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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明珠-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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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现在就抽他,真的。
“嗯,想揍你了……行了,说正经的,我现在想回去再睡半天。”我忍住了冲动。
“呵呵,不开玩笑了,给你说正事。龙哥,我知道你这半年和女朋友分手后就不想上班了,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今天晚上我介绍几个不错的朋友,给你引见下,你也多考虑考虑,这可是家大公司,他们这段时间正要招聘一名人力资源部经理,你不是正合适吗?”程方的语气正经了很多,“把你那腐朽的文字创作给断了,没事写什么网络小说啊,别告诉我这是你放松自我、回避伤痛的最好方式!”
“算了,真要找工作我也自己去联系。程方,我的事你也别瞎猜了,我确实不想再做以前的工作了,很无聊,写点东西有什么不好,说不定我还真靠着笔杆出名发财呢。”面对朋友的好意,心里还是感动了那么几下,但也掀起了已经在心里埋藏了近八个月的烦闷。
给我找工作?我倒觉得我现在过得很不错的。
“这次你真得听我的,出来玩玩,真别窝在家里了!事情就过了吧!”程方有点急了。
“呵呵,到时候再说。”我扣上了电话,脸上的笑容和我的心里的温度明显是反方向起伏。
真是可恶啊,非要一遍又一遍在我面前说以前的事,难道我现在还不够轻松坦然么?这么伟大的文学创作构思都被我找到了,居然要我放弃,开什么玩笑!好歹混混这口饭也不是那么差吧,起码比出去旅游要新鲜刺激多了……
……
……
昏昏沉沉又睡了个半天,连午饭都忘记吃了。一起床,才发现手机已经快被人打爆了,几乎全是石头的电话号码,中间还夹杂了一条林熙明的短信。
“伯伦,晚上没空就算了,周末陪陪家里人。林熙明。”
忘着这一行淡淡的句子,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去回复。
不知道平民会的人是怎么看待他们的家人的,他们的所做所为又会得到他们家人的何种评价和眼光呢?
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林熙明问过的问题,他似乎很在意我的事啊。
钓鱼,呵呵,估计就是去对付一些有钱人的小把戏吧?嗯,这可是你们说的,晚上没空就算了,那我真不来了。
……
……
XXX俱乐部,算是我这座城市里小有名气的一家大型综合娱乐场所了,酒吧、迪士科舞场、音乐吧等休闲娱乐项目样样不缺,档次规模都不错,当然,你要是在里面真要彻底休闲一次的话,那票子自然也要准备充足,起码我是不会傻呼呼地把钱砸这样的地方——至少从半年前开始我是这样做的,以前的生活就既往不咎了,嘿嘿。
走进灯光摇曳的音乐酒吧区,我忽然有点不适应这样的气氛了,不知道是不是和我半年来过于自闭颓废的生活节奏有关,不过熟悉的气息还是让我有了种怀旧的感觉。
我为什么要来呢?也许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过程方的话也有一些道理啊,他说今天是他请客,不来白不来……
“龙哥,这里!哟,一个多月没见,你连眼镜都不戴了!”
某个角落传来了程方熟悉的声音,转头望去,只见褪去警服的程方身穿高档的前卫T恤外加潇洒的发型和满脸的灿烂笑容在对我招手。
废话,我要戴眼镜还能混进平民会么,那多没“混”的气质啊。
貌似今天他还真请了不少人哦,警察的收入就是高,这样都敢消费啊,丫的比我以前上班都强多了。
其实这样的损话我以前经常当着面对他说,他也不在意,因为他家本来就有钱,这并不代表我对他职业身份的讽刺,起码在我的印象里,他还是属于“比较正统”的警察,至少不会让我认为他比社会上的小流氓更匪,哈!
“介绍下,这是我哥们儿,龙哥!”程方只比我小一岁,可看起来比我青春多了,人也大方,一边拉着我往角落里的沙发坐下,一边充当着这次聚会的主持人身份。
面前是个戴眼睛的青年,貌似比我大不了多少岁,不过看人家的修养就是高,微笑之下是彬彬有礼,敢情是海归一类的“社会精英”。
也没去仔细看坐在对面的几男几女,反正我是麻木地微笑加啄木鸟般的点头就算和大家打了个招呼了,程方也算识相,并没有强迫我发表什么临场个人演讲。
“龙哥现在在做什么,这段时间一直听程方提起你。”对面的一个海归好象在对我说话。
“失业状态,正在码字糊口中。”我低头啃着水果块,足足十秒后才抬头将果皮扔到了桌上回答了这句话,因为我并没有和对方进行什么交流的欲望。
估计我这一来的表现很匪……
“哦,这年头失业都那么理直气壮的……”
在场的男人倒是个个应和着发出了笑声,反而一声很小的女人嘀咕很清晰地钻进了我的耳朵。
呵呵,男人不敢得罪美女,可没说过美女不能得罪男人的,这话还真没说错……斜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位年纪轻轻的女生,估计比我起码小了五岁,漂亮的大眼睛闪烁着慌乱的目光。显然,她发现她刚才嘀咕的那段句子已经被我全听见了,而我,正以非常“恐怖”的表情在看她。
“哦,忘了介绍了,这是小婷!”程方似乎终于发现了他的疏忽,赶紧站了起来。
“嗯,见面就是朋友……”我按下了程方,笑嘻嘻地举起了桌上的酒,对着角落里的女生比了个请的动作,“我是失业了,失去了以前的工作。”
“以前”二字我稍微发音有点重,在场的人都默默点头,我想那几个男的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现在码字就是你的工作么?”漂亮的女生眨巴着大眼睛,还不打算放过我,我想她是不是把我刚才的话当成对她的挑衅了?
“玩儿!”我一口喝掉了杯里红酒,虽然我的酒量很差,而且昨天晚上才喝了一次。
“写的什么书?”漂亮女生看样子是没完没了了。
“流氓的……嗯,所谓的流氓混混……”我想了下,把话稍微润色了些。
“哦,就是流氓文学啊,难怪哦……”
这丫头难道是程方故意找来对付我的?有什么话就明说啊!这下该我发傻了,我忽然发现和女人在某个问题上一旦深入讨论还真不是好事。
“呵呵,喝酒喝酒,今天龙哥难得一次出来,又是周末,就开心玩!”程方这小子就是聪明,难怪才二十多岁就在警队里混得相当好了。
音乐,酒,话题,三个用来人际交流的东西被我放弃了两个,除了不断地培养并挑战我的酒精承受上限外,我几乎就没有怎么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和林熙明他们相处久了,我开始不怎么习惯和这些人坐在一起了,或许大海那个孤单而肮脏的小家才是最好的休闲俱乐部,那种散漫和吊儿郎当的气氛也许才是我最需要的。
“喂,小婷不错,你觉得呢?”几杯酒后,在我晕呼呼又开始找不到方向的时候,程方的头靠了过来。
“嗯,是够强悍的,你新女朋友?”我说到,一边朝某个方向望去,只见那个漂亮女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
“我的新女朋友?”程方愕然,忽然笑了,“你是不是码字码傻了,我会在这样的场合带女朋友出来么,那多没劲啊!”
是啊,你现在有劲,等你女朋友知道你在外面喝酒玩乐不带她,你就没劲了。
“我觉得……龙哥,你该真正放松下,当是认识些新朋友也可以……”程方说了一半,就在我的注视下吞下了后半句话,他知道我已经猜出他的意思了。
“你是不是当警察当傻了,我会在这样的场合找女朋友,那多没劲啊!”我把他刚才的话改了几个字,就抓了西服外套,打算告辞。
“啊!”
忽然酒吧的某个方向传来了一声女生不大不小的惊呼,然后一些人影开始混乱起来。
“怎么了!”程方第一个跳了起来,“小婷!出什么事了!”
“我的包!”漂亮女生带着忿忿的表情兀自站在大厅的边缘走廊上,咬紧了牙。
话音没落,一个男人的影子就撞开人群冲出了大门,程方果然也有一套,只是楞了半秒,就如豹子一样朝大门方向跑去。
唉,真是的,那么不小心。我丢开西服,也跟着程方跑了过去,倒是那些程方请来的几个男人都还傻傻地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
……
俱乐部外行人如蚁,哪还有什么扒窃者的影子,也不知道程方到底追到哪个方向去了。
看着霓虹灯下的俱乐部大门和涌动的人群,我知道要找回小婷的包几乎是做梦,于是放弃了追人的念头,也暂时不想回去了。靠着门边摸出了香烟,在之前,因为考虑到在场的人都没吸烟的习惯,我也不好意思自己抽。
一个熟悉的影子在眼角的余光里飘过,当我好奇地用目光对准过去的时候,居然发现了石头的背影!那个矮胖的身体如今在我眼里已经达到了过目不忘的程度了!
再对着石头的背影看上几秒,俱乐部外停车场的某个角落里某个更为熟悉的影子进入了视线。
林熙明!?他们就是来这里“钓鱼”!?
石头走了过去,手里闪现出一个东西,那东西我见过,就是小婷的包。
这时候,大海也从某个地方走到了林熙明面前,同时递上了一个更小的东西。
他们来这里扒窃的……这一刻,我楞住了,因为这是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亲眼目睹林熙明等人是怎样获得他们生存资本的集体活动。
脑子里忽然出现了漂亮女生小婷那紧皱眉头的表情,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丢下了烟头朝林熙明走去,甚至忘记了自己现在是一身衬衫加领带的装束……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四)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1 本章字数:4266
当我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石头和大海的表情很奇怪,在高兴的同时还带着一种惊愕。
林熙明只是静静地看了我几秒,嘴角突然翘起一丝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战利品顺手递还给一边的石头。
我想做为林熙明这样的老手肯定能猜出石头上交的小包里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许是信任石头的身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接到我的短信了?”林熙明摸出一根烟,然后转身朝一辆汽车尾部绕去,因为那个角落的谈话隐蔽性简直太适合了。
“呵呵,不错啊,伯伦,这一身哪来的?你小子财不露富啊,穿起来是个摸样!”石头紧拽着那个包,丝毫没顾及我此时的表情是如何的古怪。
大海死盯着我一身打扮,态度和他平时差不多——对我总是不冷不热,谈不上要好,但也未必讨厌我。
真该死,我不是已经习惯和他们一伙称兄道弟了吗?怎么突然之间会把他们当成潜意识的“对立者”在看待?
在他们三人同时转身朝角落走去的那瞬间,我忽然觉得全身一阵不自在。这不叫心虚,本就虚假的“混混身份”在刚才酒吧大厅里短短一个小时后似乎开始破裂,天生对社会阴暗面的厌恶通过这抢包的事情,自然而然让我对早已熟悉的林熙明、大海和石头萌发了第一丝不满,哪怕我在之前甚至已经对他们自由不拘束的生活有了相当的理解。
“老大……这包是我朋友的,给个面子……”我苦笑了下,在递上香烟给大海和石头的同时,对着林熙明露出了“征求意见”的表情。
“伯伦,这包是石头拣的。”大海突然低声说了句,一边的石头在发呆。
“我都看见了,是我朋友的,女的。”虽然和他们的相处我能理解这样的狡辩对一个混混来说有多简单有多正常,但心里还是冒起了无名火,“东西给我!”
“哦?”林熙明有点诧异,手里的烟被他用力扭弯了些,然后转头看着“始作俑者”石头。“既然是你的女朋友,那这包还你!石头,把包给伯伦!伯伦,你的朋友们都混得不错……”
“不好意思……刚认识的,一般的朋友而已,也是其他朋友介绍的。”我这句回答异常老实,完全没有个性。估计我已经放弃和他们讲“道理”了。
“哦。”石头想都没想,就递过手,那只亮黄色的漂亮小手包在石头的粗糙大手掌里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可爱。
“今天没事了,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林熙明丢下了烟,语气很平静,双手插在裤子兜里朝大门方向走去,石头和大海略微看了我一眼,也急急跟了上去。
他应该看出什么了,我现在的摸样,我现在的表情,就是傻子都会想出很多名堂。
低头看了眼我身前的西服衬衫领带,还有那脚底的皮鞋,我有一种“败露”的失败感。
呵呵,可能我注定不会是林熙明可以容忍的人吧,不过也真可惜,好不容易和他们接近了一段时间,关系还不错,结果……
“嗨!龙哥!怎么跑这里来了,这外面人来往太多了,可能找不到偷包的人了,回去吧,他们还等着呢!”
程方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接着就是我所熟悉的脚步声。
“东西我找回来了……那人见我在追,丢下东西跑了。”我点上烟,把包丢给了面前有点吃惊的死党,没有去理会他眼里的询问。
明天林熙明,或者石头大海他们会不会给我打电话继续问这事?如果我再去找他们,他们会说什么呢?
怀着忽然忐忑的心情回到酒吧,程方在笑呵呵的言谈中对着那位漂亮“小婷”小姐死命地述说着他不曾看到的事情经过——英武的龙哥是如何一拳降伏了某个小王八羔子,不顾身家性命为美丽的小姐抢回了小包。
这小子,估计平时没对他女朋友少吹过他的本事,真是的……
此后一直到午夜,我都没在多说一句话,脑子里总是想着明天或后天,或再后天。
不过,就算如此突然麻木下来,在大家分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小婷对我露出的笑脸。呵呵,这女生是漂亮,就是嘴太凶了。
……
……
一天,两天,三天……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几天,对外的联系中断让我对日起月落的时间变化更加茫然。手机在这几天里关了,每天起床就码字写文,要么点着烟昏昏地听上好几个小时的音乐,直到肚子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才打开冰箱去吃着“标准食品”——方便面,再守着窗外的夜幕来临,最后在零点的钟声下再写上几千字。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印象里,是属于学生时代的遥远回忆,不过却在好多年后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拿起床头的书,一本很久以前就迫切希望得到的心理学书籍,但因为生活的起落而突然弃之角落的书籍。翻过那一页页崭新的纸张,那些蝇头小字忽然让我没来由的烦躁。
大概……已经有八个月了吧……脑子莫名其妙出现以前的女友摸样。我想笑,但又震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
如果她在,估计会对着我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又大发雷霆了,这女人,除了生气就是生气……我丢开了这本让我产生回忆的书,因为这书是她好不容易从外地帮我买到的,说起来也算个“不祥”之物了。
程方那小子够绝情,够潇洒,每换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几乎当天就会把房子里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东西都丢个精光,理由他也说的很“客观”:不能让现在的女朋友伤心,也不能让自己以后“不专一”。
呵呵,这算掩饰?还是算豁达呢?不知道他以前收到这些礼物的时候,会不会就在想有一天应该丢在什么地方看不见才好……
打开好多天都没有开的手机,一大堆转发的短信冒了出来。
“见信息给我回话。程方。”一条星期日的。
“兄弟,不上网了?程方。”一条星期二的。
“老大!别逼着我来你家找你,我可不想看见你死在床上!程方”一条星期四的。
“伯伦,有时间回个话。林熙明。”一条星期六的。
看看时间,今天正是星期六,离上次酒吧聚会刚好一个星期了。呵呵,我怎么感觉不出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
林熙明,他找我?不会是当场看透了我的真实身份想要把我“瓜分”了吧?幸好一直没告诉他们我家住哪里……看这手机屏幕,脑子里出现了那清秀冰凉的脸,还有那双不比寻常的大眼睛。
糟糕,你脑子又迷糊了,他长的再怎么,也是男人,这年头男人长得“漂亮”点算什么……我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把某些邪恶的想法压住了。
……
……
和林熙明的见面在一家小吃店里,地方是我选的,因为我有点不敢见石头和大海。
“第一次看你,就知道你不是我们这类人。”林熙明一手拿烟,一手端着啤酒瓶,因为不胜酒力,两颊微微泛红,但语气却很镇定。
“嗯……都是出来混的,表象不同罢了。”我不置可否,也更加肯定了今天林熙明是找我来摊牌追底的。
“混?你也认为我们在混?”林熙明突然抬起头,死死地看着我的脸,那瞬间让我觉得我似乎用什么词把他的某些痛处给点中了,其实我是随便说的,只是想让自己更自然点。
“生活而已……难道不是混么?只是有人可以混的更光彩,有人只能混的更暗点……”我开始耍弄我的嘴皮子了,虽然我知道我现在说的其实什么都不是,只能算无聊的文字把戏。
“生活……伯伦以前怎么混的?”林熙明眼里闪过一丝狡诈,但却让我很轻松。
“上班,吵架,抽烟。”一口喝掉面前的酒,但身上却没有平时发醉时的热感,反而觉得有点冷。
“上个星期在那家俱乐部,我看见了,你女朋友很漂亮。”林熙明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嘴角的微笑更盛了些。
估计他当时又回头来找我了,然后看到我和一群“海龟”在那喝酒……我明白了些。
“我女朋友早没了,那是我朋友拉我去喝酒,刚认识的,没任何关系。”我赶紧装着去倒酒,尽量表现我的“无辜”。
“怎么分手的?”林熙明似乎很在意我的遭遇,那眼里居然出现了迫切的热光。
他到底想知道什么?我有点迷糊了。
“说我太古板,太懒,不懂生活,不懂爱……”我随口来了个万金油,反正这些缺点再怎么推敲我都可以沾上一点。
“就这样?”林熙明有点不太明白。不过我想他肯定也不会明白的,我比他年纪大多了,估计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
“你认为要如何?”我反问了句,忽然之间,借着酒力,我开始不把他当我的老大了。
“那你应该有钱。”林熙明镇定了,恢复了他的冰凉。
“我没钱。”我说的是实话。这年头,什么叫有钱?就是抽烟都用十元的钞票来点火,用五元的还得藏角落里不被人看见。
“我的女人也跑了。”林熙明笑了,不过我从他的眼底看到的是愤怒。
“她是为什么走?”我有点惊愕像他这样的年纪也有女朋友,也有失恋的经历。还是我这个年纪档次的男人清纯啊,二十好几才初恋的一大把。
“我没钱……还说我不是男人……”林熙明大笑一声,丢开了早就抽完的烟头,起身告辞,“伯伦,今天我没带钱,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呵呵,还有下次见面的机会啊,看来前段时间和他们相处也不是白费的,只是不再可能如以前那样混在一起了,估计大海这人已经很警惕我了。
“嘟~~~”在林熙明转身出小店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你是……”一个陌生的女生的声音,而且一口就说出了我的名字,语气很平静。
“是我……你是谁啊?”我有点莫名其妙,在我印象里,能知道我电话号码的女人除了以前的女朋友和女同事,就是我妈了,但耳边这个女声,显然不是我所认识的女人。
“小婷,上个星期XXX俱乐部见过,不记得了?”对方笑了声,我心跳了下。
“您有什么事?”我在想她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程方没给你说?”对方似乎有点吃惊,语气变了不少,“我这段时间在写一些东西,少了些资料,程方说你那里肯定有,我就麻烦他帮我借,他没联系你么?”
乖乖,难怪前几天程方发的短信那么急,原来是帮这个女生的忙啊,他明明知道我家在哪里,居然用这样的方式……
“我也是烂笔一根,你要什么资料?程方怎么知道我这肯定有?”说到这儿,脑子里出现了程方那张邪恶得想让我揍人的笑脸。
“电话里不好说,要不我请你喝茶。”女生的声音再次平静,“顺便谢谢你上次帮我找回包。”
接下来,一个陌生的茶庄招牌进了耳,光听那名字,我就知道不是好惹的地方。像我这样的“文匪”,真正高雅的地方还是不敢去的,尤其是,我不会喝茶,不知道在那里能不能点得到可乐之类的饮料,估计会被服务员小姐暗中笑死,简直太悲哀了,不行,得换个地方,哪怕还是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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