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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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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神色飞扬,仿佛吃定了林逸你小子不就是想要抬价,多要钱么,那好,给你!

曹一刀看看林逸,跟着林逸混了这么久,老曹也算是见识过大买卖的人了,还没被这30万给吓倒,毕竟上百万的买卖他都经历过。

秦总以为自己说出这样的价码,眼前这俩卖书的一定会多少变变脸色,可是他错了。

林逸神色平淡,气质儒雅,显得那么平静,就是那个喜欢聒噪被人看不起的光头老曹,也显得不怎么惊讶。

难道我小看了这俩卖书的?

面对这样“波澜不惊”的景象,秦总心里嘀咕一句。旁边跟他一伙的两个女孩不乐意了,在她们眼力,林逸和曹一刀就和上海大街上摆地摊卖旧书的书贩子一个级别,别以为坐在一起吃顿牛排,就能抬升自己地位,贩书的永远都是贩书的。

“喂,阿拉和你说话呢,看过来”耳钉女朝林逸说道,俏脸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满,“我们秦总可是很少开口出这么大的价钱;再说了,就你这点破书,值30万吗?也就秦总喜欢,要不然谁会大老远跑来这里……你瞧瞧这些书,都多少年头了,脏死了。”女孩用修了美甲的手指杵了杵那书架上的旧书,嫌恶地撇了撇嘴。

“就是啊,给你30万你就快拿了。这种好事儿到哪儿找去,我们一走,看谁还买你这些破书!”另一个唇环女讥笑道。

林逸不气也不恼,他笑了,干净秀气的脸颊显得更加亲切和温和,可是只有老曹知道,林逸这种最亲切的笑,往往就是他要发飙发火的前兆。

曹一刀有些担心,担心林逸太过火,不过刚才那俩小妞也太损了,曹爷还没说你们呢,穿的跟骚狐狸一样,竟然说我们是二道贩子,二道贩子也有尊严的,知道吗?

再看林逸,笑眯眯地看着那个神色笃定的秦总,语气很温和地说道:“事实上,我一直没好意思问,这两位美女不是你女儿吧?”

“咳咳咳!”秦总差点被林逸这句话呛死。

“是女儿,不过像是干女儿。”曹一刀眨巴小眼,瞄瞄秦总,再瞄瞄那两位,嘴巴超贱。

秦总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了。

“你们胡说什么,我们才不是……什么干女儿不干女儿的!”两个时髦女孩气得胸脯鼓鼓,用假睫毛装饰过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老曹和林逸。

林逸对这些恨恨的目光,视若无睹,依旧笑眯眯慢条斯理地对秦总说:“如果不是的话,那就算了,如果是的话,那就真该好好打屁股了。”

“你说什么?”

“无耻!”

“下贱!”两个女孩同时发飙。

面对怒气冲冲的两个女孩,林逸笑了,笑得很亲切,很温和,很可爱,以至于原本恼怒的女孩子们不禁心想,他的笑容为什么这么好看?

“是啊,我就是个卖旧书的,没钱也没背景,说的再直白点,现在的我没车也没房,唯一有的,就是这些旧书。我爱它们,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我喜欢它们,把它们当成老婆妻子。也许这种感觉你们不懂,你们也不会懂,不可能懂,在你们的生活里,包含的是红酒,牛排,夜场,KTV……在我的生活里,包含的是旧书摊,旧书店,挥汗如雨淘书的人们……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有你的好,我有我的妙,本来互不干扰,可是你那些话贬低了我,也贬低了自己,更贬低了你们身旁的这位秦总。”

“什么叫破书,什么叫垃圾?如果真是破书,是垃圾的话,这位事业有成气宇不凡的秦总又怎么会大老远跑过来?又怎么会好言好语地希望我把这些书卖给他?没错,30万是很多,换成以前的我,估计早就举手投降,被这些钱砸晕砸倒,可是现在,我依然站着,并且有资格训斥你们,为什么这样,因为我不稀罕!”林逸“不稀罕”三个字说的郑重有力。

“看到没,我身旁这位光头兄弟,他叫老曹,我喊他曹哥,以前也很喜欢钱,也是见钱眼开,可是现在,你那30玩对他来说也只是玩玩!他也不稀罕!”林逸语气酷厉。

一旁,曹一刀还在腹诽林逸干嘛把自己给揪出来,一听这话,忙配合地冷哼一声,挺胸凸肚,小眼一斜,大嘴一撇,来个很牛气的造型,大声说:“没错,俺不稀罕!”

两个女孩包括秦总在内,都被林逸这番话骚得脸红,原以为拿钱砸人是一件很爽的事儿,可是被人反砸过来,那可就欲仙欲死了。

现在秦总都快羞死了,本来他带俩女孩过来也是应应景,毕竟大老远的跑过来有美陪伴路途才不会寂寞,可现在才知道,女人的嘴巴除了会办事儿外,也会坏事儿。

“咳咳,不好意思啊,林先生,我没想到她们只是随口说说,能引起你这么大的反应。如果刚才她们有什么说的不对的地方,我替她们道歉了……总之,我这次来是交朋友的,书海淘宝,除了能够淘得自己的喜欢的书,更能交到可以信赖的朋友。我希望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不要被刚才那点小误会给干扰了……如果这些书你真的不打算卖,我也不会强求,刚才所说的话,我收回去,什么30万不30万的,你就当耳边吹吹风,过去算了。”

这位秦总不愧是做大生意的人物,一番话下来,立马就把现场尴尬的气氛给化解了。

林逸见好就收,既然人家已经道歉,自己也没必要揪着不放,笑道:“刚才我也只是随便说说,秦总不要当真,两位美女,抱歉了。”林逸朝那两女孩笑笑。

“哼!”换来白眼和不理睬。

林逸耸耸肩,刚才雷霆万钧,此刻,风轻云淡。

第八十七章。一本书,一辆路虎

秦总也不愿意再在这事儿揪扯下去,就自顾自地再次欣赏林逸的那些藏品。

可以说,林逸把收来的那些有价值的民国新文学全都码放在了这宽大整齐的书架上,差不多1000来本书,本本都是精品,让人看了眼馋。

这秦总虽然也是大玩家,家里也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民国新文学,也是赞叹不止,虽然刚才未能如愿以偿地收购那套39本的精装良友文学丛书,却也没影响他继续欣赏下去的心情。不过当他看到在书架左侧一旁,单独摆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檀木盒子,那盒子雕工细腻,犹如一个天然的书函,显得古朴高雅,不禁楞一下,“这个是……”他忍不住伸手去打开。

林逸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心里寻思,自己也能太小气,想看就让他看看吧。

没错,那檀木盒子里摆放着的正是林逸喜欢之极的那本《志摩的诗》。

……

作为上海来的新文学玩家,秦总在玩旧书的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并且是货真价实的“三品玩家”,可以说他过眼过的新文学版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所以从一开始,能够入他眼的也就只有那套精装良友,本来他以为后面的书估计也就那样,没什么大的看头,可是在他打开檀木盒子的那一瞬间,他愣住了。

一本漂亮的线装书,犹如一位绝世尤物玉体横陈楚楚动人地躺在盒子中。

姿态是诱惑的。

模样是迷人的。

磁青纸封面,白色笺条,手写书名《志摩的诗》。

顿时,秦总犹如雷击。

……

凡是玩民国新文学的就都知道,在这一行有“四大控”,分别是“鲁迅控”,“张爱玲控”,以及“俞平伯控”和“徐志摩控”。

鲁迅因为是名人中的名人,喜欢他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凡是他的文学著作,都是新文学爱好者追捧的焦点,什么《野草》,《呐喊》,《彷徨》,凡是他的初版本,就都是难得的珍本,尤其《狂人日记》,更是珍本中的珍本。

俞平伯是红学大家,又是诗人,学者,被誉为红学第一人,所以他的民国著作也是很多红学爱好者热捧的对象。他的作品不多,却本本都是好东西,《冬夜》、《西还》、《忆》等,一本难求。

张爱玲就不用说了,凡是知道她的人就都知道她的一生就是个传奇,因此有无数新文学爱好者喜欢研究她,研究这个独树一帜的女性,对于她的新文学作品也是趋之若鹜,《半生缘》,《小团圆》,《倾城之恋》,《十八春》,凡是刊载她文章的杂志都成了新文学中的珍品。

至于徐志摩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学爱好者,都必须承认,他在整个新文学的文坛上,就是个天之骄子,如果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那么他就是一个神话。

很不幸,秦总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属于那种磕了药的最狂热类型,并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里所收集的新文学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从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说集《轮盘》,到1936年妻子陆小曼帮他出版的《爱眉小札》,基本上他收集完了徐志摩所有民国时期出版的著作。

对于徐志摩,他是痴迷的,是痴狂的。

记忆中,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徐志摩的?

初恋朦胧的大学时代么?

那时候的自己长发飘飘,张口莎士比亚,闭口弗洛伊德,文青的不能再文青。

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签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签名极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说巴金的行书签名,胡适的小楷签名等,这两位牛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签名本很多,喜欢签名,再加上一个行书,一个楷书,照葫芦画瓢,跟着很多“样本”临摹,就能伪造出来。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签名本很少,能够见到的签名本更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就没有大量可供参考和临摹的“样本”,想要模仿也无从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签名和笔迹很有特点,作为他的老师,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难模仿出来。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迹秀丽婉转,像是女孩家的手笔,起头和结尾都喜欢留下撩拨的尾巴,犹如鱼儿游弋,犹如花儿摇曳。

作为徐志摩的爱好者,秦总以前没少在这方面打眼,因为辨别不清徐志摩签名的真伪,吃过不少的大亏。

可是这些亏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别的不说,在行内他要是认自己是鉴别徐志摩签名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只短短几秒钟,秦总就敢断定,这绝对是真迹!

……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强烈的想要占有的欲望,毫无掩饰地从目光中展露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沉着,也不再冷静,回头幽幽地望着林逸,“林逸,这本书,让给我吧!”语气中竟充满了说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个地位尊贵的人,骨子里高傲的人,发出这样哀求的声音,连曹一刀这样的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着头脑。

与秦总一起来的两个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们只是秦总旁边的陪衬,寂寞时打发时间的女伴,可她们也清楚地知道,秦总平时是个多么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里却傲慢到了顶点。

可就是这样的人,此刻他的语气,他的眼神,竟然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

从头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用说这本极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拒绝。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所以,他说:“对不起,秦总,这本书我没打算卖。”语气决绝,貌似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但林逸还是低估了秦总对这本书渴求,这个高傲的人既然可以从内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抛弃更多的一切,包括脸面。

秦总白净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病态的红晕,他眼神炽烈,说:“求求你了,林兄弟,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让给我好吗?!”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不中听,今天要是得不到这本书,我会睡不着觉,会发疯发狂,会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这种爱书如命的病,尤其面对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我家里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没有一本能够像这本一样吸引我……没办法,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够割爱,把它让给我,好吗?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来,这个秦总所说的都是真的,毕竟爱书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欢这本书。

就在气氛很微妙的时候

一直喜欢聒噪,却没怎么开口的曹一刀,忽然说了一句话:“那么,拿这本书,换你那辆路虎,你愿不愿意?”

……

路虎卫士,卫士2010款冰?火限量版,市场价74。8万!

越野车中的猛虎。

男人最爱。

一本书,换这样的路虎,谁会干?!

所以曹一刀觉得自己很聪明,只这么简单的一个问话,就搞定了左右为难的两人。

人是自己请来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伤和气,不伤感情,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儿,曹一刀觉得,自己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车归你,书归我!”秦总想都没想,直接掏出一把钥匙,抛给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两人互看一眼

这人,是个疯子。

第八十八章。心不够黑

路虎”揽胜“尊崇版,豪华进口越野车,加上购车手续费,差不多要300来万;如今才开了不到十天,从车库提出来,连车牌还没挂上,几乎是新车一辆,如果愿意的话,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够卖250万。

《志摩的诗》,线装签名本,衬页有徐志摩亲笔题诗一首,上拍卖行的话,签名本,没有题诗的可以卖18万左右,题了诗的比较罕见,参照以往类似拍卖,最多也只能拍100来万。最主要的是,这本书是林逸花了100块买来的。

一本书,换一辆路虎,从买价到交换价,价格翻了三万倍。

一手交书,一手交钥匙。

说出去谁信?

不是因为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可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

秦总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像小品《卖拐》中的大脑袋伙夫,冲林逸说了声:“谢谢啊!”语气真诚,真挚,并且说新车过户的事儿不用林逸操心,自己会帮忙办妥,也是,对于他这样的大人物来说,车辆过户绝对只是小儿科。最后,他还邀请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觉得很对不起这位秦总,人家开着车来的,最后却只能靠两条腿打的离开。

林逸又觉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车,自己买那本书才花了100块,等于多要了人家300万,怎么好意思?虽然人家是土豪,拿钱不当钱,拿车当玩具玩但……怎么说呢,这个便宜占的太大了,让林逸这个“读书人”感觉有些不适应。

握着手中的车钥匙,林逸忽地又感觉很假,很不真实。

就这样换了吗?

自己的一本书,换了这辆路虎。

以前林逸喜欢看一些八卦,说在国外有人拿一只汤勺,在交换网上换了一辆宝马,先是拿汤勺换了一个相机,然后又拿相机换了一部老式电话,然后用电话换了一台电脑,电脑换了洗衣机……就这么换呀换,最后就换成了一辆宝马。

林逸不太信那种,觉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现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手里拿着车钥匙,面前停着一辆谁也偷不走的路虎,这绝对做不了假。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本100元买来的书,换了一辆价值300万的路虎!

……

当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曹一刀这货围着那辆路虎”揽胜“上窜下跳,左瞧瞧右瞅瞅,还使劲儿弯腰看看车下面四驱动的轮子,因为弯的太狠,连贴身穿的大花裤衩子都露了出来。

“林逸啊,你发达了!这是路虎啊,300来万的越野车!”曹一刀检查完毕,脸蛋子上肥肉抖动,表情激动无比地想要给林逸一个热情的拥抱。

林逸慌忙躲开,这货下手没轻没重,还说躲远点好。

“草,没意思。躲什么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干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过马上又嬉皮笑脸,搓着手,看着林逸,似乎在酝酿什么不好的事情。

唉,看着老曹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径,林逸忽然觉得,这货贩书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潜力。

“林逸啊!”老曹很温柔地喊道,这声呼喊让人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好哥们?这辆车是不是我帮你弄来的?这件事儿从头到尾我帮你跑前跑后是不是很不容易?别,别回答,咱俩心里有数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讲什么?义气!”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别人说什么,咱们都是讲义气的人,所以我这个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么,也不要你的什么介绍费,那样太市侩,太小家子气,咱兄弟谁跟谁呀不过你这车能不能让我开几天?别介,别用这种怀疑批判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咱这人不怎么纯洁,很多人喜欢背地里骂我,说我市侩,短视,见利忘义可是没有我的无耻,怎么能衬托出你的伟大?”

“再说这辆路虎,我是真的很想开一开,我也知道这样做很不对,车如老婆,你的车自己还没开,我先上手了,这可是原则性错误;可是哥哥我是纯爷们啊,纯爷们哪有不爱路虎的!兄弟啊,别的我也不说了,你也知道,我那辆该死的五菱宏光早该当废铁卖了,能开一开这样的路虎,我就算死也瞑目!”老曹苦着脸,都快眼泪汪汪。

林逸表情怪异,张了张口,曹一刀怕他拒绝,又忙说:“我知道,你别说,你别开口,先听哥哥说完……你呢,现在还没驾照,没关系,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我跑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也要帮你办一个,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不是……等驾照下来以后,这车再让你开你要是真的手痒痒,也没关系,我那辆破车你先拿去练练手,撞烂了都没关系,别说一辆车,就算你蹲大狱坐大牢,哥哥也愿意为你两肋插刀!对了,还有这路虎的牌照,交给我,我帮你办,保准给你弄个吉祥号,888要不要?那就666,要么就8686?……嗯嗯,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车钥匙能不能给我哈?”老曹涎着脸,望着林逸,一副无比渴求的模样,恍似讨要饼干的小狗。

林逸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他说:“你说完了没有?如果没说完,我可以再给你十秒钟……”

曹一刀说:“不用了,都说完了,呵呵。”傻笑。

“那我说几句行吗?”林逸显得很客气。

老曹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说你说,说什么我都听着。”

林逸:“这车,你先开着吧。”

老曹竖起耳朵,等待着。

林逸却没下文了。

“就这,完了?”老曹眨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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