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半阙词-第3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擦寺贰J窒旅呛苡凶灾鞯匾话殉犊悄械某读顺鋈ィ罄矗鞘窒虑谱拍桥耐ι托脑媚康模兔辉趺蠢硭I倥┳攀逃Ψ肜词钦饩瓢傻脑惫ぁH绻右邢盖谱判睦镆欢ň醯醚凼臁?上г厶右愿癖冉习两浚右磺懈媚樱桓媚拥模驼饷丛谌褐诖赜迪陆税帷�
  深夜一点多,当咱太子爷再次出来时,身边的家臣手下没了个影儿,想来是被太子爷压迫办事儿去了,看着太子爷身边只跟着一如既往跟在身边的连风。
  一出酒吧大门,想着坐上车扬尘而去。只见一少女在酒吧门口旁挨着墙边,似在等人儿。
  此时正值入秋季节,入夜后的S市洒着习习的凉风,少女穿着紧身牛仔裤,外穿军绿色的带帽风衣,围着一细针织围巾,穿着一双帅气的红色及膝长靴。
  看到太子爷出来,少女胆子大大地走过去挡了路,今时今日的太子爷刚过青春发育期,身高蹿了十多厘米,近一米九的身高对女孩子来说有点太望尘莫及了些。少女靠近来说话,需得仰视太子爷。
  “喂,你救了我两次。”少女嗓音清冽,目光冷冽。
  太子爷听着,扬起标志性的表情,皱眉。
  一旁的连风见此女没啥危险性也没啥攻击性,便也不怎么搭理。专业地靠在妖蓝法拉利旁边面无表情地自个儿眼观鼻,鼻观心。
  沉默了一会儿,少女低头沉思后,很快,她抬起头,眉目清冷,容颜艳丽如花:“李慕良是吧,我叫涂锦,我发现我喜欢你了!”
  闻言,只见太子爷眉皱得更深了。话说秦家太子爷是周身清贵没错;是被众富家女,酒家女仰望没错。但基于本人性格太过傲娇,敢这么明目张胆跟他表白的还真没有。
  不过,秦家太子爷处理自家业务雷厉风行,处理自家感情问题也特别雷厉风行。于是很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听着,我不喜欢你。”说完转身欲离开。
  不料,少女快步走到了前面,眼神不因这句话而有任何起伏。
  “听着,从今而后,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说完,少女直接踮起脚尖,吻向那一向苍白的唇。
  太子爷心里再度咒骂,“shit!被一女娃儿给强吻了!”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事后,不少人儿疯传太子爷在S市有名的酒吧的门口,被一青春欲滴的女娃儿强吻,继而两人一吻定情,双双坠入爱河的趣闻。此传言一出,仰慕太子爷,常驻太子爷经常出入的酒吧的各坐台美女们怒得绞碎了手中的小手绢,看着这秦家太子爷平时冷冰冰的,原来喜欢被人用强的。早知道就该直接来个饿狼扑虎扑上去得了。话是这样说,但面对人家太子爷时不时飞出来的冷的吓死人儿的两记眼刀儿,未得允许,谁还有胆量往他身上扑?
  话说,人家有这个胆量和勇气去强吻人家太子爷,证明人家有异常的忍耐力,忍得了太子爷的冷眼飞刀,剩下的大家也只能对着那位目光锐利,容貌清丽的女娃儿各种羡慕妒忌恨了。
  二十岁开始的恋情,跌跌撞撞十年,然后以和平得不可思议的方式告终。对于李慕良而言,似乎众人总爱用坚贞二字来概括他的爱情。然后把他与涂锦之间的一切错过和过错归咎于缘分。又何尝想到,这其中是不是当事人因逃避而作祟。
  人类,被定义为绝对理性的动物。而上帝造人,却让这群理性动物有了感性的缺陷。尤其是雄性。他们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块肋骨的时候,感性精神降到了最低点。于是,大家都如此形容他们,找到自己认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前,相对的花心;找到自己认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后,绝对的痴心。而于李慕良,相对的花心,亦或是绝对的痴心都无法用来刻出他对感情的轮廓。他如此崇尚感情,却以最卑微的姿态来维持这种专一。然后以最拙劣的心态摧毁了涂锦的爱,还了自己自由。
  喜欢,口头之上,鼓掌之中;
  爱,心房之中,肋骨之下。
  分不清爱与喜欢,这样的结局注定悲哀。
  相对于涂锦。她以她与另一个男人的开始来见证两人之间故事的结束。
  李慕良以为,这就是涂锦。她喜欢游走在世界的两端,如此的决绝。就如同当初,李慕良对她说:“听着,我不喜欢你!”
  她不卑不亢却含着凉薄的语气说着:“听着,从今而后,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
  感情,如此决绝,如此悲哀。只能说,这样的Lover,站在如此的顶端,李慕良曾一度渴望她能救赎自己,赐予爱与温暖,却找不到方式去爱。
  后来,再也没有了后来。
  后来,怎么样来着。
  对了,在他与涂锦开始之后,便是另一帮人生的过客登场。
  这帮人,第一个登场的,便是大家口中那个生性温和喜静的阿晨。那时的越晨光恰好十七岁,上高中。一个发育还没齐全的小姑娘。你说,这个小姑娘咋一眼看上去除了脸蛋挺耐看之外,还有什么好的?木木讷讷,坐在那里,又不爱说话。
  那日,好巧不巧,也许秦家太子爷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思春来着,又或者是在打瞌睡。总之就是一个没留意在高速上跟另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恰巧那被撞的美女车主是个话痨,在瞄到撞上自己车尾的黑色BMW;车内,坐在后座的某人的侧脸时,立刻转身正义使者。赔钱不要,非要去警察局讨个公道。大抵心里下了决心,非要和这位BMW车主纠缠不休。
  好吧,那日,李慕良心情好,没事做。oakley的墨镜戴上,你要去警察局就去。反正公道到最后还是会变成金钱赔偿……
  秦家太子爷,别说S市的警局局长,连带警局里刚实习的警察小生,谁不知道啊。且不说,秦家是个百年黑道家族,虽说警方对此总是有所忌讳,但是无可否认,没了这些黑道老大的统领,估计这黑道的风气更让人头疼。更何况,这秦氏跟宁氏一样,表面做足了功夫,每年白送给警局的,支持国有事业的,慈善事业的,钱一拨一拨地往外扔,当钱是派发的糖果似的。虽说,家底不清白,但如此爱心猛增,奉献社会的良好公民往哪找儿。
  于是那天,秦家太子爷光临大驾,一件汽车追尾案上头相当重视,那啥,派出下个月接任副局位置的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专门来处理。这位未来副局处理事情来真是有条不紊。
  虽说秦家太子爷光临大驾,但一切程序都是由身边的连风替其处理,于是李慕良退居一边,整一个无事人,坐在因为此案专门腾出来的招待室里,双腿交叠,姿势随意,周身清贵,戴着墨镜,把玩着手中的手机。
  女警脸红心跳送上上等清茶,出去时,好心地虚掩着门,方便其他人一起偷窥。
  手机玩得有些无趣,一向淡漠的眉眼因着无聊而染上些慵意。忽闻门外警察审问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门外传进来。一时来了兴致,移过目光,循着门虚掩的空隙,刚巧看到外面长椅上坐着一个穿着高中校服的长发女生。垂下发,看不清侧脸,只觉得是一个正值花样年纪的小姑娘。双腿并拢,双手搭在腿上,在上的手背有刚打过点滴的淤青的痕迹,低着头,坐在那里,姿势真是乖巧温顺得不可思议。大抵是,良家的乖乖女,被人欺负了去。于是,为了讨公道,来了警局。
  做笔录的警察站在那里,明显的不耐烦。
  旁边一个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在一旁搭话。陪着笑脸。
  “她还是个小孩。不懂事,警官,你看能不能再通融通融。这事儿,要真追究下去,对我们学校的声誉实在是不好。”
  “不追究?你倒给我不追究的理由?刺伤人是大罪,还是故意的!人家那个男的还躺在医院呢!?看起来倒像个乖乖女,现在的高中生真是……她父母也不知道怎么教的……”
  “是,是,是。她父母就快过来了。虽然说那个男孩有些背景,可你看,这孩子的父亲在S市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而且嘛……这孩子有轻微的自闭症,可能一时犯了情绪才会这样。”
  不多时,小姑娘的父母来了。这时,李慕良才真正来了兴致。林荔。这个人可是跟宁家的渊源颇为深厚。
  然而,即使小姑娘的父母来了,事情的发展也没有多大的起伏。小姑娘的母亲走过去责骂了小姑娘几句,便和负责的警官交涉起来。而她的父亲却站在一旁,皱眉看着她。
  反倒是那个女孩,站了起来,头发随着动作撩开,那时,李慕良才算真正看清她的侧脸。柔和,却带了血渍。脸上依稀可以窥见似是过敏留下的红痕。这样的神态,与秦老爷子给他的照片中所看到的的那个女人不无相似。那个女人,华兰,据说是自己的生母,不曾见过一面,亦不曾对她有过任何记忆。唯一的记忆便是死亡。于是,也就这样。
  “光子,你要交什么样的朋友我不反对。但真正的朋友不是这样做的。 ”男人看着她,开口。教育的语气和姿势。
  “阿爸,你说,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怎么样才能让他记住受害者的痛?捅他一刀,不是让他后悔得更快么?”
  “你…… 从小到大,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怎么你就是不懂呢?”
  “他不会死的。我算准了。真的。我只是想,他伤了庄子,他让庄子有多痛,我便让让他痛上十倍,不会伤人性命。真的。”如此认真的眉眼,恍若要将整个火海燃尽方罢休,
  男人愣了愣,终究拧拧眉心,一脸的无可奈何。
  “我刺伤他,我不对。那为什么,庄子被他刺伤却是庄子的不对?或许,我该什么也不做才是,对么?”小姑娘微微斜着脑袋,漂亮的眼睛,目光流转,恍若喃喃自语的语气。半晌,她终究抬起头,开口道:“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你天生来到越家就是要我和你阿妈还债的。”男人终是叹了一口气。
  一瞥匆匆,那时,对于这个女孩,不过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华兰,便多上了几份心。但并不多,起码,相对于她的母亲,她更容易被时间冲刷着了无痕迹。
  而后来再见到这个小姑娘,已不复另一副年少光景。
  几年之后,性情仍没有变。温顺,沉默却又有些乖张的小姑娘。初看觉得眼熟,细看却发现,其实对于这个小姑娘,还藏有几份清晰,只是那时并没有在意。于是便以为没什么。大抵是,年少轻狂,不知心底事。
  于此,迎来生命中那帮过客之二。沈兼尘,庄囹。
  机缘巧合,那时的李慕良正倚坐在S市某家酒吧的酒红色沙发上,居高临下的姿势。看着下面的喧嚣。卖醉,和买醉,最你情我愿的金钱交易。被打暗的蓝色灯光映着整间酒吧,魅惑衍生欲望,狂欢。人类潜藏的本性。舒缓的音乐混入男性特有的磁性嗓音,要说,天籁之音,亦是不过如此。
  欢场贵地,从不会缺少财大气粗的人。早已踏足许多声色犬马的场所的李慕良已是司空见惯,这并没什么,最惯常态的态度,便是事不关己。于此,对于以下这场闹剧,亦是选择冷眼旁观。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台上驻唱跳下台来,拉过被强迫灌酒的女侍应,护在自己身后。而后,到底是被生活□□过的,面对着不堪入目的秽语倒懂得隐忍。但显然,生活□□得还不够,少年英挺的眉目带着这个年纪应该有的锐利。
  那时的他在想,倘若是今日的李慕良,大抵是云淡风轻,相安无事;但若还是十二年前在贫民窟的M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旦触及底线也不过是拼个鱼死网破。
  思绪还未来得及陨落,便听得桌子撞击,玻璃碎地的声音。中年男人拉着女侍应的手便是不由分说地往包厢里拖去。女侍应措不及防,身体撞到旁边的玻璃圆桌。下一刻,惨叫声,尖叫混杂。不知从何而来的小姑娘手里握紧碎成利器的酒瓶,滴落的,是酒精和鲜血的混合物。把自己的朋友护在身后。
  淡弯的眉眼,缄默而又认真得离谱的目光,乖张,竟生生地把凶狠撕裂成惊艳。
  光影馥绕,冬雨霜雪,明艳生香。他想,被命运的锁链紧紧束缚的感觉亦不过如此,热烈至死,喧嚣至死。
  少年拿着旁边的吉他向来抓人的打手狠狠扫去,一时残局混乱,少年拉了她的手,和那位被轻薄的女侍应拼命地扫开去路的一切障碍,没命地逃。
  多么完美的收场。
  那时,李慕良看着凌乱的地面,倒歪的圆桌,四处被打碎的玻璃还有捂着受伤的脑袋,躺在地上气急败坏地□□的中年男人时,想道。
  那一天,破天荒地,他躺在洁白偌大的床上,一手遮住一向凌冷的眉目,游离的目光,陶醉于夜的寂静,自己伸手不见五指的孤影。李慕良觉得,他该庆幸,现时疼痛的不是胸膛左侧,肋骨之下的位置。
  然后,他觉得,心跳的感觉很好。他其实是个很现实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发涨的欲望不断逼着身体下坠;涌出;要把自己毁灭。
  那一刻,恍若破晓,旖旎韵致,梅殇成春,无法言说的妙意。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涂锦走过来看着他,扬声。
  “嗯?”他收回恍惚思绪,放下手,转过目光。莹白的灯光照耀。
  “W大。”涂锦说。
  W大。初始,他想着,这样的温柔韵致,看一眼也是好的。然,只靠近一步,就像颠茄的毒,步步引诱,然后,真的只是一眼,退路,没了。
  以为繁华风景好极,却觉得只要有那个人,狂风暴雨也是韵味。
  生活是必须要面对,即使在往后很多个时刻里,他心里渴望着一个人的平安喜乐,什么也没有,单单的,从一开始怀有目的的接近到如今的没有任何目的地卸下戒心。可是,倒影在他瞳孔中的,她一个人,衣衫不整,手里拿着水果刀,颤颤巍巍地缩在角落,旁边是陈教授的尸体。
  她抬起头,淡弯着眉眼,手里拿着沾血的水果刀,笑:“慕良,我杀人了。你看,这些血都是他的,不是我的。”
  忽然,她的语气又有些不适应地说:“慕良,我怕。”
  毫无预兆,眼泪从她温良的眼眸里慢慢溢出,没有哭腔。这个小姑娘,在与她相熟的那些日子里;平时总是冷冷淡淡,什么话也不爱说,但其实是什么让她什么也不愿意说,倘若不是到了极致,她又会不会跟自己说:“慕良,我怕。”?
  只有一个想法,把她拉起来,抢过她手里的水果刀,抹开她脸颊的血腥,转过身,狠狠地把水果刀插到旁边已然冰冷的尸体身上,有血流出,染红了他的白衬衫,回头,抱着她,淡淡说道:“别怕,现在,我们是共犯了。”
  那一刻,阿晨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起初隐忍着哭腔,断断续续的哭声,到了后来,双手攥紧他的衣角,面容埋在他的胸膛,用力地哭了起来,不久后,恍若有大片的水泽濡湿了他的衣衫,滚烫异常。
  这是一种不得的欲望。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哪怕他一无所有,都比自己有资格得到阿晨。李慕良总觉得自己站在离她最近的位置,站在离她最信任的地方,却仅仅是因为,他是涂锦的爱人。她敬重涂锦甚至于敬重他,甚至于仰慕的地步。但是谁又能想得到?他从头到尾,唯一的渴望,唯一的欲望,是这个小姑娘?
  他双手捧过她的脸,迫使她抬起头,却看到她愣愣,茫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低头,闭上眼睛,第一次,遵循本能。至此,一切都不能回头,一发不可收拾。他用舌强迫顶开她的牙关,至此,抵死不休,唇齿交缠。那一刻,其实就已经知道,一把硝烟之火,烧毁的不只是他的城池,还有曾经能够走近他的阿晨的唯一的途径。
  一吻过后,他放开了她,阿晨就这么微歪着头,低垂着长发,幽幽地飘出一句话,纵是战栗异常却又要竭力强装轻快的语气:“慕良……你是……把我当成涂锦姐了么?”
  而那时的自己,处在刺眼的灯光折射下,像个无法见光的怪物,无所遁形,幽转着目光,唇间还藏着鲜血的温度,敞开的衣领就这么冰凉细冷了锁骨,放了她的双手透着微凉,扬了扬指,险些触碰到她的衣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终究,把她推到门口:“阿晨,你知道自己今晚去过谁家?”
  她抬起头,淡弯的眉眼有些许迷茫:“去过谁家?”
  他点头,定定地看着她:“记住,今晚你来了陈教授的家,本来有课题上的问题要请教他,却在那里发现了我。”
  闻言,她的眉眼终于有了一点光,微微歪着头:“慕良?”
  “阿晨,记住,十分钟后,你就去报警。”说完,他把她推出门外,上了锁不理会门外的尖叫声和拍门声。打了电话给连风。连风从来不会让他失望,果然,不久,她便把阿晨带走了。
  第二个电话,是给涂锦。
  “怎么才知道打电话给我?才知道今天是圣诞节?”
  “涂锦,我们分手。”
  良久。
  他终是听得电话那边,涂锦隐忍着哭腔,说道:“李慕良,你怎么不去死?!”
  他笑:“我对不起你,涂锦。离开我,祝你找到幸福。”
  这一刻,后不后悔?其实,真是说不清。
  阿晨,到底是不是把你当成了涂锦了呢?
  呵,傻阿晨,这世上本来就没有锁得住我,你看,我只是稍稍吻了你,你却吓成这样,真不知道倘若以后,如果我控制不了潜藏在内心的那股想要占有你的欲望,会对你做出什么样的事来。其实从头到尾;李慕良都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又跟那些伤害你的人有什么不一样?
  既然我锁不住欲望,锁不住本能,只能锁住自己。
  其实,在往后的日子里,李慕良一个人被锁在空荡荡的牢房里,也曾想过自己。但是,对于阿晨,她所需要的从来不是一个与她经历一切的人,而是那个不管对的,错的,都肯定她一切的人。作为一个从头到尾,都对她存了欲的人,他当然可以再无耻些,那个傻阿晨,倘若,倘若当日有任何一句留下她的话,哪怕只有一句。
  想必,她也会不要任何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至此,一切便会又要重头算起。没有宁唯,即使是涂锦也无法阻止。她的人是我的,淡弯的眉眼是我的,身体是我的,笑是我的,哭是我的,同情是我的,歉疚是我的,思绪是我的……什么都应该是我的,却除了,心不是我的。
  又有什么办法?最重要的不是我的,这便意味着即使是不重要的也不能属于我。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因为李慕良有不开心的理由,但她不可以,必定不可以。
  六年人事过了,当初那个温淡的小姑娘已为人妻,已为人母。岁月把自己的小姑娘成长到另一种美态。会像个普通的女人般依在自己的丈夫怀里笑,会每天斟酌着如何照顾自己的孩子。这种感觉真是不好说,呵,跟当初的念想没什么出入,却又总觉得当初的念想不一样。
  宁唯这个人,太过善于隐藏。宁家这趟水太过深沉。有时候,竟连是他也看不清,宁唯到底对阿晨有几分真心。当初与他合作,也只是想保住秦家,与他达成协议,要秦宁两家合作,要让他借秦家这把刀除去他宁家的毒瘤,要秦家的大半江山,大半产业拱手相让,唯一的条件,秦宁两家必须联姻。唯有这样,唯有依赖宁家,秦初,自己唯一的手足方能在秦家这个大漩涡中得以生存并占有一席之地。其余的一概都不能再在自己考虑范围,包括,往后阿晨的立足。
  当日与宁唯合作,西亚湾的军火事件是他始料不及,也由此,他终于明白宁唯此人的可怕。也意识到秦氏内部早就让宁唯安插了眼线,他想到了连风。但如今的情况,根本就无暇顾及这个内奸是谁,以秦氏现今的状况,根本经不起折腾,连风掌握了秦氏太多太多的秘密,跟在自己身边太久,一分一秒,都渗入了自己的行事作风。如今的秦氏已经是李慕良的秦氏,而连风太熟悉李慕良,所以,她也必定熟悉秦氏运作。倘若说,李慕良如今还能奢望谁,除了连风再无其他。
  并非他十足地对她信任,只是,他相信连风对宁唯的爱能够蹈死不顾,但他从不相信,这样的爱永远只甘于埋在黑暗之中随时日埋葬。
  他想啊,有时候,其实他真的嫉妒宁唯,嫉妒得恨不能杀了阿晨。
  所以。情爱,也许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啊。
  那一刻,他伏在连风耳边,轻声笑着说,告诉你一个秘密。阿晨,是尹家的人。必要时,通过尹箬传到宁唯口中。
  人人都知道宁唯恨尹家恨入了骨,隐忍十年不发,即使不知缘由。但是,尹氏在宁氏中的荣光必定在这里结束。
  他笑,宁唯能在最后一刻,选择这个一石二鸟的方式,旁人只知道是他蛰伏了十多年的报复的开始。但也由此让李慕良明白,有阿晨在,宁唯终是有所顾忌,他并不认为,宁唯会为了半个秦家和秦初便能放弃阿晨,毕竟,这个宁氏的掌权人早就已经一身荣光,任何锦上添花,于他而言,似乎都不大必须。那就,让宁唯失去坚持自己的身边只有阿晨的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