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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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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醒世姻缘传》

《醒世姻缘传》一百回,原署“西周生辑著,然藜子校定”。关于此书的写成年代有不同说法。清人杨复吉《梦阑琐笔》说:“鲍以文云:留仙尚有《醒世姻缘》小说,盖实有所指。”胡适以此为基础进行考证,认为它确为蒲松龄作。但近些年来许多研究者对此表示反对。小说中称明朝为“本朝”,称朱元璋为“我太祖爷”,且不避康熙名讳,大体可以断定为明末之作。此书在日本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1728)的《舶载书目》中已有记载,其刊行年代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
《醒世姻缘传》以明代前期(正统至成化年间)为背景,写了一个两世姻缘、轮回报应的故事。前二十二回写晁源携妓女珍哥打猎,射死一只仙狐并剥了皮,后娶珍哥为妾,虐待妻计氏,使之自缢而死,此是前生故事。二十三回以后是后世故事:晁源托生为狄希陈,仙狐托生为其妻薛素姐,计氏托生为其妾童寄姐。在后世姻缘中,狄希陈变成一个极端怕老婆的人,而薛、童则变成极端悍泼的女人。她们想出种种稀奇古怪的残忍办法来折磨丈夫:把他绑在床脚上、用棒子痛打、用针刺、用炭火从他的衣领中倒进去,烧得他皮焦肉烂……。而狄希陈只是一味忍受。后有高僧胡无翳点明了他们的前世因果,又教狄希陈念《金刚经》一万遍,才得消除冤业。
《醒世姻缘传》的主旨很明确:通过说因果报应来劝人为善,这没有什么高明的地方。但除此以外,它另有不可忽视的价值。这部小说同《金瓶梅》一样,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的“世情书”,虽然两世轮回的故事框架是虚妄的,但其具体内容则有许多写实成分,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古典小说向非传奇化方向的转变。它的故事,有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小说反映了封建时代家庭中一个尖锐的问题,即虽然古代向来有针对妇女的“七出”之条,但实际上,因婚姻牵涉到社会的安定、家族之间的关系,离异也是很困难的,因而,无论怎样的“恶姻缘”,往往也只能维持下去,纳妾制度实际是为维持婚姻而对男性的一种补偿。这样,夫妻再加上妾之间常常形成势若仇人的尖锐矛盾,乃至彼此虐待。女性受男性虐待固然是最常见的,而同时也存在女性对男性以及女性彼此之间的虐待。小说中对几个“悍妇”的描写不免有些夸张,但从一个过去小说很少涉及的视角确实反映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家庭与个人的灾难。而且,她们的所谓“悍妒”,有些地方实际上表现了妇女的正当要求。第二,这部小说虽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面却是十分广阔,书中写到的人物,上至朝廷官府,下及市井小民,形形色色,无不收入笔下;书中描写的社会景象,有官场中的贪贿,科举中的舞弊,奸商的掺假牟利,地痞的胡作非为,以及宗族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争夺,都写得很有真实感,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
《醒世姻缘传》长达一百万字,情节琐碎冗长,因此不耐读。它的长处是人物的性格(特别是又妒又泼的素姐、寄姐)写得很鲜明;人物对话大量运用方言土语,口气非常生动。像五十二回写狄希陈在外偷情被素姐查出,挨了一顿毒打,他老娘来解围,并说了几句不忿的话,素姐便连他老娘一齐痛骂:
“我还有好几顷地哩,卖两顷给他嫖!”(这是狄母的话)你能有几顷地?能卖几个两顷?只怕没的卖了,这两把老骨头拾还叫他撒了哩!小冬子(狄家女婿)要不早娶了巧妮去,只怕卖了妹子嫖也是不可知的!你夺了他去呀怎么?日子树叶儿似多哩,只别撞在我手里!
这一顿骂堪称洋洋洒洒,以上仅是其中一小节,写素姐被激怒后泼辣而粗俗的口气活灵活现,显然作者对这一类人物和她们的生活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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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封神演义》及其他神魔小说

《封神演义》一百回,有原刊本现藏日本内阁文库,为明舒载阳所刻,假托钟惺批评。此书卷二题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其他各卷不署作者名;卷首有邗江李云翔序,称“余友舒冲甫自楚中重资购有钟伯敬先生批阅《封神》一册,尚未竟其业,乃托余终其事”。据此推断,此书最初作者为许仲琳,续作者为李云翔(他应是主要作者)。成书的年代,当在明天启年间,以前鲁迅因资料限制,误断为隆庆、万历年间成书。
姜子牙辅佐武王伐纣的故事,很早就是民间说书的材料,今尚存有元代所刻《新刊全相平话武王伐纣书》,已包含不少神怪故事。又据原刊《封神演义》卷首舒冲甫识语称“此书久系传说,苦无善本”,李云翔序称“俗有姜子牙斩将封神之说,从未有缮本,不过传闻于说词者之口”云云,则可知明代民间艺人说封神故事的仍旧很普遍。因此,这部小说应当视为许仲琳、李云翔对民间创作的改编。
《封神演义》以商周易代为历史背景,写商纣王无道,周武王在姜子牙的辅佐下顺应天意民心而讨伐之,天上的神仙也分成二派,支持武王的为阐教,支持纣王的为截教。最后纣王自焚,姜子牙将双方战死的重要人物一一封神。按商周之际的历史,悠渺难考,《封神演义》所写尤多荒诞无稽之谈,所以它不可理解为一般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种发扬想象的神怪书。当然,小说中也运用了一定的历史观念、政治观念作为支撑全书的思想框架,这种观念是封建时代中最基本和一般化的。其要点是拥戴明君的“仁政”,反对昏君的残暴统治;既歌颂忠君的精神(那怕所“忠”的是暴君),也歌颂在“天数”的前提下的反暴君斗争。后者看起来是矛盾的,但在封建道德传统中却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所以到最后敌对的双方人物都可以成神。不过,应该说反暴君是全书的核心。小说中对纣王的刚愎自用和残酷昏庸的描写,与当时社会中人们对现实政治的普遍不满,在潜在的心理上恐怕也是有一定关联的。
这部小说较能吸引人的地方,是写神怪大战时,表现出奇特的想象。他们或具千里眼,或具顺风耳,或能肉翅飞行,或能随意土遁,或有七十二变,又各有各的法宝相助,显得光怪陆离,幻奇无比,从中可以感受到明代文化的浪漫色彩和活跃气质。只是作者的才华颇为有限,在民间传说基础上的加工不够精细,所写的神怪性格单一,不像《西游记》中的神魔具有比较丰富的人性,故事情节也过多雷同,所以文学价值不高。其中写得最好的是哪吒的故事。哪吒即佛教中的护法神“那吒”,后演变为道教的神,在《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中已有他的神奇事迹。《封神演义》在此基础上扩展,写他大闹龙宫、剔骨还父,后以莲花为化身。这一神话人物颇近于孙悟空,反映着民众心理中的反抗意识,而作为一个儿童的形象,又别具可爱之处。
明代后期荒诞离奇的神魔小说十分流行,其思想内容也相当混杂。这里面既有世俗欲念乃至某种反传统精神在幻想形态中的表现,也包含着许多夸饰宗教、宣扬因果报应的成分。但总体来说,它们大多写得很粗糙,主要是书商营利的产物,缺乏艺术创造。这一类小说除了前已提及的几种《西游记》的续书外,较有名的尚有《四游记》、《三宝太监西洋记》等。《四游记》为四种神魔小说的合编,其中《东游记》又名《上洞八仙传》,吴元泰编著,写民间流传甚广的八仙故事;《南游记》又名《五显灵官大帝华光天王传》,余象斗编著,写华光为救母而大闹大宫地府的故事;《北游记》又名《北方真武祖师玄天上帝出身志传》,亦为余象斗编著,叙真武大帝成道降妖事;《西游记》题“齐东杨志和编”,实为百回本《西游记》的删节本。《三宝太监西洋记》为罗懋登编撰,以神怪情节写郑和下西洋的故事。另有《禅真逸史》、《禅真后史》两书,署“清溪道人编次”,一般认为是方汝浩作。均假托历史,兼及世情,而神怪气息浓重。作者似乎有意把当时小说中主要的成分糅合在一起,但写得很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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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代后期短篇小说

明代后期的短篇小说,无疑以“拟话本”形式的白话小说“三言”和“二拍”最为引人注目。但过去因为对所谓“影元人写本”的《京本通俗小说》的真实情况没有搞清楚,导致对这些小说集的理解和评价都产生了较大的偏差(参见本书宋元中短篇小说部分)。现在看来,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的成熟,既继承了话本小说的传统,也受到文言小说发展的影响;同时,从“三言”开始,就已经是以创作为主的了,收录前人旧作也往往经过较大程度修改乃至改编。
在冯梦龙以前,已有话本小说的汇编和刊行,现存有明嘉靖年间洪楩所刊《六十家小说》的残余部分,即《清平山堂话本》,有完篇二十七种、残篇两种。其中收有几篇明以前的旧作,其余都是明人的作品。虽然这部小说集的艺术水准距“三言”、“二拍”颇远,却反映了话本小说作为书面读物而受社会欢迎的情况,实是“三言”、“二拍”的先声。而文言小说不仅为“三言”、“二拍”提供了大量的基本素材,它的一些优秀之作本身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成就并表现出新的时代特点,不仅成为“三言”、“二拍”中一些重要作品的基础(如《珠衫》之于《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负情侬传》之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辽阳海神传》之于《叠居奇程客得助》),而且直接推进了白话小说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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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后期的文言短篇小说

在前面,我们曾分析了元代和明代前期文言小说的发展。
在明中期,文言小说继续有新的进步,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放在这里作回顾性的交待。
在明中期,随着思想控制有所放松,文言小说与其他文学样式一样,逐渐变得活跃。东南一带文士似乎对此尤感兴趣,如祝允明、沈周、徐祯卿、陆粲、田汝成等,都有作品传世。这一时期的小说,常常把笔记、琐谈、异闻、志怪、传奇等不同性质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思想情趣和具体内容都很庞杂,但从总体而言,还是能反映出当时文人广泛而活跃的生活兴趣。有好几种故事涉及明太祖朱元璋苛严的性格和对文人的严酷态度,表现了明中期(尤其是东南地区的)文士对明初政治的感想。
与城市工商业的逐渐繁荣相呼应,小说中反映市井人物包括商贾的生活的作品也开始增多。如蔡羽的《辽阳海神传》(后被凌濛初改编为《叠居奇程客得助》),写一商人为一美貌女神所爱,并在她的帮助下经营获利。美丽的女神爱上商人而成为他的保护神,这是过去的文学中所没有的。这里表现了商人的人生梦想。在文体特点上,这篇小说通篇没有诗、词、骈文之类,叙述的文笔也很通俗,许多对话接近口语,对比《剪灯新话》的好炫耀文采是一种进步。
在明后期的文言小说中,出现了一些相当优秀的作品,宋懋澄(1570—1622)《九籥集》中所收的《负情侬传》和《九籥别集》中所收的《珠衫》是典型的代表。
《负情侬传》写浙东李生恋京师名妓杜十娘,后资财穷匮,为鸨母所逐。十娘以为李生真情可托,共同筹资令其代为赎身,两人乘舟南归。途中遇一新安盐商,因慕十娘姿色,欲以千金易之。李生恐穷乏携妓而归,不能见容于父,意有所动。十娘探知其意,伪允之,明日过舟,当众取妆台中所暗藏无数珍异宝物抛入江中,怒斥盐商与李生,投江而死。后来冯梦龙将此改编为《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收入《警世通言》,在情节和人物性格方面几乎未作任何改动。
虽说妓女对爱情的渴望最终破灭的故事早已屡见不鲜,《负情侬传》仍有动人的力量。故事中的十娘是个颇有心机的人,她为了自己一生的归宿,早已做好金钱方面的准备,但在嘱托李生为自己赎身时,却让他到处奔波,筹措一部分款项,以证明他对自己的感情。然而她终究未能摆脱被人视为玩物、可以随意买卖的悲惨命运;她的一生的梦想,在刹那之间被自己所爱之人打得粉碎。她的死,是对命运的反抗,也是对自我人格的维护。小说中写十娘听说盐商的计划并明白李生的心意后,说道:
谁为足下画此策者?乃大英雄也!郎得千金,可觐二亲,妾得从人,无累行李;发乎情,止乎礼义,贤哉,其两得之矣!
这里以“发乎情,止乎礼义”这种正统道德的教条来指斥士大夫的伪道德,指斥李生对“情”的背叛,是有深意的。在传统道德标准中,李生抛弃一个妓女以求父母的欢心,算不上什么过错;拿元稹写《莺莺传》的态度来看,这甚至是可以赞美的行为。但在本篇中,他的背信弃义以及对对方人格的轻辱,被视为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比起过去一般地描写追求婚姻自主的文学作品,这篇小说表达了更为深刻的人生理想。其结构的细密完整,也是过去同类小说所没有的。
《珠衫》描写了一个商人家庭的婚姻波折。故事写楚中某商人有妻甚美,楚人行商久不归,其妻被一新安商客设计诱骗,转而相爱不舍。楚人知情后,遣妇归母家,而隐其事。妇后嫁某官为妾,楚人以其房中十六箱金帛宝珠封付之。继而楚人在粤中误伤人命,审理官员即其前妻之夫。妇人托言楚人为其舅家之子,乞救之。事毕两人相见,“男女合抱,痛哭逾情”。官问得其详,仍令妇归其前夫。这一故事被冯梦龙改写为《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即《喻世明言》的第一篇。
这篇小说虽有较多的巧合因素,但这些巧合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都写得合情合理,较以往关于商人的小说,其生活气息更为浓厚。它所表明的生活观念很值得注意。在旧礼教中,妇女贪于情欲而“失节”是极大的罪恶,绝无可恕。但在《珠衫》中,这虽被视为过错(楚人夫妇重新会合后,因丈夫已再娶,妇人遂“降等”为妾,这也是对她的惩罚),但通过楚人对其妻的顾恋旧情的处置方式,其妻对前夫顾恋旧情的解救行为,以及两人重见时相抱痛哭的情景,说明妇女“失节”并非不可饶恕的罪恶,在“失节”的同时夫妻相爱之情仍然存在。这种对“失节”妇女的同情与宽容,体现着在摆脱礼教教条之后,人性所可能具有的真正美德。与《水浒传》等小说杀戮“淫妇”的场面相比,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人道主义的光彩。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和《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乃是“三言”中最为脍炙人口的篇章,而《负情侬传》和《珠衫》为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明后期文言小说的发展及其艺术价值。
在明后期文言小说中,冯梦龙编纂的《情史类略》(或简称《情史》)也值得注意。此书分类编排,大量汇录历代有关“情”的历史故事、笔记及传奇小说(间有删改),同时也有其本人的作品。此书编纂年代不详,但比较《情史》和“三言”中均有的故事,可以断定此书编纂在先。如《情史》中《昆山民》只是不足二百字的传闻记录,到了《醒世恒言》中的《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已演为情节繁富而具有浓厚喜剧色彩的佳构。但作者在写作《昆山民》时,无疑已经注意到这一故事所包含的深长意味。还有,前面所提及的《负情侬传》和《珠衫》,也是经冯氏稍作修改收入了《情史》的。可以说,《情史》的编纂为他写作“三言”中大量的爱情、婚姻题材的小说起了准备作用。有些小说则被凌濛初所利用,如写一对青年男女为自由的爱情而奋力抗争的《张幼谦》,被改为《二刻拍案惊奇》中的名篇《通闺闼坚心灯火》。
明中期以来,与通俗小说中神魔小说的流行相应,文言小说中也多记鬼怪灵异故事。此风至晚明愈盛。简单举例而言,如朱孟震所著《河上楮谈》、《汾上续谈》、《浣水续谈》、《游宦余谈》,记载了作者游历各地时所听说的种种奇异传闻,那种好奇的个性,颇有点和蒲松龄相似。《汾上续谈》中《褫亭虎》一则,述书生崔奇古夜宿土地祠,有虎入食酒肉,“醉脱其皮,枕而卧,嫣然美女子也”。崔匿梁上,伺其睡熟,投虎皮于井。虎不能变回原形,遂与崔结成夫妇,生一子一女。
后此虎妇人取得皮化虎而去,崔携子女追寻至虎谷口,见群虎相聚。“生且惧且怒,挈子女投之,虎复为女形,携子女与生为夫妇如昔”。这种富于人情味的怪异故事,也颇有《聊斋志异》的风味。另外像“碧山卧樵”所纂《幽怪诗谭》,也汇集了不少花精树妖的故事。至于在一般笔记类著作中夹有这种成分的,更是不胜枚举。总之,《聊斋志异》正是晚明至清初这一风气中的产物,而不是什么突然出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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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冯梦龙与“三言”

冯梦龙(1574—1646)字犹龙,别署龙子犹,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出身书香门第,少有才名,年轻时行止颇为风流。然科场蹭蹬,五十七岁时才选为贡生,崇祯年间做过几年福建寿宁知县。清兵渡江后,曾参与抗清活动,至南明政权相继覆亡,忧愤而死。
冯梦龙一生精力,主要从事通俗文学的研究、整理与创作,成就卓著,为古代文人中所罕见。他曾改编长篇小说《三遂平妖传》、《新列国志》,推动书商购印《金瓶梅词话》,刊行民间歌曲集《挂枝儿》、《山歌》,编印《笑府》、《古今谈概》、《情史类略》,编辑有散曲集《太霞新奏》,也曾写作传奇剧本,并刻印了《墨憨斋传奇定本》十种。而最重要的成就,是编著“三言”。《喻世明言》(原称《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分别刊刻于天启元年前后、天启四年和天启七年,各四十种,共计一百二十篇。
“三言”中小说有不同的来源,情况比较复杂。从现在能够推断的来说,其中一小部分是经过程度不等的修改乃至改编的宋元话本,又收录了一些已有流传的明代话本,还有像《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主要是把文言的《负情侬传》改成白话,变动不大;而大多数篇目则是根据前代笔记小说、传奇、历史故事以及当时的社会传闻创作的。由于“三言”规模甚大,有些研究者推测此书的完成当有冯氏友人的参与,这有待进一步考证。
冯梦龙是晚明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文学观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笑府序》(全文见第四章)中,他嘲弄“经书子史”为“鬼话”,“诗赋文章”为“淡话”,对于代表封建时代传统文化价值的文献典籍以及文学作品表示大胆的轻蔑,而在《情史序》中,他又竭力强调“情”在人类生活中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以出于天性、自然流露的“情”,与“理”即既存伦理教条相对抗,《山歌序》更明白地提出,他正是要“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在冯梦龙看来,“发于中情自然而然”(《太霞新奏序》)的文学,才是最有价值的文学。所以,他在通俗文学领域的活动,固然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但同时,这也是最能够实现其文学理想的途径。
“三言”中的小说,既是投合广大市民阶层读者的阅读趣味的,也反映着作者严肃的人生思考和艺术追求——特别是在一部分精美的篇章中。
“三言”的书名带有浓厚的道教训诫色彩。这一方面可以理解为通俗小说的惯例,即通过标榜道德训诫来提高小说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需要注意到这里所表现的道德观,往往具有新的时代特点,而与旧道德传统相背。在“三言”中,写恋爱与婚姻题材的占据了很大比重,成就也最高。这类小说常把“情”和“欲”放在“理”或“礼”之上,要求“礼顺人情”。这意味道德规则只有建立在满足人们的正常情感需要的基础上,才有其合理性。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写孙玉郎代姐到刘家行婚礼“冲喜”,夜与刘家女儿慧娘同眠,两人本各有婚约,却结下私情。刘家告玉郎诱骗其女儿,乔太守却判二人结为合法婚姻。判词中说:“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意谓人的情欲无法抑制。又说:“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意谓两情相悦是婚姻的前提,而“礼”应该顺合人情的实际。这位乔太守被赞为“不枉称青天”,他代表了人们对尊重感情的婚姻关系的向往。
《卖油郎独占花魁》在描述感情如何成为美好婚姻之基础的同时,还突出了妇女维护人格尊严的要求。花魁娘子莘瑶琴作为一个名妓,周旋于公子王孙之间,在奢华的生活中感受到的却是人格的屈辱;而在卖油小商人秦重那里,她才得到近于痴情的爱和无微不至的体贴。这使得她终于摆脱了对秦重的身份地位的偏见,而宁愿跟随他去过一种相濡以沫的朴实生活。在据《负情侬传》改写成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则用相反的结果表达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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