靠近自己的脸,靠近自己的眼睛。

    “哐当”,忍着将琥珀放入自己眼睛里的冲动感,白雨将琥珀锁进了盒子里。钻石盒子锁上后,白雨突然清醒了很多,他不明白刚才自己的举动。

    “砰!”又是什么声音?原来是那只乌鸦从白雨的头顶上方摔了下来。

    它吃到了鲜肉,实现了愿望。无量沙的力量褪去,维持乌鸦生命的东西失去了本源力量,乌鸦落在地上,落在插着的长剑旁边。它迅速腐烂成了一堆残骸,与周围猫猫狗狗的尸体融为一体。

    “皇城的禁空规则真是害了不少的鸟儿啊,外面的天空空荡荡的,单调无趣。”白雨没有意识到无量沙的力量,但还是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分析。

    “把盒子给我。”

    有人从白雨的背后抓住了他的肩膀,扭头一看,原来是黑猫。他咧着牙,血丝布满了双眼。

    他盯着白雨手里的盒子,说:“把盒子给我,我帮你杀了巴托,我帮你救出你的女人,我帮你恢复你的伤势。快,快给我!”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把那女人抓了,在你面前把她抽筋扒皮,在你面前把她开膛破肚……然后再杀了你,拿到这个盒子!”

    “我就算毁了它,也不会把盒子给你!”白雨咬牙切齿地说。冰刺在房间里长出,尖锐的冰锋,坚硬的圆锥支体。黑猫被冰刺推开,被白雨用冰刺推到了监牢外面。

    门被堵住了,监牢里面传来白雨坚决的话语:“无论处于什么理由,这个盒子绝对不能留在世界上!它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就会带来灾难。仅仅是诱惑人心这一点,就足够展现出它的危险。”

 第一百四十一章 思念的樱花泪

    “等等!你这个不明真相的垃圾,自以为是的蛀虫,社会发展的累赘,先听我把话说完!”黑猫大喊。

    “别搞小动作,我怕我捏碎它。”白雨威胁,他很确定盒子里的东西不应该存留在世界上,但是他的好奇心驱使他让黑猫把话说完。

    我到要看看,你是如何将黑的说成白的。

    “好,你大爷我今天就站着不动,跟你把话撇明白!”

    他说了一个故事。

    从前,也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侣,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小时候,他们会在黑夜混迹于胡同巷子,他们会在烈日下蜷缩于树荫里乘凉。

    她想去哪,他都会去哪。他想去哪,她都不想让他去哪。女孩最喜欢骂男孩不争气,不能挣大钱,男孩说他们生活在穷乡僻壤,生活只要吃饱穿暖就好了。

    没上进心。女孩痛骂,她最讨厌男孩没有上进心。

    有一天,他们都长大了,女孩突然去了一个大城市,她不辞而别,让男孩在以前相约的老地方等到了天黑。后来女孩给男孩打电话,她说她不仅仅想貌美如花,还想赚钱养家。好吧,男孩知道,她只是想出去玩玩,在灯红酒绿的街道穿梭。

    她玩累了就会回来,外面不适合她。男孩知道外面的世界,他有些担心女孩会出卖肉体,染上一身的病。他的思想很老旧,他的思想太封建,他宁愿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也不愿意去城里寻找女孩。

    或者,女孩已经放弃了他,想要那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男孩摇摇头,选择了忘记。

    男孩对自己说,忘记那个人,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她忘记,而是怕她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岁月带走的是记忆,但回忆会越来越清晰。真的有一天,她回过头来告诉你,她一直在惦记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而你,也不再是过去的你。

    男孩后来等待的时间长了,他的想法变了。他觉得哪怕女孩已经不是过去的女孩,哪怕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自己,只要他们能够在一起,那就够了。

    女孩有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她被一家富人收留了。太太很和蔼,先生对她很友好,她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温柔的狗狗,臭美的金鱼,总是模仿她说话的鹦鹉,以及每天睡觉的乌龟。

    男孩总觉得,她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一种不详的预感,女孩的字字句句都在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后来,事情发展的严重程度超过了男孩的想象。女孩上上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富人先生挖掉了她的左眼,而富人太太在旁边目睹了一切,却一声不吭,没有阻止。她很害怕,她想回家。

    男孩说,我去接你回家。

    他连夜赶路,走了三天三夜,靠着一双脚走到了女孩所在的城市。他找到了女孩所说的富人家里,那栋房子真是富丽堂皇,金色紫色交叉修饰着房子的屋顶,西方的建筑风格美学被发挥到了极致。房子外还有一个小院子,这家的主人肯定是有爱心的人,花花草草生机勃勃,唯一的一棵樱花树在伸展着腰肢。

    简直美如仙境,女孩不愿意回到他身边,也是理由充分。

    男孩站在房子外很久,他看到门前那棵樱花树上,挂着女孩的尸体。

    男孩问女孩,你喜欢这里吗?女孩没有回答。一阵风吹过,她依旧挂在树上咿呀咿呀地摇晃。于是男孩一把火烧掉了富人的房子,看着女孩和她所留恋的地方一起永远死去。

    爱上她的那个季节,好像是那年冬夏。大火烧啊烧啊,也不愿放下,我对她的牵挂,她对我的惩罚。时间滴答滴答,或许无人记得,那颗樱树花。

    可惜大火没有烧死富人先生与富人太太,男孩松了一口气,让他们给女孩陪葬,简直是对女孩的侮辱。

    为了报复他们,男孩自己挖掉了自己的左眼,他化妆成了女孩的模样。女孩的模子刻在男孩心里,他记得女孩身体的一分一寸,能够用画笔画出女孩妖艳的容颜。

    男孩潜入了富人的新家,他骗富人先生亲手杀掉了他的太太。那太太就是间接的凶手,她的不作为使女孩死得凄凉。这件事进行得很顺利,虽然男孩被先生用刀子狠狠来了几下。

    他还想要毁掉了先生的名誉与地位,可是他没有成功。但是他毁掉了先生的心——富人先生这辈子都要活在噩梦中。

    男孩心满意足,离开了那个城市。他当时满脑子都是女孩说的话,说他没有上进心,说他不会挣大钱,说他土,不会享受生活。

    城市是多么美好,地上撒的都是金沙,房子里砌的都是金子,天上的云是绸缎织成的罩子,专门为了给有钱人遮阳。女孩曾经说,那是女孩向往的生活。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商人,他到处做买卖,和各种各样的人做交易。男孩对自己说,他要富裕起来,女孩喜欢有钱的男人。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快递员,他带着客户的包裹到处游玩,走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男孩对自己说,他要成为有见识的人,不要再作被女孩嫌弃的乡巴佬。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杀手,他什么杀人的任务都接,舔着刀口的血,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男孩对自己说,他要拥有保护所爱之人的力量,至少要活下去。女孩活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他活着,女孩才不会再次死去。

    “故事结束。”

    黑猫擦掉回忆的泪痕,他已经很久没有动情了。他说:“我存在于世上的意义仅仅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你能明白吗?我不知道战斗的意义,我并不代表正义。我玩命地杀人,我拼命地在别人的追杀下逃跑,只是为了她!”

    “我就是那个男孩,而你手中盒子里装的东西,就是女孩的左眼。她的悲伤,她的绝望,都在里面。”

    “看守这间牢房的禁卫队士兵叫它‘泪光’,我更愿意叫它‘思念的樱花泪’。”

    房间里的冰刺化为一团白色的雾气,朦胧而又单薄。白雨从监牢里慢慢走出来,他拖着自己受伤的左腿,拄着黑色雨伞,走了出来。

    “雨水落下来是因为天空无法承受它的重量,眼泪掉下来是因为心再也无法承受那样的伤痛。”

    白雨把盒子交给黑猫,说:“你说的,我都能理解。我们活着的目的甚至正好相同。”

 第一百四十二章 神笔马良

    荆棘之塔外,五食先生和罗岚打得不可开交。虽说罗岚动用了天干的特性,向雷霆借了力量,但是隐隐约约,他还是占据了下风。

    在骑士们组成的人墙外,一辆白色奥迪正在接近荆棘之塔。梦百香熟练的车技让她在伤者遍地的路上正常行驶,最后稳稳地停在了人墙后。

    “大师,请。”梦百香下了车,她屁颠屁颠地跑到车的后头,给后座上的大人物打开了车门。

    车上下来了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梦百香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人是神狩的大人物。神狩是一个专门猎杀恶鬼的组织,这个倒是没什么稀奇的,因为黑市里有很多佣兵团专门猎杀恶鬼。但是神狩和它们有本质区别——神狩的所有成员都由恶鬼组成。

    这是个以鬼杀鬼为主题的组织,它们最终的目标是什么呢?神狩的第一代首领说了,要弑神,将八诈神从世界上永远抹去,包括它们的神位力量。

    在弑神这一方面,神狩和弑神班倒是目标一致,但是如果有人很了解这两个势力,那么他就会明白这两个势力之间相处得有多么水深火热。

    神狩要抹去八诈神的力量,弑神班要继承八诈神的力量,前者号称改革,后者号称篡位。当八诈神死后,他们或许要拼一个你死我活。

    现在是归属于神狩的神笔马良来到了荆棘之塔,它看上去就是一名长大的连体婴儿,两个成年人大小的身体并肩站着,它们各自的左手和右手连接在一起,另外的右手和左手又各自拿着一支超大号的毛笔,上面沾满了黑色的墨水。

    它们用围巾蒙着面,围巾的上方是一只巨大的眼睛,三根睫毛长而粗地在眼皮上。它们丑得一模一样,它们可以说话,但是梦百香不知道它们有没有嘴巴。它们的相貌看起来不知是哪个幼稚园小朋友的简陋水彩画。

    “五食,是他引来的天罚吗?”

    “不是他,他只是个受益者,我们需要找出罪魁祸首。”

    “那五食怎么办?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说的也是呢。”

    它们两个脑袋相互聊天,把梦百香晾在一旁。梦百香在旁边笑呵呵的,一直不说话而只是傻笑也不是个办法,她需要增加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毕竟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呢,禁卫队的士兵,骑士队的骑士,他们都在看着马良这个大人物。梦百香这个时候要展现出“这位大佬和我很熟,我们是一起来拯救世界的”,“马良大师是看在我梦百香的面子上才来的,它从来不轻易出手”,“好了没大家什么事了,接下来给我和马良大师加油就好了”的风范。

    态度要不卑不亢,动作要潇洒自在,如果有记者要拍照,一定要记得插裤带。梦百香整理了一下衣服,露出来自信的白牙。

    梦百香走到马良身边,说:“大师,骑士队队长罗岚正在浴血奋战,作为他的战友,我要与他并肩作战。大师,请躲在我的身后,不要为我担心,不要感到害怕。如果你想要助我们一臂之力,请务必保护好自己。”

    “嗯,明白了。那就麻烦梦小姐多多照护了。”马良说。

    啊咿呀,听得特别有面子,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这马良大师虽说长得是疙瘩了一些但是人好啊,会看情况,会看人脸色,让人好感度倍增啊!

    梦百香还沉迷在自我世界里,她没有注意到马良大师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马良跳进了人墙之中,左手毛笔舞动地虎虎生风,却又灵巧活泼。它在天空中洒下的墨色,滴在了地上;右手毛笔糟蹋了美感,每一次挥笔都像是在拖地,毛笔变成了拖把,在地上大起大落。

    它画出了什么?马良画在地上的作品简直一塌糊涂,东边黑了一片,西边糊了一片,蛇形的文字在地上像爬虫蠕动,大量缺了笔画的字符足够让强迫症患者丧心病狂。

    在食血鬼头上享受号令天下那种美妙感觉的五食先生注意到了马良这边的异样,上一秒他还在假想罗岚是抢走公主的恶龙,他正要用勇气与智慧解决罗岚。但是下一秒他不得不出戏,因为他感受到了危险。

    连想象中的公主都不要了,五食先生回到了现实之中。他如果是一名演员,那么他的妆已经毁掉,扭曲的脸和上面紧皱的眉头无论多厚的粉底都掩盖不了。他愤怒地大喊:“马良,你敢!”

    “不敢不敢。”马良谦虚地说,但是手头挥舞的毛笔却越来越带劲。它用毛笔当做钢管,围着毛笔跳舞;它用毛笔当做滑雪杖,在罗岚布置下的雷电池上滑行。

    它大笔一挥,墨水留下的痕迹都亮了起来。那一片片类似烤糊鸡蛋的绘画作品,全部都变成了现实,若不是看见那殷红的血,谁能知道马良刚才再画什么东西。

    这名连体妖怪为什么要自称马良,为什么大家都叫它马良?是同名,还是说这只是普普通通的外号?梦百香算是明白了,原来它有神奇的画笔,那画笔真的和传说中的一样,可以画出一切。

    传说,一个晚上,马良恍惚中感到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这时出现了一个白胡子老人,老人送给他一支金光灿灿的神笔。马良高兴地惊醒过来,原来是个梦!可他看看自己的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自己手里确实有一枝笔。他马上用笔画了一只鸟,鸟竟活了过来,展开翅膀飞了起来,他又画了一条鱼,鱼也活了起来,活蹦乱跳。马良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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