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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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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我可以使他们屈居在我之下,九年后一样可以。欲望凌驾于能力之上,这是你教我的。”
“我却没叫过你用整个宁家去赌,用你自己的命去赌。你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人盼着你倒下来?一旦在宁家失势,那你就只能死无葬身之地。我再说一遍,中止并购BANKSACHS的资产重组方案!”
“我说了,做不到!”
“……”
“宁唯,我只怪当年把你教得太像了我些。”宁老爷子走出了书房。
这时,宁老爷也出声:“阿唯,我维护你不代表你对,你自己好好想想。”说完也出了书房。
宁夫人出了去。陈列也跟着出了去。
越晨光看着他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的,或许她该给他一声安慰,可是却真的什么都没有。而宁唯也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无言。僵持而又寂静。
不一会儿,陶可便来了,为宁唯做了局部麻醉,取子弹。
而越晨光却坐在了门外,躲在角落处看着宁家宅子那扇雕花大门,蜷缩着,双手抱着腿,静静发呆。她想,她该好好整理一下思绪。却什么也整理不出来。
无果。
其实也不是无果,唯一的结果就是吹了很久的冷风。回了房间,陶可还在为宁唯包扎,旁边染血的棉花还有子弹,她连看也不想看到。
“我说,你家老爷子开枪的时候,你就不懂得做做势顺从一下,或者躲躲嘛!你们一家子每天不是半夜就是三更地找我来,你们不觉得累,我倒觉得累。”
“老人家发脾气,不想躲。”
闻言,陶可挑眉,反正他宁大少的思维自己是跟不上,也猜不懂。
夜间,无眠。
两人,两侧。
越晨光翻了个身,面对着他的背影,独留于人孤清之感。孤单单的模样。她真的,极其不爱这样的宁唯。
卧室的灯光调得昏暗,她的视线可以隐约窥见宁唯耳骨处的一道淡淡的痕迹。
阿秀说,那是六年前留下的。那时,瓷瓶砸过去,血染了半边脸。原因无它,是因为她。结婚,他不愿。于是便是这样的结果。
宁老夫人说得真得很对,对于别人逼迫的,自己不愿的,即使用自己的命在反抗也在所不惜。
看了良久,越晨光想了想,终是轻轻地把手搭过去,环在宁唯的腰间,贴近心房。
越晨光感觉到他的身体似乎有些僵硬,不一会儿便放松下来。呼吸渐渐地变得清浅放松。
这几天,整个宁宅庄园过得要多压抑有多压抑。只不过对于越晨光本人而言倒没什么,毕竟,她本来就是个挺压抑的人,所谓压抑就不怕更压抑。宁老爷子因着之前宁氏运作上跟宁唯发生争执。老人家,顶了一口气,铁了心撂开事务不管,至今也没再理过宁唯。宁唯也是执拗,平时该干干啥,平时工作工作,吃得睡得,丝毫没有要给老人家赔个不是的意向。后来,有一次,越晨光忍不住,悄悄地对宁唯说,他是你阿爷,就是不对,你也不应该这么对他,你给他道个歉……
结果,一句话没说完,宁唯就直接转过身子掐着她的腰就是一阵眩天惑地,来不及再说些什么……第二天,越晨光躺在床上捂着被子,腰酸背痛,想着,你以后要干啥就干啥,我也不管你。
于是,现在宁老爷子在宁家也就每天在书房里练练字,或教教自己的重孙习字。按着开心点的说法就是过得通体舒畅,乐得自在;但若现实些的说法就是,眼不见为净。
又过了几天,天气转冷,下起来了雪雨。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一片。越晨光平时没事儿也就躲在房里看书,把原先自己从越家带来的几本西方小说翻来覆去好几遍,整天整天的时间就这么消磨掉。偶尔,她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落雪晶莹。
至于小曦,他爱练书法,越晨光就叫阿秀帮忙找来笔和墨。自己在小曦身边磨墨,看着铺在书桌上的宣纸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地显出‘宁彦曦’三个字时,看着小曦的字越练越好时,越晨光心里有种独属于母亲的骄傲。
忽而,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林荔,她在想,有没有一天,母亲会觉得自己是她的骄傲?思及此,越晨光垂眸苦笑,有自己这样一个女儿,只要别惹出些什么事儿就算好了,还能期望有一天成为骄傲?
雨雪过后便是,艳阳高照。越晨光打开窗,就连洒在自己脸上的风也带携宜人的温度。阳光之下,常青树的每一片叶子都带着雪融后的晶莹。苍穹蓝天,白云如絮,如此美景,实在不应只躲在房里,徒虚蹉跎时光。
越晨光关上窗户,回到卧室穿上件咖啡色及膝的风衣,把一向披散在肩的发随意用一发带绑扎在一侧。镜中的女子虽然肤色偏向于有些病态的白,唇瓣淡色。可是那双幽幽的眸子还是带着奕奕神采的亮光的。越晨光看着镜子笑了笑,镜中女子也回以一笑。
越晨光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越活越回去,以往自己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也不会对着镜子打扮妆容,磨蹭良久。如今自己倒每天都有那么一两个小时对着镜子过。然后剩下的时间都用在陪小曦。
是夜。越晨光一个人坐在卧房的沙发处看书,大抵有些夜深,看着看着便偎在沙发一角睡着了。
宁唯回到卧室,脱下风衣,长指揉揉疲惫的眉心。越晨光被细微的动作声惊醒。双手抱着手中的书,埋于胸前,蜷缩着身子,尖尖的下巴抵着曲起的膝盖,看到宁唯颀长的身影,温软着淡弯的眉目,浅笑道:“你回来啦?我还以为你今晚是要通宵的。”
宁唯低蔼着眉目,淡淡一笑,走过去,从身后穿过菲薄的脊背,怀抱着她。埋首在越晨光纤弱的肩旁,难得地显露出软弱。越晨光想转过身子看看他,却被宁唯制止。
但见宁唯侧首,紧抿的唇似有若无地拂过越晨光白皙的颈项,细致了温度。
越晨光没有动作,任着他倚在自己肩旁。半晌,她才闻得宁唯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六年前见你,你便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执着洛夫的《时间之伤》,淡淡弯弯的眉目,很是乖巧的模样,当时我就在想,这个女子真是安静。”
越晨光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只得讷讷地答了个语气词:“哦。”
宁唯笑出声:“当时我还以为这般安静,是因为来到陌生环境所致。”
闻言,越晨光蹙着秀眉,微微侧首,问道:“难道不是?”
“性格使然。越晨光性格既木讷又无趣,哪里来得那么多话?心里又怕闯祸,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就这么一直安安静静的。有时候真的安静得让人闹心。”
越晨光忍不住笑出声:“感觉你就是个心理专家。”
宁唯勾起唇角,不可置否。
良久,久到让越晨光以为宁唯就这么依偎着自己睡着了的时候,她侧过头,压轻动作,伸出手缓缓地拂过宁唯的眉目。她想着,跟眼前的这个男人,用了一天时间相识,用了四年时间重逢,再用了五年的时间让彼此成为彼此的另一半,让彼此融入彼此的生活。着实不易啊,少半点缘分,少半点命运巧合都不行。
一时,宁唯伸手捉过她微凉的指尖,越晨光愣了愣,宁唯没有张眼,依旧紧闭狭长双目。
越晨光终究叹了口气,声音糯软,她说:“有时候你真像个孩子。他是你爷爷,终归长辈便是带过你走路的人,有什么好怄气的?”
又过了很久,才听见宁唯淡淡漠漠地传来一句话:“以前他曾经跟我说过,他要我在投入一份感情的时候最好要有一定的力度。不能过,过则容易伤人伤己。”
越晨光没有接话,静静地听着他说下去。
“阿晨,你去过纽约城么?朝朝曾经说过,其实那里的夜风很冷。”
越晨光微微一怔,艰难地说出:“你……你姐姐……?”
宁唯张开眼,眸子染上没有温度的笑意:“双生姐姐,死了。”
越晨光觉得宁唯说这句话时语气淡漠得离谱,就像死的并不是自己的姐姐,而是一个陌生人。
“我注定成不了他所希望的人。既做不到不伤人也做不到不伤己。与其以后才让他失望,还不如一次过失望到彻底?”
越晨光迷茫着眼睛,实在是不能理解宁唯的话。
☆、一卷香(9)
那天,她陪着庄囹在服装店试衣服,便把自己的疑惑说予庄囹听:“你说,一个人倘若心里是真心关心自己的亲人的。他心里本想着不伤人不伤己,可是他却说他所做的本来就不能做到不伤人不伤己,这是什么道理?”
庄囹抓着眼前的礼服搭在身上在试衣镜里随便试看了一下,说道:“大抵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做到不伤人不伤己,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能人所不能,却永远把自己最重要的或者最在乎的事情*得一塌糊涂。”
越晨光蹙眉,表示不懂。
庄囹把衣服放回衣架,狐疑地看了越晨光一眼,说道:“怎么问的问题都这么乱七八糟的?说吧,这么求知若渴,又是因为你家的宁大公子?”
越晨光淡弯着眉目,回答:“我就是有些好奇。他的心思我永远也猜不懂。他跟他爷爷的冷战也实在是让我很不懂。如今莫名其妙地,连他父亲和母亲都把他孤立起来了。这是什么道理?”
庄囹听了,又拿起一件小礼服,心里一阵无语:“你啊……怎么感觉自从结婚之后变得对周围的事物都八卦起来了,莫不是……宁唯的影响?”
以前的越晨光表面上虽是安分守己,可是骨子里透着的冷艳与事不关己总是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如今,倒变了些,一副心思只往那宁家里扔,庄囹当然知道越晨光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人,只是这么副性格转变对越晨光来说都不知是好是坏。
越晨光不明所以,默了一下说:“阿唯不八卦的。”
刚把小礼服放下的庄囹翻了个白眼,无话可说。
走到另一边,卖领带的专区。一眼相中那条紫色的领带,她想,沈兼尘肯定喜欢。
显然,有人的想法跟庄囹一样,因为当庄囹伸手去拿的时候有另一个人也同时出手。
秦青藜。
越晨光这时也走了过来,于是,气氛就这么僵持着。
如果你认为,她们还会像上次那样再打一场,那就错了。
事实上,秦青藜放了手。
秦青藜看上去比上次瘦了些,原本就小的脸显得更加小,下巴也尖尖的。头发有些偏黄,发尾处微卷,围着一条色彩明艳的红色羊毛围巾。衬着整个人精神了不少。晨光觉得,秦青藜穿着色彩明亮的衣物总是百般好看,就连一般人很难衬得起的明黄色,她也能穿着让人眼前一亮,活力飞扬。
三人都没有说话,秦青藜忽而把目光看向越晨光,欲言又止的模样。动了动嗓子,终是没有说出来。
这时,另一个约摸与秦青藜同龄的陌生女人走了过来,剪着清爽的短发,一身得干练精英气质。看样子是与秦青藜同行的。那名女子提着今季最流行的皮包走了过来。
倒不是因为越晨光熟知那些时尚事物,而是这个月送来宁家的衣物还有皮靴,手袋中就有它。
宁家有个很奢侈的习惯,那就是每个月必会有专人送些新的衣物来。还是不贵的不送的那种。至于之前那些,管你有穿过没穿过,一律换掉。这大概都是有钱人家的陋习。
有一次,衣服的标签忘了摘,阿秀就差佣人把衣服送了过来。越晨光当时看了一下,标签上的零倒看得她越来越有心理负担,以前想着自己的衣服每件都上百块,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如今一比倒是小巫见大巫。其他宁家人不知道,反正宁唯穿的无论是西装,休闲服,还是风衣,很少说见他穿两次以上的。哦,当然,除那件风衣,亚麻色的。
宁唯的身材挺拔,越晨光看过他每月例行的健康检查报告分析,身高都有189。晨光也自觉才一米六多一些的自己站在他身边,也就刚好是到肩膀的模样。标准的模特身材,风衣穿在宁唯身上,敛去了棱角分明的凌厉锋芒,多了几分清雅之色,倒显出了令人薄醉的丰神俊朗。
那时,越晨光看着他穿着亚麻色的风衣,坐在真皮沙发上,姿态夺目,让自己的心智感到眩惑。当时,她唯一的感觉是,那件风衣在他身上只穿一次,可惜了。
某一日,一夜激情缠绵后的清晨。其实早就醒了却一直装睡的越晨光看到宁唯起身着衣,便胡乱披上昨夜脱下的睡衣。赤着脚,主动来到宁唯的跟前踮起脚尖替宁唯一颗一颗地扣好衣服的扣子。当时,宁唯也因为晨光突如其来的举动而愣了一下。话说,越晨光还从没这么主动地帮他穿衣过。虽然某一程度上,宁唯觉得她帮自己脱衣服比帮自己穿衣服,自己会更受用许多。但他还是很快恢复了神色任着晨光摆弄。
其实,越晨光也就藏着一私心,她转过身打开身后的柜子,把前两天宁唯穿过的那件风衣拿出来套在宁唯身上。那件风衣她还特地在佣人洗了之后,烫过了的。心里像做了坏事般止不住地“怦怦”乱跳。穿好后,越晨光觉得自己爱极了此刻的宁唯,她想啊,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青蛙王子都及不上自己的风衣王子。
宁唯倒不甚在意。看着眼前的女子,她扬着头看着自己,清亮的眼中都是满满的自己。曲线细致而完美的颈项显露出自己昨夜唇间游过,密密吮吻后留下的淡淡痕迹,回忆与现实之间,宁唯便低首撬取那诱人的唇,享受着唇舌相触之间,相濡以沫所带来的心灵间湮灭理智的快感颤栗。那时的越晨光,纵是宁唯早已走了,她却独自对着空空的卧室傻傻地笑着。之后几天,仿若默契般,越晨光每天都很理所当然地替宁唯着衣。心里装满了做贤惠妻子的甜蜜。
这种情况持续到又过了一个星期后,尹箬和陶可来宁家做客。偶然间得知了,那件风衣其实是尹箬亲自选的。
当时,越晨光听了,一口饭就这么咽着了,不上不下。她就说,怪不得穿了好几次,宁唯都好像没反应,原先越晨光还在想,宁唯不是由着自己就是没多在意这些生活细节。倒忘了还有尹箬这这一环节。
陶可看着低头往嘴里猛塞东西的越晨光脸色有些别扭,就问了一句:“你怎么啦?”
越晨光也只闷闷地回了他一句:“鱼,好吃!”
第二天,越晨光蒙着被子,打死也不起来。她睡她的觉,他穿他的衣服。咱各顾各的。宁唯从身后抱过越晨光,一只手伸进被子里,修长的指轻轻地沿着怀中人锁骨的精致形状划过,一触一动间,皆是旖旎之色。
越晨光心说,等你问我怎么不起来伺候我更衣了了??我就说你自己知道!
嗯嗯,她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发一次脾气。
结果到了最后,咱们宁大少在看到自己妻子安静地睡着一边,窗外的阳光划过,打在越晨光一向纤细淡弯着的眉眼,亮出温若秋水的角度,看在宁家大少的眼中那真是生机无限,生机盎然,生机勃勃,X欲猛飙!
可能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心中宠妻属性堪比火山爆发,心里一动,在自家媳妇儿眄起的眉眼处轻轻吻了一下,“再睡一下。”
于是,自动自发,自力更生,自己着衣,只见窗外初阳升起,明媚熙人,一时觉得阳光醉人,流年温馨,真心是恨不得再为宁氏健康工作五百年!
丝毫没有留意到越晨光的情绪由“哼哼,你如果不认错我就不起来了。”直接down成了==
他一出去,越晨光就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后来,后来呢,越晨光再也没理过宁唯穿什么衣服好看,而那件亚麻色的风衣就这么挂在衣柜里,宁唯有时候也穿着,次数不多,但也总穿过几次。而那件衣服在越晨光心里也从最待见的变成了最不待见的。当然,那也是由衣服引发的陈年旧事。
至于越晨光,她当初来宁家时也有自带衣服再加上偶尔也会庄囹去服装店买些换季的衣服。那只衣柜里放着的飞洋过海飞到宁家的衣服她倒没怎么穿。后来,一个偶尔的机会,越晨光知道了尹箬家是以服装产业为主的,旗下品牌更是引领着时尚界的风潮。而那些衣物都是从尹箬家的专卖店直接搬运过来的。她更是堵着一口气,铁了心,不穿!自己存的是何种心理,越晨光也不去细想。反正她就是不爱穿。
越晨光的家也算得上是上层阶级的人家,因是书本网,父亲越定群还有母亲林荔也不喜华丽之风,越家的人也就从小有清俭为上的生活习惯。如今想想,越晨光倒要谢谢尹箬,如果不是她,自己可能早就把自家训戒忘得一干二净而不自知。哪能在如此显赫的宁家保持勤俭之风?
回到正题,话说那陌生女子提着包走了过来,便对着秦青藜说,
“青藜,买好了么?“
秦青藜没说话。
“这是你们的朋友呢?“那女子又问。
“我们走吧。”秦青藜出了声。
女子跟着秦青藜走了出去,越晨光好像听到那名女子说:“不是说要送领带给兼尘么?怎么不买啦?”
“他不喜欢要我给他的,那不如由他想要的人送。”
看着两人的背影,越晨光也没对庄囹说什么。
“阿晨……”见到越晨光的反应,庄囹欲言又止。
“你们之间的事,我说,你会听么?”
闻言,庄囹沉默。
☆、一卷香(10)
越晨光从服装店里走出来时,已接近傍晚。天又下起了雨。街上的人大都打着伞。之前,庄囹在服装店中接到电台打来的紧急电话,有事要回去*。她着急,匆匆在服装店门外打了辆计程车,越晨光跟她告别后便匆匆而去。进入十二月的中旬。雪停了好些天。天气才转晴又阴阴沉沉了好一阵子,便密密麻麻地下起了小雨。不大不小,连着下了几天,却打得人行街道湿漉漉的,就连空气也充满可潮湿的气息。隔着寒冷地温度,倒有些像黄梅雨时节的日子。雨色朦胧,进入暮色的城市,街灯打着昏昏暗暗的灯色,映出细密如针的雨状。这么点雨,打伞不是,不打伞又不是。随后想了想,自己没带伞,便理所当然地借着步行街旁的店铺一边走一边躲雨。
棕色的雪地靴踏过泥砖铺过的地面,鞋面雨水打过的缘故开始有些湿,湿了的鞋面显得颜色更有些深沉。走了许久,脚跟处开始隐隐作痛时,才发现自己忘了给司机打电话。于是干脆随便靠在街道拐弯处的墙角,不走了。看着灰蒙蒙的天色,越晨光想着,回去要洗头。头发因为雨落的关系变得半湿不干,粘在颈项上怪不舒服的。
此时是傍晚六点五十分。
马路上的车开始变得越来越多,交通也因为拥挤的*和车辆来往的高峰时段而便得越来越繁忙。越晨光却在这一刻安然地站在一旁看着一份城市的喧嚣。隔壁的音像店那混杂些杂音,质量不大好的音响不断地播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歌。
那是沈兼尘作的歌。
女歌手用略带些沙哑音质的嗓子很悲情地唱着——
我们的曾经,沧海横流,桑田湮灭,来自彼岸带走我的怨灵,化作郁馥的曼珠沙华,层层缠绕我该逝于天空颤抖时被落寞的爱情……
蓦然间,一片明艳的红色映入眼帘,代替了青黛色的天空。
与记忆深处某处重合。
有旧迹斑驳,年代久远的护栏,有长满青苔的常年被污水浸蚀的青石板。偶尔有老鼠从污水道蹿出的深巷。吞噬星空的暮色。还有,躺在潮湿而充斥着异味的地上的遍体鳞伤的男子。
彼时,也是下着雨。
第一次接触李慕良,越晨光也不知道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只隐约记得,那时涂锦的爱人?
她撑着伞居高临下地看着男子。男子的眼神透着阴森的寒意。
她把伞撑过些,遮着男子的大半个身子,湿了自己的大半个身子。
“我是涂锦的学妹。”那时越晨光如是说。“等有人来帮你撑伞了,我再走。”
这就是越晨光,她懂得对对自己好的人好,懂得爱屋及乌。却从不会主动地对别人好。
她始终记得,涂锦在自己筋疲力尽时递来的水。于是,今日,她就一个人,在鱼龙混杂的北路街固执地在李慕良身边为他撑起遮雨的伞。然后,在这一天。越晨光认识了李慕良。
男子撑着红色的伞,他是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过来的。他神色依旧温和淡然。指指骨节分明,修长指尖一如既往的,冰冷,凉薄,苍白。他挪过伞,遮着越晨光的身子,他说:“等有人帮你撑伞了,我再走。”他与自己并肩而立,他乌黑光亮的皮鞋也染着水渍。
越晨光的眼有些发红,说不出话来也哭不出来。半晌,她才从喉咙艰涩地发出两个音节:“慕良。”
李慕良低蔼着容颜,语气温凉地说:“我在附近经过,所以看到你。”
在那么多那么多的人中,独独看到了你。所以,便来了,替你撑伞。
“慕良。”
“嗯!”
“慕良,你过得好么?”过得好么?过了好久好久的今天,她才问出了口。
“嗯!”
“慕良,你……你为什么一次也不让我去看你。”越晨光哽咽,语气带着浓浓的鼻音,神情看上去就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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