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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奴为后一夜新娘-第2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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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王乔装成一个马帮头子,这样一来,他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花溶也穿一身劲装,装成秦大王的副手。她戴了一顶灰色的头巾,脸上涂抹了一层专门准备好的黄色,嘴上还贴了一小撇胡子,看起来,完全是个脸色焦黄的小个子汉子。

这一日,行路十分顺利,已经到了前面的一个小镇。天色已晚,众人寻了个小店歇息。

这是一条历史很悠久的小街,到处充斥着酒味、汗味、各种奶茶马酒的味道,一些无主的野狗奔跑着从臭水沟里寻找骨头,一些瘦骨嶙峋的老马得得地走在路上……整个街道,破旧肮脏,却热闹非凡。

三教九流,南北商贾,挤满了这里的每一间屋子,每一间客栈。一些古老的破房子,被烟熏火燎,小二常年眯缝着眼睛打瞌睡,满是眼屎,外表令你多看一眼都难受,但你可不要小瞧,里面全是豪赌的赌徒,桌上堆着小山一般的筹码,一场豪赌下来,输赢一两万银子,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他们的钱沾满血腥和冒险,所以,总是来得快,又去得快。

章节目录 第586章 青楼

在赌场的隔壁,就是另一种脂粉的味道了,那是劣质的香水,弥散在空气里,和马奶酒的腥味混合,往往让初来乍到的人被熏得喘不过气。但是,这里却是整条街上最受人青睐的地方。男人们无论是血腥的厮杀还是惊心动魄的豪赌,接下来最好的放松,当然就是去找青楼的姑娘。在她们柔媚乖巧的双手,百般逢迎的呻吟声里,获得作为男人最大的快感。

只要这个妓女是善良的,她其实才是男人们最理想的妻子人选。因这皮肉生意,相貌总是好的,如果加了善良,再来几分才艺,琴棋书画上来,便是男人们最理想的温柔乡。所以,自古以来,男人们都喜欢上青楼。(汗,这个意思非我原创,出自张爱玲,原话为:“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任你江洋大盗走在其中,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花溶对这个地方非常满意,这令她想起当初在燕京,扎合带她去的那些场合,那些低等兵的聚集地。因其如此,分外安全。

二人在一张桌子上坐下,这是一个黑黝黝的疙瘩,虽然价钱很贵,酒菜自然是极差的。两大碗泛着白腻腻泡沫的奶茶和一大盘粗硬的馒头端上来放在桌子上,店小二便又去打瞌睡了,仿佛,价格和服务态度成反比,是如此天公地道的事情。

二人丝毫也不介意,拿了馒头大吃大喝,非常放松。

残阳照进来一点,又很快挪开,这屋子的一角亮了一下,又马上暗淡。但多数人的眼睛却亮了起来,因为,一个瞎子老头儿抱着琵琶进来,在他身后,是一个已经不太年轻的女人。女人说不上多么漂亮,涂着劣质的脂粉,猩红的唇,头上带一朵俗艳的红花。正是这样的俗艳,却和这间屋子,相得益彰,显出一种无限妩媚的漂亮和风情。

琴弦拉开,未成曲调先有情。女子做一个手势,道一个万福,一块紫红色帕子油腻腻地遮挡在眼前,张口便唱起来:

玉京曾忆昔繁华。万里帝王家。琼林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

……

这是宋徽宗的《眼儿媚》,他在长期的囚禁生涯里,终于绝了昔日的繁华梦,死后骨头还被金军熬成灯油,无限凄楚。

女子的声音懒懒的,就如晚唐的最后一个秋天,所有的繁华梦逐,雕栏玉砌,一觉醒来,万事成空。

花溶听得呆了,竟不意此间还有这样的歌喉,细细一看,才发现女子脂粉下清晰的眉目,圆润的歌喉,神情里的沧桑和悲楚,显然是当年靖康大难时不幸被俘于此,潦倒青春的宋女。也许,她甚至可能是一位公主或者郡主,或者某一家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昔日王谢堂前燕,异乡一缕暗芳魂。

一曲终了,女人端着猩红的盘子讨要打赏。零散的铜板落入盘中,发出咣当的声音,花溶也轻轻放一小块碎银进去,她目光呆滞,既不觉得欣慰,也不觉得痛苦,十分麻木。然后,和瞎眼的老头一起走了出去,又开始新一轮的卖唱。

这一刻,花溶并没觉得太大的悲凉。在金国的日子,她见得多了。靖康大难之后,上万名宫女、民间著名的美女、才女,艺人等等,全被掳掠上路。但当时金军是靠抢劫为生,没有固定的俸禄,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庞大的队伍。后来,除了级别较高的妃子、公主等人,其他美女,十之一二,不堪金军的大规模****蹂躏而死;十之五六则在路上冻饿而死。少量的幸存者,则在燕京周围就散佚了,或者嫁人,或者为娼,十不存一。

中国的两次美女大劫,一为唐朝的安史之乱,丰饶端丽高贵文雅富有文化艺术气息的大唐仕女,几乎全盘覆灭;一为这靖康之乱,大宋的精华美女、才女,也几乎一网打尽。能好好的活下来的,基本只能是王君华这类。一个民族,杰出的女性才能孕育杰出的后代。但大宋的精华,已经和风流一样,被雨打风吹去了,所以,后来的朝廷便愈加无能为力,总是诞生成群卑鄙无耻之人。

这一刻,忽然想起金兀术,想起他经常吟唱的唐诗宋词。作为搜山捡海的南侵主帅,淮扬大屠杀五千金军,无一不抢劫,无一不****妇女,他可知道,这些风雅之下,大宋所付出的血的代价?

赵德基该死,但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并不该死!

她在暮色里,一口喝完粗瓷大碗里的奶茶,站起来,又到了上路的时间了。她看看身边的男人,他高大的身材,面上带着一丝笑容,如一尊铁实的高塔。这一刻,觉得非常安心。非常!因为有他,家山万里,还能回归,不至于魂断异乡。

多谢他的寻找,多谢他这些年不离不弃的万里追逐。

马帮的铃声,夜莺的吟唱,苍茫的大地开始迎接黑夜的到来。再往前行走一日,便可离开大金的势力范围。家邦在外。

尘土飞扬,万马奔腾。

是金军!金军终于截杀来了。是海陵还是金兀术?

花溶遽然停下脚步,忽然想起今日的唱词“春梦绕胡沙”,慌乱和恐惧,还有悲哀,只是下意识地,更向秦大王靠近一点。

“丫头,你怎么了?”

她恍然,看着秦大王关切的眼神,一下清醒。错觉!原来只是错觉。风从林海里吹过,一阵一阵的浪涛,连绵起伏,仿佛千军万马。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原来,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她看看秦大王,又看看头顶清朗的天空,笑起来,如释重负。

“丫头,不舒服么?”

她微微赧然,经历了太多生死,竟然变得如此胆小脆弱。也不知为何,总觉得停留在这里是不祥而危险的,恨不得马上就走出这片土地。

秦大王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笑道:“快了,再有一日一夜,就要走出去了。你累了?要不,我们先歇歇?”

她急忙摇头:“不歇,不歇,早点赶路吧。”

秦大王见她情怯,当即下令,众人全速赶路。在金军追来之前,众人越早离开这里,越是安全。

大宋北方边境向来如同虚设,盗匪横行。就算如此,只要踏上了大宋的土地,也远远好过这里随时会袭来的危险。

走出这片树林,便是一片草原和荒漠的交界。连续的大旱,昔日丰茂的水草已经枯萎,草地上一片一片的土壤翻起来,露出褐色、灰色,如癞痢头一般,一些耐干旱的土拨鼠窜索其间,将草根啃得坑坑洼洼,残缺不全。

这里就是最关键的地方,可以说是众人的一个罩门。因为这里很适合金军威力最大的拐子马作战,如果在这里遇袭,后果不堪设想。多少南渡的逃亡者,总是在这里功亏一篑。近年来,金军的防守虽然有所松懈,但是,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们加强防备也是肯定的。曾经有逃亡者到了这里,曾留下沧桑的遗迹:

良人经一别,奄忽几经秋

明月望不见,白云徒白愁

征鸿悲北渡,江水奈东流

会话知何日,如今已白头

她想起这诗,再看看秦大王,才发现,他早已两鬓微微染霜,虽然不是白发,却是一种灰发,那是逐渐衰老的象征。

老了,自己老了,他也老了,只是,她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也生了花发。

像石山。

已经是连续三场的血战。

耶律隆续骑在马上,双眼血红,高举着一把三头戟,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但是,金军太多了,虽然在山地无法发挥他们拐子马的优势,但是,层层包围,志在必得。

他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走漏的,原本他们的消息来源非常绝密。原本以为妨碍自己的只是一些野人,但是野人们并未来,来的却是更可怕的金军。

此时,几十辆驴车被围在中间,还有临时的战马,它们的背脊上都绑着大大的麻袋,装满了沉甸甸的白银。那是绝对的真金白银,是他正要护送回新的领地的。还有几十匹牛车,上面全是绢帛。绢帛不好带,数量更大,但对于几万士兵的衣着来说,却是很重要的。对这10万白花花的银子,耶律大用给予了厚望,不容闪失。(注:按照北宋时期的银两估算,一两银子相当于1300元购买力;南宋时期,被金军大肆搜刮后,白银黄金稀缺,主要是铜钱铁钱在流通;所以,银子的实际购买力,也许还大于1300元;因此,10万银两,至少是约莫1。3亿人民币左右,算是一笔超级大钱了。)

但是,获得这些巨额银两的美梦很快陷入了严峻的考验,面对潮水一样奔涌的金军,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所有勇士都在死战,耶律隆续骑在马背上,等待着援军的到来。为什么到此时,主公还不派出援兵?

杀,只好先拼命自保。

又是一阵飞扬的尘土,溅起老高。援兵来了,可是,是金军!金军的铁骑,肆意飞扬。一个大大的黑色三角旗,为首的,正是神气活现的完颜海陵。

他一身重甲,只露出一张俊秀的面孔,挥舞着手里的长矛,大笑:“耶律隆续,你来送死吧……”

章节目录 第587章 再次

在他身边,是他的兄弟夏渣,蠢蠢欲动:“大哥,我们要立下大功了。”

敌人潮水一般涌来,耶律隆续再也抵抗不住,咬紧牙关,顾不得那几十车银子,大喝一声“撤退”,就败逃而去。

完颜海陵岂容他等逃窜?这些人是四太子多次剿而不灭的,自己若立下此等大功,他还能有什么话可说?

完颜海陵是金太祖的庶子的儿子。他的母亲又是庶子的小妾,因此,他可谓是庶子的庶子,所以,性子非常倔强,从小心怀异心,非要出人头地不可。见四太子老是横在自己头上,永无出头之日,虽然口里服软,却总要立下一番功劳,让他不再挑剔自己。

海陵也算勇猛之人,当即亲自率军追击耶律隆续。慌忙之中,虽未能擒获耶律隆续,却将整支耶律的军队消灭干净,只耶律隆续带着三两亲兵逃走了。

他得意洋洋,立即下令清点银两,往回赶。

净渊庄。

这是方圆几百里,很难得的一个优雅的景致,虽不若苏杭园林之风,却别有一股潺湲风雅的气派。在庄子的门匾上,提着一首诗:

锦袍骏马晓棚分

一点星驰百骑奔

夺得头筹须正过

无令绰拨入斜门

这是宋徽宗的亲笔。靖康大难后,宋徽宗父子被分成两路押解回金国。因为当时的主帅之一宗望喜爱茂德公主,在她刻意的逢迎和讨好之下,便准许宋徽宗一行随自己押解。路过净渊庄时,他举行马球比赛,要宋徽宗题诗。宋徽宗就写了这样一首。宗望很满意,当即下令将看守宋徽宗的金军替换成了赵氏的一位王子和驸马。这样,宋徽宗的日子才好过一些。随后不久,就传来赵德基应天登基的消息,此时,宗望觉得囚禁宋徽宗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又经不住茂德公主枕边的苦苦哀求,便要求宗翰放了宋徽宗一行。但是,宗翰无论如何也不答应。

那一次的宴会,金兀术曾经参与,只是他当时还没有那么高的官衔,算不得什么。这次宴会后,他便搜山捡海,凭借淮扬大屠杀,立下赫赫威名,一路升迁,直到今天的左丞相、都元帅,独揽金**政大权。

他细看宋徽宗那种有名的“瘦金体”书法,不能不承认,这个风流轻佻的皇帝,这手字,完全无可挑剔,完全该被列入书法大家的行列。他背负着双手,在净渊庄走来走去。谁也不知道,这里,其实是他的另一个私人的府邸,也算是大金的一个据点。是他从宗望手里继承下来的,拥有管辖权,但并不独有。

心里微微惆怅,宗望,自己的二哥,当时他对茂德公主的喜爱简直无以复加,如果他不是那么早死,也许,茂德还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他甚至有一次曾听宗望念叨,希望茂德替自己生一个儿子,那个儿子,也许会秉承母亲的姿色和南朝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文雅。

宗望如是想,自己呢?

事实证明,当年宗翰的决定才是正确的。朱仙镇一役后,赵德基求和,金国送回韦太后和宋徽宗的梓宫(棺材)。就这么一个被金军****后的老妇人和一堆白骨,就换来了宋国的半壁江山,诛杀岳鹏举、大量金银财物,年年纳贡。

如果当初宗望出于个人私情,真的放了宋徽宗,日后岂会得到这些好处?

他微微失神,英雄如二哥,有时也是过不了美人关的。

自己呢?

那是25万贡银!是大金一年的总税收。现在的大金已经不比昔日,多年用兵,国库空虚,加上贵族们连年豪奢,真实的国力,其实已经不如宋国了。正因为如此,他才决不能让这笔贡银流逝。

他用力的挥手,仿佛要获得一种无上的力量和决心。

“苟利国家,岂敢私耶!”这话,他是对宗望所说,也是对自己所说。

只要一切有利于大金国,自己,万万不可能徇私!

门外,万马奔腾,他微微皱眉,果然,武乞迈急报:“四太子,海陵回来了。”

“哦,这么快?”

“他们带了大批银子。”

他走出去,待要看看海陵的战果。

海陵骑在马上,满头大汗,神情非常得意,又记起什么,变成一种小小的谦卑和讨好的神情:“禀四太子,末将不辱使命,夺得像石山的宝藏,正是秦大王那厮藏在那里,没来得及带走的……那25万绢帛也全在。”

金兀术眼神非常奇怪:“海陵,你知道哪些银子是多少?”

海陵微微一怔,路上仓促,他当然没法停下来清点,下意识地问:“应该是全部吧。秦大王把抢来的贡银全部藏在哪里……”

“你何不清点一下再说?”

海陵头上的汗水更多了,有些急了,马上下令清点银两。白花花的银子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众人噼里啪啦一阵清点,海陵的面色越来越难看,终于,负责记录的书记官跑上来,大声回报:“是十万银子。”

海陵脸色比猪肝还难看,咬牙切齿:“秦大王这厮可真狡诈!”

金兀术淡淡道:“这是他惯用的伎俩。”

“四太子,末将请命,再去追杀秦大王,夺回那剩下的15万银子。”

金兀术不动声色。

海陵一惊,忽然意识到,净渊庄的周围,气氛那么肃穆。原来,那是一队在广场上集结的重甲拐子马。这个地方,正是原来宋辽交界的必经之地。

他暗恨,到底还是这老狐狸技高一筹,却装出惊喜的样子:“四太子早有神机妙算,末将佩服佩服。”

“海陵,你们也算立下大功了,下去歇着罢。”

“可是,秦大王他们……”

“你急什么?总有你战斗的时候。他们就要来了。大家养足精神,以逸待劳,秦大王,这一次,定叫他来得,去不得。”

“是,末将遵命。”

众人退下去,金兀术蓦然回头,一惊,身后,站着陆文龙。

陆文龙的眼神也很奇怪,看着前面广场上,整装待发的拐子马,那是他们一种奇怪的休息方式,是每次大战之前的必修课。

“儿子,你怎么来了?”

“是我跟着阿爹的侍卫一起来的。”

金兀术佛然不悦:“你怎么不呆在家里?打仗是很危险的……”

他断然反驳,提着自己的长枪:“阿爹不是说,大金的好男儿要血洒疆场么?怎么我就战斗不得?”

金兀术这时才意识到,这个孩子,身高已经过自己的肩了,快要赶上自己了。

少年人,有一段时间,就如田里的禾苗,见风就长。这一段时间,孩子眼看着,个子刷刷地往上蹿。

陆文龙的目光落在那一队拐子马身上,声音非常低:“阿爹,那一次,是不是你救了妈妈?”

“哪一次?”

“就是刺杀秦桧那次!”

金兀术面色一沉,斥道:“小孩子不要胡说八道。”

他紧盯着金兀术的面孔,非要得出一个结论:“阿爹,你说,是不是你?除了你,谁还能调动拐子马?”

金兀术只觉得无比烦躁,无比的愤怒,转身就走。

陆文龙怔怔地看着他,心里一直一直在失望。因为,他已经偷听到了,父亲接下去将要对付的是什么人。是秦大王——那个自称老子,自己却叫他坏蛋舅舅的秦大王。他在大蛇部落时,秦大王曾几次看他,给他带来许多小玩意,又教他功夫。但是,秦大王却是阿爹的敌人——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怎么会是阿爹的敌人?

心里更有种小小的直觉,他已经逐渐长大了,懂事了。妈妈,一定是跟秦大王在一起的。妈妈悄无声息地,这是要回宋国了。

他本想送她一程,只是想送她一程,所以偷偷跟着父亲的侍卫溜到这里。父亲接下来要对付的人,就是秦大王,也是自己的母亲。

他心里非常慌乱,却还抱着一丝侥幸。如果,上一次出动拐子马营救母亲的真是父亲,真像海陵说的那样是父亲,那么,他就不会那么担忧。可是,父亲却从未承认。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承认。

他惊惧起来:莫非,父亲根本就不曾去营救过母亲?

若是花了大力气营救的人,怎忍心再次去截杀她?

他急于弄清这一点,想找到一个支撑的支柱,浑身不由得微微发抖,仿佛自己这个年龄不能明白的一场灾难在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凌晨,押送银两和绢帛的大军终于开走,净渊庄,慢慢地安静下来。

夜色下,一个人慢慢地往一道门走去。那是一道硕大无比的铜门,上面有大大的锁环,常年紧闭。他慢慢靠近,四处看看,没有任何声音,便摸出钥匙,慢慢地开门。

巨大的铜环发出“当”的一声,他吓了一跳,手一松,钥匙差点掉在地上。他赶紧拿住,四周看看,幸好这里向来僻静,没有任何人来。

他悄然关了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章节目录 第588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屋子里一团漆黑,仿佛置身于一个空荡荡的坟场。他身子微微觉得冰凉,拿出怀里早已准备好的火折子点亮。眩晕的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的光线,一阵朦胧的恍惚后,他脚下一踉跄,绊着什么东西,差点摔倒。他赶紧站稳,才发现前面是一个个的箱子。他打开,里面全是书籍,苏东坡的诗文,王安石的诗文,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一箱一箱,令人目不暇接。然后,是一些古籍、字画、玩意,一些皇帝所用的法驾、车珞、卤簿、仪仗、礼器、乐器、浑天仪、铜人、刻漏、棋具、博弈等等用具……

这些,都是靖康大难时,金军从开封搜刮来的,不管有用没用,统统带上。但是,终究不如现实的金银珠宝,很多金军不感兴趣,因此,为了减轻路上的负担,就把这些相对“不值钱”的东西,全部留在了净渊庄。

经过多年,东西已经蒙尘、发黄。

点亮火折子的人,看着这一堆毫无生气的死物,忽然有点心慌意乱和惧怕。他是无意中来到这里的,不知为什么,这个晚上都是心惶惶的,起来解手时,无意间看到醉醺醺的看守老仆掉下的钥匙,他忽然很好奇。他并非第一次来这里,但是,却一直没有进过拿到紧闭的大门,想去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尤其是这个夜晚,他对这屋子里的一切,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丝好奇之心。

他再看一眼这些东西,忽然想离开,马上离开。年久失修的氛围阴森森的。

走得几步,再次被绊倒,咣当一声巨响。他慌得火折子都掉在地上,差点烧着了自己的脚背。好一会儿,他忽然爬起来,再次点亮了火折子。挡住路的,是一幅铠甲。那是一幅来自己宋国的铠甲,看得出,是一名战将的,虽然早已生了锈,却依旧沧桑屹立,只是被这一绊,就支撑不住了,好像一颗历经风雨的大树忽然倒地。

他揉揉眼睛,只见旁边还有两个牌位:

大宋义士陆登

大宋节妇陆夫人

脑子里嗡嗡的,像有一道雷电炸过,他心慌意乱,浑身都沸腾起来。这是谁?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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