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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明-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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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厉害的。
自从明朝嘉靖年间名将戚继光,在万历二年击破朵颜三部,一战打垮五万蒙古骑兵后,这个昔日草原上的霸主早已经日薄西山。
如今一部依附在建奴之下,另一部在蒙古大汗林丹汗麾下苟延残喘,剩下的蒙古部落,早已经四分五裂,没有多少战斗力了,从此以后,明朝对于塞外的渗透力量也大大增加。
李昭云身在塞外,还是非常害怕被锦衣卫,东厂等特务番子发现,他们流落塞外,四处为家,不仅学会了牧马放养,李昭云还学会了兽医。
李家的三个儿子,学会了骑射,尤其是李家幼子李旭升,几乎算生长于塞外,性格习俗也与蒙古少年相类似了。
刘宣长叹了一口气,打破了沉默,开口说道:“李先生,如今董家堡肯定是回不去了,董家族长董述昨日不见踪影,恐怕是早已经逃离出去。”
“以我的估计,董乡绅应该连夜去了延长县城,向县令张云柯搬兵求助去了,董家族人董文生高居四品京官,地位还在三品陕西布政使之上,延长县令张云柯哪里敢怠慢董家,只怕今日一早,延长县中的官军就已经出发了。”
“众所周知,官军军纪败坏远胜于盗匪,常常祸乱地方,就连军中将校,也不敢制止,一旦官军进入董家堡,肯定会烧杀抢掠,董家堡只怕会成为非常危险之地。”
“大家虽然萍水相逢,但是在这个世道,只有众人合力,万众一心,才能在乱世中生存,大家伙以后打交道的时间还很长,对于我昨日烧毁你家房屋的行为,希望李老先生不要介怀。”
李昭云爽朗的一笑,开口说道:“刘小哥,那四间小小的茅屋,本来就是董家的房产,不是李家的东西,对我而言,根本谈不上损失。”
“倒是昨夜逃出董家堡,即躲避了到来的危险,还平白获得了许多耕牛骡马,我本来也是钦犯,即便你不烧房子,过一段时间,也会离开董家堡,这一件小事,还请刘兄弟不必多提。”
李昭云招了招手,将家人分别介绍给了刘宣,除了老妻郭氏,李昭云的大儿子名叫李旭中,如今已经年过三十,长得一脸浓密的胡须,看上去非常威猛高壮。
李家二子名叫李旭通,二十五六岁,身子骨看上去远不如老大,气质也有些胆小畏缩,应该是少年时遇到惊变,受到过很大的恐惧惊吓。
李家三子名叫李旭升,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是看上去胆量甚大,性格也与草原牧民有些类似,体格看上去非常强壮,比起老二李旭通,还威猛一些,这位李家幼子,也是箭术最好之人。
那位长得与后世佟丽娅有些类似的少女,名叫李金娘,年方十八,还没有婚配,一般来说,这样大的姑娘,早已经应该成婚。
但是李昭云这样的朝廷钦犯,又不想委屈女儿,况且李金娘身材高大,比起一般壮汉还高出不少,自然就更难以寻找夫家。
李旭中妻子是塞外汉人逃奴,娘家姓何,李旭通的妻子却是一位蒙古族妇女,名叫乌兰图雅,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译为红色的晚霞,因为嫁给李旭通已经七八年,乌兰图雅已经能熟练使用汉话。
刘宣与李家众人一一见礼,以兄弟叔父相称,只是面对李金娘,刘宣还万分不好意思,反而是李金娘非常大方,笑着原谅了刘宣。
众人都互相认识之后,气氛马上活跃了许多,刘宣站起身来,将放在马上的腊肉取出,用匕首割开交给众人食用,然后开口说道:“大家伙逃出来的时候比较匆忙,没有带出多少粮食,今日先吃一顿饱饭,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刘宣将身上剩下的三个银元宝一起交给了李昭云之妻郭氏,接着说道:“既然大家伙在一起过日子,那么也就不分你我,财物全都交给李婶子保管,大家谁有急用,都可以从李婶子名下支取。”
“我的意思,趁着现在粮价还没有到顶,先去县城购买粮食,大家也不要顾惜银钱,毕竟银两本是身外之物,既不能充饥,也不能御寒,还是尽快花出去。”
“我估计再过两三天,董家堡的内情就应该隐瞒不住,到时候大家都会成为逃犯,画像可能也会挂在城门口,进入县城也肯定非常不方便。”
“现在这个年月,陕北生存艰难,到处都是饥民,除了一些大的堡寨,寻常的乡间山村,恐怕在难见到人影,大家要尽快进入县城一次,将这些银两变成各种活命的物资。”
李昭云见刘宣讲话条理分明,见解深刻,眼中顿时多了几分亮色,微笑的看了一眼正在与嫂子说话的李金娘,心中忽然有了招婿之意。
“这位刘贤侄虽然光着脑袋,像是出家的和尚,但是头顶上没有戒疤,不是受戒的法师,这年月,许多饥民为了活命,避托于寺庙出家为僧,况且出了家也能还俗,本朝的开国太祖,也在寺庙中当过几年和尚。”
李昭云心思转动,点了点头,看起来十分认同刘宣的分析,于是接着说道:“刘贤侄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是这种元宝,不能随便拿去使用,这种元宝,是朝廷恩赏官员的礼物,本身没有一点杂质,几乎没有多少流通。”
“如果轻易拿出去,只怕会引起怀疑,不如先融化成银饼子,然后在拿出去,这样一来,才能保证安全。”
刘宣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李叔父所言极是,是在下考虑不周了,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如果没有,大家先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生火,将银子融化成银饼子,然后进入县城采买东西。”
李家众人七嘴八舌说了一通,几乎没什么重点,刘宣听了片刻,磊好了一个石灶,加起铁锅,将五个银元宝倒入铁锅,用火镰点起火,开始融化银元宝。
李昭云看起来非常喜欢这种精美的银元宝,从铁锅中捞起一枚,揣在衣服之内贴身藏好,开口说道:“这种元宝非常少见,价格不菲,以后也许有些用处,现在全部毁在这里,也有些可惜,况且四十两白银已经足够,能买不少东西,还是不要将好东西全部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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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马头岭
在金银铜铁四种金属中,银的熔点最低,还不足一千度,大约是九百五十度左右,铁的熔点最高,超过一千五百度。
所以刘宣轻易的使用铁锅,将四个银元宝融化成五六个小的银饼子,因为融化工具不方便,还损耗了一二两白银,让观看的李昭云连声叹息。
就在刘宣忙着融化了白银之时,李昭云等人也不闲着,牵着骡马,让牲畜吃了些青草。
等刘宣将白银融化完毕,李昭云叫过刘宣,开口说道:“因为事发匆忙,大伙儿带出来的粮食很少,不仅人不够吃,就连畜生吃的饲料也没有。”
“现在已经快到深秋,马上就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如果没有粗粮,只喂牧草,恐怕着几匹骡马很难存活,尤其是那两匹河曲马,是经过训练的真正战马,比起骡子,非常娇贵,必须小心照料。”
刘宣点了点头,开口答道:“今日不知道县城的官军有没有出发,如果进入县城碰见董乡绅,恐怕会羊入虎口,不如先打探清楚,再作打算。”
李昭云也不敢冒险,于是答应了郭云的意见。
两人一个称得上见多识广,精明能干,一个更是生活在信息爆炸的二十一世纪,二人一路上相谈甚欢,天文地理,朝政时局,到各地的民俗风味,仿佛无话不说的至交好友,看上去尽然十分投缘。
等李家三子将骡马等畜生喂饱,刘宣才开口说道:“现在天下已经有大乱之象,尤其是陕北之地,已经显露出了征兆,今年七月,白水饥民王二召集饥民抗税,打死知县张耀彩,将澄城县抢的一干二净,现在,王二应该已经与陕北积年盗贼王嘉胤汇合。”
“王嘉胤本是府谷人,那里是真正的边城塞外,蒙汉杂居,民风彪悍,王嘉胤落草多年,非常狡猾,在官兵连年征剿中,也没有大的损伤,如今汇合了王二率领的白水饥民,实力已经大增,在加上陕北这个情况,只怕黄巢,刘福通之祸就在眼前了。”
“在兵荒马乱的年月,我们的先人一向是进山避难,不知道附近有没有什么险要的山岭,能让我们有一个容身之处。”
李昭云仔细想了想了,开口说道:“我本是朝廷钦犯,故乡也不再这里,我家逃亡在这里,也不过一年时间,对这里的地形地貌,并不算非常熟悉,只能算是大致的了解。”
“附近三十里,虽然到处都是荒山沟壑,但是不是地方狭小难以生存,就是缺少水源,只有西面的马头山,山高林密,是一个容身之处,况且那里是董家河下游,并不缺水源,我们在那里生存也会方便一些。”
刘宣对于这个时期的地理环境一头雾水,况且哪怕是在上一世,对于延长县的乡下,他也并不熟悉,还比不上李昭云等人。
因为人生地不熟,于是刘宣同意了李昭云的意见,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先去县城买粮食,再去马头岭看看。”
两人商议已定,见没什么明显的漏洞,才赶着牛羊,向县城的路上走去,其中李旭升骑上河曲马,为大家充当哨探。
李旭升几乎算是生长在马背上,从小在塞外草原长大,马术过人,远不是刘宣这个半吊子可比。
所以刘宣就物尽其用,将自己骑的两匹河曲马让给了李旭升,充当探马,至于刘宣自己,自然不好意思与妇孺抢骡子骑,只好弄了一头老黄牛,充当自己的新坐骑。
骑牛自然比不上骑马舒服,所幸这头老黄牛性子非常好,不乱发脾气,刘宣才没有弄出乱子。
这一次从董家堡出来,刘宣一共带走了两匹马,七匹骡子,十一头牛,除了受伤的一匹骡子,刘宣将董家所有的大牲畜,都搜刮一空。
李旭升这个斥候相当的合格,这一路上,他留下了各种记号,刘宣等人也没有遇到任何意外情况。
就在刘宣等人赶往县城之际,今日清晨,董家族长董述带着十来个族人,连夜奔行了二十多里,直到清晨才赶到县城,一进县城,董述就直奔县衙,找到了正在床上睡觉的县令张云柯。
张云柯举人出身,在明朝中期之后,只有考中二甲进士,在官场上才有作为,张云柯连续落榜多年,直到中年之后,才好不容易补了个缺,经过多年辗转,才熬成七品县令。
在张云柯上任之前,自然也做好了准备,像中贾雨村一样,也准备了自己的护官符。
在延长县中,董家族长董述算是最不能得罪之人,董述的嫡亲侄儿董文生已经是四品京官,位居大理寺左少卿,地位显赫,哪怕是三品的陕西布政使,只怕也稍有不如。
在整个明朝官场中,京官地位高贵,地位远远超过地方官员,京官外调地方,通常都会越级提拔。
如果董文生外调地方,已经可以出任一省巡抚,哪怕情况再差,也是一省布政使,这样的朝廷显贵,张云柯这个没有老师提携,没有同年相助的县官,哪啦敢稍微怠慢。
尽管张云柯被扰了清梦,心中也有些厌烦,但是当看到董述之后,却不敢有丝毫怠慢,张云柯慌忙穿起衣服,快步走向董述,连连拱手,开口说道:“原来是董乡绅,本县昨日公务繁忙,睡的有些晚,今日劳董乡绅等候,失礼之处,还请不要怪罪。”
董文生虽然官大,但是董述却没有功名,连一个秀才也不是,之所以被县令大人称呼一声董乡绅,也是因为生了一个好侄儿的缘故。
董述也不敢过于托大,开口说道:“好叫县令得知,昨夜一股贼寇深夜而至,打破了我家的堡坞,流贼凶残成性,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为了满寨百姓,还请县令大人马上出兵,在下也修书一封,决定通知文生侄儿,将家中的大祸转告一番。”
张云柯听到这里,‘啊’的一声,失手打碎了手中的茶盏,这一套茶具本来是张云柯心爱之物,现在却哪里能顾得上,张云柯心中痛叫一声:“大祸临头矣。”
听到这个噩耗,张云柯心中顿时没了主意,还是后面的袁师爷反应迅速,连忙拦住了董述,开口说道:“董老爷且慢,董老爷此信一写,只怕朝廷也会震动,当时候弄得满朝风雨,整个延绥,陕西的官场都会有所震动。”
“不如让我家老爷命令顾守备马上发兵,夺回董家堡,到时候一切风平浪静,董老爷的恩德,我家老爷也一定铭记于心。”
张云柯惧怕董文生知道本县出了民变,饥民攻破大寨,斩杀高官的亲眷,在朝廷看来,也是少有的大事,朝廷一旦追究,张云柯只怕马上就会丢官罢职。
张云柯匆匆叫来延长县守备顾世虎,嘴里噼里啪啦的训斥了一番,严令顾世虎马上出兵,剿灭董家堡贼寇。
顾世虎本是正五品千户,延长县守备,但是被七品县令张云柯仿佛训斥奴仆一般责骂,这样的景象在明朝中后期之后非常正常。
在明朝中期之后,文贵武贱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七品县令的地位远远高于五品的武官,袁崇焕擅杀毛文龙,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所以军将士卒都不敢有丝毫怨言。
张云柯大声呵斥,吓的顾世虎慌乱跪倒在地上,连续磕了几个响头,将额头都磕出血来,张云柯见顾世虎狼狈不堪,心中的怒气也稍微消散了一些,况且一会儿还需要顾世虎出力,也不能过于苛待。
张云柯交代了顾世虎几句,与董述坐上小轿,随着顾世虎大军,从延长县城出来。
延长县城以前有延长所,应该有一千一百二十个士兵,但是明末卫所制度败坏,几乎名存实亡,卫所的军田也早已经被世袭的军官,附近的官绅侵占,卫所的士兵成为世代的奴隶,纷纷四处逃散。
现在延长县的士兵都是募集而来,归榆林镇延安参将管辖,顾世虎正是延安参将麾下的守备,麾下共有员额一千二百人。
实际情况,因为文官克扣军饷,再加上武将吃空饷,整个延长守备军,只有官兵七百余人,另外顾世虎麾下还有五十个家丁,这才是延长县守备军中正真的精锐。
顾世虎整顿队伍,向董家堡行军之时,李旭升骑着战马,背上挎着弓箭,腰中挂着雁翎刀,一路上轻轻哼着小曲,脸上充满愉快得意之色。
李旭升在草原出生,性格崇尚自由狂野,在董家堡中,他只能压着性子,为人当牛做马,心中早已经忍耐不住,只是顾忌父母亲人,才勉强熬日子罢了。
如今出了董家堡,李旭升仿佛虎入深山,龙归大海,他稍微露了一手过人的本事,刘宣就将好马让给了他,这更让李旭升心中得意,此事过后,李旭升对刘宣也有了几分好脸色,原谅了刘宣烧毁房屋的莽撞。
就在李旭升优哉游哉之际,十里之外突然传来一阵烟尘,烟尘的方向正是延长县城方向,李旭升勒住战马,爬到高岗之上仔细观察了一番,决定进入前面仔细查看。
李旭升人小胆大,小心的骑着战马,撕下了身上的外套,包在马蹄之上,踏着踮步,小心的朝着烟尘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对面明军的斥候也纷纷出动,尽管刚刚离开城门,距离延长县还不足五里,但是明军的指挥官顾世虎比较谨慎,还是派出了斥候,开展了战场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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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躲避(求收藏,求推荐)
顾世虎带领的这支军队,由他亲自训练而成,他完全依照戚继光兵书的练兵方法,总共练成一个千总,两个司,五个局,共六百五十人,再加上一个旗的斥候,不到七百人。
明朝中后期的大军事家戚继光继承中国古典的什伍制,创立了名震天下的戚家军,其编制为五人为伍,两伍一队,外加火兵一人,队长一人,共十二人。
队也是戚家军中最小的战术编制,通常组成鸳鸯阵,能够独立作战,四队一哨,外加哨长一人,共四十九人。
一般来说,三到四个哨组成一个局,三个局组成一个司,两个司一部,三部为一营,如果顾世虎这只队伍能够足额,应该能编一部九百余人,但是顾世虎军中缺额很多,只能编了一个满员司,共七百余人。
顾世虎军中骑兵很少,除了自己的五十个家丁外,只编了一个小旗三十七人,这些骑兵全部受过较好的训练,大部分时间能够收到饷银,在战争时用来充当斥候探哨。
至于顾世虎的家丁,全部充当顾世虎的亲兵,是军中最精锐的士兵,这些士兵,朝廷并不发粮饷,全靠顾世虎克扣军饷搜刮钱粮自己养活。
顾世虎带上大军,出了延长县城,向董家堡急速行军,麾下的斥候也分散开来,这些斥候两三人一组,分成十五组,四散而去。
李旭升耳目聪慧,目力过人,远远地望见了两个斥候快速奔来,再也不敢怠慢,决定马上回去报信,李旭升不紧不慢的调转马头,向后面退去。
就在李旭升调转马头之时,顾世虎军中的两位斥候也发现了李旭升。
两人发现李旭升骑着好马,身上带着兵刃,也以为李旭升是贼寇派来的探子,纷纷勒住战马,仔细观察起来。
两人见李旭升年纪不大,胯下骑着一匹少见的良马,身上还没有披甲,只以为李旭升是一个乳臭味干的软柿子,两人能当斥候,在官军中也算勇士,当然不会畏惧一个少年贼寇,两人骑着战马,不紧不慢的跟在李旭升后面。
李旭升见甩不脱二人,心中顿时起了几分怒气,他用力一踢马腹,战马迅速奔行了几步,绕过了一处山梁。
后面的两位斥候见李旭升加速,怕跟丢了敌人,也纷纷快马加鞭,向李旭升方向疾驰而来。
这两位斥候到了山梁转弯之处,骑马的速度也慢了几分,心中也稍微有些戒备,但还是决定继续追下去,因为两人身上都穿着齐腰甲,并不是十分害怕李旭升手中的猎弓。
明军中的甲胄种类不少,除了皮甲之外,还有纸甲,铁甲,而铁甲中,使用最多的还是齐腰甲,锁子甲,绵甲,山纹甲,两人身上穿着铁甲,自然不会害怕拿着猎弓的李旭升。
两人刚过山梁,忽然只见一根羽箭从山腰射来。
原来李旭升转过山梁,就将战马牵上山腰藏起来,自己选了一处险要之地藏好,等斥候快马追来之时,射出了隐蔽致命的一箭。
一般来说,拉力一石的弓箭射程在百米之内,稍微比鸟铳远一些,李旭升使用的猎弓虽然也是精工细作,但是受限于材料,拉力只有七斗,射程也远远比不上军中所用的弓箭,大约只有四五十步左右。
两位斥候到了险要之地,心中也有些警惕,眼见羽箭射来,纷纷拔出了腰刀,准备遮挡羽箭,这一枚羽箭虽然短小,但是速度一点也不慢,再加上李旭升的箭矢从高处射下,力道也更加强劲。
李旭升距离两个还斥候不到三十步,更何况从高处射下羽箭,这一支羽箭的力量也十分充足,不亚于拉力一石的强弓劲弩。
羽箭仿佛闪电,直接从一个斥候脖子上穿过,喷出一股一尺多长的血箭。。
这位斥候刚刚拔出了雁翎刀,准备拨开箭矢,但是反应还是慢了半拍,在军阵之上,哪怕有一丝失误,就需要用血的代价偿还,两人见李旭升没有披甲,还是一个刚刚长成的少年,心中存了几分轻视之意,马上就付出了代价,死于非命。
另一位斥候心中惊惧,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见两枚羽箭先后射来,其中一枚羽箭正中铁盔,将铁盔射落在地,另一枚羽箭射中马缰,将马缰射成两段。
活下来的这个斥候心中比较精细,知道遇上了罕见的神射手,有这样本事的神射手,使用弓箭最少也有七八年,还需要一定的天赋加上刻苦训练。
这样的神射手,哪怕在辽东建奴,塞外蒙古等蛮夷军中,也算是少见的精锐,只要有这一手箭术,哪怕在最强横精锐的八旗军中,也毫无压力能成为后金白甲兵,
而在整个延长县守备营中,有这样的箭术的军士,也只有顾世虎的两三位家丁。
这位斥候名也算是聪明伶俐,知道李旭升打算抓活口,想要留他一条小命,要不然李旭升也不会故意射落铁盔,射断马缰威慑他。
于是他迅速滚下马来,连连磕头叫道:“大王饶命,小人家中上有老母高堂,下有妇孺幼子,小人愿降,小人愿降,还望大王手下留情,活命之恩永生难忘。”
这位顾世虎军中的斥候,没有任何节操,就投降了李旭升,李旭升心中暗暗得意,但是却不敢有一丝小心,李旭升让他脱下盔甲,用身上的衣服将自己双手捆绑起来,才从山腰走了出来。
李旭升将死去的斥候的衣物全部剥下包好,将俘虏的斥候绑在马背上,甲胄杂物全部驮在缴获的两匹马上,慢慢的向刘宣等人方向赶去。
等李旭升汇合了刘宣一行人,将自己打探的消息一一道来,却见刘宣与李昭云,李旭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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