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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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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雪家乡的空气比滨海空气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气多了一份灵气。虽然这份灵气还不足以供他炼气,但是在这种空气里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马义舒展了一会筋骨,他惦记着蜇伤白霜的玉哥儿,它是上古神虫,蓝妹儿也是上古灵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里还有什么有灵气的东西,说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他想让白霜带他到玉哥儿出没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处找遍了都没有见到白霜,白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马义,你在找什么?”

  “我找白霜,我想让她带我去她被玉哥儿蜇伤的地方看看。”

  “你疯了,那地方多危险。”白雪立即反对。

  “没事,它伤不了我。还有,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宝贝,不去看看多可惜。”马义坚持道。

  “我带你去吧,白霜天没亮就和她的伙伴上山采茶叶去了。”白雪想了想说道。

  说罢,白雪解下腰间的围裙交给白妈,带着马义去麻草坡。

  白雪虽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从小翻山越岭练就的脚下功夫一点都没有荒废,崎岖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马义也是山里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难不到他,两人一路走来,轻松愉快,白雪边走边哼着苗寨山歌,音韵不错,可惜马义听不懂。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麻草坡到了。

  “就是这里。”

  白雪指着一棵绿葱葱的山茶树说道。马义俯首寻找,在茶树根附近果然发现了一株蓝妹儿,因为花已经被白霜采了,蓝妹儿已经开始枯萎,只留下几片枯叶。蓝妹儿生长周期很长,生长速度很慢,但是开花之后,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花谢草枯。

  马义在蓝妹儿周边一阵扒拉,终于在一堆草丛中,他又找到一株蓝妹儿,这株蓝妹儿刚出土没多久,只有两片嫩绿的叶子,要等它开花,起码要在五十年以后。

  马义将昨晚就准备好的一个香囊挂在茶树枝上,然后示意白雪躲在树后,白雪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看到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不多问,静悄悄地躲在树后。

  山风徐徐,香囊的香气四里飘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马义敛声静气,耐心地等待玉哥儿出现。蓝妹儿已经被白霜采走,马义也没有把握玉哥儿会不会再出现,只能希望自己亲手制作的香囊魅力足够。

  天边,一轮旭日冉冉升起,山间的雾气越来越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山坡上,绚丽迷人。

  白雪脚蹲得有点麻了,但是她看到马义还是一动不动的,她也不敢乱动。

  “来了。”马义轻声说道,他听到了玉哥儿翅膀振动的轻微的声音。

  不一会,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色虎头蜂从远处飞来,扑向马义挂在树枝上的香囊,马义瞅准时机,及时撒出手中的网兜。网兜是他昨晚向白妈要来的一块旧蚊帐布缝制而成的,经过马义法力加持,它已经不是普通网兜,而是神奇捕器。

  虽然元气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来对付玉哥儿绰绰有余。

  玉哥儿猝不及防,落入马义的天罗地网,马义加持在网兜上的法术牢牢控制住玉哥儿,让它动弹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马义三只手指捏住玉哥儿的劲后背,将它取出网兜。玉哥儿摆脱了网兜的束缚,立即变得暴燥生猛,发出“嘶嘶”的叫声,伸出尖利的尾针,扭动着尾部,它的尾针顶端挂着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寻找时机,时刻准备给自己的敌人至命一击。

  马义毫不畏惧,将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顿时锋利如刀,“刷”马义的指甲快速划过玉哥儿头部,在它的后脑划起一条细细的线痕。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过白雪的柔夷,白雪还没有反应,马义的指甲已经划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伤口已经渗出一滴殷红的血滴,马义不含糊,立即将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儿的伤口上。

  接着,他冲玉哥儿打出手印,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玉哥儿渐渐停止了反抗,安静了下来,尾针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丛里。

  “好了。”马义说着松开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刚刚还在滴血的手指已经恢复如初,竟然还没有留下伤痕。

  她惊异的望着马义,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马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是江湖术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来自星星的教授?刚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来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伤口,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科学。

  还有,马义刚才一系列怪异的动作,口中的念词都是些什么?他是怎么做到让一只凶猛的毒虫变得乖巧听话的?

  玉哥儿伏在马义的手掌心,没有刚才的凶狠好斗,就象一枚精雕细琢美仑美奂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给你当宠物。”马义对白雪说,将玉雕般的玉哥递给白雪,白雪本能地缩回手。白霜中毒后的惨状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碰这只让人闻之色变的毒虫,除非她疯了,才会将它当作宠物饲养。

  “别怕,它已经被我驯化了,不会乱蜇人的,而且你已经与它订了契约,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它还会听你的使唤呢。”

  “真的?”白雪将信将疑。她听说过驯狼驯狗驯老虎驯狮子,就是没有听说过驯蜜蜂,当然她还知道有人养蜂,但是那仅仅是“养蜂”,是为了攫取蜂蜜,而不是当宠物。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马义将玉哥儿放在白雪的手掌心,玉哥儿果然乖乖地趴在白雪的手掌心不敢乱动,圆圆的小脑袋不停拱着白雪的掌心,痒痒的好舒服。

  “现在你和它还不够熟悉,只能用声音向它发出指令,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心意相通了,你就能用自己的意念控制它。”

  “马义,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你也是来自星星的人吗?”白雪抑制不住的惊奇。

  “你呀,就是韩剧看多了,小脑瓜里满是奇思幻想。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地球人,可不是那个都教授的老乡。其实这是我家祖传的一门专门驯化小动物的土方法,当然,我也不是每一种动物都能驯化,玉哥儿恰巧是其中的一种。

  对了,它还会变大变小呢,你试试看让它变小。”

  白雪对玉雕似的玉哥儿产生浓厚的兴趣,当即对掌中的玉哥儿轻声说道:“玉哥儿,变小……”

  玉哥儿果然小了一圈。

  “耶,太好玩了。”白雪高兴得象个小萝莉,手舞足蹈。

  “玉哥儿,再小,再小……再小……”

  白雪接连给玉哥儿发出变小的指令,玉哥儿一小再小,最后居然变得只有米粒一般大小。

  马义取下白雪的银耳环,将玉哥儿放在耳环的圆圈内,玉哥儿紧紧依附在耳环上,就象玉器名师为耳环镶上去的玉缀。白雪轻轻摇晃它居然纹丝不动。

  “马义,你确定它不会蜇人吗?”白雪对玉哥儿爱不释手,但是对它还是有些不放心,妹妹的伤在她心里阴影未散。

  “放心吧,绝对不会,除非你想让它蜇人。这个香囊给你,你将香囊的香料掺入蜂蜜里,每隔几天就喂它些许,当然,你平时还可以放它出去自己觅食,玉哥儿一般人是伤不到它的,更不用说捉到它了。”

  ……

  “老板,马义可能离开滨海市,蹿到南云省去了。”滨海市某商务酒店的包间里,大苟对长孙望说。这里是他们密秘据点,他们所有的肮脏交易都在这里达成。

  “有证据么?”

  “我手下一位兄弟就是南云人,今天家里来电话说他的哥哥昨天突然间患病,那症状与滨海三刀客一模一样,而且在患病前还在开面的拉客。”

  “马义为什么要打伤一个搭客仔?”

  “其实,他哥明里是做拉客生意,实际是专门做抢劫乘客的生意。有可能他将马义当作回乡的农民工,为了抢钱想动马义,结果反被马义弄傻了。还有他的两个同伙也一样被整傻了,你想想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同时一傻就傻三个,如果不是马义做的,我们怎么解释?”

  “哦……”长孙望陷入沉思。

  马义离开了滨海市对于长孙望而言未偿不是一件好事,从此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出来给他捣乱了,只可惜了那一百万。

  一百万对于长孙望来说只是毛毛雨,不过金钱事小,面子事大,马义让他当着家人的面出丑,如果不在他身上找回面子,长孙望总觉得如鱼刺梗喉。

  现在他倒希望马义没有离开滨海市,虽然他也害怕他的报复。

  可是长孙望确实是很重面子的人,针对马义的报复,他可以请保镖保护他的安全,甚至他可以再请杀手灭了马义。

  面子丢了不去找回来,貌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滨海市,目前以他的能力虽然还不能呼风唤雨横着走路,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掌控了长孙家族,独揽大权之后,这一切就不会再是问题,他可不想在自己的彪悍人生里留下污点。

  可惜南云省太远了,长孙家族的手伸不了那么长远。长孙家族虽然在滨海市很牛B,但是出了滨海市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它是哪根葱,千里之外的南云省,长孙望更是鞭长莫及。

  “你说马义跑到南云省干屌去啊?”长孙望非常不解。

  “跑路呗,他杀了三金帮的步仁,步高还不得要他命,不逃他就是等死。”大苟到底是道上的人,道上的事他比长孙望懂得多。

  “这样,你设法将马义在南云省出现的消息透露给三金帮的人。”长孙望的三角眼闪过一道寒光。

  “行,这我来办,只是三金帮的人被宁中兴拘了,不知道出来没有。”大苟挠挠秃头说道。

  


第二十二章  江湖追杀令


  折腾了一宿,宁中兴一无所获。

  步高翘着二郎脚,矜持地看着眼前的小警察手忙脚乱地给他们办理释放手续,下一分钟,他们将重获自由。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党更不会忘记他这种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人,从被押上警车开始,步高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他唯一不能释怀的是,宁中兴为了一个小小的农民工居然如此兴师动众,伤他面子,不太符合常理。就算有人报警,招来的顶多是110巡警或片警老顾。

  “亮仔,问一下老顾,昨晚到底怎么回事?”

  步高坐上白路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他的心腹手下找老顾问个明白。

  亮仔不敢怠慢,立即拨通老顾电话。

  “老顾,昨晚怎么回事?这点小事你都罩不住?你还能不能干,不能干趁早走人……”亮仔劈头盖脸一顿吼,毫不客气,仿佛老顾不是保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而是他手下的马仔。

  “亮哥,你可不能怪我呀,实在是你们太鲁莽了,上门搞事也不打听打听那是谁的房子。”老顾在电话里喊冤,哪里有半点警察的样子。

  “谁,他很屌吗?”

  “滨海市政法委黄书记,你说屌不屌?”

  “嘶”亮仔吸了口凉气,扭头看向步高。步高的脸色随即暗了一下。

  “那房子是黄书记的老爷子年轻时候建的,据说是风水宝地,老爷子信着呢,还专门请人帮他看家护院,你们倒好,拿刀动枪直接上门搞事。老爷子报警电话都打到宁所的私人电话上了,你说我怎么罩得住?……”

  “老大,怎么办?”亮仔捂住电话,小声问步高。

  步高脸色铁青,示意亮仔挂了电话。

  步高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在滨海地下世界能呼风唤雨,在官场上也能说上些话,但是他和黄书记,其实一个是小鬼,一个是捉鬼的钟馗。他这个小鬼本来应该躲着钟馗走,偏偏昨晚自己被猪油蒙心,带着一班人去挑衅自己的克星。

  昨晚三金帮玄堂算是彻底将黄书记得罪了,自己这些年耗尽心血开创的大好局面势必会深受影响。

  “啪……啪……”

  步高顾不上劳累,回到艳天堂就连扇阿豹十几个耳光,他负责追查马义的下落,却把玄堂带进沟里,步高没用水泥将他浇铸成水泥墩做地基,已显皇恩浩荡了。

  阿豹的一张俊脸都被打了猪头,但是他不敢吭声,低着头,步高突然抬膝撞向他裤裆。

  “唔……”

  阿豹捂着裤裆,两腿夹紧,弓着身子,“嘶嘶”吸着气,脸色瞬间苍白无血。他不敢出声哀嚎,也不敢出声求饶。因为步高有个规矩,在他教训人的时候,被教训的人不能躲闪,不能喊叫,更不能求饶,否则你会死得更惨。

  旁边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阿豹手捂着自己受伤的蛋蛋,独自享受蛋疼的快感。手上摸到粘粘的湿润,残存的意识告诉他,他的蛋蛋已经碎了。

  恍惚中,阿豹似乎看到一顶鲜绿的帽子呼啸而来,稳稳地扣在自己色彩缤纷的头上。

  步高脸上露出狰狞的微笑,他对自己撞阴功很有信心,重撞之下焉有完卵?

  他惦记阿豹的媳妇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阿豹是自己的小弟,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不可以明火执仗去抢,他一直在寻找机会,今天是天赐良机,哪容得他轻易错过。

  阿豹的蛋蛋碎了,他媳妇底下那张嘴的口粮也就断了,用不了几天,那骚B奈不住空虚寂寞冷,很快就会由窝边草变成路边的野花,那时候他再下手就名正言顺了。

  “老大,有马义确切消息了。”亮仔急匆匆进来。

  “他在哪?”步高撇下阿豹,盯着亮仔问道。

  亮仔瞥了一眼在地上打滚的阿豹,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自己的裤裆,说话都不顺溜了。

  “在……在南……云省。”

  “放屁,南云省远在千里之外,他怎么可能逃那么远?你们不是一直在路上堵截吗?他怎么能逃出滨海?”步高揪着亮仔的衣领咆哮道。

  亮仔放弃自己英俊的脸蛋,双手紧紧护着自己的裆部,他不想让阿豹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可惜他错估了自己的老大,他还是光棍,没有让步高垂涎三尺的美丽媳妇,没有让步高对他蛋蛋产生兴趣的资本。

  “马义太狡滑了,兄弟们都让他给耍了。”亮仔解释说,兀自自作多情地紧张着。

  “……”步高沉默了。

  南云省是天堂的地盘,虽然大家都是三金帮属下的堂口,但是步高与天堂堂主孟天熊一直面和心不和,步高不好冒然到他的地盘上抓人。

  马义非要抓到不可,他可是在婶婶和手下人面前夸下海口,要马义给步仁陪葬的。

  “出江湖追杀令。”亮仔不是纯粹的一介武夫,懂得察言观色,他从步高的脸色上明白了主子的忧虑,于是适时地提醒。

  步高双眼一亮,果然是好主意。江湖追杀令一出,马义将无处遁形。但是他只是一个堂主,没有资格出江湖追杀令。于是他立即上报总堂,在东方鑫面前少不了添油加醋,搬弄是非。

  东方鑫受理他的请求,很快就发出江湖追杀令。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而不是上古天下群雄逐鹿,江湖号令天下的年代,三金帮的江湖追杀令再牛叉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众的眼前,但是蛇有蛇路,鼠有鼠道,追杀令以它特有的方式,很快传达到了三金帮所有堂口及天下群豪手中。

  杀人凶手就在自己地盘上,天堂孟天熊不敢怠慢。若是让其他人得手,他孟天熊丢面子不说,如果步高在老大面前稍一搬弄是非,他堂主的位子都可能坐不稳。

  于是,他命令手下所有人马,关停手中所有业务,全力追杀马义,死活不论,但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张非官方的天网顿时张开它邪恶的大嘴,撒向马义。

  ………

  马义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华夏地下世界的追杀目标,更不知道他的命值五十万RMB。白雪用自己的智能手机进入滨海市公安网站,没有查到任何有关马义的消息,更不要说通缉令了,仿佛马义从来没有在滨海市出现过一般。

  没有被警方通缉让马义松了口气。随后他也想明白了,步仁是三金帮的香主,身上有许多不能见光的肮脏事,如果他们报警的话,他们也不敢担保不会发生拨出萝卜带出泥的事。

  为了预防万一,马义暂时还不打算回滨海市。

  三金帮虽然不报警,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放过自己,这些无恶不作的歹徒,平时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哪容得自己人吃亏,而且他杀的还是三金帮一个职位不低的香主,他们肯定在想方没法抓捕自己,让自己给步仁陪葬。

  还有就是他必须寻找有天地灵气的地方修炼无妄真经,元气二重太弱了,他必须不断地强大自己。显然滨海市不是最佳地点,出租屋里的灵气太薄弱,已经不能再满足他二重元气巅峰期炼气的要求。

  他的一百万块钱也花光了,他已经没钱买辅助炼气的草药。其实药房的药都经过人工加工,薰过硫磺,灵气已经所剩无几,药力也大打折扣,还不如自己进山采药。

  白雪的家乡灵气彰显,肯定是个风水宝地,原始森林深处,说不定就真有自己需要的东西。

  白霜的病已经痊愈,白雪课程紧急需返校,在送走白雪后,马义就背上一个背篓,走入原始林。

  他现在的储物空间还很小,进入原始森林要带上许多东西,所以他不得不将所需物品放在一个背篓里,背着进山。

  他的计划路线是溯溪而上。溪水的灵气比空气里的灵气要重,他预测在溪流的某处,可能蕴藏着某种灵物。

  这条小溪不大,在白雪家附近也就2米宽左右,越往上,小溪越小,路也越不好走,其实溪边根本就没有路,他几乎都是趟水而行的,幸好现在是夏天,不怕趟水。只是河石实在太滑了,马义每走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到了中午,马义到了一个瀑布前,瀑布有十几丈高,瀑布下方是一个清澈见底的水潭,水潭不大但是很深,少说也得有两三米,水潭里有许多大小不一的鲤鱼。

  瀑布的三面是峭壁,要想继续往上游走,只能攀爬峭壁。

  马义决定先吃饭,吃完饭,养足精神才会有足够的体力攀爬。马义背篓里有白爸为他准备的干粮,但是他暂时不用。干粮是用来防备万一出现糟糕情况时用的,水潭里有鱼,捉鱼是他的拿手好戏。他相信水潭里的鱼比水库鱼更加好捉。

  下水后他才发现他还真的低估了这些鱼,虽然水潭的空间小,但是一点都不影响它们的活动,这些鱼是纯野生的鲤鱼,生猛灵活,野性十足。而且水潭狭小,反而不利于马义速度的发挥,所以他在水里忙活了半天,才勉强逮到两条不到一斤重的小鲤鱼。

  马义清除鲤鱼的内脏,没有去鳞。野生鲤鱼鳞也是一味好补品。

  将鱼清洗干净后,用一根树枝串好,架在火上烤。烤鱼马义也有经验,干起活来很有章法,不一会,鱼烤好了,外焦里嫩,撕开鱼皮,一股鱼香扑鼻而来,又白又嫩的鱼肉让人食指大动,馋涎欲滴。

  “咕……”

  鱼肉还没有入口,一口口水涌上来,马义又把它咽了回去,他张开大嘴,正想象狼一样撕咬手中的鱼,“扑嗵”一声巨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瀑布上方跌落水潭。

  


第二十三章  偶救路云


   马义寻声望去,水潭里赫然浮漂着一个人,他不及多想,跳下水潭将人救起,拉到岸上他才发现是一个年轻女人。

  她脸色苍白,已经陷入昏迷,肩上中了枪伤,子弹头隐约可见。

  瀑布顶上一阵人声吵杂,马义刚抬头,一阵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子弹打在水面上,溅起一朵朵水花,紧接着一个冒着烟的东西从天而降,“轰”一声巨响,水潭溅起一二丈高的水柱,水潭里的鲤鱼无一幸免,有的甚至被掀到岸上。

  马义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麻逼造的,又是打枪又是扔炸弹,把这里当ISIS的老巢了不是?他抱着受伤的女人躲在一块岩石后面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被山顶上的人发现了,然后再赏他一颗铁西瓜,那就杯具了。

  马义一阵后怕,如果自己慢了半分钟,他就成了死在牡丹花下的风流鬼了。

  真不知道这是哪家倒霉催的姑娘,居然惹上那么凶悍的仇家,是刨了人家的祖坟还是割了人家男人的jj,招惹他们如此痛下杀手?

  姑娘眉清目秀,一身紧身黑色皮衣裤,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她脸色苍白,眉宇间却隐隐有一抹杀气。马义心里一阵狂跳,她的杀气虽弱,但是足以挑动他的神经。

  过了许久,山上的人都走了,马义将女人扶起,面向自己,抬手在她的肩前部一拍,嵌在她后背的子弹“噗”一下飞出去,弹在一米远的岩石上,溅起一朵火花。

  然后他迅速抽出三根银针,分别插在她的三个穴位上为她止血,再从储物空间里拿出几味草药,捣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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