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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上的瓦尔登湖-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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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论文,我们都想在文章里强调荒野的重要性。
在北卡罗来纳州,我们每天都出门探索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不同生物带,听生态环境保护者、蝾螈研究专家、生物学者的讲座,学习如何用放大镜辨别各种树木、苔藓和真菌。在实验室里,我们试着用显微镜观察肉眼无法察觉的微小生物,我第一次意识到自然界还存在着这样一个神秘王国。
收到那笔不菲的退税后,我稍稍放松了斯巴达式的生活标准,买了一箱啤酒请查克和几位同学一块儿分享;上网订购了一张50美元的代金券,请好心收留我的玛丽埃塔去高级餐厅用餐;我自个儿下了两次馆子,平时住在宿舍也能随时享受暖气带来的温暖和大床的舒适惬意。
几年前的我对这些开销、这些享受习以为常,而如今,我却平白生出一种罪恶感,好像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在户外教学的第三个晚上,我受不了自责的压力,干脆拖着睡袋跑到人行道上露营,沐浴着星光进入梦乡。
我想,我不需要这些东西——啤酒、美食、舒服的床铺——少了它们我照样可以过得好好的,之所以买这些东西并不是出于需求,只是因为买得起。
来杜克大学之前,我已经发誓永不负债。我心里明白,钱这东西来得容易,去得更快,过不了几天我又会掉进消费主义的陷阱里,大手大脚地花钱,买一些自以为重要,其实根本用不上的商品。那时我难免会被眼前的诱惑蒙蔽,失去敏锐的洞察力。
一个人如果身处富豪云集的乡间俱乐部,会突然感觉自己必须买艘游艇;如果意外流落孤岛,那么他唯一渴望的一定是能够维持生存的东西。我希望自己能在需求上“做减法”,避免丧失敏锐的洞察力。我不想再一次被强势的文化吞没,麻木地循规蹈矩,把外部强加的观点当成自己的欲望去苦苦追逐。
我知道自己生活中缺少的是什么,不是物质的东西,不是暖气、水电、空调,不是宽敞的房间,也不是新潮的苹果手机和等离子电视机——我缺少的是朋友,是群体,我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对我的生活至关重要。
户外教学的最后一天,我们在森林里升起篝火。天亮的时候,篝火边只剩下我、查克和另外两位男生——乔、萨尔曼。乔今年31岁,痴迷瑜伽;萨尔曼来自巴基斯坦,对神学很感兴趣。
几罐酒下肚,哥几个便热络地海聊起来。到最后,那个无可避免的问题又冒头了。“肯,你住哪儿?”查克问。
通常我会胡诌:“第九大道。”然后这个话题就不了了之了。但这一回我破天荒地说了心里话:“我就住在自己的厢式车里,住了快一个学期了。因为我刚刚还清贷款,不想再欠债了。”
“他……是什么意思?”萨尔曼一脸困惑。
“肯刚才说他一直住在自己的厢式车里。”乔替我解释道。
“我过得还不赖,在体育馆洗澡,在图书馆充电。”我说。
“学校里的人知道吗?”乔问。
“应该没有,上帝保佑,但愿没有。”
我真的说出口了,秘密不再是秘密。萨尔曼脸上的表情活像看到了外星人一样,查克和乔只是感到有趣。
“那你怎么烫衣服呢?”萨尔曼问。
“哈,我从来不烫衣服。”
我又回到了杜克大学,感觉夏天已经悄然来临。停车场里的五六棵山茱萸竞相绽放,美丽的白色小花挤挤挨挨,灿若烟霞,清新的气息宛如少女的发香,引得蜜蜂嗡嗡地流连其间,沉醉不已。清晨,我在鸟儿婉转的鸣叫中醒来,常常误以为自己睡在瓦尔登湖畔的翠林里;夜晚,知了节奏感十足的大合唱伴着我入眠。暴雨来时,我在车上聆听千千万万颗水珠接连敲击车顶的澎湃“鼓乐”,看着雨珠纷纷在车窗上蜿蜒滑过,复又消失不见。厢式车对我而言不再是新奇的玩意儿,不再是试验场,它已经成了我真正的家。
转眼间,我已经在车上住了近一个学期,猛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化显著。食谱里几乎省去了肉类、奶类和啤酒,加上了频繁的健身运动,我比以前瘦多了。在“老鼠骚乱”和“呕吐事件”后,我非常注意保持车子整洁,锅碗也洗得更勤了,总之我再也没生过病,而且练出了顺应时节的生活态度,磨砺了意志。在寒冷的冬季,我依旧岿然不动,和气温拼“冷漠”;大热天闷在车里睡觉,我发扬运动员吃苦耐劳的精神,一笑置之,不再心烦气躁、满口牢骚。我的胃也强悍了许多,很少感觉到饥饿。我也不在意舒适、便利的家居条件。在校园里,我常常躺在巨大的橡树和柳树下晒太阳,即便总有小虫子在身上爬来爬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为什么呢?突发事件和意外骚扰往往让人措手不及,因此感到异常憋闷、不自在。但如果我们每天都能遇到类似的事,从中找到规律,做足心理准备,就能轻易地忽视它们,不再深受其扰,把它们当成麻烦去克服。就好比上洗手间和刷牙只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嫌它们麻烦;同样的道理,街道上嘈杂的噪声渐渐成了我必不可少的背景音乐。只要给身体一个锻炼的机会,就能让自己热血沸腾,拥有铜拳铁臂;只要坚持不懈,你会发现自己的心智越来越坚定,任凭风吹雨打不动摇。
在车居的日子里,身体上的变化虽然不容小觑,但真正翻天覆地的还是我的财务状况。我的账户变化足以挑战传统的财务概念,比如储蓄、借贷,比如贫穷和财富。托车居的福,一个学期下来,我省了好几百——不,是好几千美元的开支。即便公寓的租金适中,住上四个月(加上水、电、燃气费)也得2,000美元,一个春季学期就要多花2,000美元!而过去的这几个月,我住在车上,不必掏半分钱给房东。我平时很少买衣服和其他东西,几乎没在物质方面有过开销,每天的伙食费只有3。34美元。除去学杂费,我一个星期的开销只需103美元。
一年算下来,我的三餐食谱——姑且称之为“意大利面什锦炖菜”吧——只需要花1,644美元。然而,按2012年杜克大学餐厅的菜价计算,一学年六个半月的时间,伙食费就高达5;780美元,平均每天超过25美元。
在大学里,一学年按八个月计,平均每位学生仅仅食宿开销就高达8;500美元,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照我自己的经历看,其实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多钱租房子。住在车上,只需要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买单(伙食、交通和杂项),一年的花费还不到5,000美元呢。
整个春季学期我都住在厢式车上,既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从来不去餐厅,照样过得好好的,生活也没有因为缺少各类新潮的电子产品而变成一潭死水。这场车居试验证明了我由衷相信的一个理念:人不必拥有那么多物质享受就能过得很开心。快乐不一定来自物质享受,拥有充实、精彩的生活便已足够。
早上,我为小学生上完阅读课便开车回到米尔停车场。我跳到后车厢,挂上黑色的帘子,躺在床上惬意地睡午觉。等我精神饱满地醒来,剩下半天的时间任由我自由支配。
我就像个修道士,这辆厢式车就是我一个人的修道院。(只要花这么一点钱就能得到遮风挡雨的栖身之地,真是太神奇了!)我常常在床上一躺好几个小时,阅读、思考,或者什么都不做,放任自己享受独处的宁静、盯着车顶做白日梦、慵懒地冥想好一阵子,完全不必担心别人给我打上“懈怠”“无所事事”的标签。在这个宁静、惬意的私人空间里,我可以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任何东西,大到银河系,小到掉在地上的饼干屑。在体育馆里,我慢跑过后,有时会坐在台阶上发呆,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手里翻来覆去地揉着一片枯叶。偶尔有好心人见到我的呆相,不无关心地问:“你还好吧?”他们似乎觉得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出神是抑郁症的表现。这时,我只好回答:“我很好,谢谢。”
我非常思念萨米,但分手显然是个正确的决定。她在旧金山的社区大学过得很好,我在杜克大学的努力学习也初见成效。我仍然渴望找个伴,但我可以等待。离群索居难免寂寞,却能让我心无旁骛地学习,偶尔我也会开开小差神游一番,这种日子实在收获不小。我知道自己不能永远隐居,但至少现在,我可以“拥抱孤独,就像拥抱自己的新娘”(爱默生语)。因为,唯有孤独能帮助我在人生的关键阶段蓬勃成长。
寂寞不可避免给心灵带来痛苦,但假以时日,孤独却能赐予我意想不到的惊喜,那是一种精神上的独立。
如今,我的精神世界里没有盲目的嫉妒。从前,我和许多人一样常常羡慕别人拥有酷炫的跑车,嫉妒别人有肝胆相照的铁哥儿们,对别人优渥自在的生活恨得牙痒痒,总会忍不住抱怨:“要是我也有那么好的条件……”嫉妒是一枚苦果,只有在社会的土壤中才会茁壮成长;离开了社会,它只能枯萎、凋零。
我已经不再屈服于流行的风潮,不再盲从别人的价值观。虽然杜克大学的人几乎不知道我住在车上,但我已经不在乎他们用什么眼光看我了。我自在地穿着从“救世军”买来的旧衬衫和褪色的牛仔裤,不再因此感到自卑、焦虑;我也不在乎头发是不是太长了,发型是不是很老土,只需把自己收拾得整洁大方,符合社会习俗就行,以便保住我的兼职工作;我也对车居的事儿守口如瓶,但这么做只是为了保住我在停车场的秘密小窝。即便有人对我的穿着打扮和生活方式嗤之以鼻,我也不会感到哪怕一丝丝丢脸。我很乐意把“贫穷”穿在身上,把它当作一枚荣誉勋章、一个独立的象征——它宣告我不愿再当个提线木偶,被动地跟着众人起舞,没有一点主见。
为什么要盲从社会的脚步?依我看,社会就像个疯子,干了不少蠢事,它给宠物狗套上人类的毛衣,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要是有个疯子天天站在街角尖叫“世界末日就要来了”,人们只会置若罔闻,自顾自地走开。换而言之,我凭什么停下脚步,去听社会向我灌输一堆无聊的废话?
这个社会总是用个人占有物质的多少来区分贫穷和富裕:富人拥有的东西多,穷人拥有的东西少。一旦以这种定义作为判断的标准,我们便永远无法摆脱贫穷,因为人们总希望得到更多东西,总是对已经拥有的一切感到不满意,无论我们的薪水高低、生活舒适与否、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欲望永远不会消失。
看到别人开着华丽的名车,穿着昂贵的时装,我如今非但不嫉妒,反而为他们感到遗憾。他们只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惜违背自己的意愿迎合最新的风潮,被广告、商家和投机者牵着鼻子走,心甘情愿地掏光腰包,只为打上“有钱人”的烙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精神操纵。他们在世人艳羡的目光下纸醉金迷,渐渐遗落了真正的性格和坚定的主见。
厢式车让我免于负债,让我免受风吹雨打,免受饥寒的考验——它让我得到了自由。它怎么会让我难为情呢?至于别人的想法,我为什么要在乎?
“生物多样性”课的户外教学虽然结束了,我和查克的交流却刚刚开始。我们一块儿去校园正中心的杜克教堂听免费的交响音乐会,我还拜访了他的公寓(我假装对天花板的高度和电灯开关很着迷),我也邀请查克到我的车上喝啤酒。查克才是我的第一位访客,那只老鼠不算。
“学校保安肯定知道你住在车上的事儿。”查克坐在车后座冲我笑道。
“你真这么觉得?”
“嗯,我猜的。”他说,“他们多半是对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啦。”
“也不一定。我觉得他们压根儿没想到有人会住在车上。”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查克和我握手道别。他很快就要去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市了,而我也要回到阿拉斯加的“北极之门”国家公园。
“有空来我家玩哦,我们可以一块儿去瓦尔登湖转转。”查克邀约道。
“好主意,查克。你多保重!”
这天,我照常打开野营炉烧水,准备煮意大利面吃。四月底的天气已经相当热了,我稍稍打开车窗,放下百叶窗,脱掉上衣和长裤,顿时觉得凉快多了。
来到杜克大学四个月了,我从没像现在这么满足:我交了一个朋友,在“零负债”的情况下读了近一个学期,拥有一份理想的兼职工作——辅导小学生阅读,还攒了一点银行存款。况且,我很快就要去阿拉斯加继续巡山了,值一个夏天的班便能赚一大笔钱。在学校的这段日子让我受益匪浅,思维越来越敏锐,越来越灵活,让我备受鼓舞。在车上住了近一个学期,我对这辆车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哇,我肯定会怀念这一切的。我甚至开始思索读研期间要不要一直住在车上,也许,我可以在车上住一辈子?
就在我沉思的当口,一辆车紧挨着我的厢式车停下。不对劲,非常不对劲!我立刻警钟大作,平常很少有人会把车子停在我旁边,更何况现在停车场空得很,正常人哪会舍近求远呢?我小心翼翼地撑开一叶百叶窗,偷偷往外瞄。
这是一辆白色小轿车,车顶打着蓝色的警灯,可能是警车,也可能是学校的保安巡逻车。无论是谁,我已经露馅了。我立刻关掉野营炉,平躺在车地板上,拼命避开窥探的目光。
拜托,千万别敲我的车门。拜托了!千万别敲!
只听到那辆车子的门打开又关上,那人一步步逼近我的厢式车。
虽然春季学期已然接近尾声,虽然下学期我就能攒够钱,不一定要住在车上,但我内心深处还没准备终止这场车居试验,还没打算卖掉我的车子呢。突然,我意识到一旦暴露目标,对方可能会没收我的车子。哦,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它对我有多么重要!
他的脚步声越来越大,转而越来越小,似乎越走越远了。我顿时喘了口气,紧绷的神经一下松弛了。
第四篇 车居族
简单的生活也很美
第二十章再入“北极之门”
2009年夏
阿拉斯加州,诺阿塔克河流域
存款:10,000美元
增长中
塞纳斯小型飞机轰隆作响,载着巡山员飞越了长满苔藓的山脊。我伸长脖子俯瞰大地,只见飞机的影子仿佛黑色的箭头掠过阳光亲吻着的翠绿色苔原山谷,掠过一条条澄澈的小溪,来到一片云杉林的上空,黑色的箭头顿时演变成了抽象的几何图形。
这是我第二次到“北极之门”当巡山员。夏天已经悄然接近尾声,再过几个星期,我的银行存款就能涨到15,000美元了,支付杜克大学的秋季学费绰绰有余。我很快便能离开停车场,搬出厢式车,住进舒适的私人公寓了。
这次到野外当班,我的搭档是国家公园的志愿者惠特尼,她之前一直在冻脚镇的管理站志愿服务。我俩打算沿着诺阿塔克河划行80英里,到“北极之门”的西部边界巡逻,上司指示我们留意那儿是否有人偷偷猎杀野羊。
诺阿塔克河长420英里,发源于“北极之门”最高的山峰伊吉克帕克山上的冰层。伊吉克帕克山高达8,570英尺,峥嵘险峻,终年寒风凛冽。高山冰雪融化而成的诺阿塔克河一路奔流至阿拉斯加西部的楚科奇海。紧邻“北极之门”国家公园的是诺阿塔克河国家保护区,面积约650万英亩,所以,诺阿塔克河穿越了两大保护区,是世界上受保护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之一。
飞行员稳稳放下铝制的漂浮筒,在一个湖泊降落了。漂浮筒激起层层水花,打破了明镜般的湖面,湖对面不远处就是诺阿塔克河。飞行员帮我们卸下野营装备便回到驾驶座上,他得尽快飞回国家公园外的贝托斯村。贝托斯村是一个小小的印第安村落,国家公园的管理站就建在那儿,我不执勤的时候也住那儿。
我和惠特尼打算扛着充气式橡皮独木舟和所有装备,走四分之一英里到诺阿塔克河,再下水划行。我们用的独木舟虽然还没充气,但块头已然相当可观,另外还有桨、修理独木舟的工具、通讯设备、一把霰弹枪、帐篷、衣服、睡袋,以及足够八天的食物。我把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防水袋,拉了拉背包带,大步朝诺阿塔克河走去。我小心地避开绊脚的草簇,挥动胳膊挡开6英尺高的柳树和赤杨树。
惠特尼远远地落在我身后,我率先到达一块林中空地,放下独木舟开始划船。一上岸,我就发现自己并不孤单。周围有一种很强烈的存在感,我的眼角似乎瞥见了一个棕色的庞然大物,就像长着肌肉和棕毛的一截大树桩杵在一边。起初,我装作没看到它,貌似随意却专注地把80磅重的背包从肩上缓缓卸下。直到彻底放下背包,我才仔细关注起那个大家伙,它距离我还不到15码远。
糟了,我现在手无寸铁!霰弹枪和其他装备都还在湖边呢。这会儿的风非常大,几乎要把我头上的棒球帽掀起来,像扔飞盘一样抛进诺阿塔克河里。虽然我的后腰上还挂着一罐防熊喷雾,可是一旦用了,强风只会把辛辣的液体刮回我的脸上,害我疼得睁不开眼。
我赤手空拳地和一头北美大灰熊狭路相逢。
它的块头非常唬人,即便四肢着地,脑袋也和我的胸口一般高。它的模样凶神恶煞,浑身布满黑棕交错的粗毛,下颌圆圆的,非常厚实,口鼻又长又黑,耳朵是两个毛茸茸的半圆形。大风不停地刮着,它身上的皮毛随风舞动,数不尽的兽毛上下左右错落交织,仿佛北极光那样变化多姿,又像在跳着什么古怪的舞蹈。
它一直低俯着脑袋,它的眼睛……
惠特尼突然从我身后的赤杨树林里钻出来。她愣了愣,立刻察觉我和大灰熊正四目相对,仿佛陷入了一场无形的角力之中。就这样,我、惠特尼和那头大灰熊都按兵不动地对峙着。
我看到了大灰熊的眼睛。尽管是第一次见到大灰熊,但我对这样的眼睛并不陌生,我在其他动物身上、在水面、在深山里都见过这样的眼睛。大自然狂野的绿眼睛永远在你身后窥探、盯梢、巡视,假如你留意了,随时都能与它对视。近距离地凝视它,你会在那儿瞥见自己的身影——那究竟是人类文明培育出的软弱与世故,还是一抹毫不逊色的狂野兽性,取决于你是否“叛逆”,是否摆脱了人类文明的深刻影响。在此之前,每每遇到那双野性的眼睛,我便忍不住移开目光,远远地逃避;但此时此刻,我只能与它久久对视,别无选择。
我并不害怕这头大灰熊。遇上这种情况,人类感受到的绝不是恐惧。我若是把这种感觉称为“恐惧”,无疑是心口不一。那一刻,我的肾上腺素猛增,几乎超过了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进入了异常亢奋的状态,每一寸皮肉都在吃力地呐喊、尖叫,耳旁仿佛响起了嗡嗡声。然而,我的脑子却出奇地冷静。
大灰熊看起来也够冷静,甚至称得上冷漠,好像对这种事情早已见怪不怪了。可我知道,它的感受一定和我一模一样,毕竟只有极少数人会涉足“北极之门”广袤的偏远荒地,对这只熊来说,遭遇人类算得上破天荒的奇闻,正如我遇到它一样。
只是,它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以前那些熊大老远看到我无不吓得扭头就跑,它为什么这么气定神闲?我又为什么不跑呢?
它不仅没跑,肥厚的屁股还砰地坐了下来,时不时地伸出舌头舔弄,好像小孩子在玩彩色纸带。它的牙像灰色的尖刺,牙床是紫红色的,上面挂着泡沫似的口水。哦,它正在用余光瞟我。
我不想死,虽然死而无憾,但我真的不想死。上帝啊,让我多活一天吧!求你了,就一天!
我曾在布鲁克斯山脉跋涉千里,脑子里不断地演绎着那一幕。我觉得这只大灰熊一直在跟着我,透过森林的缝隙窥探我,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与我相见。许多年来,它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也不清楚这究竟是为什么。也许,只是出于正常的恐惧?毕竟,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我在布鲁克斯山脉待得够久,总有一天会遇到熊的。可那似乎又不仅仅是恐惧,我发自内心地敬畏着大灰熊,每次提起它,我都会放低声音,小声说话。大概是因为大灰熊身上有我憧憬的一切吧:它是那么野性、强壮与自由。
这些年来,我一直渴望遇到大灰熊,回家之后也好自诩“大山之子”,向人们炫耀我在野外历险的“壮举”。可是,真正直面这只大灰熊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没什么好吹嘘的,我感受不到一丝勇气或决心,只想落荒而逃。
我曾以为布鲁克斯山脉是我的新家,但遇到这只大灰熊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不过是个外来者、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我的家不在这儿,至少不像大灰熊那样天然地属于这片山脉,即使我已经改变了许多。我凝视着它的眼睛,终于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像它那样狂野不羁。可是,在荒野待了这么久,我感觉这片土地已经占据了我的身心(哪怕只有片刻),仿佛藤蔓缠着废弃的墙壁不停往上攀,像野草在混凝土的罅隙里生根发芽,像森林重新夺回被人征用的土地。就在那一刹那,我不再是外来者,不是访客,也不是两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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