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然后他迅速抽出三根银针,分别插在她的三个穴位上为她止血,再从储物空间里拿出几味草药,捣烂了敷在她伤口上,包扎好伤口。双手印在伤口周边,运动真元,助她疗伤。
忙完后,他在平地上铺好自带的睡袋。只略微犹豫一下,他闭着眼将她的湿衣服全脱了,罩罩和小内内都脱了,赤条条象受伤的美人鱼,他将她塞进睡袋。
手触到她滑嫩的肌肤,虽然闭着眼,天眼也关闭了,但是一副春光立体画依然毫无征兆地涌入他大脑:雪白如玉的皮肤,肌肉富有弹性,美腿修长,胸前银涛荡漾,平坦的小腹下是黑色三角……
马义鼻腔一阵辛辣肿胀,体内**如焚,心中有一股想扑上去流氓一回的冲动。
他急忙诵念清心决,稳住心性。他是食性动物,但他是很纯洁的食性动物,性观念很传统,不然与菊子相爱了那么多年,依然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现在他更不齿于趁人之危。
马义重新架柴起火,顺手捡起几条有2斤重以上的山鲤,清洗干净后架在火堆上烤。鱼还没有烤熟,路云已经从昏迷中醒来,她睁开双眼,看到自己躺在睡袋里,下一秒,她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半片遮羞布。
更让她吐血的是,她看到一个男人正背对自己在烤鱼,整个水潭边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路云用脚趾尖想都能想到是谁脱了自己衣服。
她又羞又气,惊慌之余还不忘检查了一下自己身子,结果发现没有受到不良侵犯,她心中的怒气才渐渐消了,否则她不介意杀了眼前这个男人。
“醒了,肚子饿了吧。”马义头也不回,他的天眼早已经发现路云醒了,包括她刚才一闪而逝的杀气,他理解路云,大姑娘家家的被一个陌生男子剥成了光猪,换成是谁都会有杀人之心。
“刚才是你救了我?”路云没有回答马义,而是反问他。虽然她确实很饿,但是没有确定对方是敌是友之前,她宁愿饿死也不会吃他的东西。
“必须的。刚才又是枪又是炸弹的,如果不是比他们早一丢丢将你从水潭里捞起来,现在你恐怕和它们一样了。”马义头都没回,指着水潭里的死鱼说道。
路云循着马义的手指望去,看到满水潭的死鱼不由倒吸口凉气,最后她选择相信马义。赶尽杀绝符合组织的行事风格,马义没有欺骗自己。
“吃鱼吧,别饿着了。”马义依然没有回头,反手一丢,一条烤熟的鱼稳稳地落在路云跟前,鱼居然还完好无损一点都不破碎。路云心一动,问道:
“哥们,你是干哪行的?”
“采药的。”马义回答道。
采药的人会有那么好的身手,一条烤熟的鱼,那么远的距离他反手一抛就到了自己跟前,都不用眼睛看,又稳又准,鱼居然还保持原状,普通人根本就做不到,她顿时对马义充满好奇,甚至崇拜,以为他是隐世高人。
她往睡袋里钻了钻,然后对马义说道:
“你能不能转过身来?”
“确定要我转身?你不会是引诱我耍流氓吧?”
“切,刚才你不是已经流氓了吗?现在又开始装纯洁了?别那么虚伪好吗?骚年!”
路云俏脸一红,切道。马义大呼冤枉,天地良心刚才自己只是助人为乐,才给她脱衣服的,他堂堂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让她浑身湿淋淋地躺在睡袋里吧?万一着凉感冒了显得自己多没良心似的,对吧?
好,你冤枉好人,说我是流氓,哥就流氓一回你能咋滴?马义转过身,瞪着双水牛眼,嘴里还嚼着鱼。
“咦,你是马义?”没有传说中的惊叫,却有意料之外的惊讶。
“咦,你是谁?你怎么认识我?”马义也惊讶,印象里他从没有见过路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认识自己。
“现在你可出名了,全华夏地下世界的人没有不知道你的。至于我嘛,我叫路云。”路云说道。
“……”马义无语,被地下世界的人惦记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在滨海市杀了步仁,三金帮下了江湖追杀令,现在你的人头值50万。”
“你不会是来追杀我的吧?”马义立马警惕,全神戒备。路云哂然一笑,说道:
“如果是美金我可能会考虑。”
“不骄傲你会死啊?”马义没好气地说道。听到路云居然嫌弃自己的人头不够值钱,马义莫名其妙地感到有一丝生气,虽然被人追杀是一件挺不爽的事,可是被人藐视貌似也是蛮让人不舒服滴。
“和我一起去做一笔买卖怎么样?事成之后,我付你50万。”
路云没有反驳,而是以与马义项上人头同等的价格雇佣马义。她本来有一个搭裆叫米莉莉,可惜为了逃避组织追杀,两人失散了。与买家约定的时间不多了,她只好临时好抓差。
说实话,马义有点心动,他不是路云,财大气粗,50万对他而言不是一个小数目。父母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家乡太落后太贫穷,他想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上次赢的一百万,送人情、捐款用去了一大半,只给了父母10万,10万对农村人来说是数目不菲,但是要想修建一栋象样的楼房却远远不够,如果能再给他们50万就足够了。
“不行,我很忙的。”马义矜持地拒绝了。
他不是装清高,他确实有些犹豫,他现在的能力太弱,无妄真经里的本事还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他必须尽快找到天地灵气或者灵物,突破自己的修真瓶劲,强大自己,否则三金帮的人马杀过来,他没有还手之力。
“放心,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大约明天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完成了。”路云说道。
马义狐疑地望着路云,如果说刚才拒绝她是想矜持一下,而现在则是怀疑她的目的,她是想拐自己去搞传销?或者是诱拐自己合伙去抢银行?路云给的酬劳太逆天,马义心里不踏实。
“你不会是想借种生子吧?”
马义异想天开。豪门少妇借种生子的小广告,在滨海市随处可见,路云虽然被人追杀,但是看得出来她不缺钱。这钱是好赚,但是对于马义来说是一道坎。辱没先人的事他绝对不会干,人再穷,也不能丢弃路道德底线,这是马义的做人原则。
……
长孙望的心情特好。
三金帮已经发出江湖追杀令,马义纵有九条命都不够死。在滨海,从此没有会给他带来麻烦的人,于是他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争夺家族权力的事。
现任家主长孙冶是自己的亲爹,但是他一直不待见自己,一门心思想把家主之位传给长孙希。五年前,长孙望派人略动手脚,结果长孙希意外发生车祸,稀里糊途地被自己的亲弟弟送到西天佛主那里念经去了。
搬走了碍脚石,长孙望仍然不能如愿。长孙冶非但没有让他接班的意思,反而将大权牢牢抓在手中。长孙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自己的老父亲动了杀机。
迷途天堂能杀人于无形,眼看大功告成了,不料功败垂成,马义这根搅屎根硬是搅黄了他的好事。因为担心事情败露,剩余的迷途天堂已经被长孙望冲进了马桶,要想再给长孙冶下药已经不可能。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提醒长孙冶,他的身后事必须有个预案。他不是普通人家的老头,他手握家族大权,肩挑家族赋予的重任,长孙家族是百年大族,家族的传承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兴衰存亡。
他决定选择时间召开家族会议,讨论与宣布下一位家主的人选。
老不死的终于舍得交出手中大权了,长孙望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在他这一代人中,论能力论资历他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下一代都还年轻更不能胜任,长孙望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
马义最后决定先跟路云去做生意。修真是很重要,但是要突破元气二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反正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等他赚了50万后再进山也不迟。自己现在远在南云省,他相信三金帮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交易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间又紧迫。马义重回白雪家,上次顺来的摩托车寄放在她家里,现在正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吃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规模小得可怜,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满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胖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饭店软硬件只能用“糟糕透底”四字形容,冠名与位例四大洲之首的亚洲貌似不和谐,再仔细一看,原来此亚州非彼亚洲,少了三滴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华夏山寨货果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迟疑了一下,扭头看着路云,意思是问她要不要换另一家。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随俗吧。”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自己,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垃圾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根本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下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
他刚才只是担心路云不习惯而已,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觉她与自己是一路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倍增。
马义和路云各点了一份牛腩米线,10元一碗,乡下物价不高,碗用的是海碗公,米线量够,就是牛腩有点少,汤水不知道用什么脚料做的,呈暗褐色,汤面漂着几粒象苍蝇一样的豆鼓。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黝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裸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黑色的麻绳。
蹩脚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香烟,嚣张拨扈,仿佛自己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大耳环摇头说道:“我怎么可能认错,五哥是傻了,但是他的摩托车也丢了,说不定偷车的人可能就是弄傻五哥的人。走,进去看看。”
大耳环一挥手,其他人立即与他一起走进亚州饭店。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刚刚抢来的车,他居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惹祸的种。
路云开始怀疑自己找马义作搭挡是否正确。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畏惧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知道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魔鬼,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可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思是让马义解决这个小麻烦。
麻烦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解决。
她知道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明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痊愈了,她很惊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正好称一下他的斤两,顺便了解一下他是什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哥们,咋滴了?”
马义笑脸迎上前去,亚州饭店太坑爹了,居然没留后门,正门门口已经被他们堵上了,他想一走了之已经不可能,虽然现在的马义根本不会害怕这些装B土霸王,但是他喜欢低调。
“我五哥的车怎么会在你手上?”大耳环双拳紧握,态度嚣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他送给我的。”马义面对威胁气定神闲,脸上笑容依旧。
“送你妹,我五哥都成了傻子,爹娘都不认识了,他会送车给你?麻逼造的,五哥肯定是你弄傻的,然后抢他的车……”大耳环嗓门越来越大,脖子上青筋暴露,正想动手,旁边一个秃瓢青年突然喊道:
“等等……”
“光头,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会大耳环,而是看着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你是马义?”
马义很好奇,自己是初到宝地,他怎么会认识自己?难道哥真有那么红?
马义一阵自恋。
他下意识地点点头,正想感谢他为自己解围,他虽然不怕他们,可是他确实不想惹事,三金帮的事还没了呢,又与这几人结仇不值当。
不料秃瓢却突然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挥着又黑又短的手臂,大喊道:
“兄弟们,他就是马义,为了20万,杀啊!”
靠,神马状况?
马义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三金帮的人追到南云省来了。眼看事情已经不能善了,马义也不想再逃避了,该来的总会来,早点解决早点省心。
只是让他闹心的是,明明路云说自己的脑袋值50万,转眼间咋就成了20万了呢?外边的物价不是一直在上涨吗?凭什么就自己的脑袋的价钱跌成了跳楼价?
这世道也太不科学了吧?
另外的四人听到秃瓢的呐喊,“唰唰”纷纷亮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二话不说冲向马义,一个个仿佛冲向敌人的死士,眼里只有欲置人于死地的凶悍,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与顾忌。
这伙人正处于性格叛逆、不知死活、爱装B的年龄,下手凶残,不怕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兄弟嘲笑自己象娘炮,是怂货,所以个个宛如扑食的饿狼,恨不得自己是扑倒对手的第一人,赢得其他兄弟的顶礼膜拜,从此江湖地位扶摇直上。
马义已经艺高人胆大,他们的凶悍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他不知道,这几个土鳖混混其实不是三金帮的人,他们不过是大余乡的几个土混混,在乡下人五人六,到了城市,他们就如狗肉上不了台面。
秃瓢认出马义只是因为他有一个表哥叫小东是三金帮的,几天前将马义的相片传给他,说这个人值20万,人在板纳州出现过,让他没事就出去溜达溜达,万一找到他就发财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表哥一直想拉一把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他当然不会错过。他把花红少说了30万,个中原因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秃瓢表面上活得潇洒,其实他穷得乒乓响,20万,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别说拥有,他连摸都没摸过,表哥介绍的活错不了,他约上几个兄弟,没事就出门碰运气去,没想到马义真的就撞到自己手上。
面对几个土鳖混混毫无章法的攻击,马义嘴角一抽,脸上挂着微笑,身子一晃,大耳环几个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接着就听到:“笃……笃……笃……”几声。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自己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路云也愣愣地看着马义,她能猜到马义有手段,可是她没想到他的手段会高到逆天。
她刚才根本就没有看清马义是怎么出手的,她只看到一道人的残影在土混混中一闪而过,然后他们的手就被钉在桌面上,再然后马义已经坐下吃上了米线。
路红突然感到自己的手掌心酸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有被钉,但是她潜意识里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完好无损的手掌。
十秒钟后……
“嗷……嗷……”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惨叫骤然响起,让人毛骨悚然,差点掀掉亚州饭店的屋顶,一直在发愣的老板一激灵,“咣当”,手中的大勺跌落,恰好砸到他的脚趾头,脚趾头顿时又红又肿,他居然忘了疼痛。
今天刚好是墟日,门外人来人往都是赶墟的人,他们听到亚州饭店里的动静,纷纷伫足观望,几个好奇心强烈的人已经向饭店走来。
门外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云发觉情况不妙,如果他们被闻迅赶来的仇家看到,必将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追杀和反追杀,与客户约好的时间不多了,所以别说是小命,就是时间他们都耗不起。
“别吃了,走!--不用找了。”
路云丢下碗,拉上马义就走,临出门时随手给了老板一张红太阳。
走出门外,路云抢先跨上摩托车,打着火,示意马义上车。马义还没坐稳,路云一松离合,一扭油门,摩托车狂吼着离开大余乡。
离开大余乡街后,在一个偏僻的路段,路云停下车,然后将车推下深不见底的山崖。
“快走。”路云催促马义,自己率先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开始爬山。
“你到底想干什么?”马义不理解路云的做法,将摩托车推下山崖,然后徒步爬山,他感觉路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你傻啊,你刚刚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有这一条通向外面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警察只需要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路云边爬山边解释,马义恍然大悟,果然闯荡江湖也是一门学问,里面的弯弯道道要学的真不少。
路云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免费给马义上了江湖第一课,向来尊师重道的马义顿时对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路云老师肃然起敬。
第二十五章 镇店之宝
马义和路云一路翻山越岭,抄近道,紧赶慢赶终于在晚上8:00左右达了麻坡镇,麻坡镇规模比大余乡稍大些,条件也好些,最起码饭馆的卫生好多了,离饭馆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旅馆。
吃完饭,马义和路云来到饭馆旁边的旅馆开房。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迎上来,模样勉强还行,就是风尘气太重。她头发盘在头顶,身上是廉价粉色连衣裙,布料略显薄弱,里边零碎的颜色隐约可见,上黑,下红,脚上的松糕鞋沾满灰尘,脚指甲涂着深紫色指甲油。
“老板,住宿。”路云轻轻敲了一下柜台。女人的目光在马义和路云身上来回一瞄,然后施施然转身走进柜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在台面上。
“钟房1小时15元,过夜80元。”
路云交给女人80元,问道:“需要登记身份证吗?”
“登啥记呀,穷乡辟壤的,谁稀罕这东西?去吧,我和派出所的人熟着呢,他们不会来捣乱的。”女人大大咧咧地说道。
路云也不多废话,抓起台面上的钥匙。马义站在一旁,看到路云只开了一个房,他顿时肾上腺素激升。出门在外,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接下来的剧情是个人都能猜到,房是路云开的,明显她是在主动暗示自己。
马义的双手回味着路云胴体柔软Q弹的触感,虽然自己目前正在修真,不能破身,但是……马义脑海里翻腾着一幅幅活色生香的春宫画,路云在自己拨弄下欲死欲仙,**迭起……
路云似乎看穿马义的心思,冷冷地剜他一眼,将房间钥匙抛给他:
“拿着钥匙,明早我来找你。”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嘶……”丹田大火被劈头浇了一桶冷水,路云的眼神让马义有些恼羞成怒,麻逼造的,装什么纯情,若不是老子修真不能破身,在山上就嘿你的休了,你还会走得那么绝决?
哼,鬼才信。
马义舔了舔嘴唇,“嗞溜”吸回自己的口水,心说:这妞的身材确实不错。
“帅哥,那女人是你什么人?”前台女神经兮兮地靠上前,一股劣质香水味冲鼻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天崩地裂的喷嚏。
“我老板。”马义回答。
“怪不得那么屌。”前台女作恍然大悟状,随即话锋一转:
“帅哥,要小妹耍么?”
马义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麻逼造的,DG那边的扫黄风暴居然刮不到这个崎角旮旯,听说那边早已经风声鹤戾,草木皆兵,小姐们要么逃离DG,要么摇身一变,变成地下“党”,一切行动都在秘密中进行,要想偷腥吃荤都必须对暗号,而这旮旯的妈妈桑却还敢公开拉客!
莫非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春”风不度玉门关?
“快餐50,包夜100,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还可以打折的。”前台女热情不减,热忱、熟练地向马义介绍卖肉行情。
“……”马义被前台女的专业术语弄得一头雾水,幸好他脑子够灵活,从较容易理解的术语“包夜”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理解了此“快餐”非彼快餐,而是指与小姐只打一炮,然后给钱走人那种。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人生里,马义只买过猪肉,从来没有买过“鸡”肉,他不知道这行当里�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