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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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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什么是杀戮?这世上,本来就是这样的,要过得比别人好,就必定会有人比自己过得差。我知道,你也一样,windy,你也是个傻姑娘,我知道,你心里藏了一个人,你愿意为那个人肝脑涂地,在所不惜。但是,注定是没有结果的路上,你好自为之。”
  连风颤抖着指尖,转过身子,看着头搭在自己肩上的李慕良。这个男人,沉目,长睫。她终于哽咽出声: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的是不是?我背叛的不只是你,是整一个秦家,西亚湾枪械走火事件的时候你就已经察觉到了,是不是?为什么明明原先约定的只是□□,却又变成了宁氏失窃的枪械,明明只是秦氏内变,却又牵涉到宁氏……可是你没有伤害我,甚至是惩罚也没有,为的是什么?”
  “我从小到大,爱过人,却没有相信过任何人,包括锦,阿初,还有阿晨……我做不到信人,很好笑是不是?windy,现在我能信你一次么?”
  “为什么要信我?”
  李慕良开口:“你知道么?阿初那个傻姑娘,她最后竟恨了我,她抱着她所谓的堂哥的尸体,她说恨我……呵,真是搞不懂,我是她的亲哥哥,却比不上一个她的堂兄弟来得让她亲近?一直以来,我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渴望什么,从来没有说出口过。到了今时今日这个地步,来时孑然一身,走时也是孑然一身。”
  从小到大,都像压在海上的浮鱼,想要浮出水面,但是,鱼离了水又会死。后悔么?也不尽然。
  李慕良唇边抿着浅笑,狭长眉目,慢慢地,慢慢地,变得苍凉:“阿晨打电话给我时,她的嗓音实在是好听,她问我,你会来么?我怎么舍得拒绝她?windy;我舍不得……”
  终于,她伸出手,握住李慕良捂住腰间伤口满是鲜血涌动的手,闭眼,轻轻说道:“我知道,慕良,我都知道。”
  “从前,贫民窟里有一只流浪狗,不知道为什么会躲在阴沟里,被打跛脚,跟另一群流浪狗抢骨头吃,后来,偶尔抬起头,发现原来头上的阳光很好看,他在想,如果有一天,能够抚摸到就好了。那只狗就兴奋地吐着舌头像个傻子在下面看着太阳跑啊跑,以为跑出了阴沟,跑到了那个有阳光的世界,春暖花开,温暖熙和。却,回头再一看,还是躲在满是腐水的阴沟里跟着一群流浪狗抢骨头……”
  宁家庭院的杏花树依旧开得很灿烂很灿烂。越晨光抱着小曦坐在庭院里晒着暖暖的太阳,轻轻地哼着那首《鲁冰花》,小曦伏在越晨光的怀里,语气柔和得像漫天的羽毛。
  “阿晨妈妈,我想睡一会儿。有……些累……”
  “好。”越晨光抚起小曦额前柔软的发,轻轻地往额前一吻。
  漂亮的雪色,漂亮的雪花。极尽温柔之色。越晨光把沉睡的小曦放在床上,长长的,漫无天际的天色。阳光雪景下的晶莹,无限,苍穹。那一天,不多时的相聚,无由来地,这一刻却,指尖温凉,于是淡弯着眉目,执起手中的话筒,拨出了号码。
  是十一个数字的距离,几秒忙音等待的距离。终于,接通。
  越晨光淡弯着温良的眉目,轻轻唤道:“慕良?”
  一时静默,而后,听得话筒那边,一下,两下,敲着手机屏幕的声音,利落,清脆。
  “嘚,嘚。”
  越晨光忽然笑了一下,发梢微微垂腰间,她认真着温软的语气,说道:“嗯……其实我没有事说的,从教堂回来,你也应该到家了吧?慕良,今天的太阳很好看呢。”
  连风颤抖着指尖摁下结束键,满目静默哽咽泪水簌簌而落。低头,看着早已阖上双目,低垂的头抵在自己肩上,沉目长睫的男人,唇挨在他的耳边,满是冰凉的触感,笑。
  “她说,慕良,今天的太阳很好看。”
  自此,一处可笑相思,两地无法言说的绝境话凄凉。
  好奇怪啊,奇怪什么呢?那么久之前的那个少女,她对阳光着了迷;那么久之前的你,对少女着了迷。
  深夜,秦初醒来。漫在房间里的温度,总是会比其他时候。神经紧绷着,明明满身的睡意,却又睡不着。窗子外高大的梧桐树撑着郁郁葱葱的绿叶。她想,这份生意盎然却已经不是她所能欣赏。而如果一个人要死了,只是很短很短,甚至是一瞬间的事。明明那么短的时间,却没有人站在他的身边。这是一件非常非常不美满的事。
  她握紧手中白白的绵绵的软软的被子,她笑,她说,windy啊,我能不能什么也不要啊?不要秦家,不要活着……都不要的话,能给我换一个哥哥回来么?就是很厉害,很厉害,会把我抱起来去摘树上青石榴的哥哥。
  连风踏着高跟鞋,急着看文件,拿起电话,语气精明:“这有多难?一个秦家不够,呵,宁家他们总不敢得罪……”一时语毕,连风挂了电话,又重新按键,趁着接通的空档,她抬起头看着缩在床上的女生:“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秦初又笑,双手紧了紧被子,歪着脑袋,说道:“哥哥怎么说来着?他要阿初干什么呀?告诉我一声。阿初不任性了,一定用心做。”
  “嫁人。”
  “嗯嗯呢,嫁谁啊?”
  “宁唯。”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很久很久之前。
  他与涂锦的开始,只能说,糊里糊涂地开始,而后,糊里糊涂的结束。众人儿或许不知,但是李慕良心里却是不得不明白,不得不面对,与其说为爱放手,还不如说放自己自由。
  他是孤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儿,于此也不得不讲讲,他李大少不得不说的故事。
  七岁的李慕良在那时还不叫李慕良,无父无母,家住贫民窟。由于父母还没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就先到了贫民窟。自然也不知其姓甚名谁。姑且就先叫他M吧!先别说为啥M身为正宗华夏民族子孙,却出现在洛杉矶某个角落的贫民窟里。M即使身在异国他乡,也是从小深谙世间生存之道,不说琴棋书画,就说偷抢拐骗,那是无所不能。
  话说,七岁,七岁的人会干些什么事儿,不过,管你会干什么事儿,你要能养活自己就成。有几句话,说的真TM的太对了,修养诚可贵,道德价更高,若为养命故,两者皆可抛。可怕的街头生存法则让他把此奉为人生宗旨,洛杉矶有纸醉金迷的灯红酒绿,当然也有无法可见天日的黑暗。只要你有钱,只要能活命,没什么事是不能做的,也没什么事是做不了的。
  这样的信仰支撑着M成长到十二岁,直到十二岁那年的某一天,事隔多年后,他想起来,也就是像那些看命人常说的那些忽悠人的话,施主,这是你的债。
  某日。十二岁的M穿着一身黑色皮夹外套,紧身牛仔裤,戴着鸭舌帽,遮掩因为常年吸毒而苍白的容貌,整日整日地穿梭于洛杉矶各有名的商业大街上,加上天生冷峻的气质,要是再带上一时下流行的墨镜什么的,虽是浑身的颓靡之色,但尽显英气,倒有几分时尚帅气的味道。可惜,要为生计而愁的人儿还有谁有这门心思想着去装帅气啊。随便戴着个鸭舌帽出门,掩人耳目,行偷窃之实。
  Inferno;释放欲望的狱口,在当地也算是颇负盛名的酒吧。而这么些寻欢作乐的声色场所也是那些个达官显赫,富家子弟玩乐的场所,也是进行或能见光或不能见光的生意洽谈的最佳场所。据闻,那天晚上在Inferno发生的枪战事件轰动一时,大概是某些个帮会与帮会之间谈不拢,于是就撕破脸,以武力解决。
  枪战嘛,死伤总是是在所难免的,祸及无辜也是在所难免的。更何况当时场面混乱,肇事双方也是见人就打。好吧,按照一般情理来讲,未满十八岁者是不能进入酒吧的。但年仅十二岁的M当时个子已有一米七左右,虽说与当地人儿相比略显瘦弱了些,也算是半个大人,常年穿着一身黑衣,头戴鸭舌帽,倒也没让人窥出其略显稚嫩的脸,加上出入酒吧比想象中的来得容易,非特殊情况也不会有人来查。于是,这天,向来做着私下贩卖毒品给酒吧顾客的M确实倒霉了。
  可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混乱中好不容易从酒吧后门逃了出来,却发现昏暗潮湿的后巷也在开战,枪声不断,一时半会儿停不了,M看在眼里也只能大骂一句“Shit”了。
  好歹也是在鱼龙混杂的贫民窟混了好几年,连44式都玩儿过,枪战这种事儿也不是没见过,只不过事不关己,咱逃命就行。可惜,想是这样想,混乱的枪战中没人会分得清谁是局中人,谁是局外人,看着面孔生的人儿就打。能躲在洛杉矶最黑暗的地方生存了六七年还能无事的,不能小瞧了其堪比小强的生存能力;能在洛杉矶最黑暗的地方生活得好好的,安然生存到青春期的小孩更不能小瞧。
  某种程度上,冷血动物之所以凶狠,皆是其生存环境之阴暗苍冷,他们以保护自己为己任,一旦触及其安全防线,便要受到其攻击反噬。
  所以说M要对其发起攻击亦是意料之中。杀人这种事,不是没见过,但亲身经历是一回事;危急之下杀起人来毫不含糊又是另一回事。十二岁的少年杀人时眼中闪过与年龄不符的狠戾与凉薄足以让巷子的尽头,坐在劳斯莱斯里观战的某主儿注意。
  混乱中逃出来不容易,但M的确逃出来了,但M比较倒霉,刚从巷口跑出来,就被劳斯莱斯就这么一撞,两眼一闭,就这么晕了过去,连骂一声shit都来不及。
  想起当时自己一醒过来就被一老头子用一K186指着头威胁说:“好小子,你杀了我的人。是要以命抵命,还是为秦家卖命?”
  被M回忆起来也只是皱着眉目,痛心疾首地大骂一句,孽缘啊!
  后来老头说,“小子,你杀了我的手下李慕良,从今天起,你就是李慕良。记住,在秦家,要做的是枭雄,而不是狗熊,要成为Winer;而不是Loser。生存之道,你该懂。”
  一句话后,直接把M打入秦家,事后回想起来,老头子说这么一番振奋人心的话儿怎么觉得是在忽悠自己。
  M的Winer之路说难不难,说易不易,起码嘛,M还能熬的过去,多年后成为秦家手握荣权的太子爷。而当时M成为李慕良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戒毒。通常私下作为小卒贩卖毒品的为便于毒头控制,事前都会注射毒品,使其患有毒瘾。这并不奇怪。M的戒毒之路也是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就是把自己关起来,关个十多天,到最后死不了,就是戒了去。再后来,熟悉各类枪械组装,海外私货交易,军械地下交易渠道,对冲基金,各类资产重组,还时不时被人羡慕妒忌恨,偶尔暗杀一把,总之就是一句话,直接把你往死里整。
  不愧是黑道精英式教育,等到M长到十八九岁的时候,已经是熟知各种金融知识,法语,英语,德语也是在秦老的苦逼下逼得咬字纯正,说得流畅无比。懂得把不能见光的资金洗白的各种手段玩儿得娴熟自如。可惜,在那个人才比苍蝇还多的百年黑道家族里,你有能耐也不一定能服众,像这种存在了百年的家族,血缘维系也很重要,你既是外来子,要不干脆干些轰轰烈烈的大事儿来服众,否则就是让你坐上了秦家太子爷的位置,将来也得被人拉下来。而历史证明,那必须是得发生流血事件的。李慕良也的确如此去做,就八个字儿:大开杀戒,血流成河。
  百年家族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团结起来可以很团结,不过也有一点儿是很不好的,那就是,不团结起来那叫一个四分五裂。秦家掌握着大半个亚太区军事交易的地下航道权,经营赌场,海外走私。其势力并不比宁家逊色。也就是说,那么庞大的黑道王国有谁不想手握大权,家族里的那些人各个是顾全了面子,在外头打着团结的旗杆,里子却是时刻在手里攥着一把到,等着谁眼细,逮着了谁的弱点,谁的错处,然后毫不犹豫地捅上一刀,再等着自己上位。
  而秦老的儿子就是输在了把自己的弱点展露出来。当时秦老的身子骨愈发地差,也早已发话了,自己死后,留下来的家业,秦家当家这个名号儿是要留给自家儿子的。秦家里的几个也同掌大权的人儿也愈发地按捺不住,那时正逢秦老孙女秦初的生日,她的父亲为了履行对女儿的承诺,而飞去日本为庆生。秦初一出生便是被送到日本,离了秦家的本家。她的父亲也是极少飞去日本看她,就连秦老也是在其刚出生的时候为秦初带上保平安的平安锁时见过一面。而也是正值这次的机会,秦家的几个想□□的人一招借刀杀人,便让秦老的儿子死于非命。
  得到消息的秦老立即乘坐直升机飞往日本,而身在日本的儿媳与孙女也受到了牵连。当秦老来到所在公寓时,其儿媳已是神智不清,浑身是血,衣衫凌乱地躺在大厅里,不停地傻笑。活到这个岁数,他秦簟也算是见过大风浪,活成了人精。秦家的当家主母可以死,却不能受辱,这是百年大家族的声望所在。
  秦老用力地把拐杖一柱。身边的人便心领神会地拿出枪支装了灭声器,往着地上神智不清的女人开了两枪。
  “孩子,你跟着他就该想着有这样的结局,委屈你了。”那时,秦簟的声音苍劲却凉薄,听不出丝毫感情所在。
  女人死时,大概神智清醒了一下,拉着秦簟的裤脚,指了指旁边的储物柜,便两眼一闭,就这么死了。手下打开柜子,便看到一个穿着洋装的小女孩儿,长着一张彷若玉石雕琢,精致无疵的脸。被绑着手脚,用一白布蒙着眼睛,睡得安稳,看得出是被喂了少量的安眠药。想来是女人把孩子事先藏了起来,又怕其因惊慌失措被人发现,绑了她的双脚双手,喂了安眠药,把她放在柜里,也算是护了她周全。
  秦簟把拐杖放在一边,走了过去,亲自解开了绑着的布条,看着女孩儿安稳的睡颜,彷若做着世间最甜美的梦,稍有安慰地说:“你的母亲也算是周全了你。好孩子,往后,便跟着爷爷。”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秦簟的儿子死了,秦家没了个当家做主儿的,也不能让秦家就这么乱下去。回去后,秦老的作风也算是狠辣,动作那叫一个雷风厉行。解决了那几个内讧的人儿,便是又重掌了秦家大权,但终是念着自己年事已高,这要上位的人是断不了的,秦簟自觉也没这个精力和心机再去控制这股蠢蠢欲动的力量。而这么一股力量在秦家又分为保守派的和改革派的,这秦家要怎么发展不要紧,重要的是能维系下去以致其地位屹立不倒。要任着这么两股力量这么发展下去,分家是迟早的事儿,百年黑道家族,你要分家便是削弱这个家族的力量,你要削弱这个家族的力量是不被允许的。
  而李慕良也便是作为秦簟想控制着这股力量的工具而产生的。事实上,李慕良也确实没有让秦簟失望。年仅二十,年纪太轻,看不惯人情世故,就想着带队冲锋陷阵,除了做事有点不留余地之外,再过个七八年,等着作风稳重些,却是个能掌握起整个秦家的生杀大权的人物。就这么磨砺了几年,虽说这秦家太子爷没掌着秦家大权,但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二十岁的这年,从洛杉矶回了中国,秦老爷子安排下,倒有一大帮子的人儿鞍前马后地伺候着,不过太子爷作风低调,看着这么多人跟着自己,别扭。就跟着秦老爷子挑明了,不想让那么多人儿跟着,太TM的没有人身自由了。
  这秦老爷子一听可怒了,拿着拐杖用力敲地儿,当面宣布着,他不要这么多人儿跟着,就一个也别留着了,学了几年空手道,还真当自己了不起了,要让人给一枪毙了好了事儿。
  众人一听,心里颤巍巍,想着之前鞍前马后地伺候着这太子爷,原是等着枪战的时候给他当靶子?
  如此过了不久,那秦老爷子还不满意,这管家秦叔心里也是疑惑得紧,不是说一个也别跟在太子爷身边么?
  老爷子发飙,一拐杖就是往秦叔身上敲,“亏得你跟了我这么多年,那说的都是门面话儿,我要辛辛苦苦,好不容易培了个儿子出来,就这么让人给毙了。看我不把你们给毙了。”
  秦叔听了,心领神会,赶紧下去领个身手好的安在太子爷身边。
  太子爷听了,挑了挑眉,敢情老人家年纪大,控制欲强了,啥都想控制一番,想着便大手一挥,留着。
  秦叔听了,松了一口气,屁颠屁颠地跑回老爷子处复命去。
  秦叔留在李慕良身边的人叫连风。这连风也是个差不多二十出头,脆生生的一个丫头,那年刚好23岁,年长太子爷几岁,刚刚大学毕业,握着几个金融管理类的博士学位,其爷爷也算是秦家的骨鲠之臣,出了名儿的长袖善舞的一个人物,早些年也退了休。不过她的父亲也是留在秦家做事,可以说,是三代为秦家卖命。这连风也就留在了太子爷身边充当保镖,当保镖的不需要有文化,能打就行。这连风虽说是个女儿身,身手也是数一数二的。想来也是她爷爷从小训练得好。如此一来,连风呆在太子爷身边,必要时,挡挡枪头,做一下靶子,不成问题。
  言已至此,回国后的李慕良与涂锦结缘是宿命。一时头脑发热,学了别人朋友情谊,认识了沈兼尘,认识了庄囹,认识了秦青藜,认识了……越晨光,皆是宿命。
  话说,自古英雄救美这档儿事儿没少见,说是老套,但你必须得相信时有发生。而李慕良很多年后想起来,也只能抚额说一句,都是英雄救美惹的祸。
  事情发生得很凑巧。凑巧某日夜深,秦家太子爷在某条隐秘而寂静的小巷;凑巧那天咱家太子爷喝了足够多的酒;凑巧由于酒引发的连锁反应,让咱家太子爷已有多年的胃疼毛病犯了;凑巧太子爷身边的连风被他打发去买胃药;凑巧在秦家太子爷因胃疼得厉害连带着连心情也变得极度不好的情况下凑巧发生了纯良少女被不良青年逼进巷子企图进行不轨行为的事儿。
  那女孩子背着画架,冷静地站在那里说着,我已经报警了,再敢过来,试试看。意料之中的不良青年的一阵嬉笑以及一些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女孩宁死不屈云云,不良青年势要调戏一番才对女孩上下其手云云……
  没完没了的对话委实让秦家太子爷的心情更加烦躁,下意识地摸摸外套的口袋,想着抄出枪来,一人一枪,世界就清净了。凑巧摸着外衣口袋,想起今天到老爷子处,去安慰他家那位,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难伺候的小妮子,就顺手把枪给她玩儿去了。太子爷低声暗骂一声“Shit!”
  一时没忍住,就干净利落地抬腿踢向那几个不良青年,于是一场恶战就这么开始。
  到了后来,太子爷胃疼加剧,苍白着唇,扶着墙边喘着粗气时,旁边的纯良少女很不合时宜地,酷酷地甩出一句,“救我是你自愿的,别想着我会报答你。”
  “……”
  得!话一出。秦家太子爷的胃疼得更是厉害,自己几时打算要救她来着?
  几个不良少年被打得鼻青脸肿,恼羞成怒了,纷纷抄出在夜中雪亮雪亮的刀。
  太子爷看在眼里,心里着实不爽,这还有完没玩?还要打到什么时候,这个年代,谁还抄刀子打架的,想当初,他抄刀子的时候,都还是几年前的事儿了。
  “我说,你不是报警了么?都打了好几分钟了,警察还没到呢!”
  太子爷的嗓子因着忍痛的关系变得有些沙哑,语气微微透露出不耐,眉目苍白,额间渗出汗珠。
  纯良少女看了太子爷一眼,又酷酷地撇下一句:“我吓唬他们的,今天没带手机,你要现在报警也行!”
  “……”
  此话一出,太子爷是,唇角僵硬地抽搐,连带着胃疼的剧烈程度增加。眼神也愈发地狠戾阴冷起来。
  一个回旋踢直接把某个上前的不良青年手中的刀踢飞,几个动作,干净利落,解决了几个小喽啰。话说,学了几年空手道不是盖的,以前在贫民窟里学来的街头生存法则也不是盖的。
  只是这胃疼并未因为事情解决而得到缓解,反而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唇色更是苍白得不像话,太子爷皱着眉,转身刚想离开,不料往后踉跄了几步,把身后还反应不过来的纯良少女压向墙边,更不料此时某个还不死心的不良青年起身拿着刀便往李慕良身上刺,中腰处刹时濡湿一片,本该雪亮的刀韧被拔出时已然鲜红如妖。
  看着李慕良的伤,纯良少女有些惊讶,李慕良下意识地抓着不良少年的手反剪过来,毫不犹豫地用力地刺向其腹部,一刀致命。剩下的几个已是被吓得在地上不能言语,此时,纯良少女眼中也闪过一丝震惊和不可置信……
  再到了后来,这件事过了没多久,受了伤还死不了的太子爷,伤好了,某一日,心血来潮了,带着几个秦家的家臣来到本市有名的酒吧。
  话说,当太子爷穿着帅气的黑色外套,踏着英伦风格的黑色靴子拉风地出现时,刚巧在走廊里一正起争执的男女挡了路。手下们很有自知之明地一把扯开那男的扯了出去,后来,那手下瞧着那女的挺赏心悦目的,就没怎么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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