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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狐出没-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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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民事不动刑是我订立的原则,也就是今天早上的事……出尔反尔不太好,何况我还指望因为这个进中国法制史呢!
“赵铭,本庭问你,没有调解余地么?”我声音变得严肃了些。
“长官见谅,这布拿回来让我怎么办呢?”赵铭朝我拜了拜,在我看来十分可恶。
我本来还想用调解率来限制法官判决呢,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案子就不能调解结案。
“本庭宣判,”我敲了敲木槌,“二黑诉赵铭一案,本庭认为事实明晰。争议焦点在于货品瑕疵能否推翻买卖合同。现判决如下:赵铭在货品质地上有欺骗行为,违背诚实信用之德,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本庭以王命判决赵铭返还二黑鸡子五枚。另,诉讼费两钱,由赵铭承担。”
你们这么惊讶干嘛?诉讼当然要交诉讼费啊!否则人家鸡毛蒜皮的事都来诉讼,你们接不接?当然,诉讼费有标准的,哥会在后面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这个案子其实更多的是罚金性质,但是考虑到民刑分离原则,哥不能就事惩罚他。你们这么认真地看着哥的眼睛,算是懂了还是没懂?
没懂?算了,下一个案子。
前后五分钟,二黑拿着他的鸡蛋高高兴兴走了,赵铭捧着褪了色的染布,愁眉苦脸地被令史带下去缴纳罚金,咳咳,是诉讼费。所以说不管哪个朝代,都别让主审法官不爽。
第一个案子的示范作用当然很大,很多人对于自己胜诉没有把握的,索性就在外面私下调解,否则诉讼费这个东西落在谁头上都不怎么爽快。我深感后世法院先收诉讼费是多么高明的决定。
接下去的案件基本都是民事争议,大案争田产,小案争兔子。我在听案的时候已经分心把诉讼费收取标准草拟了出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百分比收取,实在穷困的可以缓收。考虑到冯实的记忆力和领悟力都不错,我索性命他为立案庭庭长,负责案件受理,收取诉讼费,安排主审法官。
这套程序并不复杂,其实和司寇署之前办案受理程序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收取诉讼费和甄别民、刑事案件而已。
时间过得很慢,案子过得很快。一个时辰里,我断了大小二十三件民事案件,四起刑事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司寇署介入直接提起公诉。看到贾政坐在公诉席上,我觉得有些别捏。法官居然身兼检察官和警察……没办法,咱们得容忍历史的局限性,对吧。
我开始很好奇,这么繁琐的庭审,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没看够热闹呢?难道是等着看打人?哥不喜欢打人啊,那四个刑案也因为犯罪事实太小,被哥罚做社区服务。
趁着更衣的时候,我对一同进来的旁听众微微一笑,看到他满脸惶恐,做足了平易近人的模样,微笑道:“今天我判的如何?”
“长官实在是洞察分明啊!”那人微微颤抖,“老奴从未想到,居然有如此断案神速,众人皆欢的场面。”
众人皆欢?你是来搞笑的吧?
反正哥让大家没话好讲就行了。这一下午的断案也已经引申出了不少法律原则,比如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意思自治等等。只要充分领悟这些原则,民庭法官断案起码不会差得太离谱。
而且我还教了那些理士审理民事案件的绝招——调解!
凡是觉得不好判的,就鼓动调解。调解之后就是新契约,受到司寇署保护。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样的案由不能起诉第二次,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人不满意了再来,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明白什么了没?”我在休庭的时候喝了口水,对坐在旁听席上的贾政说道。
贾政看上去十分佩服我,主动朝我走了几步,奉上恭谨。
“政今日才信天资非凡者与我等愚夫果然不同。”他一脸笑道。
“我只是能抓住事物的主干罢了。”我谦虚道,“你来审理两个。”
贾政一脸惊喜,躬身道:“仆不才……”
“来,开始吧,后面的案子还很多。”我是真的累了,直接把贾政推倒审判席上,自己坐在旁听席开始看庭审笔录。写庭审笔录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绝非把每个当事人的话原封不动搬上去就行的,必须忠实原意,文字精炼。经验不够丰富的书记员,摊上一个脑子不够清晰的法官,那做出来的笔录就完全看不得了。
比如现在。
你妹!这么简单的案子要审多久?而且还死命从民案往刑案上扯!这是多么悲催的坏习惯啊!
我看不下去了,直接朝贾政使了个眼色。
贾政一敲法槌:“休庭!”
风起沙丘 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审案(二)
贾政朝我走了过来,躬身行礼。我侧过身,低声道:“别太多礼,在法庭上法官最大,注意形象。”
“长官,政|审得如何?”他一副喜滋滋的模样。
我忍不住斜眼看他了,这是我的坏习惯,碰到无语无奈雷人的家伙就会用斜视的目光看他。
“你觉得你要是审得好,我会中途打断你么?”我问他。
“呃,就没一点好的地方?”他还不死心。
“法槌敲得挺酷的。”我撇了撇嘴,“旁边看着,不行就记记笔记。”
许历看我登堂,再次站到了中央,高声喊道:“起,礼!”
众人再次站起来,站了这么多次已经统一多了。我让他们坐下,宣布开庭。
这个中途接手的案子其实很简单。王五家的牛跑丢了。过了一个月,王五听说邻村的李四莫名捡到一头牛,心中怀疑那牛就是自己丢的,于是跑过去看。一看之下发现那牛果然是自己家的,牛臀上还带有烙印。
李四并没有否认这牛是自己捡来的,但是要王五出一千二百钱来赎牛。
“李四,你为什么要这一千二百钱?”我问道。
“因为现在市面上就是一千二百钱一头牛。”李四虽然有些害怕,但显然有人给他打过了底,说得还算理直气壮。
“王五,你愿意出多少赎回牛?”我问道。
“这牛是我家的,我找回来了,凭什么还给他钱?”王五对此很气愤,为了这头牛的事两个村子差点打起来,也是碰巧听说我断案如神——哈哈哈——所以才想到了诉讼解决争议。
“非但牛得给我,他用我家的牛去配种,得了人家一百钱,这钱也该是我的!”王五强硬道。
我微微点了点头,朝理士席上看了一眼。见所有理士都看着我,方才像上课一样细细讲道:“李四捡到牛带回家喂养,属于无因管理。以牛配种、劳作获得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在原主人找来的时候拒绝归还,索要牛价,构成侵权。三者竞合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本庭甄别,首先,本庭支持原告索回牛的诉求。其次,因为牛配种而产生的利钱,名为孳息,应当判给原告。再次,李四有权主张原告王五支付此牛一个月的草料钱。”
看着那帮理士一脸茫然的模样,我知道一连串复杂的名词让他们毫无头绪。不过案子还是很简单的,李四刚想争辩,被我瞪了回去:“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所以你捡到东西就是不当得的利,还回去有什么不对!”
“这是老天赐的。”李四嘟囔道。
“你要是相信天赐,”我冷笑道,“那你就领着天赐的牛回去。”
“真的?”李四瞪大了眼睛。
“嗯,然后本官让你领教一下什么叫天罚!”我怒视道,“世上难道只有天赐没有天罚不成!”
李四瞬间就缩了回去,不敢再吭声了。
“你们可以下去调解了,调解成功诉讼费减半。”我道,“商量好草料钱直接领了调解文书回去,调解不成回来由法庭宣判。”
两人朝我拜了一拜,走下堂去。我喝了一口水,直接接过简牍,开始审理下一个案子。
如此一直忙到了酉时,虽然天没暗,但已经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我让佐府给案卷编号排序,估算好开庭时间,通知到当事人。
“佐府整理好庭审笔录,归档之后再走。”我驱散了旁听席上的那帮闲人,他们好像看戏似的,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令史别愣着,”我又道,“帮忙整理出来,放我职房里等我签字,然后杀青,永久保存。”签字和永久保存才是关键,直接决定我的名字能否登上中国法制史教科书……不过我读书的时候不记得有过“狐婴”这个法官啊。历史到底是不是能够改变的呢?还是有无数个平行空间呢?
靠!哥在思考这么深邃的问题,你们都围过来干嘛?
“长官,能否耽搁你一些时候,属下等实在有事不明。”贾政上前躬身行礼。我起身将他拖起来,道:“大家分属同僚,无需客套。”
众人纷纷道:“礼不可废。”然后开始提问。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到我之前提到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都是问题。
这很正常,法律是一门科学,不是技术。既然是科学,就势必会有体系。我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学贯东西,其实不过是把握住了不同的体系脉络罢了,十分简单。于是我决定在这里进行第一批法官培训,以后有机会再开个法学院。嗯,作为史上第一个法学院,学费当然也应该是最贵的!
于是,我从法的本质入手了。
什么是法?
本来我想灌输一个大致的概念,没想到这些理士都不是刚刚进学校的毛头小伙子,一个个都有自己的深刻见解。讨论得异常激烈,本想一语带过的话题居然聊到我肠鸣如雷。
“我看后面还有几排空房,不如找个仆妇,弄个食堂方便大家在这里用餐吧。”我说。
响应如云,看来第一个机关食堂也是从我开始的。
“今晚莫若就别回去吃了,各家叫人送些餐点来,边吃边谈,岂不尽兴?”一个年轻的理士高声倡议。
这个建议我喜欢。我家没人做饭,这么晚回去我吃什么!
见我首肯,其他理士纷纷附和,派了家人随从回去准备。这个时代的公务员成分很单一,不是贵族就是贵族旁支,起码也是士人,家里都不缺吃用。至于寒门子弟想读书识字,那简直是痴人说梦。更有些人因为出身不好,就算有钱都找不到老师。尽管还没有形成门阀贵族阶层,但知识垄断却是从周朝立朝就没放松过的。
孔子开创了私学的风气,提出有教无类,的确促使了私学的兴起。然而他死后一百八十余年后的今天,儒者也照样走上了知识垄断的道路。起码我所见是这样的,说不定孟轲还在稷下坚持“有教无类”吧。
当天我没有回家,佐府令史也不舍得放弃这么好听讲的机会。我们在职房里吃了晚餐,气氛融洽,然后回到正堂,排开坐席,正儿八经地开始讲课了。我从神明裁判开始讲起,差点嘴一秃噜说到了社会法学派,总算民本主义在现在已经十分普及,尽管赵国人不怎么认同,但并不算惊世骇俗之论。
说完了法理学,我开始给他们灌输法律事实和法逻辑思想,让他们把握主线,免得像贾政一样,差点把纯粹的民事案件断成了盗窃罪。牛可是大宗货物,偷一头牛就足以砍掉双脚。
“所以刑事案件还是交给我吧,你们现在去审就是草菅人命。”我说道。
理士们发出一阵自嘲的笑声,然后我宣布下课,大家就地睡觉。
没办法,讲得太晚,已经宵禁了。
不过这样大规模的宿营也挺有意思的,刚刚接触法律这个庞然大物的人,往往都会很兴奋。我听到有人藏在被窝里低声讨论,心中腾起了一股自豪和满足感。莫非这就是我回到战国的使命么?让更多的人享受公平和正义的暖风?
堂外起风了,不知道为什么,这股风声让我的心头瞬间布满了乌云。赵雍的脸孔出现在我脑海中,他瘦得双颊都凹陷下去,一手捏着自己的喉咙一手指着嘴,凄厉地对我说:“他们不给我吃的,狐婴,他们不给我吃的啊!”
我惊悚地睁开眼睛,发现额头有些冰冷。外面的天空已经蒙蒙发亮,堂中几个年纪大的理士已经坐了起来,显然是准备起床了。
“夫子,这么早起?”贾政凑了过来,“不多睡会儿?”
我披上衣服,坐在被褥里,憋了憋劲,重重将胸中浊气吐了出来:“早点起来准备吧,今天事还多。陈年积案也得解决掉。”
“这些事交给我们办吧。”另一个年纪大的理士也凑了过来,道,“夫子身体弱,别累着了。”我闭上眼睛想了一下,方才想起他的名字。他叫仇允,是仇郝的族人。虽然年纪大,但是领悟力很强,是一个可以举一反三的聪明人。
“为什么叫我夫子?”我笑了。
“我等愿意拜狐子为师,还请狐子切莫推辞。”仇允和贾政跪在我面前道。
后面不明真相的理士佐府令史也都聚了过来,纷纷跪下求师。
我叹了口气。
如果是上一世,看到这么多人愿意拜我为师,听我号令,不知道心里会乐成什么模样。那时候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理论过硬,实战又强,文能做非讼,武能骂法官,去当大学老师都浪费了。
来到这里之后,跟着师父在山中修行十余载,我终于知道了自己的浅薄。我有的只是知识,全是别人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大道有什么意义么?我凭什么因为这点微不足道的东西就以为自己能够为人师表呢?这才叫做狂悖啊!
“哪个是狐婴!”有人重重拍门,大声叫嚷。
许历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一双眼睛充满了血气。他万年不变地抱着剑站在我身前,就像是一面塔盾,将我罩在身后。
风起沙丘 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审案(三)
门开了,冲进来一帮豪奴。虽然是一帮,其实是多家,都是昨天那些理士找来的鹰犬。
五分钟之后。
我静静地看着他们,没有丝毫畏惧。反倒是他们有些畏畏缩缩,完全没有之前的英勇气概。
的确,人在被剥光了衣服之后,什么英勇气概都没有了。所谓“慷慨就义人常见,从容裸奔世难寻。”没有了衣服这层伪皮毛,人类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就会受到严重打击。何况天气还有点凉。
他们是怎么想的?十几个人就想冲击国家暴力机关么?不知道许历这些人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么!
还好哥准备充分,要是没许历这几个人,哥的丰功伟业岂不是要让你们这些小屁孩抹上了污点?
“狐子,你看这……”贾政走到我身边,打破了现场的静寂。
我冷冷地看着这些奴仆,低声道:“我听说,士可杀,不可辱。是么?”
“是是是!”他们连连点头。
“那我已经辱了你们,怎么办?”我问道。
“算了算了,辱了就辱了吧。”为首的那人贼眉鼠眼赔笑道。
“不行。”我摇了摇头,“我得赔偿才是。作为赵国法官,若是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如何正人呢?来人,每人给他们一钱,算是我的赔偿。”
我看得出身边的人都十分疑惑,不过令史还是服从地取了钱,放在他们面前。这些人捡起地上的刀币,脸上的神情似笑若哭,实在让人难以忘记这么好玩的情形。
“现在来谈谈你们该付的赔偿吧。”
首先,大清早砸司寇署的大门,这是侮辱了司寇署。其次,呼喝王命官员的名讳,这是侮辱了官员。辱了国家机关就是辱了赵国公室。辱了官员就是辱了国体。辱了国体,就是十恶不赦中的大不敬……哦,对了,现在还没有十恶不赦这个说法。二三子,记下来,十恶不赦也是本官首创。
“每人十石米,”我道,“三日内不付赎金的,入官为奴。”说罢,我敲了一下法槌,让佐府将刚才的事做成庭审笔录。哥既然主持这个地方,一切都得按照规矩来。
刚才每人一钱也不是白给的,穿衣吃饭哪个不用钱?总得给他们消费资本,这样才能一直消费下去。点了点人头,一共十四人,要是真的有人来赎就好了。一百四十石!我一年的工资也就二百石!
仔细算一下的话,我工作到七十岁退休,一共可以干五十年,工资收入是一万石。按照现在的市价,一石米在三十钱左右,那就是三十万钱。一匹马现在要四千钱……唉,我这一辈子只值七十五匹马,想想真可悲。
“狐子,你还好吧?”贾政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终于出口问道。
“咳咳,我在考虑一个比较深远的问题。”我道,“有事么?”
“狐子所虑,一定是深奥难解的事吧?”
“不,我只是在想怎么把法庭分割开,这样工作效率就能提高了。”我道。
“在院中设棚如何?”贾政提议道。
嗯,好想法,可以搭棚子作为调解室。先让这帮理士充当调解员,反正以前这种工作都是居委会大妈干的,理士们的水准应该比那些大妈们还高一些,权威更是不可一概而论。
派出胥徒采买竹木帷幔,增添坐席,很快就搭成了一排的调解室。几个年纪老成的理士在我的许可之下正式坐堂调解,不过他们只能出调解书,如果当事人不服依旧可以起诉。最吸引人的是调解成功或者撤诉,诉讼费减半。
我成了打游击的,走到哪里就坐下来看看,听听他们调解的内容,看看之前的调解笔录。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我的审判工作量大大减少,调解成功的比例十分高。这还是只学了法理学,等哥把民商刑政全都讲完了,赵国法治将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从理论上讲,法律是小受,总是被政治、经济、文化决定。然而法律也可以反作用人的思考模式,推进社会道德形成。先秦法家只看到了法律威力强大的一面,却没有想过为什么“法”带着三点水,正是因为它能净化社会啊!
有了法律的先行,工商业也会因之提高服务水准,对技术发展提出进一步要求。
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很了不起,生活问题还没解决就开始解决人类问题了!嗯,的确是人类问题,这个世界只有让中国人来统治才有美好的未来啊!
结果,赵雍那张死人脸又出现在我面前。
我是不是该去见见他呢?
这个问题我想了三天。
第四天,我决定不想了。因为我的生活已经趋于平静,国内并没有什么动荡。
十三郎帮我买了两个小奴隶,是中山国某世家的子女,一对姐弟。姐姐还认识几个字,能做二十以内的加减法。我估摸着这样的奴隶价格不会低,但是十三郎死活不肯说多少钱,只说是给我乔迁的贺礼。
唉,这宅子都是你的。
我给那个女孩起名叫佳,男孩叫翼。他们默然地点头接受,好像已经屈从了作为奴隶的命运。我当时让十三郎买“年纪小点,老实可靠”的,谁知道他居然给我买来这么小的。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也能够做很多事了,尤其我家并不大,每天只是清扫庭院,烧水做饭,擦抹地板之类的活,他们完全可以胜任。
“小翼,明天开始跟我去署里。”吃晚饭的时候,我对翼说道。
翼没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佳在旁边捅了捅他。
虽然他们两个是奴隶身份,但是我到底不可能把人视作“会说话的工具”,所以吃饭用度都和我一样。说是主仆,更像是父子。翼之所以沉默寡言,当然还是家破人亡造成的。奇怪的是我没有从他眼睛里读出仇恨,这让我有些不安。
很多人会对看到的东西不安害怕,更多人会因为看不到而产生恐惧。
似乎是为了印证我这句超有哲理的话,邯郸兵尉所转了一个案子到司寇署。
诚如我说过的,大司寇应当是最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部长,武警部队总指挥,卫戍司令……我在相邦府的时候也一直以为城里发生什么事都会惊动司寇。直到我进了司寇署,才不得不正视现实——司寇署就是个小透明。
维护社会治安,追捕盗贼之类的事,早就已经成了邯郸兵尉所的职能范围了。而且他们一般不会将案件交给司寇,直接在地牢里开打,判决,结案,天下太平。
现在之所以把这个案子交给我——我翻着爰书,心下顿时就敞亮了啊!原来是因为你们破不了啊!
张某是邯郸的豪商,经营铁器,几乎控制了赵国一半的军工产品。这样一位豪商居然被人杀死在家里,而且手段诡异。兵尉亲自来到司寇署,将这件案子的爰书放在我桌上。
“现在一干嫌犯都在所里地牢,要给你押送过来么?”他说。
我没有抬头看他,只是核对了一下嫌犯名录,道:“未亡人呢?”
“她没有嫌疑。”兵尉大咧咧地说道。
从爰书上看的确没有嫌疑。死者是被弓箭从屋外射入,直中心脏而死。当时未亡人与张某同在屋内,凶手在射杀成功之后当即逃遁。等护卫奴仆闻讯赶来的时候,张某已经断气了。
“前天?”我看了看日期,抬头看了看那个兵尉。
兵尉有些不好意思,道:“审了两天都没审出来,上面压下来了,方才敢劳动狐子。”
我阖上了爰书,道:“问话之前,还是先去现场看看吧。死者的尸体还在吧?”
“才三天,应该不曾落葬。”兵尉道。
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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