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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的大明-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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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朱媺娖也跟来了。她见吴应熊在对着砖墙呆,走过去好奇问道:“你在干什么呢?需要帮忙吗?”

  吴应熊现又是刚见的朱媺娖,有点奇怪,问道:“姑娘,你到底是何人?为何一路跟踪我?”

  “这……”朱媺娖没想到自己被现,脸红了,挠了挠头,笑着说:“有么?我来这里,也是游玩呀。”

  吴应熊说:“这里空无一人,你一个女孩子家,就不怕遇到危险?”

  说完,吴应熊故意绷着脸,朝朱媺娖走过去。朱媺娖环顾四周,确实空无一人,她的心扑通扑通乱跳,面色有些紧张,后退了几步,心想:“这里是够偏僻的,万一眼前的少年真是坏人,那就惨了”,她悄悄拿出手机,按下了“11o”的号码,随时准备拨出去。

  吴应熊只是跟朱媺娖开个玩笑,当务之急,他要搞清楚他回到了什么时间,走近了,他的面色才缓和,道:“姑娘,哦,不,朱媺娖,我不是坏人。不过,你能告诉我,现在是何年?”

  吴应熊的服饰有点复古风,一身装扮比景区里那些出租的“戏服”要逼真得多,而且骑术十分了得。加上刚问朱媺娖“尾部冒着黑烟的巨大怪物是什么”,她感觉有点奇怪,这时他又问时间,朱媺娖感觉有点不可思议,连听他叫自己的名字都感觉好神奇,于是认真回答道:“2oo3年。”

  朱媺娖说现在是“2oo3年”,吴应熊大吃一惊,掐指一算,自己竟然又穿越了三百多年,而且不是回到原来的时间!这个时间跟明代太不一样,刚在大街上,他看到很多女人到处乱走,有一些女生还和男生手牵着手,当街接吻的都有。而且眼前的小女生朱媺娖,竟然敢一个人一路跟着他。

  吴应熊掏出他母亲给他求的“缘分符”,闭上眼睛,意念一动,想再穿回去,但一睁开眼,自己还是在原地,他还没参透生死符上“缘生即灭,缘灭即生”的禅机。

  朱媺娖在像看一个傻子一样望着他微笑,脸上露出浅浅的酒窝。

  吴应熊正在苦恼,朱媺娖问道:“喂,你知道了我的名字,可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你为什么会在这?还穿着古代人的衣服,好奇怪呀!”

  吴应熊想了想,道:“就算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的。”

  朱媺娖这下更好奇了,道:“你说说看吧。”

  吴应熊心想,也许说实话或许能解开自己到这里的谜团,便把自己在明代的身份,还有如何被满清骑兵追杀告诉了朱媺娖,最后还说了一句:“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不许告诉别人。”

  朱媺娖觉得这句话听起来特别耳熟,仔细一想,自己早上跟朱锡振打电话讨论“爱能否让人穿越”,最后说的也是这句话。朱媺娖看吴应熊的装扮,还有刚生的一切,不像说谎的样子,便相信了吴应熊的话。她问吴应熊:“这么说来,你来自明末?”

  吴应熊点点头,道:“我们兄弟三人,都是在辽东的。”

  “辽东?”朱媺娖说:“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吴应熊说:“我还不明白为何我会来到这里,也不知如何是好。”

  朱媺娖说:“我听说,人可以穿越到未来去拯救过去的自己。难道你是为这个才穿越到现代的吗?”

  “穿越到未来去拯救过去的自己?”吴应熊一头雾水,有点听不明白。

  朱媺娖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梦境告诉吴应熊,说:“不管怎么样,你得先去换套衣服!你这个样子走在大街上,十有八九会被人认为是疯子。”

  吴应熊说:“到哪换衣服?”

  朱媺娖说:“上马吗,我给你指路。”

  吴应熊便扶朱媺娖上了马,自己也跳了上去,两人一骑绝尘,往北戴河的方向奔去。这次吴应熊还没开口,朱媺娖就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身。顺着朱媺娖指的方向,中午时分,吴应熊和她骑马到了北戴河海边一栋欧式别墅。

  这别墅的视野,极其开阔,吴应熊回头极目远眺,只见金色的阳光,铺在广阔的海面上,渤海的海天一色,不时还有白色的海鸥掠过天际,巨浪奔涌。吴应熊惊讶问道:“这里是你的家?”

  朱媺娖掏出钥匙开了别墅的门,笑着说:“我的家在北京呢。这是我锡振哥家的别墅。现在是北戴河的旅游淡季,没有人住,我这次来玩,就借住这里了。你和他身形差不多,我先帮你找一套他的衣服换上,再一起上街给你买。”

  “旅游淡季?”吴应熊问道。

  朱媺娖这时相信吴应熊就是明代人,说:“旅游就是出来玩的意思,淡季就是人少。”

  吴应熊说:“你的意思,是现在到北戴河来玩的人少。”

  “聪明!一般七八月份来北戴河的人才多。”朱媺娖点点头,指着客厅的沙说:“你坐那等我一会,我上楼去给你拿衣服。”

  吴应熊点点头,他环视客厅四周,这别墅比蓟辽总督府还漂亮,但里面的东西奇奇怪怪。客厅很大,左侧有一架黑色钢琴,右侧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喷泉,喷泉下面是一个闪闪亮的水晶球。一组沙圈围在洁白的墙下,沙中间一个位置,铺了一块虎皮。在沙的玻璃桌上,有一套青花瓷茶具,一个玻璃的烟灰缸,烟灰缸的旁边,还有一个大的金鱼缸,里面有半缸水,翠绿的水草浮在水面,水草下两只金鱼,吐着气泡,游来游去。

  面对别墅的大门是一堵鹅黄色的墙,中间两扇百叶窗,窗上面大约一尺处挂着一幅欧洲印象派的油画,下面是书架,里面摆满了书,有二十四史,三言二拍等文史类书籍,还有物理、化学类书籍。朱媺娖上楼找衣服,半天没下来。吴应熊闲得无聊,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二十四史最后一部,也是跟他最相关的史书——,这本书是台湾的出版社出版,繁体字版的,主编是张廷玉。

  吴应熊迅找到了,翻到,眼光迅扫到了最后:“乙巳,贼犯京师,京营兵溃。丙午,日晡,外城陷。是夕,皇后周氏崩。丁未,昧爽,内城陷。帝崩於万岁山,王承恩从死……明亡。”

  吴应熊一想,按照中国古代历法,丁未为干支之一,崇祯十七年的丁未日,算下来是农历三月十九日,明亡。那自己改变的历史呢?难道什么也没有生?自己只是梦一场?他越想越想不通。

  就在这时,朱媺娖拿着两套衣服下楼来了,一套是灰色西服,一套是蓝色运动服,说:“我找到两套衣服,但我有选择困难症,你看要那一套比较好?”

  吴应熊还在看,他想找“吴应熊传”,但翻了半天,竟然没找到!

  朱媺娖走到跟前,问吴应熊穿哪身衣服,吴应熊选了蓝色运动服,然后说:“这本,能先借我看看吗?”

  朱媺娖回答说:“没关系的,你先借去看吧。”

  吴应熊摇摇头,说:“有些人这部史书可能没记载,比如吴三桂,吴应熊。”

  朱媺娖说:“不会吧?我去楼上上网查查。你正好把衣服换了。”

  吴应熊换衣服时,摸出了胸口的“缘分符”。他母亲信佛,吴应熊从小耳濡目染,对佛教的六道轮回和因果报应有些了解,他看到“缘生即灭,缘灭即生”的禅语,想起他穿越时空时胸口白光,他揣测这次自己的穿越,应该是“符”起了作用。

  朱媺娖抱着笔记本电脑下楼找吴应熊时,已经人去楼空,仿佛是梦一场,唯一吴应熊来过的痕迹,是书架上那套二十四史里的不翼而飞。

  那一晚,面对吴应熊的不辞而别,朱媺娖的心情颇为失落。夜深风静之时,她独自面对大海,钩月昏昏,群星璀璨,光芒四射,她对着星空祈祷,期盼着能再一次与吴应熊见面,虽然她不知道,这一天将在何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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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少年往事

  吴应熊那天离开了北戴河,向一位香港来的游客变卖了随身的那把宝剑,得到了一大笔钱,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清源小镇,他在村口,见到了自己的弟弟吴应虎。

  当时,十六岁的吴应虎,满头大汗,在清源河里捡一个矿泉水瓶,仰着头问吴应熊:“哥,像我们这样捡破烂,什么时候才能活出个人样啊!”

  这时候还是2003年,吴应熊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学校放暑假后,故乡的那条清源河,还没有任何工业污染,潺潺流水,清澈见底,镇上的老百姓吃水,妇女洗衣服,男孩洗澡,都在这条绵延了数百年的河里。

  清源镇沿清源河而建,背靠牛头山,原来是千湖市外一个偏远的山区,长期阴雨,空气潮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里发现了煤矿,修了公路,镇上的人逐渐多起来,建起了一所中学和小学,陆续有了一些饭馆,新华书店,医院,台球室。但没有持续多久,在极少的煤矿矿脉枯竭之后,这里重归平静。

  清源河虽小,但河水四季充盈,清澈见底,有鱼,有虾,有螃蟹。水底很多鱼腥草,在饥荒的年月,村里人还会捞出一些鱼腥草,把根洗净,拌上辣椒籽当菜吃。

  清源河的河道,夹在连绵的青山之间,下游修筑了一条河坝,坝下面湍急的水流,形成一条瀑布,白练飞流直下,砸到幽深的深潭,会产生巨大的轰鸣声。

  细小的雾气经常浮在水潭上方。有时雨过天晴时,瀑布附近会出现彩虹,不过难得一见。村子里的老人说:“看见彩虹的人,这辈子就会遇到真正的爱人。”

  当时已经是初夏的午后,吴应熊穿了一件白衬衣,汗流浃背,看到水里自己的倒影:中等身材,模样俊秀,他意识到自己已回到了少年时代,愣住了:难道因为穿越,时空已经错乱了?

  吴应熊看了弟弟一眼,吴应虎似乎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脸懵懂天真的表情,下河将浮在水面的那个矿泉水瓶捞起,像宝贝一样藏在河边的草丛中,这个瓶子值五分钱,可以买一根老冰棍或一根辣条。

  吴应虎看见吴应熊在发愣,一掌将冰凉的河水推到吴应熊的身上,说:“哥,你在想什么呢,快下河比赛吧,看谁在水底走得远!”

  “应虎啊,我在想你刚问的,我们什么时候能活出个人样!”吴应熊严肃地说,他回到了2003年,现代的记忆却都还在,买房,炒股或者投资,都可以挣大钱。

  “哥,我随便问问的,你别想了,再想我们家也不会变成有钱人。”吴应虎脱得精光,跳入河里,捡起一块大石头,说:“我们来比赛在水底走,谁输了请吃干脆面,要小浣熊的。”

  “好!”吴应熊点点头,脱了衣服,几块腹肌若隐若现,说:“天气热,我们先游一会。”

  于是,他们两兄弟像两条鱼儿,在水中游来游去,溅起的水花,在河面上激起阵阵涟漪。兄弟俩游累了,在岸上休息了一会后,他们便各挑一块大石头,沉到水底行走,这也是吴应熊和吴应虎两兄弟经常玩的游戏。

  吴应虎的小腿有点毛病,小儿麻痹症留下的后遗症,在水里却如鱼得水,在水底走得快。吴应熊那天有心事,刚在水底走了几步,呛了一口水,便扔掉石头,浮出水面。

  刚露出半个头,吴应熊就看到了不远处一群人。那群人中,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男子,挺着啤酒肚,戴着黑色的太阳镜,手里拿着一黑色砖头一样的手提电话,在人群里大声喊:“喂!喂!我在乡下考察,听不清,你再说一遍。”

  这中年男子叫朱富国,老家就在清源镇,八十年代靠煤矿生意,后来到省城千湖市里做生意,一副老板派头,这次到清源镇考察旅游项目,县里和镇上招商引资的官员都笑脸陪同。这次,他还带了老婆和孩子一起衣锦还乡。

  在人群中,吴应熊一眼就看到朱媺娖。朱媺娖的小手,被一位时髦卷发的中年女人牵着,面带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和两个小酒窝,像一位乖巧的小天使。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和阿九公主之间的缘分,要在现代完成?”吴应熊想不通,没有吭声,深呼吸了一口气,悄悄潜入水底。

  这时,吴应虎扔掉了石头,浮出水面,露出了黑乎乎的半个脑袋,也看到了岸上微笑着的朱媺娖。那一眼,似乎也注定了他的命运。上岸后,吴应虎跟吴应熊说:“哥,刚才我看到了彩虹。”

  吴应熊严肃对弟弟说:“说什么胡话呢,这大热天的,没打雷没下雨,哪来的彩虹?”

  吴应虎挠了挠头,脸红了,说:“哥,以后你就知道了。”

  “应虎,女人都是会骗人的,越是有钱人家的女人,越是会骗人。”吴应熊说完,再次潜入了冰凉的水底。

  在河里洗完澡,吴应虎拿了那个矿泉水瓶回家,吴应熊还要去镇上的煤场干活,就是跟着厂里的师傅把场里的蜂窝煤搬上板车,然后送到居民的家中,送一个煤能挣两分钱。镇上的小煤场保留了下来,镇上的居民多烧蜂窝煤做饭。吴应熊的家境不好,假期在煤场干活,补贴家用。

  吴应虎说:“哥,现在时间还早,要不我跟你一起去煤场干活吧。”

  吴应熊说:“不用了,你还小,回去写作业吧。”

  吴应虎说:“哥,我不小了,都十四岁了。”

  吴应熊抚摸着吴应虎的头,说:“你腿脚不方便,回去吧,明年你就要中考了,用功读书,将来才能活出人样啊。”

  那家煤场在镇子的最北边,是吴应熊的好朋友郑大木家里开的,所以他能去那里勤工俭学。

  吴应熊和郑大木是初中同学,郑大木的考试从来不及格,经常抄吴应熊的作业。吴应熊不让抄时他就嚷嚷:“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我不像你那么聪明,将来要考大学。早晚我要接老爸的煤场,读书有什么用?”

  刚走到么煤场,就听到发春的郑大木用他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学唱收音机里的新歌:“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吻在我的脸上,留个爱标记……吻在我的心上让我想念你,纵然瞪着你的眼睛你不答应……”

  郑大木的父亲郑四平正在门口装煤球,吴应熊上前跟打招呼:“郑叔叔,我来了。”

  郑四平中等个头,四十岁,老婆十年前离家出走后,他独自就把郑大木拉扯大,不爱说话,“嗯”了一声,埋头继续干活。

  吴应熊径直走到郑大木的屋子里,郑大木正在手舞足蹈跟收音机里的歌学唱,见到吴应熊,说:“大熊,快来,邓丽君的歌呢,好不好听!让我想起了徐香君呢。哎呀,要是她能给一个吻,我做什么都行……”

  吴应熊笑了笑,说:“你还记得徐香君呢。”

  吴应熊和郑大木俩人,就是因为徐香君而成为朋友的。

  郑大木长得很普通,放在人群里,唯一的特点是鼻子很厚,皮肤黝黑,经常被人嘲笑家里是挖煤的。

  每当这时,郑大木就极力狡辩,说自己家里是卖煤的,不是挖煤的。

  初中时,郑大木身材魁梧,是班上的劳动委员。他发育很早,从十三岁开始就常常有种窥视同龄女孩身体的强烈渴望,这种渴望如星星之火,与日俱增,每到夜深人静,不得不用手强烈扑灭这股**的火苗。

  在班上,郑大木喜欢吴应熊同村的徐香君,她就坐在郑大木的前面。徐香君是村长徐安国的女儿,比吴应熊大一岁,个头不高,也发育早,胸沉。如果不是鼻子有点塌,绝对是个美人。徐香君每次放学都在学校门口等吴应熊一起回家,还经常到街上买冰镇汽水给吴应熊喝。

  初二那年上晚自习前,天热得出奇,郑大木穿一件长袖花格衬衫,汗流浃背,把徐香君堵在了教室门口。

  徐香君问:“你想干什么?”

  郑大木一甩中分头,说:“给你介绍男朋友。”

  徐香君问:“谁?”

  郑大木一抹鼻子,手指自己说:“我。你愿不愿意?

  “哈哈哈!”徐香君捧腹大笑,笑出眼泪。

  郑大木着急了,拍拍胸脯说:“以后我天天去食堂给你打饭。我保护你,保证街上没哪个小混混再来骚扰你。”

  徐香君笑完,说:“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呀!”

  郑大木被喜欢的女生嘲笑,有点恼怒,说:“你怎么骂人?”

  徐香君指着郑大木的鼻子说:“没骂你,你的鼻子出血了。”

  鼻血流到嘴里,一股咸味,郑大木把脑袋仰得更高,双手举起。他追问周巧铃:“做我女朋友,你到底干不干?”

  当年,在初中公开谈情说爱,还是很新鲜的事。一群同学闻讯跑过来,围观起哄,有人还偷偷去报告了班主任孟兴国。

  班主任听说郑大木的劣迹后,到操场捡了一块砖头就赶了过来——郑大木个头很高,坐教室最后一排,他年近五十,怕打不过。

  后来,郑大木被罚请家长来学校。在老师的办公室,他爸抽着烟,二话没说,站起身抄起椅子就往郑大木后背砸。

  郑大木丝毫没有悔改之意,有一次上语文早自习,读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大叫一声:徐香君,我要!

  “我要”这句话很生猛,郑大木的声音很大,基本上后三排的同学都听到了,小男生们哄堂大笑。

  徐香君吓得放下书本,跑到第一排拉吴应熊的手,小声说:“吴哥,你当我男朋友吧。”

  吴应熊那时忙着准备中考,对男女之事没兴趣,加上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只想好好念书,一脸尴尬。但出于义气,他跑到教室后面,对郑大木说:你以后不要纠缠徐香君。

  郑大木当即反驳说:“凭什么?我喜欢她关你屁事。”

  吴应熊也说不出个理由来,于是问郑大木:“你要怎样才肯罢手?”

  郑大木看着吴应熊清瘦的模样,说:“有种单挑,下晚自习去学校后山的小竹林。你打倒我,我就再也不缠她了。”

  吴应熊想也没想,说:“谁不去谁是孬种!”

  吴应熊那时正在发育,个头窜长到了一米七,喉结突出,拥有健康的古铜色皮肤,腿毛也变长了,几块腹肌像小山一样凸起,这是他每晚下自习后到操场跑步和翻单双杠的结果。

  那晚学校后面的小竹林很热闹。在一块平坦的空地上,十几个学生举着一毛钱一根的白蜡烛,把吴应熊和郑大木围在中间。微风把蜡烛发黄的火苗吹得东倒西歪,光线很暗,郑大木和吴应熊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郑大木把鼻子里塞着的卫生纸取出来,扔到地上,就向吴应熊冲过去。他抬脚想踹吴应熊。

  吴应熊眼疾手快,已经抱住了郑大木另外一只大腿,拦腰将他扑倒。郑大木想挣扎,但被吴应熊死死抱住。吴应熊经常在家里干活,力气比郑大木大。郑大木动弹不得,假装说:“放开我,我认输。”

  吴应熊放开他,郑大木却趁势给了吴应熊一拳,打在了吴应熊的嘴上。

  吴应熊的嘴角流血,他很愤怒地朝不讲信用的郑大木的鼻子就是一拳,郑大木疼得直叫。两人扭打起来,吴应熊比较瘦,身手灵活,那一架,郑大木没有到占到什么便宜,鼻子和脸上都挂了彩。

  最后,郑大木躺在地上,气喘吁吁,他伸出左手认输,对吴应熊说,“看不出,你小子真有两下子,我们交个朋友。”

  吴应熊再次信任了他,抓住他的手,顺势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后来两人因为性格都比较直爽,家境也差不多,成了好朋友。

  在学校宿舍,熄灯后郑大木经常跟吴应熊讨论女人的常识,把从大人那里听来的东西添油加醋说给吴应熊听。比如怎么识别一个女孩是不是处女。郑大木偶尔在食堂指着前面走的女生对吴应熊说,你看,走路两腿岔开,屁股很翘,肯定不是。在教室,他指着老在桌子底下晃动大腿的女生对吴应熊说,你看这样的女生,肯定很闷骚,**很大。

  吴应熊后来考上了县里的省级重点中学——清源一中,郑大木初中毕业就在家里的煤场跟他爸干活。

  那天干活,郑大木问吴应熊:“你还记得徐香君么,她可是我的初恋。现在她怎么样了?你们在县里还经常见面么?”

  徐香君见吴应熊去了县里读高中,绝食了一个月,跟她爸闹,最后她爸妥协,送她去县里读职业高中。吴应熊回答说:“不在一个学校,不经常见面。”

  :;;gegegengxin!!


第二十四章 故人重逢

  那天镇子上干完活,吴应熊回到自己的家中,天气太热,他太累了,心情有点低落。

  他的家是一个农家小院,外面是干打垒的墙,在墙外抹一层草泥。这种房子看起来很土气,但厚墙厚顶,里面冬暖夏凉。院子中间有一口圆井,上面有一木盖遮住了井口。

  吴应熊脱了衬衣,又冲了一个凉水澡,慢慢开始接受自己回到少年时的现实。

  家里的一切,吴应熊都很熟悉,他的家一共四间半土胚房,一间是他爷爷和父亲住,吴应熊和弟弟吴应虎住一间,姐姐吴小玉住一间,另外一间拿来存放捡来的废品,另外半间是做饭的地方。

  院外有一间草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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