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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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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身边的同伴一个照面倒下去一个,一个照面倒下去一个,到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人,最后那个贼军斥候终于崩溃了。

  他大叫一声:“鬼,恶鬼!”

  立即拨转马头不要命地逃了。

  见他要走,王慎心叫一声糟糕。自己现在距离贼人还有三十来米,双方的战马都在跑。而且,据他估算,敌人的战马速度还要快上一分。真追,却是追不上的。

  如果叫他逃回老营,李成骑兵军的偷袭行动岂不是暴露了。

  不能让他逃了,付出这么大辛苦,这么大牺牲,怎能轻易让胜利的果实从手上溜走,绝不!

  可是,应该怎么把他留下?

  说时迟,那时快,王慎的战马已经掠过贼军军官所乘坐的那匹战马。那人的下半截身体还留在鞍上,一动不动。

  王慎眼尖,就看到他的鞍边还挂着一张骑弓和一壶箭。

  也顾不得多想,随手将横刀别在腰带上,猿臂一展将骑弓扯了过来,又抽了一支箭搭在弓上,“霍”一声拉成满月。

  一前一后两匹战马还在飞快奔驰,王慎高举着骑弓,夹紧马腹,将身体重量全部压在马镫上,整个人也随着战马奔跑上下起伏。

  实在是太颠簸了,根本没办法瞄准。

  敌人的马快,而自己手中只有一支箭。也就是说,王慎只有一次机会。

  若不能一发中的,一切都完了。

  巨大的压力如石积在心头,令他窒息。同时,手上的弓也似变得沉重起来,直拉得双臂隐隐发麻。

  前面的那个贼骑也在不住晃动,眼见着越来越小。转眼,就已经把双方的距离拉到一百米。

  在这么跑下去,他很快就回逃出弓箭的射程。

  王慎紧咬着牙关:不行,我不能慌,不能慌,一定会有办法的,一定会!

  战马还在上下起伏,如同坐在一叶扁舟里,身边是汹涌急流,而他一会儿被抛上波峰,一会儿又重重跌落谷底。

  对了。

  突然间,王慎发现每次战马起伏到最高处的时候都会有一个短暂的停顿可供自己瞄准射击。

  想到这里,王慎眼睛大亮,张开嘴缓缓地将一口气吐了出去。

  一口气吐完,战马已经腾到最高处,马蹄将要落下。

  他淡淡一笑,将弓朝上一举,“咻”一声射了出去。

  就是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拉到快一百二十米了。

  ……

  倒在地上的小丁因为失血过多,眼前已经阵阵发黑。但他还是猛地瞪大了眼睛朝前看去。同时,一直在鱼网里竭力挣扎的老郭也停了下来,竭力抬起头来。

  实在太远了,能射中吗?

  一颗心仿佛已经被空中那支羽箭牵扯着,不住上升上升,直到最高处,然后落下来。

  ……

  这是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在羽箭脱弦而出的瞬间,王慎就知道这回有了。

  是的,心神仿佛已经和射出的那支箭用一根透明的丝线连接在一起,他有种错觉,这支箭就是自己延伸出去的一只手臂。

  一定能中。

  王慎猛一低头,把手中的弓扔在地上,然后高举起右手,缓缓捏成拳头朝天空狠狠一击。

  ……

  响亮的破空声。

  此耳的锐响让那个正在惊慌逃命的贼军忍不住回头一看。

  “噗嗤”好响亮的声音。

  顷刻,他就被王慎这一箭射断鼻梁。

  可这并不能让三棱破甲锥停下来,锋利的箭头继续向前,射进大脑,突一声从后脑处出来,甚至没有带出一滴血。

  ……

  小丁和老郭被王慎这神乎其技的一箭夺去心魄,二人同时张大嘴。

  良久,老郭才喃喃道:“天王,天王……”

  是的,军中能射出如此一箭的也只有李成李天王了。

  恍惚中,王慎的身影和李成的形象混为一体,再分不出彼此。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王慎感觉自己的箭术从来没有这么高强过。果然,生死相搏才能让武艺得到极快的提升。

  此刻的他意气风发,忍不住厉声长啸:“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金戈铁马,纵横自在,大丈夫当如是哉!”

  “小于,老郭,我答应过要带你们活着回去,走,咱们回家!”

  “袍泽弟兄,袍泽弟兄!”小丁和老郭面上热泪纵横。

  *********************************************************

  呜……呜……

  远方有狼的号叫。

  这一两年来,淮西处处烽火,百姓路倒,土地荒芜,野物也多了起来,尤其是已经变成一片草海的洪泽湖。

  自进入湖区,骑兵营的汉子们一边行军,一边打打猎,倒是小有斩获。

  吃着野鸭野鹅肉,喝饱了酒,也闹够了,士卒们都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酣畅淋漓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只一堆堆篝火还在明灭不定,被风拉扯得呼呼着响。

  陈兰若身上只披了一件薄衫,腰挎两把弯刀在营地边上慢慢地走着,皮靴踩得干裂的湖床沙沙着响。身为一营营官她本可以在自己的小帐里倒头酣睡的,完全不用在这野地里饮风食露。

  可是她不行,她知道这三百汉子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有的老卒打仗的日子加起来比自己岁数都多。这其中,两百健儿原本是亡夫的老部下,看在我那死去的男人份上,或许还能给几分面子。但其他人,却未必拿她当回事。

  要想掌握这支强军,你就得比别人强。除了用武艺压服他们,做起事来还得比他们更用心。

  呜……呜……

  狼叫声更叫响亮,接着就是一声长长的凄厉的叫声。

  趴在地上的战马竖起了耳朵,躺在身边的士兵伸手轻轻地拍打着马颈,安抚着即将躁动的牲畜。

  突然间,陈兰若心中有些不安。这才想起王慎、老郭、小丁他们那队斥候出去已经快两个时辰了。骑兵营的警戒圈子撒出去十五里路,斥候们沿三个方向巡逻,一个时辰换一班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别出什么事才好。

  如果他们真有意外,失去了王慎这个向导,这仗还怎么打,我又该如何向义父交代?

  陈兰若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派那姓王的出去了。

  可是,我这火暴脾气自己就控制不住?一看到他那笑嘻嘻的贱样,心头就来气,就想朝他的面上剁上一刀。

  招安招安,招个甚安?

  我家汉子就是死在朝廷手头的,此仇不共戴天。这天下,就是他们赵家人祸害了的。如果没有道君皇帝和赵桓这一对垃圾,这天下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真说起来,表面上看起来,贼汉子死在杜充那畜生手上,实际上却是被赵家人给害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兄必有其弟,如今的官家赵九我看也不是什么好货……

  是的,贼汉子的是是怪不到姓王的身上去。

  可是……

  想起冤死的丈夫,陈兰若眼睛里泛起了浪花。

  她一把从旁边一个睡着士兵的手上扯下一个酒壶,就要朝口中灌。

  这个时候,狼还在叫,叫得人心烦意乱。

  陈兰若再也忍受不了,骑上战马,夹了弓冲出去,想要将这该死的畜生射杀了。

  冲出去大约两里地,就看到前方黑压压一群战马冲来。

  陈兰若心中一惊,却是不惧,厉声喝道:“谁,报上名来。”

  “大小姐,是我们,我是老郭。”

  接着,就是王慎的急切的大吼:“军医,军医!快叫军医,小丁不成了!”

  **********************************************

  篝火的火光中,小丁张大嘴大口大口喘息,面如金纸。

  他背心中了一刀,伤口从右肩直划到腰上,狰狞翻开。血糊糊地朝外涌,有人拿起针线麻利地缝着。

  大约是感觉到痛,小丁口中低低地哼着。

  事情的经过陈兰若已经听老郭说了,她看了看正在给小丁上药的人,问:“如何?”

  那人两手全是血,神色黯然,“怕是……救不转来了。”

  众人闻言心中都是一沉。

  大约是听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小丁身体一颤,虚弱呢喃:“救救我,救救我,娘,娘……我想你了,娘……”

  王慎的眼泪夺眶而出,他从陈兰若手头抢过酒壶,把一口酒灌进他口中:“小丁,好兄弟,我们不会抛弃你的。一点小伤,死不了。马上就要打仗了,我留一匹马给你,天亮的时候你自己回平原镇去等我。等打完仗我去寻你,咱们好好喝一台大酒。”

  “大哥,大哥,谢谢你……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死……”小丁脸上浮现出一丝艰难的笑容,头一歪停止了呼吸。

  终归是失血太多,即便缝好伤口,这个年轻的士兵还是没能挺过去。

  “你死不的,好兄弟,睡吧,睡吧,睡醒就到家了。”王慎的眼泪成串地落下。

  “小丁兄弟啊!”老郭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压抑的哭声响起。

  陈兰若狠狠抓过王慎手头的酒壶就朝自己口中灌去。

  宽大的袖子退了下来,露出满是长条状纤细优美的肌肉线条,冰凉的酒液顺着手臂流下,上面刺的那头青龙张牙舞爪,仿佛要活过来。

  喝完,她将酒壶狠狠地扔进火堆里。

  火星四溅,随风飘荡。

  “所有人都给我起来,灭火,着甲,上马!”

  大吼声中,士卒们都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扯开了裤子围着篝火就将一股尿标了出去。

  火灭了,腥膻之气弥漫开来,男儿血性铺天盖地。

  陈兰若目光转眼睛地看着手下,等到部队整装完毕,她翻身上马:“小丁死了,直娘贼,咱们要报仇!所有人跟我走,把李昱的老巢抄了,砍下他的狗头!”

  “老规矩,此战结束,大醉三天,所有花消都记在我头上。出发!”

  她那支狰狞的花臂一挥,没有呐喊,没有愤怒的吼叫,队伍雷霆万钧而有寂静无声地朝前移动。

  夜光中粘满露水的铠甲闪闪发亮,如同一道钢铁河流。


第四十六章 奔流


  先前王慎终于摸清楚了李昱老营的情况,就在距离骑兵营五十里的地方。

  暗夜行军,虽说战马夜能视物,虽说道路早已经勘察清楚,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才赶到地头。

  已经出了洪泽湖,远方就是李昱的老营。

  李昱也肯定在里面,这一点从辕门上那面大旗上绣的那个“李”字就可以知道。

  在骑兵营和李昱老营之间的空地上有一个砖窑,就如同平地里隆起的一个小山包。

  王慎和陈兰若就站在砖窑的顶上观察李昱贼军的情形。

  老实说,对于李昱王慎是非常轻视的。当初在平原镇那一战还真叫他大开了眼界,贼军战术素养极低,好好一场战被他们弄成了水陆道场,又是端公做法,又是道士念经,荒唐到了极点。

  一万多人,没有任何配合,就那么一涌而上,稍有死伤就一哄而散。

  就那现在这个砖窑来说吧,乃是这片旷野上唯一的制高点,站在上面周围几十里地一览无余,你怎么也得放上几个哨兵吧?

  其实,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农民军流寇的特点,战争的艺术他们还没有能够从战争中学到,王慎也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今天的天气非常糟糕,头顶的乌云越发的黑起来。风更大,吹在身上冷得人发颤,谁也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下来。

  眼前是一片空旷的土地,长满黄草,在以前这一带应该都是农田,依稀能够看到纵横交错的田埂。另外,还有不少河流在大地上蜿蜒盘旋,汇入大湖。其中有一条最是宽阔,好象是泗水的一条支流。古今地理差异很大,王慎也弄不清楚。只不过,旱了这么久,那条河也干涸了,只露出河床上白花花的鹅卵石和涓涓细流。

  大军扎营最要紧的是寻找可用水源,因此李昱中军主力就驻扎在这条河边。

  李昱军军势看起来很是散乱,也谈不上有任何归置。不外是大伙儿聚在一起,撑开帐篷,搭起窝棚,然后用栅栏围了遍罢。不像李成军,大军扎营之后要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块,每个营之间甚至还挖了隔离壕沟和防火带,道路上也放了拒马,又卫兵来回巡逻。

  也大约是因为这样,眼前的李昱军摊子铺得很大,帐篷和窝棚平摊出去,无边无际,看起来就好象是大地上平白地打了千百个补丁。

  营中,李昱手下那群破衣烂衫的士兵乱糟糟地蹿动着,毫无军纪可言。

  陈兰若:“如何?”

  “你是在问我吗?”

  “废话。”女将军显得很不耐烦。

  王慎叹息一声:“至少有两万人马,很多呀!我只是奇怪,李昱竟然靠着这群垃圾部队活到现在,甚至还和淮西军打得有声有色。”

  陈兰若冷笑:“这说明淮西军也烂得很,天王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和刘光世停战,还受招安,听他节制。”

  王慎知道陈兰若对于接受招安一事异常愤怒,不欲对此事发表意见,抬头看了看头,道:“看天气只怕又是一场大雨,本来,旱了这么久,天干物燥,李昱的老营建得也是乱七八糟。只需放上一场火,管叫他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这火攻的法子是不能用的。”

  正说着,有雨点落了下来,打到他脸上,却冷得厉害。

  王慎一凛:“果然落下来了,好险。若咱们再迟上一天到这里,湖里水一涨,大家都要喂鱼了。”

  说话间,雨逐渐大起来,虽然比不上那日在平原镇的暴雨,却淅淅沥沥在天上连成无边的银丝。

  低级头看了看砖窑下的那三百骑兵,人人都是浑身湿透,面上铠甲上都积着淤泥。他们神情虽然坚强,可眉宇间却透着疲倦。

  王慎叹息一声:“走了两天两夜,都是干粮,没正经吃过东西,士卒们都困苦得紧,这一仗依我看来……”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陈兰若就不耐烦地冷笑道:“凭多废话,不能用火,硬打就是了。”

  她提高了声音对底下的士卒喊道:“大家都听着,咱们到地头了,李昱就在前方。直娘贼,这一路真走得真是苦透了,到现在总算不用在吃这个苦头了。”

  大家都是满面的兴奋,低低地发出咆哮,竭力不让自己发出欢呼。

  陈兰若挥了挥手中的马槊:“不过这天你们也看到了,下雨了,一时间也停不下来。说不定再过得一两个时辰这河里的水就要下来,也就是说,湖里肯定要涨水,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敌人有两万,我们三百,这一仗只能硬冲,必然艰苦。”

  等到大家平静下来,她接着说:“古有楚霸王破釜沉舟,今天咱们也要背水一战,不是生,就是死。不过,你们放心,我会永远冲在最前头。我西军——”

  “威武!”

  所有的人都高举着马槊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

  “跟我来!”陈兰若一夹马腹冲下砖窑,缓缓地朝前方黑压压一眼看不到边的敌营行去,犹如闲庭信步。

  王慎也冲了下去。

  身后,三百骑兵停止欢呼,一队队跟了上来,逐渐组成一排排稀疏线型阵,宛若梳子一样朝前推进。

  马蹄清脆柔和,带着一种悦耳的旋律。

  黎明正是人最庸懒的时候,偶然有人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从棚子里出来,又有人去河边打水。炊烟次第升起,在湿漉漉的空气中青忽忽将天与地连接在一起。

  偶有几声牲口的嘶鸣,整个李昱老营一片寂静。

  不过,这片祥和很快就被骑兵营打破了。

  李昱老营辕门有十来个卫兵正在闲聊,突然间,整齐的马蹄声使得他们同时抬起头来。

  就看到东面的旷野上突然出现一大片被金属包裹的骑兵。

  他们先是缓慢朝前推来,渐渐地,战马开始小跑。

  再接着,冲在为首的那个那个骑将突然将手中的长槊朝天上一指。

  轰隆一声,所有的马儿同时将速度放到最大。

  后面的骑队一排排朝前靠拢,在敌军大将身后结成一快结实的大阵。

  马蹄声震得天都要翻过来了,已经变成菜园子的大地泥浪翻滚,腾起片片黑雾,这使得他们就好像是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恶魔。

  这十多个卫兵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还没等醒过神来,就已经被扑到面前的骑兵锋利的长槊淹没了。

  在这个瞬间,王慎才真正看到陈兰若的厉害。她长啸一声,一马当先扑进辕门,手中长槊挥舞如鞭,不停抽出去。每抽一记,锋利的枪刃就带起一丛血肉。

  在她身后是更多的长槊,也同样朝前横扫。

  这些马槊乃是冷兵器战争中最犀利的冲阵兵器,在制作的时候需要将上好枪材裁成小木条,刷上漆,用丝麻裹了,上漆。然后放水中浸泡一段时间,接着阴干,继续裹上木条,上漆,泡水,如此三年乃成。

  长槊一旦制成,长达两米二尺,极是柔韧。正以为制作难度太大,耗费的材料和人工也多,北宋以后就逐渐被战场淘汰了。

  西军骑兵大概是历史上最后一支大量装备马槊的重骑兵吧?

  随着,就有惊慌涌来的贼军被长槊割翻在地,甚至来不及呻吟一声,就被疯狂的马蹄踩成肉酱。

  一顶顶帐篷被马槊挑翻,里面的人根本出不来,就被践踏至死。红色的血液从帆布里渗出,变成黑红的酱色。

  即便有人侥幸出里面逃出了,也只顾着扭头逃跑。

  一口气突进去大约百米,虽然不远,但整个李昱老营已经彻底被骑兵搅乱了。

  王慎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已经记不得自己究竟杀过多少人。昨夜更是一口气取了五人的性命,整个人已经麻木了。在这样的生死场上,怜悯就是对自己对战友的冷酷。

  要想活,就得杀,一路杀,杀出一个天开云阔。

  长槊这种兵器对人的体能和技巧要求极高,短时间也学不会。此刻的王慎手中提着一把朴刀,横在马上,只竭力驱使战马朝前猛冲。

  也不用他做任何动作,战马就能带着锋利的刀刃将一颗颗敌人的头颅切下来。

  身侧是喷涌而起的血花,黑忽忽的人头跃上半空。

  他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血飞溅到自己身上,先开始血还顺着铠甲往下流,渐渐地就凝成豆腐状。

  身上的伤还在疼,昨夜血战,他身上至少中了三刀,好在有铠甲保护,只破了点皮,没有任何危险。除了肺部的伤,让他嗓子眼里不住发痒,想咳又咳不出来。

  王慎稳住刀杆子和身形,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等是李天王麾下健儿,奉大宋官家旨意吊民伐罪,只拿李昱,胁从不问!”

  其他骑兵也同声大喊:“只拿李昱,胁从不问!”

  这一声大喊,如同平地里起了春雷,甚至将敌营中的鼓声都压了下去。

  先前骑兵营突进敌营之后,贼军自然是一团大乱。不过,李昱济南军的营盘占地极广,人也多,没有受到波及的地方响起阵阵鼓声,那是贼军将领正在招集部队,将一片又一片密密麻麻的叫花子一样的士卒朝这边赶来,投入战场。

  在史料中后人一提起北宋,第一印象这就是一个太平富庶,甚至连守城老卒都着丝履的盛世。但其实,因为受到生产力的限制,再加上北宋中期人口大量增加,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百姓生活极其困苦,社会矛盾极大。

  北宋一朝,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每一年安宁。其中规模最大的先是有王小波、李顺造反,后又有方腊攻占江南数省。到南宋初年,还有杨幺和钟相。

  对付农民起义,宋王朝除了发兵征讨之外,最常用的手段是招安。把流寇和农民军招入军官,使之成为体制内人士,吃皇粮抱铁饭碗。

  也如此,到北宋后期,官军膨胀为一笔天文数字,使得国家财政在无法承受。

  因为有着这种传统,在这个年代,农民军接受招安,反叛,再受招安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已经成为一种传统。

  听到“只那李昱,胁从不问”的喊声之后,所有人的脚步明显迟疑了。


第四十七章 血磨盘


  王慎喊出“吊民伐罪”之类的话并不是真的想要招降这些贼人。

  据估计,贼军有两万,而自己和陈兰若只有三百骑兵。光靠着点人马,如何控制得住这么多人马。等到贼人回过神,一个人潮涌来,挤也将他们挤死了。

  他只不多是想让敌人的攻势稍微地慢上那么一点,也好借机朝敌人营中猛冲,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贼人的建制被骑兵彻底冲乱。

  敌人慢下来,这使得他们簇拥成一团,人山人海挤得厉害。这个时候,王慎的战马也逐渐跑不动了。再这么下去,很快就会失去速度。

  当下,王慎鼓起力气,提起朴刀劈头盖脸地左右乱砍。

  贼军都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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