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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臣不做粉侯-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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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还给你,可以杀狼,也可以防男人。”
  接着,把身上的外袍脱下来,眼疾手快地抖开,给她披围在肩头,恶狠狠地叮嘱:
  “这个,穿好了,不然夜里冷死你。”
  然后,又在身上摸索了半天,袖中,怀里,腰间,靴筒,东拼西凑,竟给凑出一大把碎金子,往她手中塞了,丝毫不介意泄露他身为皇帝却满身藏金子的怪癖,言语间依旧恶毒:
  “这个,收好了,不然饿死你。”
  末了,拉过身旁的高头汗血马,将缰绳递到她手上,说了句:
  “走好,不送。”
  然后,居然自己先转过身,大步往回走了。
  夜长欢披着那件还带着体温的袍子,手里捧了一堆刀子,金子,马鞭子,傻兮兮地立在原地,半响没能回过神来。
  嵬名霄的路子,来得太突然,太迅猛,她一时,接受不了。
  他真的,放她走了!慷慨如豪客?潇洒如侠士?谦谦如君子?
  平心而论,嵬名霄待她,其实不差。
  待那人走出了百步远,夜长欢才反应过来,心潮如浪涌,撒腿追过去,将嵬名霄从后面抱住。抱得那人浑身一僵,化成石像。
  “对不起!”她不能如他所愿,但是,真诚地道声歉,还是做得到的。
  “……”嵬名霄大约是被这突来的柔软,砸晕了。
  不过,这声对不起,他还是受得不怎么心安理得,他使过的那些坏,夜长欢回了玉京,迟早还是要知道,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样跳起脚骂他呢。
  遂沉着声音,大吼道:
  “你最好趁我反悔之前,快走!” 
  缠他腰上的手臂却不放松,且还在替他着想:
  “你就对外宣称,我意外染病,不治而亡吧。”
  世间再无安阳公主,夏国皇后卒于凉城,熙朝便不会与夏国追究。这是她能够替嵬名霄所想的,所做的,唯一事情了。夜长欢心道。从此,隐姓埋名地悄悄活着,总比她亮着身份,回到玉京,徒惹两国尴尬要好。
  “我马上就要反悔了!”嵬名霄嘶着声音,再吼。
  他不知道,心中那种恼火冲动,是感动,渴望,还是依恋,不舍,还是其他什么别的,反正,又胀又酸又痛,烦得很。
  夜长欢这才撤了手,转过身,奔跑而去。
  嵬名霄猛地转身,双手在空中虚抓了一把,再捏拳而垂下。看着那个远去的身影,心中犹在想,幸好她跑得快,不然,他也许真的就反悔了。
  明月如镜,天为帐,地为席,才是草原儿女的良辰美景销。魂天。可惜,他却脑子发热,君子了一回,此番良辰美景,也许,就再也难遇难求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的标题摘要,简化自海子的诗句“明月如镜,高悬草原映照千年岁月,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只身打马过草原。”在这里滥用了。

  ☆、回来

  又是一年春,春芽初发,春水初生,春花竞放,春风十里,春林茂盛。
  天道恒定,四季轮回,世事却无常,时势亦多变。
  这一年春天,玉京城里,不觉已经改头换日,着实天翻地覆。
  先是年节里,龙体一向康健的皇帝,突然病倒了。本是一点点风寒,外加点轻微积食,却演变成了一病不起,直接连朝政都不能亲理了。
  然后,便是宁王进宫探疾,却陡然变成皇帝驾崩,遗诏要传位于宁王。内宫外朝自然都跟着炸开了锅,宁王控制了宫禁,软禁了包括皇后在内的一干后宫娘娘与公主们,甚至将文武百官也给齐齐请进宫里,在紫宸殿前的阔场上跪了一大片,跪了好几天,却唯独放跑了太子。
  接下来,百密一疏的宁王殿下把玉京城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他的太子兄弟的活人……或者尸体,直接导致宁王和满朝文武僵持不下的尴尬。因为,那群顽固不化的臣子们声称,遗诏是可以伪造的,太子却不是乱封的,太子即储君,必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有在储君殁了的情况下,宁王才是顺位继承人。
  熙朝重文轻武,文官系统盘根错节,枝繁叶茂。宁王可以气死老皇,控制宫禁,伪造遗诏,却没有办法杀掉满朝的臣子。
  僵局之中,就等来了裴煊进京,带着三万骑兵,还有一干夏国人,不跟任何人客气打招呼,也不跟任何人啰嗦讲道理,默默地绕过了京畿大营,强硬地控制了玉京九门,然后围住宫城,直接强攻,把宁王给拿下了。又在昔日安阳公主府后院的一口枯井里,找到了藏得妥妥的太子殿下。
  后来……后来的事情就没有悬念了,十六岁的太子登基成了新皇,却尚不能亲政;皇后娘娘成了太后娘娘,临朝称制;三万进京勤王的骑兵从西北边防军摇身变成了玉京的宫城禁卫军,当然,他们中间还做过嫁去夏国的和亲公主的随嫁扈从来着,不过,大家都选择性地把这件事情遗忘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所以,送出去的嫁妆,能收回来一些,还是就收回来比较好。
  而所有谋逆罪人与平乱功臣,自然是,该杀的杀,该押的押,该赏的赏,该升的升。
  要问所有的人当中,最青云得志春风得意的人是谁,自然当属裴煊裴相公了。
  平乱有功,匡扶少主,太后亲弟,天子亲舅,自然应当位极人臣,坐镇朝堂,做肱骨国柱。
  从吃力不讨好的小小玉京府尹,到吃力不讨好的倒霉送亲使,再到位高权重的东府宰执,虽说都称一声裴大人,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听说,太后不决的政事,喜欢问询于裴煊,少年天子则是自幼就信赖这位亲舅舅,此番又多了一份护驾救命之恩,更是平添亲厚,无人可及。
  如此炙手可热的权臣,当然是大家都想巴结的。
  于是,这年春天的裴国公府,日日门庭若市。下帖子请吃饭的,想要求情办事的,还有锲而不舍要给裴大人说亲的。权贵豪客,三教九流,三姑六婆,车马轿子,来来去去,络绎不绝。
  国公府的门房,也跟着水涨船高,成日忙得不可开交。关键是,还得有机灵劲儿,什么帖子是接得的,什么差事是可以推脱的,什么人是怠慢不得的,都得靠一双火眼金睛,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来应付。既不能来者不拒,给主人家添麻烦,又不能有眼无珠,给主人家惹麻烦。
  这些门上的应酬活路,那个小厮,往日就是瞧他见机才安在这里的,如今日日操练着,更是越发炉火存青。
  这一日午后,府门口来了个妙龄女郎,却把门上那小厮给难住了。
  那女郎,梳一头乌发简髻,着一身素衣小靴,其实也干净的,可瞧着总有种风尘仆仆的感觉,就像是刚刚行了很长很长的路一般。那素袍衣襟上,洗褪了颜色,靴面脚尖上,磨掉了绒皮。
  看着一身朴素吧,却又依稀隐着贵气,看着消瘦得像只柳条儿,却又有一股子精神。见她大大方方地行至阶下,站定了,仰头看了看门楣,再手搭凉棚,看了看头顶的春日暖阳,大约是怕晒着,便转身去了边上的梧桐树荫下,往那石狮底座上靠了,兀自闭目养神。
  国公府门房的小厮,就立在门上,犹豫不决。
  去搭理她吧,如今有许多玉京城的女子,听闻他家大人年轻有为,相貌又好,便专门来国公府门上,等着看他下朝回家,一睹风姿,又听说他在夏国娶了个夫人,却也没有带回玉京来,便想着寻点缘分,看看月老的红线,还搭不搭得过来。
  这样的大胆女子,几乎每日都能遇上那么几个。更有甚者,哭哭啼啼,编些凄凉身世,要卖身进裴府,到大人身边当丫鬟的,大人吩咐过,随她们去,不理会便是。
  不搭理她吧,门房小厮心里又隐隐觉得不妥。他眼力劲毒,直觉这是个不可怠慢的主儿,就方才那在公府门前闲庭信步的雍容气度,还有此刻直接抱着石狮靠坐的随性派头,就是那些慕名来骚扰的玉京女郎们,不可比的。
  可瞧那一身的打扮,又着实不像个养尊处优的贵家女郎。
  门房小厮就在心里纠结了半天,终于决定,还是莫要怠慢为好,保不齐是个落难的贵女呢。
  于是,他走下阶来,客气地问那女郎:
  “敢问娘子有何贵干?”
  “我等你家大人。”那女郎竟也客气地笑着答他。
  彼时阳光正明媚,透过梧桐树隙,洒在女郎发间,脸上,肩头,如碎金点玉,瑶光生辉。
  门房小厮看呆了,平日应付门口那些厌烦之人的不耐嘴脸,愣是一点也使不出来,不觉继续客气周到地说到:
  “今日宫里有宴,大人怕是要回来得晚些。外头热,娘子要不进门来等?”
  “没关系,我就在这里等吧。”女郎竟冲他感激地笑笑,拒绝了他的好意,兀自抱住石狮一足,靠头休憩,像是很累。
  果然是很累。
  半日功夫,不断有人来来往往,门房小厮应接不暇,等空隙时,便忍不住转到那石狮后边去看一看,见着那女郎竟抱着石狮睡着了,蝶翅儿眼睫上挂了泪珠儿,菱角儿嘴上又挂着笑意。
  真不知是想到了何等伤心与喜乐。
  一阵车马轱辘入巷,她又一个惊醒,身子一滑,头一点,差点从那石狮底座上摔下来。
  门房小厮看得怜心泛滥,转身应付了这起子来人,便端了茶水给她喝,又找了点心请她吃。
  心中也帮着她期盼,他家大人今日要早点回来才是,别让人家等久了。
  偏偏那日,宫里是春日赏花会,要开了夜宴,才散的。
  所以,即便裴煊疏于应付,早早退席出宫,回到府上时,也已经是夜色擦黑。
  见着阶下马吁车停,门房小厮赶紧迎上去,向主人家交代一天的来往事宜,一边拿眼神余光朝梧桐石狮旁看去,却不见了那女郎的身影。
  再仔细一找,那石狮边上,遗一抹素色裙边,在麻黑夜色下,倒不怎么明显。
  原来是缩在了石狮后面,藏住了身形,却又藏头不藏尾。在门口等了大半天,临到头了,却又不敢相见,莫不是读书人所讲的近君情怯么?
  门房小厮略通文墨,遂用了个文绉绉的说法,暗自揣测那石狮后面的退缩之意。
  裴煊心中有事,低垂着眉目,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往门里走。
  上了阶,行至朱门边上,抬脚跨了半步,又退了回来。
  他不知道,是有所感应,还是因为发现门房小厮今日说话,有点颠三倒四的不对劲,总之,转身,顺着那厮的努嘴与眼神示意,往阶边梧桐树下看过去。
  这一看,电光火闪,山崩地裂,多少个夜不成寐,烈火焚心的煎熬,刹那间,如释重负,摧枯拉朽。
  夏国的新皇后染病薨逝的报丧国书,一个月前就送到玉京了,而他派出去寻人的暗探们,却又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裴煊心头一阵兵荒马乱,但习惯使然,依旧立如青松,锁眉沉目,不动声色,看着那从石狮边上探出来的一张小小脸庞。旁边人也看不出端倪,门房小厮只当他是见着又来一个找上门纠缠的女郎,心存不悦,便寻思着,要不要赶人。
  可这样可爱的女郎,他有点下不起手,人家痴痴地等了大半日,这会儿又是天擦黑的时分,可忍心将她赶到哪里去啊?
  门房小厮就拿一双机灵眼睛,在裴煊和女郎身上,来回转着,察言观色。也得亏他迟疑了半响,不然,死得惨。当然,这是后来他目睹了事态的惊人变化之后,得出的结论。
  且说当时僵持中,那女郎见着躲不过了,便从石狮座上跳下来,轻薄得像一片叶,纤细得如一阵风,拍了拍裙面,跨了两步,行至阶下,微微仰面,笑着冲裴煊说来:
  “我回来了。”
  声音轻缓,清浅,不带一丝哀与怨,笑颜如优昙盛开,幽莲绽放,驱散着夜色,面容清晰又模糊,近在咫尺,又似乎遥不可及。
  裴煊立在原地,有那么好几息功夫,极力地沉气定神,才保持了形色不崩。
  夜色袭来,烘亮朱门下的昏黄笼灯,夜风拂过,吹起女郎脚边的简朴裙裾。裴煊暗自凝了口气,终于,艰难地说了一句:
  “进来。”
  说完,兀自转身抬脚,进门。
  心中却有大石落地,终于回来了,回来了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煊哥还要绷!还要绷!

  ☆、抱抱

  裴煊身边贴身跟班的小厮柴胡,是认得安阳公主夜长欢的。夏国和亲之行,尤其是在永乐城围城的那半年,可谓共过患难的。
  所以,一个月前,和亲公主的死讯传来,裴煊坐着书房里沉思了一宿,他却在门边一边偷觑,一边抹着眼泪,哭成了个泪人,又心道,他家公子真狠心,连一滴眼泪都没有。
  所以,刚才进府门时,柴胡才是最震惊的一个。
  震惊于那女郎的熟悉相貌,震惊于公子的冷漠态度。
  也震惊于公子与女郎的见面与相处方式。进了府,过影壁,进边廊,公子便径直回了清风苑小书房,却把那女郎扔给柴胡,要他到老太君屋里找几个丫鬟来,伺候着沐浴更衣,再准备一餐膳食,把洗干净的她和热好的饭菜,一并送到清风苑来。
  柴胡领着这怪异差事,目送公子穿廊而去的背影,转身抬头,看见女郎立在几步开外的廊口,笑吟吟地,开口直呼他的名字。
  “公……公主……”柴胡激动得口中结巴,又赶紧压低了声音,心中笃定了她是谁,又觉得太不可思议,倍感亲切与喜悦,又倍觉怅然与伤感。
  公子的吩咐,冷腔冷调的,洒落在敞阔回廊间,女郎听得见。
  “他是嫌我这个样子太邋遢,太寒碜了吗?”公主低头,看看裙边靴面,讪讪地笑问那小厮。
  “不……不是的,公……公子是心疼……”柴胡矢口否认,急出背心微汗,他替公子汗颜,又想替公子遮掩。
  见着你一身粗衣破鞋,风尘仆仆,形容消瘦,瘦成纸片,心疼。
  柴胡也算是说对了,虽然他以为自己是在瞎蒙。
  却不知他家公子心中早已经是惊涛骇浪,之所以急急地走开,是不愿意当场崩溃。毕竟,公府上下,裴氏一族,皆仰仗于他,他不可在下人面前,失了仪态。
  裴煊一阵疾走,抢着回了清风苑小书房,掩门独坐,掩面扶额,鼻间发酸,眼睛潮湿,几欲痛哭。
  他才是情怯。
  见着她那光景,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苦,却还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只一味地望着他笑,笑得他的肝肠寸断,心都碎了一地。
  自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儿,怎么忍心见她遭受这些皮肉之苦,所以,便想着,让她能够立刻洗浴沐身,换一身轻软舒服的绫罗锦衣,见着她瘦得下巴尖尖,又恨不得把美味佳肴立刻把塞进她的嘴里。
  从即刻起,一刻也不再教她受苦。
  夜长欢却不知裴煊心中萧索,只见着他的冷漠。
  她怀着一腔疑惑,走了万里路遥,眼巴巴地在国公府门口等了他大半日,见着他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满心的疑虑顿时烟消云散,换之是浓浓的希冀填满胸间。她心里想的是,终于回来他身边了,抬头能见,体温可触,气息可闻,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哪知他却不咸不淡地招呼她进门,话也不多说,人也不多看,将她当叫花子穷亲戚一样打发。
  风靡玉京的裴相爷,架子真是大啊。要见他,还得先沐浴更衣,是嫌她脏,嫌她臭吗?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扔几坨银锭子给她,打发她走人啊?
  夜长欢极力忍了心中的小九九,也极力压了眼中的泪珠子,由着两个陌生的丫鬟领着去沐浴,更衣,换上一身并不合适的宽大罗裙。她比从前消瘦了许多,普通女孩儿的衣物,便显得宽大了。再则,那是一套轻罗软锦的衣裳,却是裴府里丫鬟们穿着的式样,周身玉色的衫裙,桃粉的丝带缠腰。
  估计是那两个丫鬟一时也找不着合适的衣服给她穿,也大约是认为公子在门口捡了个人进府,多半就是想要当着丫鬟之类的来使唤。
  夜长欢拿着那根长长的桃粉丝带,在自己的瘦削腰身上缠了又缠,系了又系,勉强将那身丫头装束穿出模样来。只是,领口微敞,两腋生风,削肩薄背,箍腰挽袖,那本该紧俏利实的样式,被她穿成了松松垮垮的仙气。怎么看,也不像个能够利索干事的丫鬟,倒像个天生就等着被人服侍的主儿。
  那两个丫鬟看了,亦觉不妥,好心地问她,要不要换一身。
  “不了,挺好的。”
  夜长欢笑笑,拒绝了这份好意。她大致知道那两个丫头的顾虑。可不,裴府里的丫鬟,穿的都是绫罗绸缎,已经比她刚才换下的粗衣布裙好多了。再说,她现在的处境,无家可归,无人可依,甚至,连自己是谁,也不可说了,裴煊能够收留她在身边,做个丫鬟,她都应该感激涕零五体投地。
  就这样去了清风苑小书房。
  房中小案上,已经摆了膳食,摞杯叠盏地,把一张小案挤得满当当的,边上还放了两个多层食盒,冒着热气与香气,像是还有没端出来的菜肴。总之,搞得像很多人要吃饭一样。
  裴煊坐在案边,拿一只翡翠碗与白玉勺,专心致志地,盛一碗开胃羹汤。
  修长指节,执着白玉勺,什锦羹汤,倾覆坠入翡翠碗,明烛照人,郎君面色如玉,眉目如画,淡淡地抬眸,见着门边痴傻立着的女郎,生硬地招呼:
  “过来吃。”
  夜长欢心中别扭,脚下却又没甚骨气,听着那声唤猫儿狗儿似的招呼,竟不由自主地跨步上前,行至小案一侧,敛裙跽坐好,看了看裴煊递过来的羹汤,没有伸手接,看了看满案的吃食,也不动筷箸,最后,潋滟目光停留在裴煊脸上,就那么直直地盯着他,不动了。
  裴煊将汤碗朝她面前一搁,不解地蹙眉,大约是恨不得她将这一大堆吃食全部吃干净之意。
  “我不饿。”
  夜长欢摇了摇头,暗暗提起一口气,直直地盯着裴煊那一双山雾寒潭般的眼眸,朝着他伸出双臂,像个撒娇的孩童一般,软软地说到:
  “我想你抱抱。”
  她决定,不管裴煊怎样看她,怎样待她。她只管从心随性,心里是怎样想的,就怎么说,心里渴望什么,就寻求什么。
  裴煊眸中雾色更浓,手上却是不知所措。
  “我洗干净了。”
  夜长欢又道,同时抬袖,嗅闻身侧与腕间,艰难行旅,难免邋遢,能顺利地回来已经不错,哪里做得到衣带飘飘,鞋不沾尘,香气袭人。可是,她已经很努力地注意了,尽量不让自己蓬头垢面地出现在裴煊面前。
  “一点也不脏。”
  她再补了一句。其实,她心里还有些潜台词,没有说出来。嵬名霄没有碰过她,她没有让其他的任何男人碰过她。阴差阳错,她嫁过的三任驸马,也没有碰过她。以命相搏,在回来的途中误入黑店,那个见色起意的店家,也没能碰到她。
  她完璧如初,臂上朱砂依旧,她自认,如果以最苛刻的男子眼光来看,她亦对得起那份身与心的忠诚。
  夜长欢伸臂抬手间,挽起的宽阔衣袖就滑至手肘,露一截欺霜凌雪的皓腕,亦露出腕间那道粉浅的割划疤痕,颜色倒是淡了,形状却是狰狞,犹如一只多足丑虫,蚕卧蛆附于白玉之上。
  裴煊突然凝眉锁目,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紧紧地盯着那处伤疤,问她:
  “怎么回事?”
  夜长欢吓得缩手,又觉被钳得死紧,动弹不得,只得撅了撅嘴,如实道来:
  “也没什么,就是那天,行大婚仪,我见着你没来,一时糊涂,心里着急,就用喜房里的烛台割了一下……”
  她说得轻松遮掩,又不禁垂着眼睫躲闪,一个抬眼,才见着裴煊的神色甚是吓人,急忙又补充说:
  “不过,后来,第二天我就想通了,以后也不……”
  话没说完,就被裴煊猛地一拉,给拉进怀里,抱了个紧实。 
  艾叶衣香,男子血气,还有依稀药味,混杂在一起,符咒一般,将她紧紧地包裹住,一双大掌,从她的肩头抚到腰身,从前胸摸到后背,温热的指腹,□□她的浓密乌发里,捧着她的头脸一阵搓揉,怕是将她的头发搓成了乱鸡窝,又从额角云鬓,到眉骨,眼睛,再到琼鼻,嘴唇,下巴,耳廓,一路将她的五官轮廓,画了个遍。
  末了,依旧滑手下去,揽住她的腰背,垂头在她颈间,收紧双臂,使命地将她往骨子里嵌了,箍住。
  春夜深院,烛明灯亮,人影交叠,有情人就这样紧紧相拥。
  夜长欢被箍得有些气紧,仰脸在裴煊颈侧,转着眼珠,环顾书房四周,打量这个去年春日里她就来过的地方,陈设依旧,那些她一直揣在心上的话,犹如重响在耳边。说什么奢甜食来抵御想她的苦,说什么情之所起一往而深,说什么光明正大地呆在玉京,他养她一辈子……
  也许,都还做得了数的。 
  虽然一副万年不变的棺材脸,可是,能够这样抱她,再内敛的情绪,再隐忍的心思,她也感受得到了。
  少顷,她又觉得颈上湿哒哒的,那处,是裴煊的头脸触过,眼睛熨过。
  那是泪水。
  他哭了!
  还把眼泪往她颈上擦!
  好像还在蹭!眼睫在她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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