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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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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听到这,急切地问:“为什么呀?”
  林四叔瞧自己说了这么多,侄子的脸色终于凝重起来了,赶紧添油加醋:“一个省都督顶天了万人左右兵马,全部配枪还悬着。可是叶大帅他坐拥东三省十几万兵马,手底下还有自己的军工厂。我还听说,现在的民国政府正在跟他谈一笔大买卖。”林四爷比了个枪的动作。
  “你说的称他为大帅的左右两人应该就是他身边的亲信江坤和吴冕。当年叶大帅一人一枪单挑了一个土匪帮,那土匪帮专干劫富济贫的事,江坤便是那山头的少东家,从那时起便跟着他一起四处打。吴冕则是他的同窗,不过叶大帅对同窗倒是有些心狠手辣,听说有一年他不知道发什么疯,将几个最得力的同窗亲信给砍了。不过听闻他非滥杀无辜之人,又素好美食,府中请了一大帮名厨,可能只是看上了你的手艺。不是我夸,你的手艺恐怕连皇帝都能折服,不足为怪不足为怪。总而言之,既然他所求不过一顿饭,侄子你便当他是个稍微尊贵点的食客即可。”
  林葳蕤谢过了四叔,见天快暗了,索性回了小别业。然而一到门口,便见到了白日里叶四叔口中土匪头子出身的三人。
  吴冕从来不知大帅的脸皮这般厚,见他一见着人林先生就猛盯着看。身为下属,这会也只能有事服其劳了。
  “林先生,这我们初来乍到,没个安顿的地方,订房的时间晚了,镇上的客栈全都满了,我们只订到了一间客房,我打算今夜和江坤两人挤挤。大帅能不能麻烦林先生收留?”
  林葳蕤眼神意味不明,问道:“一间房也没了?”
  吴冕还没答话,叶鸿鹄就一本正经道:“全都没了。”
  林葳蕤用眼角飞了他一眼,气极反笑:“那襄城客栈的生意真好。”
  叶鸿鹄被他飞过来的小眼神看得瞳孔都红了,幸好夜色昏暗无人知。他大长腿一跨就到了人跟前,动作虽然霸道,但是语气讨好:“麻烦葳蕤收留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葳蕤二字,总带着缱绻的韵味,让人不忍拒绝。
  吴冕和江坤安排好暗处护卫的人便走了,留下死皮赖脸赖在人家家里住的大帅。
  路上,看着奉天发来的电报的吴冕忽然一个激灵:“坤!你还记不记得大帅急匆匆地从奉天坐火车到这的那晚说了什么?”
  开着车的江坤想了想,“大帅说别让姓宋的搞死自己?”
  吴冕一个打挺,“我管他姓宋的还是姓孙的!大帅说他要来找夫人的啊!”
  江坤忽然福至心灵,和吴冕异口同声:“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男夫人了?!”
  两个活了二十几年依旧跟自家大帅一起打光棍的老光棍,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家注孤生的大帅千里之外,暗戳戳地给自己找了个男媳妇,还住进了人家家里。两人齐齐踢了踢车厢,骂了句娘。还是不是兄弟了!说好的奉天三孤狼一起看夕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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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来了个陌生人,小蓁芃缩在大哥身后,大大的眼睛瞧着他。
  林葳蕤吩咐胖婶:“二楼收拾一间客房出来。”胖婶瞧着没见过的客人,问了些注意事项。
  叶鸿鹄进门也不客气,直接尾随主人坐在沙发上,闻言就道:“跟你家少爷一样就成。”
  胖婶看向大少爷,见他面无表情地点头便去了。
  林蓁芃悄声问:“大哥,这位叔叔要住在我们家吗?”
  叶鸿鹄纠正道:“叫哥就行,我才二十九。”
  林葳蕤点头,吩咐小弟别乱跑,又对不请自来的客人道了一声自便,便上楼洗漱换衣去了,一点也没有客气招待的意思。
  然而等他换了身衣裳下楼来,却发现自个腼腆内向的小弟已经一口一声哥的叫了。见了他下楼来,迅速混熟的一大一小交换了一个眼神,林蓁芃拿着新得到的玩具回房写大字去了,叶鸿鹄又开始实行紧迫盯人战术了,不过这次他在那莹白如玉的锁骨处和短袖露出的手臂上流连了许久,嘴里道:“这次我来的匆忙,未带换洗的衣裳。”
  “家里没有大帅可以穿的衣裳,不如叫人送来吧。”眼前的男人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典型的东方男子面孔,白日里他自夸自己好看还真不是假的。这人身量高大,需要林葳蕤微仰着头才能对视。看着高,就是有些单薄,也正是因为这样,林葳蕤才信了几分他胃口不好的说辞。不过即使看着瘦,也断然是穿不下林葳蕤的衣裳的。
  “叫四哥别叫大帅。天色暗了,这会太麻烦人了,将就穿就行。”
  客人都说到这份上了,林葳蕤只得去搜了一身最宽松的衣裳。敲开客房的门,就见光着膀子只围了浴巾的叶大帅正低头看着他,头发还滴着水。林葳蕤往下看,没想到这人看着瘦,一身腱子肉倒是不缺,腹肌块块分明,看着硬邦邦的。
  头顶上传来他一本正经的询问:“要不要摸一摸?”
  

第31章 壬子年夏至·非常稻
  “四哥说笑了, 这是衣裳,还是快穿上, 别着凉好。”林葳蕤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人轻巧地握住了手腕, 出手的人甚至转了个弯, 握得更舒坦了。
  叶鸿鹄依旧是那副自以为人畜无害的模样,“明日可以尝到葳蕤做的早饭吗?”
  林葳蕤转了转手腕, 发现松不开,朝他道:“叶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是这么自来熟的吗?”
  “正是因为不熟,所以才要抓紧一切时机混熟。”逻辑满分嘛!不愧是奉天学堂出来的。
  “如果你这时候松开,或许明天的虾饺、烧麦、肠粉、南瓜粥还有你的份。”
  这威胁有点大,叶老四磨磨蹭蹭地松了手, 末了拿过人家递过来的衣裳的时候,又顺手摸了一下。林葳蕤面不改色,踩过他的脚回了房。
  真是奇怪, 听着名头倒是挺厉害的, 怎么跟个流氓似的。而且,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 他们便一起相伴,看过暮雪。
  ·
  战火纷飞, 他最信任的手下、昔日好友同窗带着队里的精锐背叛了他, 他自小收养的孩子拿着他全部的家当叛变投敌, 最后他拼死守护的百姓领着敌人将他击毙在躲避的山沟里。他的后半生可谓是山穷水尽, 众叛亲离,死后也不得安生,被最得意的手下斩下头颅。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暮雪里,看见了一个快要哭了的小男孩。
  “小草,阿华怎么醒不过来了?小六他们出去找吃的也没回来,会不会出事了?”一个哭泣的童声吵得林葳蕤心烦,低下头却望见一个闭着眼睛,嘴唇发紫的小男孩裹着天桥下唯一一条棉被躺在地上,旁边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姑娘在哭。他知道,阿华已经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小六他们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加入了本地的混混团体。就连现在这个哭啼啼的小姑娘最后也会走。果不其然,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声音沙哑沧桑。
  林葳蕤回头望,没发现人。等过了一阵,那道声音又响起,“男孩子不能哭,记住,再苦也不能哭。”这次他往自己的左手边望了望,那里似乎有一个人影,特别高。他不理,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走路。他哪里在哭了?
  “年纪小应该多笑,等到大了想笑也笑不出来了。你要去哪?这家饭馆招人,不过他们招的是成年人。”
  “你要学做菜,挺好的,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小孩,你好像没有做菜的天分。做不成厨师做帮工也行,你的刀工练得就不错。”那沙哑的声音嘟囔道:“奇怪,我虽然不能尝,但好像味觉比以前好多了,眼睛还能看到一些别的东西。”
  一年后,饭馆老板瞧着厨房里的灯火,叹息道:“葳蕤那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厨房用功呢。”
  大厨子也悄声道:“是啊,他的刀工了不得,可惜了,就是上锅不行,可人小孩有志气,一点都不服输。让他去吧。”
  狭小的厨房里,昏黄的灯火下,一人一影,“罢了,我都成这样了,左右吃不了东西,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
  ·
  叶鸿鹄抱着别人的衣裳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困扰多年的梦魇这次只开了个头便没了踪迹。林葳蕤却做了一晚上不知所谓的梦,早上起来却全忘了,头痛脸也黑。早起的胖婶眼见着大少爷脸色阴沉下了楼,进了厨房,拿起一个南瓜去皮切小块,胡萝卜洗干净切成头发丝大小,整个过程不知道睡醒没,但是动作毫无凝滞,行云流水,那分量不小的刀在他手上跟玩具似的。泡了一夜的小米加入南瓜块和萝卜细丝放锅里小火熬煮。
  锅里的粥咕噜咕噜冒着泡,林葳蕤也不浪费时间,左手起了个碗,往里倒料酒、老抽、耗油、生抽、糖等十几样调味,调成酱汁备用,将昨夜炸过泡好的凤爪放入油锅内,撒入花椒、辣椒、姜末,倒入着色的酱汁翻炒,最后还要再放上笼屉里蒸上小半个时辰的豆豉凤爪。
  昨夜答应了要做的虾饺和烧麦自然不能食言。半肥半膘的猪肉和马蹄切成绿豆大小的丁,胡萝卜切丝,草虾去壳去线切两半,林葳蕤把这些馅料都倒入碗中加入调味,然后捏成团在碗里摔打,这样做出来的馅料更加有黏劲,一口咬下去不会是散的肉馅。和面捏团擀成薄薄的飞片,这些对于林葳蕤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只见那双白玉的手指轻巧地包入馅料后两三下将皮捏成贝壳状上笼蒸。
  “给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一沓云吞皮已经递到跟前,林葳蕤也没在意,接过云吞皮就开始包烧麦。厨房门口的胖婶眼见着自己的位子被客人顶替,厨房里两人无声无息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提醒大少。接下来无论林葳蕤想要什么,很多时候甚至话还没说出口,旁边的人就已经将调味递给他。不知不觉,厨房里的动作快了很多。有次林葳蕤挽起的袖子散了下来,他自己要去挽的时候,旁边快速伸过来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将袖子一节一节整整齐齐地挽好。林葳蕤回过神来,才发现旁边打下手的胖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昨夜借宿的客人。
  客人同样挽着袖子,大清早依旧自来熟,见他望来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早饭上桌了,林蓁芃也揉着眼睛起了床,瞧见厨房里的两人和外头蹲着的胖婶,也蹲在厨房门口悄声问:“婶婶,大哥他们怎么一起在厨房?”
  胖婶摇摇头,“或许叶先生是大少爷很好的朋友吧。”
  两位“好朋友”出了厨房,桌上,林葳蕤将熬得糜烂的全素南瓜粥推给叶鸿鹄,自己和小弟则是端了碗滑嫩爽口的云吞喝。
  “叶四哥既然胃不好,还是喝点素的好。”叶鸿鹄挑眉哑然笑着盯人看,林葳蕤也回看他,两人“深情对望”一会,叶鸿鹄率先败下阵来,倒也欣然接过南瓜粥。
  幸而除了粥是素的,桌上还有其他点心可以一饱口福。虾饺的皮白如雪,薄如纸,里头鲜红的虾段隐约可见,一口一口小巧精致如同艺术品,干蒸烧麦糯米软香,肉质嫩美,一口刚好一个,小蓁芃吃的不亦乐乎。重头戏是豆豉凤爪,爪子泡的松软,豉汁饱满,一吮即脱骨,甜咸中带着微微的辣,味道美到就连手指上的汁水都舍不得浪费。
  饭后,久未上门的表小姐林芙萱到访。
  “恭喜表妹考上大学。”林芙萱见屋里有外男在,有些拘谨地坐着,挺直的背影犹如一株风中散发着冷香的百合。听到大表哥的话,她微微地笑了,有些羞涩道:“不过运气罢了。”
  林芙萱从中等学堂毕业后,考上了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林姑姑两夫妇高兴地放了两响鞭炮,直言感谢列祖列宗。不过高兴完,两口子开始为费用的事情发愁。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学费虽然不高,但对于他们一家来说,却也是沉重的负担。况且还有生活费,要在京师这种地方生活,费用还是颇高的。林慕英在林葳蕤面前说过一嘴,正巧林蓁芃的国文成绩不是很好,后来林葳蕤托阿福送贺礼的时候便提了让她为小弟补课一事。林姑姑一家一开始不接受报酬,被阿福好说歹说给说服了。今日林芙萱来就是给小蓁芃补课的。
  叶鸿鹄早在见到林芙萱时便自觉退到了房内,不去打扰他们。不过见林葳蕤交代完事情后要出门,又跟上去了。
  “四哥挺闲的。”
  叶老四摸摸鼻子,笑看着他没说话。
  两人来到田庄里,这时候按道理还不到收获季节,但是林家的田里头已经是光秃秃一片,今年春播的稻穗差不多收割完了,正在酝酿雨水来了进行秋播。
  林家的田庄虽然不算最大,但是往年收获时节还是需要雇佣周边一些短工帮忙收稻的。但是今年却不一样,已经快改成机器制造所的烟草行今年送来了几架小型的收割机和一台脱谷机。收割机小巧轻便地很,背个油箱在身上,手提着一柄割盘,轰隆隆的声音,圆盘似的巨大刀片所到之处,稻穗全部整齐倒下,省时省力!
  叶鸿鹄四周走了一圈回到林葳蕤跟前,问道:“现在不是收获季节,你们的水稻却已经入仓了,我观田里其他的农作物也长得格外快,品质一看就知道绝佳。而附近其他的田庄则未有此等变化。这是何故?”
  旁边的阿福这几天已经听多了人问这话,立马骄傲地说:“今年的水稻是用我们大少爷改良的种子才有了这么好的效果,现在别人家都在抢着要跟我们订下种子哩!还有这些机器也都是我们大少爷设计的!”看吧,我们大少爷就是这么多才多艺!
  叶鸿鹄思量片刻,道:“葳蕤有没有兴趣跟奉天做笔生意?”
  

第32章 壬子年夏至·远客来
  被自家大帅召唤来的吴冕做起了解说:“东北三省地域辽阔, 地肥物丰,所以我们占领、咳咳,接手后, 对农务这方面尤其注重,早几年前奉天就设立了几大农事试验场, 从国外高薪请了一大堆洋人教授进行种子培育, 目前流行在北方各省的“奉天二号”改良麦种就是那堆洋人搞出来的。
  “水稻一直都是南方人种的, 在东北往上翻几百年都没有稻米的痕迹。奉天三省的水稻田都是这几十年朝我们那移民的高丽棒子开的地。前几年,大帅下令在三省择良地而种稻, 这才有了大规模的实验田。我方才在先生的田庄转了一圈,实话说, 我们每年五百大洋聘请的洋人教授折腾了几年的结果,都没有先生这一处田庄随随便便一株生长得好。先生不愧是留洋归来的科学博士和农学博士。”
  林葳蕤倒是有些惊讶叶流氓的远见卓识, 要知道, 大规模的在东三省种植水稻还是在建国后伟人下令才出现的。一个大军阀, 最重要的便是有粮有枪,有了这两者, 不愁没人没兵,所以他这样做也确实没错。
  不过,林家田庄的水稻长得好除了林葳蕤在小洞天培育的种子优良外, 还有一个别处无法满足的生长优势——灵潭水的滋润。伏仙河在林葳蕤不定时的放水下,如今已经俨然小洞天外另一处灵潭。这要多亏了那些河中的生物, 形如伏仙鱼和水中藻类这类水生生物受了灵潭水的滋养, 本身就自带了灵潭水的属性, 和河水互补,自然的循环使它形成有别于他处的水系系统。即使伏仙河是开放式河流,这河里的伏仙鱼如今也只在上游这一处生长了。而这处河中的水产更是无上珍品,无怪那些长期光临的食客们都说这有凤来居的吃食有灵气,多吃确实对身体好。
  不过林葳蕤是不知道这些的,他自己都不清楚这河水的作用有多大,然而这笔大生意说他一点都不动心未免太过虚伪,也或许在他心里也曾经闪过那么一瞬乱世之中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他素来又最不耐烦麻烦,因此只先打预防针:“任何生物都可能产生与双亲不完全相似的后代,这种不完全相似的性状国外称之为‘变异’,不过有些性状可以稳定遗传,有些则昙花一现。
  “我田庄里的水稻也只是第一次试播,无法保证效果,且山水之间有差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道理恐怕二位都懂,奉天府买回去的种子林某也无法保证能完全达到这番效果。”
  旁边对什么变异遗传都一窍不通的叶某人:“无碍,我信你。”
  吴冕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也跟着道:“先生放心!我们会先派专家团来此地考察学习,种子买回去也会先进行试验再推广,到时还请先生不吝赐教。还有这田里的机器我们也想大量买进。”
  吴冕没想到大帅这一趟丢下奉天所有事务的南下还能带来这么一个意外之喜,别看他端着,其实心底早乐开花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哪的光景都不好,不是旱灾就是水患,手中有粮才好办事。
  一群人往山上走,老衡在前头开路,为主家展示这半年来的收获。远处的山脚下按照大少爷的吩咐,圈了一大块地养了一群山羊、肉牛和肉猪,水塘里头鲜鱼肥美,还有遮天莲叶下的莲藕丛生,他们这会走的山路周围零散地种着一些果树,越到山上才越看得出人工的痕迹,都是今年刚栽下的果苗。林大少是来巡山的,叶鸿鹄他们也不请自来。入夏时节酷暑难耐,奇异的是这片山色却犹如覆盖在一片空濛的迷雾之中,人走在其间清凉无比。一行人边走边欣赏山色,都不是热络的人,一时无话。
  走到水源处,林葳蕤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一群银鱼立马涌上来咬他的手指头,指尖微微酥痒。
  旁边伸过来一双手,轻轻地捧起他的手,不让他碰水,“山里的水凉。”
  林葳蕤抬眼看眼前的叶四,带些讶异,微微挣脱开他的手,却也没有继续。怎么跟哄小孩似的,这人什么毛病?
  旁边的老衡突然道:“哎哟!伏仙鱼!”
  吴冕也往水里瞧,“这鱼儿长得倒是稀奇,跟云梦泽里头的银鱼一样,就是小了点。这怎么有粉色鱼眼的?”
  “可不是银鱼嘛,不过我们这叫伏仙鱼,早些年捕绝了,最近才又出现的。粉色鱼眼的更罕见啊,我当年娶我家婆娘的前一日可是在这里蹲了一整天才网到一尾送去给岳丈家!就为了个好兆头,”许是见为首两人间的气氛不太对,老衡开了句玩笑,“我观二位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恐怕好事也将近啊。”
  他刚说完,就听山下传来呼唤:“大少爷!大少爷!”
  阿福回应道:“阿七,我们在这里!”
  山路不好走,单靠两条腿跑过来的阿七喘着粗气到跟前,道:“大少,家里头来了一个洋人,说是来找您的!一进门就问有没有东西吃。别的说什么我们也听不懂,您快回去瞧瞧吧。”
  林葳蕤站起来,用方巾擦干净手,想了想问道:“是不是一头卷毛,胖得跟猪似的?”
  阿七迟疑:“头发是卷的,但是不胖。”
  等见到人,这人说的第一句话便让林葳蕤知道他为什么不是他印象中的胖子了。飞扬李见着了林葳蕤就跟见着了多年未见的亲爹亲娘似的,嚎啕一声,就要扑过来,被林葳蕤后头站着的叶鸿鹄一只手拎起衣领丢到一边之后,他能依旧半点不带歇地上演认亲大戏:“上帝保佑终于让我见到你了!我下了船一路一路问过来,他们都听不懂我的话,不过当我闻到有凤来居里头的饭菜香味,我就知道是你了!林!没有你的日子,我仿佛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看看我,被活活饿瘦了三十斤!国外的吃食不是人吃的,我没法呆了,这次来中国投奔你就不走了!谁赶我走我跟谁急!有吃的吗?我为了吃这一顿,已经三顿没吃了。”他说话是大部分英文里头夹着几个汉字的,也难怪阿七把他认成洋人。
  叶鸿鹄当年军事学堂里学的是俄语和德语,英语一般,此刻他皱了皱眉,凑到林葳蕤耳边问道:“这人谁啊?”
  林葳蕤也无语,“同学。”又对一旁看热闹的胖婶道:“早上的云吞还有吗?端一碗堵住他的嘴。吵得我头疼。”
  飞扬李一听有吃的,立马就跟着胖婶走了,还用不太熟练的中文口语套近乎,让胖婶给他多盛点。听到动静的林蓁芃和林芙萱也都出来瞧热闹,飞扬李路过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朵玫瑰花,递给她,弯腰做绅士状:“日安,美丽的花朵应该献给美丽的女士。”林芙萱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就跟在胖婶后头去厨房了。
  飞扬李,自称南洋华侨,父亲是华夏人,是中菲混血儿,林葳蕤美国留学期间的邻居兼校友。
  胖婶竟然神奇地能够跟中文水平一般的飞扬李沟通:“所以大少爷在寄宿的地方做饭你每天都去蹭饭,导致一年胖了三十斤,飞先生真是性情中人。”
  飞扬李摇了摇头:“不,不,女士,我姓李。不过我也不是每顿都能蹭到的,因为有时候林他不做饭,他老是待在实验室里,还让我守着不让人进去打扰他。”
  胖婶暗自琢磨怎么有人名字是这么倒过来念的,不别扭吗?不过不妨碍她对这个大少的同学十分有好感,一头卷发瞧着就老实好摸,捧着早上剩下的云吞吃得跟吸了鸦片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架势,忒好玩了。
  叶鸿鹄原本还想紧迫盯人,这时江坤拿着一沓电报进了小别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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