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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考场妖精-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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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你指点指点。”
指点个屁!有个屁心得!整个京都的人都知道宋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就是字画方面涉猎较少,能给秦阮玉什么屁指点,这番话也就糊弄一下原主这种没多少心眼的。
“我…我喜欢自个画画,不需要姐夫教。”秦阮玉在秦宅里基本没什么话语权,在这个女人掌权的宅院里,平时只有乖乖听令的份儿。
这还是秦溯素第一次听到来自这相当于哑巴弟弟的小小抗议,美眸闪过一丝讶异,心道莫非这孩子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也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再怎么不通人事,也该对这些风花雪月略知一二。
但她还是摆出好姐姐的威严,劝说道:“阮玉儿,听话!绘画可是一门学问,不能闭门造车。你总跟那没甚墨水的穷书生学画,那技术能有多少长进你看看你现在的打扮,这是什么打扮,你就这样走出去,不是给秦府丢脸吗?那书生就是这样教你作画的?”
看少年还是固执地盯着鞋尖尖不动,硬的不吃,只好来软的了。没被阮玉儿这样变相忤逆过,秦溯素心情有些不虞,但毕竟有求于人,她也只好先按捺住心中的烦躁,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道:“你素姐儿我这不也是为你考虑吗?你当真不听姐姐话了?”
“……不是的。”少年小小声地反驳:“宋郎君自然是极好的。”好个屁。“可是他竟对张老道一无所知!分不清真赝!这审美造诣阮玉不敢苟同!”
宋安初来乍到,以为秦阮玉是被秦府从小宠到大的小少爷,有几张名家真画也是自然,见少年喜欢张老道,自然把少年挂在墙上的画作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就是没看到季海衡站在旁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嘲讽。
那画作是常年落榜的叶秀才的临摹作,叶秀才也是学富五车的主儿,奈何当今科举重靠策论,更看重实干型人才。而且官场多弯弯绕绕,没有向上的高枝,怎么飞也飞不上去。
叶秀才渐渐年岁也大了,还是屡考不中,只得在京中寻一处小地落脚,靠着卖字画和教书以谋生计,当然大部分生计也是靠给秦府小公子教画所得。也正是见秦阮玉着实喜欢张老道的山水,叶秀才便花了些时日仿了此图。
叶秀才的画技一般,也不及秦阮玉那般有灵气,但胜在经验丰富、尤擅临摹,所以这外行人一眼看不出,但是内行看门道,一眼就知晓这是个仿得尚可的赝品。
少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里带着控诉,言语间有被欺骗的不满,似乎在表达过分听信了姐姐的话、结果大失所望的愤怒。
被这样变相质疑,秦溯素瞬间脸从脖子红得个彻底,气得捏紧了绣帕,原来那花心郎君早就为讨小美人欢心,献过殷勤了,只是没想到班门弄斧,踢到了铁板。
秦阮玉是个画痴,尤其崇拜前朝张老道的字画,秦府上下皆知。对喜画之人自然要对症下药,宋安想要投小美人喜好,只是没想到卖弄才学卖错地儿了,太把人家小看,反而还落了笑话。阮玉儿又是个死心眼,扑在画里基本出不来的那种。没了指导画技这个说辞,这让她以后怎么光明正大拿捏这个软柿子!
一时半会儿也寻不到理由,见阮玉儿有出门的打算,秦溯素也只得先悻悻放人,打定主意回头再寻个好点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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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人打扰,秦阮玉就这样迈出了秦府大门,身上布料粗糙、破破烂烂,还打着许多补丁,要不是那张脸还水灵灵的,蹲在那路口就跟个小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了。
他熟练地左拐右拐,进了个巷子,马上就有接头人。
接头人是个跟秦阮玉相差不大的少年,坐在土坑上,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那脚丫晃着晃着,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抛掷着银子,道:“真搞不懂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闲着没事干,非得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当,偏来体验民间疾苦。”
少年脸脏兮兮的,身材瘦得跟个火柴棒似的,两条腿在宽大的裤管里空荡荡的,他已经连续收了秦阮玉不少好处了,“你说你叫什么来着?什么什么玉?”
“秦、阮、玉。”一字一顿地回道。
“秦、秦什么玉?”乞丐小子又继续掏了掏耳朵,听了半晌,试着念了念发现实在拗口,于是愤道:“什么破名字,那么难念!你交了帮费,以后就是我们丐帮的人了,我这个前辈就给你取个朗朗上口的小名!嗯,我想想……”
少年冥思苦想的样子,想了半天一拍掌,道:“我叫馒头,那你就干脆叫地瓜算了!”
新鲜出炉的小乞丐“地瓜”委屈地说:“可是我想叫‘鸡腿’。”
少年唾道:“腿什么腿!我长那么大鸡都没见过几只,哪里还敢想腿!就那样定了,跟哥走,要钱去!说好了啊,我要钱,你要画就蹲角落里偷偷画!记得把哥哥我画得潇洒点啊,不然跟你小子没完!”
“嗯嗯!”秦阮玉乖乖地点了点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小衣服,漂亮的小脸蛋带着点狂热,揣着个小画板,跟着馒头走了。
“嘿!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来个穷要饭哎!大娘好,大爷善,可怜可怜俺这个穷光蛋 ,给个馍、给口汤,祝恁长命又健康哟!”不愧是业务熟稔的丐帮弟子,馒头卖力地哟呵,手里就差个清脆的快板,不然都可以顺溜得唱出来。有不少行人路过,都好心地丢了个铜板,正赶人流量多的时候,加上选址选得好,眼前的灰色破碗马上就满满当当了。
秦阮玉就蹲在最角落里,表情满是崇拜和惊叹,手下不停地画着。这种体验民生、蹲点作画的事,画痴原主没少干过,从青楼窥洞到蹲点要饭,季海衡照常延续了原主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毕竟秦阮玉那些备受推崇的画作也都来源于生活实践,无生活不真实。
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几张草稿,季海衡打算跟着馒头前往下一个地方。走在路上的时候,隐隐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咕噜咕噜转动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路人行人纷纷尖叫着闪躲,但是季海衡心里一跳,仿佛有所预兆,心跳渐渐加速。他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来路。
因为发呆,直到马的嘶吼声近在耳边才反应过来,被那近在咫尺的马头吓了一跳,他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那双黑色秀气的眼睛里带着些困惑。
“找死!你可知车里何人,惊了贵人,有你这小子好果子吃!”马上的侍卫表情相当凶神恶煞,手上勒紧缰绳,努力制住了狂躁的马匹,马蹄仰天,倒退了几步。
这番突然勒马,马的嘶叫声惊响在整个闹市,无数人吓得纷纷趋避,躲远了也不敢议论纷纷。市井间可有那个典故,遥见奔马,趋避路旁。因为危险的不仅是马,还有那个狠厉无常的马主人。毕竟皇城脚下,胆敢闹市驱车纵马的也只有那位爷了。
在一群干练的侍卫中央,身后的马车帘幕被人挑起,车后的人影露出了正脸,那颀长的身影看上去那般特殊,姿貌绝伦,乌黑的长发懒懒地披散,身上穿着黑色的官服,上面绣有张牙舞爪的蟒纹,袍子下是一双形状优美的裸足,而那象征威严的官帽就那样随意地滚落在那双玉白裸足边,看得出主人对待它的漫不经心。
男子看着不过双十出头,却相当有气势,就像是玉面修罗登临般,他的举动,让整个喧闹之地都突然诡异地安静下来。
第50章 掌上明珠副本3
此书开篇第六回目有出现此场景; 闹事惊纵马; 玉面恶罗刹。富丽堂皇的马车差点撞到乞丐; 就为了表现鲜明的贫富差距和这位爷的来头大; 设置悬念,制造波澜。
男子挑帘; 露其真容; 那比霞光更摄人心神的容颜; 着实让人惊艳不已,尤其是那斜飞入鬓的眉宇; 漂亮得惊人,也带着股戾气。
熟读此书,季海衡马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权倾朝野的殷亲王; 江殷。他心跳得很快,隐隐有所预感; 这可能是他的爱人。没想到如此快就相逢; 他难以抑制心里的喜悦,喜上眉梢,那眼睛都在放着光。
“就是你这小乞儿,挡了本王的道?”江殷微眯着眼,盯了盯马车前的小乞丐,也那般呆坐在地上,只知道捏紧了手里的纸。虽然那脸有点脏,全身也灰扑扑的; 但尖尖的小脸看着俏生生的,就那样傻呆呆地看着他,莫名地让他很是顺眼。
听了主人的命令,那些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将小乞儿拉起来,在那些高大侍卫的拉扯下,更显得那小乞儿单薄瘦小,就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着倒挺有趣。
明明素昧平生,但那双看着他的黑色眼瞳里却已经生出了爱慕之心,眸光如水般潋滟,洋溢着欢喜,似乎在说着,心悦你、心悦你。
江殷刚刚扬起的好心情也瞬间差到了极点,冷笑了一下,心道,果然又是他这幅好皮囊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美貌,但有时又极为痛恨这张脸。
忍住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他挥了挥手,冷声道:“别磨蹭,继续上路,无关人士驱了便可。”
这意思是赶他走?季海衡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很是大失所望,被侍卫拉扯着不愿意挪开步子。
“地瓜!”馒头很紧张地扑过来,道:“咋一晃眼没瞅到你,你就惹事了呢?”
看那些侍卫面无表情,一看就不好惹,馒头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这位官爷,您们担着点,动作轻点,这娃脑子糊,据说八岁那年发高烧,好好一个脑子就这样烧坏了,才被亲娘给卖了,咱帮里人瞅他造孽哦,这才……官爷动作可真得轻点,不然这脑子又磕了碰了可不好啊!”馒头叨叨絮絮,啰啰嗦嗦,卖惨功夫一绝,显然经验十足。
那侍卫听得头大,实在服了这小叫花子的嘴,只好挥了挥手,让他将这脑子烧糊的娃带走,省得他再听这些有的没的。
馒头大喜过望,赶紧拽了拽他,没想到被他拽着的人挺倔,脚跟生根似的就是不动,甚至还瘪着嘴,不敢置信地盯着对方,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浸着水,似乎要哭了,衬着那灰扑扑的小脸,看着怪可怜的。
“走吧,莫让本王改变主意。”江殷也催促道,修长的手指在车板上叩了叩,掩饰着心里莫名泛起的疼惜。
旁边的民众也在催促这个小乞丐赶紧走,你说你这小乞丐侥幸窥得真容还惊了车马,没被剜去双眼、割了双臂已经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了,亲王好心饶你,你还不赶紧逃啊?傻站着干啥呢!
看男人那漂亮的眉毛轻蹙,似乎很不耐烦了。就算再不愿意,季海衡也只得跟着馒头走了。
看着那小身影没入人群,再也寻不到,直至群众也被侍卫驱散了,他心里反而更焦躁。
江殷薄唇轻抿,脑海里盘旋的全是那小乞儿走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小模样,那双含着水雾的黑瞳还那样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仿佛想要他回心转意,只需唤一声留下,对方就会马上扑过来。
在这个位置待久了,他向来性情冷,可是今日着实反常,心里空落落的、坠得慌,心里一直说着,不想放走那个小乞丐。
飞落了几张纸,其中一张轻飘飘的落在帘子外,被眼疾手快的侍女截下,正打算撕了个彻底,突然被冷声拦下,“慢,先让本王瞧瞧写了什么。”他记得,那小乞丐手里也捏了几张。
这画只有寥寥几张,倒是画尽了人生百态,市井气息浓厚。
画的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蹲在路边要钱,有人给小乞儿赏钱,也有人鼻孔朝天,装作视而不见,还有个长相可爱的孩童,手摇拨浪鼓,蹲下来,往那破碗里丢了一枚铜钱。
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连那画上小童就跟要跳出来似的。江殷眼光毒辣,自然知晓这些看似简单的画作,没有一定的艺术功底是不会到这地步的。
江殷薄唇微翘,看来这小东西倒是挺有趣的。
——————
还没意识到画丢了,走在街上的季海衡很失望,难道真的是他认错人了?以往的世界都是对方一眼就认出自己,并且飞蛾扑火般追过来,让他既愕然又感动。
可是这次,对方毫无反应,令季海衡很是伤心,他也不可能扑过去说他们俩谈了好几辈子的恋爱了,估计会被当成神经病。可是如果真的是他前世的爱人,没道理对他无动于衷,所以季海衡拼命安慰自己,可能真的是认错人了。
秦阮玉失魂落魄地归了秦府,马上便有贴心的婢女前来为他洗漱更衣,还为他将手头的画纸收拾了放在桌子边上。
今天没有多少胃口,他潦草了扒了几口饭就完事。也没有多少作画的心情,季海衡搁下手中的笔,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想想自己的任务还是不要懈怠的好,于是便吩咐婢女婉儿来为他铺床。
收拾小主人上床睡觉后,这婉儿便轻手轻脚地为其整理那凌乱的画作和诗作,在收拾到其中一张的时候,她手指轻颤,小小声地轻读出声,心里微微一动,只觉得这首诗写出了她此刻的心声。
那俊美的郎君,就如那天上皎洁的明月光,如她心尖尖上那颗烙着的朱砂痣,她爱慕他,无法自拔,可是又碍于自己卑微的身份,又没甚才华,不能入其眼,一番浓浓情意只敢深埋心底,不敢付诸行动。
将这张薄薄的纸页翻来覆去,婉儿只觉得这首小诗真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让人爱不释手。想起二房的丫鬟落雁为宋郎君作的鸳鸯刺绣,上面除了戏水鸳鸯外还绣了首情意绵绵的小诗,得了郎君的夸奖,享了几晚的鱼水之欢,看着容光焕发的落雁,她大为羡慕,心又疼又酸,只感觉拧一拧,就可以拧出一瓶儿酸水。
幽幽的烛光下,婉儿玉手轻轻托着手中的诗作,不知想到什么,她眸光微微一动,手也微微颤动,已经做了主意。
可是毕竟是初犯,她手颤抖得厉害,只能拼命安慰自己,这没什么,反正小主人每天都写那般多的诗句、画那般多的画,还总是随手掷放,便不管不顾,她顺几张走,应不为过。
耳朵动了动,听着书桌那处没有了响动,季海衡马上停止了做作的呼吸声,满意地勾起笑容,当然,马上又恢复了秦阮玉软糯无害的模样。
这书里的社会,不仅是个贵履贱、贱承贵的社会,更是个奴敢欺主的社会。对于秦阮玉这个主子,奴才都没有多少畏惧,虽然没敢光明正大骑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但仗着小主子年幼、耳根子软乎,暗地里还是会使点手脚,吃里扒外的事情没少做。
毕竟秦阮玉虽然是庶出,但说到底也是个蜜水泡大的孩子,根本没多少心眼,饭有得吃就好,被扣了几两不在乎,画画夺去了他所有的心思,对于奴仆间那些所谓的“欺主现象”根本毫无所觉。
上辈子这个叫婉儿的婢女就是个手脚不干净的主儿,她不顺什么,她就顺秦阮玉的诗画,秦阮玉画画水平高,诗作水平一般,但也够一个小婢女卖弄了。
三岁进秦府,自小跟着一个老嬷嬷,嬷嬷自己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婉儿自然也学了三分。知晓宋安才华横溢,又分外爱慕他。看小主子文采斐然,媚眼一转,便起了心思。反正小主子写完诗作总是随手一抛,丢得四处都是,还不署名,她捡几张又不打紧。
还在诗作的末尾,别有心机用女儿家的胭脂绘了几朵灼灼盛开的桃花,便占为己用。
有了一回自然便有了接二连三。甜头自然也是尝到了。
“香雾盈怀袖,幽露打衣湿。轻衫罗袜解,玉臂寒意生。”
深夜的芭蕉叶下,一个娇小的身影正焦急等待心上人,跟诗作描绘的那般,女儿家的心思暴露无遗,月光下肌肤莹白,脸颊却是发红的,带着小女儿的羞态。
长夜漫漫,正羞涩地等待着,冷不防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了个满怀,男人温柔又带着几分轻佻的声音响在耳边:“我的好婉儿,我竟不知你原来如此爱慕我。”
第51章 掌上明珠副本4
被男人宽厚强健的身躯抱住; 婉儿身体禁受不住地轻颤起来; 脚底发软; 无力地捉紧男人的衣袖; 低声唤道:“嗯~宋郎。”那声音娇中带媚,还带着无边的春意; 让人一听都要酥了。
于是宋安忍不住就抱得更紧了; 猴急地把人往后山边带; 将那娇小的身子往山头上压,那温热的大掌急切地伸进对方衣衫里; 便开始上下游走摸索,熟稔地解开了红肚兜、大肆玩弄起来。
女人马上受不了地发出叫声,妩媚动人,月光下; 面颊发红,那双细长的眼睛饱含春意; 眼角还沁出舒爽的水意。
两人的好事便这样做成了。一开始; 宋安只打算玩个露水情缘,毕竟对方只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就是对他情深义重了点。
但当他看到如水月色下,婉儿手里捏着长长的裙角,似乎生怕他俩的幽会被旁人发现,便小心翼翼地脱了轻衫罗袜,踮起那秀气的三寸金莲踩在那冰凉凉的地上时,那番可怜的模样勾起了他心底的一分心疼。
当他从背后抱住她; 发现,那本来生得有些姿色的面庞在月华之下更是美了几分,他的性欲一下子被勾起了,他们便尝了这鱼水之欢。这种夜下幽会,背着所有人的偷情既刺激又爽快,别有一番销魂的滋味。
有了一次便想有第二次,婉儿尝到了甜头,便开始往香喷喷的贴身鞋袜里塞小情诗,秦阮玉画春宫,自然也会配词,她便也用淫词艳赋把对方约出来幽会。
这些招式对宋安这种浪荡文人极其有效,那些情意绵绵的纸页上,少女特有的清香几乎透过纸扑面而来,诗作本身就窈窕、极富文采,再配上那末尾的桃花,画得别有风致,柔嫩的花瓣跟年轻少女的面容一般娇美动人,等待着一个识情解意的赏花人采撷。
那些淫词艳赋更不用说了,配上那贴身的衣物,简直是赤裸裸的挑逗诱惑,前者让男人心荡神驰,后者让人欲罢不能、恨不得当场化身野兽、将人狠狠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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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了什么样的主人,自然风姿仪态也在言行举止间相似了几分,何况在有意模仿之下。
初见秦阮玉,宋安就眼前一亮,只因他阅女无数,后院那些女人固然个个美艳不可方物,但缺了几分气质。而秦阮玉无论相貌还是气质都要更胜一筹,那不经人事的脱俗气质勾得人心痒痒,一双乌黑黑的水润明眸,就是不说话,也胜却千言万语。
那种不沾人间烟火的仙气儿极对宋安胃口,婉儿跟了秦阮玉时日久了,自然知晓宋郎对自家小主子什么心思,嫉妒着小主的同时,言行举止也忍不住效仿起来。
仿了有些时日,其他婢女皆纷纷赞道,婉儿,你真是越来越有味道了,与那些小姐们比,丝毫不差呢,该怎说,笑起来有喜姐儿的韵味,又有阮玉少爷的气质呢!
喜姐儿是秦府的二小姐,长得艳如桃李,妩媚动人,行事放荡不羁,私下与府上府外多名男子保持着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关系。大伙儿一边唾弃她是个淫娃娼妇,一边又忍不住嫉妒对方那勾引男人的好本事。尤其是对方笑起来的时候,妖娆中带着无限风情,男人们都恨不得倾家荡产博其一笑。
而阮玉少爷自然不用说,那不沾脂粉的气质浑然若仙,虽然是个男子,年纪也小,但那长相和气质确实极顶的。
笑起来像喜姐儿,气质像阮玉少爷,这个自然是府上每个女子都想要的赞美。
这赞美换来婉儿吃吃一笑,道,莫打趣我,主子们都是天上的云,咱们是地下的泥,少说那些荤话,被主子们听到了,咱非挨板子不可了!面上虽不显,但私下却模仿得更加起劲儿,几乎是博采众长,把秦府每个姐儿的礼仪姿态仿得十成十,其中模仿得最勤快的对象自然是秦阮玉。
秦阮玉长得太美,那无端端看宋安一眼,就可以让这禽兽暂时变得斯文。这点,婉儿向秦阮玉学得淋漓尽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于是平时就靠着那勾人的眼神镇住宋安这浪荡子。
这让宋安倍感新鲜,除了下作的欲望外还生了几分说不出的滋味,只觉得他的好婉儿就像是个美妙的杂糅体,床下像秦阮玉那般清纯而惹人心怜,仿若难承雨露的处子,一双水亮水亮的眼睛令人神魂颠倒,到了床上又是另一番滋味,如奇闻异事里的美艳狐仙,又像府上的放荡喜姐儿,手段高超,那枕边风月迷得他难以自持、迷恋不已。
婉儿就靠着这番手段,轻轻松松拿捏住了宋安的心。两人跟饥馋的野猫一样,往往没人的时候无论场合便淫欲无度起来。毕竟这般有才有貌,又清纯又浪荡的女人,谁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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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此书满纸都透着股令人作呕的肉欲儿,不过此书与其他更加粗浅的文章不同,其中出类拔萃的地方还是有。搬用那个套路可以细细描绘此书,风流才子看见淫秽缠绵,闺阁女子看的是帝姬之路,侯门显贵看的是嫡庶之争,文臣武将看的是随王伴驾。
尤其是男女欢愉时的调情手段,突破伦理下限,令那些刻板、满口伦理道德的人都忍不住臊红了脸,忍不住破口大骂。
现在,书中那些放浪形骸的场景就真实地发生在季海衡身边。
一张大圆桌上,除开一个宋安和秦阮玉,坐满了莺莺燕燕,都是各房里长得花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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