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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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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 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
  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
  “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
  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
  环顾了四周后,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 里面却根本没有你!”
  “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
  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
  “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
  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
  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
  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
  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
  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
  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
  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
  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
  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
  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
  而安德鲁,这时候就出现在父女俩面前。
  在工厂工作,高级技工,每个月拥有2000柯尔的月薪,这比起普通工人高了一倍有余。
  而比起艾丽,这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加上小费,一个月得到的钱也不过700柯尔,可谓是高到不知凡几。
  艾丽的父亲盘算过,如果艾丽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伙子,一个月1000柯尔的那种普通工人,一旦有一个人失去了工作,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但如果嫁给安德鲁,这个小伙子的月薪足以养活起他和一家子人。即使艾丽失去了工作,她也能安心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相夫教子。
  另外,最令艾丽父亲满意的一点还是别的——
  安德鲁这个男人没有其他男人惯有的坏脾气,他从来不打老婆,这就让艾丽父亲十分满足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也忍不住打老婆,但是周围的男人,包括他的父亲也打,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甚至觉得习以为常。
  但是轮到他的女儿嫁人,他就觉得能找一个不打老婆的男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
  总之,在艾丽父亲的撮合下,两位年轻人结合到了一起。
  或许一开始各有各的目的,但是相处久了,两人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于是这段婚姻也变得越发幸福起来。
  因为劳累,艾丽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每周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这点倒是和安德鲁一样。
  所以在相同的休息日里,两人都尽情放松,而安德鲁也只在这天大量饮酒,以缓解劳累工作带来的疲倦。
  他虽然是高级工人,但是每天也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他很庆幸自己学过读写,上过两年职业学校,所以才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就能轻松度日了。
  拉着艾丽走了一路,安德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酒馆里他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起来,于是他走到柜子前,翻找艾丽从咖啡馆带来的东西。
  艾丽在咖啡馆工作,这固然很辛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现在,他找到了半块鸡胸肉和几块捏成一团的奶油面包,这些都是艾丽趁老板不注意,偷偷从酒馆里夹带出来的。
  艾丽做的事,好听叫夹带好处,难听点叫小偷小摸,然而安德鲁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不光艾丽在干这种事。其他女招待、厨房里的厨娘,甚至是洗碗工都会做这种事,而在任何餐馆,这种事都是司空见惯的。
  包括安德鲁所在的工厂,工人们都会想法设法地偷走一些零件换钱,这都是生活所迫。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安德鲁狼吞虎咽地把鸡胸肉和奶油面包吃完,简单地漱了漱口,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明天,还有新的工作等着他呢。
  安德鲁离开后,路鹿也拉灯休息。
  到了第二天,他照常锻炼了一个小时,吃完早餐开始画画。
  等夜幕降临,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到便利店里开店,一切都十分的有规律。
  而今天晚上,他放下了画册和书,难得的看起了直播。
  他关注了何蓝的直播间,想看看这个女主播最近怎么样了。
  如同他所料,何蓝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是在浓妆之下,倒也看不出她惨白的脸色。
  不过她眼底的黑眼圈太过厚重,怎么化妆也遮掩不住,路鹿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在弹幕里关心女主播了。
  知道何蓝暂且没事,路鹿放下了心。
  在杀死何蓝之前,娃娃是不会波及附近的住户的。
  关上直播后,他上网搜索了一番,发现最近没有什么主播遭受罹难,估计娃娃异变以后何蓝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用娃娃害人了。
  稍微关心了一下何蓝的事,路鹿又开始忙活别的。
  十一月份出了很多新番,所以他打开B站挑了一个番进去,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您好,欢迎光临。”
  熟悉的门铃响起,但是沉迷在番剧中的路鹿并不想抬头。
  于是他选择忽略客人,任由客人在店里闲逛。
  “没想到山洞里竟有这般风景!”
  摔下山崖的少年有点懵逼。他被贼人陷害坠下了山崖,本以为会活生生摔成肉饼,却没想到被挂在半崖边的一根树干救了命,然后他就慢蹭蹭地滑到一个山洞里了。
  再往后,他慢慢往山洞里走着,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镶嵌着红玉的戒指,然后就冷不丁地到了便利店里。
  “这里是,秘境吗?”
  少年不知道这是何许地方,看店里的人没有主意他,而是自己忙自己的事,他就小心翼翼地在店里探索起来,寻找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里是卖东西的地方啊。”
  在店里逛了两圈,冷静下来的少年找到了头脑里多出的一段信息,了解了目前的状况。
  知道在这里谁也伤害不了他后,他蓦然放下心来,不再是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这个便利店建立在异世界,也不知道有没有能修复我经脉的东西。”少年边走边思忖着,顺便拿起货架上的商品观看。
  '牛奶,一种饮品,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有利于钙的吸收。'
  “钙是什么东西,是类似于灵力的一种力量吗?”少年漫无边际地猜测:“还有矿物质不就是矿石吗,为什么石头也可以榨成汁?这个世界的人胃口真好。”
  他在便利店走了几圈都找不到想要的东西,干脆拿了一盒牛奶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


第四十一章 
  “店主; 我要买这盒牛奶。”
  说着,少年掏了掏口袋,结果半天都没有掏出来,这让他不禁有些羞赧。
  长这么大; 他还是头一次付不起钱来。
  在他是家族天才的时候,他这等天骄从来没有短过银钱。
  但是自从他在一次意外中经脉寸断; 父亲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而他的嫡母怀抱怨气; 也对他这个家族的‘前任天才’颇为不屑,所以她的态度难免影响了底下的下人; 让他们也看不起自己这个没有修炼机会的少爷。
  或许在那些下人眼里,和凡人一般的少爷连废物也不如吧。
  元容自嘲地笑了笑,掏遍了兜;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地内袋里搜出一小块银子来。
  “就用这个付钱吧。”
  元容把银子放到柜台上,礼貌向店主道别; 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果然又回到山洞里了。”
  看着黑漆漆地山洞,元容心里颇感不妙。
  不说这黝黑地山洞里可能存在猛兽,光看这山洞的位置; 他就无比丧气。
  他掉落的山,名叫玄都山。
  玄都山虽不算高,但非常陡峭; 他掉落的这个位置正属于最难走的部分。
  对那些武者来说,这样的高度不算什么,但对他这个体内没有灵力的‘废物’来说; 这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但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放弃的。
  元容按捺住心中的不安,勉励自己继续往前走去。
  前面的山洞或许有通往外面的路,如果他现在放弃,就太对不起生他养他的娘亲了。
  元容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觉得口渴难耐。
  于是他笨拙地把吸管插到牛奶里,然后一口气吸了进去。
  “嚯!这股热流是……”
  牛奶是冰冷的,但饮下后元容的身体却产生了一股热流,这让他感到无比诧异。
  不过没等他思考出凉的奶喝下去为什么会变热,从他的丹田处就忽地出现了一种刺骨的痛,让他痛地在地上打滚。
  “好痛!好痛啊!”
  “这牛奶有毒!”
  元容不住地在地上哀嚎,并不断地咒骂有毒的牛奶,以及贩卖它的便利店。
  他觉得店主一定是把毒兽的奶做成了毒奶,才会让他痛的肝肠寸断!
  这该死的毒兽!这该死的蒙牛!
  元容在地上滚了几滚,把月白的长衫都沾脏了。然而这痛并没有停下的架势,反而变得更加剧烈起来!
  很快,元容就没有力气咒骂便利店和蒙牛,而是痛得说不出话来。
  “呼,呼……”
  大概疼了半个时辰,也许是一个时辰,这股让人痛不欲生的痛终于停止了。
  但是因为刚才的疼,元容的体力消耗的厉害,所以他依然没有力气站起来,而是用胳膊肘拄着地,大口的喘息。
  “呼,呼……”
  休息了好一会儿,元容才有力气挪动。于是他艰难地爬到山洞壁,倚着壁坐了起来。
  “可恶,该天杀的便利店,别让我再遇见你!”
  一想起他刚才糟的罪,元容就恨得咬牙切齿,他用痉挛地手拔下手中的红玉扳指,恨恨朝前扔去。
  “叮叮咚咚……”
  戒指发出清脆的响声,很快就不知道滚到什么地方了。
  听到戒指滚远的声音,元容升起了一阵快意。
  感觉休息的差不多了,元容就从地上站起身,然后反射性地运起灵力赶路。
  结果他刚想起自己的经脉废了,没法运用灵力,身体就飞跨了几步远。
  “奇怪,我的经脉不是废了吗?”
  元容不敢置信,他试探地运起灵力往前跑,跑的果真健步如飞,一如他还是那个天之骄子的时候。
  “我,我竟然好了?”
  元容高兴地往前飞跑,结果没跑几步就冷不丁地摔到了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灵力没了。
  元容赶紧查看丹田,这才明白他的经脉刚好,运往丹田的灵力不多,所以他才会因灵力耗尽摔跤。
  “这是怎么回事?”元容的眸光闪烁:“莫非,是那盒牛奶的作用?”
  他仔细想了想,那阵突如其来的痛果真古怪。
  除了那阵痛,他最近也没有接触什么奇异的事情,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牛奶修复了他寸断的经脉。
  “我错怪它了。”
  虽然没有人看见他刚才的失态,元容还是很不好意思:“我不该咒骂便利店和牛奶的。”
  “没想到异世界的奶竟有如此功效,那蒙牛……应当是天阶的异兽吧,果真不同凡响!”
  经脉修复带给元容的喜悦太大了,这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他发誓如果再见到店主,一定要好好感谢他的再造之恩。
  等等,再见到店主……
  好像他必须要有那个红玉扳指才能进便利店。
  但是那个扳指……在刚才的盛怒下被他扔了。
  元容蓦地想起刚才的举动,这让他臊地无地自容。
  于是他赶紧跑回原来的地方,满地寻找戒指,最后终于在一个夹缝中找到了着调皮的小东西。
  “还好,扳指没有坏。”
  元容舒了一口气,他知道如果扳指坏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进那个便利店里,也不能再报答店主了。
  失而复得后,元容也不管小巧玲珑的红玉戴在一个大男人手上显得骚包,小心地把扳指套在手指上,这才放下心来继续赶路。
  平静下来后,他有了新的发现。
  这个山洞明显是人为开凿的,所以他对半山腰能有一个山洞很好奇,打算探完了再回去。
  和刚才的忐忑不同,有了灵力,元容的心也不慌了。他先盘腿打坐了一会儿,等灵力恢复的七七八八,才重新运起灵力。
  有了灵力的辅助后,原本深不见底的山洞很快就被探到了头。
  山洞底部杂乱不堪,一如元容的想象。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山洞中间盘腿坐着一具白骨,看起来阴森可怖。
  “这是……”
  “纵横在一百年前的南山老怪!”
  元容读过一本手札,书中记载南山老怪因为犯了众怒,所以被一众豪侠合力关到一座荒山里,用锁链扣住了他的琵琶骨。而眼前这具骷髅,他的琵琶骨上正好穿着一条锁链!
  没想到他今天不仅有奇遇,还能见到百年前的风云人物!
  元容激动地口干舌燥,在围着南山老怪转了几圈后,他遗憾地发现,一具骷髅架子没什么特别的。
  看来无论是生前多么霸气的人物,死后都是一个摸样。
  遗憾地倒退了两步,元容对臭名昭著的南山老怪没有尊重之情,所以围观了一下就准备离开了。但是在离开前,他看到墙壁上好像刻了一些字,就想看看南山老怪都在上面刻了什么东西。
  “万,象,转,轮,功。”
  元容一字一顿地念出了石头上的字,对之不屑一顾:“口气这么大,也不知道它有没有这个名字的一半厉害。”
  元容对石壁刻的东西是抱有不信任态度的。
  人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那要看死的人是谁。
  像南山老怪这种杀人如麻,人品低劣的人说的话,即使是将死之言,他也要再三斟酌,小心驶得万年船。
  虽然觉得南山老鬼留下秘籍不怀好意,但抱着万一能用到的心态,元容还是背了下来,以留后用。
  背了人的东西,元容也不好意思再鄙夷南山老怪了。
  于是他试着镇断了生锈的铁链,挖个了土坑把老怪埋了,然后在从旁边挖下块石头,做了个简单的石碑插在上面。
  “南山老怪,长眠于此。”
  做完了这一切后,他才从山洞里出去,用灵力攀附在岩石上,一步步地爬了上去。
  “父亲,娘亲,以前的那个孩儿要回来了!”
  登上地面后,元容意气风发地下了山道,朝元家大宅行进。
  便利店
  路鹿整理出今日的食品,逐一放到了宋程的背篓里,好让他拿回去吃。
  “店主,虽然是快要过期的食物,但是你这样不会亏本吗?”
  路鹿每次都这样做,让宋程有些担心,在他看来店主太不会做生意了,就算他也不会也一样能感觉出来。
  “不会,别的便利店也是这样做的。”
  路鹿又解释了一遍:“而且你不吃等它过期了也会扔掉,一旦被发现售卖过期商品会被罚很多钱的,没有便利店会冒这个险。”
  路鹿打消了宋程的疑虑,把最后一份食品放入了背篓中。
  “好了,你走的时候别忘了把背篓带上。”
  宋程感激地点头,他接过背篓放到一旁,很快又投入地进到学习中。
  “哗啦啦,哗啦啦——”
  不知什么时候,门外竟下起雨来。
  专注学习的宋程并没有抬头,倒是路鹿想看门外的雨景。
  只可惜为了遮挡便利店里的异常现象,每到晚上他就会拉上窗帘,所以他只能看着窗帘发呆,没有出门淋雨的意思。
  “呼啦——”
  外面刮起了狂风。
  在风声的遮蔽下,清脆的“欢迎光临”声都被掩盖了,一直到新来的客人主动出声,路鹿才猛然意识到他的存在。
  “外面怎么下雨了啊?我记得我进来前天气还好好的。”客人嘟囔了一声,就找了张角落里的椅子猫在上面,让路鹿不知该如何开口。


第四十二章 
  那位穿着黑衣的客人坐下后就盯着时钟一动不动; 看他没有什么事,路鹿也不去管他,继续盯着窗帘发呆。
  而黑衣男也缩在座位上暗自盘算起来。
  虽然他一开始进到便利店里就没怀好意,但是外面下了雨; 这下他想走也走不了了。
  他没有伞,冒然出去只会被淋成落汤鸡; 所以必须要等雨停才能出去。
  否则被淋出感冒发烧之类的病就不好了。
  他没有医保; 去看医生的钱他可负担不起。
  他最近连饭都吃不起,哪里有钱去看医生。
  要知道挂号费要整整二十块呢!
  想到这儿; 黑衣男就痛恨起他的贫穷来。
  如果不是赚不到钱,他才不会过这种精打细算的日子!
  宝马香车,美女豪宅……这才是他想过的生活啊!
  都怪那些该死的吸血鬼; 要不然他早就发家致富,拥有富豪般的享受了!
  罗盘小的时候不懂事; 他爹一说吸血鬼猎人是个有钱途的高薪职业,他就乐滋滋地跟着学吸血鬼狩猎。
  谁知道等他长大后才知道,这个职业根本与钱无缘,是个名副其实的穷鬼职业!
  他爹还骗他说吸血鬼都富得流油; 各个都是腰包满满的大款。
  只要逮到一只吸血鬼,就能收缴他所有的赃物,代替他成为新一任富豪。
  但是事实上; 就算吸血鬼死了,那些财产也会充公,根本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想到这儿; 罗盘就无比心痛,心疼地快要窒息了——那些都是他的钱,他的钱啊,怎么能因为户主死了就上交给国家呢?
  说好的财产都归吸血鬼猎人呢?
  一想起小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罗盘就想穿越回去狠狠给他一巴掌,驱魔穷三代,血狩毁一生!如此轻易地相信那个老不修的话,你是不是傻?
  他那时候就是太单纯了,不,就是个小白痴!
  如果他能重生回小时候,他一定会好好学习数理化,弄个大学学历,争取长大后考个公务员编制,吃国家的饭,这样他就不用过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连一千块钱的保险都交不起,这样凄惨的待遇你能信?
  没国家编制就是没人权!
  罗盘放在兜里的手握紧,他的手里死死攥着十块钱。
  这十块钱还是他狩猎一个吸血鬼的时候得到的。
  说来也奇怪,他追了这个吸血鬼老半天,差点就要捉到他。
  谁知在半途却丢了吸血鬼的踪迹,怎么找也找不到。
  害的他急了半天,以为到嘴的鸭子飞了。
  当时他站在原地懊恼不堪,但是怀抱着一丝希望还是追索下去。
  然而当他再次见到那只吸血鬼的时候,吸血鬼已经昏迷过去,像触了高压电线,抽搐个不停,让他轻而易举地就把他了断了。
  然后,他就从吸血鬼的兜里摸出十块钱……这寒酸的钞票另他怨念不已。
  这些吸血鬼出门为什么不带签好的支票,为什么不带信用卡?
  真是穷酸!枉他们还穿的那么光鲜亮丽!
  含着满肚子怨气,罗盘避开人群,拖着吸血鬼的尸体去猎人公会换钱。
  虽然猎人公会是个换钱的好去处,但是公会的钱要下个月才会到账。
  而且他年轻不懂事的时候在狩猎时打坏了一些公共设施,需要赔偿,所以该天杀的猎人公会就把这部分钱直接从他的报酬里扣了……
  他算了算每月要还的钱,赚到的扣完税再加上还债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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