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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明珠-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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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公,取个什么名字,说好出院取的。……”
“亲爱的,你说……”
“你知道我文化不高的。”
“呵呵,文化不高能把我这个高文化的给抓住?”
“你……是不是想我用刀扔你 !?”
“……”
“不说话了?那好,回家带孩子!做饭!你全包了!”
“……”
和煦的春风再次吹过了城市,斑谰的光圈 透过清晨的薄雾打在了林熙敏红润的脸上,她怀里的孩子,也同她母亲一样沐浴在这温融的自然恩赐中享受着无比的快乐。
……
(全文完……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好心人,好人有好报。)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一)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2876
春末夏初,也不记得是什么具体日子。
今天是见老大的日子,听说老大很年轻,还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尽量让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来,抽根烟!”
“叫我石头吧,会里兄弟就不见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见过的老实人还憨厚点——起码外观上我认为他更适合做小饭馆里的师傅。
我,无名小卒,或者说,只是某些人眼里吃饱了没事干的所谓新新人类。
为了让自己那突发奇想的小说能有个更直观的生活体验,我“毅然”选择加入隔壁街区的那伙人,也去潇洒一次,看看这“打、砸、偷、抢”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首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镜给扔了,换了隐型的,不过这段时间某知名品牌“隐型眼镜清洗液”闹出的风波让自己戴着有点不塌实。
然后,锻炼了几天的眼神和表情。听说大凡出来混的人,脑子可以笨点,但表面气势可必须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要学会“用眼睛杀人”,很明显,自己以前眼镜带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计注定只有当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说实在话,我还真担心今天的事儿。因为我的直属上司李小兵要带我去见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么林熙明。
某些题材的电视电影也看了不少,估计这个林老大也该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伙人一说起他们的老大就个个肃然起敬。
“楞什么,走这边!”石头拍了下我的腰。
我觉得腿肚子有点哆嗦,总觉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实挺后悔当初这个打算的,我写什么不好,偏偏打算写混混!?其实我该写种马文的,这样的话,估计为写作寻找素材的生活体验就会更丰富些……
……
……
会面的地方是另一个平民会成员的家,很旧,一走进去就一股子陈年老袜子的发酵味,家具脏得都可以刮下一层泥,角落里的拖鞋有一支没一双的。
看样子阳气很盛啊,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个环境已经让我酝酿出了点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伦希尔来了,这小子还行,挺讲义气的!”
石头在为我贴金了。所谓的讲义气,不过是这几天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费都是我掏的钱。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这点牺牲我是懂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烟吗?”
对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继续去看电视。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年纪,最多十七八岁。宽松的牛仔服,小号运动鞋,瓜子脸,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头略微零散的头发比我的长多了,几乎快要到肩。好象现在都流行男的留长发了,听说叫什么“中性气质”。
声音,很轻,很柔,也很细,就好象青春期发育前的大男孩。该死,又不知不觉地去想以前学的专业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出现这样一句评语。罪过,幸亏没说出来,不然会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间里还坐着其他几个平民会的成员。
我发现林熙明手里玩着一把小匕首。我就弄不明白这锋利的小刀怎么就如此灵活地在他几根细指间拨来弄去的。要换做我,我愿意那是支笔。
“老大,您叫我伯伦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赶紧回过了神,掏出了这几日让这群小混混都争抢的高档香烟。很贵的,六十多块一包,平时我都只抽十块的。
“伯伦希尔……伯伦……”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握着小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难道你也听说过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很想声明一下,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真的……
“听起来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终于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评价,不过就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娘的感动啊,原来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当流氓的,所以立志写篇混混文章来自我陶冶挖掘下这方面的潜质。
不过想想也不对,好象社会上也有个说法——最卑鄙无耻读书人。希望林熙明不是冲这一句来“表扬”我的假名。
“满十六了吗?”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样问着,我递上的香烟他似乎很满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别真诚,因为我相信老大绝对也是个聪明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如此放松,我直觉判断林熙明并不会对我的戏谑回答生气,因为他给我的感觉很阴柔,深不见底,但并非让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纪应该比他大十岁,他不会如此小气计较我这个“老人家”吧?
“为什么出来混?”果然,林熙明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悠然吐着烟圈。
我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一个人吸烟,有种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觉。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烟,更别说评价我吸烟的摸样了。
“自由。”
半秒的时间里,我琢磨了好多单词,最后还是激昂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潇洒的词汇字。听说混江湖的都把这个描绘得特别浪漫豪气。
反正我再怎么大胆,也不会给他说我想挣点稿费或是体验生活……
林熙明看着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我觉得自己脸上的肉在跳,但绝不是在笑。
“以后你就跟石头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实我想跟你混的。这句话我忍了,因为石头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纪不大,但已经在道上闯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头蹲在楼梯间里抽烟。我想我现在应该是接受他的入会洗脑阶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飒爽,所谓英雄出少年……我伯伦从今以后一定跟石头哥和老大学习!”
不经意间,我习惯性的调侃就出来了。我知道我用错了词,不过身边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欢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专门请大家吃饭。”石头的表情很严肃,“还有,你刚才用什么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没想,我就丢了这句。
“你真会说话,刚才老大出门前偷偷给我说你是有文化的人,我还不信……”石头又伸出了两根手指,“你那烟再给我一根。”
骂我!绝对的骂我!我想反驳,但我没勇气,我凭直觉相信假如我把心里想的说出来的话,林熙明听到估计不会说什么,但这矮胖子绝对会打我。
“石头哥,就最后几根了……”我苦着脸,希望他能理解我现在的痛苦。
“真是的,以后我还要教你手艺呢!”石头二话不说,抢了我最后的那半包血汗。
手艺?哦,其实小时候我偷父母搁在床头衣柜顶上的糖盒也挺有经验的……
……
……
接下来的几天,我算是了解了平民会的许多“规矩”,在拍胸膛发誓遵守的同时,我也觉得奇怪,因为林熙明所制定的规矩和我想象的小混混生活行为相差太多了。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一点不意外,就是必须孝敬自家的老人。
至于不准**女人的规矩,我更没话说了,拿枪逼着我我都不会做的。这年头,像我这样俊的有为青年,走夜路要真碰上个单身漂亮女人,还说不准谁**谁呢……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二)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3020
面前的人那才叫个多啊,两拨汉子就在黄昏的街角打成了一片,杀猪似的惨叫和吆喝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对手是隔壁街的一伙地痞,性质等同于我现在的团队。打群架,这是我加入平民会后进行的第一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有刀的抽刀上,没刀的拣根烂木棍子,没刀没棍的出拳头,反正我是刀棍拳头都没上——从一开始我就被人推垃圾筒边上了,糊了一后背的臭皮蛋,现在都觉得全身有股臭皮蛋味儿。
林熙明是够潇洒的,和我看过的电视一样,站在街边叼着烟,我想通常老大级别的人都要保持个身份,要不他的对手应该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
血在几个同伙的身上出现了,本着职业的惯性,我没有太大的感触,只是震惊这些人何以如此疯狂地陶醉于与对手进行这样歇斯底里的较量,而如石头出发前所说的那样,今天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没其他的意思,就是看不惯。
当警察被街尾的居民大妈喊来的时候,这场打斗也差不多快结束了,平民会基本上占了上风,林熙明丢了两把刀,一把钻进了一个企图偷袭大海的左撇子的胳膊上,另一把被一个人的屁股接收了。警察朝我们跑来,我第一次对这些穿制服的人又爱又怕,要不是石头反应快,也不嫌弃我一身臭皮蛋味儿,估计我已经被警察请进派出所吃盒饭了。
撤退的速度那叫个快,加上边跑边大声咒骂失败的对手,我总觉得他们今天是出来练身手的。后来石头给我说,这叫随时保持状态,我差点没晕过去,这年头,连流氓地痞都要保持状态。
……
……
“今天大家辛苦了,多喝点。”
晚上,林熙明带着我们二十多个人在街头占了整整一家小吃店,老板似乎对林熙明并不是很害怕,还不时地和石头等人打着招呼。
鉴于臭皮蛋的味道实在容易给人留下嗅觉印象,只能在打架后找借口偷偷回家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不过那不小心穿出的“布森”衬衣又让几个有见识的同伴发现了。
“以前没打过?”林熙明就坐在我斜对面,一边小口喝着啤酒,一边朝我丢来一根香烟。
哦?和我平时抽的牌子一样,很便宜的烟,倒是比会里其他人节省多了。我笑笑点头,很不好意思,因为今天确实是我的“**架”,以前最多拿家里的波斯猫练过武术基础理论。
“没伤着就好。”林熙明只是淡淡说了句,就和其他人开始碰杯。
林熙明那伸出袖管的前臂很纤细,皮肤也很白,然后这样的风格一直延伸到指尖,每根手指都如葱一样……我想我是喝多了,应该是的,一杯啤酒就是我的酒量底线。
就在被石头等人嘲笑我掉臭皮蛋堆里并不停地罚酒的时候,斜对面的林熙明已经不在了,忍着头部已经出现的昏沉感,我开始朝四周望,结果发现他一个人蹲在街边,似乎在欣赏夜幕下的过往汽车。
虽然会里的人都敬重他这个老大,但他却不喜欢和这些说话,能看出。再次强灌下一整杯啤酒,觉得自己胆子比五分钟前又大了不少,我决定开始正式的采访,目标就是我伟大的老大林熙明。
“老大,抽烟。”尽量让自己走路稳点,但在蹲下的那瞬间,我还是把重心丢了,结果惯性作用下身体朝后一仰,一屁股坐到了林熙明身边的水泥包上,就差点没把屁股墩坐烂了。
“你酒量也不太好。”林熙明笑着点上烟,眼睛里闪着善意的捉弄笑意,“跟石头他们一起,这酒可不能喝少了。”
“没办法,天生的体质,酒精代谢能力差,算遗传吧。”身体躁热无比,加上今天打了架,也觉得自己豪气了不少,我索性解开了衬衫,露出了我可怜的嶙峋胸膛。
“文化人就是不错,说出的话很深。”林熙明似乎在琢磨我刚才那个专业的生理学术语,“伯伦,喜欢打架吗?”
“不喜欢。”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过半秒后我差点肠子都悔青了。这不是明摆着和林熙明做对吗?
“才怪!”我的舌头还算争气,硬是在后面停了半秒后加了两个字。
“呵呵,我不喜欢。”林熙明没有在意我的小聪明,潇洒地吐出一口烟雾。
玩儿我……这下惨了,又和对方失去了共同语言,以后不容易接近了。我呆呆地看着林熙明的侧脸,那嘴角的一撇的冷嘲是那么的明显,不过我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针对我的。
“伯伦,你家离这儿很远吧?”林熙明突然回头对我笑。
如此近的距离,我发现他居然没有胡子,而且绝不是因为经常刮胡子才有的风格,哪像我,三天不整理,下巴的胡茬都可以插块豆腐了。再下意识地目光朝下一移,林熙明的喉部进入了眼帘。
喉结非常不明显,到了可以忽略的程度。本着最起码的专业知识,我只觉得脑子里像掉进了块冰,一下子全身的注意力都被这点冰凉给刺激清醒了。
“嗯……”赶紧避过了林熙明的脸,我低头嘀咕着,不想让他看到我充满诧异的表情。“家远不远无所谓,反正一个人住。”我找了个理由,很牵强地把林熙明的疑问挡了回去。
“父母呢?”
“外地。”
恢复了清醒的我,已经不怕林熙明任何提问了。
……
……
“伯伦,去哪儿了,这几天都没见你?”
回到家已经半夜一点过了,因为实在被酒精弄的全身闷热而且思绪杂乱,所以并不打算马上睡觉,结果刚打开电脑没多久,网上的一位朋友就开始惊讶我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登陆MSN。
“怎么,你换岗位了,当户籍民警了?问那么多!”
网络一头的哥们儿是位110巡警,也是那种作息没什么规律的人,除了轮班就是上网泡mm,一直过得比我潇洒多了。
“你不是要资料吗?”朋友发了个猥琐得让我想打人的笑脸,然后又发了个文件等我接收。
“什么资料?”我楞了下,一时没敢去点那个同意,因为我知道,这家伙经常给我来点阴的。
“你上个礼拜说要点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材料,你说的要求太模糊,我就找了这些,你看合适不。”朋友给了个屏幕震动,似乎在催促我快点接文件。
“行了,我决定抛弃理论,深入实践,挖掘生活,融入社会。”真是乱七八糟的,这喝了酒就是“思如泉涌”啊,一个屁大的概念我居然可以写那么多字!
“得,看样子你喝多了,一骨子臭酸味儿。”朋友的语气很轻蔑。不过,他怎么知道我喝酒了?而且还能闻见气味儿,等等,难道那臭皮蛋味道还在?
接下来的半个多钟头里,我算是彻底堕落了,跟着这个烂友开始乱吹美女话题,从他那得意洋洋的字迹里,我判断这小子绝对又换了女朋友。
“伯伦,你女朋友呢,真吹了?”朋友停顿了会儿,很小心地敲出了一行字。
“是不是需要我登报申明一下你才相信?”我迅速给了最确切的回答,在这一刻,我想我现在的表情应该是很潇洒的,虽然我不会笑,但我保证如果现在我笑的话,绝对有气质。
“也别窝在家里,出去走走,当散心。”朋友很关心我,也是我少数几个值得倾吐心事的人。
“嗯,不错,我是该发泄下了。”
“行啊,明天请你喝酒,想怎么玩你随便选。”
“可以打警察不?”
“……”
也不等他后一句,我直接按下了电源开关,算是下了线。
躺在床上,忽然脑子里又出现了林熙明的摸样,那隐藏在宽大牛仔服里的瘦弱身体和文静秀美的脸居然让我的意识陷入了奇怪的混沌状态。
这酒真是好东西,不光可以颠覆美丽,还可以幻化美丽,难怪这人都喜欢把美人和美酒相提并论、融会一体啊,敢情酒精喝够了量,就算眼前是头猪,你都可以把它看成赵飞燕。
乱七八糟的,睡觉!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三)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5516
这一觉,睡得是辗转反侧、一塌糊涂。闭着眼,脑子里混乱的东西把我的思绪摇摆了整个夜晚,当清晨初夏的阳光刺入眼帘的时候,居然强烈的困意才姗姗来迟。
打开电脑,MSN和QQ上同时弹出了两个相同的消息,哥们儿的脱机信息过来了,一看时间,上午七点过发的。
“郁闷了一夜吧?今天晚上,XXX俱乐部,我请客,顺便介绍一些朋友给你认识,我先上班去了。”
这小子,没事瞎猜个什么……
扭头看了下墙上的挂历,发现已经是周五了。哦,今天是周末啊,难怪这小子又想去酒吧潇洒了。
看来混混这口饭已经让我找回点以前上学的感觉了,居然也会“忙”得忘记时间了,因为这两种生活真得有很多类似的地方。
记得刚出道的时候和朋友聚会调侃中自己说过的一句话:男人把时间忘记的理由总是很多,不过真能把自己说服的无非就两种,要么失恋,要么失业。
呵呵,我还真是英明啊,这都能记得住。
……
……
和我的委靡不振相比,平民会的大小兄弟们在一夜的狂欢醉酒后还个个精神得要命,尤其是石头和大海两位“高官”,还是平时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态度。
“伯伦,搞什么,穿成这样?”石头碰了下我的身体,胖呼呼的脸上两只小眼睛不停地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
石头的话虽然很小,但是还在房间里引起了不少注意,这不,保守估计不下四个人开始望我这边扭头。
嗯?什么样子?我莫名其妙,低头看了看自己,这才找到今天大家看我不顺眼的原因了:也许是混乱了一夜的结果,我今天是高档T恤外加西裤皮鞋全套装备,典型的等着赶某班车去某公司上班的小白脸职员。
也许这就是潜意识里的不合群,虽然已经成功加入了这个群体,但这段时间里对身份和外观的乔装终于在一个自觉不自觉的清晨被自己首先揭穿了,这大概就是生活习惯。搞笑啊……
“……”我想,我现在在他们眼里应该是叛徒之类的人,要不就是发了笔横财,他们不会活剥了我吧?
“嘿嘿,找家里人要了点钱,穿着玩的。”想了半天,我才找到这样一个连自己都不说服不了的理由。我摸了下钱包,想象着大家要求我分红的场景。
林熙明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了。还是一身牛仔服,不过在这个逐渐炎热的天气里还这样的装着倒是让我有点好奇。
突然脑子里又回响起昨天晚上和大家喝酒时的某些奇怪想法,不由得心里莫名其妙地一跳。
不会吧……你乱想什么,光看个摸样和手指就可以想到那个方面去了,你是不是傻了?
我避过了林熙明迎面而来的目光,轻轻移到了石头的身后。
“昨天出了力的兄弟还要好好调养下,今天周末,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活动,大家自己想怎么玩都行。”林熙明扫了我一眼,一种奇怪的微笑出现在他的嘴角,“伯伦,今天晚上有空么,你、石头、大海,我们四个去喝酒。”
我?难道要给我升职了?是不是觉得我昨天的表现前途无量?不知道要给我个什么样的头衔……
看了眼身边的石头,我不太清楚为什么林熙明会在一夜之后突然让我参加他们的“三人高级组合”活动,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大概了解到一般会里比较重要的活动都是他们三个人单独做的。
林熙明说完,人已经出了门,几十秒钟后,房间里的人都陆续走开了。
“楞什么,白天自由活动,今天晚上好玩了!”石头显然很兴奋,偷偷对着我眨眼睛。
“我也去?我酒量不好……”我裂裂嘴,不知道怎么笑才合适。
“谁让你喝酒啊?”石头拍了下我的肩膀,“今天晚上是去‘钓鱼’的,我想让你也学学,所以昨天晚上给老大说了下,顺便可以帮我们掩护。”
我觉得石头不像是个小混混头目,这典型就是一个人力资源部经理该干的事,对我的栽培真是细致到这个程度!真是感激涕零!
不过,这钓鱼什么意思?我看着石头的脸,忽然觉得他的笑容让我产生了一些害怕的感觉。
等等,今天晚上?好象我还另有安排吧……
……
……
“喂,程方,晚上都有谁啊,如果我不认识就算了,我有其他的事儿。”站在街边,面对这片街区稀疏的行人,我掏出了手机,一边像个贼一样把身体缩进了一家小店前的凉棚阴影里。
“嘿嘿,怎么了,你那么快就有自己的安排了?是不是昨天晚上想通了?哈哈,又一段荒淫生活要开始了吧?”哥们儿在电话里的声音让我对猥琐二字有了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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