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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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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有不少人急了,那位张涛先生绝对该算是其中一个。
张涛作为京中出色的大儒之一,他的学问绝不在周先生之下,固然周先生的名声更好一些,在寒门子弟之中赞誉颇多,可是他张涛好歹也是成化年间的进士,致仕之后,致力于教书育人,他对叶春秋是不以为然的,可是现在外头风头大,大家都说这叶春秋有火眼金睛,端的是了不起,何况人家本来就出身高贵,帝师门下,高中状元,从县试到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场场都是第一,诗词也作得好,能耐是有的,而今这吴行中、张永、周先生都拜谒过了,若是不拜谒自己,这老脸搁不下啊。
他的门生也急,没法子,看着别人吹嘘难受,若是到了第四日、第五日拜谒的都是别人,自己的恩师岂不是要遭人耻笑?
可是呢,这个时候你还不能骂叶春秋瞎了眼睛,因为你这样一骂,只会自取其辱,为何?因为人家只会笑你,说叶修撰没来拜谒你,你就恼羞成怒,这保准是你恩师教你骂的吧,你家张先生还真是心胸狭隘啊,人家叶修撰只是心中自有自己的座次,噢,没有你恩师,你就骂,心眼就这样小吗?
外头现在是风言风语,闹得很大,张涛也有点儿急了,他怕自己的门生不够谨言慎行而闹出什么笑话,因而专门将一干门生叫到座下,狠狠地夸赞了叶春秋一通,他一面呷着茶,一面老神在在的样子,却又一面训斥:“你们啊,平时不好好进学,读书非要刻苦不可,今科的状元叶春秋比你们不知高到哪里去了,他的学问是捡来的吗?这都是勤学苦练出来的,这叶修撰,老夫慕名已久,他读书好倒也罢了,最紧要的是他德行好,为人正气,挽国家于即倒,扶大厦于将倾,公忠体国,尔等要立下志向,向他学习。”
众生唯唯诺诺。
这恩师的意思,傻子都明白了,不能说叶修撰的坏话,得捧。
可是捧着捧着,心里也难受啊,自家恩师好歹也是当世的大儒,怎么就比周先生都不如呢?好吧,即便那周先生坊间赞誉颇多,可若是明日还没有自家先生的份,这可如何是好?
丢不起这个人啊。
门生们也是操碎了心,这个时代的师生是利益共同体,绝不只是授业解惑这样简单,所以在第四日天罡拂晓,一群门生便在附近探头探脑,一个个急得跺脚。
怎么还没有来?到底会不会来?哎呀……不来可就完了,还不知要被人如何嘲讽。
张涛在宅中也是如此,他已在心里把叶春秋祖宗十八代心里都骂了个遍,你特么的没事搞这个明堂做什么?自然,这位张先生也绝不是简单的人,他深知这背后是有人推波助澜,否则消息怎会遍布整个街巷?等到大家意识到了什么的时候,成为了热闻,这舆论的潮流便过裹挟着所有人朝着他们希望或者不希望的方向疯狂奔进。
张涛已是一宿没有睡好,他已想好了许多的应对之策,若是那叶修撰来了,倒还好说;若是不来,为了显得自己有容人之量,还得找个机会和一些朋友闲谈时夸一夸这叶春秋,如此,方能显示自己的容人之量,还有自己对名利视如浮云的雅致,他甚至连腹稿都已想好了,哎……
冉冉的烛火照在他那张阴晴不定的脸上,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心里不由想,这算什么事,老夫堂堂一介大儒,名满京师,竟被小儿所操持,他心里有一种对叶春秋本能的抗拒,偏偏……他又无法抗拒。
而在张家的围墙里,几个小厮早已架好了梯子,张涛的幼子咕哝着站在墙头上张望,每一次有人在街前过去,听到了脚步声,他心里便燃起了希望,可是当走过的是无关紧要的人,他的心又落入到了谷底。
第七百零九章:出类拔萃(第四更)
天才壹秒記住『 qu 】
虽然绝大多数大儒反对给镇国新军赐予功名,可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对镇国新军的印象糟糕,读书人对读书人有天然的好感,镇国新军这支读书人组成的军马,屡立大功,战力彪悍,实在为读书人扬眉吐气,这更加论证了读圣贤书的重要,诠释了圣人所谓读书可以明志的道理。
可以说,这镇国新军的名声是极好的,现在叶修撰请他们去授课,既承认了他们京师大儒的身份,表现出了对他们的尊崇,同时让他们有机会去镇国新军军营,这绝对是一件很长脸的事。
某种意义来说,大儒们就爱出这种风头,不爱出风头的人也成不了大儒。
在叶春秋的名帖里约好的这一天,用过了晚饭,吴行中吴先生并不急着跑去镇国新军营,反而是泰然自若地在自家的厅里喝茶,直到镇国新军那儿备了一顶轿子来,叶春秋亲自骑马到了门前,下马对门房道:“请先生成行。”
这面子算是给足了,吴行中知道自己这一次涨了大脸,今日之事,明日必定又要传得沸沸扬扬,所以他整了整衣冠,旋即到了中门,果然看到叶春秋在这儿久侯。
吴行中忙是堆笑,上前一脸惭愧地道:“叶修撰,实在惭愧,竟要你亲自动身。”
叶春秋脸上含笑,朝他作揖道:“吴先生,久仰大名,是下官孟浪,请先生不吝屈尊镇国新军军营,给下官与诸生们讲授一些孔孟之道,还望先生不嫌。”
“哪里,哪里。镇国新军诸生,吾亦慕名已久。”其实这一次讲课,他是做好了完全准备的,这是大事,叶春秋那儿放出了消息,这讲课的内容会抄录下来,往后编成书籍,甚至可能收录进南方最近很负盛名的太白集中,若是讲得不好,可真就贻笑大方了。
面对的既然是镇国新军,那么讲授如何制艺显然是不成的,这毕竟不实用,那么只好引经据典,说一些孔孟的主张即可,既要显得有学问和水平,又要显得有趣,不使人觉得索然无趣,所以吴行中早已备足了功课。
吴行中上了轿子,正好见叶春秋上马,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掀开轿帘来:“叶修撰,有劳。”
叶春秋也只笑了笑,便领着人直接到镇国新军大营。
这镇国新军大营经过一月的修葺,已经焕然一新,吴行中下轿,与叶春秋并肩而行,远处看到了刚刚修葺的高大建筑,上头是金光闪闪的字——明伦堂。
吴行中满是诧异,道:“军中竟也可以有明伦堂吗?”
明伦堂号称学宫正殿,多设于文庙、书院、太学,是读书、讲学、弘道、研究之所,说穿了,所谓传经义、明人伦,才有这明伦堂三字。
见到这营中最气派的学宫大殿,吴行中显得错愕。
叶春秋含笑道:“先生以为镇国新军如何?”
“自是战力无双。”
叶春秋颌首道:“那么镇国新军与其他诸卫的分别是什么?不同之处,只在于镇国新军乃是读书人组成,他们知书达理,明人伦而知是非,因为受圣贤之书熏陶,方知忠信礼义,因而,在下官看来,镇国新军之操典固然要紧,给养亦是不可或缺,可是这弘扬正道的明伦堂,更是镇国新军出类拔萃的精髓,因而设明伦堂,延请似先生这样天下最顶尖的名儒,教授他们孔孟之道,读了书,方能明理,明了理,方知忠义,只是有劳了先生。”
吴行中捋须,忍不住开怀而笑,这话……他很爱听,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自信心都膨胀了,仿佛自己是做一件旷古未有的事。
于是踏入了明伦堂,在这里的正中,则是一副孔夫子的画像,上头有一匾额,又书‘至圣先师’四字。左边则是讲台,右边是一个书案,已有书吏在此铺开了纸卷,一副随时记录的姿态。
再下则是百张桌案,百来个生员在王守仁的带领下跪坐在案牍后,一个个正襟危坐,纹丝不动。
见了吴行中来,叶春秋便道:“这位便是名满京师的吴先生。”
哗啦啦……
诸生纷纷起身,整齐划一,纷纷长揖道:“见过先生。”
呼……
这个架势……吓了吴行中一跳,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不镇定可不成,会被人取笑的。
他咳嗽一声,便见叶春秋居然也乖乖地坐在了诸生们后头的案牍上,跪坐于案后,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一夜,让吴行中过了嘴瘾,其实他本为名儒,一旦开了口,就是口若悬河,旁敲侧击,使人听得如痴如醉,诸生在案头上各有纸笔,绝大多数人也是用心听讲的,毕竟对他们来说,白日操练那样的苦都熬得过,学习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
抱歉了,估计一下午是让大家久等了,只是老虎想一气呵成地写出,然后一次性让大家看,倒是又花了些时间修改,不过坚持这种东西,就是得需要专心和一口气闭着干,只是这闭关过后,几个小时的紧绷,就不是那么好受了,好了,一口气更了三章,老虎松口气,吃了饭继续努力!
第七百一十章:大功告成(第五更)
天才壹秒記住『 qu 】
叶春秋很能理解刘健等人的心思,他们虽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人,可是并不代表他们能看清未来,而越是聪明的人,往往越是保守,在眼前一团迷雾的情况之下,守成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叶春秋却能看到一个新的未来,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去做他自认为对的事。
叶春秋看着刘健,脸上露出庄然之色,道:“刘公所言甚是,下官也深知此事需慎之又慎。”
焦芳有些恼火,本来他早就想好了,若是叶春秋强力推行此事,那些大儒必定反对,到时候他什么都不必做,只需跟刘瑾暗通曲款,让刘瑾跑去陛下那儿挑拨几句,陛下只要动怒,必定会祭出梃杖。
想想看,大家因为反对陛下对叶春秋和镇国新军的恩赐,换来的却是天子的梃杖,这个时候必定天下哗然,皇帝肯定是不会有错的,那么这件事总该有人背黑锅吧,不是你叶春秋和镇国新军,来背这黑锅的还能是谁?到了那时,少不得天下群情汹涌,把一切的矛头都指向叶春秋。
谁料到这叶春秋竟是摆平了大儒,至少他们虽然没有支持,却也没有表现出明确的反对。
叶春秋面对刘健的担心,他心知必须要小心回答才好,便道:“谨慎是对的,下官也深以为然,下官的意思是,朝廷既要推行教化,那么把这教化推行到军中来,岂不是好?下官在军中设了明伦堂,延请大儒日夜宣讲孔孟之道,这与县学、府学乃是同理,授予镇国新军功名,镇国新军亦要对这功名承担责任,不妨如此,陛下既有此心,自该奉旨而行,不过嘛,兵部呢,每年也要派人前去镇国新军进行一场考试,自然……这考试的内容,八股就不必了,大可以在策论或是其他方面下功夫,若是考试不合格者,便予以警告,若是次年再不合格,大可以革除功名,不知大人以为如何?”
叶春秋的一番话也算是有理有据,一方面将这授予功名的好处说出来,教化嘛,镇国新军和别的军马不同,所以属于特例,其实也有试验的意思,开口成效如何。
而真正打动人心的,却是兵部的考核,这等于是给镇国新军诸生们加了一个紧箍咒,他们若是在这个过程之中荒废学业,朝廷便保留了革除功名的权利。
有了这个,就足够让内阁向天下人交代了,而对叶春秋来说,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镇国新军分为操练和夜课,白日的操练自然是不可能打折扣的,可是难保夜课会有人不够专心,有了这个规矩,往后这些门生们也肯努力一些,这对他们的未来有好处。
另一方面,兵部的考核弹性很大,有了这个名目,不但可以减轻阻力,而另一方面,这种考核最终只能是走过场,因为开脱的理由太多了,比如镇国新军征战在外呢?还有考核的内容,也是未来可以扯皮的事,而最紧要的是,现在得把天子的旨意贯彻下去。
刘健见事已至此,也只能点头:“好吧,这样也好,这件事就暂定如此。”
焦芳在一旁,脸色显得有些难看,他很清楚叶春秋玩了一个花招,用一些仪式性的东西打了一个擦边球,只是现在……
天子下旨,刘健拍板,焦芳深知自己已不可能再反对了。
这使焦芳不禁感到有些如鲠在喉,心里很是不悦,却又无计可施。
第七百一十一章:古怪的敕命(第六更)
二月二十三这一天,朝廷所委派的钦差抵达了镇国新军军营。
所有的镇国新兵都已束手待命,在校场等候多时。
与金帐卫一战,打出了镇国新军的威风,大明对于战功一向不吝啬于赏赐,这次虽只是对阵,可是与血战沙场也并没有什么分别,何况格杀这两百余金帐卫,所获得的战果远远大于边镇上斩首数千的战役,而这一场胜利,也是天下臣民有目共睹的,因而钦差笑意迎人地抵达校场时,不免露出了几分羡慕之色。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拜倒,以叶春秋为首,其后是王守仁,再是诸生。
这些日子,叶春秋多在军中或是国史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朝廷近来的所知不详。
叶春秋也不知这恩旨里的赏赐如何,不过在心底里,却隐隐有着几分期待。
他静静地等候着圣命,心里也有些紧张,因为这份圣旨,必定是宫中和内阁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至于小皇帝讨价还价能力嘛,肯定是值得商榷的。
“镇国公府设立不过三月,镇国新军亦不过操练半年,解骁骑营于危难之中,挺身而出,以寡击众,以弱而对强,侥幸三军戮力,此诚可嘉也。翰林修撰叶春秋,登科不过岁余,允文允武,不可多得,所行之事,甚慰朕心,此番大功于朝,岂有不赐之理,国朝历来褒忠而贬奸,今敕翰林修撰叶春秋为破虏侯;其次王守仁,忠良之后,虽有旧过,却立新功,乃封新建伯以示恩荣,再有庶民孙琦,筹措钱粮有功,亦要嘉许,敕其世袭千户……许杰者……敕其为生员……”
一个个恩赏出来,除了对死者的抚恤,叶春秋被封为破虏侯,而王守仁则封为了新建伯,便连孙琦,竟也鸡犬升天,敕为了世袭千户,其余诸生尽为生员。
对于这份恩旨,叶春秋显得有些出乎意料,他本来以为内阁还会从中使一下绊子,可是万万料不到,小皇帝今次竟是这样的给力。
以翰林修撰之身,而加封的侯爵,其实也是有过的,只是大明历史上却是不多,历史中的王守仁就曾封过侯,那是因为他平定了宁王之乱,可是现在……
叶春秋心里已是大喜过望,他更多的是为镇国新军诸生而高兴,这些人拜自己为师,可毕竟是读书人,自己既然成了他们的恩师,就有义务给他们铺垫一个锦绣前途,而现在……
一切都变得美妙起来,整个镇国新军,足足九十七个秀才,这是何等的豪华阵容。
假若这是游戏的话,那么现在的镇国新军对于诸卫来说,就相当于金钻vip人民币超级玩家了。
成为生员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其中的特权着实不小,若是一个秀才倒也罢了,可是九十多个,而且还是抱起团的,再加上一个状元和进士加持,单凭这个,这镇国新军在京师之中,就已算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了。
叶春秋是待诏翰林,对于这敕书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很多诏书、敕书都是经了叶春秋的手的,这种行文格式,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原以为这个时候理当是敕告天下、咸使闻之,孰料这时候,那钦差继续道:“又及,镇国府新设不过三月,镇国公朱寿立志练兵,不废朝廷一厘公帑而有今日,此诚圣明者也,乃敕镇国公银一两,布帛一匹,宝剑一柄,良驹一匹,以示厚恩,特命摘抄邸报,昭告其功绩;镇国府开府建牙,却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也,特赏皇庄百顷……敕告天下、咸使闻之……”
叶春秋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一下子懵逼了。
怎么突然跳出来了一个朱寿,这是什么鬼?
这应该是朱厚照偷偷加的吧,问题在于,通政司那一关,你过得了吗?不管怎么说,叶春秋真是有点郁闷了,这朱寿显然是个马甲,而这个马甲的主人就是朱厚照。
也就是说,朱厚照在圣旨之中,狠狠地赞扬了镇国公朱寿(也就是自己)一番,将他夸成了世间少有的奇男子,而且居然还自己拿出钱来赏赐给了自己的马甲。
就这,他还嫌不够,竟还要将朱寿(还是他自己)的事迹让人摘抄进邸报里,然后向天下人报喜。
这……
大哥……
你这是破坏了美感啊。
本来一个好端端嘉许的圣旨,带着那么几分神圣性,叶春秋自己也从中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升华,诸生也倍感到了荣耀,可是你特么的你确定不是逗我吗?你玩这一出……
叶春秋有点无可奈何。
那钦差显然也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一脸便秘的样子。
他盯着叶春秋,叶春秋也盯着他,好在其他人不太知情,叶春秋对这钦差是认得的,是通政司里的官员,所以忙是接了旨意,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道:“王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敕命不是理应在待诏房拟的吗?何以出这样的乱子?”
这位王大人也是郁闷:“我也不知道啊,陛下只是吩咐,说是拟定之后送去暖阁给他过目一下,陛下过目之后就扎了起来,打了火漆,等我送来,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叶春秋目瞪口呆,他几乎已经可以想象接下来会怎么热闹了,摊上这么个主子,刘公和谢公他们这是造的什么孽啊,见了鬼啊这是。
叶春秋甚至可以说,自这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历朝历代,无论你特么的是天子是王还是国主也好,也没见过这样玩的,自己也算是大开眼界了。
他脑子里立即浮出谢迁气得要以头抢地的样子,嗯……虽然心里有那么一丁点的不忍心,老人家年纪大了嘛,还这样被折腾,叶春秋觉得挺可怜的,可是……
怎么居然还有一丁点幸在乐祸的心思……
当今天子,真乃奇葩是也。
不过……好像自己并不觉得头痛,因为在那之后的恩赏却很有意思。
第七百一十二章:重赏(第七更)
在这敕命的最后,却是关乎于镇国府的恩赐。
按理来说,镇国府既然已经开府,赐予土地是应当的,其实连侯爵都有食户多少的固定,不过这种食户都是虚的,本质上你也别想去征税,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没有这样的定例,不过镇国府不同,这是镇国公朱寿的公府,也即是说,这是皇帝老子自己的东西,他说要开府建牙,关你屁事?
所以天子赐予了镇国府百顷的土地,百顷绝对不是小数目,在大明,一顷地等同于五十市亩,而一市亩为六十平方丈,大致上,一百顷就相当于是五千亩地。
五千亩可能在有些地方,其实也不算多,可是上头却说了,是皇庒。
赏赐的既是皇庒的土地,意义就全然不同了,皇帝自己也有自己的庄子,而这些庄子无一例外都在京郊,这就如同同样一百亩地,若是在某个山疙瘩里,那就一钱不值,可若是你有一百亩北京四环的地,这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既然是从皇庒中割地赏赐,那么镇国府将会拥有五千亩地,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六千亩北京城附近的土地,而这……对于镇国府来说,用处就太大了。
叶春秋甚至邪恶地想,这镇国府一开始就是小皇帝空手套白狼的产物,自己呢,负责练兵,舅父负责搞钱,而小皇帝一向是坐享其成,而如今,他总算也为镇国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因为镇国府需要土地,而且需要真正属于镇国府的土地。
五千亩的地,其实也不多,不过方圆十里而已,大概也只能容纳一两个村庄,当然,大致也可以等于这个时代一个县城的城区面积,不过能干的事却是多了。
将来镇国公府要多建工坊,地从哪里来?这京郊的地可谓是寸土寸金不说,而且大多为京中的权贵所掌握,人家凭什么就卖给你?有些东西可不是钱能买到的,他看到你的土地建了工坊日进金斗,偏偏不卖给你,你又能如何,而且工坊所需的用地这么多,而土地往往是东拼西凑,难道你要一家家去谈?现在好了,直接来了五千亩,将来至少在这块土地上大有可为。
最重要的是,有了属于公府的土地,甚至可以开辟出一块来建立民居,让匠人们住进去,这些人现在都是叶春秋的香饽饽,若是连他们住宿问题都无法解决,这就容易导致匠人的流失,固然别人想要复制叶春秋的模式,需要有熔炉和合金熔炼的配方不可,可是这些都是死死地抓在叶春秋手里的,这是自己吃饭的家伙,暂时不能示之与人,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所以即便这些匠人们另起炉灶,没有这些,也难以成什么大事,可是这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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