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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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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大叔拿着扫帚,看着他,原本愤怒的目光,暗淡了下去。

……

“草,你这样做图啥,还给你发个奖状咋滴?他们扫大街的就负责打扫西瓜皮,拿工资干活天经地义,我不把西瓜皮丢在地上,他们老早就失业了。”曹一刀振振有词。

林逸懒得理他,却把目光看向了那疾驰而来的亮光上。

很快,一辆车出现了,如果懂行的话,一眼就看出那是一辆银白色的“路虎卫士”,崭新,还没上牌照,外观方方正正,2。2公升柴油涡轮增压引擎,四驱动,看起来很狂很野,很爷们。

至少曹一刀看见这辆车的时候,双眼冒光,连哈喇子都快流了出来,当然,对于他这种唯利是图的家伙来说,看到眼里的不仅仅是路虎那大气磅礴的造型,越野超强的能力,还有那高达七十多万的价格。

林逸不太懂车,却也知道这是辆好车,尤其这车还这么的新,这么的亮,周围不断有人投来羡慕的眼光……

路虎卫士上,坐在驾驶位的男子走了下来,四十来岁,一身范思哲的休闲短袖T恤,留着干练的小平头,手腕上戴着时尚品牌SUUNTO运动表,如果识货,就会知道这块表足可以买一辆大众普通型号的小轿车。

旁边跟着两个年轻女孩子,其中一个,吊带短裙,一缕薄纱的吊带下面,如同镂空,黑色的围胸可以清晰的看到,胸前沟壑起伏,蜂腰****,耳朵上面满是耳洞,挂着零零碎碎不下十个耳坠;另外一个,一件短小背心,一条牛仔短裤,身材同样也是无比的诱惑,更有特色的是,女子的嘴唇上穿了一个唇环,配合这样的装束显得十分野性。

男子一下车,两女也跟着走了下来,一左一右,旁若无人的搂住了男子的手臂,模样亲昵暧昧。

看着男子的模样,林逸怎么也不能将他和“上海书友”联系起来,至少,眼前这位老兄没有半点“读书人”的样子,反倒像是那些电影中的“飙车族”,只不过四十来岁还玩飚车,似乎老了点。

那人也看到了林逸和曹一刀,白净干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看见这笑容,曹一刀忙不迭就贴了上去,递上一根云烟笑道:“想必您就是大老远从上海赶过来的秦钟秦总吧,我就是电话里的那个曹德正,绰号曹一刀,您叫我老曹就行了,嘻嘻。”

秦总接过香烟,却没有抽,而是微微一笑,说:“是你呀,电话里咱们也算是熟人了,以后多亲近亲近。”话语多少带着点上海的软音,显得很亲切很客气,然后目光看向林逸

曹一刀忙介绍道:“他就是我跟你说的林逸,那些书都是他的,本来是不打算卖的,是我磨破了嘴皮子这才松了口。”

一个卖书的。

秦总心中嘀咕了一句,表面上却做出十分热情的样子,对林逸说道:“原来你就是林先生,年轻有为啊,呵呵,能让我大老远从上海跑到这里,你是第一个。”目光闪烁了一下,深藏不露。

旁边,那两个女的开口了,“我们还以为秦总你要见什么大人物呢,让我们姐妹和你一起开车急匆匆赶来,没想到却是一个小帅哥呀。”

“别小看这位小哥,他可是玩书的大人物哦。”秦总语气夸张地说,“他手里可是有我喜欢之极的民国新文学……阿拉很喜欢那种书的,你们都晓得,所以不得不开了十个小时的车赶过来,要是不亲自过来,人家就不卖给阿拉!”说完还有意无意地看了林逸一眼,问:“你说是不是呀,林先生?”

林逸没想到这个秦总长的人高马大,内心却这么“哀怨”,就看了一眼那辆路虎,笑道:“有车就是好啊,千里之地眨眼就到,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还可以领略许多难得一见的风俗人情……南都也是个好地方,人杰地灵,物宝天华,最重要的是有很多名胜古迹可以瞻仰游玩,老曹也是做导游的好手,有他陪伴,秦总一定不会寂寞。”

秦总怔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林逸的嘴皮子这么厉害,避重就轻,四两拨千斤,搞得自己好像是专门跑来旅游的,再看身边那俩小妞,智力就是低呀,脸上已经眉开眼笑,扯着自己胳膊,嘟着小嘴说:“是呀是呀,这地方听说很好玩的,不如咱们玩玩再回去。”

曹一刀也贴脸过去,搓着手,笑道:“如果秦总不嫌弃的话,我倒是可以做导游的,我们这里有武侯祠,医圣祠,财神庙,南都府衙……远的有宝天曼,五朵山,龙潭沟,只要你想去,我就陪你到底,嘻嘻。”

林逸忽然觉得曹一刀很有做“公公”的潜质,搁到大明朝,说不定能和他祖宗曹化淳曹吉祥有得一拼。

那秦总也觉得老曹憨态可掬,就道:“先不谈这个,为了赶时间还没吃东西,你们这里有好的餐厅没有?”

两个女的立马插嘴:“要西餐厅,牛排做得好的,还有,红酒也要最贵的!”

曹一刀眨巴小眼,看看林逸,再看看秦总,秦总什么人,察言观色,立即豪爽地说:“我请客,尽管选。”

“唉,这成!”老曹立马笑开了花。

第八十四章。土鸡与凤凰

银都建国酒店,西餐厅。

作为南都市数一数二的大酒店,这里的西餐厅是最正规的,可就是因为太正规,一直生意不怎么好。

原因是很多人不太习惯吃西餐,更不习惯喝红酒,来了客人顶多喝杯咖啡,或者点个披萨。

因此,西餐厅的营业额一直都是亏损再亏损,那些西餐厅的服务员也一直闲的打苍蝇,直到林逸他们一伙到来。

秦总和两个女孩显然是吃西餐的老手,从他们点菜的内容,熟练程度,以及挑食的细微末节就能看出来,这帮人是地地道道的“吃货”,什么牛排要正宗美国运来的里脊肉,黑胡椒要拉丁美洲那边原产的,豆蔻粉要北欧进口的……

林逸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要求这些,也许这样吃会显得更有品,更有范儿。

牛排上来了,红酒上来了。

秦总和两个女孩细嚼慢咽,原本嘻嘻哈哈的女孩们变成了西式淑女,吃牛排的时候用刀轻轻地切割,然后用叉子扎了,送入樱桃小口,慢慢地咀嚼。

秦总很满意两个女孩的表现,时不时地拿了餐巾,像电影中那些大亨般沾沾嘴巴,然后用眼神礼貌示意林逸和曹一刀两人“请享用”。

林逸和曹一刀的确在努力“享用”。

乒乒乓乓,曹一刀的刀叉总是不听话地和装牛排的盘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知道的他在吃西餐,不知道还以为他在打仗。

林逸比他好一些,却也生涩的很,运用刀叉的手法显得笨拙,愚蠢。

他不能轻盈地切割牛排,把牛排切割的很碎,很薄,很均匀,不能用叉子熟练地扎起来,用优雅的姿势送入嘴里,有时候,叉子扎着的牛排甚至会半路掉下来,落到餐桌上……

林逸和曹一刀这般模样,自然引得两个女孩窃笑,秦总不会笑,却不阻止他身边的人去笑,他在一旁惬意地看热闹。

过了一会儿,两个女孩不再笑了,却用上海话和秦总叽里咕噜说个不停,她们语速很快,说的又是方言,林逸和曹一刀像听外星文般,听不懂。

费尽力气,才把盘子里的牛排吃了一大半,老曹凑到林逸耳朵边,皱着眉头嘀咕:“草,她们说什么呢,叽里咕噜的,是不是在笑话咱们?说实话,这西餐咱不是没吃过,可没像今天这么别扭,这狗曰的刀叉就是不听话,总跟老子较劲……要我说,这牛排有什么好吃的,还没猪头肉好吃,一份就要388块,不吃又亏的慌……林逸啊,多吃点,反正这个上海佬买单!对了,还有那瓶红酒”老曹偷偷指了指那瓶干邑,“一瓶一千多,你也多喝点,权当漱口了”

“唉!”林逸叹了口气。

以前闲着没事儿,他喜欢看一些小说,很多小说中都有吃西餐吃牛排的场景,在这样高档的场合,主角往往打脸装逼扮猪吃虎,林逸觉得很爽。

可是现在,林逸爽不起来。他算是明白了,就算自己再怎么努力去装,也装不出来那天生优雅的气质,装不出来那熟练麻利的西餐吃法,更装不出来那种骨子里的高人一等。

上海与南都。

相隔千里。

上海人和南都人,骨子里的素质,也相隔千里。

上海人是吃麦当劳长大的。

南都人是喝胡辣汤长大的。

不愿承认也不行,从底子开始,你就比对方差很多,素质,见识,还有不同的视野,最终决定了你是一只土鸡,而不是一只凤凰。

曹一刀就是这样的土鸡,并且是一只埋头和牛排对着干的光头土鸡。

林逸也是,他努力想要把凤凰的羽毛插在自己身上,却发觉,插了羽毛的自己变得更土。

与其被人笑话,不如光明磊落,所以林逸朝服务员招手道:“服务员,来团蒜!”

……

林逸用叉子扎着牛排,吃一口牛排,咬一口蒜,吃的很嗨。

牛排的香,大蒜的辣,混合在一起,变成刺激食欲的美味。

看着林逸,秦总和两个女孩瞪大眼睛,诧异,鄙夷,还有一丝不解。

曹一刀围着餐巾,握着刀叉,满嘴流油地看着林逸,他觉得林逸的模样很滑稽,很可笑,吃西餐哪有这样吃法的。

回头再看看自己,觉得更滑稽,自从戒奶以后,貌似三十几年都没围过餐巾了……

“服务员,来团蒜!”老曹大声喊。

……

一顿丰富无比的西餐就这样结束了。

看得出来,秦总很满意,他旁边的那两个女孩也很满意。尤其看到林逸和曹一刀把吃西餐变成吃烧烤,那种满意程度就更高了。

似乎知道自己刚才的吃相有些丢人现眼,林逸和秦总聊了几句就道:“时间太晚了,我知道秦总这次来的目的是什么,不过还是等到明天吧,明天到我的住处看一看,总不能让你白跑一趟。”

秦总也很客气,“这样也好,开了一天的车,腰酸背疼,明天再和林先生聚会。嗯,到时候可要把你的宝贝全拿出来,只要是民国新文学,我就都感兴趣。”

林逸点点头,很有礼貌地离开。

秦总重新坐下,用佩戴着名表的手,从兜里摸出一盒特供中华,磕几下,抽出一根,优雅夹在指缝间。

钉耳钉的女孩机灵地掏出一枚Zippo火机,啪地清脆一声,熟练地帮他点燃。

秦总靠在椅子上眯着眼,悠悠地抽一口,吐出来,然后对两个女孩说:“有意思吗,这顿饭?”

“蛮有意思的,瞧他俩那吃相……”

“尤其吃牛排咬蒜,都快笑死阿拉了。”两个女孩喝着柠檬水,嘻嘻哈哈。

秦钟秦总也笑了,本来千里奔袭的一口闷气,总算出来了。

“结帐吧!”秦总潇洒地说。

两女孩举手,示意服务员买单。

这时,那服务员走过来,很有礼貌地说:“不好意思,先生,你们的单已经结过了。”

“结过了?”秦总楞了一下。

两个女孩也有些不明所以。

这么贵的一顿西餐,谁会买单?

然后那服务员就把账单和夹在账单里的一张纸条,一起递给了秦总。

秦总先是看了看账单,总计2800元,下面注明已经结清。

再打开那折叠好的纸条,却是一封信

您好,秦总。

没和你打招呼就抢先把这单买了,还请你不要见怪。

说实话,买这个单我很肉疼,毕竟2800一顿饭,对于我这样的小人物来说,难以想象。也许你不相信,半年前,我还是无业游民,兜里只揣10块钱,现在一出手就是2800,想一想,也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说这些,并不是在抱怨什么,毕竟你远来是客,不管你是千万富翁还是亿万富翁,到了这里就都是客人,既然是客人,就哪有让客人结账的道理,作为东家,我抹不开这个脸。

我是南都人,南都又是好客之都,我们欢迎所有来到这里的朋友,当然也包括您和您的朋友。我知道让你一天之内从上海赶到这里有些为难,而这也并非我本意,我从一开始就没怎么想卖那些书,是老曹自作聪明联系上了你,不过事情既然至此,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人都来了,咱们就互相交流交流

最后,有些话本来不想说,但看你们吃的津津有味,丝毫没察觉,还是忍不住要说:你们刚才所吃的美国牛肉实际上是从三里桥肉市场拉过来的,黑胡椒就是附近村子地里原产的,豆蔻粉则是隔壁王大娘粮油店批发的……

“扑哧”一声,却是旁边正在喝水的耳钉女孩看着信,一口水喷出。

三人你看我,我看你。

表情,古怪。

第八十五章。良友精装大全套

第二天,一大早。

林逸放置旧书的仓库内,两个时髦女孩穿着暴露,展现妖娆的身姿,似乎没怎么睡好,黑着眼圈,不住地打着哈欠,用手捂着嘴打哈欠的时候,上面的短衣就会上滑,粉嫩的腰肢和秀美肚脐暴露无疑。

老曹曹一刀贼眉鼠眼地在两个女孩身上瞄来瞄去,昨天没看真切,这俩真的是性感小野猫呀,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举手投足流露出来的那种味道,都是老曹第一次见到。以至于他那颗闷骚的心,被俩女孩挠的痒痒地。

两个女孩正在玩弄手机,似乎感受到了老曹那猥琐的目光,就瞪他一眼,长长的睫毛,配合那眼波流转,这美眸嗔怒,直接把老曹电得晕乎乎的。

不同于两个女孩的反应,那个一脸精明能干的秦总,则是颇有兴趣地在林逸的仓库四周转悠,围着那些书架,看着摆放整齐的旧书,像是一个资深的淘书客,巡视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如果说,从开始见面,林逸觉得这位秦总怎么看都不像是玩书的,身上没那种“淘书者”的气息,尤其他开着路虎,挎着美女,怎么看都像是个四十来岁的“老纨绔”;可是此时,只见秦总打量那些旧书的眼神,那种神态,足足可以证明此人道行高深。

不说别的,他的目光犹如敏锐凶狠的大白鲨,游弋的方位,基本上都是这些书海中最具潜力的一部分,不管是收藏价值,还是阅读价值。

这是个高手。

林逸对自己说。

可惜,林逸还是低估了这位秦总的能力。

大致看完仓库的存书以后,秦总就回过头,朝着林逸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说:“林先生,你很不地道啊,我听老曹说你可是藏了很多好东西,怎么,一本没见?”

林逸还没开口,曹一刀已经凑了过来,谗着脸说:“秦总高明,一眼就看出来了,好宝贝怎么能放在这里?好货当然要放在家里最安全。林逸啊,不如带秦总去你书房看看,让他也见识一下你的收藏。”

林逸嫌他多嘴,刚要解释,秦总却说:“原来还有别的地方啊,那一定要去看看了。走吧,林先生,总不能拿这些货色来忽悠我吧,怎么说我也是千里而来,就算你不想卖,也让我开开眼。”

见他这么说,林逸也就不再说什么,是啊,做人不能太小气,虽然他真的不太愿意卖掉那些珍本民国书。

……

简单整洁的书房内,秦总背着手开始打量林逸搜集来的藏品。

说实话,秦总并没把曹一刀的话当真,这种小地方,能有什么好东西,估计林逸藏着的书也只是一些三四流的民国书。

可是,他错了,当他一眼看到林逸那大气上档次的大书架上,密密麻麻摆放着品相超好的精装“良友文学”系列本时,他愣住了。

作为沪上收藏民国新文学的大家,秦总认识很多喜欢收藏新文学的朋友,也很清楚这套书的内容和价值。

话说,在传统藏书人的眼中,民国以降无善本,那么,新文学兴起后,所出书都是用西洋印刷术排印的本子,年代去之不远,印量成千累万自然乏善可陈。

如今,这样的眼光不灵了,“新善本”已经出现在新文学出版物中:《域外小说集》列为善本,无可争议,就是迟至三十年代才出版的《良友文学丛书》首版,称其善本,决不为过。以稀见程度论,十年来数百场书刊资料拍卖会上,哪有《良友文学丛书》的踪影?非主办者不知,实乃藏家舍不得拿出来卖掉。

《良友文学丛书》由著名编辑赵家璧主持,共出44册,所谓珍罕难得,并非特指一本二本,而是全套无缺者。此套丛书还另出四本“特大号”,其中之一巴金的《爱情三部典》1995年上过拍卖,以2750元成交,如今价格更是翻了十几倍,想要买的话没有5万根本不可能,最主要的是,没人愿意出让。赵家璧初始出版丛书的动机源于“舶来品”——“手头一有余钱,就往南京路外滩几家西书铺跑,那里开架陈列着各种不同名目的成套文学丛书,开本装帧统一美观,售价也较原版本低廉。其中最逗我喜爱的是一套软皮面精装袖珍本的《近代丛书》,收有近百种古今文学名著,选目精练售价一律美金九角五分,方便读者;各书均按出版先后循序编考。……当时我们自己出的文艺书都是白报纸印纸面平装本;我在想,出版文艺读物,除了要求内容美以外,在出版形式上,是否也应当给读者以一种美的享受呢?”

1933年,赵家璧终于有机会在良友图书公司总经理伍联德的支持下,实现了自己的设想,创刊了《良友文学丛书》,软布面精装,外加彩印封套,书页选用米色道林纸,售价一律大洋九角,各书也循序编号。此外,还提前发行编号作者签名本一百册,这个作法也是“舶来品”。当年赵家璧近水楼台地将每种签名本的“001”号都据为己有,那更是珍中之珍的善本了,可惜浩劫之中全部散失。后来赵家璧托上海书店又配齐了一套《良友文学丛书》,其中竟幸运地有一册是“001”号的编号签名本,而还是巴金签名本,书之散尽,无法完璧归赵,劫后幸存一册,当归于书缘不尽矣。

这套丛书无论是当年还是几十年后的现在,都被爱书人无数次地描述过它那“金碧辉煌”的装帧,确实“有形有款”。初版分软布精装和平装普及本两种,精装本又加护封或护腰,经过岁月的洗汰,今存本大都失去护封护腰,使善本形象受损。三十年代书业时兴在书外再包一层透明纸,蒙蒙胧胧,更添一样美色,古书也有此类作法。找到一本《良友文学丛书》并不难,找到一册带护封护腰的就难了几分,如果你的存本还裹有当年的透明纸,就太值得人前显贵了。

藏书须有压堂之物,《良友文学丛书》即是份量极重的镇堂之宝。尤其这一系列的编号,签名精装本,更是无数新文学爱好者梦寐以求的珍本。

这些精装本一般印量都是2000或3000册左右,有的更少,才1000来册,所以搜集起来非常困难,即使像现在网络无比发达,想要把44种精装良友收集齐全,也是一件很难的事儿。

秦总认识的朋友中,只有寥寥三四个,收藏有良友精装大全套的,其余的基本上都有缺本,都不齐全。

抽出一本张天翼的《城市之光》,凌叔华的《小哥儿俩》,以及何家槐的《暧昧》,仔细地看了一下,秦总马上就认定,林逸这套精装良友丛书,虽不是那种特别珍稀的编号签名本,却也难得品相一流,表皮有护封,内页有护纸,只是差了四个“特大号”版本,还有一本穆时英的《黑牡丹》,就能够凑齐大全套;如果真是那样,到时候按照沪上旧书交易价码计算,单单这套书就能卖上十来万。

当然,对于很多沪上大佬来说,这十来万根本不是什么大数目,可问题是,这套书本身的“文化价值”,那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

秦总记得清楚,那位在沪上拥有“良友文学丛书”签名大全套的地产大佬王老板,当他展示他收藏的精装良友大全套时,旁边人,包括自己都露出了无比吃惊和羡慕的神色。

那王老板更是一脸得意,仿佛他这个炒瓜子起家,到炒地皮发达的家伙,摇身一变,一下子就成了深谐民国新文学文化的艺术大师。

这个时代,也许你可以用钱买得到跑车,别墅,买得到性感的沙滩女郎,可你却很难得到如此珍贵的民国新文学,究其原因

机缘未到。

书缘未到。

总之,缘分未到。

第八十六章。雷霆万钧(二更)

此刻,秦总的表情是平淡的,目光却是火热的。火热的目光让他的手抚摸着那些良友精装本上,忍不住微微颤抖。

曹一刀没注意到这一点。

林逸却注意到了,所以不等秦总陷得更深,林逸直接开口打消对方收购的念头,笑眯眯地说道:“这些书我暂时是不卖的,缺了五本,想要配成套再说。”语气显得很亲切,不过这亲切的背后,却拉开了与秦总的距离。

秦总深呼一口气,觉得喉咙有些发干,他精明的脸上露出一丝文雅的笑容,说道:“很好啊,毕竟大全套的价值更大的一些,收集全了,到时候再卖也可。不过,如果林先生有意向的话,这39本我也可以给你一个大全套的价格拿下来……”

曹一刀:“什么?39本按照大全套的价格,那是多少呀?”

“30万,怎么样?”秦总豪迈地说,“原本依照这些书的品相,九品左右,一本2000多应该没问题,39本,就是8万左右,凑成大全套,价格可以翻上三四倍,所以我给你出30万30万,我相信这里除了我,没人能够出得起这样的价格。”神色飞扬,仿佛吃定了林逸你小子不就是想要抬价,多要钱么,那好,给你!

曹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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