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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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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他们所持的文学主张,不像李、何那样激烈而鲜明,有“危言耸听”、使人耳目一新的效果;再有,他们的创作也取径较宽,像祝允明追慕秦汉,唐寅偏向六朝而兼有白居易的浅俗率易,文征明虽然在理论上对宋诗表示不满,却承认自己受宋诗影响很大。也许我们可以说,吴中诸子的态度比李、何等人更为合理,但这种“合理”,却减弱了作为一个群体对当时文坛的冲击力。
但是,吴中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自明中期始城市经济又特别发达的地区,它所孕育的文学自有一种地域和时代的特征。一般说来,吴中诸子对国家政治秩序的关怀不像李、何那样热切,而对于个人在社会中遭到压抑的感受却特别敏锐;他们同商业社会、市民阶层的联系也更为密切,因而也更敢于肯定物质享乐的要求。
唐寅(1470—1524)字伯虎,一字子畏,号六如居士、桃花庵主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少年时已“漫负独名”(《国宝新编·唐寅传》。其家世代为商人,他是这个家庭中第一个走读书求仕道路的子弟。弘治年间中乡试第一名。正当他于功名踌躇满志时,却因会试中被牵连进一桩科场舞弊案,被逮下狱,继遭罚黜,失去仕进的希望。归吴中后以卖画为生,过着“益放浪名教外”(《唐伯虎集外编》引王世贞语)的生活。这一命运的转折造成他文学创作前后不同的风貌。
唐寅早期创作“颇崇六朝”(袁袠《唐伯虎集序》),其代表作《金粉福地赋》,以极其铺张的词藻描摹了奢靡享乐的场景,曾传诵一时。错金镂彩的台观,通宵达旦的宴游,歌女舞姬的锦灿服饰和销魂体态,反映出当时东南城市中追求物质生活的社会氛围。对这种生活的赞美,在当时起着破坏禁欲的教条、使文学更趋近情感真实的作用。唐寅和祝允明的一些诗,也有追承六朝风格的特点。长期以来受贬斥的六朝文风,自明中期以后再度出现兴盛局面,这也反映着人们对文学的宽豁的态度。
对唐寅来说,科场案不仅意味着仕进理想的彻底破灭,而且使他负上了终身的耻辱。但当他卖画为生、为自己重新确定了类似近代“自由职业者”的社会角色之后,便不再消沉,对科举、权势、荣名,总之对缙绅社会所尊奉的价值体系采取蔑视和对抗的态度,并有意识地强化了自己“狂诞”的形象。他嘲笑利禄之徒“傀儡一棚真是假,髑髅满眼笑他迷”,自称“此生甘分老吴阊,宠辱都无剩有狂”(《漫兴》),凡此种种,很显著地表现出一个脱略缙绅阶层的行为范式的市井文人的形象。后世产生了许多关于唐寅的虚构的传说,也正表明了他的性格存在与市民情趣相契的特征。
与此相应,唐寅后期的许多诗歌,如《一年歌》、《桃花庵歌》、《把酒对月歌》、《醉时歌》等,也具有与传统文人诗很不相同的特点。在情感内容上,诗中描绘了一个凡庸而真实的自我,不给自己加以任何高雅的涂饰;在语言、音调上,务近俚俗,轻便自由。以《桃花庵歌》为例: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风颠,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做田。
这种诗不事修饰,不计工拙,成功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但它对向来的文人诗歌传统,却造成严重的破坏。所以,后来王世贞嘲笑这一类诗“如乞儿唱《莲花落》”(《艺苑卮言》)。
平心而论,这种诗的艺术成就并不高。在社会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产生了冲击古典传统、自由地表现诗人个性与情感生活的要求,但在古典传统之外如何创作出具有强大艺术感染力的作品,是一个长期困扰着诗人们的问题。
祝允明(1460—1526)字希哲,号枝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弘治间中举人后,七次应进士考试而不第,遂以举人身份入仕,任广东兴定知县,迁应天府通判,不久辞官。
有《怀星堂集》。
祝氏出身于世代官宦的家庭,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根柢远较唐寅来得深厚,学问也远为广博,所谓“贯通百家,纵横群籍”(刘凤《续吴先贤赞·祝允明传》)。但在追求纯真、自由的个性和反抗陈腐的思想传统方面,他却与唐寅极其一致,故而两人交谊莫逆。祝氏的为人,也是“傲睨冠绅”,“玩世自放,惮近礼法之儒”(《国宝新编·祝允明传》)。所不同的是,祝允明更喜爱哲理的思索,对传统思想的批判更具有一种理性的勇敢。他二十八岁写《浮物》一书,对儒家六经已有所非议,显示其思想的锋芒。至晚年作《祝子罪知录》,矛头指向程朱理学,又对儒家“圣人”如汤武、孟子也加以讽刺,“异端”的色彩更浓。
祝允明的诗文中具有一种显著的特点,就是表现出自我觉醒的意识和向外拓张的强烈要求。如《丁未年生日序》中写道:
人生实难,天运何遽!质自俶降,无变乎空疏;貌与时移,转沦于苍浊。聚萤愧学,倚马非才。伤哉贫也,非为养生叹;轩乎舞之,未以竭精玄。激义而气贯白日,廓量而心略沧海。思诒远也,通八遐之表;愿处高也,立千仞之上。洗涤日月,披拂风云。谷雉之死而靡它,山鸡顾景而自爱。一履独往,千折弗挠者矣。
这里是作者主观精神的写照。文中愿远通八遐、高立千仞、洗涤日月、披拂风云的自我形象,虽然看不出具体的人生要求是什么,但想要向外拓张、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依然给人以强烈的印象。但作者也清醒地意识到,他的这种欲望,是社会传统势力所难以容忍的。在上面一段之后,就抒写了理想难以实现的悲愤。
类似的情绪,在诗歌《短长行》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此诗作于祝允明五十多岁在广东兴宁任知县时,一生自负的他,在僻远之地做一个小官僚,内心感到十分压抑,于是在诗中写道:
昨日之日短,今日之日长。昨日虽短霁而暄,今日虽永阴复凉,胡不雨雪为岁祥?胡不稍暖开初阳?徒为蔽天氛曀日黭黮,人物惨懔无精光!物情望有常,造化诚叵量。气候淑美少,君子道难昌。阴晴长短不可问,古来万事都茫茫!独怜穷海客卧者,魂绕江南烟水航。
诗从一个阴天令人不适的感受,联想到社会的沉闷:整个世界一片暗淡,使得众人万物失去了自身的光彩。诗人不禁喊道:要么下一场大雪,要么阳光普照,这样阴沉沉的世界怎么能够忍受!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中国封建时代后期社会中个性发展的艰难性,具有很典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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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唐宋派及归有光

所谓“唐宋派”是指对嘉靖间文坛颇有影响的、以反拨李、何为主要目标的文学派别。该派作家主要从事散文创作。
一般把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和归有光都列入“唐宋派”,其实是很含混的说法。严格说来,所谓“唐宋派”的主脑人物王慎中和唐顺之,实际上是宗宋派——说得更清楚些,是道学派,因为他们真正推崇的,首先是宋代理学而不是文学。唐氏说:“三代以下之文,莫如南丰(曾巩);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邵雍)者。”(《与王遵岩参政》)王氏也说:“由西汉而下,(文章)莫盛于有宋庆历、嘉祐之间,而粲然自名其家者,南丰曾氏也。”(《曾南丰文粹序》)曾巩之文、邵雍之诗,即使在宋人中,文学气息也最为淡薄。所以,这里虽在论诗说文,评价的基准却是道学。茅坤在理论上附和唐、王,但不那么极端,态度常有些游移,他的“文人”气也比较重些;在散文方面,他以编选《唐宋八大家文钞》著称,也是以唐宋并举。正如宋代理学家指责韩愈所言“道”驳杂不纯,宗宋与唐宋并举是有区别的。但在崇道的基本意义上,固不妨将唐、王、茅诸人合称为“唐宋派”。
至于归有光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同唐、王等人既无直接联系,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亦与之存在歧异,所以董其昌评他的古文“前非李、何,后非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卓然自为一家之书”(《凤凰山房稿序》)。把他从唐宋派中分离出来,似更为妥当。
嘉靖初,王慎中和唐顺之先后中进士,在京师与陈束、李开先等人切磋文学,被称为“嘉靖八才子”。其时,王、唐都是李、何所倡导的文学运动的热忱追随者。不久,王、唐的思想发生剧烈变化,不仅否定了自己早年的文学立场,而且对当时追随李、何的文学潮流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唐、王的文学理论的核心,乃从维护道学的立场出发,重弹宋儒以来“文道合一”论的老调,即所谓“文与道非二也”(唐顺之《答廖东雩提学》)。他们讥訾“近时文人说秦说汉说班说马”(唐顺之《与陈两湖》),并非如有些研究者所肯定的,目的是纠正李、何以来文学复古的流弊,使文学的发展更趋完善,而是根本上认为文学本身是有害于道的东西。如唐顺之把文学贬为“枝叶无用之词”(《寄黄士南》),反对人把精力“消磨剥裂于风云月露、虫鱼草木之间”(《与蔡白石郎中》),甚至认为“日课一诗,不如日玩一爻一卦”(《寄黄士南》)。由崇道绌文的基点出发,自然会像宋濂等人一样,认为“程朱诸先生之书”“字字发明古圣贤之蕴”(唐顺之《与王尧衢书》),当作“文”的极致。而王慎中对曾巩之文特别敬重,也是因为认为它“会通于圣人之旨”和“思出于道德”(《曾南丰文粹序》)。
唐顺之《答茅鹿门知县第二书》一文向受到称赏,文中“直掳胸臆,信手写出”等语同他的“开口见喉咙”(《又与洪方洲书》)的主张一样,被认为与晚明文学中“性灵”派文论有直接关系。其实两者存在根本的区别。如袁宏道的“性灵说”以李贽“童心说”为基础,主张表现人的“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的“自然之性”(《叙小修诗》)。而唐顺之的“直摅胸臆,信手写出”则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前提,他不止一次表达出“人欲之为苦海,而循理之为坦荡”(《与陈两湖主事书》)的思想,这与他接受程朱理学的立场完全一致。
明嘉靖间,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社会危机继续加深。在封建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而又难以变革的环境下,士大夫阶层中流行着追求享乐的风尚。这既包含着“人欲”对物质生活的正当要求,也是对封建政治表示失望的消极对抗形式,实即意味着知识阶层与皇朝之间的裂隙加深——封建末世无可挽救的衰兆之一。唐、王诸人属于一部分社会责任感尚未完全消泯的士大夫,唐顺之惊叹“天下事鱼烂极矣”!并严斥“东南州郡侈靡日长”,“江左诸人任情恣肆,不顾名检”。他们要做“真正英雄”,拯救时局。当意识到时局实际上无法挽救时,他们只能返身求诸自己的内心,如唐顺之所说:“以康济斯世者康济此身,以除戎攘寇手段用之惩忿窒欲、克己复礼之间,此古之所谓真正英雄也。”(《与胡柏泉参政》)但他们的努力终归徒劳,因为他们从封建思想传统中拾取的武器已陈旧不堪,对于封建制度的衰败命运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他们力图“窒欲”的努力,也给自己的精神生活带来很大痛苦。如王慎中《答李拙修》谈到自己在妻子去世以后的一种心情:“吾辈学问,用情中节第一难事,而七情之感,其于哀者尤难中节。……故于此际尤宜审察,勿令为伤。不然,虽可为天常之厚,而未得为学问之功也。”既意识到哀痛之情难以抑制,又要硬讲“学问之功”,以求“用情中节”,正说明精神的矛盾。而他所说“学问”的违背人性,也于此昭然可见。
唐顺之、王慎中等人既如此轻视感情、鄙薄文学,他们在文学创作上,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可观的成果。唐顺之早期的诗歌,还较讲究艺术形式。如《元夕咏冰灯》诗,虽不见如何出色,对词藻、色泽的运用尚属巧妙。但连这种诗他后来也弃之不屑为了。
归有光(1507—1571)字熙甫,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官长兴今,南京太仆寺丞。他因场屋不利,出仕较晚,在文坛发生影响比唐顺之、王慎中等人要迟,他所批评攻击的对象,也主要是嘉靖后期声势煊赫的“后七子”。归有光既对文学复古的主张不满,对模拟的文风尤其斥之甚厉,为文主张根于六经,宣扬道德,这是人们把他列入“唐宋派”的主要原因。但是,归有光与唐顺之、王慎中等人的不同之处仍是很明显的。首先,他所主张的道,仍然是传统的儒家之道,对宋代理学并无太多兴趣;其次,他在散文方面酷好司马迁,爱讲“龙门家法”,同时对宋、元文也不排斥;再有,他对文学的抒情作用也比较重视,曾说:“夫诗者,出于情而已矣。”(《沈次谷先生诗序》)又认为“圣人者,能尽天下之至情者也”,而“至情”就是“匹夫匹妇以为当然”(《泰伯至德》)。这和唐、王的观点有一定距离。
正因为归有光肯定“匹夫匹妇”的“至情”,他一部分散文如《先妣事略》、《寒花葬志》、《项脊轩志》等,写得相当感人。如《项脊轩志》: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
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积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赖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然予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
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
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
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在日常生活中捕捉印象深切的感受,娓娓道来,却寄托着感慨和深情,是归有光这一类散文的长处。语言十分简练精洁,材料讲究剪裁,可以看出作者写作时是很用心的。这种散文在当时的文坛上显得很突出。但应该指出,在归有光的文集中,这类散文所占比率是很小的,大量的文章还是散发着迂腐的说教气息。这也反映出明中期文学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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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后七子

“唐宋派”形成以后,虽然声势谈不上盛大,但还是有相当的影响。王世懋曾说:“嘉靖时,海内稍驰骛于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之文,而诗或为台阁也者,学或为理窟也者。(李)于鳞始以其学力振之,诸君子坚意倡和,迈往横厉,齿利气强,意不能无傲睨。”(《贺天目徐大夫子与转左方伯序》)这段话颇能说明由唐宋派造成的文学倒退现象,以及李攀龙、王世贞等人的“后七子”重振复古运动的背景和攻击目标。
“后七子”是一个比较严密的文学宗派,其形成情况大致如下:约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由进士出身任职于京师的李攀龙、王世贞相结交讨论文学,决定重揭李梦阳、何景明等人文学复古的“旗鼓”。后二年,徐中行、梁有誉、宗臣中进士,与李、王结成诗社,遂有“五子”之称。后又增谢榛、吴国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后七子”了。以李攀龙为盟主,王世贞为辅弼。但因为谢榛后来与李、王发生冲突,被排除出去,所以他们一般自称为“六子”。当时另有“后五子”、“广五子”、“末五子”等,与这一文学集团声气相连,所谓“翕张贤豪,吹嘘才俊”(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声势十分浩大。在他们的掊击下,“唐宋派”的势力很快就瓦解了,以致茅坤晚年写信给徐中行时,只能要求在推崇李、何的同时给唐、王以一定的承认。
李、王在文学上完全继承了李、何的复古理论,他们认为“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明史·李攀龙传》),就是李梦阳的论点的翻版。甚至,他们认为这还不够,还要更推进一步。如一般复古论者视《史记》、《汉书》为古文的典范,而李攀龙则从比《史》、《汉》更古的《战国策》、《吕氏春秋》等书中汲取“古法”,似乎这样格调就愈高。在王世贞那里,李、何关于“古法”的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更趋精密、系统。他在《艺苑卮言》里说:“首尾开阖,繁简奇正,各极其度,篇法也。抑扬顿挫,长短节奏,各极其致,句法也。点缀关键,金石绮彩,各极其造,字法也。……文之与诗,固异象同则。”另外对各种文体的创作法则也探讨得很深入,如论述“作赋之法”等。
对于“后七子”在明代文学中的地位,应从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他们对于反击“唐宋派”的文学倒退的动向、维护文学的独立地位、强调文学的艺术特征起了极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文学复古运动固有的弊病,在“后七子”那里显得更加突出。虽然他们也提出过很好的意见,如王世贞说过“有真我而后有真诗”(《邹黄鹤鹪鹩集序》),李攀龙要求“拟议成变,日新富有”(王世贞《李于鳞先生传》),但他们太强调效法古人,对于创作的法则又规定得太具体、细密,必然会对个性、情感的自由表现和艺术的创新,造成严重的束缚。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七子也很快受到了严厉的批判。
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山东历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顺德知府、陕西提学副使、河南按察使等。有《沧溟集》。
李攀龙在文学上标榜高古比李梦阳走得更远,他作文甚至运用《战国策》、《考工记》、《韩非子》等古文中辞汇与句法,结果文章充塞着在历史上久已废绝的语言,包括人称代词和语气助词,都借用上古时代的修辞习惯。文中并非没有现实生活的内容,但这样的文学既难以传达时代的激情,也难以获得时代的呼应,却更暴露出文学复古的缺陷。
李攀龙的诗对语言的推敲很用心,也自有其人生情怀在内,但其风格,总是接近于某一种典范,如下面两首:
白羽如霜出塞寒,胡烽不断接长安。城头一片西山月,多少征人马上看。(《塞上曲四首·送元美》)
侬来星始集,侬去月将夕。不是地上霜,无人见侬迹。(《夜度娘》)
前一首是盛唐绝句的味道,后一首是南朝民歌的情调。
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号凤洲、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严嵩当权期间,其父王忬因疏失职事,被处决,遂弃官家居。隆庆初,复出仕,历官浙江右参政、山西按察使、南京刑部尚书等。有《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后七子中王世贞才学最富,成就最高。袁宏道说他“才亦高,学亦博”,又说他“不中于鳞之毒,所就当不止此”(《叙姜陆二公同适稿》)。其创作极富,虽有习古之病,但如《四库全书提要》所说,“名村瑰宝,亦未尝不错出其中”。如《击鹿行》一诗:
匕首不肯避君鹿,一击波红写盘玉。乍如错落摧珊瑚,下泛碧海之幔X。伊、尼右手大白左,两者并是神仙禄。已堪桓、陆片时欢,未烦梦、汉诸公逐。此生分绝安期驾,不死反并嵇康戮。王子欲罢仍踟蹰,忽忆少年诸猎徒。骅骝蹶起匹练色,日落不落云模糊。翻然草际出此物,银牌隐项垂流苏。少年拓弓霹雳响,鹿也宛转无前途。霞丝雪缕袒分割,一饱尽付黄公垆。凋零侠气久已甚,忽复遘此万事无。徐君徐君且莫歌,丈夫失据当如何?乔林丰草世无限,苦复扰扰趋田禾。宁为披袭酌涧水,鹿门山色青嵯峨。不然老作长安客,岂异尔鹿婴其罗!呜呼,岂异尔鹿婴其罗!
此诗是作者与李攀龙、宗臣等在徐中行居处杀鹿饮酒时所作,距他中进士入仕途为时还不久。诗分三段,前十句写击鹿豪饮,转悲鹿死之命运。次十句回忆少年猎鹿,同是割鹿聚饮的豪迈情景。末十句写今昔对照,慨叹侠气凋零,并以鹿自喻,虽有志于“乔林丰草”,然不得不“趋田禾”,即被羁束于仕途。世路险恶,既难以高蹈尘外,则最终不免落到此鹿之命运,堕于网罗,等待击杀。青壮年时期的王世贞是颇为自负、狂放的。此诗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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